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的規則15篇(精)
籃球的規則1
比賽方法。
五個人可組成一個籃球隊,,其中選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可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可增加人數。比賽分四節,每節各10分鐘,NBA為12分鐘,每節之間休息5分鐘,NBA為130秒,中場休息10分鐘,NBA為15分鐘,另在NBA中在第4節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5分鐘,若5分鐘后比分仍相同,則再次進行5分鐘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判定得分。
要經過權威裁判認可后,便算得分比賽分前、后半場,每半場各 20 分鐘,中場休息 10 分鐘。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鐘,若 5 分鐘后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鐘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3分線內側投入計2分;3分線外側投入計3分,不管是腳跟還是腳尖踩到3分線進的球視為2分球。罰球投進得1分。
比賽開始。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違規。
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雙帶)、腳踢球(腳球)或以拳擊球、跳球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不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侵人犯規: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后,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籃球場地的規格。
是根據籃球比賽規則規定的。標準籃球場地為一塊長28米,寬15米的長方形平地。球場必須有明顯的界線。界線外至少2米以內沒有任何障礙物,界線與觀眾之間也至少應有2米的距離。
球場長邊的界線叫邊線,短邊的界線叫端線。連接兩條邊線中點的平行于端線的橫線叫中線,中線應向兩側邊線外各延長15厘米。以中線的中點為圓心,以1.8米為半徑所畫成的`圓叫中圈。罰球線是一條與端線平行的直線,其中點必須與端線與中線的中點在一條直線上。罰球線以及罰球線兩端連接端線的兩條斜線所構成的區域叫限制區(三秒區)。
籃球的規則2
一、活動目的
為了活躍學生的課余生活,提高學生的興趣愛好,加強體育鍛煉,增強身體健康,增進同學之間的交流。經學校領導研究決定,我校將于20xx年3月25日起舉行學生班級籃球比賽,具體事宜如下:
二、競賽日期與地點
1、時間:20xx年3月25日開始。
2、地點:學校籃球場
三、參賽對象
我校初一、初二、初三年級全體學生
四、比賽要求
1、請各班必須以認真、積極的態度參與本次活動。
2、友誼第一,比賽第二。
五、比賽方法
1、比賽以班級為單位,分初一、初二、初三男、女組。
2、全程比賽采用年級循環賽,視積分決出名次。
六、獎項設置
1、初一年級組:取前三名設鼓勵獎二名。
2、初二年級組:取前三名設鼓勵獎一名。
3、初三年級組:取前二名設鼓勵獎一名。
七、比賽規則
1、比賽規則將參照國際籃聯籃球規則并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執行。
2、比賽采用上下半場制,每半場的.比賽時間為二十分鐘,兩次暫停,中場休息五分鐘,比賽過程中不停表。
八.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學樓二樓支部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黃永先同志兼任,負責整個比賽活動的策劃、組織與實施。
2、裁判組
組長:黃永先
副組長:黃紀開
成員:李應強黃文華張成光李幫文黃永慶
工作職責:負責場地布置、器材準備和裁判工作。
3、后勤保障組
組長:朱學升
組員:岑廷榮、黃章毅
工作職責:負責比賽物資的保障、裁判組飲用水和獎狀打印等到工作。
4、宣傳報道組
組長:甘正峰
組員:楊沛民
工作職責:負責照相、攝像及宣傳報道工作。
5、安全保衛組
組長:陳浩
組員:羅艷斌、黃永慶、各班主任
工作職責:負責比賽期間的安全保衛和醫療衛生工作。
九、比賽注意事項
1、本次比賽是以團結進取、友誼第一為目的。尊重裁判,遵守規則,賽出水平,賽出風格。
2、各隊必須準時到達指定比賽場地,有事者必須提前向競賽組說明,如無故遲到10分鐘,當棄權處理,并判給對方勝。
3、每場比賽各隊必須派一名協助人員,主要任務是協助裁判翻分與本隊暫停、換人申請。
4、各班注意學生安全,實行班主任負責制,任課教師協助管理。
5、領導小組:
組長:黃仕鋒
副組長:黃永先
組員:廖澤、陳浩、楊進文、李應強、各班班主任
籃球的規則3
規則的修改,促進了籃球運動的發展,而籃球技、戰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又促進了對規則不完善地方的適當修改或補充,從而使籃球運動向健康與高級的方向發展。
規則與籃球技、戰術就像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一樣,是相輔相成、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關系。規則通過肯定、否定、允許或不允許,來保證籃球比賽的正常進行,促進籃球運動的健康發展。球場上符合規則的動作,就是正確的動作,反之是錯誤動作。
規則從最初的13條發展到現在的58條,籃球技、戰術從原來的簡單、低級發展到現在的高級水平,都是它們許多年來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結果。如:運球技術從最初的以肘關節為軸發展到現在的以肩關節為軸,正是因為規則對發展中的技術不斷肯定的結果。現在,規則明確指出:運球結束的標志是雙手觸球的一瞬間或運球的手掌心向上,大拇指超過垂直面時即運球結束。如掌心始終向下,大拇指未超過垂直面,球是不可能在手上有停留的。所以,以肩關節為軸的大臂運球與單手后拉、后轉身運球的現代技術就以法定的形式肯定下來了。再譬如:投籃技術的發展,從最初的原地雙手胸前投籃,發展到現在的高手自上而下的扣籃與單手或雙手的補籃等高超的技術,規則明確規定都算隊員在做投籃動作。因此,扣籃、補籃等現代技術就得到了迅速發展。而近年來,比賽中出現后仰跳投、后撤步跳投、勾手跳投等多種形式的技術,也是因為規則對攻守技術強調了垂直面的原則、騰空隊員原則等幾個處理身體接觸與犯規的基本原則所決定的。在犯規處理上,特別強調了攻守平衡的指導思想,迫使和促進了投籃隊員為擺脫防守、避免撞人犯規而采取的`各種形式的跳投技術,以達到得分的目的,推動了防守戰術的不斷發展等。
國際籃聯在一般情況下,每隔4年對規則要進行一次修改與補充,其目的是為了促進籃球技、戰術進一步的發展,并限制粗暴等動作,使比賽向文明、于凈及緊張激烈和富有勉力的方向發展。
規則的變化是不可知的,也不是哪一個人心血來潮隨意更改的,它是按一定的修改目的來進行的。具體的修改規則的指導原則是:
1.公 平。這是修改規則的基礎。規則應該對比賽雙方都是公平的。因為籃球比賽是雙方在等同的時間、空間、地面、人數的條件下進行籃球意識、技戰術及身體素質的較量。
2.均 衡。均衡(或者是平衡)是指進攻和防守這兩個方面必須保持平衡。如一場比賽很容易得分或很難得分,都會使比賽變得呆板而不精彩,那么籃球比賽使人興奮的魅力將會丟失。
3.定 義。規則定義要言簡意明,文字確切。
4.編 纂。規則要編纂,避免重復,做到前后一致,不得自相矛盾。
5.簡 短。規則要簡短扼要,避免羅唆,使人很難領會。
6.例 外。規則正面作了許多規定,如沒有例外的規定(即注解),規則也很難實行,例外正是為了保證正面規則的實施。
7.安 全。規則要保證人身安全,保證比賽在良好的環境與氣氛中順利進行。
8.權 力。必須給裁判員權力,讓其在比賽中有權威地勝任工作,執行規則。
9.連 續。規則要使比賽盡可能地減少中斷次數,從而保證比賽的連續進行,使比賽更緊湊,更精彩。
10.無 利。規則要使比賽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從違反規則中得好處,從而使比賽公平合理地進行。
籃球的規則4
根據籃球規則,一般我們叫做“打手”犯規的動作,規則里正式的名稱是“非法用手”。無論是進攻方隊員,還是防守方隊員,均可能違犯“非法用手”類型的犯規,在籃球競賽規則里的侵人犯規,只有七項:
1.阻擋。
2.撞人。
3.背后非法防守。
4.拉人。
5.非法掩護。
6.非法用手。
7.推人。
侵人犯規是隊員犯規,含有與對方隊員非法的接觸,無論活球或是死球,隊員不得通過他的手、臂肘、肩髖、腿、膝或腳,以及不得將其身體彎曲成“反常的”姿勢(超出他的圓柱體)來拉、阻擋、推撞、絆,阻止對方隊員行進;也不得放縱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動作。打手犯規一般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僅僅指當進攻方持球隊員受到防守球員對于肘部以下部位的接觸碰撞。
廣義:可以引申為進攻方持球隊員的腰部以上任何部位受到防守球員的接觸或者碰撞,接觸的部位擴展到頭部,肩部,肘部以上臂部(腰部以下部位的非正常接觸或者非正常碰撞都可以籠統定義為防守阻擋或者進攻沖撞)。
1.如果進攻方隊員在完成投籃到落地恢復無球狀態之前的任何防守球員對于其上臂其上臂以下部位(腕,手,甚至于手指)的接觸都可以吹罰為打手,具體操作中一般在球出手之前的不影響到投籃的輕微接觸都可以忽略,如果侵犯力度和性質影響到進攻隊員的出手投籃,即便是球已經出手后的比較嚴重的接觸依舊可以吹罰防守違例。
2.如果發生封蓋或者搶斷中的打手的吹罰。防守隊員在封蓋球的同時碰觸投籃隊員的手,應視為難免發生的`接觸,不應判犯規。理論上的封蓋或者搶斷不應該出現任何的身體接觸,如果該打手行為出現在封蓋或者搶斷之后的,可以忽略不記。如果該身體接觸行為在封蓋或者搶斷的同時發生,都可以吹罰打手犯規,可是實際操作中封蓋或者搶斷時候是否有身體接觸這一點全部都依賴裁判的眼睛,所以經常有程度不是非常明顯的打手行為沒有被吹罰,進攻隊員錘頭頓胸,防守球員沾沾自喜的現象出現。
3.防守方的惡意攻擊行為,無論在進攻方任何時候(包括運球或者投籃或者傳球)發生,都可以吹罰為打手犯規,甚至惡意犯規。
經過上面的闡述,什么樣的打手才算是犯規呢?籃球的原則是運球,如果你在運球,或者持球作保護動作,對方在抄球的時候碰到你的手,不會算犯規的,但是當你有投籃的動作,那一點點的侵犯都是犯規,這時候他的整個手臂,包括小臂都是嚴格保護的,無論是打,蹭,點,都是犯規。當然,如果你是在你自己的位置做到干擾他的投籃,比如說,他壓在你身上,手舉在你頭上,那你只要是豎起手,不作下壓的動作,就不吹犯規的。其實也就是身體貼在一起的時候,你直的伸起手來,碰到他的手是不吹犯規的。當然,如果你是移過去的,那就算沒有打手,還是可能吹你阻擋的。
注意:防守時從背后掏球,會造成打手犯規。還有你不起跳投籃,是基本沒有機會罰球,因為無法界定你何時開始投籃,你舉起球也可能是假動作,不會受到保護的,只要你起跳投籃,那么被犯規就一定能得到罰球。
籃球規則之防守隊員的打手犯規一:
用手和(或)手臂接觸對方隊員 ,用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 裁判員應判定引起接觸的隊員是否已經獲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隊員引起的接觸在任何方面限制對方隊員的移動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籃球規則之防守隊員的打手犯規二:
當防守隊員處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身上并保持接觸以阻礙他行進,就發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籃球規則之防守隊員的打手犯規三:
反復地觸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是犯規,因為這可導致粗暴的比賽。
籃球規則之防守隊員的打手犯規四:
在投籃過程中,當球出手后防守隊員打手,則視為打手犯規,因為此時進攻和防守的兩方角色未改變。
籃球規則之進攻的隊員打手犯規一:
為了獲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纏繞防守隊員。
籃球規則之進攻的隊員打手犯規二:
為了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或為了在他或防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推開”防守隊員。
籃球規則之進攻的隊員打手犯規三:
運球時,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對方隊員獲得控制球。
籃球規則之進攻的隊員打手犯規四:
不持球的進攻隊員為了下列原因“推開”防守隊員是犯規:
1.擺脫去接球。
2.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
3.在他和防守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不過,在籃球規則中,并沒有存在打手犯規的說法。根據FIBA籃球規則,一般我們叫做“打手”犯規的動作,規則里正式的名稱是“非法用手”。
籃球的規則5
小組賽階段/世界杯比賽規則
32支參賽隊通過抽簽分為八個小組,每個小組分別有四只球隊進行比賽,每支球隊都必須和其他三支球隊進行且只進行一場比賽,每組4個隊循環比賽,共打6場(a1-a2;a1-a3;a1-a4;a2-a3;a2-a4;a3-a4),每場比賽90分鐘,勝平負分別積3、1、0分。每個小組積分的前兩名球隊出線進入淘汰賽階段的1/8決賽,共16支隊,即“16強”。
每個小組分別有四只球隊,其排名按以下規則確定:
世界杯比賽規則
a、積分高者排名靠前
b、小組中總凈勝球高者排名靠前
c、小組中總進球數高者排名靠前
如果按照以上規則仍有兩支或兩支以上的球隊并列,則按以下順序依次比較以確定排名先后:
(除去并列球隊以外的所有球隊,僅在并列球隊之間進行如下規則。)
d、比較并列幾隊之間相互比賽的得分高低(也就是兩隊之間的勝負關系)勝利者排名靠前,如果出現相互制約(即A勝B,B勝C,C勝A),則:
e、比較并列的幾隊之間相互比賽的凈勝球多少。如果仍然相等,則:
f、比較并列的幾隊之間相互比賽的總進球數多少。如果仍然相等,則:
g、由世界杯組委會采取公平的方式決定那支球隊晉級(例如:附加賽,抽簽等)。
每個小組前兩名球隊出線,進入淘汰賽階段。
淘汰賽階段/世界杯比賽規則
淘汰賽階段的 90分鐘內(含補時階段)進球多的球隊取勝,如果參賽雙方在90分鐘內(含補時階段)無法決出勝負,將進行上下半場各15分鐘的加時賽。加時賽階段,如果兩隊仍未分出勝負,則通過每個球員的點球決出勝者。
原則上點球是雙方各踢5球,如果還是一樣打平,就雙方各踢一球,進球者獲勝,如果還是沒有勝負,繼續點球,雙方再踢一球,直到分出勝負為止!從這里也可以看出大家對足球勝負是無論如何都要分出的.,因為每一屆世界杯只準備一樽大力神杯!
16強階段開始采用淘汰賽制,淘汰賽階段的對陣安排是1/8決賽
世界杯比賽規則
A組第一對陣B組第二=勝者1
B組第一對陣A組第二=勝者2
C組第一對陣D組第二=勝者3
D組第一對陣C組第二=勝者4
E組第一對陣F組第二=勝者5
F組第一對陣E組第二=勝者6
G組第一對陣H組第二=勝者7
H組第一對陣G組第二=勝者8
獲勝的8個隊進入1/4決賽,即所謂“8強”
1/4決賽
勝者1對陣勝者3=勝者A
勝者2對陣勝者4=勝者B
勝者5對陣勝者7=勝者C
勝者6對陣勝者8=勝者D
1/4決賽的4個獲勝隊進入“4強”
半決賽
勝者A對陣勝者C
勝者B對陣勝者D
半決賽獲勝兩隊進入決賽,失利的兩隊爭奪三、四名
籃球的規則6
籃球,作為一種比賽項目,它所體現的對抗特征對籃球運動員的素質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名出色的籃球運動員不僅應當具備良好的身體條件和技術能力,還應當其具備的良好的籃球意識。
那么,對于處在初級學者階段的小學生們,應該用什么樣的方法才能讓他們習得現階段應該掌握的籃球技能呢?教學內容又該如何把握呢?《籃球規則》這本書給了我們一個完滿的答案。
《籃球規則》一書板式規范,內容詳盡,運用了大量的圖片解析和事例解析,讓讀者能夠直觀的獲取書中的知識點。
這本書由淺入深的講述了籃球的一系列規則,目錄繁多,分化細致。品讀這本書后,我彌補了自己對籃球個別規則的不知曉,同時,也讓我對籃球這項運動更加的癡迷了。
《籃球規則》這本書一共有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籃球規則,包含八章;第二個部分是籃球規則解釋;第三個部分是籃球器材。
第一部分:籃球規則
籃球規則這一章的主要內容包括對球場和器材、球隊、比賽通則、違例、犯規、一般規定、職員和權力的講解。這是籃球運動最基本的知識,也是籃球學習的重中之重。
我認為,在對小學生進行籃球授課時,也應該采取同樣的教授順序,因為,處于小學階段的.孩子更容易被有趣的事物所吸引,首先讓他們了解和學習這些最基本且簡單的知識,可以更好的培養學生們學習籃球的興趣。
兒童時期作為籃球運動的啟蒙時期,往往就是以興趣為動機的,保持和發展興趣,對今后喜歡和熱愛籃球有著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早期籃球活動、教學、訓練中經常會見到教師教學行為存在著早期“過分”專業化的現象,例如:有的老師在籃球教學的課堂上“過分”注重技術動作,像反復讓學生做帶球過障礙、定點投籃、兩人組合傳球等動作,這些動作只是讓學生熟悉球性,感受籃球的投遞方式,如果教師過分關注這些,就會喧賓奪主、本末倒置。
第二部分:籃球規則解釋
這一部分的內容是對第一部分知識的進一步深化,學習過先前的知識后,能讓人更加深刻的領悟籃球的細則。
在教授小學生籃球課時,我們才更能把握住重點,掌控好教學順序。比如,在籃球教學中,教師應該合理安排一節課的開始與結束,向學生們講授清楚雙方犯規與技術犯規的區別等等。
舉個例子,比如說在對小學生進行籃球這項運動授課時,往往會出現一些特殊情況,有這樣一個事件,就是在上課的過程中,學生甲投籃時將籃球砸中了學生乙的頭部,兩位學生爭執不下,這個時候,授課老師選擇對兩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同時傳授相關的籃球規則,讓小學生們在日常練習中體會規則、掌握規則。
第三部分:籃球器材
這一部分主要是講解有關籃球的各種器材,例如籃球架、計時器、比賽場地等等,這也是籃球教學中比較簡單的一部分。
讓小學生通過這些器材感受籃球運動的輕松、快樂,讓快樂的元素充滿課堂,是讓學生更加深刻的理解籃球運動、認識籃球運動不可缺少的環節和過程。
脫離了這個環節,學生參與的籃球運動是乏味的、枯燥的、痛苦的,顯然也不會長久堅持下去,也不能激發出更多的內在潛質。
比如說,在平時的教學中,小學生們總是會主動去關注那些直觀的事物,而不是微觀的概念,所以教師應該把這兩者相結合,促進小學生對籃球知識的“吸收”。
總而言之,《籃球規則》這本書的知識點全面,能讓教學者更加科學的進行教學。
籃球運動滿足了小學生們活潑愛動的天性,無論是教師還是家長,都應該鼓勵學生們堅持這項運動,并通過《籃球規則》中的方法引導他們,最終使他們形成對籃球的喜愛與熱情!
籃球的規則7
籃球技術犯規簡介
一、比賽的正當行為需要雙方球隊的成員)包括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與裁判員及其助理人員的完美和真誠的合作。
二、比賽雙方均有權做出最大的努力來獲得勝利,但勝利的取得必須符合體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賽作風。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違反上述的合作或規則精神,要視為技術犯規并按相應的條款處罰。
技術犯規判斷方法
一、無論何時,在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和坐在球隊席的隨隊人員之中出現粗暴行為,裁判員要采取必要的行動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惡劣的行為攻擊對方的上述任一人員,要立即取消其比賽的資格。而且裁判員還必須將此事件報告給負責競賽的部門。
三、只要裁判員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進入場地。然而,如果觀眾進入場地并顯然蓄意采取粗暴行動,保安警察必須立即干預以保護隊員和裁判員。
四、所有其它區域包括入口、出口、過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辦者和負責維持公共秩序的人員管轄。
五、裁判員的宣判是最后決定,不能漠視和爭辯。
技術犯規條件
一、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二、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
如:
1、同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鐘計時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言語或舉動。
3、戲弄對方或在對方眼睛附近搖手妨礙他的視覺。
4、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
5、被判犯規后,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
6、沒有報告記錄員和主裁判員擅自更換比賽號碼。
7、沒有報告記錄員以及沒有得到裁判員招呼的替補隊員進入場地。
8、離開場地去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9、違反第六十條第四款,出現罰則第三款2(注):干擾最后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情況。
10、隊員抓住籃圈并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某隊員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而抓住籃圈是可以的。
三、顯然是無意的和對比賽沒有影響的,或屬管理性質的技術性違犯不被看作是技術犯規。除非在裁判員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給違犯者帶來不正當利益的技術性違犯,要立即判罰技術犯規。
處罰原則
一、要登記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
二、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及擲一次界外球(所謂的兩罰一擲)。
三、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處罰注解
一、對行為十分惡劣或屢次違反此條規定的隊員要取消其比賽資格,令其退出比賽并執行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的相同罰則。
二、如果技術犯規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后才被發現,則如同在發現時發生的犯規一樣要執行罰則。從發生犯規到發現犯規的時間內的一切情況均有效。
三、當隊員在一些小問題上即將構成違犯時(如未向記錄員報告的問題),裁判員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術犯規的發生。
裁判員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況下對那些顯然是無意的、不影響比賽的小的技術性違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技術犯規休息時間
一、在比賽休息時間內可以宣判技術犯規。
二、比賽休息時間是指:
1、比賽開始前的階段(大約20分鐘)。
2、任意兩節間的時間間隔,兩半時間的時間間隔和所有決勝期前的時間間隔。
3、比賽休息時間結束于裁判員持球進入中圈執行跳球,即球進入比賽狀態的一瞬間。
處罰原則
一、如果對下列人員宣判了技術犯規:
1、合格參賽的球員:則對該球員進行登記,罰則是兩次罰球。該犯規要計入全隊犯規之中。
2、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則對教練員進行登記,罰則是兩次罰球。該犯規不記入全隊犯規之中。
二、罰球過程中,除罰球隊員外的所有隊員要位于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和3分線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罰球完畢。
三、罰球完畢后,比賽要在中圈跳球開始或重新開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術犯規,見第五十九條。
處罰注解
一、裁判員絕不允許隊員、教練員和隨隊人員的導致比賽器材損壞的行為(例如抓籃圈和猛烈扣籃)。
二、當裁判員觀察到這類行為時要立即警告該隊的教練員。
三、若再重復這種行為要立即宣判該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
籃球的規則8
籃球比賽由兩個隊參加,每隊上場5人,其中1人為隊長,替補球員有7人。
將球投入對方球籃得2分;在3分區外投入對方球籃得3分;罰球中1次得1分。
帶球走規則
一、定義
1、當持活球的隊員用同一腳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數次,另一腳(稱為中樞腳)不離開與地面的接觸點時出現了旋轉。
2、帶球走或持球行進(在場地內)是持球隊員一腳或雙腳向任何一方向移動超出了本條規則所述的限制。
二、確定中樞腳
1、隊員雙腳著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腳作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
2、隊員在移動或運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況停步并確定中樞腳:
(1)如果一腳正接觸地面:
a、雙腳同時著地,則任一腳都可以是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
b、兩腳分先后著地,則先觸地的腳是中樞腳。
c、一腳著地,隊員可以跳起那只腳并雙腳同時著地,則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
三、持球移動
1、確定了中樞腳后:
(1)在傳球或投籃中,中樞腳可以抬起,但在球離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運球開始時,在球離手前中樞腳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當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時
(1)在傳球或投籃中,一腳或雙腳都可以抬起,但在球離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運球開始時,在球離手前哪只腳都不可以抬起。違反本條規則是違例。
注解
隊員沒有控制活球就沒有這條規則的違例。
比賽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鐘。在第1節和第2節(第一半時)之間,第3節和第4節(第二半時)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有2分鐘的比賽休息時間;兩個半時的比賽休息時間為15分鐘,以全場得分多者為勝。
如果在第4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需要一個或多個5分鐘的決勝期來繼續比賽,直至決出勝負。
比賽中每隊的換人次數不限。但是,要登記的暫停在第一半時的任何時間每隊可準予2次;在第二半時任何時間可準予3次;每一決勝期的任何時間每隊可準予1次。
整個比賽過程由裁判員(三人制:包括主裁判員,第一副裁判員和第二副裁判員,二人制:包括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記錄臺人員(包括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和24秒鐘計時員)和技術代表管理。
籃球比賽中對規則的違反有違例和犯規兩大類。
違例違例即是違反規則。
罰則是將球權判給對方隊在靠近發生違例的地點擲球入界。
帶球走--當持活球的隊員用同一腳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其另一腳(稱為中樞腳)不得離開與地面的接觸點,如果中樞腳離開了這個接觸點就構成帶球走違例。
非法運球--隊員在運球后,用雙手同時觸及球或允許球在一手或雙手中停留時,運球即完畢。運球結束后,除非失去控球權后又重新控制球,否則不得再次運球,如果再次運球,則為非法運球違例。
拳擊球或腳踢球--比賽中隊員不得故意用拳擊球或用腿的任何部分去阻擋球,否則將判違例。如果球偶然地接觸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無意碰到球,不算違例。
球回后場--在比賽中,前場控制球的隊,不得使球再回到后場,否則為球回后場違例。具體判定球回后場有三個條件:
(1)該隊必須控制球;
(2)球進入前場后,在球又回到后場前該隊隊員(或裁判員)最后觸及球;
(3)球回后場后,該隊隊員在后場最先觸及球。這三個條件必須依次連續發生。
干涉得分和干擾--投籃(罰球)的球在飛行下落并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時,雙方隊員不可觸及球。當投籃的球觸及籃圈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不得從下方伸手穿過球籃并觸及球,不得使籃板和籃圈搖動。如果進攻隊員違犯這一規定,中籃無效,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界外擲球入界;如果防守隊員違犯這一規定,不論是否投中,均判投籃(罰球)隊員得分,得分的判給就好像球已進入球籃。
3秒違例--當某隊在前場控制活球并且比賽計時鐘正在運行時,該隊隊員在對方的限制區內持續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3秒鐘。
5秒違例--進攻球員必須在5秒鐘之內擲出界外球;或在被嚴密防守時,必須在5秒鐘之內傳、投或運球;當裁判員將球遞給罰球隊員可處罰時,該隊員必須在5秒鐘內出手。
8秒違例--一個球隊從后場控制活球開始,必須在8秒鐘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24秒違例--每當一名隊員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時,該隊必須在24秒鐘內嘗試投籃。
犯規
犯規是對規則的違犯,含有與對方隊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和/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對違犯者登記犯規并隨后按規則予以處罰。
侵人犯規--是隊員與對方隊員的接觸犯規。無論球是活球還是死球,隊員均不應通過伸展其手、臂、肘、肩、髖、腿、膝或腳來拉、阻擋、推、撞、絆、阻止對方隊員行進;以及不應將其身體彎曲成“反常的”姿勢(超出其圓柱體);也不應放縱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動作。在所有情況下都要給犯規隊員登記1次侵人犯規。如果對未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由非犯規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界外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如果犯規隊處于全隊犯規處罰狀態,則應判給未做投籃動作的隊員2次罰球,代替擲球入界。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果投籃成功,應計得分并判給1次追加罰球;如投籃未中,則要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2次或3次罰球。
技術犯規--是包含(但不限于)行為性質的隊員的非接觸犯規。如不顧裁判員警告;沒有禮貌地觸犯裁判員、技術代表、記錄臺人員或球隊席人員;使用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語言和舉止;戲弄對方隊員或在對方隊員的'眼睛附近搖手妨礙其視覺;在球穿過球籃后,故意觸及球以延誤比賽;阻礙迅速地執行擲球入界以延誤比賽;假摔以偽造一次犯規等。
隊員技術犯規,應給其登記一次技術犯規,作為全隊犯規之一計數。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的技術犯規,對每一起違犯行為都要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但不作為全隊犯規之一計數。
對技術犯規的處罰,是判給對方2次罰球,以及隨后:在記錄臺對面的中線延長部分擲球入界或在中圈跳球開始第一節(如犯規發生在第一節比賽前)。
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一名隊員不是在規則規定的范圍內合法地試圖去直接搶球,發生的接觸犯規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應給犯規隊員登記1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判給對方罰球,以及隨后:在記錄臺對面的中線延長部分擲球入界或在中圈跳球開始第一節(如犯規發生在第一節比賽前)。
罰球的次數按如下規定:對沒有做投籃動作隊員的犯規應判給2次罰球;對正在做投籃的隊員發生的犯規,如中籃,應計得分并加判給1次罰球。如未中籃;應判給2次或3次罰球基本規則
籃球的規則9
一、走步:
(一)單腳跳停時(空中接到球時,哪一腳先落地,該腳即為軸心腳)「軸心腳沒有站穩」腳步,即為走步。
(二)雙腳跳停時(雙腳同時落地,哪一只腳先離地,另一腳即為軸心腳)「軸心腳沒站穩」腳步,即為走步。
(三)快速上籃時,收球后「多踏一步」。
(四)持球過人時,「球未離手」前,軸心腳先離地。
(五)在禁區里「收球完成后」或下球前,軸心腳移動(或雙腳移動)。
(六)收球后、墊步(應說刺探步)時,軸心腳步法「交代不清楚」;例如腳尖拖拉、腳尖與腳跟交換當軸心等。
(七)收球后因故「停不住」而滑步,也算走步的一種。
(八)當球員持球時跌倒地板上,還控制著球這時算合法;但是,如果球員試圖再「站起來」就算走步。
(九)欲上籃或投籃球員跳起要出手時,防守球員手碰觸球,以致球雖離手失去控制但球卻沒有落地;或者進攻球員要出手投籃或上籃瞬間,被防守球員「單手壓住球」,進而使進攻球員沒辦法出手,也接連發生該球員雙腳落地,此皆稱走步違例。假如進攻球員要出手投籃或上籃瞬間,被防守球員「雙手壓住球」,進而使進攻球員沒辦法出手,也接連發生該球員雙腳落地,此稱爭球,依球權輪替決定控球權。
(十)運球過高,高過肩膀并繼續前進,稱走步。
二、翻球違例
(一)在運球時,球「停」在手上(或整個「手掌向上」)又持續運球。
(二)在進攻要過人,變化自己的進攻方向,「球卻停在手上」過人。
三、球回后場違例
(一)控球的甲方把球帶到前場,不經「對手觸碰」后,球回后場時再被后場的隊友或自己碰到、撿起等都稱「回場」;假如被對手乙方撥到,而掉回后場,或者被乙方抄截、卻沒成功的讓球跑回后場等,甲方再去撿、拾都是好球,而非回場。甚至,甲方出手投籃后,雙方都沒有搶到籃板球的讓球滾、彈回后場,甲方再去撿、拾都是好球,而非回場;因為,既然已經出手投籃,該次控球權就變成「未知數」,任一方都可以取球。
(二)最后一步從后場離地跳起,并在跨過中線進到前場,人「還沒落地」,或只有「單腳落地」瞬間接到隊友的傳球。
四、籃下3秒違例
(一)在禁區里「待超過3秒」的進攻球員;計算方法是,1001、1002、1003、響哨。
(二)一腳站立在禁區里(包含「踩在在線」),另一只腳站立在禁區外,也應該計算(要雙腳都離開禁區)停留時間。
(三)在「后場控球」時,前場球員不算籃下3秒;但是,假如他持續待在禁區里超過3秒,并在第4秒于禁區里接到球就是3秒違例。發界外球時,定時器沒啟動也不算3秒;同理,假如他持續待在禁區里超過3秒,并在第4秒于禁區里接到球就是3秒違例。
五、8秒違例
甲隊全場包夾或壓迫防守,乙方在8秒內沒有辦法把球傳、運送過前場稱之;此8秒以裁判「讀秒為主」,24秒定時器為輔。
六、24秒違例
(一)24秒鐘響,還在控球隊甲方的手上,就是違例。甚至,甲方控球雖然出手投籃,卻還沒碰觸到籃框,但是24秒定時器響起;雖然,彼時雙方都沒有獲得控球權,也是甲方違例。
(二)24秒響起前一刻,甲球隊出手投籃,但是球沒碰到籃框,且又被原控甲球隊的隊員拿到;記得,球要「碰觸籃框」才算完成攻擊。
七、腳踢球違例
(一)在持(運)球時,防守方故意用腳去踢球、阻撓傳球等。
(二)不是故意去踢球卻碰觸到腳,例如,持控球時接不好,球掉到腳上、碰觸到腳,或者運球時碰觸到腳上,甚至防守方在對方傳導球時,撥、抄球,以致球改變方向的'碰觸到腳等等「無意接觸到腳」,那都不算違例。
八、罰球違例
(一)罰球時,主罰球員跟站在3分線外的人,要等到球「確定碰籃框」后,才能進去搶球。
(二)罰球時,在禁區卡位的5位球員,要等到主罰球員「球出手(離手)」后,才能踏入禁區搶球。
(三)罰球進時,不管哪一隊隊員進場過早(除主罰球員),分數都算。
九、兩次運球
(一)運球前進,經干擾、威脅或嚇唬等防守情況,運球者「將球收起」;卻因故,再進行第二次運球,稱之二次運球。
(二)運球前進「收起球」準備傳導球,或「收起球」準備攻擊瞬間,或者已經做出「收球動作」,卻因故再繼續運球,皆稱之二次運球。
(三)控球員運球后收球,要攻擊或要傳導球瞬間,卻不慎、因故「球掉落」;此時,將球撿起,視為好球非二次運球。但是,此后該球員不能做運球,否則就是二次運球。
(四)于傳接球過程,在接球瞬間不慎「沒接妥球」以致球掉落;此時,將球撿起,掌控球后可以下球運球,這沒有構成兩次運球的條件。
十、妨礙中籃
(一)對手投籃或上籃后,當球體已經從上升階段,變化為「下降級段」、且在降落于籃框附近瞬間,或者,球體經過擦板上籃,球體已經碰觸籃板后,以上二種情況下的防守方故意去碰、撥籃球,這些都是屬于構成影響球體行進舉止,稱妨礙中籃。
(二)對手投籃或上籃后,防守方故意去碰、拉「籃框」,或者防守方故意去碰觸「籃板、籃網」等,這構成影響球體行進舉止。
十一、球、球員出界
(一)球員自己踩到界外線或底線稱球員出界;假如球員已經出界情況且碰觸到球,視為該球員將球碰觸出界,此則屬于對方球。
(二)當球員已經出界,然后,從界外跳進場內接球,假如在雙腳尚未站定情況碰觸到球,此則算是球員出界,該判對方球;假如球員從界外跳進場內,并在雙腳站定情況去碰觸、搶球等等,都屬于合法。
(三)雙方爭球時,如果有一方踩到界外線,那就形成對方球。
(四)球體跳出界外,但是尚處于空中狀態、未碰觸到「場外物」,包括尚未碰觸到邊線、底線、場外的地面等等,彼時皆稱球尚未出界;但是,假如球體碰觸到前述任一條件,即為「球出界」。例,碰到邊線、碰觸底線、碰觸到場外椅子、碰觸到場外樹木、碰觸到場外人等,只要碰觸「瞬間」就是球出界。
十二、跳球違例
(一)執行跳球的雙方球員,在球體尚未上升至「最高點」,立即撥、點球,稱謂違例;或者,跳球球員連續撥、點球超過2次,在第3次撥球即違例,對方球。
(二)除了跳球的2位球員之外8位球員,在跳球球員尚未碰觸撥球前,其余8位球員移動身體或雙腳,要去占據有利位置,亦稱違例;或者,在撥、點球后,尚未將球體撥出「跳球圈」瞬間,其次8人立即「闖入跳球圈」去碰、搶、觸球。
十三、發底線球、發邊線球違例
(一)在任一方犯規或違例的發邊線、發底線球,執行發球者「移動雙腳」,以走步條件下去執行發球稱違例;但是在前述條件下執行發球,則允許前、后移動2步。但是在場地邊線、底線和場外物(例如椅子、墻壁等)不足「2m 」情況下,裁判應「主動」要求防守者,退離執行發球者「2步以上」;假如裁判沒有提出要求,執行發球的球員可以要求裁判協助驅離防守者保持距離。
(二)犯規或違例的發邊線、發底線球雖不能移動;但是,在對隊得分情況,執行發球球員,可以左、右或者前、后移動任意步數去發球。可是,得分后的暫停發邊線、發底線球,卻不允許左、右或者前后移動任意步數去發球;假如,發球員投機故意「不拾起球」執行發球,裁判應迅速撿起球,然后遞交給執行發球員,并立即「讀秒」。
(三)再假如發球員投機,在裁判即將讀秒瞬間,將球交給另一隊友,然后要求隊友跨出場外去執行發邊線、發底線球;此時,裁判要立即「讀秒」,不能等待另一發球員撿起球才開始讀秒。讀秒是「5秒」,那是1001、1002、1003、1004、響哨。
籃球的規則10
舉例1:
主裁判員為比賽開始的跳球拋球,在球剛被跳球隊員A1合法拍擊之后:
[a] A1和B5之間宣判了爭球。
[b] A1和B5之間宣判了雙方犯規。
解釋:
因為球權尚未建立,裁判員不能用交替擁有箭號判給球權。主裁判員應在中圈進行另一次跳球,跳球隊員應為A1 和B5。在合法的拍球之后,以及在爭球/雙方犯規發生之前,不論比賽計時鐘上消耗多少時間,均應保留。
舉例2:
根據交替擁有規則B 隊有擲球入界的球權。裁判員和/或記錄員犯了一個錯誤,錯誤地將球判給了A 隊擲球入界。
解釋:
一旦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所觸及,此錯誤就不能被糾正。作為錯誤的結果B 隊不失去它的交替擁有擲球入界的機會,并且當下一次交替擁有情況出現時有擲球入界的球權。
舉例3:
在結束第1 節比賽的信號響起同時,B5 被宣判一起對A5 的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交替擁有的箭號指向B 隊。裁判員應如何處理?
解釋:
A5 應執行2 次無需站位的'罰球,并且無剩余比賽時間。在兩分鐘的比賽休息期間之后,比賽應由A 隊在記錄臺對面的中線延長部分擲球入界重新開始。B 隊在下一次跳球情況出現時并不失去交替擁有擲球入界的權利。
籃球的規則11
籃球規則之走步犯規
走步在新手當中經常發生,指在接到隊友傳過來的`球時,只能以一只腳為中樞,另一只腳為弧進行圓弧,身體方位移動,超出要求則犯規。在雙手或單手持球,直接運動時,只能運動兩步,超出兩步則犯規。
籃球規則之阻擋犯規
在對手持球進攻時,如果你跑過去,強行防守,阻擋對手進攻路線,這是犯規。
籃球規則之撞人犯規
在你進行突破時,防守球員先到并且站好了位置,你使用身體對防守隊員進行強力撞擊導致對手倒地或離開已有位置,便是帶球撞人。
籃球規則之打手犯規
當對手進行上籃、投籃時,你用手拍擊到對手的手(整個手臂)時,便是犯規。
籃球規則之推人犯規
在對手進行跑動、或持球跑動時,你如果去推擠對手,使其進行不要規則身體運動,便是犯規。
籃球規則之技術犯規
在對手運球跑動、跳起投籃時,你用語言或動作挑逗對手、包括恐嚇、威脅對手,便是技術犯規。
籃球規則之不道德犯規
在運球跑動過程中,對防守隊員進行揮肘、強行推開對手等行為,便是犯規。
籃球規則之不拉扯犯規
在對手進行運球,或者投籃傳球等過程中,你如果出手拉扯對手衣物來干擾對手,便是犯規。
籃球的規則12
運球
是指一名隊員控制一個活球的一系列動作:擲、拍、在地面上滾動球或者故意將球擲向籃板。
當在場上己獲得控制活球的隊員將球擲、拍、滾、運在地面上,或故意將球擲向籃板并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之前再次觸及球時是運球開始。
當隊員雙手同時觸及球或允許球在一手或雙手中停留時運球結束。
在運球的時候可被擲向空中,只要擲球的隊員用手再次觸及球之前球觸及地面或另一隊員。
當球不與隊員的手接觸時,隊員可行進的步數不受限制。
隊員意外地失掉和隨后在場上恢復控制活球,被認為是漏接球。
下例情況不是運球:
·連續的投籃。
·一次運球的'開始或結束時漏接球。
·從其他隊員的附近用拍擊球來試圖獲得控制球。
·拍擊另一隊員控制的球。
·攔截傳球并獲得控制球。
·只要不發生帶球走違例,將球在兩手之間拋接并在球觸及地面前允許在一手或兩手中停留。
規定
隊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后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在兩次運球之間由于下述原因他在場上己失去了控制活球:
·投籃。
·被對方隊員觸及球。
·傳球或漏接,然后觸及了另一隊員或被另一隊員觸及。
帶球走
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本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是帶球走。
在場上正持著一個活球的隊員用同一腳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腳(稱為中樞腳)不離開與地面的接觸點時為旋轉(合法移動)。
規定
對在場上接住活球的隊員確立中樞腳。
·雙腳站在地面上時:
──一腳抬起的瞬間,另一腳成為中樞腳。
移動時:
──如果一腳正觸及地面,該腳成為中樞腳。
──如果雙腳離地和隊員雙腳同時落地,一腳抬起的瞬間,則另一腳成為中樞腳。
──如果雙腳離地和隊員一腳落地,于是,該腳成為中樞腳。如果隊員跳起那只腳并雙腳同時落地停止,那么,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
對在場上控制了活球并已確立中樞腳的隊員的帶球行進。
雙腳站在地面上時:
──開始運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樞腳不得抬起。
──傳球或投籃,隊員可跳起中樞腳,但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腳不得落回地面。
移動時:
──傳球或投籃,隊員可跳起中樞腳并一腳或雙腳同時落地,但一腳或雙腳抬起后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腳不得落回地面。
──開始運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樞腳不得抬起。
·停止時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
──開始運球,在球出手之前哪只腳都不得抬起。
──傳球或投籃,一腳或雙腳可提起,但在球出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隊員跌倒、躺或坐在地面上:
·當一名隊員持球時跌倒和在地面上滑動,或躺,或坐在地面上獲得控制球是合法的。
·如果而后該隊員持著球滾動或試圖站起來是違例。
籃球的規則13
(一)、參賽隊員必須是學校有學籍的在校生,思想進步、學習成績及格、身體健康。
(二)、嚴禁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個人或團體成績并追究有關體育教師的責任,同時通報批評。
(一)、比賽采用單淘汰賽的辦法進行,每場比賽分四節,每節10
分鐘包干,第四節最后1分鐘停表。采取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籃球競賽規則。
(二)、為使每個隊員得到鍛煉和提高,每個代表隊需將運動員分為
A(6女)、B(6男)兩組比賽,整隊參加分節比賽。A打第一節和第三節,B打第二節和第四節,每組隊員不得互相調劑。如遇隊員受傷或裁判判罰等因素造成該組隊員不足5人時,仍需打完剩余比賽時間,否則按棄權論。
1、中、小學分別錄取前八名。不足十三個隊取前六名、不足八個隊取前四名、不足四個隊取前一名給予獎勵。
2、大會設“體育道德風尚獎”8個。
(一)、裁判長:主辦單位聘請
(二)、裁判員:各隊隨隊裁判員2人,不足部分主辦單位抽調高中體育教師。
(一)、報名時間:各隊務于5月9前日將報名表發教育局政體科郵箱(suztk5021089),同時抽簽、不按時報名的按棄權論。
(二)、各隊報名時須向教育局政體科交每個隊員一寸彩色照片一張(背面注明姓名、性別、年級、學籍號,注:以上信息交電子版)做參賽證,沒有參賽證的'不得參加比賽。
(一)、各隊于比賽當天上午7:00前x縣x小學報道。
(二)、所有參賽代表隊必須在保險公司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未辦理者不得參加比賽,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籃球的規則14
基本規則一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后半場,每半場各 20 分鐘,中場休息 10 分鐘。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鐘,若 5 分鐘后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鐘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后,便算得分。 3 分線內側投入可得 2 分;叁 分線外側投入可得 3 分,罰球投進得 1 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后,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后 5 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后,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基本規則二
30秒鐘規則
---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30秒鐘內投籃出手(NBA比賽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10秒鐘規則
---球隊從后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10秒鐘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鐘規則
---持球后,球員必須在5秒鐘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鐘內出手(NBA規則中為10秒).
3秒鐘規則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侵人犯規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
---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知識的犯規
---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后,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
---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
---既不屬于侵人犯規,也不屬于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
隊員出界
---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
---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
---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鐘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后場
---球隊如已將球從后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后場.
籃球的規則15
打籃球必須了解的規則
籃球比賽的形式
籃球比賽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是五人籃球,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也有很流行的街頭三人籃球賽,這個更講究個人技術。
比賽方法
比賽分上、下半場,中場休息 10 分鐘,每半場各有兩節比賽,這樣一場比賽共有四節。 NBA一節比賽12分鐘,全場48分鐘;國際賽場一節10分鐘,現在國際也向NBA靠攏。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加時賽 5 分鐘,若 5 分鐘后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鐘加時賽,直到比出勝負為止。
得分規則
球投進籃框后,裁判確認后才算得分。三分線內側投進一個球得2 分;三分線外側投入一個球可得3 分,罰球投進一個得 1 分。
用手持球
球員們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 踢球是指搶球時腳碰到了球。帶球時不能用頭頂,當然別人上籃時球砸到你的頭不算違規。
不能帶球走步
帶球跑是指拿著球跑步或走動,這是違規的,必須邊跑邊拍球。
不得兩次運球
運球是指球員控制球后將球擲、拍或滾,在球觸及另一對員之后再觸及球。每運一次球必須使球與地面接觸;球在一手或雙手之中停留的'一剎那運球即停止;球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后,不得再次運球。
不能以拳擊球
籃球必須用手掌或者手指來接球、運球、搶球或者投籃,但不能以拳擊球,這也是違規行為,輕則被警告,重則算技術犯規。
24秒內投籃
搶到球后要抓住時機及時投籃,必須24秒內投籃,如果所處的位置不好投籃就傳球給其他位置好的隊友,讓他們投籃。
5次犯規限制
不管是技術犯規還是侵人犯規,每個球員只有5次的犯規機會,犯規五次后就會被罰下場 。
搶球時不可推人
搶球時不可以推人的,也不能用肩撞、手拉、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隊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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