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范文(通用20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xx〕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3
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把新課程評價觀的轉變作為重要樞紐。《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明確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發展的發展性評價。強調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又要發現和發展學生的潛能;既要了解學生當前的實際需求,又要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的發展方向;既要依靠單純的書面測驗,考試考查學生對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也要運用多種方法,綜合評價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尤其是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變化與進步等。學校在評價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特擬定本試行方案,作為開展小學生發展性評價的研究與指導性意見。同時,希望全體教師在實施過程中注意情況的分析和整理,并對本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學生評價是對學生學習進展與行為變化的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核心。為了使各科教師及時了解學生的發展情況,以不斷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也為了讓每個學生了解自己,以改進缺點,發揚優點,使自己在德、智、體、美、勞得到全面發展,特擬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目的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既是為了考察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有效地促進學生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發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歷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四、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
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愿望和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于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并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個性與情感:能夠注重情感體驗,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對生活、學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能積極樂觀地對待困難,逐步養成勤奮、自律、寬容、自強的個性品質。
(5)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初步的創新能力(包括;創新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和一定的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動參與教學環境,養成學習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具有樂于動手、勤于實踐的意識。學會質疑、調查和探究,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使學習成為在教師指導下主動的、富有個性的過程。
(6)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五、評價的具體措施: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分為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兩大部份。
(一)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對學習過程及其結果的評價,并通過評價來影響學習過程。它是建立在事實判斷基礎上的評價,因而它具有評價的差異性、針對性和即時性,它能及時地給學生提出改進的建議和發展方向。形成性評價主要采用幾種形式:
①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②表現性評價。
③即時性評價。
④檔案袋記錄。
1、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單元測試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緊扣本單元學習內容,主要考察對本單元所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測試形成要多種多樣,富有趣味性。可以用書面方式檢測也可以用實踐活動檢測。測試形式可開卷也可閉卷。
2、表現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包括對課題或實踐活動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的評價;對實驗操作的評價;對藝術、科技作品的設計及活動展示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可比較好地反映出學生的`活動設計能力,活動實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課堂觀察中的即時評價
通過課堂觀察,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做出積極反饋,給學生以鼓勵、指導和調整。教師可根據需要,關注學生突出的一、二個方面作出相應的評價記錄。這種評價可根據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評價次數因人而異,不是整齊劃一的。
課堂評價的內容主要有:學習興趣,參與學習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在學習中發現并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策略的多樣化,方法的獨特性,思維的靈活性創造性,想像的豐富性;獨立思考與合作交流;良好的學習習慣等等。課堂評價的要素不是固定不變的,這里列舉的要素只對教師和學生起一個導向、參考作用。
4、檔案袋記錄
通過收集反映學生發展變化的資料來表現學生成長的軌跡,學生、教師、家長對檔案袋記錄的內容取舍都有參與權,但以學生的意見為主。
學習評價中檔案袋的基本內容如下:
(1)一年級新生學前情況調查表;
(2)語文學科評價報告。
(3)數學學科評價報告。
(4)學生興趣特長發展表。
(5)考試試卷。
(6)其它(如同學贈言,家長、教師寄語、作業評語、學期評語、自己愿意保留的作業、獲獎證書等等)。
5、其它形式的評價
(1)完成作業情況評價。在作業過程中,可實施由學生自定目標、自我評價的雙自評價方法,也可實施小組互評、教師建議,教師評價等多種評價方法(教師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以評星和鼓勵性語言結合起來)。這種評價對學生有一種自我約束和對作業正確與否的自我判斷,這也可以讓教師比較好地觀察到學生對知識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學生看待自我的客觀性與自信度。
(2)小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多用于對學生作品的欣賞和交流。其目的是幫助學生學會認真地分析作品,在這個過程中聽取他人觀點,欣賞他人的作品和觀點,學會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議并改進自己的作品。
(二)階段性評價
階段性評價是一種總結性評價。一般在學期或學年進行,對學生的學期或學年的學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是一種注重學生自我發展的評價。階段性評價一般由期末考試和實踐檢查兩部份構成。
(1)期末考試
期末考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礎知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較復雜的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探求新知識的能力;解決問題策略的發散性和求異性;想力豐富程度。
檢測形式可分為閉卷和開卷兩種:通常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閉卷,思品與生活、科學等開卷。
(2)實踐檢測
語文、數學、品德與生活、科學、英語等學科既有書面檢測,又有實踐檢測,其余學科只進行實踐檢測。
實踐檢測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區別,但是應力求豐富多彩而又切合學生實際,主要有:探究性學習,調查訪問,生產勞動,實際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區服務等。
●語文可以有口語交際,朗讀,參觀,訪問,開展社會調查,開故事會,演課本劇,演講比賽,辦手抄報等。
●數學可以有計算,動手操作,調查統計,參觀訪問,測量,設計制作等。
●英語可以有唱英語歌,簡單的英語會話,編演英語小品等。
●科學可以有實驗操作,實際觀察,科學試驗,社會調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與生活可以有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社區服務等。
●音樂可以有唱歌,樂器演奏,打節奏或進行指揮,欣賞樂曲等。
●美術可以有作畫,雕刻,剪紙,捏象皮泥,名畫欣賞,寫生等。
●體育主要是開展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
(三)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實施要點
1、形成性評價由學校、教師自行組織,將平時的學習表現,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等有所側重地進行匯總;再和期末檢測進行綜合,做出一個比較切合實際的綜合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學期測試的成績的權重以1:4為宜。
2、期末考試按照區教研室統一命題,學校統一組織并進行期末考試成績質量分析,便于對教學質量的掌握和監控。
3、分值計算。
(1)學生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得分=期末檢測得分80%+學期形成性評價得分20%。
(2)期末檢測得分=期末考試分數80%+實踐檢測分數20%。
(3)學期形成性評價分數=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形成性評價項目和內容可根據學校、學生情況自主確定,綜合評價按照多數的原則進行綜合)。
4、結果呈現。總評結果的呈現,可以有兩種形式:學業成績和綜合評語。
(1)學業成績。學業成績由三部分組成:情感態度、知識技能、實踐創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級(90分以上為五顆星,80—90分為四顆星,70—80分為三顆星,60—70分為二顆星,60分以下為一顆星)來反映其發展水平。評定情感態度的依據主要是學習表現,評定知識技能的依據主要是單元測試和期末檢測,評定實踐創新的依據主要是實踐活動。學業成績可以先由學生自評,然后互評,最后由教師綜合評定。
(2)綜合評語。綜合性評語應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評語,既要充分肯定學生在學業上的進步,盡量發現其閃光之處,也要指出其成長過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進步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學生個人進行縱向比較,不宜作橫向比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應用激勵性語言表述,把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融合起來,如說,今后如何如何,就會怎樣怎樣;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評語中既有對客現事實的陳述,又不乏主觀情感的自然流露,讓人民教師對學生的深切關愛,對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躍然紙上。
六、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搜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并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小學生畢業標準由小學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準予畢業。
小學生升入初中時,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手冊應一并裝入學生個人檔案帶到初中。
七、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學部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部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委員會由學部領導、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79人,在本校公示后報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每個小組成員57人,由班主任擔任組長。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后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評價工作委員會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行政部門反映。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和學校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五)建立誠信制度。對參加評價工作的人員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取消其參與評價工作資格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建立監控制度。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價工作不定期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全面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革建議。評價工作結束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樣并對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獲得優秀等級學生的狀況進行復核。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4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
副組長:
2、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xx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6
一、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分低、中、高三個年段。考試總分各年級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20--30分,筆試部分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辦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教材選用的朗讀課文。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課文指定段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前3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
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簡短的課文,分坐姿、握筆姿勢、握筆距離三項現場打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包括字、詞、句,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字、詞、句、拼音、積累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選定的美文。
方式:在選定的美文中由測試者任意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后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后4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部分命題應立足生活,貼近教材,貼近學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及方式包括:
(1)復述課文或講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命題對話。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簽決定情景命題對話。此類合作完成題目相當豐富,如合演課本劇、指定的童話劇等。小組合作完成的題目,由學生在考前抽簽,小組由各自抽的簽兒組成。學生抽簽后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臺詞、曲子,從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部分題目應注意整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貼近生活,關注基礎知識與技能,關注學生興趣,讓命題既扎扎實實又生動活潑。
筆試共分四大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于課外閱讀;習作(25分),含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
(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
(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
方式:
(1)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2)學生提供自己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測試者抽取1-2段當場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可從以下題目選取內容及方式: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在每學期學校規定的課標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典型內容,制作成紙簽,學生抽簽并稍作準備講述故事。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文章,學生快速瀏覽、默讀,然后回答文后問題。問題設計要能夠考察學生閱讀后的獨特感受以及獨立思考之后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共三大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于課內閱讀;習作(30分),其中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過程。在做好終結性評價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加強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采用成長記錄的方式進行。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調節與激勵功能。學生的日常表現,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采用激勵性的評語,盡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對于每個學生課堂學習中聽、說、讀、寫、習方面情感、態度等難以進行量化測量的內容,教師通過課堂觀察、課后訪談、問卷調查、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班級內開展豐富多彩的語文學科實踐、競賽評比活動(手抄報評比、作業展評、故事會、朗誦比賽、書法比賽等),采用獎勵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評價激勵措施;還要重視考查學生參與校內和校外語文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校內外舉行的語文實踐活動,以及其他語文性質的合作實踐活動,培養其積極性、參與度、合作意識、實踐能力、語文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方式貫穿于日常教學活動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要加強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多向交往、互動、溝通、交流,尤其要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教師和學生共同做好成長記錄,逐步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該體現多樣化。教師可以結合本班學生實際,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設計出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法,策劃評價活動。
形成性評價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切實發揮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進行質性評價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發展。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管理工作以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按照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通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突破了傳統的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和創新。學校和教師要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師教學和學生發展的評價思想,勇于開拓創新,切實推動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學校在評價管理中,要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定期研究,防止評價項目和內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發展完善考試評價辦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要通過考試改革,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通過考試改革,改變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方式,促進教師與學生共同成長和發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8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貫徹和落實全國職業教育會議和《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事業教育的決定》精神,辦出職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
(一)、推進職業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中等職業教育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轉變教育思想,樹立以全面素質為基礎、以能力為本位的新觀念,培養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在生產、服務、技術和管理第一線工作的高素質勞動者和中初級專門人才。他們應當具有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素養,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比較熟練的職業技能,具有繼續學習的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立業創業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職業中學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狀況,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內容的全面性,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有特長的發展。通過對評價主體的互動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和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加強評價制度建設。立足我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和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職業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職業中學學生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實施素質教育,體現職業教育課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業為導向的`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中等職業教育以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學校、用人單位、社會和家長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學組織、考試考查、就業選人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制定要合理,有較強的可評性,評價要有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操作要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度、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復議等事宜的處理。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教導處、德育處、生產實習處、招生就業辦共同實施,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的具體負責人。
(三)成立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負責主動領取評價表;組織本班家長召開家長會;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并組織統計評價結果;組織評價小組成員填寫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及時以通知書的形式告知學生和家長學期評價結果;接受學生申訴或查詢。
四、評價內容及標準
我們分析和綜合了部分學校的成功經驗,根據《教育部關于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結合職業學校自身的特點將學生綜合素質評估確定為思想道德素質、專業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社會與交往素質和藝術與修養素質五個方方面。具體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質
學生道德道德素質包括思想品質和公民道德兩個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成長記錄、教師和同學的評價等,由學生的自我評價為主,同學互評為輔。
(2)專業文化素質
學生專業文化素質包括專業模塊修習記錄(具體見附件)和學習能力評價兩方面。專業模塊修習記錄獨立進行統計,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學習能力評價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態度、綜合實踐能力的測評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身體心理素質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4)社會與交往素質
主要根據平時學生在班級、社會等實踐活動中的表現,評價其在團隊合作,交流溝通,對社會的認知等意識和水平。
(5)藝術與修養素質
學生藝術素質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修養素質評價根據學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現客觀反映學生的個人修養水平。
五、評定方法
評價從時間上分為學期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兩類,從形式上分為自評、互評、評價小組評三類。
(一)學期評價
學期評價是每學期期末,在班級評價小組組長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自評、互評、小組評,最后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學期評價登記表》的過程。
1、自評
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自我評價,直接填在登記表上,同時在《反饋表》上填寫評語,填完后教師應立即收回登記表保管,以免遺失。
2、互評
(1)、學生互評的方法為:首先,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減少學生在評價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現象。其次,在評價開始時由班主任下發《學生綜合素質互評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學生都參與對本班全體同學的評價(連同本人一并評價),為確保評價的公正性,評價采用無記名的形式,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為便于統計,素質評價卡中“A、B、C、D”四個等級直接轉換為分值,分別以“5/4/3/2”的形式出現。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2)、互評計分方法為:某評價要素被評為
A級得5分、B級得4分、C級得3分、D級得2分,二十個要素滿分100分。在統計某生評定結果時,應將全班其他同學對該同學二十個要素評定的總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參加對該同學評定的人數,得出該同學的總平均分。
(3)、互評等級確定方法為:若某生20個評價要素總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則綜合素質互評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為B級,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在計算總平均分時,如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法轉化為整數后計算等級。
3、評價小組評定
在學期評價過程中,評價小組應對學生互評結果進行逐一審核,根據本班A級指標數,結合學生平時表現,評價小組認為學生互評結果基本反映學生實際的,則直接將學生互評結果認定為小組評定結果。但評價小組若發現學生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嚴重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將調整過的內容填在評價表上,并對每個學生打出終評等級及時填寫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上,同時評價小組集體填寫綜合評語,每學年度第二學期小組評結果視為該生該學年度的評價結果。
另外,凡受學校處分的,該學期評價結果降為C等。到終結性評價結束時尚未撤銷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終結性評價結束后受學校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該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直接降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別受公安機關和學校處罰或處分的,評價時按就重不就輕的原則進行評價。凡在三年內曾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降一等處理;初中第六學期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終結性評價直接降為D等。
學期評價結束后,班主任應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反饋表》發給學生,并請學生反饋給家長,家長和學生本人分別填寫意見并簽名。自評、互評和小組評均結束后,班主任應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在高二下學期結束前,由評價小組集體進行。
1、等級確定
終結性評價等級應依據學生之前各學期的評價結果來確定。首先將各學期評定分數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出現小數時以四舍五入計),然后按A級(90分以上)、B級(75—89分)、C級(60-74分)、D級(60分以下)的劃分方法,將分值轉化為等級,作為學生終結性評價等級。
2、評語擬定
評價小組成員應在對學生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共同討論并擬定出學生綜合評語,評語語言應準確、精練,重點突出學生品格與態度的一貫表現。
對于評價小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無法裁決的向教育局評價委員會報告。
六、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終結性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終結性評價結果的參考,終結性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綜合素質的總結性評價,作為學生就業的基本條件之一并記入檔案。
2、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評價小組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并認真填寫在評價登記表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參照互評、自評,結合學生日常表現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均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學期評價結果應及時請學生簽字。同時,獲A級的學生名單應向全校公布,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評價工作小組應同時接受家長和學生的申訴,妥善處理學生和家長提出的各類異議。
七、關于評價的幾點說明:
1、若評價小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
2、學生的評價結果依據必須保留至少一學年。
3、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
4、學期評價中,若學生受到學校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的,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C級。
5、若學生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D級。
6、若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打架斗毆、惡意損壞公物等現象造成重大影響或結果的,綜合素質評價一律為C級。
7、一般情況下,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盡量少用C級和D級。
八、評價監督:
1、申訴、舉報電話:
2、申訴、舉報方法:
①若對評價結果與自身實際表現有重大分歧,可向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②凡對評價有異議并提出申訴的,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展開調查,若情況屬實,可作出評價調整,若情況與班級評價小組結果相符合,維持原評價,并對該同學提出批評教育。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
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0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
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發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采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三、評價內容及標準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知錯就改,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里說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床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后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于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盡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發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制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3)、期末考試(考查)。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考試,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可以選擇聽力考試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采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制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盡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并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并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并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評價結果的呈現
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
1、家長評語。
2、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
1、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兩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
2、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的最后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現。
(五)、綜合素質報告單
學生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報告單由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表、學科學業水平評價表,包括多主體評價和教師綜合評語構成。將期末考試與學生的日常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幾個方面來反映學生取得的進步和成就,報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感與學習習慣方面的情況。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1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 智 、 體 、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
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在參照外地評價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本校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基本原則
1 、方向性原則:評價應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體現知識經濟時代對教育發展的要求,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評價。評價要多主體參與,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三年級以下的學生可不采用自我評價和學生互評)。同時,還要適當接受家長和社會的評價。
3 、全面性原則: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學業考試的內容要處理好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關系,注重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考查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針對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具體情況,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充分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需要,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培養,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營造良好氛圍,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諧的學校文化的形成。
三、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性發展目標兩個方面的內容。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占15%)、公民素養(占10%)、學習能力(占40%)、交流與合作(15%)、運動與健康(占10%)、審美與表現(占10%)等六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是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包括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側重于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習慣的評價、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評價,關注學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置口試、聽力測試、成果展示、實驗操作、上機操作等形式測試,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紙筆測驗可采取閉卷考試、開卷考試或開閉卷結合考試等不同形式。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可適當細化六項評價內容)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各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此項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人數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組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班級評定小組由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評定班級的學生公布。
(3)、綜合素質評定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1)、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通過對相應等級賦分的辦法進行換算,取所有階段性評價的平均分值作為終結性評價結果,記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賦分轉換標準:優秀記10分,良好記8分,合格記6分,不合格記4分。
五、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最后,學生和家長要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上簽字。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既作為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依據,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六、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2、健全相關制度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3
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20xx〕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
(一)把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初中畢業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強化素質教育導向。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評價學生綜合素質,改變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
(三)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四)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特別是學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有利于全面客觀體現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的發展狀況;有利于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學生、評價學生,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和成長過程。
2、公平公正性原則
評價前公開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組成和有關制度;參與評價人員包括學生和教師都應堅持標準,要對評定的各個維度、要素和關鍵表現準確把握,重實際、重依據,全面衡量評價;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進行準確的描述,確保評定結果和學生表現相一致,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實事求是,不以偏概全。
3、規范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是直接關系到學生升學乃至學生前途的工作,必須做到操作規范,要建立公示、監督、申訴等必要的制度,規范操作程序,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客觀有效,具有較高的信度。
4、導向性原則
以新課程改革作為評價理念,注重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考查,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良好的習慣,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發揮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把評價的過程變成學生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過程。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
由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下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20xx年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制定及實施工作的全面指導。
學校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領導下成立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負責:
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
②領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
③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學校評價監察小組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如果不能夠處理,應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
四、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1、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五個維度: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圍繞這五個維度的關鍵表現和實證材料進行評價,具體分為方面、要素、關鍵表現三級,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詳細內容可參考《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各校可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各要素、關鍵表現及其實證材料做適當調整,但應注意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與可行性。
2、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學生日常表現和關鍵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學生提交的實證材料,主要提供以下六項實證材料:
①統一考試、考查的成績;
②關鍵的.表現性作品、作業;
③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④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
⑤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社會人士);
⑥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勵學校提供平時積累的學生成長記錄或其他材料。
3、班級評價小組負責主持本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材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經過更為廣泛和深入地調研和討論后做出決定。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
五、評價的主體
為了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各學校應該遵循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原則,評價中要將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等有機結合,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增加專家評價。考慮到本評價對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為高利害性評價,學生自評及家長評價不納入等級計算,以評語的形式呈現。
每個初中畢業班均應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建議人數為3—5人或以上。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一個月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作相應調換。班級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小組成員確定后,要報區、縣和市兩級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程序與方法
(一)宣傳培訓。學校就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內容、標準、方法、過程、制度等內容,組織教師、學生和家長進行學習,做好宣傳動員和培訓工作。
(二)資料整理。班級評價小組對畢業班學生的三年學業成績、個人特長、獲獎情況及成長記錄袋等資料進行匯總、整理,經公示、核定確認后錄入電腦。
(三)多元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堅持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的方法,堅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則,堅持標準,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
1、學生自評。對自己三年來的發展情況進行評價,描述性評語不超過200字。
2、學生互評。20xx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公民道德素養”采用同學互評方法,“學習態度與能力”采用班級學生代表評價和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其它三個方面暫不采用互評方法)。互評和學生代表評價時學生按本方案的“公民道德素養評價標準及說明”和“學習態度與能力評價標準及說明”,對本班每一位同學(包括自己)進行等級評價。“公民道德素養”方面學生互評權重占50%,“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學生代表評價權重占25%。學生代表由班委會成員和學生推薦代表共10人組成。
3、家長評價。學生家長對學生作出綜述性評語,其要求與學生自評要求相同。
4、教師評價。教師評價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方面所占權重為50%,在“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占25%,其它方面的教師評價按本方案“評價標準及說明”執行。
5、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其中,學習態度與能力維度中,平時成績占50%;實踐與創新維度中,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和學校組織的信息技術考查,各占50%;運動與健康維度中,學生平時體育成績和體育表現作為實證材料,各占50%;審美與表現維度中,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各占50%。
(四)建立檔案。學校應為每位學生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袋》,全面、全程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狀況。學生的等級評定和綜合性評語確定后,由班主任組織填寫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見操作手冊)中,班主任簽署意見并簽名,同時將學生提交的原始資料,選擇其中重要的部分(如關鍵考試試卷、關鍵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報告、特長證明材料、獲獎證書、自我描述性評語等)整理裝訂成冊,作為附件,一并收入學生評價檔案袋,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查。
(五)審核認定。評價結果由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對各班級上報的評價結果材料,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認真的審查,對班級評定中的不同意見進行仲裁,學校評價監察小組負責對有關的投訴和舉報進行調查、復議和處理。最后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上簽署意見和蓋章,收入學生檔案袋。
(六)結果告知。每個學生的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個人及其家長,如學生及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學校評價監察小組應進行調研與處理。學校評價監察小組受理后,應進行調查和復議,如果發現確實有誤,應及時處理并記載更改緣由,要由2名以上領導簽名負責,并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同時要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七)匯總備案。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將本學年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填寫《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匯總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統計表》,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按規定的時間,報送市教育局備案。
七、評價結果的呈現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
(一)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三年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的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五個評價維度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學生自評、家長評價結果,在班級評價小組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二)評價等級。每個方面的評價結果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公民道德素養”不限定等級比例,“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和“審美與表現”四個方面每所學校A等學生不得超過全體學生的40%。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時應非常慎重,被評為d等的學生其材料必須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八、評價結果的使用
根據我市20xx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要求,進一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我市在以下兩個方面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一)作為初中畢業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二)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我市在高中招生時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與學業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具體方式按市教育局相關文件要求進行。
九、評價工作的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
3月:研制方案、成立機構、征求對方案的修改意見;
4月:宣傳動員、學習培訓。
(二)實施階段
4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據省《中考綱要》制定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操作)考查、藝術(音樂、美術)考查評分細則;區、縣、校制定實施細則,進行試點評價。
5月上旬:評價專業人員培訓(地點待定);
5月中、下旬:各項評定全面實施;
6月10日前:各校(XX縣由縣教體局統一報送)將評價結果(電子文本和紙質文本)一式兩份,報市教育局教研室三號辦公室江一新老師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4
為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推進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改革,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意見》、《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以及《關于建立完善初中評價與考試制度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的組織機構
1、市教育局及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操作辦法,指導學校的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查處違規行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校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對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接受投訴和舉報,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經公示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教師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由班主任擔任組長。每個班級按人數平均分成若干個學生評價小組,學生評價小組同時也是學生在校生活、學習的合作小組。評價小組成員名單必須經本班學生認可,并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公示。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負責組織班級學生日常評價工作及數據的錄入工作。
二、評價的基本內容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
依據《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項: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主要表現:熱愛祖國、理想信念、遵紀守法、明理誠信、關心集體、交流合作、自律自強、保護環境、心理健康、社會實踐。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主要表現: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方法與反思、學習交流與協作,課外活動與探究,學業成績。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主要表現: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運動與表現、運動與健康測試成績。
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主要表現:儀表服飾、美術與音樂知識、審美體驗與表現。
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主要表現: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物理、化學、外語口語、生物實踐操作、計算機操作。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呈現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等級評價和積分評價構成。
等級評價按等級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分成四個等級A、B、C、D,評價主體為學生、家長、小組成員及任課教師。
積分評價分班級團隊積分、小組激勵積分和個人獎勵積分三種形式,按不同的評價對象和內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級團隊積分是以班級體中所有成員的表現為評價對象,創建整體發展環境為載體的捆綁式班級管理和學生發展評價,班級團隊積分同時也是班集體成員每個學生的積分。
小組激勵積分是以學生評價小組為單位,按照班級學習、活動小組中每個學生的表現,對小組進行積分,小組積分同時也是組內每個成員的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是以個性特長發展為主,對學生個人在綜合素質評價的各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給予的獎勵性積分。以學生全面發展各項素質表現所獲的各類等級、獎勵證書為依據。
三、評價的操作辦法
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
制定“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等級評價一月評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學期認定兩次。實行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其中自評等級是由學生與家長研究討論后給出。權重分別為學生自評30%、學生互評40%、教師評價30%。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分評價實行與學校對班級管理進行捆綁式評價,班級在學校管理中獲得的積分即班級每個學生的積分。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還包括小組激勵積分,目的在于著眼學生的日常表現,對學生的進步進行及時的評價和鼓勵,把評價貫穿于成長過程的每一天。評價內容可包涵日常行為習慣、關心集體、交流合作、社會公德、家庭表現等多方面。
各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最終價等級還要參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對各班分配的各等級比例。
2、學生科學文化素質評價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等級評價,依據學習素養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積分評價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小組合作學習積分,學生以課堂活動小組為單位,依據組內每名學生的表現對小組積分,小組的積分也是組內每個學生的積分,學生和課堂活動表現由上課教師、班級值班班干部負責記載,全體同學進行監督。二是激勵性積分,包括試卷書寫積分、進步積分、創新思維積分等。
學生學業成績以分數形式獨立體現。
3、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評價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表付分確定等級。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積分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由任課教師或學校統一組織體能測試,按國家體質健康標準計算出得分。
4、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
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付分確定等級。
積分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每學期一次,轉化為積分。
5、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
研究性學習按學習小組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社會實踐活動按活動記錄劃分等級。
理、化、生、外語聽力和口語按開設課程每學期進行一次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轉化為等級。
6、個人獎勵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是對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的表現、突出特長、單項獲獎、期末評優情況進行評價。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校級的等級加分,不進行累計,每學期進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級。
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三個年級的評價結果按權重求和。初一權重40%,初二權重40%,初三權重20%每學年期末綜合素質評價為全優的學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方可錄入電子文檔向上級報送。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1、成長記錄袋。實證性材料收入成長記錄袋。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的成果和實證性材料,二是學生在校期間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質量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書法、美術、音樂或電腦制作的作品,科技小發明、小創造等表現學生特長和才藝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愛好特長獲獎情況。三個方面的材料每學期每個學生只可將其中選擇出每項自己認為最優秀的兩個收入到記錄袋中,即每學期最多有6個實證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綜合評語、平時學業考試成績組成。
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用A、B、C、D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
綜合評語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以實證性材料和數據為基礎,查看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相關原始資料記錄學生以及學生的成長紀錄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觀、公平、公正。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
1、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估和監控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對學校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實施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
2、作為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是否畢業的重要依據。
3、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成績與初中升學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不合格不許報考省示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平時學業成績、初中升學考試成績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畢業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學校推薦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據)
六、評價的實施程序
1、評價的準備
為使評價工作在較大的范圍內展開,并能按照統一的部署進行,應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程序,使評價實施活動做到制度化和經常化。在制定評價細則中,要規定出評價人員的工作規范、職權范圍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有關綜合素質評價的各種文件,廣泛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目的和意義,提高他們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請評價專家講學,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理論與技術,掌握實施評價活動的方法和程序。
2、評價的施行
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要做好本區域內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組織領導工作,各學校要按照上級行政部門部署,將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到位,按計劃分步驟逐一落實。各學校要做好評價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學生的評價材料要及時進行總結性整理,進行科學分類,統一編號,固定目錄位置,使得檔案整體化、系統化、規范化。要求每位學生根據具體評價內容和指標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長檔案袋與作品集,按照學校老師的統一要求,有目的、有計劃地定期填寫評價記錄。
3、處理評價結果
學期末,由學生本人、班級評價小組、任課教師將過程評價的數據錄入電腦程序,生成評價結果。
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要對每個班級的評價過程、評價程序和評價結果復核認可,對學生、家長和社會上對評價反映意見較大的問題和缺點,按照舉報和申訴程序對提出的問題要給以合理地解決和修正,經學校評價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形成正式評價結果錄入并上報。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5
為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實施國家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經研究,決定遴選一批積極性高、條件具備的區域,開展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礎較好、常態化開展信息化教學應用的區域中,遴選30個左右的區域開展試點工作。用5年左右的時間,形成百萬級規模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基礎數據庫,創新評價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成長情況全過程縱向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橫向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形成數據驅動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解決方案,客觀總結我國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規律,確保評價正確方向,完善評價內容,強化技術支撐,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區域應積極推進教育數字轉型,具備較好的教育信息化發展水平,具有區域統一的教學管理平臺,常態化信息化教學應用效果較好。
2.申報區域應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面具有較好的基礎,擁有一年以上的評價數據積累和組織實施經驗。
3.申報區域應配備足夠的人員、條件和經費保障,能夠有效組織學校、師生配合參與測評活動,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4.申報區域能夠根據工作需要,協調本區域的信息化服務廠商和相關平臺,支撐做好數據匯聚工作。
5.申報區域原則上以地市為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可以由省域或區縣進行申報。優先考慮參與試點工作的轄區、學段、學校覆蓋面廣的區域,原則上不少于50%的學校。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認定
1.申報推薦。符合條件的申報區域填寫《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申請書》(附件1)。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查遴選工作,填寫《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推薦匯總表》(附件2),連同申報區域的申請書一并報送至教育部。每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名額不超過3個。
2.遴選認定。教育部在各地審核推薦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最終遴選出符合條件的30個左右區域,開展試點工作,并予以公布。
(二)組織實施
1.組建專家指導團隊。試點工作依托北京師范大學組建專家指導團隊,負責落實教育部的相關部署,為試點區域提供理論和技術方案支持,并對試點工作提供專業指導。
2.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各試點區域結合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區域工作實施方案,確定進度安排,在專家團隊的統一指導下按計劃、分步驟制定數據采集與匯聚方案,落實數據采集工作,保障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制定數據安全使用方案,落實數據安全保障工作,保護學生個人隱私。
3.提升專業測評能力。由專家團隊牽頭,組織對試點區域開展平臺、工具及活動組織的專業培訓,分享測評經驗,實現區域間資源和經驗的共享,培養一支數據驅動的綜合素質評價專業隊伍。
4.優化綜合素質測評方案。由專家團隊牽頭,為試點區域提供綜合實踐測評活動、綜合素質評價分析服務,并組織試點區域凝練實驗成果,形成優化的綜合素質測評方案,以及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政策建議報告。
5.發揮輻射帶動效應。發揮試點區域的引領作用,推廣優秀成果經驗,優化教育評價模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中小學生綜合素質。
(三)過程考核
教育部組織專家組對試點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并在試點工作結束后進行終期驗收。考核采取審閱工作報告、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綜合素質評價的典型案例、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相關活動、合理應用綜合素質評價數據分析結果、凝練數據驅動下的綜合素質評價范式。
四、有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管理職責,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認真組織好試點區域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為入選試點的區域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
2.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撰寫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要真實可靠、有據可查。申報單位要明確人員分工和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配套條件,創造性地組織實施。
3.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報送紙質蓋章版材料,同時發送電子版。
五、聯系方式
(一)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通信地址:
(二)北京師范大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6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實施新的評價方法,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學生發展,注意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自主性原則。
要以學生為評價主體,充分發揮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和社會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3、綜合性原則。評價的內容,既要重視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價,又要注重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學習能力、情感態度、行為習慣、身心健康、審美情趣等基本素質的評價。在學習能力方面,要特別注重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的評價,關注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性。
4、多樣化原則。評價的方式力求多樣化,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課內評與課外評相結合。
5、多元化原則。評價的主體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學生、老師、家長、社會等共同參與、相互作用的評價主體,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饋促進學生發展,使學生、教師、學校和課程的'發展成為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6、激勵性原則。評價的行為要以鼓勵性為主,要善于發現學生的閃光點,讓學生享受成功的愉悅,促進學生樹立學習、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個性品質。
三、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識能力水平和學科成績、身體健康水平、勞動技能水平、個性發展水平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內容要素、等級評定等。(略)
四、評價方法和要求
(一)評價方法
1、改革評價方式,擴大參評主體。
(1)、評價方式:
①、階段評價,班級周評小標兵和學校德育處主題活動月的星級學生評價;
②、綜合評價,期末在周評小標兵和月評星級學生的基礎上實施總評;
③、新三好學生的評選。
(2)、擴大參與評價的主體,具體分為: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和學校少先隊總評等五個方面。
2、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要求,在提供相關實證材料的基礎上,確定自評等級。
3、學生互評。周一班會或其它時間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組織學生,首先分小組評價,評價小組由組長負責,小組內首先是學生自評,然后互相評價,討論確定互評等級,組內依據自評和互評結果推舉出本組小標兵。評價時,學生可在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中的相關單項評價欄內,分別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呈現。
4、班級評價。班會在學生自評、小組互評的基礎上,由小組組長匯報本組評價結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再匯聚學生互評意見,綜合學生日常表現和家長評價,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級小標兵。
5、家長參評或社區代表點評。班主任老師在周五將周評班級小標兵表下發給學生,由學生帶回家,父母在表內家長評價一欄填上評價意見,周一學生將評價表帶回學校反饋給班主任老師,作為總評積累,讓學生獲得激勵。
6、月主題活動評價星級學生,由各班主任依據班級周評資料,組織本班學生討論,充分征求學生意見,再向學校少先隊推舉出本班當月的校級星級學生,學校少先大隊、德育處以及班主任共審核通過,周一學校升旗儀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將結果記入學生素質教育發展手冊,做為期末總評和評價新三好的重要依據。
7、新三好學生的評選必須由學生自己報名,其具體條件為:首先,在校學生每學期中學生各科成績不低于優秀等級,參加公益活動每學期不少于3次;其次,參評學生必須有家庭對其表現行為的良好以上的評價;同時,參評學生在本學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等級必須在良好以上。
(二)評價要求
1、評價次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如實填寫,不得敷衍應付。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終結評價為主,在學年末進行。周評班級小標兵,月評校級星級學生與期末綜合評價相結合,周評班級小標兵和月評校級星級學生是期末評價的依據。
2、評價結果。從評價維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關鍵表現入手,通過整體判斷對各維度給出恰當等級,以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現,每周班級評價小標兵時,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分別對照各項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給出等次評價;期末在綜合項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得出總評等次;評價均以星級形式呈現,個人自評、班級小組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點評等,均在相對應的項目欄內標出★,其中,家長參評與班主任評價除了用星星符號代替外,還要在最下面欄目內寫上精當評語。
3、班主任或學校評價。有針對性的填寫概括性與描述性評語,客觀填寫評定意見。
總之,要確實通過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不同層面,不同時段,不同參與主體的評價,使學校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落到實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7
根據市有關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參照七斗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評價原則
實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其意義不僅在于改變傳統的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高中招生唯一依據的做法,以利于促進學生基礎性素質發展目標的達成,而且對于教育領域重建誠信文化也是重要促進。在對初中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評價內容及基本標準
綜合素質評價分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等。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等。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等。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等。
二、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
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
一是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予以整體描述,注意突出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語盡可能采用對話式,體現激勵性。
二是等第。根據學生實際表現,對學生六個方面素質發展情況分別進行評定。具體做法: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基本標準,可暫不打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區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凡得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
①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
②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
③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區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
④在區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
⑤在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⑥其他經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
①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秀等級者;
②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
③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
④其他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
①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
②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③參加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④其他經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1、學校成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修訂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同時成立各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班主任任組長,成員為相關任課教師,并有學生代表參加,負責具體組織班級評價工作。
2、全市初中使用統一格式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初一、初二年級于六月底前完成,初三年級于中招報名前完成。每學年的記錄表都必須經學生本人、班主任、校長簽名或蓋章確認,并加蓋學校印章。應中招工作信息采集需要,各校同時建立電子檔案,在中招工作開始前,按要求用電子文本形式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3、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匯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4、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通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5、在學年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各項目評價得A等第的在校園內公示一周。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一周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單位反映。
四、評價工作的保障制度
1、誠信承諾制度。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向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和班主任必須在“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上簽章。
2、專項抽測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單位不定期組織對相關項目評定為A等第學生的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結果記錄在案。
3、非誠信學校通報制度。對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現象的學校,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應采取適當的形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
4、責任追究制度。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8
為了做好我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省、市教育部門的指示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在吸取試點學校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經行政會討論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1、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鄧柏香(學生家長)
成員:
職責:制定學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操作辦法;組織成立班級評定小組。
2、綜合素質評價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監察評價全過程;接受學生、教師、家長的咨詢、投訴、舉報;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協調處理有異議的評定結果。
3、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指導班級開展評定工作;制訂各種表格;收集信息并及時進行信息反饋;負責數據輸入。
4、班級評價小組:
職責:指導學生進行自評和小組互評;依據評定,內容與標準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小組集體評議,形成評定結果意見;撰寫學生綜合性評語;填寫相關評定材料;按照規定公示評定結果。
二、衡鋼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附后)
三、程序與辦法
(一)學生自評
寫出自我描述評語(200字左右);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作出客觀的.自我評分,再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自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的自評等第。
(二)學生互評
1、成立班級學生互評小組,每個班級隨機分成6個小組,每個小組8-10人左右。
2、小組互評。根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小組成員對組內其他同學,就學生綜合素質的維度進行評價并打出“互評分”,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學生“互評分”的平均值,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互評等第。
(三)師評:
1、各班級評價小組按下列原則給出學生各維度的“師評分”:
①看學生在各維度是否有不良表現,若有評價細則所列出的各種不良表現,則按每項不良表現在相應的維度扣分。
②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一項維度中,前五學期中5次評為校“三好”的計100分,4次計98分,3次計96分,1-2次計94分,其他同學的評分不得超過92分。
③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一項維度中,在學校受過“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若在測評前撤銷處分的計C等,若在測評前未撤銷處分的計D等。
④在維度“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的要素“責任感”一欄“熱心參加校內、班內的有關活動”這項中,擔任過班干部、組長(課代表)且工作負責的分別計5分、3分,其它計1分。
⑤在維度“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要素“學習方法”一欄中的評價依據以初三第一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為參考,根據班上A等指標數,期末考試成績在A等指標數內計20分,后10名計12分,其他計16分。
⑥在維度“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要素“探究與創新”一欄中,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競賽或活動獲市一等獎以上計20分,獲市二等獎計18分,獲市三等獎的計16分,其他同學的評分不能超過14分。
⑦在維度“運動與健康”要素“習慣與技能”一欄中,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6名或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計30分;參加校運動會獲個人項目前6名計28分;其他學生根據兩操的出勤評分,但不能超過26分。
⑧在維度“運動與健康”要素“身心健康”一欄中,以體育測試成績為計分依據:A等計40分,B等計36分,C等計32分,D等計28分。
⑨其他未作特殊說明的,則參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進行計分。
2、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師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維度的師評等第。
(四)、評價結果的認定
根據自評分、互評分、師評分按1:2:7的比例合計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各班A等指標數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的學校認定等第。
(五)、根據小組集體評議結果,以班主任為主給每個學生撰寫綜合性評語。
(六)、班主任填寫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登記表(附后)
(七)、班級評定小組集體評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有重大分歧的問題應提交學校評定領導小組評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級評定小組的評定結果。
四、各班A等指標及B、C、D等級的比例
1、學校A等指標數:296人×30%=89人
2、A等指標分配:
92班:29人93班:15人94班:15人
95班:15人96班:15人
3、B等比例為58%,C等不低于10%,D等控制在2%以下。
五、工作時間安排
①5月9日(周二)第七節課,召開初三全體學生大會,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動員。
②5月15日晚自習,每個初三學生寫出自我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
③5月16日上午第四節課,各班班主任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并收集學生自我評語,作為師評參考依據之一。
④5月17日下午2:30,各班公示學生自評、互評等第結果。
⑤5月18日(周六)上午8:00各班班級評價小組對本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⑥5月19日各班公示學生自評、互評、師評及學校認定等第結果。
⑦5月20日,各班上報“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班級等第登記表”到教務處。
⑧5月20日-21日學校將各種數據輸機;班主任填寫《畢業生評價表》。
⑨5月31日,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登記表和信息軟盤,初中實驗操作考查成績統計表、綜合實驗活動、藝術學科學生成績登記表和信息軟盤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9
為確保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蘭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組織與領導
1、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教師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三、原則與內容
評價工作原則:
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
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
評價內容:
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維度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
四、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資料建設,初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及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
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獎勵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描述。
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業成績記錄、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描述、學生特長發展的有關信息以及學生自評、互評、教師和家長評價等評定等級和階段性、總結性評語。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0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2、xx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xx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xx
成員:xxx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09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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