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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內控制度手冊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內控制度手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內控制度手冊1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一般情況下,由指定人員辦理。
2.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
3.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4.除特殊情況,一般購物在五天內完成。
5.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人員批準)。
6.未經批準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二、驗收入庫制度
1.指定人員提供購物申請單,使用人負責驗收大批辦公用品由負責人驗收,財產保管員入庫并登記帳冊,再由個人或部門領用。
2.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處理。
4.驗收入庫后應開三聯單通知個人或部門前來領取,以利于教學急需。會計入帳聯 應及時交財務入帳。
5.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
6.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所有物品的造冊登記工作由相應保管員負責。
2.倉庫保管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分別列入帳冊。三天內及時登帳,按時結帳。
3.登記造冊的物品、名稱、數量、應和記錄相符合。
4.按時完成上級部門的校產統計表格。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幼兒園園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造冊登記情況。
四、領用制度
1.物品倉庫存放,由相應保管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物品手續后才能領用。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學的借用物品須按時歸還。每學期結束時,倉庫保管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5.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五、財產報廢制度
1.根據勤儉辦學原則,教學儀器一定要做到物盡其用愛惜使用。
2.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對不正常的損壞要找出原因,人為損壞的要酌情賠償。
3.報廢的物品由倉庫保管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4.報廢單要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5.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統一入修購基金科目。
六、出借賠償制度
1.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門單。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6.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門,也是學校的重要檔案之一,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史料的證據,學校必須切實地把會計檔案管好。 2.各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有關電子數據,會計軟件資料等應當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3.學校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會計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原則上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單位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
5.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也可請主管部門參與監銷。
6.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情況報告本單位領導。
八、食堂財務管理的規定
1.食堂不得贏利,學期結束或年末要結清伙食“尾子”,學校工會家委會要監督伙食工作,保障學生利益。教師和學生伙食要分灶吃飯,分別核算,每月公布教師和學生伙食團帳目。
2.行政會計要監管和指導學校伙食財務工作,做到統一的會計科目,健全的會計核算,準確的伙食成本,合理的盈虧率。
3.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收費管理、票據管理、財產管理、檔案管理、食堂財務的稽核管理、會計、出納、倉庫管理員的職責必須符合學校行政各項管理要求,以及學校對崗位職責的要求。
4.食堂搭伙費主要用于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貼、購置和修理食堂設備等,如發生超支學校行政應予以補貼。
5.學校食堂要建立倉庫管理制度。食堂負責人要加強對采購、驗收、入庫、領用的檢查,要按日進行食物盤點,會計和倉庫保管員要憑單進行記賬。
6.積極主動配合上級對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審計等,如實完整的提供一切會計資料和信息。
學校內控制度手冊2
一、財產清查是加強單位內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單位必須建立財產清查制度。
二、財產清查內容包括流動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其他資產清查。
(一)流動資產清查
1.存貨的清查:主要包括庫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庫存物品每月盤點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年盤點一次。
2.應收、應付、代管帳款的清查:對所有往來單位的往來款項,要加強核對清理。凡一年內未能收回與付出的款項應向單位領導匯報。
(二)固定資產清查: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與登記冊核對,以物對帳、以帳對物,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證相符。發生溢缺、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帳戶,保持固定資產帳、冊、物相一致。
(三)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清理:現金及有價證券應每月由財務負責人實施清查工作。
(四)銀行存款清理:銀行存款應每月與銀行對帳單進行逐筆購銷,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連續兩月的未達帳款應查明原因,專項報告上級財務主管部門。
三、清查方法以核實帳面、實地盤點為主,并輔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以達到摸清家底、財產安全的目的。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帳。
四、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財務人員、財產保管員和實驗員等參加,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帳務處理程序制度。各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帳務處理程序。
1.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一致。為此,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
2.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切實保證帳帳、帳實、帳表相符。
3.帳簿設置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必須填好帳簿啟用表和扉頁,往來款項科目不得使用綜合帳戶,需要結轉的科目一定要`按規定進行明細結轉。
4.記帳憑證應當及時傳遞,記帳必須及時,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后,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5.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必須每天登記并結出當天余額,同時應每月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應查明原因,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6.會計報表必須采用財政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實、正確、及時地編制好各類報表以及各類附表。
7.會計電算化應用的會計軟件操作規程必須經有關財政部門驗收批準。記帳憑證或記帳憑證匯總表必須定期打英裝訂。帳冊打印每年至少兩次。每月結帳前必 須錄制軟件備份,以防信息丟失。
五、會計財務分析制度
1.各單位應建立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2.財務分析應以國家的方針、政策,以計劃(預算)指標,會計核算,統計數據(或調查研究得到的資料)為依據,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反映經濟活動而進行分析研究得出結果的書面材料。
3.財務分析中應檢查財務會計指標實施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提出相應改進措施。
4.財務分析中的分析指標可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并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實事求是進行分析,以加強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5.財務分析應由后勤領導、財務人員共同參加,并由會計人員執筆成文上報校領導。
6.財務分析分為不定期報告、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年報應同時上報上級財務部門。
7.財務分析內容可分為專項報告和綜合報告兩種,年終財務分析報告應以綜合報告為主。
8.校領導應認真閱讀財務分析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落實改進措施,加強財務管理。
六、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1.認真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會計工作交接若干規定。
2.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齊移交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3.移交人員應及時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移交人員在編制移交清冊時應列明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同時還應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盤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5.移交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操作確認。
6.單位撤消時,會計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會計清理工作,單位合并,分立,會計工作交接也應按正常工作交接手續進行。
7.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由單位領導負責監交。
七、出納工作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財務會計制度,保障教育經費的安全、有效。
2.忠于職守,廉潔奉公,自覺抵制違紀違法行為,嚴格執行《會計法》,不得私設小金庫。
3.負責本單位的收費工作,嚴格執行亮證收費,按項目、按標準收費,不得亂收費。收費后及時解銀行,嚴格禁止坐支,不得挪用。
4.嚴格審核原始憑證,拒收虛假票據,對原始憑據的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各項收支憑證必須先審后付,把好出納關。
5.審核后的原始憑證應及時編制記帳憑證并輸入電腦,按時結帳,做到“日清月結”。每天結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進行核實,做到帳實相符。
6.嚴格程序、規范操作,負責本單位的工資、獎金和各種費用的支付工作。
7.按時與會計核對帳目和庫存現金,及時與銀行對帳,做到帳帳、帳實相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加強支票管理工作,做好支票領用、簽發、審批手續,簽發支票時內容要填寫齊全,支票領用申請單要有領用人簽字。
9.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管好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各種收據、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并對其負責,管好并撥轉保險箱密碼,保險箱鑰匙隨身攜帶。
10.極主動配合上級對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審計等,如實完整的提供一切會計資料和信息。
11.積極支持,主動配合會計人員工作,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全面落實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建設和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對強化財政管理和整頓財經秩序,公正執法具有重要作用。
1.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市有關預算外資金銀行帳戶管理的規定,報經區財政部門批準在銀行開設一個預算外收入過渡帳戶,專門核算幼管費的收入與上繳。
2.學校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學校“收支兩條線”的核算。單位財務收支由本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
3.單位負責人對“收支兩條線”會計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財務人員直接對單位負責人負責。
4.學校新增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應先到區財政局申辦立項手續,經區財政機關審批,再由物價部門核價后,才能予以收費。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5.加強票據管理,做到亮證收費,統一使用財政部門的非稅收入的票據。收費票據由單位財務部門憑《票據購印證》向區財政局統一購領。票據使用按教育局制定的票據管理的制度執行。
6.學校收到的水電費、教輔費、伙食費必須及時足額繳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嚴禁截留、坐支或私分。
學校內控制度手冊3
一、食堂收入和支出管理制度
1.合理確定學生的伙食收費標準,在每學期開學前,將伙食收費標準報鎮教育財務中心審批并報局勤工儉學辦公室備案。食堂收費統一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食堂專用收據,嚴禁使用不合法票據。
2.加強學生餐費核算,做到按日核算伙食成本,按月核算盈虧,保持收支平衡,如有盈余應及時退還給學生或用于貼補學生伙食,不得跨學期掛賬。嚴禁克扣、侵占學生伙食費。
3.學校要在財政部門開設食堂專戶,統一使用縣局規定的會計科目,統一會計報表,統一成本開支范圍。學校食堂不實行全額成本核算,其伙食成本主要包括主輔材料費、水電費、燃料費、人工費(不含在編人員和非食堂人員)、一般易損設備和低值易耗品的購置與維修費。學校食堂一般易損設備和低值易耗品的購置與修理費用,在伙食收入中支出,其總額不得超過伙食實際收入總額的3%。食堂使用的臨時工工資及社會保障費、鐘點工工資等各項費用不得超過伙食實際收入總額的12%。集體投入的固定資產和食堂相關設施的折舊、損耗一律不得計入成本進行核算。教師在食堂就餐按實收取伙食費,不得使用學生餐費補助教職工伙食。學校食堂單獨安裝水表、電表,不得在食堂列支學校教育教學和其他用電、用水、用氣費用。不得在學生餐費中列支教職工獎金、津貼、補助、福利費及學校招待費等,確保學生餐費專款專用。
4.按市、縣文件要求,加強節能降耗管理,節約用水、用電、用煤、用氣。要加強食堂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盡可能延長其使用壽命,努力節約開支,降低伙食成本。
5.學生食堂賬目納入學校財務管理范圍,做到每天公示菜價、每月公示食堂財務收支情況。
6.學校建立學生食堂理財小組,定期對學校食堂賬務進行民主理財。
二、食堂原料采購驗收制度
1.按照市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和縣教育局、財政局、物價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學校內部用品采購和供應的有關規定〉的通知》精神,對縣局統一組織招標的食堂物品,學校食堂必須在中標單位中選點采購,不得另行采購。
2.凡統一由縣局組織招標的食堂物品,學校選點采購時要嚴格驗核物品的質量、價格和數量,并確定一名結算員,負責票據審核、校內手續審批和費用結算工作。縣局統一招標的食堂物品的票據須經局勤工儉學辦公室審核蓋章后方可支付貨款。
3.食堂原輔料零星物資由學校按“比質比價”的原則,向有資質的單位采購。
4.食堂所有物品采購分別建立兩組2人一組的采購小組和驗收小組,輪流采購和驗收,嚴格執行食堂物品采購和驗收制度,凡質量不合要求的要堅決拒收,嚴禁假冒偽劣產品進校園,嚴防以次充好、缺斤少兩。
三、食堂原料保管和領用制度
學校食堂的庫房是儲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場所,規范的庫房管理也是保證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制定食堂原料保管和領用制度。
1.食堂原料庫房采用雙人雙鎖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庫房。
2.食堂的庫房必須保持清潔,每天清掃,保護良好的環境衛生。
3.庫房要保持干燥、通風、整潔,防止物資因受潮而霉爛變質。
4.任何人員不私自動用庫房內的物品,保管員應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庫房物品應按標記標識有序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裝,食品必須隔墻15厘米,離地面20厘米。
6.在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蠅、滅鼠藥、農藥及個人用品。
7.超過保質期或霉爛變質食品要及時銷毀,不得存放在庫房內。
8.食品原材料進出庫房必須有完整的記錄。進庫時由采購小組交與兩名保管員共同驗核,確認無誤后方可入庫;出庫時,由一名保管員根據提料單發貨,一名保管員驗核后交與領料人,確認無誤后共同填寫出庫單。
四、食堂民主管理評議制度
1.學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工作班子,抽調懂業務、善管理的同志專職或兼職負責膳食管理,兼職校醫參與食品衛生和營養搭配情況的檢查和管理。學校校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要按膳食管理崗位職責要求,經常巡查食品安全衛生和食堂管理工作。
2.學校成立由學生、家長、教師、校長等人員組成的膳食管理委員會,對食堂購進物品的數量、價格、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對飯菜價格、食堂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和公示,確保學校食堂運行的民主化、公開化、規范化。
3.每學期至少兩次書面征求學生、家長、教師對食堂的衛生狀況、飯菜質量、服務態度等方面的意見。
4.認真對待民主評議中所發現的存在問題,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工作檔案。
五、安全責任制度
1.學校層層簽訂食堂安全管理責任書。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定期檢修蒸飯機等電器電路等設備設施,加強食品采購、儲存、加工、銷售的全程管理,教育學生不到校外攤店就餐或代伙,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2.學校食堂必須領取衛生許可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
3.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及相關操作程序必須張貼于顯目位置,確保就餐環境衛生整潔,生熟食品分類儲存。工作人員著裝整齊,操作規范,分揀、清洗、蒸煮等各個環節一絲不茍。食堂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加工食品時不得抽煙,出售飯菜時必須戴口罩。餐廳、廚房必須及時清理,廚具、餐具每頓必須消毒一次。
4.嚴格執行采購索證制度,做到無證(檢疫、檢測)不購。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確保每次采購食品留樣時間不少于48小時。
5.建立健全食堂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縣局報告,并適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營養配餐制度
1.學校安排選派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并有一定學歷水平的人員參加縣局組織的營養師資格培訓并負責學生營養配餐。
2.認真學習縣局組織編印《學生營養知識讀本》,把該讀本作為營養知識教育和營養配餐的參考和依據。平時將營養知識教育列入學校課程計劃,努力培養學生科學合理的飲食習慣。
3.學校每周一公布一周菜譜,科學配置每餐食譜,均衡學生營養。
4.學校膳食管理委員會經常深入學校食堂加強學生營養工作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導。
七、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凈、整潔,具有良好的環境衛生,是保證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為保證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1.食堂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食堂的環境衛生,并作好檢查記錄。
2.學校分管領導或行政值周領導至少每天不定時檢查一次食堂的衛生情況,并作好記載。
3.檢查內容:
①食堂內的.環境衛生:地面是否有殘留的食物殘渣等垃圾,地面坑洼處是否積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蓋。水池內外、排污地溝等處有無堵塞,是否有飯菜殘渣。灶臺,操作臺等處是否干凈、整潔。
②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從業人員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確穿戴工作衣帽,有無戴首飾上崗,有無在工作區或操作間吸煙,有無在操作間內高聲喧嘩,有無不良衛生習慣,分發食物時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③食堂的“三防”設施有無損壞情況,是否充分發揮“三防”設施的功能和作用。
④從業人員是否按流程進行規范操作,做到生熟、葷素分開,有無不規范操作現象。
⑤庫房是否通風、整潔、整齊、明亮。更衣室衣物掛放是否整潔有序。
⑥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規定和要求進入配餐間存放保潔。
八、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學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僅用量大、周轉快,而且與進餐者直接相關,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潔,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過就餐環節,病菌或病毒就會進入體內,造成腸道傳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發生與流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1.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應當遵守國家制訂的操作規范及衛生要求,嚴格按照洗消程序進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熱水洗去食物殘渣(水溫以50~60℃為宜);第二步是溫水清洗,去除殘留油脂等(水溫以 30℃ 左右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學法殺滅餐具上的殘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沖洗,即用清潔衛生的清水沖洗掉餐具上的殘留藥物;第五步是保潔,即將洗凈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潔設施內備用,以防止再污染。
2.餐具洗滌消毒人員應掌握的幾種常用消毒方法
(1)煮沸消毒法。消毒鍋應呈桶狀、鍋底稍平,水量適度,以竹籃盛裝餐具,當水沸時,將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時,取出備用,就是沸進沸出。
(2)84肝炎消毒劑消毒法。用自來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來水加入84肝炎消毒劑10毫升),將洗凈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鐘,取出備用,配制均用自來水,不得用熱水。
3.加強餐具洗滌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員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洗滌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經常化。并可通過以下檢查方法檢查其工作質量:1)感官檢查。首先檢查洗滌人員是否按洗滌程序操作,有無弄虛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檢查消毒設備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無消毒液,消毒柜的溫度等;最后檢查備用餐具的衛生質量,一般來講,衛生質量較好的餐具應當是內外壁和底部無油膩,呈現本色。
九、操作間管理制度
操作間是烹調食品的重要場所,也是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制定操作間管理制度。
1.負責烹調加工的廚師要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和相關衛生知識,提高其法制意識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
2.廚師要加強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提高業務能力。
3.廚師要根據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調方式,盡量不破壞食物的營養價值。
4.烹調的菜肴盡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欲。
5.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經高溫煮熟燒透后才能食用。烘、燒、炒要掌握火候,且數量不宜過多,要翻鏟均勻,使其熟透。
6.操作人員在加工時要嚴按衛生要求操作,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7.食品調味時要嚴格按烹調衛生要求進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品嘗,不能用湯勺、鍋鏟盛湯汁放入口中品嘗。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潔、衛生消過毒的容器盛裝,不能用抹布或圍裙擦試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異物帶入容器對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鍋蓋、防蠅罩等要保持清潔,分類使用。
11.操作臺上的調味品要分類擺放,并及時加蓋。
12.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不得隨意增減廚師。
十、粗加工管理制度
學校食堂粗加工區管理得好,不僅能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預防食品中毒。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區管理制度。
1.分設肉類(包括水產品)和蔬菜原料洗滌池,并且有明顯標志。
2.加工肉類(包括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必須與加工蔬菜的操作臺、用具、容器分開使用,并且有明顯標識,防止交叉污染。
3.盛裝過肉類(包括水產品)的容器,不得盛裝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須及時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裝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4.加工過肉類(包括水產品)的操作臺和砧板及容器,必須及時消毒、清洗晾干。
5.加工過蔬菜的操作臺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時清洗、晾干。
6.保持粗加工區的清潔衛生,保持上下水管暢通,及時清掃地面殘留的廢棄物等垃圾。
7.菜買回來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攤晾架上,使其通風透氣,防止霉爛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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