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時間:2024-07-24 09:04:09 評價 我要投稿

(優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2

  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把新課程評價觀的轉變作為重要樞紐。《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明確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發展的“發展性評價”。強調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又要發現和發展學生的潛能;既要了解學生當前的實際需求,又要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的發展方向;既要依靠單純的書面測驗,考試考查學生對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也要運用多種方法,綜合評價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尤其是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變化與進步等。學校在評價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特擬定本試行方案,作為開展小學生發展性評價的研究與指導性意見。同時,希望全體教師在實施過程中注意情況的分析和整理,并對本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學生評價是對學生學習進展與行為變化的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核心。為了使各科教師及時了解學生的發展情況,以不斷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也為了讓每個學生了解自己,以改進缺點,發揚優點,使自己在德、智、體、美、勞得到全面發展,特擬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目的: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既是為了考察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有效地促進學生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發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歷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四、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主要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愿望和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

  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于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并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個性與情感:能夠注重情感體驗,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對生活、學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能積極樂觀地對待困難,逐步養成勤奮、自律、寬容、自強的個性品質。

  (5)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初步的創新能力(包括;創新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和一定的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動參與教學環境,養成學習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具有樂于動手、勤于實踐的意識。學會質疑、調查和探究,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使學習成為在教師指導下主動的、富有個性的過程。

  (6)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五、評價的具體措施: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分為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兩大部份。

  (一)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對學習過程及其結果的評價,并通過評價來影響學習過程。它是建立在事實判斷基礎上的評價,因而它具有評價的差異性、針對性和即時性,它能及時地給學生提出改進的建議和發展方向。形成性評價主要采用幾種形式:①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②表現性評價;③即時性評價;④檔案袋記錄。

  1、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單元測試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緊扣本單元學習內容,主要考察對本單元所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測試形成要多種多樣,富有趣味性。可以用書面方式檢測也可以用實踐活動檢測。測試形式可開卷也可閉卷。

  2、表現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包括對課題或實踐活動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的評價;對實驗操作的評價;對藝術、科技作品的設計及活動展示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可比較好地反映出學生的`活動設計能力,活動實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課堂觀察中的即時評價

  通過課堂觀察,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做出積極反饋,給學生以鼓勵、指導和調整。教師可根據需要,關注學生突出的一、二個方面作出相應的評價記錄。這種評價可根據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評價次數因人而異,不是整齊劃一的。

  課堂評價的內容主要有:學習興趣,參與學習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在學習中發現并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策略的多樣化,方法的獨特性,思維的靈活性創造性,想像的豐富性;獨立思考與合作交流;良好的學習習慣等等。課堂評價的要素不是固定不變的,這里列舉的“要素”只對教師和學生起一個導向、參考作用。

  4、檔案袋記錄

  通過收集反映學生發展變化的資料來表現學生成長的軌跡,學生、教師、家長對檔案袋記錄的內容取舍都有參與權,但以學生的意見為主。

  學習評價中檔案袋的基本內容如下:

  (1)一年級新生學前情況調查表;(2)語文學科評價報告;(3)數學學科評價報告;(4)學生興趣特長發展表;(5)考試試卷;(6)其它(如同學贈言,家長、教師寄語、作業評語、學期評語、自己愿意保留的作業、獲獎證書等等)

  5、其它形式的評價

  (1)完成作業情況評價。在作業過程中,可實施由學生“自定目標、自我評價”的“雙自”評價方法,也可實施小組互評、教師建議,教師評價等多種評價方法(教師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以評星和鼓勵性語言結合起來)。這種評價對學生有一種自我約束和對作業正確與否的自我判斷,這也可以讓教師比較好地觀察到學生對知識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學生看待自我的客觀性與自信度。

  (2)小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多用于對學生“作品”的欣賞和交流。其目的是幫助學生學會認真地分析“作品”,在這個過程中聽取他人觀點,欣賞他人的作品和觀點,學會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議并改進自己的作品。

  (二)階段性評價

  階段性評價是一種總結性評價。一般在學期或學年進行,對學生的學期或學年的學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是一種注重學生自我發展的評價。階段性評價一般由期末考試和實踐檢查兩部份構成。

  (1)期末考試

  期末考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礎知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較復雜的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探求新知識的能力;解決問題策略的發散性和求異性;想力豐富程度。

  檢測形式可分為閉卷和開卷兩種:通常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閉卷,思品與生活、科學等開卷。

  (2)實踐檢測

  語文、數學、品德與生活、科學、英語等學科既有書面檢測,又有實踐檢測,其余學科只進行實踐檢測。

  實踐檢測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區別,但是應力求豐富多彩而又切合學生實際,主要有:探究性學習,調查訪問,生產勞動,實際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區服務等。

  ●語文可以有口語交際,朗讀,參觀,訪問,開展社會調查,開故事會,演課本劇,演講比賽,辦手抄報等。

  ●數學可以有計算,動手操作,調查統計,參觀訪問,測量,設計制作等。

  ●英語可以有唱英語歌,簡單的英語會話,編演英語小品等。

  ●科學可以有實驗操作,實際觀察,科學試驗,社會調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與生活可以有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社區服務等。

  ●音樂可以有唱歌,樂器演奏,打節奏或進行指揮,欣賞樂曲等。

  ●美術可以有作畫,雕刻,剪紙,捏象皮泥,名畫欣賞,寫生等。

  ●體育主要是開展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

  (三)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實施要點

  1、形成性評價由學校、教師自行組織,將平時的學習表現,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等有所側重地進行匯總;再和期末檢測進行綜合,做出一個比較切合實際的綜合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學期測試的成績的權重以1:4為宜。

  2、期末考試按照區教研室統一命題,學校統一組織并進行期末考試成績質量分析,便于對教學質量的掌握和監控。

  3、分值計算。

  (1)學生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得分=期末檢測得分×80%+學期形成性評價得分×20%

  (2)期末檢測得分=期末考試分數×80%+實踐檢測分數×20%

  (3)學期形成性評價分數=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形成性評價項目和內容可根據學校、學生情況自主確定,綜合評價按照多數的原則進行綜合)。

  4、結果呈現。總評結果的呈現,可以有兩種形式:學業成績和綜合評語。

  (1)學業成績。學業成績由三部分組成:情感態度、知識技能、實踐創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級(90分以上為五顆星,80-90分為四顆星,70-80分為三顆星,60-70分為二顆星,60分以下為一顆星)來反映其發展水平。評定情感態度的依據主要是學習表現,評定知識技能的依據主要是單元測試和期末檢測,評定實踐創新的依據主要是實踐活動。學業成績可以先由學生自評,然后互評,最后由教師綜合評定。

  (2)綜合評語。綜合性評語應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評語,既要充分肯定學生在學業上的進步,盡量發現其閃光之處,也要指出其成長過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進步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學生個人進行縱向比較,不宜作橫向比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應用激勵性語言表述,把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融合起來,如說,今后如何如何,就會怎樣怎樣;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評語中既有對客現事實的陳述,又不乏主觀情感的自然流露,讓人民教師對學生的深切關愛,對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躍然紙上。

  六、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搜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并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小學生畢業標準由小學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準予畢業。

  小學生升入初中時,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手冊應一并裝入學生個人檔案帶到初中。

  七、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學部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部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委員會由學部領導、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7—9人,在本校公示后報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每個小組成員5—7人,由班主任擔任組長。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后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評價工作委員會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行政部門反映。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和學校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五)建立誠信制度。對參加評價工作的人員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取消其參與評價工作資格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建立監控制度。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價工作不定期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全面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革建議。評價工作結束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樣并對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獲得“優秀”等級學生的狀況進行復核。

  【方案B】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實施新的評價方法,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學生發展,注意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自主性原則。

  要以學生為評價主體,充分發揮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和社會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3、綜合性原則。評價的內容,既要重視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價,又要注重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學習能力、情感態度、行為習慣、身心健康、審美情趣等基本素質的評價。在學習能力方面,要特別注重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的評價,關注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性。

  4、多樣化原則。評價的方式力求多樣化,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課內評與課外評相結合。

  5、多元化原則。評價的主體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學生、老師、家長、社會等共同參與、相互作用的評價主體,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饋促進學生發展,使學生、教師、學校和課程的發展成為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6、激勵性原則。評價的行為要以鼓勵性為主,要善于發現學生的閃光點,讓學生享受成功的愉悅,促進學生樹立學習、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個性品質。

  三、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識能力水平和學科成績“、”身體健康水平”、“勞動技能水平”、“個性發展水平”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內容要素、等級評定等。(略)

  四、評價方法和要求

  (一)評價方法

  1、改革評價方式,擴大參評主體。

  (1)、評價方式:①、階段評價,班級周評“小標兵”和學校德育處主題活動月的“星級學生”評價;②、綜合評價,期末在周評小標兵和月評“星級學生”的基礎上實施總評;③、“新三好學生”的評選。

  (2)、擴大參與評價的主體,具體分為: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和學校少先隊總評等五個方面。

  2.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要求,在提供相關實證材料的基礎上,確定自評等級。

  3.學生互評。周一班會或其它時間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組織學生,首先分小組評價,評價小組由組長負責,小組內首先是學生自評,然后互相評價,討論確定互評等級,組內依據自評和互評結果推舉出本組“小標兵”。評價時,學生可在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中的相關單項評價欄內,分別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呈現。

  4.班級評價。班會在學生自評、小組互評的基礎上,由小組組長匯報本組評價結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再匯聚學生互評意見,綜合學生日常表現和家長評價,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級“小標兵”。

  5、家長參評或社區代表點評。班主任老師在周五將周評班級“小標兵”表下發給學生,由學生帶回家,父母在表內“家長評價”一欄填上評價意見,周一學生將評價表帶回學校反饋給班主任老師,做為總評積累,讓學生獲得激勵。

  6、月主題活動評價“星級學生”,由各班主任依據班級周評資料,組織本班學生討論,充分征求學生意見,再向學校少先隊推舉出本班當月的校級“星級學生”,學校少先大隊、德育處以及班主任共審核通過,周一學校升旗儀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將結果記入學生素質教育發展手冊,做為期末總評和評價“新三好”的重要依據。

  7、“新三好學生”的評選必須由學生自己報名,其具體條件為:首先,在校學生每學期中學生各科成績不低于優秀等級,參加公益活動每學期不少于3次;其次,參評學生必須有家庭對其表現行為的“良好”以上的評價;同時,參評學生在本學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等級必須在“良好”以上。

  (二)評價要求

  1、評價次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如實填寫,不得敷衍應付。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終結評價為主,在學年末進行。周評班級“小標兵”,月評校級“星級學生”與期末綜合評價相結合,周評班級“小標兵”和月評校級“星級學生”是期末評價的依據。

  2、評價結果。從評價維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關鍵表現入手,通過整體判斷對各維度給出恰當等級,以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現,每周班級評價“小標兵”時,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分別對照各項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給出等次評價;期末在綜合項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得出總評等次;評價均以星級形式呈現,個人自評、班級小組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點評等,均在相對應的項目欄內標出“★”,其中,家長參評與班主任評價除了用星星符號代替外,還要在最下面欄目內寫上精當評語。

  3、班主任或學校評價。有針對性的填寫概括性與描述性評語,客觀填寫評定意見。

  總之,要確實通過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不同層面,不同時段,不同參與主體的評價,使學校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落到實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xx〕6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6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內容與要求。

  (一)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次。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三、組織實施。

  (一)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全省學生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各學校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三)學校依據本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學生綜合素質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包括明確的評價標準、清晰的評價程序以及相關責任人內容。

  (四)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通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五)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四、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學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表格。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中學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保障制度。

  (一)校長誠信承諾制度。各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所在區域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年度非誠信學校公示制度。對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現象的學校,省教育廳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示。

  (四)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

  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xx年8月5日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5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6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發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采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三、評價內容及標準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知錯就改,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里說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床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后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于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盡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發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制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3)、期末考試(考查)。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考試,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可以選擇聽力考試

  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采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制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盡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并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并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并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1、家長評語。2、教師、班主任評語。等級包括:1、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兩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2、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的最后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現。

  (五)、綜合素質報告單

  學生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報告單由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表、學科學業水平評價表,包括多主體評價和教師綜合評語構成。將期末考試與學生的日常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幾個方面來反映學生取得的進步和成就,報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感與學習習慣方面的情況。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 、方向性原則: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 、全面性原則: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在關注學生各學科學業成績的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品質。包括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樂于實踐。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學業考試。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

  (3)、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廣泛宣傳和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價小組,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保證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結合學科成績確定學生的評價等級。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為了激勵和提醒學生及家長,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7

  為做好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根據XXX《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對初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思想道德、研究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把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差異性原則。評價中應將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體現個體差異;

  3、公道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辦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道、公道,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二、評定機構的組成與主要職責 1、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1)名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全體班主任

  (2)主要職責:

  ①委員會根據《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實施計劃的要求,開展宣傳工作。

  ②制訂評定的具體時間、操作程序。 ③對整體評定工作進行協調、調控。 ④認定本校評定小組。

  ⑤對班級評定結果進行審核、認定仲裁及上報。 ⑥對班級評定工作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與指導。 ⑦對評定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任組長,由班主任和課任教師五人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班級學生評價工作、結果的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接受家長的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由五名學生組成,成員班級民主選舉產生。

  (2)職責:負責班級學生日常研究、表現、生活、紀律、表彰等情況記錄及評價工作。

  三、隊伍建設

  (1)致力評定隊伍的建設,加強評定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未參加培訓的管理者、教師不得作為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班級評定小組的成員。

  (2)學校評定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家長組成。堅持集體領導重大問題集體研究的原則,其主要職責是落實評定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定程序;

  認定評定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定工作;對評定結果進行認定和公示;對評定過程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一學期,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

  班主任是班級評定過程的第一責任人,要對評定工作的全過程負。其他成員要全面參與評定工作,評定結束后全體成員應在評定表上簽名認定以示負責。學校評定委員會對各班的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致使評定嚴重失真,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查處并上報。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向社會及班級學生公示,廣泛宣傳學校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評定結果的作用等,指導學生、家長配合學校進行綜合評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定結果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并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接受、記錄學生的質詢。應充分考慮并消除公布評定結果對部分學生所造成的消極影響。

  (2)建立誠信制度。學校評定委員會對教師、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其三年作為評定者的資格。學校建立誠信獎勵制度,鼓勵教師、學生及家長提高誠信度。

  (3)建立舉報申訴制度。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進程中可能影響或風險評定結果公道、公道的現象和行動,或者對評定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出舉報和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上級領導小組舉報或申訴。

  (4)完善檔案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并盡快建立新的.學生檔案管理制度,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電子檔案,形成管理系統,以適應評價、考試制度改革及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學生成長記錄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學生成長記錄手冊是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定工作的主要依據。學校要積極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體現學生成長過程和個性特長潛能,又能夠為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發展提供科學依據的學生成長記錄袋收集管理方法,這對于提高評定工作的客觀公正性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建立監控評估機制。評定委員會將組織人員對評定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定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評定工作結束后評定委員會應進行質量分析并撰寫工作總結。

  五、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根據教育部《云南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中提出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含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和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兩個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是所有初中學生通過研究都應達到的目標,包括思想道德、研究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

  個性發展評價指標是體現個人與眾不同的個性發展目標,包括個性特長、個人成果及其他學生自主選擇的內容等三個方面。

  (二)評價辦法:

  1、從20xx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嚴格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在一年級上學期到六年級上學期,由學生本人與教師共同記錄學生的成長事實,在六年級下學期,采取學生個人自評、同學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

  2、基本素質評價中的頭腦品德一級目標,按2、三級目標的評價要點進行寫實性描述,其它四個一級目標按總評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現評價結果。A:優秀(≥9分);B:優秀(≥7分,<9分);C:基本達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本性發展評價目標在九年級下學期由學生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教師據實填寫。

  4、評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參評的學生及家長發布評定結果。

  5、如實填寫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等級設立分派

  我校等級名額比例:A級學生不超過25%,C級學生為10%左右,其余為B級。(對于嚴重違背校紀校規或受處分未撤消的學生,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可定為:D級)。班級等級名額與學校相一致。

  1、學生的成長記錄手冊和日常表現。

  2、學生的平時成績(所有學科)。

  3、學生的個性特長的表現。

  4、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及教師評價。

  (五)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產生班級教師評定小組和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予以公布。

  2、宣傳動員:召開綜合素質評定主題班會以及教師動員大會,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意義及其緊張性,研究有關綜合素質評定的相關常識,并分發“告家長書”,以便獲得家長的支持。

  3、學生自評:即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150字左右)和給各個要素打分。

  4、家長評定:即家長根據子女在小學發展階層的表現及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項要求,實事求是進行評價。

  5、班委會評定:即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同學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先由學生評定小組每個成員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給每個同學進行打分,再由副組長計算班委會評定的最后實際得分,評定者要簽名。

  6、教師評定:即班主任教師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評價,對予5個維度的評價內容,如實在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安每學期做出班主任評語,其他教師評定小組成員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家長及班委會成員評定所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依據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實事求是給每位同學進行打分,評定者要簽名。

  7、綜合理論活動評定:綜合理論活動根據成績和學生平時參與研究性研究和社會理論的具體情況,由班主任實事求是進行填寫。

  8、其他事項記錄:學生在各級各類競賽、運動會比賽中的成績及在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中獲獎后,按學期填寫記入其他事項記錄。

  9、評定結果公示:班級評定結束后將評定結果呈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后將評定結果告訴學生本人。

  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評定監督小組應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工作監督小組領導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及各項工作。

  10、評價結果的審定與歸檔: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一位學生評定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存檔,供中招錄取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及各種評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11、考語表述:班主任應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內容賜與學生一個綜合性的考語(要體現學生成長,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填入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并簽名)。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8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xx〕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9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質量綜合的實施是一次通過建立一整套比較科學、全面的評價標準體系和評價方法,促進小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教育改革的實施。正確地實施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有利于干部教師更新觀念,有利于學校、家庭、社會等教育的結合,有利于小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是由應試教育向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小學教育質量的重要措施。

  二、綜合質量評價的具體措施:

  (一)思想品德評價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教育活動是學校實施教育的重要載體。它貫穿于學校育人活動始終。思想品德評價必須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1、思想品德評價標準是開展教育活動的依據。

  (1)要為學習貫徹《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禮儀常規》、《校規》、《校訓》等教育活動相結合。

  (2)要與傳統節日相結合,如:三月五日“學雷鋒”,三月八日“婦女節”,五一“勞動節”,六一“兒童節”,(進行興趣特長關心集體的教育)“七一”黨的生日(進行熱愛黨、尊敬國旗,熱愛祖國教育)等。

  (3)要與學校的各項傳統教育活動相結合。如:“五自教育”、“爭做先進集體教育”、“小能手展示教育”等。

  (4)與主題班隊會相結合,針對班級品德發展的弱項精心設計活動,把握學生思想動態,使之向著評價目標發展。

  2、操作方法:

  首先復習評價方法,接著可讓教師引導學生簡單議論,近期學校中班級所開展的活動,進行評價標準相對照工作,進行自我教育,自我評價,最后集中進行小組、集體評價。在教師、同學、家長,本人的綜合評價中,得出全面、客觀的'結果,為每個學生指出努力方向,從而提高評價實效。

  (二)如何開展知識能力評價

  1、知識能力評價做好幾個結合

  (1)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總結性評價相結合。

  A:診斷性評價,指開學初任課教師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運用多種形式對學生上一學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進行有計劃、有目的地全面了解,進行情況分析,指出主要成績和不足,把分析結果反饋給學生,讓學生了解自己知識能力掌握的現狀,并對自己制定小目標,師生共同的增設學習質量而努力。

  B形成性評價是指任課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在教學計劃、方案實施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學習狀況的評價,其目的就是及時反饋信息,以便及時強化、調節、矯正,使計劃和方案不斷得到完善達到預期目標。

  C總結性是指教學活動進行到一定階段對學生的學習效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教學工作達到預期目標的程度,并對評價對象做出鑒定性評價,以確定學生成績和發展水平。

  2、一般評價和重點評價相結合

  (1)教師安排:學科評價工作要有一定順序,要依據學生的年級特點由淺入深,由粗到細,由表到里,從能夠接受到樂于接受,到主動參評。

  (2)學科評價的一般性要求做到一般的處理,充分發揮學生自評的優勢,對于重點的評價要做到重點帶一般的作用,重點評價的內容是隨學生學習情況的變化,教學內容的變化,及學校教學重點的轉移而變化。

  (3)對于學科重點評價的內容教師做到心中有數,目標明確,操作內容具體,貼近學生生活實際,樹立實現目標的信心,明確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學生學習成績。

  3、學生評價和廣大教師參與相結合

  實施學生知識能力評價所有的任課教師都是組織者和實施者,每位教師都擔負著全面育人的任務。共同完成對學生知識能力評價的任務。

  (1)廣大任課教師要重視學生知識能力的形成性評價,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同時,抓好“兩頭”的學生,并以“點”來推動“面”的工作。

  (2)在學科評價中廣大教師要注意收集信息,積累資料,使學科評價更有實效性。

  (3)形成評價網絡,調整評價方案,對重點評價項目和一般評價項目的確定,集中評價的時間、頻率、隨機調整評價方案。

  (4)各任課教師可適當調整教師的記分辦法,使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相結合,并與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學習方法結合起來。

  4、知識能力評價和考試內容方法改革相結合。

  對學生知識技能方面的評價,從學習習慣,平時學習成績,期末考試成績的相互關系中反映學生知識能力的全貌。從而做出客觀的切合實際的判斷,真正促進學生發展與進步。

  考試改革中需注意的問題

  (1)在內容上:既要考察知識,又要考查多種能力,對學生既要考查在考卷上能夠反映出來的質量,也要考查試卷上難以考查的質量(如:朗讀、演講、動手操作、創作等多種能力)。

  (2)在方法上:既要重視期末成績,又要重視平時學習成績,改變一張試卷定學生優劣的現象。

  (3)與教學改革同步:在學習活動中,既要重視智力因素的發展,又重視非智力因素的發展。將學習習慣,上課聽講,發言等學習習慣的表現納入對學生知識能力的評價之中,真正地做到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全面評價,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0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利于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切實加強初、高中課程改革銜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發展;有利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構建科學、全面的學生綜合評價體系,促進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有利于推進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各類教育的需求,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的全面性原則。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公民素養、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健康的審美情趣,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既要注重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的評價,又要注重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糾正單純以文化課考試成績評價學生、選拔學生的錯誤做法。

  (二)評價目標的發展性原則。以激勵學生健康、主動、全面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表揚學生的進步,分析和理解學生的不足,提供誠懇的建議和幫助,關注每一個學生的發展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使學生明確自己發展的努力方向,促進學生發揚成績,彌補不足,健康快樂地成長。

  (三)評價方法的多樣化原則。采取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有機結合的方法,評價結果采用等級評定、描述性、質性評語相互補充、相互結合的方式,充分體現不同評價方法的優越性和互補性。

  (四)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原則。改變單純由教師評價學生的做法,采取自評與他評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加強學生的自評和學生間的互評,使評價成為學生、教師、管理者、家長共同參與的交互性活動,激發評價主體和客體各自在學生評價中的能動作用。充分發揮家長評價這一環節應有的功能,讓家長廣泛參與學校的評價改革。

  (五)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原則。學生評價的著眼點要瞄準學生自身的縱向發展,不僅關注結果,更關注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終結性評價要與形成性評價有機結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評價。評價要貫穿于知識技能的學習、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學生個性的發展和多種潛能的開發、體質健康等學生素質發展的全過程。

  (六)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原則。評價要做到客觀、具體,實事求是。

  三、評價目的

  (一)使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發展觀、評價觀,轉變教育行為和方式,運用科學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引導和幫助學生發展。

  (二)通過評價指標導向和評價信息反饋,引導學生實現自我認識、自我教育,明確發展方向,促進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可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三)引導家長和社會逐步形成科學的觀念,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支持和服務。

  四、評價內容及實施

  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的評價體系,將學生發展目標分為學科學習目標和基礎性發展目標(亦稱“基礎素養”)。學科學習目標是指各學科課程標準列出的本學科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基礎性發展目標是指學生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緯度的表現。

  (一)學科學習目標評價

  實行學生日常學習評價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制度。

  1、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指對初中學生三年各學科學習成績的階段性和過程性評價,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小組學習、活動參與、出勤以及期末測試等內容組成。學生日常學習評價采用等級評價,分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公布。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每個初中學校每一學科A等級的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全校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5%至30%范圍內。學生的日常學習評價是學生畢業及升學的重要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日常學習評價結果每一學科均須達到C及其以上等級;達不到要求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補考工作由各初中學校負責統一組織,補考成績達不到C等級的考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個學期進行一次,不得組織統一的期末考試。

  2、初中學生學業考試。

  (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

  1、內容及標準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以《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緯度,每個緯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緯度及其要素內容詳見《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及評價等級表》(附件1)。

  2、組織實施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安排在每學期期末進行,主要用于改進學校日常教育教學。畢業評價在初中畢業前進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定結果匯總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學質量評估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各學校要把這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日常評價的基礎性作用。要采取恰當方式把日常評價結果納入畢業評價中,避免日常評價流于形式、性評價缺少過程性評價支撐的現象。

  (1)學期評價

  ①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由組織進行。事前,應當就學生評價的意義、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問題向學生及家長作出說明,提出要求。

  學生自評以學生自己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個緯度的表現、表達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進的方向,并為自己每一個緯度確定一個評定等級。

  家長對學生進行評價之前,班主任可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向家長介紹評價的內容和要求,并介紹學生的表現情況。家長根據以上情況和對學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評價意見。

  ②學生互評。學生互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由班主任通過等方式組織。學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組,根據評定內容與標準,結合每個學生日常的表現和發展情況,對其6個緯度下的關鍵表現進行等級評定。學生互評后,要計算出全體學生對某一學生各緯度的平均得分(全體學生給分之和除以全體學生數),然后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等級。

  ③教師評價。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各科教師參加的班級評價小組。班主任在學生自評、家長評價、學生互評的基礎上,根據學生在6個緯度的日常表現,參考學生學業成績和學習過程的表現、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及家長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寫出評語草稿,分別從6個緯度為學生初定1個評定等級并就此集中或分別征求評價小組成員及有關單位的意見,修改評語,維持或變更評定等級。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

  ④確定總評等級。根據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評定得分,按照最終得分=學生自評分數乘20%+學生互評分數乘20%+教師評價分數乘60%的公式計算出每個緯度的最終得分,并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

  每一緯度最終得分和總評等級之間轉換原則為:90分以上為A(優秀);75分至89分為B(良好);60分至74分為C(合格);59分以下為D(不合格)。

  等級評定為A等級的應當公示。各個緯度的A等級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級總人數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估先進的學校以及省、市級規范化學校,A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不超過35%。一所學校各班A等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學生的6個緯度尤其是“道德品質、公民素養”評為D等級時要極其慎重,要有充分資料予以支持,并將學生的材料提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審核批準。除非學生有嚴重違法亂紀或犯罪表現或國家有強制性規定,思想道德素養一般不評定為不合格。

  ⑤撰寫評定及報審。班主任通過談話、問卷等方式,就評語和評價等級向被評價學生征求意見。在完成逐一向學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每個學生的總評等級,定稿評語,撰寫本班學生本學期評價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填寫相關評定表格,存入學生檔案,并將評價結果通知到學生和家長。

  (2)畢業綜合評價

  ①各緯度畢業評價等級由各學期每一緯度總評等級匯總生成。依據每一學生各學期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分值,計算出每一緯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學期評價等級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每一緯度的畢業評價等級。

  ②學生畢業前,學校需打印或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附件2)或《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附件3),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并將畢業綜合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一周內給予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映。

  3、結果呈現

  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綜合評價結果評出后,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對綜合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確認。

  (1)綜合性評語。包括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班主任綜合評語兩類。其中,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由學生本人填寫,主要填寫學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經歷與;班主任綜合評語,由班主任根據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總體表現,經過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的集體評議,客觀、公正、準確地對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寫出整體描述性評語,重點突出學生的發展、發展特點和發展潛能,既要充分反映學生的優點和進步,又不回避學生的缺點和問題,對學生優點、進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詞;對學生的缺點或不足,要在具體描述的基礎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進的建議。評語要具體,反映學生特點,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體現對學生的關愛和對其健康發展的期盼,體現激勵性,反映其進步和發展狀況。

  (2)評價等級。是指每個基礎性發展目標各個緯度的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對六個緯度的前2個緯度(道德品質、公民素養)進行合格、不合格的評定,后4個緯度(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實行四等級評定,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評價標準詳見《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及評價等級表》(附件1)

  五、學生成長檔案的建立與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檔案包括學生的學科學習目標評價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綜合評語以及初中階段發展的突出表現或標志性成果等內容。

  (二)學生成長檔案要以學生主要行為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各縣區教育局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學校積累、整理實證材料,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拓展實證材料的來源,引導學校提煉好實證材料。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證材料的內容,主要收集以下幾類實證材料:①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②考勤、教師觀察等日常記錄的統計資料;③關鍵性作品、作業;④綜合實踐活動有關記錄和證明;⑤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⑥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醫學檢查等證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關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學校在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各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要合理劃分各部門、班主任、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家長等在收集整理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實證材料方面的,將該項工作常規化。

  (四)要嚴格規定學生發展標志性成果的種類,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不作為標志性成果和認定特長生的依據,不與升學掛鉤。信息技術作為學業考試科目后,其他任何單位組織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標志性成果,不與升學掛鉤。

  (五)學生評價結果經評價委員會批準后記入學生成長檔案。學生成長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使用“山東省中小學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作為管理平臺,相關數據按要求錄入管理系統的“綜合素質評價”模塊,并按要求逐級上報縣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廳備案。紙質檔案可參照管理系統中《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的格式印制和填寫或使用管理系統打印,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部分:①基礎信息;②身體素質發展狀況;③學科學習目標評價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④班主任評語;⑤綜合實踐活動項目評價;⑥突出表現或標志性成果;⑦綜合評價;⑧附錄。

  六、組織領導與制度保障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初中、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職責:①制定評價方案、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②組織對學校負責人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③對下級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④組織專家對下級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以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2、各學校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學校有關中層負責人、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職責: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②對教師、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解釋工作;③指導班級成立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④組織教師對全校的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學校成立評價監察小組,建議由學校黨組織負責人(校長兼任書記的學校由校推薦人選)、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學校要組織獨立測評小組抽樣檢測各班的評價結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如不能處理,應上報縣區評價監察組織處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評價原則

  1、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適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評價中把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表達個體差異:把日常片斷事實和整體表現相結合,避免以偏概全。

  3、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持續提升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三、組織結構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評價委員會由校、長和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評價工作,各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要向全校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實施意見案,制定學校評價實施細則,明確評價程序,認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實行確認,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級成立評價小組。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立,成員由班主任、科任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學生的自評、互評和班級評價,并綜合各方面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和總評結果,接受家長的咨詢評價小組人數一般很多于5人,名單要向評價班級學生公布各小組成員要熟悉和理解該班學生情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度。對于多數學生有異議的小組成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做出相對應調整。

  四、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確定6個方面的評價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評價標準

  詳見和政縣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評價方法

  1、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自評等級。

  2、互評,同學相互之間根據平時表現、本人陳述以及所提供的證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本學期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確定等級并寫出綜合性評語。

  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注重建立記錄檔案,要如實填寫《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四)評價次數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實行,原則上每學期評價一次,畢業評價在小學初中畢業前實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價結果匯總合成(五)結果表現

  1、等級評定,綜合素質評定表現形式包括兩個局部:

  (1)分項評分。根據6個評價項目參考分值,對照評價標準,分項目給出評價得分

  (2)評定等級,匯總6個評價項目得分,以A、B、C、D等級表現,A級得分為91—100分,B級70—89分,C級60—6分、D級為60分以下。

  2、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實行整體描繪,尤其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

  將以上結果匯總填入《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六)等級合成辦法

  各學校要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明確各評定等級的比例原則上評定等級為A級的學生不超過學生總數的30%:B級比例不超過45%;C級比例不超過25%;將學生評為D級應非常慎重,不得超過2%。一所學校各班A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五、評價制度建設

  (一)建立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即時解決,有問題的要即時糾正,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

  2、假如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不滿意,上訴人有權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申訴。主管部門應即時調查,做出處理,并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綜合素質評定者要建立誠信記錄假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則應在相對應的誠信記錄中予以記載。

  2、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所有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評定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3、學校要對教師實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4、學校要對學生、家長實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

  5、縣教育局將把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作為考評學校的一項內容。

  (三)建立評定質量監控機制。

  在評定工作中,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評定質量實行監控,充分理解相關信息,即時解決相關問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3

  為做好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對初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把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差異性原則。評價中應將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體現個體差異;

  3、公平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二、評定機構的組成與主要職責

  1、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1)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主要職責:

  ①委員會根據《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宣傳工作。

  ②制訂評定的具體時間、操作程序。

  ③對整體評定工作進行協調、調控。

  ④認定本校評定小組。

  ⑤對班級評定結果進行審核、認定仲裁及上報。

  ⑥對班級評定工作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與指導。

⑦對評定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任組長,由班主任和課任教師五人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班級學生評價工作、結果的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接受家長的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由五名學生組成,成員班級民主選舉產生。

  (2)職責:負責班級學生日常學習、表現、生活、紀律、表彰等情況記錄及評價工作。

  三、隊伍建設

  (1)致力評定隊伍的建設,加強評定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未參加培訓的管理者、教師不得作為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班級評定小組的成員。

  (2)學校評定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家長組成。堅持集體領導重大問題集體研究的原則,其主要職責是落實評定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定程序;

  認定評定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定工作;對評定結果進行認定和公示;對評定過程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一學期,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班主任是班級評定過程的第一責任人,要對評定工作的全過程負。其他成員要全面參與評定工作,評定結束后全體成員應在評定表上簽名認定以示負責。學校評定委員會對各班的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致使評定嚴重失真,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查處并上報。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向社會及班級學生公示,廣泛宣傳學校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評定結果的作用等,指導學生、家長配合學校進行綜合評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定結果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并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接受、記錄學生的質詢。應充分考慮并消除公布評定結果對部分學生所造成的消極影響。

  (2)建立誠信制度。學校評定委員會對教師、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其三年作為評定者的資格。學校建立誠信獎勵制度,鼓勵教師、學生及家長提高誠信度。

  (3)建立舉報申訴制度。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或危害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出舉報和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上級領導小組舉報或申訴。

  (4)完善檔案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并盡快建立新的學生檔案管理制度,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電子檔案,形成管理系統,以適應評價、考試制度改革及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學生成長記錄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學生成長記錄手冊是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定工作的'主要依據。學校要積極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體現學生成長過程和個性特長潛能,又能夠為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發展提供科學依據的學生成長記錄袋收集管理方法,這對于提高評定工作的客觀公正性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建立監控評估機制。評定委員會將組織人員對評定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定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評定工作結束后評定委員會應進行質量分析并撰寫工作總結。

  五、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根據教育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中提出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含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和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兩個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是所有初中學生通過學習都應達到的目標,包括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

  個性發展評價指標是體現個人與眾不同的個性發展目標,包括個性特長、個人成果及其他學生自主選擇的內容等三個方面。

  (二)評價方法:

  1、從20xx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嚴格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在7年級上學期到9年級上學期,由學生本人與教師共同記錄學生的成長事實,在9年級下學期,采取學生個人自評、同學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

  2、基本素質評價中的思想品德一級指標,按二、三級指標的評價要點進行寫實性描述,其它四個一級指標按總評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現評價結果。A:優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達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在九年級下學期由學生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教師據實填寫。

  4、評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參評的學生及家長發布評定結果。

  5、如實填寫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等級設立分配

  我校等級名額比例:A級學生不超過25%,C級學生為10%左右,其余為B級。(對于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或受處分未撤消的學生,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可定為:D級)。班級等級名額與學校相一致。

  (四)評定的信息來源

  1、學生的成長記錄手冊和日常表現。

  2、學生的平時成績(所有學科)。

  3、學生的個性特長的表現。

  4、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及教師評價。

  (五)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產生班級教師評定小組和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予以公布。

  2、宣傳動員:召開綜合素質評定主題班會以及教師動員大會,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意義及其重要性,學習有關綜合素質評定的相關知識,并分發“告家長書”,以便取得家長的支持。

  3、學生自評:即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150字左右)和給各個要素打分。

  4、家長評定:即家長根據子女在小學發展階級的表現及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項要求,實事求是進行評價。

  5、班委會評定:即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同學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先由學生評定小組每個成員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給每個同學進行打分,再由副組長計算班委會評定的最后實際得分,評定者要簽名。

  6、教師評定:即班主任教師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評價,對予5個維度的評價內容,如實在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安每學期做出班主任評語,其他教師評定小組成員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家長及班委會成員評定所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依據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實事求是給每位同學進行打分,評定者要簽名。

  7、綜合實踐活動評定:綜合實踐活動根據成績和學生平時參與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的具體情況,由班主任實事求是進行填寫。

  8、其他事項記錄:學生在各級各類競賽、運動會比賽中的成績及在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中獲獎后,按學期填寫記入其他事項記錄。

  9、評定結果公示:班級評定結束后將評定結果呈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后將評定結果告訴學生本人。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評定監督小組應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工作監督小組領導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及各項工作。

  10、評價結果的審定與歸檔: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一位學生評定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存檔,供中招錄取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及各種評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11、評語表述:班主任應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內容給予學生一個綜合性的評語(要體現學生成長,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填入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并簽名)。

  12、填寫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的相關內容:由班主任親自填寫報告冊中各科期中、期末、總評成績及相關欄目,并要求學生和家長認真填寫報告冊中相關欄目,并按要求簽名或蓋章。

  13、每學期放假前,報告冊分發給學生,在新學期學生注冊時收回報告冊,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注:評定內容一律用鋼筆或黑色水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涂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4

  為確保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蘭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組織與領導

  1、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教師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三、原則與內容

  評價工作原則: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評價內容:

  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維度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

  四、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資料建設。初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及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

  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獎勵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描述。

  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業成績記錄、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描述、學生特長發展的有關信息以及學生自評、互評、教師和家長評價等評定等級和階段性、總結性評語。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在參照外地評價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本校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基本原則

  1 、方向性原則:評價應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體現知識經濟時代對教育發展的要求,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評價。評價要多主體參與,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三年級以下的學生可不采用自我評價和學生互評)。同時,還要適當接受家長和社會的評價。

  3 、全面性原則: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學業考試的內容要處理好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關系,注重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考查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針對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具體情況,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充分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需要,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培養,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營造良好氛圍,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諧的學校文化的形成。

  三、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性發展目標兩個方面的內容。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占15%)、公民素養(占10%)、學習能力(占40%)、交流與合作(15%)、運動與健康(占10%)、審美與表現(占10%)等六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是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包括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側重于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習慣的評價、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評價,關注學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置口試、聽力測試、成果展示、實驗操作、上機操作等形式測試,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紙筆測驗可采取閉卷考試、開卷考試或開閉卷結合考試等不同形式。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可適當細化六項評價內容)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各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此項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人數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組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班級評定小組由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評定班級的學生公布。

  (3)、綜合素質評定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1)、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通過對相應等級賦分的辦法進行換算,取所有階段性評價的平均分值作為終結性評價結果,記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賦分轉換標準:優秀記10分,良好記8分,合格記6分,不合格記4分。

  五、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最后,學生和家長要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上簽字。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既作為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依據,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六、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2、健全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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