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異地高考報名政策
北京: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符合下列各項條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滿6年(不含補繳;疫情期間緩繳的保險,按北京市緩繳政策執行)。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河北:
在我省就業的外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在具備上述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經常居住地(居住證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含)以上連續就學記錄(不含高中畢業后復讀時間)和學籍;
2.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居住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隨遷子女考生須在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所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如考生在戶籍省和我省均參加了高考報名,一經查實,取消在我省的報名資格。
四川: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地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申請參加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應在2020年10月16日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考機構申請,提供房產證或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暫(居)住證明和有關單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經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
不符合在外省參加高考及錄取條件的四川籍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縣級招考機構報名考試。對錯過我省規定報名時間的回川參考人員,我省將適時組織補報名,其中,藝術類不再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