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股份合作制企業章程范本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章程的地方越來越多,章程具有約束力,是組織所有成員的思想準則和行動規范,每個成員都應該遵章辦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章程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股份合作制企業章程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企業是依法設立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本企業股東既是出資者又是勞動者。全體股東(職工)共同出資、共同勞動、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實行民主管理。
本企業是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其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本章程為本企業行為準則,企業全體股東(職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一條 企業名稱和住所
一、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企業住所: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街(巷)___號________房
第二條 企業經營范圍(具體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注冊資金:人民幣_____萬元。
第四條 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一、股東姓名:(自然人股東填寫)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東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股東填寫)
第五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
第六條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
1.按照出資額所占比例享有股權和分取紅利;
2.企業新增資本時,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按出資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4.有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的權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規定轉讓股權和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權;
6.有依法分得企業解散清算后剩余財產的權利;
7.有參與修改章程的權利。
二、股東的義務:
1.應當足額繳納本章程中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2.企業被核準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4.不按照前博士學位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5.遵守企業章程。
第七條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一、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但轉讓后,股東人數不得少于三人,自然人股東出資總額不得少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5%。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
三、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四、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后,企業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人的出資額等事項記載于股東各冊上。
第八條 企業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一、股東會的職權
本企業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為企業的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1.決定企業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
4.審議批準董事會(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企業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企業的分立、合并、變更企業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決議;
1.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股權)作出決議;
11.修改企業章程。
二、股東會的議事規則如下:
1.股東會對企業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企業形式作出決議,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修改企業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規定行使職權;
5.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6.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本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股東會每年召開___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7.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負責召集,董事長主持(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8.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規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三、企業設董事會 (執行董事)、董事會 (執行董事) 對股東負責。
董事會 (執行董事) 行使下列職權:
1.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2.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制訂企業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制訂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企業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6.擬訂企業合并、分立、變更企業形式、解散的方案;
7.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8.聘任或者解聘企業經理(廠長);根據經理(廠長)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業副經理(副廠長)、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9.制定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會的議事規則:
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
2.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次,董事的任期為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3.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4.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四、企業設經理,由董事會 (股東會) 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董事會 (股東會) 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5.擬訂企業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企業副經理(副廠長)、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五、企業設監事會(監事)____名,由股東會決定選派。監事任期為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 (監事) 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企業財務;
2.對董事、經理(廠長)執行企業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企業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廠長)的行為損害企業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九條 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廠長)。由董事會(股東會)選舉產生。任期____年。
第十條 企業的財務、會議。
一、本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企業的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按規定期限分送各股東,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下列報表及附履明細表:
1.資表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二、本企業依法律規定在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企業法定公積金,提取利潤的百分之____列入企業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企業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三、企業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四、企業的公積金用于彌補虧損,擴大企業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企業資本。
五、企業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企業的集體福利。
六、企業除法定的會計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對企業的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任何個人不得挪用企業資金或者將企業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侵占企業的財產。
第十一條 企業破產、解散和清算
一、企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破產清算。
二、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企業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企業依照前條第1、2項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由股東組成的清算組,清算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企業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企業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四、清算組在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后,由清算組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企業注銷登記,公告企業終止。
第十二條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本章程如有與《企業法》相抵觸的,以《企業法》為準。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確認。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企業登記機關核準企業登記注冊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章程共簽訂_____份,一份報送登記機關,_____份留本企業存案。
股東簽名(蓋章):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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