勞動技能培訓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技能培訓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技能培訓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關于勞動者就業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的規定,建立以職業培訓為主導,以相應的組織管理為基礎的勞動預備制度,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和就業能力,緩解就業壓力,把加強新生勞動力的職業培訓工作同對勞動力資源進行有效調節結合起來。
二、目標任務
本市實施勞動預備制度的總目標:對本市八個區(縣級市除外)城鄉新生的勞動力,有計劃、有步驟地實行追加1至3年的職業培訓和相關教育,提高他們的素質和就業能力,為其實現就業準備條件。同時,通過職業培訓延遲這部分勞動者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時間,緩解就業的壓力。
本市實施勞動預備制度的主要任務:將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指初中、高中畢業后不能升入更高一級學校學習,并有就業愿望的本市青年勞動力;初中、高中畢業后不能升入高一級學校學習,并準備向非農產業就業轉移或進城務工的本市農村青年勞動力。上述人員統稱為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人員)組織起來,要求他們在就業前,參加1至3年職業培訓和相關教育,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為參與勞動力市場競爭、就業上崗作好準備,并在國家政策的指導和社會幫助下實現就業。
三、實施步驟
實施勞動預備制度是深化勞動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的一項基礎工作,是涉及培訓和就業管理、服務的一項長期性的系統工程。在19xx年試點的基礎上,本市擬分兩個階段施行。
第一階段,從20xx年開始,本市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人員,在技術工種中就業,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階段,從20xx年開始,全市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培訓,不論是技術工種,還是非技術工種,都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方可就業。
四、組織實施
(一)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通過各種新聞媒介和采取各種方式,大力宣傳勞動預備制度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參加的方法,使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都能理解和支持,特別要動員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和相關教育。
(二)做好調查摸底和預測工作。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和掌握本市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人員的情況,重點是本市城鎮應屆初中、高中畢業后,未升入更高一級學校學習的人員情況。根據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建立用工預測工作,在對職業需求預測的基礎上,指導培訓單位開設適當的專業工種培訓班。
(三)培訓期限。初中畢業生參加初級技能培訓者為1至2年,參加中級技能培訓者為3年,參加非技術工種培訓者為1年左右;高中畢業生參加初級技能培訓者為半年至1年,參加中級技能培訓者為1至2年,參加非技術工種培訓者為半年左右。特殊工種(專業)的培訓期限,由勞動行政部門核準后另行規定。
(四)培訓資質。凡有條件的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均可向市勞動行政部門申報,發給勞動預備制度職業培訓辦學許可資格。培訓單位要做好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制定相應的教學計劃和教學管理制度,特別要結合學員特點,建立相應的組織管理和培訓保障制度,保證培訓質量。
(五)培訓內容和形式。主要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專業理論學習,并進行必要的文化知識和創業能力培訓,同時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公民意識、國情意識、職業意識,增強勞動觀念、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觀念。培訓可采用全日制、非全日制以及學分制與學時制相結合等形式。
(六)考核鑒定與就業。參加培訓人員培訓期滿后,由培訓機構組織對其思想品德、勞動態度等進行綜合評定,同時由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和有關職業考核機構按照國家標準統一考核鑒定,合格者由勞動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核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由勞動部門職業介紹機構統一登記,納入勞動力資源信息系統,并根據國家就業方針和市場需求,組織雙向選擇,優先推薦就業,或指導其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確保勞動預備制度的順利實行。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實行勞動預備制度的領導,并將此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日程。勞動部門在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實行勞動預備制度的.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教育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動勞動預備制度工作的開展。
(二)多渠道籌措勞動預備制度業務經費。一是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視其經費預算情況和財力可能作適當補助。二是從市再就業資金中劃撥一部分,用于實施勞動預備制度。三是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人員,按標準繳納學費。學費標準,由勞動部門提出,報物價部門審批。四是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向用人單位收取一定的用人培訓費。
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凡事業性質培訓機構的培訓費收入,按照《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規定,納入同級財政管理,接受財政監督。職業培訓機構要合理使用資金,嚴禁亂支濫用。
(三)政策扶持。
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原則上免試入學,實行推介和本人自愿選擇培訓單位相結合的辦法到培訓單位報名入學。確屬生活困難者以及殘疾人士參加培訓,可申報緩交或減免學費。獲得優異成績者,培訓單位可給予適當的獎勵。
對取得中級技術等級證書者,經過相應的資格考試,可取得技工學校學歷,并可報考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擇優錄用;經過職業培訓,被用人單位錄用的人員,應按其達到的技術等級給予相應的工資待遇。
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各職業介紹機構應提供相應的就業服務,優先推薦就業,為他們辦理就業有關手續。并為他們辦理檔案存放、就業登記和社會保險等方面提供幫助。
六、監督檢查
(一)對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但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要求其參加相關的職業培訓,待其取得相應證書后,方能辦理就業或開業手續。
(二)市勞動行政部門應經常性地對參與勞動預備制度的培訓單位的教學、管理進行全面督導,凡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規范辦學的培訓單位,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培訓資格。
勞動技能培訓方案2
一、目標任務
總體目標:對城鄉新生勞動力,有計劃、有步驟地實行追加1至3年的職業培訓和相關教育,提高他們的素質能力,為其實現就業準備條件,同時,通過延長這部分勞動者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時間,緩解就業的壓力。
主要任務:將城鎮初、高中畢業后不能升入更高一級學校學習,并有就業愿望的青年組織起來,要求他們在就業前,參加1至3年職業培訓和相關教育,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為參與市場競爭、就業上崗做好準備,并在國家政策的指導和幫助下實現就業。同時,有步驟地組織農村初、高中畢業后不能升入更高一級學校學習,并準備向非農產業轉移或進城務工的青年參加這一制度。
上述人員統籌為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
各地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引導社會其他失業人員參加這一制度。
二、指導思想
按照實施“科教興國”的戰略和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的要求,依據《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有關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的規定,從提高青年勞動者全面素質和就業能力出發,把加強新生勞動力的培訓工作同對勞動力資源進行有效調節結合起來,建設一種以職業培訓為主導,以相應的組織管理為基礎的勞動預備制度,并動員全社會的教育培訓力量共同做好這一工作,為緩解就業壓力服務,為提高青年勞動者素質和就業質量服務。
三、基本要求
(一)做好統籌安排?勞動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主動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與合作,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計劃和相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組織落實。
(二)開展職業培訓?組織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結合市場需求,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培訓和相關教育活動,并開展職業指導。
(三)實行就業準入?要求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應當掌握必備的學識和技術、能力,取得相應的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就業。
(四)建立用人規范?要求新增勞動力的單位招用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已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擇優錄用;招用從事非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也應從經過職業培訓的人員中選擇。
四、實施內容
(一)基礎工作
1、對城鄉新生勞動力資源進行調查,組織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進行登記報名;對勞動力市場需求進行分析,指導有關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設置相應的專業。
2、對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進行職業能力測試,開展職業指導,使他們了解就業形勢和就業政策,端正就業觀念,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和自身條件,正確選擇專業和職業。
3、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進行資格認定的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在勞動部門統籌安排下,承擔相應的職業培訓任務。
4、職業介紹機構應提供相應的就業服務,優先推薦業經勞動預備制度培訓的求職人員就業。
(二)培訓工作
1、確定培訓期限。初中畢業生,參加初級技能培訓者,培訓期限為1至2年,參輥中級技能培訓者為3年;參加非技術工種培訓者為1年左右。高中畢業生,參加初級技能培訓者,培訓期限為半年至1年,參加中級技能培訓者為1至2年,參加高級技能培訓者為3年;參加非技術工種培訓者為半年左右。
特殊工種(專業)的培訓期限,經勞動部門核準后,可適當延長或縮減。
2、開展培訓工作,主要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專業理論學習,并進行必要的文化知識學習和創業能力培訓。同時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強化公民意識、國情意識、職業意識,增強勞動觀念、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觀念。
在培訓形式上,可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以及學分制與學時制相結合等;在教學方法上,可采取模塊式、單元式等。
3、創辦或利用現有的實習基地,進行生產學習,開展勤工儉學;組織參加社區服務、公益活動等社會實踐。
可采取在培訓機構學習理論知識,在用人單位進行崗位學習的“雙軌制”和實習期間的“試工制”。
(三)資格認定及就業
1、對培訓期滿的人員,由培訓機構組織進行職業技能和專業理論的考核,并對其思想品德、勞動態度等進行綜合評定;需要進行職業技能鑒定的,由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實施。
2、對取得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由勞動部門職業介紹機構統一進行登記,建檔立卡,并納入勞動力資源信息系統,進行專項管理。
3、對已辦理就業登記的人員,各職業介紹機構,應開展專項服務,為他們提供就業政策、就業程序等方面的咨詢,提供職業需求信息和求職方法等方面的服務;根據國家就業方針和市場需求,組織雙向選擇,優先推薦就業,或由勞動部門指導其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為他們辦理就業有關手續;并在他們辦理檔案存放、開業登記和社會保險等方面提供幫助。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證
勞動部負責實施這一制度的.總體規劃、綜合管理。
地方各級勞動部門應提請當地政府,加強對實施勞動預備制度的領導,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主動協調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負責組織實施、管理服務、監督檢查等工作,并指導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以及職業介紹機構做好有關工作。同時,支持教育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用人單位和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職業培訓工作。
(二)落實資金
所需資金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投入,多渠道籌措。
1、各級政府應增加用于職業培訓的經費;也可從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費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實施勞動預備制度。有條件的地區,可設立勞動預備制度專項經費。
2、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按標準繳納學費。具體標準,可比照當地規定的技工學校收費標準,由勞動部門商物價部門確定。
3、可根據實際條件,向用人單位收取用人培訓費,此項費用,可在用人單位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鼓勵職業培訓機構積極創收,補充培訓經費。
5、其他經費來源。
(三)政策扶持
1、對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原則上免試入學;確屬生活困難者,可緩交或減免學費;對參加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以及在用人單位試工者,可給予一定的補助;學習成績優秀者,給予適當獎勵。
對參加一年以上職業培訓者,在報考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取得中級技術等級證書者,通過相應的資格考試,可取得技工學校學歷,還可報考高等職業學校。
對經過職業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被用人單位錄用后,應按其達到的技術等級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2、對勞動部門所屬培訓機構開辦的承擔生產實習和勤工儉學任務的實習基地,應積極爭取稅務部門的支持,享受技工學校學習工廠減免稅政策。
開辦實習基地所需的資金、場地、能源等,有關部門應予支持解決。
3、對非勞動部門舉辦的培訓機構,按要求承擔相應培訓任務的,勞動部門應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四)監督檢查
1、對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但未取得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勞動、工商部門應要求其參加相關的培訓,待其取得相應證書后,辦理就業或開業手續。
2、對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規范執行,隨意縮減學制的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勞動、教育部門應要求其補交所差的年限和內容,在保證培訓時間、培訓質量的前提下,進行職業資格鑒定,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3、對招收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但未取得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的用人單位,要求其在單位內實行“雙軌制”(在培訓機構接受訓練,在本單位實習或以師帶徒)。職業介紹機構在介紹推薦相關人員就業時,要注意把好關,積極指導他們參加培訓。
(五)搞好宣傳
要加強宣傳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導向作用,利用多種宣傳形式,對建立勞動預備制度的必要性和制度內容進行廣泛宣傳,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動員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和相關教育。
六、實施步驟
在全國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先行試點,總結經驗后逐步推開。首先選擇就業任務較重,職業培訓和就業工作基礎較好的35個城市(地區)作為勞動部試點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3至5個城市(地區)同步開展試點工作。
試點工作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確定試點單位,擬定試點方案(20xx年12月-20xx年2月)。
第二階段:具體實施試點工作(20xx年3月-20xx年3月)。
第三階段: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全面推開(20xx年4月開始)。
勞動技能培訓方案3
一、工作任務
20xx年至20xx年,全市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35萬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訓0.45萬人次以上;力爭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勞動勞動者占就業人員總量的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達30%以上。
二、培訓人員
(一)培訓對象
全市各類企業職工,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
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稱“兩后生”)等青年、下崗失業人員(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下同)、退役軍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下同)、貧困家庭子女、貧困勞動力、距刑滿釋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員、戒毒人員(含強制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下同)等就業重點群體;
確有培訓需求、不具有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培訓次數,同一人不同工種不同層次培訓不受限制,分別計算人次。同時,總工會、婦聯、殘聯等相關單位具有專項培訓資金,在開展本部門服務對象培訓的,可以納入全市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總數進行計算。
(二)培訓種類
1、企業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對企業職工開展培訓,其中對我市熱點產業塑料加工、亞麻產業、林木加工、森工林業等行業組織從業人員技能提升培訓,嚴格執行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保證培訓合格后上崗。
2、重點產業。堅持以企業用工需求為主導的培訓政策,對園區企業、重點工業項目新吸納的勞動者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組織重點企業職工開展技能提升、轉業轉崗、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職業培訓,提升職工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加大對煤炭、食用菌、種植、養殖業等重點產業的培訓力度,以滿足用工需求。
3、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雙創培訓”。對本年度畢業生就業重點群體新吸納的勞動者開展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幫助其實現穩定就業,對新成長勞動力開展儲備性技能培訓,提高其就業能力。對本年度畢業的大學生,要結合其專業背景,組織其參加相關領域的技能培訓,突出操作技能訓練,提高其就業能力;
對有創業意愿和需求的人員,組織參加創業培訓,促進其自主創業。
4、電子商務。大力推廣網絡創業培訓,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和手段,突出培訓的實用性和適應性,加大電子商務應用和實際操作培訓力度,實現技能帶動創業就業。
5、農民工創業。對失去工作返鄉的農民工、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開展實用技能培訓。對失去工作返回家鄉的農民工、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根據其轉移就業要求和勞務輸出意愿,緊密結合我市產業結構調整、企業技術改造和重點產業項目的需求,重點圍繞國家支持的鐵路、交通、建設、電力等領域以及勞務輸出的訂單需求,組織相應的培訓,提升農民工技能水平。
三、培訓主體、內容
(一)培訓主體
1、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訓主體包括具有培訓能力的企業、各類培訓機構、職業高中、行業協會、農民合作社等。
2、充分發揮我市公共培訓機構的作用,如:石管家、晨輝、洪偉等培訓機構專業涉及面廣,其中包含育嬰員、保育員、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保健按摩師、中式面點、中式烹調培訓、電子商務等相關培訓內容,積極鼓勵公共培訓機構承辦職業技能培訓。
3、針對開發區重點企業如林木加工業、礦產業、綠色食品等用工需求,本著儲備人才的原則,支持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根據本產業的需求培養定向型技能人才,為企業長久發展積蓄力量。
4、市人社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總工會、市城鄉社區工作局等相關部門要聯合開展技能提升行動,根據不同部門掌握的人群需求開展不同的技能培訓,確保覆蓋面更廣,滿足更多人群需求,激勵引導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群眾掌握一技之長。
(二)培訓內容
1、以增強遵紀守法和職業道德為目的開展綜合性培訓。內容包括:職業道德素養、基本權益保護、法律知識、實用技術知識、消防安全生產知識、企業文化等。
2、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用人單位崗位規范要求,開展突出職業技能訓練、職業能力培養的.專業技能培訓。培訓工種和項目按省人社廳、財政廳公布的《就業技能培訓工種目錄和補貼標準》確定,主要培訓機械操作、機械維修、煤炭、電子電工、計算機應用及網絡、鉗工、焊工、紡織、亞麻、塑編、閥門、冶煉、木材加工、石墨、食品加工、建筑工、種植業、養殖業、綠色食品、商貿餐飲服務等工種。本著實用、實效為原則,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參訓企業不同工種、不同崗位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安排培訓內容,設置培訓課程。
四、培訓補貼政策
(一)免費培訓
1、貧困家庭子女、貧困勞動力、“兩后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下崗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殘疾人自主選擇培訓主體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培訓主體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培訓合格后按收費標準給予個人或培訓主體補貼。
2、貧困勞動力、去產能失業人員、退役軍人等群體參加項目制培訓的,培訓費撥付承擔項目制培訓的主體。
3、距刑滿釋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員、戒毒人員職業技能培訓由管理部門自主選擇培訓主體,培訓合格后按收費標準給予培訓主體補貼。
(二)培訓補貼
1、對企業職工參加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培訓的,分別給予企業1000元/人、1500元/人、20xx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訓補貼;
對企業職工參加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培訓的,分別給予企業1200元/人、18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4500元/人培訓補貼;
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的培訓補貼。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參加崗前培訓(含安全技能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的,分別給予企業1000元/人、1500元/人培訓補貼。
3、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以及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上述生產經營主體和參保企業每人每月500元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三)生活費補貼
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培訓期間給予個人15元/天生活費補貼。
(四)完善補貼政策
1、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含不具有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后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的,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職業培訓補貼,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2、對培訓主體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或承擔項目制培訓的,可向其先行撥付不低于50%的培訓補貼資金。
3、對就業重點群體參加培訓后6個月內,由培訓主體推薦在省內實現就業的,給予培訓主體200元/人的就業服務補助。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xx年9月11—11月20日)
成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專班,制定出臺《穆棱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xx-20xx年)》及配套管理辦法,明確部門職責分工,開展培訓需求預測分析,摸清培訓主體底數,分解落實培訓任務。召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協調推進會議,部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對培訓主體進行政策宣講解讀。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20xx年11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
各責任部門按分工各負其責抓好《方案》貫徹落實培訓任務。市人社局負責市職教中心、域外中高職院校、市直企業培訓中心、兩個森工林業局和市域各培訓機構等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市人社局工作專班對培訓過程、培訓質量依法實施監管,每半月匯總培訓統計表,每月上報培訓和任務完成情況。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
市直各相關部門對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形成總結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制度、辦法、流程,研究制定20xx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方案,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六、保障措施
1、各鄉鎮、開發區、市直相關部門、八面通林業局勞動局、穆棱林業局勞動局、要把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作為重要民生工程,承擔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建立健全職業技能提升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市級統籌、部門參與同步實施、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嚴格按照省相關文件要求,明確資金申領程序、撥付方式等。加強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工作,各相關部門、單位要依法依規主動接受配合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強化責任追究問責,對以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依紀予以嚴懲,確保資金安全和效益。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對先行先試或探索試驗開展培訓過程中,因缺乏經驗、無意過失的行為按規定給予寬容。
3、深化職業技能培訓方面“放管服”改革。對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公布培訓項目(課時)目錄、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培訓和評價機構目錄并實行動態調整。加大培訓主體和培訓質量監管力度,健全培訓績效評估體系,積極支持開展第三方評估,可采取公開招投標等方式購買培訓和評價服務,評估工作所需經費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建立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管理和培訓“全程寫實”制度,依托市“金保工程”平臺,通過建立培訓服務和補貼申領告知承諾制,簡化流程,減少證明材料,提高服務效率。
4、實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半月報、季報、年報制度。各市直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落實措施,確保年度任務順利完成。
5、各成員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開展“三進三送”活動(政策宣講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提升行動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務),提升政策知曉度,幫助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促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有效開展。大力弘揚和培育工匠精神,強化技能人才激勵,積極開展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營造技能成才的深厚氛圍。
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職業技能提升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建立健全有效的目標管理考核和運行協調機制,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明確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完善考核辦法。分解下達就業技能培訓任務,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成立穆棱市職業技能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督促此次培訓工作。
組長:王儉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劉昌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勞動技能培訓方案】相關文章:
勞動技能培訓方案06-21
技能培訓方案06-23
技能培訓方案04-10
勞動技能競賽方案11-24
勞動技能競賽方案03-03
廚師技能培訓方案 職業技能培訓方案優秀06-11
業務技能培訓方案11-04
農民技能培訓方案06-23
業務技能培訓方案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