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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規范,有名詞、動詞、代詞等詞性。意指符合邏輯,客觀、真實、全面、完整、準確、及時,達標;明文規定或約定俗成的標準。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1
一、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
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于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占、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鉆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鉆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二、業務操作及會計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戶的委托
(1)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評估此次業務的風險。
(2)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委托,若接受客戶的委托,則與客戶商討具體操作事宜,簽定約定書。
2、與公司財務會計人員辦理有關資料的交接手續
(1)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簽字蓋章。
(2)依據企業特點,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必要的會計科目。
(3)了解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生產流程,幫助企業建立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3、審核原始憑證
審核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國家賦予財會人員的監督權限,只有經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分類帳的依據。會計人員主要應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
(1)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計劃合同等為依據,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制度規定,是否貫徹專款專項原則,有無貪污盜竊虛報冒領偽造憑證等違紀行為。
(2)審查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即審查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首先應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作為合法憑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其次審核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對原始憑證內容記載含糊不清,單位抬頭不是本單位,無收款單位簽章,涂改原始憑證上的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或添加內容和金額等情況,應及時與客戶聯系,了解清楚原始憑證的真實情況。
4、對各種有問題的原始憑證的處理
在審核原始憑證過程中,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所賦予的職責權限堅持制度、堅持原則。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收支,超過計劃預算或者超過規定標準的各項支出,違反制度規定的預付款項,非法出售材料物資任意出借、變賣、報廢和處理財產物資,以及不按國家關于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劃分的規定亂擠亂攤生產成本的憑證,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于內容不完全手續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憑證,會計人員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補辦手續或進行更正。對于偽造或涂改等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在拒絕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主管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填制記賬憑證
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除必須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之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欄是對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要求文字說明要簡煉概括以滿足登記賬簿的要求。
(2)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應借應貸的賬戶,賬戶使用必須正確,不得任意簡化會計賬戶的名稱,有關的二級或明細賬戶要填寫齊全。
(3)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賬戶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
(4)一張記賬憑證填制完畢,應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加計合計數,以檢查對應賬戶的平衡關系。
(5)記賬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考查且避免憑證散失。
(6)每張記賬憑證都要注明附件張數,以便于日后查對。
6、對記賬憑證進行編號
所有記賬憑證必須分類順序編號,并填寫在編號欄內。若遇較為復雜的經濟業務需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時,可用編號的方式表示。
7、審核記賬憑證
所有填制好的記賬憑證,都必須經過認真的審核。在審核記賬憑證的過程中,如發現記賬憑證填制有誤,應當按照規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經過審核無誤后的記賬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相同。
(2)應借應貸的會計賬戶對應關系是否清晰,金額是否正確。
(3)記賬憑證的項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8、記賬憑證中容易出現的錯誤與舞弊
記賬憑證中容易出現的錯誤與舞弊主要有:
(1)會計賬戶運用錯誤。
(2)合計金額計算錯誤。
(3)記賬憑證與所附原始憑證單據不符。
(4)在匯總憑證中進行作弊。
(5)記賬憑證中的“摘要”失真,編造虛假記賬憑證。
9、憑證的傳遞與傳遞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填制或取得時起,經審核記賬到裝訂保管的全過程。交接包括與客戶傳遞交接、內部傳遞交接、與監管部門傳遞交接:
(1)與客戶傳遞交接:
A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
B交接雙方經核對無誤,雙方簽字蓋章,注明交接日期。
(2)內部傳遞交接:
A記賬人員收到客戶資料時,核對經辦人員與客戶傳遞交接清單,核對無誤后簽字注明傳遞日期,資料由記賬人員負責保管。
B賬務處理完畢后需返還資料給客戶,由記賬人員列明清單,資料編號。由經辦人員核對無誤后雙方簽字,注明交接日期。
(3)與監管部門的交接:
A本代理記賬公司統一規定,凡是政府監管部分需要查閱客戶資料的,如客戶資料尚在本代理記賬公司,由本代理記賬公司的經辦人員與客戶傳遞交接,再由客戶提供相關資料給政府監管部門。
10、會計憑證對數字的書寫
填制會計憑證,字跡必須清晰工整并符合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
11、關于根據會計業務的特點書寫“摘要”
會計計憑證中有關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必須真實。在填寫寫“摘要”時,既要簡明,又要全面,清楚,應以說明問題為主。
12、啟用賬簿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證會計賬薄記錄的合法性和資料的完整性,明確記賬責任,在啟用賬簿前必須與客戶溝通,以便設置具體賬簿。啟用賬薄一律由負責該客戶的記賬人員完成,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監督,記賬人員要填寫賬薄啟用表。賬薄啟用表的填寫要求是:
(1)填寫啟用日期和啟用賬薄的起止頁數。如啟用的是訂本式賬薄,起止頁數已經印好不需再填寫;
啟用活頁式賬薄,起止頁數可等到裝訂成冊時再填。
(2)填寫記賬人員姓名和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員姓名并加蓋印章,以示慎重和負責。
(3)加蓋單位賬務公章,以示嚴肅。
(4)當記賬人員或客戶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好賬薄移交手續,并在啟用上明確記錄交接日期及接辦人監交人的姓名,并加蓋公章。
13、登記賬薄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證賬薄記錄,成本計算和會計報表不出現差錯,登記賬薄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
登記賬薄的基本要求是:
(1)內容準確完整。登記會計賬薄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計入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對于每項會計事項,一方面要計入有關的總賬,另一方面要計入該總賬所屬的明細賬。賬薄記錄中的日期,應該填寫記賬憑證的日期;
以自制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等)作為記賬依據的,賬薄記錄中的日期應按有關自制憑證上的日期填寫列。此外,負責登記賬薄的記賬人員,在登記賬薄前,應對已經專門復核人員審查過的記賬憑證再復核一遍,這是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牽扯制度的要求。如果登賬人員對記賬憑證中的某些問題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記賬憑證的人員或其他人員請教;如果認為記賬憑證的處理有錯誤,可暫停登記,及時向記賬業務負責人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決定。在任何情況下,凡不兼任填制記賬憑證工作的計賬人員都不得自行更改記賬憑證。
(2)登記賬薄要及時。登記賬薄的間隔時間應該多長,沒有統一的規定,這要看本單位所采用的具體會計核算形式而定。本記賬單位針對賬目的不同分別采取不同的時間登記賬簿,如現金日記賬與銀行日記賬每十五天登記一次,月底結出余額,與客戶核對。其余賬簿每月初開始登記上月的記賬憑證,每月20日前登記完畢。
(3)注明記賬符號。登記完畢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在記賬憑證上設有專門的欄目應注明記賬的符號,以免發生重記或漏記。
(4)書寫留空。賬薄中書寫的文字的,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這樣,在一旦發生登記錯誤時,能比較容易地進行更正,同時也方便工作。
(5)正常記賬使用藍黑墨水。登記賬薄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者鉛筆書寫。在會計上,數字的顏色用錯了,其導致的概念混亂不亞于數字和文字的錯誤。
(6)特殊記賬使用紅墨水。對在登記賬薄中使用紅色墨水的問題依倨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下列情況,可發用紅色墨水記賬:A按照紅字沖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B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C在三欄式賬戶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D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7)順序連續登記。各種賬薄應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這對避免在賬薄登記中可能出現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結出余額。凡需要結出余額的賬戶,結出余額后,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平”字,并在余額欄內用“0”表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余額。一般來說,對于沒有余額的賬戶,在余額欄內標注的“0”應當放在“元”位。
(9)過次承前。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后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
也可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承前頁”字樣。
(10)定期打印。對于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還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總賬和明細賬應當定期打印”;本記賬單位根據需要按賬簿的不同做了規定,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月末打印一次,便于與客戶出納核對。其他賬簿年終全部打印并裝訂成冊。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在以機器或其他磁性介質儲存的狀態下,各種資料或數據的直觀性不強,而且信息處理的過程不明,不便于進行某些會計操作和進行內部或外部審計,對會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14、發現記賬錯誤時的處理
由于各種原因的存在,在制證記賬編表的過程中往往會發生一些錯誤,發現記賬錯誤時,根據賬薄錯誤的具體情況可采取三種不同的更正方法:
(1)畫線更正法。凡在結賬前發現賬薄記錄中文字或數字錯誤時,可采用此法。更正時,在賬薄中錯誤文字或數字上劃一紅線,以示注銷。劃線時,要劃去錯誤數字的整個數碼,不能只劃去其中個別數碼,然后,在紅線上方空白處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并由更正人員在更正處旁邊蓋章以示負責。
(2)紅字更正法。當記賬憑證中使用會計賬戶錯誤,或借貸方向錯誤,或金額記錄錯誤,并且已經登記入賬從而造成賬薄記錄錯誤的情況下,可采用此法。更正時,首先填制一張內容與錯誤憑證完全相同而金額是紅字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內注明“更正XX號憑證錯誤”,并據以用紅字金額登記入賬,沖銷原有的記錄,然后,再用藍字填制一份符合經濟業務內容的記賬憑證并據以登記入賬。
(3)補充登記法。記賬以后,雖然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賬戶沒有錯誤,但所填金額小于應填寫金額時,可采用此法。更正時,按照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用藍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并據發登記入賬,這樣就補記了少記的數字,使全部金額符合實際。采用此法時,必須在補充記賬憑證的摘要欄內注明補充哪個月的哪一號記賬憑證。
15、賬實不符的處理
造成賬實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財產物資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耗;財務人員收發過程中由于計量或檢驗不準,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錯;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嚴造成的財產損壞丟失被盜;在賬薄記錄中發生的重記漏記錯記;由于有關憑證未到,形成未達賬項,造成結算雙方賬務不符,以及發生意外災害等。根據以上情況主要進行以下處理: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數額不相符
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后再與現金日記賬余額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及盈虧情況。現金清查后應填寫“現金盤點報告表”并據以調整現金日記賬的賬面記錄。要求財務人員每半月盤點一次,并與記賬人員核對。
(2)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不相符
通過與開戶銀行轉來的賬單進行核對,來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不一致的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是雙方或一方記賬錯誤;
二是存在未達賬項,對于未達賬項,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整。
要求財務人員每月與銀行核對,以控制錯誤的發生。
(3)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不相符
對各項財產物資的盤點結果,應逐一填制存單,并同賬面余額核對,確認盤盈盤虧數,填制實存賬存對比表,作為調整賬面記錄的原始憑證。規定企業每月底對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控制財產物資的損失。
(4)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不相符一般采用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在保證往來賬戶記錄完整正確的基礎上,編制往來款項對賬單,寄往各有關往來單位。對方單位核對后退回,蓋章表示核對相符,對方單位說明情況。據些編制“往來款項清查表”,注明核對相符與不相符的款項,對不相符的款項按有爭議、未達賬項、無法收回等情況歸類合并,針對具體情況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三、業務質量控制規范
建立質量控制制度、完善質量控制機制是提高業務質量、防范代理記賬風險的可靠保證。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及相關會計法律政策,從業務承接與資料傳遞、建賬前準備工作、質量控制稽核以及學習制度等具體業務的各環節實施全方位的質量控制,保證代理記賬的質量。
1、業務承接與資料傳遞控制
(1)代理方與被代理方應簽訂代理書面委托合同。合同應明確規定被代理方應提供代理期間內發生的全部經濟業務、原始憑證及其他相關資料,代理方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記賬憑證的填制、登記帳簿、編制會計報表等工作,并向被代理方提交帳簿、報表等資料,告知辦理相關委托業務。
(2)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簽字蓋章。代理方及時整理并歸檔會計資料。會計事項處理完畢,有關資料及時交回被代理方。
(3)代理記賬委托合同終止時,所有會計資料全部移交給被代理方,其未了會計事宜應寫書面報告交接,雙方確認無誤后簽字蓋章。
2、建賬前準備工作
(1)根據客戶的需要,選派合適的記賬人員,記賬人員要建立與企業相適應的財務會計制度。企業規模與業務量一般是成正比的,規模大的企業業務量大,分工也復雜,會計賬簿需要冊數也多。
(2)依據企業管理需要,建立賬簿是為了滿足企業管理需要。為管理及時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所以在建賬時以滿足管理需要為前提,避免重復設賬,記賬。
(3)根據企業性質及需要,確定賬務處理程序。
3、質量控制稽核
(1)工作程序規范化,以防止差錯的出現。公司的業務必須由主管負責人委派指定人員跟單,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會計人員的工作不得私自交換。
(2)分級負責制,明確各級人員的工作責任,層層把關,建立三級質量審查制度,即記賬會計審查客戶憑證,主管會計審查記賬會計的工作并編制對外會計報告,主管業務負責人復核對外會計報告,將最佳的服務提供給客戶。
(3)建立例外事項或重大事項的請示報告制度。代理記賬執業人員應及時對執業中出現的例外事項、異常事項做出積極反應,強化自身的專業判斷,而且要及時向公司請示匯報。
(4)主管負責人負責對外承接業務,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在外私自承接業務,以避免公司內部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爭搶業務,防止其他人員私自承接業務對客戶不負責以及不顧事實配合客戶處理業務的現象。
(5)建立質量獎懲制度。所有會計人員的工資與質量全額掛鉤,實行嚴格考核。
(6)建立質量淘汰制度。對發生嚴重質量問題造成客戶較大經濟損失的,或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職業道德及法律、法規的,一律予以辭退。
(7)建立技術支持與咨詢制度。
4、學習制度
(1)會計人員應針對不同對象和在會計實務中所遇到的帶普遍性的問題,確定其學習內容,講求實效,不搞形式。
(2)應密切聯系當前會計工作的實際需要,注重會計理論和會計知識的實際運用、現行會計法規制度的宣傳與執行等,學以致用。
(3)學習的內容形式方法要有靈活多樣性,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新的會計準則或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新的會計法規、會計職業道德或會計實務中所遇到的重大問題等,還可根據實際需要分別采取集中培訓或自學形式。
四、業務檔案管理辦法
1、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處理完畢后,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托單位,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整理歸檔,并在約定時間內交還企業。
2、對每一客戶建立檔案,并由專人保管,內容包括:用戶概況、代理記帳協議、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會計帳冊、會計財務報表等交接驗收記錄。
3、歸檔過程中如果發現對外送報的財務報告有錯誤,應當及時辦理更正手續。除更正本單位留存的財務報告外,并應同時通知接受財務報告的單位更正。錯誤較多的,應當重新編報。
4、內部調閱會計檔案需經經理批準,法律、法規規定有檔案查閱權的部門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持有效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并經經理批準。
5、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機內會計數據軟盤等備份的會計數據,以及打印輸出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數據。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
6、對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最好在兩個不同建筑物內。
7、對采用存儲介質保存的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存儲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本代理記賬公司規定,每月納稅申報后對客戶的所有資料用移動硬盤進行備份,并更新最新的資料。對會計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保管截止日期是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5年。
8、系統開發資料和會計軟件系統也應視同會計檔案保管。
9、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并由專人負責。
五、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1、本公司與委托記賬單位之間的會計資料的交接,嚴格按與委托記賬單位簽訂的合同執行,即雙方指定人員,在本公司準備的《會計資料交接簽收登記簿》上簽字確認。
2、本公司與委托記賬單位終止委托合同時,所有會計資料全部移交給代理記賬單位,其未了會計事宜按本章會計工作交接之規定執行。
3、記賬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4、記賬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發票、文件、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5、記賬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記賬人員交接,由業務負責人負責監交。
6、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2)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
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代理記賬單位核對清楚。
(3)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7、業務主管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代理記賬業務工作和記賬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8、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注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注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9、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10、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2
一、前言
為了加強公司代理記賬業務水平,規范代理記賬從業人員職
業道德行為,提高代理記賬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準,樹立代理記賬從業人員的良好職業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0號)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認真貫徹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等,我公司特編制《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二、代理記賬合同
(一)合同內容
委托代理記賬合同
(二)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代理記帳工作。甲方在每月5日前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銷售發票、購貨發票、出入庫單、費用單據、銀行回單等。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并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代理記賬的被委托人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四川省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代理記帳內容。
三、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管理規定
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于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誠實人,說誠實話,辦誠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占、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認識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鉆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鉆研相關業務,全面認識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四、代理記賬職責管理
(一)服務內容
1、協助客戶稅務報道,根據客戶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用財務軟件建賬。
2、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3、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4、填制納稅申報表并申報。
5、憑證/報表/賬簿打印、裝訂與保管。
6、以微信、電話等方式提供財稅咨詢服務。
7、其他:如工商年檢、匯算清繳、一般納稅人申請等
(二)崗位設置及責任
1、外勤會計
對于新成立公司的客戶,帶客戶稅務報到;每月1-5號到指定客戶處收取當月做帳票據,并對票據進行初步整理,交主辦會計做帳。主要負責代理記賬客戶票據的收取和初步整理。
2、主辦會計
根據外勤會計從客戶處取得的合法原始憑證(指:購銷發票、入庫單、領料單、銀行回單及其他財務收支單據、有關經濟合同等)編制會計分錄,填寫記賬憑證、計提稅金及折舊,月末結轉
損益,結帳;編制會計報表;打印、裝訂憑證,定期打印賬本。主要負責做帳和憑證整理與裝訂,打印賬本。
3、總賬會計
審核主辦會計的憑證和賬表,復核無誤后,辦理網上納稅申報、網上稅款繳納、協助企業處理相應稅務溝通、配合企業做好稅務專項檢查和臨時稽查。定期向客戶提供財務報表、解答客戶財務知識、并提出必要的建議和意見;主要負責報稅、客戶溝通和維護。
五、代理記賬工作流程及管理規范
(一)工作步驟及流程
1、接受委托簽訂代理記帳合同,確定服務項目及費用。
2、接票(時間:每月1號-5號)
對于新設立的從來沒有做過財務會計工作的客戶,我們將幫助他們:開立會計帳戶,建立會計核算體系;
客戶將當月做帳票據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外勤會計到客戶指定地點收取當月做帳票據,并對票據進行初步整理。
3、做賬(時間:每月5號-10號)
主辦會計對客戶票據進一步整理,編制會計分錄,填寫記賬憑證、計提稅金及折舊,月末結轉損益。
總賬會計對主辦會計做帳結果進行審核,包括票據完整性、合法性的審核、帳務處理正確性的審核、對票據存在的問題與客
戶及時溝通,稅款計算合法性的審核、往來帳的核對、并對客戶帳務問題的'隱患給予準確評估。
4、報稅、繳納稅款(時間:每月10號-15號),
總賬會計在所有帳務審核無誤后,給客戶發財務報表,并就納稅情況與客戶溝通,在稅務局網站上填制納稅申報表,網上繳納稅款。
5、打印裝訂憑證、整理申報資料、客戶回訪(時間:每月16號-30號)
(二)代理記賬工作管理規范
1、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專業會計人員。
2、定期向客戶了解代理記賬人員工作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加以改正。
3、依法制止客戶示意做不當的會計處理或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如阻止無效即向公司匯報或向主管財政部門匯報。
4、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托單位。
5、承接代理記賬業務時,必須向客戶說明代理范圍、代理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和收費標準。
6、代理記賬人員定期參加會計業務培訓。
7、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
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檔案管理制度
1、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處理完畢后,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托單位,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整理歸檔,以備需查時用。
2、對每一客戶建立檔案,并由專人保管,內容包括:用戶概況、代理記賬協議、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財務報表等交接驗收記錄。
3、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得歸檔。對記載不明、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4、歸檔過程中如果發現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有錯誤,應當及時辦理更正手續。除更正本單位留存的財務報告外,并應同時通知接受財務報告的報告更正。錯誤較多的應當重新編報。
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3
一、從業人員執業道德規范
(一)核算質量: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與委托單位簽定的“代理記賬業務協議書”中的各項約定,在委托單位提供了必要條件的前提下,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代理記賬業務。
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開展代理記賬業務,應當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進行審核,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進行辦理會計核算,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對委托代理的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獨立執業: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時,應當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在代理權限內,獨立行使代理權,不受其他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合法的干預。
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具備正直、誠實的品質,公正地開展代理業務,不得偏袒或遷就委托單位。
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示意其作不當的會計處理或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委托單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并依法加以制止或向主管財政部門報告。
(三)資料管理: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處理完畢后,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托單位,并辦理交接手續。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托單位,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2、代理記賬從業員對其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獲知的委托單位信息,以及獲得或形成的會計資料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外,未經委托單位書面授權,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對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與代理記賬業務無關的目的,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四)專業水平: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財務會計專業水平和實務操作能力。
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合理運用財務會計知識、技能和經驗,保持職業謹慎,不應擅自處理超出代理職責范圍的事項。
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認真解答委托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和具體業務處理方面的問題。對于超出自身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的問題,應向經驗豐富的有關人員或具有相關職業知識的人員咨詢。
(五)內部建檔:
1、登記總臺賬《代理記賬登記表》、《代理記賬年度收費管理表》、《月度收費統計表》、《帳表費登記表》;
2、為客戶創建內部代碼及相應的檔案,分配責任會計和外聯人員;
3、檔案一旦建立,我們將嚴格按照內部操作流程處理客戶賬目,客戶將享受到我們提供的各種增值服務;
4、根據客戶情況我們有專人定期和不定期上門與客戶溝通解決問題,定期配合我們填制客戶回訪表,以提高服務質量;根據客戶經營和賬目情況,為了規避風險,我們會定期或不定期提出財務建議書。
(六)日常會計服務:
1、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每月25日后上門收取客戶的原始憑證;
3、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2人一組,分別進行記賬和審核工作,打印和裝訂記賬憑證;按客戶要求通過電子郵件提供部分賬簿的電子版。
4、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月末進行轉賬與會計結算業務,按照財政和稅務部門的要求編制和打印月度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6、會計部總監負責審核當月所有發生賬目,包括票據完整性、合法性的審核、賬務處理正確性的審核、稅款計算合法性的審核、往來賬的核對、并對客戶賬務問題的隱患給予準確評估。在所有賬務審核無誤后填制稅務納稅申報表,稅收繳款書,并對納稅情況與客戶溝通。
(七)報稅和交稅:
1、每月末、正確核算和申報企業應交納的各項稅金,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等、填制稅收繳款書。
2、季度和年末根據企業的.會計賬簿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應調整項目,核算企業所得稅稅額,向稅務部門報送企業所得稅相關報表和代企業交納企業所得稅。進行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編制和報送相關會計報表。
3、按照財政和稅務部門的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負責到財政部門辦理年檢等手續。
4、會計到國、地稅稅務所上門申報及網土申報。
5、申報完成后會計將填制的稅收繳款書交到客戶開戶銀行,劃轉稅款。
6、在日常的經營中如遇各類稅務檢查和稽查,我們會第一時間介入,用我們專業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關系協調能力維護客戶合法權益,保護客戶利益。
(八)其他增值服務:
為了提供優質的服務,我們由專人與客戶溝通聯系,及時了解和解決客戶的問題和需求,根據客戶的要求可隨時提供上門服務。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所有涉及財務、稅務、工商的各種事務。
1、免費為客戶提供財務咨詢,納稅策劃,根據客戶的要求提出管理建議,提供財務分析和財務報告。
2、對有出口業務或其他符合減免稅政策的,提供減免稅的申報等業務:
3、為企業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手續;
4、辦理年終財務決算和所得稅匯算;
5、代辦工商營業執照、增資驗資、改制等;免費協助企業辦理工商年檢;
6、代辦審計、評估、司法會計鑒定及其他全套會計業務。
三、業務質量控制規范
(一)本公司通過下列措施實現質量控制的目標:
1、合理確定管理責任,以避免重商業利益輕業務質量;
2、建立以質量為導向的業績評價、薪酬及晉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夠的資源制定和執行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關文件記錄。
(二)本公司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則:
1、遵守會計法律、會計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3、對委托人示意做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4、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始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
四、業務檔案管理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鋪助賬簿,其他會計賬薄。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學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請冊。
(二)檔案管理辦法:
1、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本公司業務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稅務申報資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種會計資料。
3、會計檔案的保存。
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本制度第六條。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客戶審查、批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公司財務審計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4、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公司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負責人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5、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6、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①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②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目記賬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③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應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④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三、為實現我公司檔案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檔案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做好檔案收集歸檔工作,做到及時、完整、準確。
2、檔案裝具要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特殊載體的檔案使用專門的檔案裝具。
3、檔案室要配備符合檔案安全保管要求的防火器材,檔案庫房要安裝防盜報警、鐵門、防盜網等設施。
4、檔案庫房要配有防蟲、防霉等有害生物的藥品。
5、檔案庫房要配備降溫、去濕、溫濕度測試等設備。并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及時更換過期消防器材。
6、建立健全溫、濕度每工作日記錄制度。原則上實行專人每日上午上班時及時、準確記錄檔案庫房溫濕度。做好檔案庫房溫、濕度調節工作。
7、檔案庫房要保持清潔、無灰塵,嚴禁將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放入檔案房內。
8、檔案庫房門、架、柜要及時上鎖,鑰匙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檔案房。
9、檔案工作人員要遵守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保密規定,確保國家機密和檔案安全。
10、檔案工作人員每月要對所保存的檔案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每年年底要對室藏檔案進行一次全面的清點核查,做到賬物(卷)相符。
11、檔案借閱利用要符合檔案安全要求。
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4
一、代理記賬業務范圍:
根據《合同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委托代理記賬協議》以及客戶需求,確定代理記賬業務范圍。
二、委托代理記賬協議本著責、權、利統一的原則簽訂。
(一)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與客戶簽訂《委托代理記賬協議》。
(二)《委托代理記賬協議》應使用統一的格式。
(三)《委托代理記賬協議》應由專人簽訂和保管。
(四)《委托代理記賬協議》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條款之外,應當明確以下內容:
1.確定責任會計;
2.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應承擔的責任;
3.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4.編制和提供會計報表要求;
5.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6.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7.代理機構應按照委托代理記賬協議委托代理的內容和代理權限、期限承辦代理記賬業務,超出委托協議約定范圍的業務需要代理時,必須先修訂委托協議,才能確定代理關系。
三、建立客戶信息檔案
(一)企業名稱;
(二)注冊地址及經營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證號、住址、聯系方式;
(四)注冊資金、經營期限、工商執照注冊號、經營范圍;
(五)代碼證注冊號、有效期;
(六)納稅識別碼、地稅微機編碼、國地稅經營期限、專管員姓名及聯系方式;
(七)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
(八)預留企業相關證件復印件;
(九)附《客戶基本信息情況表》。
四、會計原始憑證的傳遞、審核
(一)代理記賬機構與客戶依據《委托代理記賬協議》進行會計原始資料的傳遞。會計資料的審核,依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經審核后應填寫《原始憑證交接清單》(見附件2),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對原始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審核原始憑證所記載的經濟業務應正常,判斷應正確,涉及業務發生的日期、數量和單價應符合要求等;
2.審核原始憑證中所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制度、計劃、預算和合同等的規定,應符合審批權限的手續,以及應符合節約原則等;
3.審核原始憑證的手續應完備,應填項目應填寫齊全,有關經辦人員應都已簽名或蓋章,主要人員應審批同意等;
4.審核原始憑證的摘要和數字應填寫清楚、正確,數量、單價、金額的計算有無差錯,大寫和小寫金額應相符等;
5.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在審核時發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企業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更正。
(二)記賬憑證的填制、審核
1.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
2.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填制。
3.出錯和更正錯賬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但要注明“訂正某年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原始憑證,并注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張數必須大寫。
4.已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年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以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5.記賬憑證填完經濟業務事項后,如有空行,應當自最后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后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注銷。
6.實行會計電算化的企業,對于機制記賬憑證,應當符合記賬憑證的一般要求,打印出來的機制記賬憑證,要加蓋制單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及會計機構負責人員印章或簽字,以加強審核,明確責任。
7.正確編制會計分錄并保證借貸平衡,必須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經濟業務內容,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和編制會計分錄,記賬憑證借貸方的金額必須相等,合計數必須計算準確。
8.摘要應與原始憑證內容一致,能正確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內容,表述簡短精煉;
(三)賬簿
1.代理記賬機構應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2.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不得用銀行對賬單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記賬。
3.實行會計電算化的會計代理機構,用計算機打印的會計賬簿必須連續編號,經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并由記賬人員和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
4.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在賬簿扉頁上應當附啟用表,內容包括:啟用日期、賬簿頁數、記賬人員和負責人。并加蓋名章和單位公章。記賬人員或者負責人調動工作時應當注明交接日期,接辦人員或者監交人員姓名,并由交接雙方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5.啟用訂本式賬簿應當從第一頁到最后一頁順序編訂頁數,不得跳頁、缺號。使用活頁式賬頁應當按賬戶順序編號,并須定期裝訂成冊。裝訂后再按實際使用的賬頁順序編寫頁碼。另加目錄,記明每個賬戶的名稱和頁次。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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