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委托書范文
委托書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書。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時候處理事務都會使用到委托書,為了讓您在寫委托書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行政執法委托書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行政執法委托書1
委托機關:xx衛生局
法定代表人:xxx
被委托單位:xxx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法定代表人:xxx
為加強我縣衛生行政執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經局領導研究決定,現將部分衛生法律、法規的.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依法委托盂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行使衛生行政執法權利。
一、委托項目及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國務院《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護士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血液制品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和衛生部《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等衛生法律、法規、規章。(上述法律、法規如有修改和補充或轉變執法主體,依據最新規定執行)。自20xx年6月1 日至20xx年xx月31日止委托你所執行。
二、委托權限:
1、履行法律賦予的衛生行政監督職責。
2、對違反以上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5萬元以上罰款和移送案件應由衛生局審批)。
3、受理衛生行政許可申請、審查。
三、有關要求:
1、監督執法工作必須由本所在冊衛生監督員承擔。
2、你所必須接受我局的監督,如有問題、差錯事故須及時向我局匯報,每年底應將全年執法情況書面呈報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職權范圍執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權限僅在委托期內有效。
5、本委托書自20xx年6月1日起生效。
委托機關: 盂縣衛生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單位: 盂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法定代表人:
盂縣衛生局
二零xx年五月三十日
行政執法委托書2
為了便于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的查處,及時有效地制止林業違法活動,維護林業行政管理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森林防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特委托如下:
一、受委托組織:
xx鎮人民政府
二、委托范圍及權限:
1、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尚未構成刑事案件的;
2、擅自采集林木或其他森林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皮、液,以及進行其它活動,致使林木或森林植物受到毀壞的;
3、違反林地的保護有關規定,毀林開墾和毀林采石、采砂、采礦、取土以及其他破壞林地資源的;違法占用、征用林地,造成林地及其附著物損失的;
4、違反森林防火規定,在林內或林緣吸煙、燃燒紙燭、燒灰積肥、燒火取暖、野餐用火、鳴放鞭炮以及未經批準進行實彈演習等造成火災隱患或森林火災;破壞森林防火設施和防火標志的;
5、運輸木材(含木、竹制半成品和成批木、竹制品)和規定林產品,無林業主管部門統一制發的運輸證或無森林植物檢疫機構簽發的檢
疫證的;或所運木材或規定林產品的樹種、材種、品名、數量、規格和運輸起止地點與運輸證件不符的;
6、違反森林植物檢疫規定,未經批準引進、調運屬于國家、市規定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而未經檢疫的,或從疫區調運未經產地檢疫和運達地復檢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
7、違反木材經營和加工管理規定,無許可證經營、加工木材的;超越許可證規定范圍經營、加工木材的;未經批準,擅自收購木材的。
三、委托期限:
從本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接受委托單位必須按照本委托的權限和范圍,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有關程序規定,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委托單位審查,蓋委托單位印章。
委托行政機關:xxx林業局
法定代表人:
二○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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