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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統食品監管調研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明確劃歸工商部門以來,縣級以下基層工商部門監管方式仍然是以傳統的肉眼直觀檢查為主,表面問題監管多,內在問題發現少,食品質量這一核心問題難以監管到位。主要原因在于涉及食品質量的諸多技術問題形成了一定的技術瓶頸,抑制和阻礙了基層工商機關向深層次監管突破。筆者通過對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遇到的技術瓶頸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相關的對策和建議。
一、食品質量監管中面臨的技術瓶頸的主要表現
(一)對食品標準不熟悉。當前食品安全標準的復雜性抑制了基層執法人員對標準的學習和掌握。其復雜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標準多。目前我國已發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國家標準1800余項,食品行業標準2900余項,其中強制性國家標準634項。國家標準委計劃到“十一五”末,把我國食品標準的標齡由現在的平均12年降低到4。5年,制修訂周期控制在2年之內。標準的更新換代加速,使基層執法人員在食品標準方面的知識更新壓力加大。二是標準亂。食品標準分散于質監、衛生、農業等多個部門,多種標準在市場上形成沖突,由于制定標準工作缺乏有效的統一協調機制,有些修訂不及時,在實施中暴露出不少問題,主要是食品安全標準有交叉、重復,又有空白。如酸牛乳的國家標準(GB2746-1999)規定,在酸牛乳中可添加防腐劑苯甲酸鈉,但在食品添加劑衛生標準(GB2760-1996)中規定的苯甲酸鈉的使用范圍沒有酸牛乳,這就讓企業、執法者在執行過程中無所適從。三是標準不配套。不僅表現在標準個體之間,更表現在從生產到流通的過程中,據商務部有關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有食品質量標準近3000個,而與流通有關的標準僅有100余個,相對于生產與加工標準來說,數量差距很大。在流通相關標準不足的情況下,即使食品生產質量合格,也難保不在流通環節出現質量安全問題。
(二)“QS”標志監管不到位。基層執法人員由于對“QS”認證食品具體產品的審查細則、更新修訂熟悉程度不夠,在執法過程中出現執法越位、不到位等問題。一是檢查范圍擴大化。執法人員將未納入“QS”認證范圍的食品品種進行查扣。如根據20xx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保健茶卻還沒有納入發證范圍,而目前基層執法人員在查扣茶類產品的同時往往忽視這點。二是審查細則不掌握。不斷修訂的“QS”認證食品審查細則使執法人員很難全部掌握清楚。在47個有審查細則的申證單元中,有20個重新進行了修訂。在發布的無證查處日期后又進行修訂的申證單元有17個,而且大部分都增加了認證范圍。如20xx年修訂的食用植物油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規定,芝麻油不在發證范圍之內,20xx年新版的審查細則又把芝麻油包括進去了。這些問題使我們工商基層執法人員感到非常被動。
(三)食品外觀檢查專業方法不足。外觀檢查主要針對感官、標簽、包裝質量、印刷質量等進行。多年來,工商執法人員在這方面曾經積累下很多的經驗做法。但隨著造假手段不斷高科技化,近幾年我們在食品外觀檢查手段方法上越來越匱乏,形成了不重視外觀檢查方法,認為外觀檢查方法沒有技術含量、檢查方法越發簡單的局面。實際上食品外觀檢查是我們的基本功,是與抽樣檢測同等重要的技術手段,而且具有方便、實用等優點。忽視傳統的外觀檢查方法和經驗是錯誤的,我們真正缺乏的是面對新產品、新造假手段應具備的更加專業的檢查知識和經驗。
(四)快速檢測箱利用有限。目前基層工商分局基本都配備了食品快速檢測箱,但實際利用效果還很不理想。一是檢測項目有限。快速檢測箱所能檢查的對象僅限于與消費者日常生活相關的肉菜等食品,同時,對有限的食品進行的檢查中,其檢查項目也是有明顯限制的,這種有限的檢查范圍與工商部門肩負的整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明顯不相匹配。而根據國務院部門職能分工的調整,正規檢測機構分屬質監、衛生、農業、檢驗檢疫等不同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唯一沒有檢測機構的執法部門,流通領域的食品質量的檢測亟待解決。二是利用不足。有的單位沒有把檢測試劑置于保鮮柜0°—4°C保存,放在常溫狀態已經失效。有的檢測箱處于閑置狀態,一年也用不上幾回。同時食品檢查箱的檢測試劑有效期一般為兩年,每種試劑使用次數最少的有25次,一般可使用50—100次,更新試劑費用一般為一兩千元,有的分局試劑還沒怎么利用就已過期,資源浪費嚴重。
二、形成技術瓶頸的成因分析
形成以上技術瓶頸的影響因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法規的問題,也有職能分工上的問題,主要的有以下三點原因:
(一)流通領域食品監管方向不明朗。我們工商有人員多、監管力量大的優勢,但同時存在監管工作技術含量低的劣勢。是繼續發揮我們的優勢,在淺層面上監管,還是彌補我們的缺點,向技術、標準說話。這個監管大方向的問題不確定、猶豫不決,我們很多的后續工作就會盲目發展。
(二)基層工商的監管重心發生偏移。目前基層工商分局把食品監管的主要力量放在建立長效機制和應付檢查上。忙于督導經營者建立臺賬,索證索票,疲于應付檢查流于形式,最急需管理的食品質量反而缺乏精力去監管。
(三)部門之間的技術壁壘尚未打破。質檢、衛生、商務與工商在食品安全管轄上競爭多年。特別是農業、質檢、衛生有制定標準權,許多標準上的制定、技術上的規范、行業上的管理等信息資源也不能有效共享,無形之中的壁壘阻礙了工商部門在食品質量監管上的有效突破。
三、克服技術瓶頸的應對策略
(一)培養專業化人才。全面樹立專業化監管意識,在基層選拔一批相對素質較高的人員,邀請相關部門和檢測機構的技術人員以涉及食品的法律法規、食品標準、檢驗技術為主要內容進行專業培訓,培養出一批專業化人才。通過這些業務骨干的傳幫帶,在基層工商機關就能影響和帶動出一大批具有食品專業技術知識、訓練有素的人員,為食品質量監管專業化建設打下最可靠的基礎。
(二)優化檢測設備配置。現代化的食品檢測設備已經成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效開展食品市場監管不可或缺的條件,從根本上改變了工商行管理機關憑肉眼、憑經驗辦事的思維習慣。但從目前基層分局的實際考慮,應為分局配備無需經過化驗環節、直接使用、便攜式的檢測設備,如食品專用測溫儀、筆試酸度計、蜂蜜比重計等。與此同時,進一步優化檢測人員和設備的配置,在縣區局一級建立快速檢測室,側重于食品成分、食品衛生檢測,配備經過培訓的專業人員,集中資金為檢測室購買組合試劑、輔助設備和檢測儀器,增加檢測項目,涉及需要化驗檢驗的檢測樣品由分局帶到縣局檢測,可以有效解決食品快速檢測箱資源浪費這個問題,也有效提高了我們的專業化水平。
(三)建立專業化資源庫。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網絡化、現代化水平比較低,很難適應當前執法人員少、監管范圍廣、情況變化快、任務標準高的現實需要。監管數據和資料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管理軟件進行記錄,缺少統計分析,不利于資源共享和溝通。建議開發統一食品安全信息資料庫軟件,把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各種食品許可認證目錄、食品監測信息、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各方面資料都囊括進去,自動更新升級,為基層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提高執法效率,增強精確打擊能力。
(四)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一是由工商部門牽頭,在政府食安辦的統一組織下,構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平臺”類公共服務網絡平臺,縣級工商局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對在市場巡查、快速檢測、委托送檢、消費者投訴舉報中發現線索并經核實確認的問題食品信息,并綜合收集農業、衛生、質檢等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全面構建資料齊全、權威有效的食品質量監管數據庫。二是構建聯動查處機制。制定《流通環節問題食品聯動查處信息共享辦法》,問題食品的聯動查處由政府食安辦統一組織,由工商部門根據問題食品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確立聯動查處機制。上級工商機關與下級工商機關、同級工商機關與相關執法機構共同聯動參與,按照規定的內容、時間、范圍和區域,統一行動,集中執法,迅速查處問題食品,遏制問題食品擴散,防止事態擴大,努力消除問題食品的安全隱患。三是建立聯席會議交流制度。每月與其他監管部門、食品企業、社會檢測組織、群眾代表等機構,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總結近期食品安全監管熱點難點問題,交流典型監管經驗,開拓執法思路,學習專業部門食品檢測的先進技術,研究完善食品質量監管的相關制度,不斷提升工商部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專業性和規范性,進而構建“工商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三位一體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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