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并附加一條:
(7)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