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淚再也忍不住了。在他喧囂和熱鬧的婚禮上,我獨自在偏僻的角落淚流滿面。
我16歲,在食堂第一次看見他,他在和別人打架
我18歲,他就是整個世界,我以為可以永遠在一起
我20歲,在他的車后架上,走遍了北京城
我22歲,愛情開始變得平淡,乏味
我24歲,爭吵,猜測,仇恨充斥著我們
我們相戀7年。在如今以是長久了。只是因為愛情太灼熱。燒傷了脆弱的心。兩個曾經那么相愛的人。仍然沒有在一起。
我想把那張照片掃到電腦里,發現照片后面的兩行字,一個是泛黃的,1998年,清華園我和老婆。一個是嶄新的,祝你幸福。
我會一直記得這個霸道專斷的男人。他有銳利的眼神和沉靜的聲音,微笑時帶著羞澀的表情。也祝你幸福,我曾經深愛過的人。
感言:一直認為,兩個人能夠相愛,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既然在一起,既然選擇要一起面對一切,共度人生,為什么不能放下一些會讓人迷失的東西,為什么不能相互理解。兩個人在一起,吵鬧是不可避免的,要正確的面對。
七年之癢,讓很多人仿佛中了他的魔咒。確實,時間可以沖淡一切,可以使曾經的轟轟烈烈變得平淡無味。但我想,真正的幸福,也許就是在經歷了激情與平淡,最終回歸到我們心中的那份溫暖和平靜吧。
愛,不是簡單的一個字,是相知相惜,是寬容理解。愛到深處,一個愛字又怎能飽含那份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