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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9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1
甲方: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車務段
乙方: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車輛段遷建工程項目部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接建站修庫工程
2、作業內容:基礎承臺、框架柱、砌筑、吊裝屋架等廠房施工項目。
3、作業時間:20xx年10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影響范圍: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20xx年10月24日~20xx年12月31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甲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乙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7、《鐵路信號施工規范》TB10206-99;
8、《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xx;
9、《鐵路信號設備9050安裝標準》TB10419-20xx;
10、《鐵路電力管理規則》及《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鐵運(1999)103號;
11、《鐵路電力設備安裝標準》(80)鐵機字1817號;
12、《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鐵運(20xx)69號;
13、《哈爾濱鐵路局接觸網作業車管理辦法》哈鐵供電[20xx]240號;
四、安全防范內容、措施
甲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作業地點以及施工作業影響范圍內甲方不得安排行車作業。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在施工區域所屬信號樓設監控人員,落實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車組織辦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人員進出施工作業區域,做好人身安全防護,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天窗內施工作業。
4、結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負責按照乙方請求,對乙方登、銷記內容進行審核和簽認,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并轉發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組織乙方工程車輛進出作業地點,對乙方作業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工程車輛在站內進行作業時,由乙方自行負責止輪;作業機具禁止超出作業地點范圍。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不得擾動、破壞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負責人職務不到位,作業人員不足、準備不充分、影響范圍不符,嚴禁進行作業,施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控制辦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擔自身作業的人身及作業安全責任,施工前乙方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規》等相關文件規定,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4、結合部安全分工:
1)按規定在施工作業地段,行車管理單位管轄行車室(信號樓)設置專職駐站聯絡員,作業現場設置現場防護員。
2)按要求認真準備施工,設專人到車站進行登記請令,駐站聯絡員要按規定在作業前40分鐘完成《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記。
3)牽引供電施工“天窗”作業應認真執行《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施工作業期間與車站值班員共同確認好V型停電行車限制內容。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共同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施工預備會,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3、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4、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甲方:
1、對乙方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銷記的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2、對乙方違章、違規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施工作業。
乙方:
1、提供作業內容,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數據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責任。
2、按照施工作業計劃提供的影響范圍作業,承擔超過影響范圍造成后果的責任。
3、按照施工作業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作業要求造成后果的責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作業進度變更時提前通知甲方。
5、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設備、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
6、電氣化區段停電單元作業時,必須憑停電的調度命令方可進行作業;送電時,在具備送電條件后,憑送電的調度命令方可送電,由乙方承擔違章作業造成后果的責任。
7、提報的牽引供電施工作業應符合《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錯誤提報《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造成后果的責任。
8、乙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車站關于站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進行挖掘作業前,必須與工務、電務、通信等設備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前通知設備管理單位人員現場采取安全措施,配合作業,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10、在作業中產生的行車、人身安全問題均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11、未得到車站的準許嚴禁施工機械等運輸工具在站內及線路上隨意運行,如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后,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鍋爐工程
第二條施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影響甲方或第三方電網、設備等事故,甲方有責任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對于檢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和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未按照規定時間整改的,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以下規程與規范:
(1)《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鍋爐水壓試驗技術條件》等壓力容器生產、安裝規程。
。2)《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甲方關于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并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技術交底后,制訂《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報甲方備案。
5.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____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6.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量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10.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或第三方的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設備嚴重損壞;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當面通知或工作聯系單、電話等形式聯系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甲方通知后未按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罰款,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及當地安監部門的處罰。
6.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協議執行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遵守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九條協議有效期限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簽字認可之日止。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協議份額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單位名稱:(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行車、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等安全,根據鐵道部和蘭州鐵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盡量為乙方創造條件并作好與蘭州鐵路局施工組織協調工作,并為乙方委派專職安全防護員。
3、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影響鐵路行車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和經濟處罰,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5、因乙方人為或施工造成鐵路設備發生損壞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及時組織搶修,甲方有權對乙方調查、處罰和統計上報。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人員有影響既有線行車安全行為或人員、機械設備違章作業,有權制止、處罰和停工。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鐵路安全規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應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并配備合格的工作服、勞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無措施或未落實嚴禁施工。
3、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4、乙方必須提供所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的安全操作證、特殊作業操作證、駕駛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或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聽從鐵路局安全監管人員、甲方管理人員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為重。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當大型機械設備作業時,應嚴格按照“一機一人一防護”的規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中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為或施工造成鐵路設備發生損壞時,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無甲方防護人員乙方人員或機具不得進入既有線隔離柵內。
10、乙方必須加強人員、機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線機車車輛限界,不得影響正常的行車作業,做到工完料盡,否則發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發現和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不得隱瞞,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2、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造車行車中斷、鐵路設備損壞;
。2)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3)發生施工機械、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4)發生火災、觸電和交通事故;
。5)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6)應機械設備帶病作業,酒后、疲勞等駕駛所造成的損失和事故。
第五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日 期: 日 期: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4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小學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2、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并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3、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5、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6、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7、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復。
8、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0、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7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范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并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范圍,并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后,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并簽字后給予答復。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系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并簽名確認后,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系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后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志。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采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并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并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____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系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標為:“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8
甲方(建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為保證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具體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為準)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責
1、乙方保證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項目的資質,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隊人員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條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規和安全規定,建立完備的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
2、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試,并報給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的,按前述規定執行。
3、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應在開工前日將安排參與施工人員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備案,凡已提交備案的工程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補、調配人員,乙方應在日內重新遞交甲方處登記。若乙方未按時備案、未將全部施工人員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備案、提交施工人員的虛假身份信息或增補、調配人員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記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權并另找施工單位合作。
4、乙方對其指派的施工人員的工作負有管理職責。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佩戴好工作證(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按期足額發放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和各類補貼。乙方與施工人員之間發生的勞資糾紛,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若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事故、乙方與人員的勞資糾紛等造成甲方對外賠償擔責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對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應在開工前日內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自帶的用于施工的機械設備的出廠說明、安全技術檢測證明等技術文件,甲方有權在乙方施工前對乙方自帶或外租的機械設備、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
乙方每次開工前應對施工現場的環境、操作設備、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且不超過檢驗周期。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并通知甲方檢查后方可繼續施工。乙方保證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性能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設備,必須撤離施工現場進行更換。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相應位置設定安全防護設施、遮欄、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對乙方施工現場,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和提出整改建議。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指導,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產的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乙方糾正,乙方應當立即整改。造成人身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負責善后處理及經濟賠償事宜。
8、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9、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范圍。約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項目,乙方不得再行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費用,并有權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雙方確定以本合同尾部載明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寫的地址錯漏、需變更電話或地址時未及時通知另一方導致送達不能的,由其承擔一切不利后果。
四、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約定所產生的有關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合同不一致之處,經雙方商議,按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9
甲方:(工務段)
乙方:(施工單位)
為加強在營業線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ㄊ┕ろ椖、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
二、施工地段:
線 區段
三、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2年月日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20xx]133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任組長,甲方 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具體配合內容:
①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谑┕び媱澤陥筠k理;
③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軈f助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甲方對乙方施工涉及本專業的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的點前準備、點中控制、點后開通、逐步提速等情況的監護工作,并進行檢查簽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安全施工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設、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并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乙方組織施工前,必須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4.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5.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7.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停用信聯閉、石方爆破等需封鎖線路或慢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8.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xx]481號)。(本條只針對局外施工單位)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于發布〈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xx]52號)和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配合單位、監護人員無故不到場,影響施工計劃執行的,追究配合單位、監護人員和設備管理單位責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總部、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為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路局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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