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優秀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委托代理合同1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1、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3、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4、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5、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6、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1、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______元。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1、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2、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3、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4、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4、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5、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2
委托人: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簡稱乙方)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并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xx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律師: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3
甲方: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貨物委托代理進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時,須填寫并簽發《委托進口確認單》,列明貨物詳細資料,并于境外發貨前兩個工作日交至乙方。乙方憑《確認單》報關。甲方對《確認單》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守法經營,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辦理進口所需的各種政府手續,向甲方提供優質供應鏈服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商業機密,但政府機構調查時不受此限。
第二條乙方代理進口前,甲方將貨物價款,稅款,代理費先行支付乙方,稅款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等,乙方辦理報關付匯。進口完成后,如委托方式為代理購銷,乙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如為代理采購,乙方提供《海關關稅繳款書》,《海關增值稅繳款書》和《報關單》復印件,開具代理費及代墊款發票。
第三條海關重新核定商品歸類和價格后補征的稅款和費用,含簽發稅單后追繳的,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由乙方指定的境外貨倉運抵乙方深圳貨倉,繼由深圳貨倉運抵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即為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乙方按外包裝標識及境外供貨商提供的裝箱單收貨;如外包裝破損或異樣,乙方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應甲方要求按裝箱單開箱點核收貨。乙方向甲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乙方按外包裝標識及境外供貨商提供的裝箱單交貨;如外包裝破損或異樣,甲方按乙方出具的點核清單驗收。
第五條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甲乙雙方可視其內在貨物完好,甲方收貨時不得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收貨時發現內在貨物異樣,由甲方與境外供貨商協商解決,乙方提供手續協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自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起,直至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期間,由于乙方不當裝運導致的貨物損壞,滅失,由乙方賠償相應貨值,乙方不承擔其它連帶損失。海關查驗可能導致貨物極少量短損,乙方盡量將短損減到最低,但不承擔該項損失。
第七條如境內外公眾假期和政府,銀行,企業作息時間原因導致帳款貨物未交付,部分或延遲交付,非一方故意行為的,該方免責。如境外供貨商原因,導致貨物未交付,部分或延遲交付,質量不符時,乙方免責。但乙方應協助或代理甲方向境外供貨商索賠與理賠。乙方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甲方給予充分補償。
第八條因承運甲方貨物導致境外供貨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搜集證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乙方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甲方給予充分補償。
第九條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終止后,雙方應及時清理帳款,帳務。甲方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從乙方處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結清往來貨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期未能清退商品和貨款,乙方有權按商品貨值的萬分之五收取每日保管費。
第十條若本合同任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義務,該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違約方應至少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貨值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守約方同時保留追償權。若本合同任何條款因故失效,其它條款的合法有效性將不受影響。如任何一方被撤銷時,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由其接收方承擔。
第十一條一方對因貨物委托代理進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二條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4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重慶市百業興食品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紅黃路華創大廈22樓12-13室
電話:023-65508001 65508002 傳真:023-65508003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進行貼牌生產食品系列事宜,在雙方平等合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委托生產合同書,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書。
一、雙方承諾:
1、甲方系獨立的法人單位,并具單位營業執照證書等合法手續。
2、乙方具備生產相關產品的合法資質,證書手續齊全真實,產品嚴格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產品質量標準生產。
3、產品質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的樣本質量為標準。乙方在產品加工過程中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的相關法規,不得添加任何違禁添加劑,產品出廠前,必須經國家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出具檢驗報告。若甲方在銷售過程中成品在保質期內出現,如漲袋、漏氣或變質等情況,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在產品沒有任何質量問題,出現滯銷情況,乙方不予退貨,由甲方自行處理。
4、甲方全面銷售,乙方不得銷售該產品。
二、委托生產品項、名稱、規格及價格
1、乙方為生產單位:按照甲方需求,給甲方生產合格( )系列產品。
2、甲方為委托單位,其商標( )為甲方所有。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應保持價格穩定,如遇原材料價格調整導致甲方產品供貨價格波動,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賬戶后經核實乙方再進行生產
四、交貨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訂單后十天內貨到甲方倉庫(因前期生產未調整過來有可能會出現延誤),如果超過十天,從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該批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天災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除外)。
五、交貨地點
甲方倉庫:
聯系人:
六、交貨數量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訂單品種、數量組織生產,數量控制在訂單數的正負10%內,訂單以傳真內容為準。如未按訂單生產,甲方有權拒收(如甲方條件過于苛刻,乙方有權拒絕生產,并進行協商解決)。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慶市百業興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5
甲方(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項目代理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甲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代理。
二、乙方負責項目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甲方;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銷售費用及市場開發費用等)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項目報價,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報價向乙方收取費用(報價詳見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單后需向甲方提供詳盡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內容、大小等準確數據,項目功能要求,項目設計要求等。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負責進行項目的應用功能調研,系統方案設計,技術開發,安裝和調試。制作方案確定后,不得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須在確定制作方案1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將視工程難度加收修改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與客戶達成項目開發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義同客戶簽訂項目開發合同。授權期間,甲方不會主動獲取乙方客戶的信息,但在項目制作成果中,應允許甲方留下標識、網址等信息。
五、項目開發合同金額涉及的任何款項以銀行轉帳、現金和支票形式結算。
六、甲方在啟動項目開發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項不低于甲方應得款項的_______%。
七、在簽訂項目開發合同后,乙方應敦促客戶在3日內支付第一部分款項;在項目完成,并在客戶處調試成功后,乙方應敦促客戶在3日內支付全部款項。剩余款項未付清期間甲方擁有其產品的全部所有權;當甲方應收的款項全部到達甲方帳戶后,其產品所有權歸乙方客戶所有。
八、授權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合同到期可協商續簽。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江蘇省人事廳關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關于開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連政辦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二、甲方的責任如下:
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有關的材料;
2、單位員工變動時,應及時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xx年度甲方產品xxx在xx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經銷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對于跨地區銷售或不按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對于連續兩次違反者,取消當年獲得獎勵的資格;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并提供市場支持。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甲方全資投入包括:主要專業媒體的合作專欄和硬性廣告、網上廣告等。
6、甲方擁有xx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布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7、代理價格:
一次進貨量不低于xx套。
一次進貨xx套以下,代理價格xx元/套;
一次進貨xx套以上xx套以下,代理價格xx元/套;
一次進貨xx套以上,代理價格xx元/套。
8、市場零售價:每套xx元。
9、結算方式:所有產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將在xx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1、退貨: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后x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貨并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代理合同8
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_一案,現委托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為甲方第______審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元,標的費______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9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并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廣告服務
1.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制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本協議由年月日起開始生效;
2.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于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3.1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4.1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于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5.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1.1市場咨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于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咨詢報告。
5.1.2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5.1.3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匯總,并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5.1.4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了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并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戶。
5.1.5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議;
5.1.6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并通過與客戶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5.1.7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戶形成共識;
5.1.8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5.1.9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并盡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5.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并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5.2.3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5.2.4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并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后即啟動創意工作。
5.3.3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5.3.5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并對創意進行修正。
5.4制作部分包括:
5.4.1廣告制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制作。
5.4.2其他推廣品的制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制作;
5.4.3廣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據媒體要求,制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5.4.4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范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制作、采購等;
5.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1媒介狀況的分析–對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為客戶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5.5.2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布”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并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眾、媒體選擇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布等;
5.5.5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5.5.6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5.5.7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8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并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5.5.10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并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并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
5.5.11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于之后的操作。
5.6綜合推廣
5.6.1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6.1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1–5.3.6),甲方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元整,并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制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制作人員提供的制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1–5.4.4)。收取制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于實際執行時一并支付;
6.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于媒介購買時一并支付。
6.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于實際執行時一并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1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6.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7.1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后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執行;
7.3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閱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甲方如委托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制作),在制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稅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8.1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8.3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后,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9.1本協議解除后,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合同10
委托人:
法定地址:
受托人: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會計代理范圍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托人采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托人提供,并送達到受托人進行整理記賬。
3、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托人代為保管(期間委托人借閱帶走后,遺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受托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托人查詢和調閱的需求,可以采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為了保密委托人財務狀況,受托人郵箱固定為: 。經被代理企業批準后,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托人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托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為:兼職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為:受托人應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該委托項目。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并另行簽訂。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為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如做復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2、上述費用簽約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兩次付清。可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支付,存入到受托人穆敏(勃利縣工商銀行個人銀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賬戶內,存款回單作為付款依據(代收據)。代理費用連續2個月逾期,受托人有權終止辦理業務。
3、如委托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托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托人不得強行要求受托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托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于受托人不稱職的行為,耽誤委托人會計業務處理,委托人有權辭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責任和義務
1、對委托人的賬務保密。因屬于兼職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托人限制。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收費項目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托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簽字): 受托人(簽字): 中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委托代理合同1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與糾紛案在人民法院的審訴訟活動。甲方授權范圍及出庭人員詳見其《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代理目標:
通過乙方代理工作,力爭達到以下代理目標:
目標一:
目標二:
甲方如在本案訴訟中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或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或甲方撤回訴訟的,視為乙方實現上述代理目標。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代理律師介紹案情,及時提供所掌握的證據、材料,保證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的代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乙方律師在代理甲方訴訟過程中必須勤勉盡責,嚴格按照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履行職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正當的商業秘密,努力爭取實現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目標。
第五條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的基本代理費為,由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 如實現本合同第二條代理目標一,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的外埠差旅費(包括交通、通訊、食宿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收款銀行
甲方應付的律師費或其他約定由乙方收取的費用應通過以下方式支付給乙方:
1.以銀行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銀行賬戶:
單位名稱:遼寧華恩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中信銀行北站支行
賬號:72223986
2.以現金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財務部門。
甲方以前款約定方式之外的方式支付律師費或其他費用的,未經乙方開具正式發票或有效收款憑證的,視為甲方未按約定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應當自行承擔本案訴訟不利的法律后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且視為乙方已經以全勝的結果完成了全部代理工作,已收取的律師費不與退還,并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律師費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二)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經有權機關審查認定乙方負有過錯責任,則甲方可要求乙方退還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費、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并可由乙方投保的執業責任保險機構向甲方先行賠付。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修改、補充,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二)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一)委托事項或要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二)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等情形的;
(三)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應當預付或支付的律師費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修改與存放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改、補充,甲、乙雙方應另訂協議。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事項終結、雙方帳清之日終止。
第十二條合同修改與效力
根據本合同履行及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2
本合同由甲方:
做為組團社和乙方
做為代理社,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
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__年__月__日訂立。
一、組團社和代理社的聯系信息:
組團社: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聯系人:_______
代理社: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
聯系人:_______
二、授權范圍:
(一)招徠宣傳;
(二)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三)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費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選擇刪減)項旅游業務。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至。
四、委托代理費用的相關約定五、團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義務
(一)必須遵守旅游法律法規;
(二)代理社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組團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須在組團社授權范圍內代理委托招徠業務,并報告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四)代理社無權超越組團社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
組團社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五)代理社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組團社;
(六)代理社有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組團社支付團款;
(七)代理社須對其分支機構(分社、服務網點)的委托代理招徠
旅游者事項進行監管,并向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組團社的義務
(一)與代理社誠實合作,向代理社如實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
資料信息;
(二)如果組團社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代理社;
(三)無論何種情況,組團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旅
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八、對旅游者的`違約賠償
在組團過程中旅游者權利、責任和義務不受委托代理的影響。出現對旅游者的違約侵權的,旅游產品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委托招徠不當方面的責任。
涉及到對旅游者的賠償,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護旅游者權益的需要,統一由乙方先行承擔。甲方須在乙方墊付給旅游者的賠償后的個工作日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對乙方墊付給旅游者的賠償進行補償。
九、保密約定
乙方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以及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客戶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組團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雙方未對委托代理事項簽訂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團款累計延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組團社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由甲方至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門備案并獲得《旅行社同業委托招徠授權書》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十四、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
過協商解決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組團社)(簽章):_______
乙方(代理社)(簽章):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進口商品
商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進口商品到貨后,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甲方自行提貨。
5、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后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后,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后,如海關事后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征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征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后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并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后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后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于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后,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托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系,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率分別為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四、其它約定條款
1、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于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并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6、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東莞市寮步來運家具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進行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參加訴訟活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如甲方故意向承辦律師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予退還。
四、參照國家《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選其一):
1、按本案標的額之比例收取律師費: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后,甲方按剩余的總款項的30%支付給乙方作為律師費。
2、按收取辦案費后再采取風險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3、按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按時、按件等)收取律師費:
五、乙方律師為甲方辦案所需之證據收集、調查、交通、食宿及津貼等費用,由甲方負擔。該費用之承付,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范圍內辦案費(包干)無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依授權委托書確定之。
七、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非因乙方過錯而提出撤訴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未收部分應補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委托階段終止(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本案終結后,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代理上訴、申訴、或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委托合同,費用另計。
九、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協商確定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承辦律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5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律師事務所地址:
電話:
郵編: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 。現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簽訂《 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 30000元 。(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 30000元 )。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 由甲方承擔。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7、 雙方就委托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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