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時間:2023-01-04 14:05:57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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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聘用合同(集錦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聘用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集錦15篇)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

  被聘教師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所教學科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

  雙方協議履行職責

  一、所聘教師按龍XX育規定,按時完成學生授課任務,讓學生和家長滿意。學校每月定期支付事前約定的工資。

  二、教師承擔提高學生成績的職責,要在通盤掌握所教學生必修教材的基礎上,適當拓寬學生的知識面。由于不同的學生,考試題型靈活掌握,不拘泥,目的就是見實效。

  三、龍XX育學校為老師建業績檔案,著眼長遠,互利互贏,人性化管理。使教師的付出得到物質和精神的回報,從而使所聘教師名聲大起來,學生多起來。

  四、聘任教師要摸透所教學生的特點,搞好因材施教。聘任教師務必要有大局觀念。決不允許在龍XX出名后私拉學生到其他地方,假如有被發現,除追繳扣除應得薪酬外,出現其他社會上的不良后果XX概不負責。龍X相信,每名教師都有高尚的師德,都是為人師表的榜樣。

  協議雙方閱讀無異議后簽字備案。注: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留存,防微杜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________教育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單位員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聲明已經完全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員工手冊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1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1.2試用期:

  試用期個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2.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聘用乙方__________部門工作,擔任______崗位;

  2.2甲方因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并相應調整工資及福利待遇,乙方同意服從。

  2.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3.1工作時間: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制。如有特殊情況,可根據甲方的工作性質作調整。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

  3.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4.1工資報酬:

  1)甲方確定乙方試用期內工資為______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所在崗位確定的乙方月工資報酬為:崗位工資為______元。

  2)乙方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甲方實行變崗變薪辦法。甲方的發薪日期為每月的15日。

  3)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乙方的義務,甲方按國家規定在乙方工資內代扣代繳。

  4.2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并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為乙方辦理相關福利保險。

  五、勞動紀律

  5.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5.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敬業精神和職業技能。

  5.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4乙方因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開除、除名或觸犯國家法律,被判刑、拘留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5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嚴禁在經營同類業務及相關業務的行業及單位,做任何形式未經甲方批準的兼職工作。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6.1勞動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合同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按6.3或6.5條款規定執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或被拘留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告知并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根據甲方工作特點,被甲方認為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部門或崗位撤消,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訂達成合同的;

  6.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但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符合本合同6.3條款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就業醫院規定的最低期限治療、療養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乙方(指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5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九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在獲取甲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完辭職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將罰扣乙方最后一個月工資并視為乙方違約。

  6.6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勞動的。

  6.7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

  七、違約、賠償責任

  7.1甲方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應承擔法律責任,并按國家和當地規定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7.2乙方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和約定條款應承擔法律責任,并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7.3其他賠償: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修(含境內、外實習培訓)需要延長服務期的,由甲乙雙方另簽服務期合同。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受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被辭退或自行離職,甲方保留按培訓要求賠償培訓費的權利。甲方出資培訓未簽訂培訓合同的,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間不到兩年,必須全額賠償。

  2)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由甲方出資的物品、出游、福利用品等一律按國家及企業規定執行。

  7.4雙方約定違約金額為兩萬元。

  八、其它:

  8.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盡事宜以甲方員工手冊、相關規章制度約定為準。

  8.3勞動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后制定或修改的公司員工手冊及相關規章制度、以及正在生效的各項規章制度都直接構成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應予以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3

  聘用專任教師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于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

  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

  (2)第十六條。

  (3)第十七條。

  (4)第十九條(2)、(3)款。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范》;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灤縣海陽私立學校(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教師)姓名: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美術教學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美術教學考核為每月、每季度、每年的____________日進行教學考核,考核內容為:教學及學生學習狀況考核。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規定,根據教師教學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教學所需的畫板、書籍及教學所需。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__元(1小時),按月發放,甲方每月___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每月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駛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教學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壞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用,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畫行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畫行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畫行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畫行規定的勞動保護、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他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等甲方的物品和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九、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5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應聘職位_______,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待遇

  1、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2、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3、乙方的待遇:_______元的陪讀費和課時費以及介紹提成,保底工資為_______元,上不封頂。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布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并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后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并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師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將甲方學員信息(包括學員姓名、家庭住址、所在學校、家長姓名及手機號碼QQ號碼等其它聯系方式)透漏給別的培訓機構和個人。并保留追究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權利。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于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并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約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6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布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輔導的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認真負責努力提高學生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后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監督保證授課效果。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基本工資________元/月,課時費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寒暑假:學期結束發放工資,春秋季:每月發放一次工資。)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故意不遵守或違背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年基本工資總額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于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并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

  第七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其它事項規定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蓋章: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小學、初中、高中一對一)按約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小學、初中小班教學)按約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資方案:以月為單位,每月基本工資300元,另外每位同學60元(第一個月每位老師限帶10人,從第二個月起按個人教學能力增加學生人數)

  注明:

  1、每次課兩個小時。

  2、小學生期中或期末考試每位同學達到90分以上者,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2元(一對一學生增加5元)初中生達到A線者每次課增加3元課時費,個別學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學生下個月續費者獎勵5元/每人,流失一個罰款20元。

  4、工作滿一年者每個月基本工資增加一百。

  5、小班學生以六個為基準,學生每多出一個人,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5元。特別情況另行通知,達到雙方意見統一。

  6、學生試課成功,在交費的第一時間將獎勵該老師50元/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將本周末上課內容發送給甲方);按時到崗、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后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并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于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并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單位工作、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若乙方在試講和授課期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帶走甲方資源,經證實,乙方給予甲方500元課時費的違約金或甲方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8

  甲方:成都市和圓教育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

  電話:

  教授科目: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續簽教師無試用期)。

  2.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的,可以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簽合同;)

  第二條:工作報酬及獎金

  1. 基本工資結算。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甲方應足額支付乙方相應的課時工資。試用期內課時工資¥ 元/2小時;試用期滿且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 元/月(其中含30小時課程課酬),超出30小時課程外,按¥ 元/2小時課時工資計算。因個人原因,導致基本課時30小時沒上足,學校只能按實際課時數計算工資.在上班期間教師有義務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學生答疑、宣傳等);(此條中所有小時均只指教師給學生的上課時間)

  2. 獎金結算。如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滿,甲方會獎勵乙方相應的獎金,獎金按¥ 20元/2小時計算,獎金于下年度教師節(9月10日)當日進行發放;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規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滿,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獎金獎勵;(此條中所有小時均只指教師的給學生的上課時間)

  3. 試用期滿,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定為準。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 鑒于本行業特殊性,乙方具體作息時間為:星期一、星期二休息兩個大半天;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坐班時間為14:00至22:00;星期六、星期日的`坐班時間為8點到12點,下午兩點到6點,但除坐班時間以外的時間里乙方應保證隨時可以給學生上課,特殊情況以所在分校安排為準;

  2. 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生安全以及在不損害人體的工作環境下工作;

  3.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以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的規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出現的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3. 經聘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3)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本合同規定第四條4中(1)(2)(3)(4)(7)除外);

  (2)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鑒于本行業特殊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書面報告甲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應賠償甲方因乙方辭職帶來的相關損失500到1000元(培訓費等)。

  7. 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

  第六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1000元。

  2. 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視為違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1000元;

  2.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 把學生帶出去上課,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生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附則

  1.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成都市三人行培優學校學校專職教師管理條例 “讓每一個孩子的分數提高”是我們的宗旨,學生分數提高多少是檢測教師水平的重要標準,教學質量是教師在龍文的立足之本。因此,每位教師都必須把教學放在首位,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來教育,把龍文的教育事業作為自己的事業來做,力求成為龍文學校專職教師。

  為了更好的落實龍文的教學宗旨,根據龍文學校教師聘任合同和龍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再結合成都龍文學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教師處罰條例。

  一、教學要求

  (一)給學生的第一次課

  課前:必須根據主任及教育顧問提供的學生信息和要求,精心編寫教案和學案,并且教案與學案必須配套且具有針對性,如果沒有教案或學案或教案與學案不配套的,處以50.00元的罰金。如果因為上述原因學生要求換老師或學生要求退費的,除當次課時費不算外,另處以200.00元罰金。

  課中:必須以高度的教學熱情和精辟的講解貫穿整個教學,并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認真填寫教后記和《學生情況分析表》,如果沒完成教后記或《學生情況分析表》的,處以30.00元罰金。

  課后:必須對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細致地分析,找出學生在學習中存在的障礙和薄弱環節,制定出相應的教學計劃,學生第二次上課前交主任處,主任確認后征求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如果學生第二次上課前主任未在教學輔導計劃上簽字的,處以50.00元罰金。

  (二)輔導進程中的每一次課

  課前:必須根據家長和學生認可的學習計劃,詳細地準備每次課的資料,認真編寫好教案和學生的學案,并于上課前交主任審核,主任審核簽字確認后方可實施。如果沒有教案或學案的,就沒有當次課時費。

  課中:必須講解精辟透徹,并努力調動學生對該學科的興趣和熱情,確保學生成績穩步提高。如果學生上了20次課,成績還未提高的,學校有權重新給學生安排教師,對原任課教師處以100.00元罰金,另外最后一次課時費不記。同樣,如果學生中途要求換老師或要求退費的,最后一次課時費不計,另外處以100.00元/ 生的罰款。

  課后:必須及時地分析學生的學習效果和反饋信息,調整教學方法和教學風格。每月定期向主任或家長反饋本月學生學習情況,指出學生的進步和不足之處,如果學生上課一個月后,任課教師未向主任或家長反饋教學情況的,處以50.00元罰金。

  (三)考試前后

  1、指導、協助學生做好期中、期末統考復習。精心為學生準備滿足考試需要的練習題,督促學生完成,并對學生的不足之處進行輔導,確保學生成績的提高。

  2、認真分析學生的考試試卷,查找學生存在的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輔導。

  3、收集學生每次月考和大考試卷復印卷,交教務員存檔備案;確保學生解決問題能力要有明顯的改善,學習成績要有大幅度的提高。

  (四)月考要求

  1、每個學生一個月或學習完一章知識后,任課教師必須對學生進行階段性檢測。

  2、教師必須根據學生的學習進度,精心準備試題,學生上課一個月或學完一章知識后如果教師未為學生準備月考試卷的,處以30.00元罰金。。

  3、試題準備好后,交主任處,由主任組織學生進行學月考試。

  4、考試完后,主任將試卷返還任課教師,由教師批閱,并寫出書面試卷分析并存檔,如果教師未對試卷進行批閱和出具書面試卷分析的,處以50.00元罰金。。

  二、考勤要求

  1、教師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的安排,不得遲到或早退,并課保證每次課至少提前5分鐘到達上課地點(跨校區且時間緊湊者除外),遲到一次處以30.00元罰金。

  2、不得無故曠課,曠課一次處以300.00元罰金,有事必須提前請假,出具請假條,事假一天處以120.00元罰金;病假一天處以60.00元罰金,請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

  3、教師不得向學生泄露自己的聯系方式,否則處以50.00元/生的罰款。。

  4、各重點中學教師只能以龍文學校教師身份上課,所取得的一切教學成果歸龍文學校所有,向家長泄

  漏自己學校的,處以200.00元的罰款。。

  5、上課前手機必須處于關機或靜音狀態,不得在上課過程中打接電話,發短信,發現一次處以50.00元

  罰金。

  6、上課過程中不得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否則處以30.00元罰款。。

  7、每次課后必須保證自己的工位干凈整潔,桌面不得擺放凌亂,如果桌面凌亂或桌椅擺放不整齊的,

  處以10.00元罰金。

  8、上班必須精神飽滿,不得打瞌睡,萎靡不振,上課打瞌睡,萎靡不振,處以20.00元罰款。。

  9、教學區不得聊天拉家常,上班期間不得用電腦做與教學無關的事,發現一次處以20.00元罰款。

  10、 團結同事,不做有損學校的事,不說有損學校的話。發現一次處以100.00元的罰金。

  11、 上班必須佩戴學校工作牌,沒帶工作牌的,處以20.00元/次的罰款。(購買再佩戴的除外)

  12、 愛護小區的公共財產,注意管好學生保護好自己的工位,工位損壞的照價賠償。

  13、 教師有義務做好宣傳和對學生進行免費的自習陪讀答疑工作,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工作,工作

  拖沓或抵觸的,處以30.00元/次的罰款。

  三、儀表要求

  1、教師必須穿著端莊得體,不穿拖鞋、背心上課,發現一次處以50.00元罰款。。

  2、講究個人衛生,勤刷牙、上課不吸煙、不飲酒、不帶具有傳染性的疾病上課,上課期間吸煙的,處

  以50.00元/次的罰款。

  四、補充條例及其它獎懲條例

  1、教師可以調休和存休。

  調休:周一、二有課的教師可與周四、五對換,即周一或周二按照周四、五的坐班時間坐班,周四或周五休息。調休必須提前與主任協商,填寫好調休單,否則按曠工或遲到處理。

  存休:教師可利用周一、二坐班,并且不調休,用于春節或暑假休息。存休不得超過4天,即如果教師滿足存休條件,可在學校正常休息的前提下,多休息4天.( 如果有課,教師不得使用存休)

  2、獎勵:

  (1)教師如果全年學生流失率為0的,明年可比別的老師多漲5.00元/時的工資;全年流失率低于5%的,明年可比別的老師多漲5.00元/次的工資。

  (2)教師擴科或利用自己的生源向學校推薦學生的,對教師可給予100.00---300.00元的獎勵。

  (3)教師向學校推薦合格優秀教師的,給予100.00元/師的獎勵。

  (4)教師外出宣傳,拿回來電話或者邀約家長上門做測評并成功簽單的,給予教師一定的獎勵。獎勵標準:拿回電話的:學生簽單總金額和續單總金額的1%;約訪家長的:學生簽單總金額的2%,續單總金額的1%。

  (5)教師對學校有特別突出貢獻的,可給予100.00—1000.00元的獎勵。

  3、懲罰

  (1)丟學生累積4人,工資降5元/次,累計6人的,工資降5元/時。

  (2)丟學生后一個月內學校有權不給該教師排課,且該教師的基本工資=教師的單位小時工資*(30小時-該學生每月應上小時)。

  (3)學校組織的考試,如果成績低于平均分10分的,學校有權取消該教師的休息時間或對教師處以200.00元的罰款。

  未盡事宜,以學校行政和教師代表討論決定為準。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托管中心乙方(輔導教師):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托管中心教師聘用合同與新入職員工簽訂的聘用合同一樣,都是勞動合同的常見形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雙倍工資。此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必須是正式勞動合同,不得以試用期合同“搪塞”,若簽訂合同為試用期合同的,該試用期合同期限視為正式勞動合同期限,薪資水平按同等崗位的水平發放。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中心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以下合同:

  第一條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師工作。如果職務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的工作職務。變動之后,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第二條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為_______天,即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上述條款約定了本勞動合同的期限以及試用期限。關于勞動合同中的期限,一般是根據該崗位的需求狀態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不得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任期滿后,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工作目標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于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四條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中心教學任務。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樹立中心形象。

  (3)乙方在教期間甲方會定期抽查教學情況。

  第五條工資待遇及保險福利

  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中心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工資=基本工資_______元+全勤獎(100.00元)+獎金。獎金的發放主要依據教學態度、教學質量、抽查情況、學生評議、家長評價以及中心負責人評議等。

  在聘任期間,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享有一切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關于上述的社會保險條款,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俗稱五險),合法繳納五險屬于強行法的范圍,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若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不繳納五險規定的相關約定無效,合同其他部分繼續有效。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五險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換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一金”暫不屬于強制范圍之內。

  第六條中心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中心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

  (5)在本中心任教期間不得以學習繁忙等原因對工作不負責任甚至不來上班(違反本條將不給于任何報酬)。

  第七條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兩個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辭聘,并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元—_____元不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后,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每份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一、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課程任課教師。

  二、甲方職責

  1、甲方按教學計劃要求提供給乙方相應的教材、授課課時數。

  2、甲方按每標準課時______元的標準支付給乙方講課酬金。甲方為進行教學質量監督,暫扣乙方5元每標準課時的課時費,在確定無教學質量方面的問題后,于第二個學期的第一次課時酬金表中計發。

  3、甲方按相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命題、批改作業、評卷報酬,酬金發放時間與甲方正式員工發放時間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課,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臨時停課,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趕來上課,甲方按兩節課課酬標準的50%付給乙方工資。

  三、乙方工作職責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學歷證書和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乙方若不具備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任職資格,在受聘前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試講。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教學計劃要求組織教學,如認真備課、講課,批改作業、閱評試卷等。

  3、為保證甲方能正常傳達教學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動與各主管系負責人聯系一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否則,每發現一次從乙方當月課時酬金中扣除20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至少應提前一天告知相關系部并到教務處辦理調、停課手續,事后應補上所缺課程課時。乙方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否則,每發現一次從乙方課時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兩周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學質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在師生中造成不良影響。

  3、教學過程中談論與教學無關的內容且在學生中造成不良影響。

  甲方教務處(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1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深圳市教育局制

  說 明

  1. 本合同系我市民辦中小學、學前教育機構聘用教師,與受聘人在確定聘用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時使用的參考范本。

  2. 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聘用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附頁增加有關條款,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另附頁增加的有關條款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方有效。

  3. 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者簽字筆,并使用碳素或藍黑墨水,字跡要端正、清楚。

  4. 本合同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書寫工作報酬等金額,一律用大寫。

  5. 本合同所列項目無書寫內容時,可寫“無”或劃上斜杠(/)。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 姓名:

  單位地址: 身份證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 教師資格種類: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 學歷: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志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于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可另加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2

  聘任合同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固定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三、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年薪為_____元。

  規定了試用期的,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每月____元。

  執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執行。

  合同期限內有寒暑假且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薪金。

  第十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執行。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雙方就獎勵做如下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于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將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工作和工作量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工作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法定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實行正常工作時間的,乙方的日常工作時間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即____________________。實行綜合工時制度時,日均和周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如果實行課時工作制,乙方應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工作、休息和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當同時安排乙方補課或者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相關的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保證乙方正常、安全的教學工作。喉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健康檢查。

  第七條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學經歷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享有與公立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甲方確定勞動報酬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九條在正常工作時間或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情況下,甲方應以貨幣形式于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工資規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實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以______為基礎。如果合同期內有寒暑假,實行正常工作時間或綜合工作時間,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假期間的工資。

  第十條乙方因甲方原因被辭退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于人民幣___元。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的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其工資、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甲方還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紀律、獎懲

  第十五條乙方應認真履行法律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甲方負責評估乙方的工作。

  甲方對乙方在教育教學、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和勤工儉學等方面的突出成績給予表彰和獎勵。雙方就此裁決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學校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對學生進行體罰,經教育仍不改正,或有不良行為,侮辱學生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七條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的,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隨之變化。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內,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者體罰學生,仍不改正或者表現惡劣、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教師資格被撤銷;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根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約定變更合同。

  第二十二條在甲方瀕臨停業整頓期間,向學校工會或全體教職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予以處理,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相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可以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職、辭職或者死亡,或者出現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和補償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違反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無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拒絕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甲方應在補足低于部分的同時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年向乙方支付相當于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經培訓或工作調整不稱職,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相當于上一年度單位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工作,本合同終止;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應當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在法律整改期間需要裁員。

  在上述三種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上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乙方的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金額的50%。

  第三十三條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甲方還應當向乙方支付不低于上月單位人均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并增加重疾和絕癥的醫療補助費,重疾不低于50%,絕癥不低于100%。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所有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招聘人員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和招聘費,標準為______。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向____________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小學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民辦非企業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 固定期限合同 。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學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 一個月 。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能勝任學校安排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教育教學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小學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標準工時 工作制,具體為參照 學校作息時間表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計時形式 。

  (一) 計時形式。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 元 。

  (二) 計件形式。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 ,計件單價為: ∕ 。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如遇特殊情況順延)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依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學生監護人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相關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謾罵和侮辱學生,強制學生有償家教,擅自向學生亂收費,經查屬實,給校方造成較重負面社會影響的;

  (五)教師資格證、畢業證等證件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假證的;

  (六)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 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二十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 合同期內 。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 ∕ 。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 ∕ 支付方式為: ∕ 。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一個月的工資 。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 。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5

  甲方: 海華學校

  乙方:身份證號; 畢業證編號;

  一、雙方責任與義務

  A、甲方:

  1.甲方按工資方案規定每月12 日支付上月工資。每月從工資中扣除200元作為乙方違約抵壓金,如乙方不違約在下學期初支付給乙方。

  2. 甲方須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及工作條件。

  3. 甲方按規定發放各種獎金和外出開會、學習旅差補助。

  B、乙方: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愛崗敬業,努力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2、為人師表、遵守職業道德,關心,愛護學生,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一切規章制度。 4,應聘教師簽約時應上交教師資格證、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辭退解聘乙方。

  1、工作不服從安排,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背后煽風點火,拉幫結派者;

  2、故意制造麻煩或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并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者。

  3、教學成績差,學生和家長對其反響強烈者。

  4、品行不良,違法亂紀;侮辱學生,影響惡劣者。

  三、 乙方在聘用期間可享受以下待遇

  A、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800元)+考核工資(400元)+課時津貼(每節10元)+獎勵工資(200元) =月總工資。(說明:考核工資和獎勵工資按考核獎勵辦法納入考核和評比,按考核評比結果發放,不作為固定待遇。)

  1、凡通過試教被錄用的教師均有一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學校規定只享受400元的工資待遇。

  2、婚喪假期間均為三至七天,三天內工資照發,超出三天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為三個月,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上班后補發基本工資的差額部分。

  4、在聘期間,國家規定的“五一”、“國慶”、“元旦”等節假日工資照發。寒暑假若不補課發放基本工資500元。

  B、其他待遇

  1、.享受業務培訓、評優、評先、晉級等待遇。

  2、正試受聘一年后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勞動保險等。

  3、續聘的民辦教師重新簽訂合同不存在試用期。

  四、其他事宜

  1、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約解聘乙方時,甲方支付乙方本月工資,獎金照發。

  乙方違約擅自走人者,扣除離校前所有未發經費。

  2、解聘續聘:均在每年六月份進行。乙方在合同期滿,不愿續聘的須提前一

  個月提出申請,及時辦理解聘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辭退乙方時,一次性結算工資并及時付清。

  3、學校實行月休假制,雙休日照常上課。

  五、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若簽有其他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

  本合同為準。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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