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民辦企業職工聘用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民辦企業職工聘用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民辦企業職工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編外用工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工作任務(課題項目)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門從事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單位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本單位實際情況、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經協商,乙方月工資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當地物價增長情況,定期適當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四)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按照省人事、勞動、財政主管部門和省機關事業社保公司關于財政核撥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社會保險繳納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工傷等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個工作日的;
2、嚴重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五)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期限未到,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到達國家有關于職工規定退休年齡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備查。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民辦企業職工聘用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鑒定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個月,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安排,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
試用期為一月,月薪為600元,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工資為850底薪+50元全勤+1%工資提成,雙方根據平等協商原則,簽訂勞動合同。成任務值根據季節調整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店內各項規章制度;員工聘用合同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有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發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店內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店內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店內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3)維護店內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滿,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具有參與店內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民辦企業職工聘用合同3
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注冊類型:
職工人數:
使用文本須知
1、本集體合同所稱甲方為用人單位,即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乙方為職工一方。
2、甲、乙雙方有義務應對方要求及時、如實向其提供與簽訂集體合同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3、經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4、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乙方與甲方簽訂;尚未建立工會的,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甲方簽訂。
5、集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當在十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以及有關資料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對異議部分進行協商修改,履行集體合同簽訂程序后重新報送。
6、甲方應當自集體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7、本集體合同為示范文本,在使用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或者刪改章節、條文,也可以就工資調整機制、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等事項另行訂立專項集體合同。
8、本集體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集體協商解決。
為維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勞動用工管理
第一條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條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形式將上述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告知全體職工。
第三條甲方與職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規定執行。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五條甲方單方面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應當提前日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應在日內及時反饋意見;工會有不同意見的,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在日內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職工因此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則,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和支付制度時,應當事先與乙方進行集體協商。
第七條甲、乙雙方每年根據本單位利潤、勞動生產率、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變動情況,就職工年度工資水平、工資調整辦法和工資總額進行協商。
經協商確定,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元,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低于%(或者職工工資隨本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鉤比例為:本單位利潤總額增長%,職工工資總額增長%)
年度工資總額增量按以下辦法分配
第八條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或者計件工資標準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情況提出方案,事先與乙方進行協商,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雙方約定:
1、崗位名稱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2、崗位名稱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3、崗位名稱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第九條本單位對從事工作的職工發放津貼和補貼,雙方約定:
津貼名稱發放標準
補貼名稱發放標準
第十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第十一條本單位確定計發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的方法是。
第十二條本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元(或者高于當地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試用期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元(或者高于當地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十三條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并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本單位在崗位(工種)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六條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本人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應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
乙方:
日期:
【民辦企業職工聘用合同】相關文章:
民辦學校聘用合同01-03
民辦學校聘用合同04-09
民辦學校聘用合同(14篇)01-03
民辦學校聘用合同14篇01-03
民辦學校聘用合同(8篇)04-09
民辦學校聘用合同8篇04-09
民辦學校教師聘用合同06-11
民辦學校聘用合同通用14篇01-03
民辦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