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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說課稿
一 教材分析: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這一課是七年級上冊第四單元第八課《走自立自強之路》的第一框題,主要內容是自立的含義、自立的意義、和怎樣走向自立。自立可以增強自尊和自信,才能勇于面對并戰勝挫折,所以本框題在第八課中起著基礎性的作用。
二 教學目標
1、通過學習,了解自立的含義和表現,理解自立的意義。
2、明確培養自立品質的方法,樹立自立的生活態度。
3、初步形成自己管理自己的學習和生活的能力,為將來走向自立人生打下基礎。
三 教學重點及難點:
依據教學目標和學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課的教學重、難點
教學重點:告別依賴,走向自立
教學難點:自立對個人成長的重要作用,依賴的危害,少年需自立。
四、說教法與學法:
生命化教學的特點,采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模式
五、教學評價設計:
1、通過課前閱讀相關資料、課內的自立能力測試、百萬富媽的故事進行猜測練習了解、理解自立
2、通過小婉的故事談自己做法明確培養自立品質的方法,樹立自立的生活態度。
六、 教學過程: 根據對教材和學情的分析,為了更好的達到教學目標。突出突破重難點,我的教學過程是這樣設計的:
一、導入
通過兩條路,分別設計了四次,提醒學生不能做生活的“近視眼”,鼠目寸光,只看眼前利益,并通過與美、德、瑞、日四國同齡人的對比,居安思危,要選擇自立自強。
二、小測試
通過自立能力的測試,了解自己的自立能力。
三、學習新課
1、自主學習
快速閱讀課本16-20頁的內容,完成以下問題。
What自立的含義和表現是什么?
why為什么說少年需自立?(自立的意義)
how怎樣才能做到自立?(培養自立的途徑)
自主學習的環節目的是讓學生從整體上把握教材,對課本的知識有基本的了解,符合認識事物的一般規律。
3、認識自立
從身邊入手,提問你會做那些事情?這一環節的設置是讓學生從身邊事情入手,認識自立,也了解自立就是從身邊的小事做起。
小結:緊扣課本內容總結
4、感悟自立
通過沈陽百萬富媽趙敏的一份催人淚下的遺囑,讓學生真正的理解自立的不易。父母的不易,兒女的不易。但積極進取,卻可以真正的快速成長。
通過精心設計的幾次提問,讓學生競猜,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從而也讓自立的理解順其自然,水到渠成。
5、踐行自立
通過“小婉的故事”解讀怎樣告別依賴,走向自立?
通過早上起床、課外活動、晚放學回家三個貼近現實的事例,對學生的自立意識培養更有指導意義。
四、收獲平臺
1、通過今天的學習,我知道了……
2、我想對自己說……
通過學生的發言了解學生課堂知識的掌握情況,檢查對課文內容的理解情況。必要的時候加以引導。
五、課堂總結
知識匯總(略)
六、學以致用,其實就是當堂練習。
有助于幫助學生將所學知識學以致用。
七、結束語
說到自立,老鷹教小鷹的故事一直令人難忘,發人深省。當老鷹把小鷹推下懸崖,折斷翅膀的時候,我心中對老鷹充滿了敬畏。正如趙敏的選擇。但生活中有太多的父母做不到,也有太多的兒女不能理解。現在的孩子嬌生慣養,對比其他國家的孩子,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感到肩上擔子的沉重。所以接觸到這篇教材,我感覺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機會。老輩人都說是“養兒防老”,但現在卻被無情的社會現實改寫成“養兒要防啃老”。這是家庭的悲哀,也是社會的大問題。孩子的未來,家庭的未來,國家的未來都需要我們的孩子們選擇自立自強!而我感覺僅僅上課講的這些內容還遠遠不夠。這節課所能起到的作用,其實就是一個預警的作用,讓學生知道,自立是一個人的本分,不是父母和其他人以及社會應付的責任。說白了就是轉變觀念。
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在對2003年實施的婚姻法的若干解釋中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簡單的說就是雖然年滿18周歲,但還在就讀高中,無獨立生活來源。身有殘疾沒有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除此以外,18歲以上的成年子女繼續接受教育,應視為對其未來人生道路自主選擇的行為,其父母不具有繼續給予撫養費的法定義務。有關人士認為這明確了成年子女“獨立生活”的法定概念,父母包辦成年子女生活費、教育費等傳統的倫理觀念應轉變,年輕一代的獨立意識應該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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