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精選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
根據《上海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中小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作為學生在該學段學業是否合格、準予畢業的依據,也可作為升入高一級學校時的參考。現就田蘭中學對初三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提出具體實施方案。
一、組織管理
切實加強對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及制訂具體工作實施意見,并向學生、家長、教師公布。學校領導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具體負責:
組員:
二、評價細則
(一)評價指標
一級指標包括德、智、體、美四個方面。
“德”的二級指標包括思想品德、社會實踐、德育學科學習三個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包括熱愛祖國、勤奮自強、誠信守法、文明禮貌、團結合作五個方面;社會實踐包括學農學軍、實踐活動、勞動表現三個方面;德育學科學習包括學習表現、學習能力、學習成績三個方面。
“智”的評價內容包括學習表現、實踐能力、學習能力、學習成績四個方面。其中,學習表現包括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兩個方面;實踐能力包括實驗操作能力、技術操作能力、學科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學習能力包括閱讀交流表達、科學探究兩個方面;學習成績指標主要是各學科成績。
“體”的評價內容包括健身鍛煉、身體健康、體育學科學習三個方面。其中,健身鍛煉包括活動參與、健身能力兩個方面;身體健康包括體質健康、衛生習慣兩個方面;體育學科學習包括個體發展、學習能力兩個方面。
“美”的評價內容包括藝術活動和美育學科學習兩個方面。其中,藝術活動包括活動表現、審美欣賞兩個方面;學科學習包括藝術學科的學習表現、學習能力兩個方面。
(二)評價辦法
學生自評:自我評定。學生要體現誠信意識,本著對自己負責的'原則客觀評價自己。
學生小組評:班主任組織9位學生(由班干部、普通成員組成)成立學生小組,學生小組成員本著對他人負責的原則對每位學生進行客觀評價,之后選出班級中綜合素質評價為優秀的學生,學生評定的優秀學生人數不超過班級人數的1/4。
教師及家長代表評:由現擔任班級的班主任、任課教師、家長委員會成員聯合評定。教師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履行職責,本著對學生負責的原則進行評價,教師小組評定的優秀學生人數不超過班級人數的1/4。
評價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通過學生自評、學生小組評、教師及家長代表評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三方面評價結果如果是三個優或兩優一良,那么綜合評價等級為優秀;如果是一優兩良或三個良或兩良一合格,那么綜合評價等級為良好;如果是一良兩合格或三個合格,那么綜合評價等級為合格。
基礎型課程中非工具學科的學習成績按任課教師評定的等級記錄,工具學科的學習成績教務處將統一以一定的比例轉換成等級記錄。
拓展型、探究型課程按照當年教師評定的等級記錄。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己、發現自己、完善自己,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3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 智 、 體 、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己。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20xx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4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于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己,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己、發現自己、完善自己,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6
為進一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學生全面而富有個性的發展,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實驗)》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評價內容及基本要求
(一)評價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基本要求: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及具體要求
(一)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個人千分制考評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1、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突出問題”是指學生在本學期中受到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
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質方面不評等第:
①有偷竊、詐騙行為,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有流氓行為,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其他各種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行為者。
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公民素養方面不評等第:
①經常性進入營業性網吧、歌舞廳,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嚴重破壞公共財物,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參與賭博,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④看或傳播色情書刊、光盤等,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⑤考試舞弊,無故曠課,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交流與合作方面不評等第:
①參與打架,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違反手機使用規定,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擅自校外留宿或將校外人員帶到學生宿舍就寢,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④不聽從教師教誨,無理取鬧,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二)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1、學習能力: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
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
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學習成績在年級前300名以內或榮獲三好學生稱號);
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
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
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B:
積極參與研究性學習,完成課程要求的課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掌握研究的一般方法;
在校級以上各類學科競賽、讀寫競賽、作文競賽等活動中獲獎;
在校級以上刊物發表作品;
學習態度認真,主要學科成績保持良好以上;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C:
能參與研究性學習;
學習態度較認真,能基本完成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
主要學科成績基本達到合格;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D:
學習態度極不認真,經常不交或抄襲作業;
考試有舞弊行為;主要學科成績基本不合格。
2、運動與健康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
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
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B:
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良好以上標準;
能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
參加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
學校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獲前八名或集體比賽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C:
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及格以上標準;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D:
達不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
故意不參加兩操一課的;
其他。
3、審美與表現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
國家級藝術考級考試達“十級”;
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
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B:
參加校內外比賽獲獎的;
藝術課程考核成績良以上的;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C:
能重視并認真上好藝術課程,藝術課程考核達到合格的;
能積極參加校內外藝術實踐活動的;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D:
藝術課程考核不合格者;
拒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藝術活動的;
其他。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綜合素質評價充分發揚民主,嚴格遵循評價程序。
1、學生自評。每個學生在學期末和畢業前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內容和要求,實事求是地給自己打出等第。
2、同伴互評。每個班級以小組為單位,在學生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小組互評,為小組每個成員打出等第。
3、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在學生自評和互評的基礎上,任課老師或班主任老師根據各項評價指標及要求,結合學生的實際表現及能力,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其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能力等四個方面內容的評定由班主任老師負責,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分別由體育老師和藝術老師負責評定。
4、學校審定及通知或公示結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位學生六方面的素質評定給與審核,并在學期末和畢業前,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公示。
5、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6、評價結果由班主任統一記入全省學生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
(三)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四、本實施細則的解釋權在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7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
副組長:
2、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xx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8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59法》和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關于加強學校59規范化工作的精神,進一步在校園內做好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工作,凈化校園59環境,使全體師生能自覺講普通話、寫規范字、做文明人,促進師生綜合素質的提高,依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59法〉辦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59規范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業務指導:
具體工作由團委書記陶有林分管主抓,校辦組織實施,其它部門配合。
領導小組職責是:
(1)制定學校59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2)制定學校59規范化工作達標評估規劃,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具體責任人;
(3)制定學校59達標評估獎懲辦法,并負責考核、評估和兌現;
(4)協調教導處、教研組、學生會、總務處等部門,共同做好59達標工作;
(5)監督、檢查、評估相關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6)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59達標評估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業務指導人員職責:對學校59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建議,承擔校內師生普通話培訓任務,對教職工普通話水平進行校內測評,負責校園廣播站播音員普通話培訓和播音指導,對學校59達標評估各項工作的準備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校園內、各處室、各年級辦公室、各班級使用規范漢字情況,對不規范用字進行及時糾正。
二、在校園內大力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
(一)大力推廣普通話。“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學校教職工、全體學生在校園內、教學中、會議上、廣播節目主持和各種教育活動中都應使用普通話。為此,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開展全員培訓,努力提高教職工普通話使用水平。一是組織師生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59法》以及《教育法》《教師法》中有關內容,認真學習上級有關59工作的文件精神,大力宣傳59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組織教師參加普通話升級培訓測試。未參加過普通話培訓測試、未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證書的教職工在20xx年底都要參加市級普通話培訓和測試。測試取得合格等級證書的由學校承擔培訓基本費用;測試未取得合格等級證書的,由本人承擔培訓費用,下一年必須重新參加培訓測試并取得合格證書,費用由個人承擔;末參加培訓測試的,當年考核不得評優,下一年必須參加培訓測試并取得合格證書,費用由個人承擔。
2、把普通話水平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基本標準之一。教師在課堂教學、教學研究交流活動和組織學生參加的師生活動中都應講普通話。在校內組織的教學競賽活動中未使用普通話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不予評獎,不予推薦參加上一級組織的教學競賽活動;在課堂教學中未使用普通話的教師,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不得參加各級評優評先;在教學研究交流活動和組織學生參加的`師生活動中未使用普通話的教師,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不得參加各級評優評先。學校對在推廣普通話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在各級評優評先進中優先考慮。學校工勤人員在與學生交流和對外交流中應堅持講普通話,未講普通話者,參照教師考核執行。
3、教師要在教學中加強對學生普通話水平的培訓。使用普通話、講好普通話是對當代中學生的基本素質要求之一,任課教師特別是語文教師要注意在教學中加強對學生普通話水平的培訓,應要求學生在課堂上發言、討論、提問、回答問題時使用普通話,在校園內、在與老師和同學的交往中講普通話。語文教師要按照語文課程標準的要求,把提高學生普通話水平列入教學計劃,制定具體的教學目標,根據學生實際安排教學內容,一是對拼音基礎不扎實的學生進行輔導,二是注意矯正學生不標準的地方發音,三是訓練學生的朗讀水平,四是營造講普通話的環境和氛圍,五是對學生普通話水平進行測試,把普通話水平列入語文學科學習成績中。
4、學校多層次、多方位、多形式開展各種活動,為師生使用普通話創造良好環境。一是對教師定期舉辦講座、培訓、測試,組織教師參加朗誦、演講、競賽、師生聯誼活動,不斷提高教師普通話水平;二是發現和培養校園廣播節目主持人,提高校園廣播節目主持人使用普通話的水平,增強其示范性,把普通話訓練列入校園廣播內容,宣傳講普通話的目的意義,介紹推廣普通話的法律法規和有關使用普通話的小常識、小資料,講解普通話發音中的難點問題,進行普通話朗讀示范;三是組織學生廣泛開展朗讀、演講、競賽、文藝等多種活動,在活動中訓練學生使用普通話的能力。
(二)大力推行規范漢字。推行規范漢字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職責,對正確傳承漢字文化和實現順暢交流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全體師生在書面表達中都要使用規范漢字。
1、全體師生在教學、學習、生活中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都要執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學生必須正確掌握3500個常用規范漢字,不寫二簡字和繁體字、異體字,減少錯別字。
2、教師教案、板書、講義、試卷、作業批改、評語書寫等書面表達,都要使用規范漢字;學校名稱牌、印章、公文、標語、指示牌、板報、校報、宣傳材料、網站用字,都要使用規范漢字。
3、禁止使用下列不規范字:繁體字(教學需要除外);已經淘汰的異形字和舊字形;已經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生造的簡體字;錯別字。
4、教師在教學中要注意及時糾正學生不規范用字現象;語文教師要積極組織學生開展書信、作文、書法等競賽活動,提高學生使用規范漢字的水平;班主任和語文教師要指導學生搞好班級文化建設,辦好班級黑板報,充分發揮班級文化在推行規范漢字方面的作用;全體師生都要積極參與檢查、糾正學校網站、黑板報、宣傳欄、校園內、學校周邊的不規范用字現象。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9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貴州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 責:負責領導和管理我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制訂《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 責: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負責實施《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的采集輸入輸出工作,初步審訂評價結果協調評價過程的`相關工作。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每班各5名,名單略去):
說明:
1. 組長為各班班主任;組員為在本班任課達一年以上的教師2名,學生干部2名。職責——負責對班級中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實施本班學生的自評、互評、教師評價與綜合評定等工作。
2. 班級評價小組在評價程序中,按“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的順序進行,“同伴互評”過程中按班級進行。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項“關鍵指標”,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詳見附表)。
學生展示的實證材料、平時表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盡可能使評價結果客觀、真實。
班主任應根據學生平時表現等情況,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完成評價小組評語。
四、評價等第
各項指標按三級評分。凡比較符合標準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標準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則得1分。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標均分達2分者,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指標均分不達2分者,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如實記載突出問題。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要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指標均分超過2分評定為B,2分評定為C,不達2分則評為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能提供明確證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突出,得到社會公認或權威部門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0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z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
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2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xx〕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3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精神,結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上級教育部門下發的《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為主要載體,決定在我校小學生中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堅持“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堅持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二是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堅持學校評價與家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四是堅持與“三個快樂”辦學理念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評價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共六個方面,并且按三個層次(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班主任評)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進行評價。
三、評價過程與方法
《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每學期填寫一次,學年末綜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期的評價結果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并接受學生及家長的質詢和申訴。班主任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書面結果進行妥善保管,以便學生在轉學、升學等過程中隨學生流動而流動。評價具體過程和方法為:
(一)宣傳與準備
1、評價宣傳
學校每學期均應將評價各要素對學生的具體要求提前以各種形式告知學生,少先隊大隊部要結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要求,大力宣傳評價要素,并結合評價要素修改、完善和進一步健全學校和班級的德育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過程與目標相統一的長效工作機制。少先隊大隊部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各要素發展情況的教育與引導、檢查、督促力度,以達到在過程中教育學生、提高素質的目的..。要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告訴家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基本方法,以贏得廣大家長的理解與支持,手冊中家長的話一欄應由家長評定簽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調動家庭因素,共同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積極的工作環境。
2、人員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力量對班級評價成員進行培訓,為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序地進行奠定基礎。
(二)評價方法:
1、學期評價:學期評價是在班級評價小組共同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學生自評與小組同學互評,學期末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互評,學生互評前應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避免以偏概全。對于小學低年級段的學生,班主任還應將評價要素的各種關鍵表現,以淺顯、生動的語言進行描述、說明,以保證低段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準確性。評價按“優、良、及、待及”四個等級,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同學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保存好,作為學期末的依據。
3、自評,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并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
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首先,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學生互評結果原則上應成為學生該次評價的結論主要依據,但評價小組若發現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由評價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存檔。
(三)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學年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學年評價結果的參考,學年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性評價。
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認真填寫在評價手冊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應接受和妥善處理家長和學生的相關申訴。
四、與評價有關的政策
在學期評價中該學期受過學校處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及格,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待及。對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為待及的評定要特別慎重,應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最后裁定。
五、平價結果的運用
1、在學期中各項均評為優秀的學生,在評市級、縣級等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的評定時優先考慮。
2、學校對優秀的學生予以獎勵。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4
熱點普通高中招收“推薦生”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深化我市中考改革的重要舉措,“推薦生”的推薦工作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切實做好本校今年“推薦生”的招錄工作,加強領導,周密籌劃,規范程序,陽光運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機構
1.考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材料審核組
職責:負責與各“推薦生”所在學校聯系,收齊整理“推薦生”的報名表,審核報名表,匯總20xx年報考我校的“推薦生”信息,制作“推薦生”的'準考證等。
組長:
成員:
3.信息反饋組
職責:負責匯總報考我校的.“推薦生”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并按一定方式進行排序,向各“推薦生”所在學校反饋、公示等。
組長:
成員:
4.考務組
職責:負責“推薦生”綜合素質測評試題的制作及測試過程的組織等。
組長:
成員:
5.后勤組
職責:負責“推薦生”到星天湖中學測試過程的校園環境布置、考場布置、車輛停放等。
組長:
成員:
6.紀檢組
職責:負責對整個考核過程的規范性、公正公平性進行監督。
組長:
成員:
二、綜合素質測評時間、地點
測評時間:20xx年5月26日上午9:00—10:30
測評地點:xx市星天湖中學實驗樓
三、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及辦法
1.測評內容:筆試
2.測評方法: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含三塊:學科知識和能力、常識與心智能力。其中“學科知識和能力”涉及初中各學科內容;“常識”涉及時政、自然與社會、日常生活等方面;“心智能力”涉及態度、智力、情感、傾向等方面。題型為4選1標準化選擇題,題量為100題,滿分為300分,每題只有一個選項符合題意,將符合題意的選項(用A、B、C、D表示)填在答題紙題號下方相應的空格處。回答正確得3分,回答錯誤得-1分,空缺得0分。
3.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的計算
最終測評成績由“推薦生”推薦學校的推薦次序和筆試成績兩項組成。其中“推薦生”推薦學校的推薦次序占比60%,筆試成績以“推薦生”推薦學校為單位排序,占比40%,將這兩項折合成“推薦生”的總成績進行排序。
五、考核結果的公布
5月29日,公示“推薦生”名單,將名單送各初中學校并公示。
5月31日,由星天湖中學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公布20xx年南通市區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計劃和推薦辦法的通知》(通基教[20xx] 16號)文件規定的辦法確定學校“推薦生”名單送報市教育局、市招辦備案。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5
實施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引導學校樹立科學的人才觀、質量觀,既關注技術技能培養、又關注人文素養教育,為學生成長成才和終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為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和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真實可信的參考依據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中職學生畢業標準和學生升學、就業的重要依據。依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教職發[20xx]1號)和《關于轉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濟職教字[20xx]7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堅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鼓勵特長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綜合評價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原則。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發展和變化過程,把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起來,使綜合素質評定成為激勵學生發展的過程。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及班級評價小組。評價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政教主任、教務主任、骨干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負責落實評價方案,制定實施細則,任免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認定評價結果,接受和處理投訴、舉報。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等方面人員組成,負責對班級中的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三、評價內容與評價結果
(一)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由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信息和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兩大模塊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信息模塊由學科日常學習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學科日常學習成績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活動與參與以及期末考試測評等內容組成。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模塊,以思想品德、藝體素養、職業素養、社會實踐等四個方面為評價內容。
(二)評價結果及使用
(1)平時考試成績由教務人員填寫,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審核,以分數、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負責統一實施與安排。
(2)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成績和綜合性評語兩部分。綜合性評語要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反映學生的發展水平和發展特點,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評價結果必要時可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四、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一)評價的信息來源:學生日常思想品德、行為表現;平時學習情況和學習成績,參加體育、藝術、學校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情況;興趣特長、榮譽表彰、競賽獲獎情況;家長和社會評價等。評價工作要與實行學生成長記錄工作結合,注重對過程性資料的分析與概括。
(二)評定程序:綜合素質評價本著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評價內容科學化和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的原則,采用學生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等辦法,每學期末對學生思想品德、學習能力、社會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進行量化賦分,由班級評價小組根據所得分數及綜合表現評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優”、“良”、“合格”、“不合格”)。
五、注意事項
(一)落實評價程序。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班級評價小組總評的評價程序。學校評價委員會負責對評價工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認定。評價過程中如有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裁定,力求評價結果的科學和公正。
(二)建立公示制度。評價結果應在班級公布,并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聽取教師、學生和家長的意見,接受監督。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校評價委員會反映或投訴。
(三)建立誠信機制。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也是誠信品德的培養和實踐過程,參與評價的人員都要本著育人為本、實事求是的精神,樹立誠信品格,確保評價的真實性。評價結果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應由班級評價小組提出更改意見,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定,并對更改緣由和經辦人作書面記載,同時保存原評價記錄備查。
(四)申訴復議程序。如有學生對綜合素質評價過程與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學校申訴機構申請提出,由申訴復議機構審核后公示結果。
六、實施保障
(一)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制定《山東工藝美術學院附屬中等美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細則》;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
(2)班級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注:任教師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評定小組成員不得少于五人。
(3)監督小組:
由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組成。
(4)申訴復議小組:
組長:
成員:
(二)健全相關制度
(1)公示制度。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的運用等,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獲得“優”等級的名單應在學生所在班級公布,被評為其它等級的學生可向班主任查詢。
(2)申訴制度。對評定結果有異議者,可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和舉報,學校評定委員會要力爭將問題化解于校內;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縣評定工作委員會反映。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縣評定工作委員會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3)誠信制度。為工作人員建立誠信記錄,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予以記載,并在師德評價中給予適當扣分。
(4)紀律處分制度。對違紀并受處分學生,對其批評教育的同時需要保留好相關證據或材料,并與其家長座談告知學生受處分原因及處理結果,對結果無異議由家長在《違紀學生處理告知表》內簽字。如有異議,家長或學生以書面形式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
(5)監控制度。各級評定委員會要全面了解有關評定工作的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每年的終結性評定工作結束后各級評定委員會成員分析并撰寫工作匯報。
本辦法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要廣泛宣傳評價制度改革工作,轉變傳統的評價觀念,使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得到教師、學生、家長的積極參與,得到社會的廣泛支持,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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