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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創作背景
這首詩的具體創作時間不詳。是詩人在陽春三月去共城(今河南輝縣)游玩時,看到了鄉間野外的駘蕩春光和迷人的鄉村風物,為了表達詩人的閑適心緒和充分享受生活的積極人生態度,寫下了這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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