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施工的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的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將雄武至板革通村公路全長:壹拾貳點伍肆公里(12.45公里),寬3.5m,厚0.18m的水泥路面承包給乙方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擬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甲方將碎石、砂子、水泥、水、石料運到施工現場,乙方負責組織人員拌機、拖線紋機、切縫機等相關設備進場施工。澆筑為C30混凝土路面,含拖紋、光面、切縫、灌油膏等。
二、工程單價:乙方澆筑壹立方混凝土,光好面,相距6m切一條縫,拖好紋,灌好油膏,路面平整為每立方米柒拾貳元整(¥72.00元/m3)。
三、付款方式:乙方進場施工一周后,甲方支一部分生活費,以后按照工程進度的3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經業主、監理部門,甲乙雙方一道檢查驗收無質量問題合格后,所余工程款在兩個月開始支付,五個月內付清。
四、工程質量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照設計設計圖紙要求,規范、標準組織施工,同時做好澆筑好的路面保護,設好阻礙、標牌,在天氣好的情況下,必須24小時能施工,保證在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澆筑工作。
五、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向工人做好安全教育,不得出現安全事故,一旦出現事故,由乙方全權自負,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一份以此為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2
發包方(甲方):xx
承包方(乙方):xx
甲方將位于裝飾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甲、乙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裝飾工程
三、施工作業條件:在外墻找平的基礎上作業。
四、合同工程量:工程,外墻工程。預算工程量: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量計算方法:
1、施工面積計算: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裝飾沿按實際展開面積計算。裝飾施工合同2、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生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復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應按現場簽證計量。
六、合同工期:即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按實際進場日期開始計算),如遇陰雨、大風、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工期順延。
七、質量標準:外墻顏色按甲乙雙方認可的樣板顏色。
八、每平方米的施工價格:
1、真石漆價格(現金結算)
2、復合巖片漆價格(現金結算)
3、涂料價格(現金結算)
九、結算及付款方式:
1、施工人員及材料進入現場后,付工程款的____%。
2、膩子、抗堿底漆完工后,付工程款的____ %。
3、真石漆進現場后,付工程款的____ %。
4、真石漆噴涂完工后,付工程款的____ %。
5、透明面漆完工后,付工程款____ %。
6、以上工程不含稅金及各項費用。
十、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總體協調,無償提供工程用水用電和工人食宿場所。
2、設專人現場進行協調、監督及成品保護。
3、負責解決因墻體缺陷而影響乙方施工的問題。
4、按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5、工程大型施工設備由甲方安排總承包單位提供,工地應配相應的架子工,吊籃支架、塔吊等。
十一、乙方責任:
1、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嚴格按圖紙及工藝規程施工。
2、乙方設專人看管施工工具及材料。
3、服從甲方的技術監督,做好成品保護。
4、負責對工人的管理,遵守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
5、出具主材的檢驗報告,合格證。
十二、雙方約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誤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停工期間該工程總額每日1%的賠償金。
2、因原材料因素出現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返工,由提供材料方承擔責任。
3、乙方按正常施工程序和要求施工完畢的作業面,甲方若要求改樣或追加施工,乙方應予以配合,改樣面積和追加面積應補計為總面積進行核算且工期要相應延長。
4、乙方作業使用的吊籃安裝調試需甲方安排總承包單位出人配合。
5、工程完工后甲方即結清全部工程款額,若無故拖延,則從完工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1%的違約滯納金。
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清除事故隱患。
7、雙方合作中一切與工程有關事宜均以書面文字形式予以記錄,任何口頭承諾均為無效。
十三、施工進程中若出現新情況,雙方另立備忘錄,備忘錄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于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xx年x月x日
施工的合同3
甲方:武威六中家屬院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業主委員會主任。
乙方全稱:XX公司承辦人:系____省鄆____縣彭樓鎮前劉亥行政村233號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屋頂的防水、防潮、防漏工程事宜達成并簽訂本合同以資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及地址:武威六中XX、三號樓(部分)屋頂防水、防潮、防漏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在必須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對屋頂進行防水處理前提下,包工包料。
三、工程計量:屋頂面積約1100平方米,若有出入,以竣工驗收實際測量的面積為準。
四、工程價款:屋頂防水工程,每平方米單價為39元;
五、工程工期:在甲方通知進場之日起開始計算,工期為天,如遇風、雨、雪天氣或其它不可抗力,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施工,工期順延。
六、工程要求:
1,防水材料、產品名稱:
2,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凈、場地清。
3,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建筑法規,嚴格按照國家建筑質量規范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規范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確保工程質量,乙方承諾對維修后的屋面防水質量保修________年,________年內出現滲漏水問題,乙方負責修復,因頂層屋面滲漏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或其它問題均由乙方負責無償、及時修復。如在保修期內,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不予修復或甲方無法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另行聘請他人維修,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物業管理規定,避免對物業正常使用的影響,工程施工中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對因本工程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安全事故負任何責任。
5,乙方施工需拆除、移動屋頂太陽能熱水器時,因積極與業主聯系配合,在業主監督配合下拆除、移動,不能損壞業主財產,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時,必須將屋頂沙石垃圾清理干凈,不得損壞原有防水基礎。
七、結算方式:
1,乙方料進現場預付工程款%工程款,為元。
2,乙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為元。
3,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付%,為元。
4,剩余5%工程款,作為工程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________年無質量問題情況下,支付給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將本工程人工挖孔樁承包給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將訂立本合同。
二、 工程名稱:
湖南獵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 工程地點:
天元涉外景園C區工程項目部
四、 工程承包范圍及內容:
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將本工程人工挖孔樁承包給乙方施工。
五、 承包方式及單價:
1、采用包工、包工具、包文明施工以及與本工程相關的事情的承包方式。包括挖樁、護壁、鋼筋籠的制作與安放,樁心混凝土的澆搗及抽水等。
2、計算工程量從地面上30公分計算,超過15米以下另加30元/方計算,每立方米按170元/方結算。另加護壁外徑按圖紙設計計算。
六、乙方必須服從項目部的指揮,調度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項目部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違者按章處罰。
七、乙方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工程,違者罰款總工資10%(注:按新的文件規定驗收),乙方如施工中途達不到施工質量及進度,如有民工在工地上打架、鬧事、停工等,甲方有權辭退,同時解除合同,不予以結算,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責任。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勞保用品及人為的安全事故責任費用,乙方必須保證做到事故為零。
九、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定點放點和坐標控制點,將施工用水、用電接至施工場內,提供施工有關圖紙各一套,提前辦理技術變更和修改設計手術,組織圖紙會審。組織施工竣工驗收,并及時辦理竣工結算,負責提供乙方的住宿食堂,電費歸甲方負責。負責材料到位。
十、乙方責任
1、自帶挖樁所用的設備,如空壓機、風鎬、搖架、水泵等。
2、乙方必須按圖施工及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做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及完工清場。
3、如出現障礙物以及流沙、流泥、溶洞、雙方另行協商單價。
4、如遇到地下管網線,應立即停工指示,不得私自亂挖,否則后果自負。
5、如果甲方原因材料沒有及時到位,造成停工或天氣原因工期延遲。
6、做到優質、高速、低耗、安全的完成該項目工程。
7、工期為45日必須竣工,每延期一天罰款500元,提前一天獎勵500元。
十一、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施工三天后負責乙方的生活費用,每人每天負責40元計算,工程全部竣工后在15天內付清95%的工程款,預留5%待工程抽查驗收合格后一次全部付清。
十二、各班組長及人工不戴安全帽,不穿工鞋作業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如遇甲方運土,乙方必須配合。
十三、以上事項需雙方共同遵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直至余額款付清合同終止。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5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并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并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歷天。
二、合同文件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語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法律、法規和規章: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承擔由于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發布開工通知: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布開工通知。
4.3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測量基準: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辦理保險: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環境保護: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保證發包方免于承擔由于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提交履約擔保證件: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并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辦理保險: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文明施工: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并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保證工程質量: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環境保護: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按第30條的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為其他人提供方便: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工程維護和保修: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后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履約擔保證件: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5)(6)(7)(8)(9)(10)(11)(12)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準,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準;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方。
7.3監理人員: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范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于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
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1)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后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2)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后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3)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并與雙方充分協商后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復: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9.2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于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制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后的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復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復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圖紙的保管: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圖紙的保密: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戶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準: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采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并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并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項目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系時,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決定采取措施后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并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并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干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并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說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于):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并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并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后,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并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準,否則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準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并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準。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設備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征得監理單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于自己的閑置設備。
15.3承包方舊施工設備的管理: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并應由具有設備鑒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后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并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并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后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進度
17.進度計劃
17.1合同進度計劃: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時限以及監理單位的指示,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時限內批復承包方。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作為控制本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并據此編制年、季和月進度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和監理單位的指示控制工程進展。
17.2修訂進度計劃
(1)不論何種原因發生工程的實際進度與第17.1款所述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在28天內提交一份修訂進度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該進度計劃后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批準后的修訂進度計劃作為合同進度計劃的補充文件。
(2)不論何種原因造成施工進度計劃的拖后,承包方均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承包方應在向監理單位提交修訂的進度計劃的同時,編制一份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單位審批,趕工措施應以保證工程按期完工為前提調整和修改進度計劃。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拖后,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拖后,應按第20.3款的規定辦理。
17.3單位工程進度計劃: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指示的內容和時限,并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控制要求編制單位工程進度計劃報送監理單位。
17.4提交資金流估算表:承包方應在按第17.1款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同時,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格式向監理單位提交按月的資金流估算表。估算表應包括承包計劃向發包方獲取的全部款額,以供發包方參考。此后,如監理單位提出要求,承包方還應按監理單位指定的時限內提交修訂的資金流估算表。
18.工程開工和完工
18.1開工通知:
監理單位應在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并從開工日起按簽署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進行施工準備。
18.2發包方延誤開工:監理單位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限發出開工通知或發包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開工的必要條件,承包方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監理單位應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與發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協商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8.3承包方延誤進點:承包方在接到開工通知后14天內未及時進點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承包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一份補救措施報告報送監理單位審批。補救措施報告應詳細說明不能及時進點的原因和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18.4完工日期:屬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承包方應在上述規定的完工日期內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條規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內完工。
19.暫停施工
19.1承包方暫停施工的責任:屬于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費用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規定的;
(2)由于承包方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
(3)由于現場非異常惡劣氣候條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證安全所必須的暫停施工;
(5)未得到監理單位許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19.2發包方暫停施工的`責任:凡不屬于第19.1款所列情況引起的暫停施工,均為發包方的責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
19.3監理單位的暫停施工指示
(1)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方發布暫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應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暫停施工。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方應在暫停施工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發包方的責任發生暫停施工的情況時,若監理單位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暫停施工的書面請求,監理單位應在接到請求后的48小時內予以答復,若不按期答復,可視為承包方請求已獲同意。
19.4暫停施工后的復工:工程暫停施工后,監理單位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停工因素的影響。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監理單位應立即向承包方發出復工通知,承包方應在收到復工通知后按監理單位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方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19.5暫停施工持續56天以上:
(1)若監理單位在下達暫停施工后56天內仍末給予承包方復工通知,除了該項停工屬于第19.1款規定的情況外,承包方可向監理單位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監理單位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8天內準許已暫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繼續施工,監理單位逾期不予批準,則承包方有權作出以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合同中部分工程時,按39.1款規定將此項停工工程視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監理單位;當暫時停工影響整個工程時,可視為發包方違約,應按第42條的規定辦理。
(2)若發生由承包方責任引起的暫停施工時,承包方在收到監理單位暫停施工指示后56天內不積極采取措施復工造成工期延誤,則應視為承包方違約,可按第41條的規定辦理。
20.工期延誤
20.1發包方的工期延誤: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使關鍵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誤時,承包方可要求發包方延長合同規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項的工作內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第39.1款規定的百分比;
(3)增加額外的工程項目;
(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方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6)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擾或阻礙;
(8)其它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
20.2承包方要求延長工期的處理
(1)若發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時,承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和監理單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發出該通知的28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一份細節報告,詳細申述發生該事件的情節和對工期的影響程度,并按17.2款的規定修訂進度計劃和編制趕工措施報告提交監理單位審批。若發包方要求修訂的進度計劃仍應保證工程按期完工,同則應由發包方承擔由于采取趕工措施所增加的費用。
(2)若事件的持續時間較長或事件影響工期較長,當承包方采取了趕工措施而無法實現工程按期完工時,除應按上述第(1)項規定的程序辦理外,承包方應在事件結束后的14天內提交一份補充細節報告,詳細申述要求延長工期的理由,并最終修訂進度計劃。此時發包方除按上述第(1)項規定承擔趕工費用外,還應按以下第(3)項規定的程序批準給予承包方延長工期的合理天數。
(3)監理單位應及時調查核實上述第(1)和(2)項中承包方提交的細節報告和補充細節報告,并在審批修訂進度計劃的同時,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確定延長工期的合理天數和補償費用的合理額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發包方。
20.3承包方的工期延誤: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預定工作,承包方應按第17.2款(2)項的規定采取趕工措施趕上進度。若采取趕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擔采取趕工措施所增加的費用外,還應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逾期完工違約金額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方提前工期:承包方征得發包方同意后,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時,則應由監理單位核實提前天數,并由發包方按專用合同條款中的規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獎金。
21.2發包方要求提前工期: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時,由監理單位與承包方共同協商采取趕工措施和修訂合同進度計劃,并由發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獎金的辦法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其協議內容應包括:
(1)提前的時間和修訂后的進度計劃;
(2)承包方的趕工措施;
(3)發包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費用和獎金。
十三、工程質量
22.質量檢查的職責和權力
22.1承包方的質量管理:承包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的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一份內容包括質量檢查機構和質檢人員的資質和組成、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工程質量檢查計劃和措施報告報送監理單位審批。
22.2承包方的質量檢查職責: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質量檢查記錄,編制工程質量報表,定期提交監理單位審查。
22.3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權力:監理單位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方應為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和檢驗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監理單位赴施工現場或制造、加工地點或合同規定的其它地方進行察看和查閱施工記錄;要「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試驗樣品、進行現場取樣試驗、工程復核測量和設備性能檢測;提供試驗和測量成果以及為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和檢驗所應進行的其它工作。監理單位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23.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查和檢驗
23.1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和交貨驗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由承包方負責檢驗和交貨驗收,驗收時應同時查驗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書。承包方還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進行材料的抽樣檢驗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并將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單位,其所需費用由承包方承擔。有必要時,監理單位可要求參加交貨驗收,承包方應為監理單位對交貨驗收的監督檢查提供一切方便。監理單位參加交貨驗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檢驗和交貨驗收中應負的責任。
(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共同進行交貨驗收,并由發包方正式移交給承包方。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進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并將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單位,其所需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程設備安裝后,若發現工程設備存在缺陷時,應由監理單位與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屬設備制造不良引起缺陷應由發包方負責;如屬承包方運輸和保管不慎或安裝不良引起的損壞應由承包方負責。
23.2檢查和檢驗的時間、地點和費用:對合同規定的各種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監理單位與承包方商定進行檢查和檢驗的時間和地點。若監理單位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派出監理人員到場時,承包方可自行檢查或檢驗,并立即將檢查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單位
施工的合同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 乙雙方經洽談協商,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賓館裝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賓館規格:施工總面積: 平方米
二、施工內容
三、工程價款
1、材料款2、人工費
3、設計費4、施工清運費
5、搬卸費6、其它費用
四、質量要求
1、材料的品種、規格,經雙方認可。
2、驗收參照榆林市《賓館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五、材料供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六、付款方式:合同一經簽訂,甲方應付 %,當工程進度過半,甲方二次給乙方施工工費的 %,剩余部分則待工程竣工后結算。
七、工程工期
乙方必須按預定工期完工,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八、工程驗收
嚴格按照《賓館裝璜工程質量驗收表》
九、爭議解決
如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乙方在擔。雙方如有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應協商解決。如達不成一致意見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施工的合同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4、 工程期限:
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進場施工開始計算工期,總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 元違約金。
4.2、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則順延工期,具體順延期限通過雙方及時協商,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4.2.1因自然災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變更以至延長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總價包干。
6、 工程價款:經甲乙雙方核定認可本工程價款(大寫) 元人民幣。
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甲方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1.2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
1.3甲方負責施工中指導、督促及施工質量檢查、驗收等工作。
1.4甲方負責檢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2.1乙方現場負責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2.2乙方施工中必須經常對全體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3 工程按甲方現場交底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施工中 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
2.4負責處理施工現場的周邊關系和安全防護工作,并承擔與此相關費用,負責施工現場內的治安保衛工作。
2.5工程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負責工程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2.6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和結算資料,參加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三、 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雙方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
2、工程款付至工程總額90%,預留維修金10%。保修期六個月,如無質量事故維修金一次性付清。
四、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乙方應按有關規范施工,并確保驗收;
2、乙方應確保所提供的材料滿足合同中中注明材料的規格、品牌、產地要求的合格品;
3、乙方施工期間出現達不到質量標準、不滿足進度要求、不服從管理等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勒令乙方無條件退場,并承擔由此造成一切損失。
五、工程保修:
1、保修內容:所施工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土建工程保修六個月;
3、保修責任:在保修期間發生由于乙方施工質量出現的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并賠償造成的損失,如使用不合格材料,乙方承擔造成所有經濟損失。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期間達不到質量標準、不滿足甲方進度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費返工至達到質量標準。
2、如乙方施工拖延導致甲方工程延期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予以賠償。
七、附則:
1、如有特別情況或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實際情況擬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
4、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蓋章)
或委托人(簽字)
法人代表:(蓋章) 或委托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綜合單價包干與總價包干的優缺點
綜合單價:實際工程量*綜合單價+措施費+規費+稅金=工程總價 實際工程量由監理簽字認可。
總價包干:以后變更也是監理簽字認可。
在風險上面綜合單價風險相對于總價包干底
對于業主方,當然希望以固定總價包干方式簽合同,這樣風險低、雙發結算簡單省事。而承包商則承擔著全部的工程量和價格風險。除了有重大設計變更,一般合同價不予調整。合同執行中,承包商的索賠的機會也較少。這種總價合同的結算依據是:投標總價+索賠+鑒證(很少)。
而采用綜合單價合同這完全不同,業主承擔工程量的風險,承包商承擔價的風險。索賠、鑒證的金額有時很巨大(當投標價很低,毫無利潤可言,承包商往往在這兩方面找茬)。結算方式是:以完成工程量*單價+索賠+簽證。結算的依據是已完成工程量而不是施工圖工程量。這是總體方面,里邊還有很多細節。采用這種方式承包商盈利較多、糾紛也多,結算麻煩,常常也拖很久。
補充一下,需要特別注意工程招標文件中明確列項的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照甲方要求及技術規范所應包含的工程內容與工程要求。審計發現,有的施工單位將已經含在綜合單價中的部分工程內容作為洽商單獨列項,向甲方索賠。
"對實行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除了要認真研讀綜合單價所包含的內容外,還要注意施工階段的增補項目和增減工程量。對增補項目,審計人員首先應根據工程管理人員的簽署意見對增補內容進行分析,區分該項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項,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項,要注意從以下三個方面去審核其單價的真實性:(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種工作內容的單價,應以工程量表中的價格計算變更費用。實施變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組織或施工方法發生實質性變動,不應調整該項目的單價。(2)工程量表中沒有列出同類工作的單價,但有可參考的項目,則其單價應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進行調整。(3)在工程量表中沒有同類或可參考的工作內容的單價,應按照與合同單價水平相一致的原則去審核該項目的單價。也就是說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及各項費用等應參照中標時的標準調整。尤其是企業管理費、利潤,應執行中標時的承諾,不得任意調整。如某實驗室水暖改造項目,承包商中標時企業管理費、利潤是分別按15%和 1%計取的,但一些洽商增加項目在計算綜合單價時,企業管理費、利潤卻是分別按47.6%和7%計取的。因此,審計人員認真分析工程項目綜合單價計算表尤為重要"。
"對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應該審核其工程量增減幅度,對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中標時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也應按照中標時的承諾和合同的約定進行調整。"
施工的合同8
甲方: 開發公司
乙方 : 項目部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友好花園施工道路混凝土路面施工工程
2、工程地點:友好花園項目內
3、承包范圍: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包括粉石灰、拌土、壓實、混凝土路面、切縫等) 4 承包方式:清包工(帶所有工具)、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5 合同價款:每平方13元,(長約230m,寬8m,厚度20cm,約1840m2,據實結算),
總價款約計23920元
6、質量標準:合格
7、工 期:從8月16日開工,9月1日完工,工期為15天
二、路面施工工藝
1、路面平整:推土機平整路面,人工掛線配合找平;
2、3:7灰土攤鋪分兩步施工,每步15公分攤鋪灰土:推土機攤鋪3:7灰土,人工配合整平,用拌合機拌合灰土;
3、碾 壓:用重型振動壓路機靜壓或輕振動進行穩壓,而后再強振實;
4、養 護:碾壓檢驗合格后,灑水養護,養護期不少于5天;
5、混凝土路面:道路兩側20cm高槽鋼支護,用c20混凝土澆筑,振動棒振實,后攤鋪機振搗、提漿、攤平,機抹兩遍;
6、養 護: 用薄膜覆蓋養護,不少于6天;
7、切 縫:待混凝土強度達到80%后,進行切縫,縫深5cm,間距6m
三、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主要工作
1、負責場地三通一平,水電接入;
2、進行工程協調、管理、驗收;
3、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主要工作
1、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乙方進場完成施工準備。
2、負責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3、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甲方進行質量檢查;
4、負責所施工工程的驗收通過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按實際面積結算,13元/m2;
2、路面平整完,灰土拌完,碾壓完畢后付伍仟元,混凝土路面攤鋪完畢后付伍仟元,工程完檢驗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其余5 %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三個月,如保修期內由于乙方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如乙方2天內不到,由甲方處理,所發生費用加10%的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應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對乙方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六、竣工驗收
乙方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前時通知甲方組織竣工驗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后給予認可或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2、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項第七條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按300元/天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且向甲方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2、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3、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九、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三份,雙方各執壹份,財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日
施工的合同9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五五醫院假山護坡工程
二、工程地點: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五五醫院廠區內
三、工程內容:
護坡總面積為約900m3;
護坡總投資424164.42元。
四、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作日為1個月,自20xx年8月28日起至20xx年9月28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五、質量標準
1、工程的總承包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伍佰壹拾叁萬肆仟伍佰陸拾元整,¥424164.42元。
2、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了人工、機械、管理、協調、稅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工程量的確認:施工過程中,若工程量變更,根據上述單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工程變更單。
4、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付給合同總價95%,余款按規定竣工驗收后7日內全部支付。
六、甲方義務
1、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款。
2、工程文明生產中涉及市容、環保、衛生和交通以及社會治安等問題由發包人負責解決且工期順延。
七、乙方義務
1、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二天內向甲方提交該項目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
2、自覺接受發包人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確保施工機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員持上崗證上崗;接受發包人及有關主管部門日常對機械設備、材料質量,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上崗證情況的檢查。
3、在施工過程中按發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發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工區的管理,做好職責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八、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十、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分。未盡事宜,當發生時甲乙雙方互相協商解決。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的合同10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將鼓樓廣場1~4#樓屋面、衛生間及地下車庫部分防水工程委托乙方組織施工,為了明確雙方責任,組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
1~4#樓屋面采用SBS卷材防水(2層);衛生間、地下車庫地面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1.5mm厚,分三遍成活;地下室外墻為聚氨酯卷材1.5mm厚(1層)。包括所有材料水平、垂直運輸、施工、清理、蓄水試驗、放水等全過程。
二、工程單價
屋面為7.5元/m2;衛生間及地下室地面為4元/m2;地下室外墻為3.5元/m2(含人工、稅及安全、意外傷害等各種風險費用)。
三、工程期約
20______年9月15日到20______年10月15日,總工期30天。
四、工程結算
1、甲方按乙方的實際工程進度每月25日付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款,待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工程數量按實際施工面積結算。
三、工程質量
1、乙方在工程開工和驗收之前,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
2、質量標準應達到國家有關驗收規范要求,防水層必須粘結牢固,接縫密實、四周及管道、下水口等周圍應密封嚴實,在24小時蓄水條件下,無滲漏現象。
3、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質量驗收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擔返修的一切費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四、施工安全
1、開工前、乙方應做好本工種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做好交底記錄。
2、嚴格按照防水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3、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如遇雨季施工,必須注意邊坡穩定性,教育工人隨時注意邊坡;如乙方忽略此工作造成施工人員或第三者傷亡,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蓋章或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并對所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代表: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乙方分包甲方承建的貴州老干媽食品有限公司龍洞堡廠區瀝青混泥土路面施工之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貴州老干媽食品有限公司龍洞堡廠區瀝青混泥土路面施工工程。
二、工程實施地點:貴州老干媽食品有限公司龍洞堡廠區。
三、工程內容:乙方分包施工的瀝青混凝土路面面積預先估計大約為米2(施工完畢后按實際施工方量結算),底層為乳化瀝青噴灑打底,底面全部采用土工格柵鋪設,瀝青混泥土層全部采用中粒式(AC—16)熱油攪拌,攤鋪厚度為5。00厘米。
四、工程期限:工程開工之日起,施工正常氣候條件下(不低于10oC的非雨天氣)乙方在4天之內完成分包全部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若遇上述氣候條件則順延工期。
五、工程計價:瀝青混泥土層按實際施工方量計價,單價為不含稅5厘米厚元/米2(包含管理費、人工工資、工人差旅、攤鋪機、壓路機等施工設備的使用費),估算瀝青混泥土層總價為元;土工格柵按材料價結算,玻纖格柵不含稅單價元/米2,估算玻纖格柵不含稅總價為元(含采保、搬運、鋪設施工等費用),以上兩項合計為工程估算總價共計元人民幣。
五、工程質量要求:甲方指派技術監理參與指導乙方施工,乙方不得無故違背甲方的技術指導意愿。路面質量要求壓實、平整,接頭無縫,路面無翻砂、無波浪。
六、工程結算與付款: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30%的工程預付款,即元人民幣,以示工程正式開工啟動,付款之日即開工之日。工程完工后甲乙雙方組織人員在3日之內完成收方驗收,工程驗收完畢后,甲方在5日內付清甲方全部工程余款(估算價為元,結算時按實際收方量計算)。
七、質量保修:質量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內非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不在免費保修范圍。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向對方償付合同總價(按千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停止違約止。
九、合同有效期: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到雙方履約完畢止。
十、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則提交國家法定機構判定裁決。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委托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內部施工管理條例》以及地方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及甲方與總包簽訂的施工合同,經過雙方在友好、協作、誠信、公平的原則下商定一致,甲、乙方就班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
一、工程內容: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會審和施工驗收規范(包括施工周期內新頒行規范要求)要求范圍內的所涉及的所有全部鋼筋工生活
二、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建設、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設計和管理指揮原因造成損失,所有經濟全部由甲方負責;由于操作者盲目蠻干、圖速度、不按規范規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材料浪費及
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工期:
1、按工地所排進度表執行,具體根據甲方提供的月、旬、周計劃為準。
2、乙方不按照甲方進度計劃完成的,甲方有權扣減乙方承包范圍的工程量,將其承包給其他班組施工,其人工費按照2倍
3、為保證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班加點和增派施工人員,但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工程量轉包或分包給其他班組做。
四、 現場管理,設備工具用具:
1、 乙方應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和接受現場施工人員的技術、質量、安全等交底;因施工和搶工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夜間施工,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凡不聽從工作安排、違反施工方法、野蠻施工、損壞成品或半成品、隨意拆除或更改腳手架或安全防護設施的,由現場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進行罰款處理,乙方無條件接受。
2、 材料由甲方安排及時進場,乙方做到節約用料,不得浪費。
3、 乙方所用鋼筋加工機器自備,如切斷機、彎曲機、電焊機、對焊機、開絲機、大剪刀等等,另外綁扎的鐵絲、粉筆、勞保用品、雨衣等由乙方自理。安全帽甲方統一購買,費用由乙方承擔;機械設備由乙方安排專人操作和維護保養。
4、 施工井字架由乙方安排指定專人參加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
5、 乙方伙食自理,甲方供應現場蒸飯箱及食堂用煤。
五、 材料供應及管理
1、 材料供應由甲方負責,但乙方必須定期并提前將材料計劃報給甲方,甲方按照計劃供料。周轉性重復使用的材料,甲方視材料的周轉使用情況添加。
2、 甲方有權調配現場多余的材料,乙方必須服從。
3、 乙方應嚴格遵守材料領用制度,施工用料應科學測算,合理下料,杜絕浪費。
4、 費料控制在1.5%,超過由乙方賠償。
六、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施工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乙方要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如果發生安全責任事故,20000元以內的,全部由乙方承擔;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甲、乙各承擔50%,事故者工資、營養費有乙方承擔,100000元以上的,甲、乙方承擔比例為3:7,乙方必須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按照甲方規定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本班組人員更新。
2、 乙方使用的材料進場,乙方負責自行卸料或組織場地安排卸料,并根據甲方指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有序。
3、 乙方施工中制作的材料或加工的半成品材料,應在制作點分類加空堆放整齊,并分構件掛牌標識。
4、 乙方在施工的部位,下班要做到落手清工作,達到人走地凈、工完料凈、班后機清,施工未用完材料上堆,保持場地清潔。
5、 服從甲方各職能部門的管理,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不赤膊,不穿拖鞋上班,不亂扔亂拋材料,不違章野蠻施工,違規一次罰款50元。
6、 配合甲方負責提供本班組每個工人的身份證的復印件和現場拍照,用以辦理信息卡(已有信息卡的,必須提供信息開重新讀卡注冊),配合做好個工人的“三級教育”、安全交底等工作。
7、 乙方必須配合甲方財務工作,每月按時按照實際在崗出勤人員填報工資單,工資單人員必須為本工程實際在崗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工資單必須經甲方相關簽字確認。對人員不足,拖延工期,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整改不力等行為的。項目部指出后,乙方遲盡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項目經理部有權根據項目經理的實際考勤紀錄出勤人數核發乙方工資,以及做出相應的處罰。
8、 配合井子架、塔吊司機對機械的管理和安全要求,維修期間應配合,井子架吊籃內內嚴禁乘人,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自覺服從塔吊指揮的吊裝工作安排。不得對機械操作和指揮人員進行謾罵和人身攻擊,不得人為制造機械故障,隨便拉電停電的一次罰款1000元。
9、 不得隨意打開配電箱柜私拉亂接電線、電纜。不得隨意拆除移動安全防護設施。
10、 宿舍區內嚴禁任何班組人員開小店。禁止私自將宿舍自行分隔為夫妻房間。否則因上述原因和使用女工原因造成乙方宿舍不夠,由乙方自行解決。
11、 工程施工現場未竣工的在建房內嚴禁住人。
一、 制約性獎罰條款
1、 根據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必須精選自己的施工隊伍和人員,日常管理好自己人,管好自己的事。
2、 乙方承包人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乙方必須保證每個工作日到達施工現場,乙方配備的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乙方3天和3天以上不能到達施工現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前匯報,并指定現場臨時具體負責人和聯系方式,否則每次罰款500元。
3、 如因乙方施工人員不足,甲方指出后乙方遲遲不添加施工人員,每延誤工期一天罰款20xx元,按照延誤天數累加結算罰款數,同時建設單位處罰甲方的工期違約罰款也由乙方承擔。
4、 乙方不按時參加工程例會的,每次罰款200元;開會遲到的,每次罰款100元,必須在開會現場現金支付。以上情況連續2次或累計3次,不參加工程例會的,罰款1000元。
5、 乙方違章作業,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6、 乙方虛報材料、蓄意或無故浪費、盜竊、損壞原材料和建筑成品、損壞施工機械等公物的,一經發現除按照原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處以200-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7、 乙方不做落手清,每次處罰200-500元。甲方派人清理。其人工費按照2倍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 乙方不準使用年齡不滿16周歲的童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0
元。少用或不用年齡超過60周歲的人員,禁止使用有視力缺陷的人員。如用上述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9、 乙方施工人員家屬和小孩探親,嚴禁進放施工生產現場。否則發生的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0、 乙方施工中,如野蠻違章施工,甲方勸阻教育又充耳不聞,每人次罰款500元,并勒令停工整改。
11、 乙方如發生打架、斗毆、聚眾鬧事、賭博、盜竊等暴力事件,除每次罰乙方1000~5000元外,對為首的肇事者,乙方必須立即清理出場,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和肇事者承擔。
1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如有轉包或分包,乙方承諾工程款按照80%結算,并愿意接受甲方的一切經濟處罰。
13、 乙方承諾絕不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或中途退場,如有發生,乙方承諾無條件退場并同時承諾工程款按照70%結算。
14、 乙方在管理過程中因用人不當、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圍攻謾罵和攻擊公司管理人員、圍堵公司、造成集體上訪或投訴,乙方不聞不管,向公司推諉責任,除處以1000~5000元罰款。
15、 如乙方管理有方,能在安全生產、質量要求、工期進度、文明施工、節約材料等方面達到甲方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優質工程標準,未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在甲乙雙方的共同努力下,獲得
優質結構工程和無錫市文明工地稱號,則甲方酌情給予適當的獎勵。
16、 乙方不得隨意拆除、改動安全防護設施(如“四口”、“五臨邊防護,護手欄桿,外腳手拉接,纜風繩,維護安全網,基坑支護、懸挑腳手支撐等”)。不得將模板撐鋼管與腳手架連接。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1000元,由此造成后果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的,必須報請公司安全部門批準,用后立即恢復到位。
17、 甲方有權在施工質量、安全管理過程,在事實確鑿的情況下,開具的罰單在不經過乙方簽字,直接到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罰金。
18、 乙方不允許本班組任何人在施工現場揀鐵釘、鐵絲等,發現除沒收外罰款處理。
19、 對乙方檢舉、揭發和現場抓到工地偷竊、損壞公物行為的人,我公司負責保密,以核實后,根據情況每次給予200~20xx元不等的獎金。
20、 乙方必須保證做到宿舍內清潔衛生、不使用違規電器、不開小灶、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煤氣等等。每檢查發現一次除當場沒收外,另罰款200元。
21、質量控制以項目部書面的施工交底為準。
22、 乙方承諾:項目經理部對本班組違規違章所作出所有罰款無條件接受,并承諾在當月的生活費中和工程款預資中扣除。
七、承包方式及價格: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程質量、工期、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綜合治理
1、 鋼筋工生活單包價格為 元/㎡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按照安徽定額規范計算,包干內容為設計和規范要求的所有鋼筋工生活,已包括工具費、水電配合費等全部。
2、本工程施工有關的設備基礎,如塔吊基礎、井架基礎、或施工電梯基礎等已包括在合同單價內,不再另行結算。
3、按照本包價結算,乙方承諾不再計算任何另行點工,承諾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鋼筋工的所有生活。本承包價包含本工程范圍內所有鋼筋工生活,并已綜合考慮了建筑創優、建筑超高、建、筑超難、搶工期、工期長、材料場內運輸等因素。
4、合同期內人工單價發生變化,本合同所確定的清包單價不變。以上工程量達到優質結構工程標準的清包單
6、工程如有變更,分項工程增、減人工費在1000元以內的不計費用,超過1000元的應增、減費用,甲方派乙方做本工程以外的工作量,人工費另計,大工 ,小工 。
八、付款方法:
基礎完成后不付款,以后每完成一層支付經甲方審核的該層工程款的60%,工程完工工人撤場時支付至已完工程款的80%,余款工程驗收合格后 月內支付支付。若工程跨年度,年終結算至已完工程款的80%。若中途退場,只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計算,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九、生效
本協議所有條款均經過雙方的認可和接受,是雙方的真實意愿
表達。乙方在本協議的所有意愿表達均代表本班組所有人員的真實意愿,并對所有承諾負責:本人承諾本工程不轉包、不變賣合同、不中途停工、不中途退場,否則本人愿意按照完成工程量的70%結賬。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即生效,該工程項目結算結束協議即終止。未盡事項承諾: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
施工的合同13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美化_____環境,適應開發需要,____綠化改造工程由乙方負責,現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期限:自20__年8月20日至20__年9月28日
二、養護期:自竣工驗收后一年
三、工程地點及內容:______
四、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實結算。
(2)付款方式:
1、竣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60%。余款工程養護期結束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必須到__地稅局作項目登記;
3、工程發票必須到__地稅局代開或者提供由____地稅局蓋章確認的稅款繳入____金庫的完稅證明。
五、安全施工:施工單位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需及時清運,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安全事故發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一切經濟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經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網吧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省____市____區
1.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網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2:網吧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詳見附表5: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工程期限30天,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肆拾伍萬元(詳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工程監理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施工圖紙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方式提供:甲方委托承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人各一份設計費(大寫)陸仟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甲方義務
4.1開工前3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工程變更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7.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
第八條工期延誤
8.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相關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0.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地面工程結束;
(2)墻體工程結束;
(3)整體工程結束。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10.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6個月。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開工前____日|支付壹拾萬元||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支付貳拾萬元||
第三次|雙方驗收合格|支付壹拾伍萬元|
1.2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_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2.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4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000元。
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000元。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幾項具體規定
4.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貳仟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4.2施工期間,甲方將大門鑰匙2把,交給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負責提供新鎖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4.3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6點至2點;下午3點至8點。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無
第十六條附則
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6.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6.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6.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區
乙方: 廣告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 地址:
簽約時間: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5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
因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地進行電力管道非開挖工程施工,為使雙方友好公平的合作,在同心協力、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同時也能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確保工程質量,經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級工程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
3.施工工期:________
4.乙方所負責施工的工程包括如下:
(1)電力過鐵路管管道非開挖安裝;
(2)其他約定:
a、乙方負責勘察施工現場地下管線線路及走向;
b、提供管材負責管材的連接;管材型號、規格及質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c、負責非開挖管道施工坑的開挖、出清泥土、管道回托。
d、檢查井砌筑(磚)及地面還原;
4.甲方所負責施工的工程包括如下:
(1)甲方負責施工所需的一切手續、水、電及外部協調;
(2)由甲方協調不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按每天1000元支付誤工費。
第二條 施工費用收取標準、金額、方式及時間
1.每跟管子每延米350元,結算按實際測量入土點與出土點的長度為準;
2、檢查井每座3500元,共計____個,共計______元。
3.乙方進場后,甲方應付乙方進場費用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4.施工費用收取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非開挖鋪管的具體付款方式和時間為:乙方進場后,甲方應付乙方進場費用為______元,工程完工甲方付至總工程款的95%,通電運行付清所有款項。此工程不含稅費。
第三條 工程施工
1.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甲方不具備施工條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變更計劃或提出修改施工圖;
(3)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4)甲方的其他違約行為,致使無法施工時;
(5)出現洪水、颶風、暴雨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時;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乙方應積極配合,確保工程如期完工。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安全措施,并應承擔相應施工責任。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出施工地點、線路走向、過路深度、出入土地點等具體要求并提供其它管線地下走向及其數據;
2、協調各有關部門的關系,辦理相應的各種手續,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確保乙方正常施工,施工中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時,經雙方協商順延施工期限或更改施工方案,若無法施工乙方有權放棄;
3、在施工中,甲方定期派人對工程進行階段性的質量檢查;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和甲乙雙方商定的技術要求獨立進行施工;
2、在施工前,乙方應詳細了解所施工段的土質和地下管線,認真勘察施工現場,確立保質,確保安全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3、應嚴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
4、做好全部人員的吃、住、交通及辦公、各項臨時設施并抓好施工人員的治安管理工作;
5、對施工場地內的文物、古樹名木及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實施保護;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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