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范文集合6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托代理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1
甲方: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剛,董事長
乙方:xxxx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趙偉華,主任
因江陰市體育中心項目北京xxx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設工
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間有債務糾紛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應收賬款為892679元,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委托追款協議如下;
1、甲方在北京xxxx有限公司享有債權892679,如乙方兩個月內使甲方收到該款892679元(含通過江陰市建設局及重點工程辦公室使甲方收到該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92679元(乙方免開律師服務稅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內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6萬元。
3、在甲方不付款時乙方有權通過德州德城法院管轄受理本合同糾紛。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紅
銀行卡號:6227 0022 7008 6042 132
開戶銀行:建行德州市德城區支行營業部
5、如甲方未在兩個月內收到上述款項,但是也未書面取消乙方的代理關系,本協議依然有效。
6、本協議雙方均有義務對本協議內容保密,如泄露給雙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應當賠償合同對立方利益損失10萬元。
7、擔保人為甲方的履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擔保人:
代理人:
乙方;xxxx法律服務所
代理人:
20xx年02月12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3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受委托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受委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著作權登記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下稱“該項目”)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1) (2)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2.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代理關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3.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辦理著作權登記事項。
第三條 費用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 登記費:
合計(大寫)人民幣:
乙方指定帳號為: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第四條 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代理費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第十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受委托人及對象單位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受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住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稱甲方)和委托單位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為其代理人員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綜合服務。作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門。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為乙方辦理接收畢業生手續和人員調入手續;
2.負責被代理人的檔案接收和報到手續;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并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4.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辦理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續;
5.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
6.辦理有關資格考試、職稱申報等手續;
7.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鑒證。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負責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資、勞動保護費用;
3.為被代理人建立社會保險,并支付單位所承擔的費用;
4.與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到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有關手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辦理續簽手續,視為合同終止。
5.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應將解除合同手續交到甲方備案。委托人事代理協議書范本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產品代辦中國強制性認證證書(簡稱3C認證),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并愿意共同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
一、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提供代辦所需的基礎材料,并確保材料的真實、合法和有效性。因乙方所提供基礎材料的瑕疵而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申請認證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線路圖等;
2、關鍵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單;
3、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二、乙方有義務為甲方起草相關申報材料,代填相關表格,代辦相關手續,并不得有意拖延時間。
三、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從事商業活動及從中獲利。
四、委托代辦費用為強制性產品認證費用、檢測費用、工廠審查費以外的咨詢服務、協調代辦的費用。
產品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三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將申辦費用交付乙方。在企業獲證后,根據認證機構實際征收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六、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申辦資料備齊并通過預審后________個工作日完成代辦事項,并將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遞交甲方。如因甲方的遞交樣品因檢驗項目不合格,企業需進行整改和復審時間不計算在內,或在乙方盡到通常意義上的職業所需要的認真與勤勉的情況下仍有遲延,則不受上述期間的限制。
七、根據國家認監委的規定,凡是屬于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目錄中的產品只有在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并加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方可出廠、進口。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規定。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無故中途停辦,應返還給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2、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費用不予返還。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履行,發生分歧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出裁決。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蓋章、簽字有效。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6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師事務所、法律
服務所) 負責人:
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甲方因 向 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要求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現經 法律援助中心審查,認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的條件,現指派乙方為甲方提供委托代理協議法律援助,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安排 為甲方因與就 一案在 程序中提供法律援助,擔任代理人。甲方應向乙方辦案人員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辦案人員辦案,必須真實地向辦案人員敘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不得隱瞞虛構。
2. 甲方對辦案人員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見有不同看法時,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經調查,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合理、合法的,甲方應當接受。
3. 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依法應當回避或在法律援助過程中不依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辦案人員的具體理由。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進行違法活動。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2. 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具有合法正當理由不能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時,乙方另行安排辦案人員。
3. 乙方辦案人員應當保守在法律援助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4.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利用法律援助從事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的,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偽造的證據材料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終止本次法律援助活動。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協議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
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應向法律援助機構另行申請。
第八條 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承辦人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 方(簽名): 乙 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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