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
從雨水的利用和洪澇的預防出發,又按雨強分為一般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精選20篇),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
1、總則
1.1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和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災害)、臺風風暴潮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防汛抗旱工作在黨的領導下,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同級黨委和政府、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下,組織指揮管轄范圍內防汛抗旱工作,貫徹落實同級黨委和政府、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部署要求。
1.4.2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防汛抗旱工作堅持依法防抗、科學防控,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軍民聯防、平戰結合,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保障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
1.4.3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統一規劃、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防汛抗旱工作要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科學處理上下游左右岸之間、地區之間、部門之間、近期與長遠之間等各項關系,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做到服從大局、聽從指揮。
1.4.4堅持科學調度、綜合治理,除害興利、防汛抗旱統籌。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限度滿足城鄉生活、生態、生產用水需求。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國務院設立國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流域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區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工作。
2.1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國務院設立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防總),負責領導、組織全國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國家防總辦公室設在應急部。
2.1.1國家防總組織機構
國家防總由國務院領導任總指揮,應急部、水利部主要負責同志,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負責同志和國務院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總指揮,應急部分管副部長任秘書長,根據需要設副秘書長,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廣電總局、中國氣象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安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為國家防總成員單位。
2.1.2國家防總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全國防汛抗旱工作,研究擬訂國家防汛抗旱政策、制度等;依法組織制定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等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程序決定啟用重要蓄滯洪區、棄守堤防或破堤泄洪;組織開展防汛抗旱檢查,督促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落實重點地區和重要工程防汛抗旱責任人,組織協調、指揮決策和指導監督重大水旱災害應急搶險救援救災工作,指導監督防汛抗旱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指導地方建立健全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完善組織體系,建立健全與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流域防總)、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應急聯動、信息共享、組織協調等工作機制。
2.2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等流域設立流域防總,負責落實國家防總以及水利部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國家防總指令,指揮協調所管轄范圍內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總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該流域管理機構等有關單位以及相關戰區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流域防總辦公室)設在該流域管理機構。國家防總相關指令統一由水利部下達到各流域防總及其辦事機構執行。
2.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強化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能,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防汛壓力大、病險水庫多、搶險任務重、抗旱任務重的地方,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
鄉鎮一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明確承擔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的機構和人員。
2.4其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機構,在本級或屬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1)各級自然資源(海洋)、水利、氣象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預警,并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各級自然資源(海洋)、水利、氣象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并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利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或海洋出現風暴潮黃色警戒潮位以上的高潮位時,各級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發生洪水地區的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在每日9時前向國家防總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4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
b.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搶護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預計淹沒區域的有關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發出預警,同時向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大型和防洪重點中型水庫發生的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辦公室。
b.當水庫出現險情征兆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搶護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預計垮壩淹沒區域的有關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發出預警,同時向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c.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垮壩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提早向預計垮壩淹沒區域的有關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和工程搶護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因災死亡失蹤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因災傷病人口、需緊急生活救助人口等信息,以及居民房屋等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水電氣設施等方面的損失信息。
(2)洪澇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應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應急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災情和氣象趨勢,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4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國家防總和應急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水旱災害信息報送有關制度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等信息,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信息。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雨水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業旱情和城鄉供水等情況。水利、農業農村、氣象等部門應加強旱情監測預測,并將干旱情況及時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水旱災害信息報送有關制度規定及時上報受旱情況,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救援專業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防洪排澇工程設施及時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涉水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責任和方案措施。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江河湖庫和城市防洪排澇預案、臺風風暴潮防御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排澇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堰塞湖應急處置預案、蓄滯洪區安全轉移預案、山丘區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和抗旱預案、城市抗旱預案等各類應急預案和方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要制訂工程搶險方案。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決口搶險方案由流域管理機構組織審批。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抗旱搶險救援救災物資。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公眾通信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蓄滯洪區的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湖泊、水庫、灘涂、人工水道、蓄滯洪區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經有審批權的水利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利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和預警工作,及時向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各級氣象部門應做好天氣監測預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降雨實況、預報等。
(2)各級水利部門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各級水利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和技術支撐。
3.2.3漬澇災害預警
(1)城市內澇預警。當氣象預報將出現強降雨,并可能發生城市內澇災害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分部門負責原則,組織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應急管理、氣象等部門開展聯合會商,研判形勢。地方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應急管理、氣象等有關部門按任務分工及時發布有關預警信息,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預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當地人民政府視情及時組織做好人員轉移、停工、停學、停業、停運和暫停戶外活動等工作,對重點部位和災害易發區提前預置搶險救援力量。
(2)鄉村漬澇預警。當氣象預報將出現強降雨,村莊和農田可能發生漬澇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組織會商,有關部門按職責及時發布預警,并按預案和分工提前采取措施減輕災害損失。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自然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警。
(2)有山洪災害防治任務的地方,水利部門應加強日常防治和監測預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水利、應急管理、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指導行政村(社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具體工作由基層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監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監測、加強巡邏。每個鄉鎮(街道)、村(社區)、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發出警報,實現快速轉移,并報告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臺風風暴潮災害預警
(1)各級氣象部門應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及時發布臺風(含熱帶低壓等)監測預警信息,做好未來趨勢預報,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速度等信息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自然資源(海洋)部門根據臺風預報做好風暴潮監測預報預警工作。
(2)可能遭遇臺風襲擊的地方,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3)水利部門應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單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臺風影響的沿海地區,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
(5)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運輸、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及時采取加固措施,組織船只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當地人民政府視情及時做好人員轉移、停工、停學、停業、停運和暫停戶外活動等工作。
3.2.6蓄滯洪區預警
(1)蓄滯洪區所在地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蓄滯洪區管理單位等擬訂群眾安全轉移方案,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審批。
(2)蓄滯洪區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
(3)運用蓄滯洪區,當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啟動預警系統,按照群眾安全轉移方案實施轉移。
3.2.7干旱災害預警
(1)各級水利部門應加強旱情監測和管理,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掌握旱情災情,根據干旱發展趨勢,及時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減災工作。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抗旱減災工作。
3.2.8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設施損毀、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現供水危機,有關部門應按相關規定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及時報告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并通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居民、企事業單位應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澇、干旱和臺風風暴潮風險圖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研究繪制本地區的城市洪澇風險圖、蓄滯洪區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干旱風險圖、臺風風暴潮風險圖。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澇、干旱和臺風風暴潮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洪澇防御方案
(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組織水行政、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城市排澇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和城市漬澇。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等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水利部組織編制,按程序報國務院批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由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編制,報水利部審批后組織實施。調度方案和指令須抄國家防總、應急部。
(2)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變化,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
3.3.3抗旱預案
各級水利部門應編制抗旱預案,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3.4預警響應銜接
(1)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管理、氣象等部門按任務分工健全預警機制,規范預警發布內容、范圍、程序等。有關部門應按專群有別、規范有序的原則,科學做好預警信息發布。
(2)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管理、氣象等部門要加強監測預報和信息共享。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健全多部門聯合會商機制,預測可能出現致災天氣過程或有關部門發布預警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要組織聯合會商,分析研判災害風險,綜合考慮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及時提出啟動、調整應急響應的意見和建議。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原則上與本級有關部門的預警掛鉤,把預警納入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指導督促下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做好相關預警與應急響應的銜接工作。
(5)預警發布部門發布預警后,要滾動預報預警,及時向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6)有關部門要建立預報預警評估制度,每年汛后對預報預警精確性、有效性進行評估。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洪澇、干旱、臺風、堰塞湖等災害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一、二、三、四級。一級應急響應級別最高。
4.1.2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有關成員單位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風情、險情、災情、旱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國家防總成員單位啟動防汛抗旱相關應急響應時,應及時通報國家防總。國家防總各成員單位應按照統一部署和任務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1.3當預報發生大洪水或突發險情時,水利部組織會商,應急部等部門派員參加。涉及啟用重要蓄滯洪區、棄守堤防或破堤泄洪時,由水利部提出運用方案報國家防總,按照總指揮的決定執行。重大決定按程序報國務院批準。
4.1.4洪澇、干旱、臺風、堰塞湖等災害發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和防災減災等方面的工作。災害應對關鍵階段,應有黨政負責同志在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坐鎮指揮,相關負責同志根據預案和統一安排靠前指揮,確保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高效實施。
4.1.5洪澇、干旱、臺風、堰塞湖等災害發生后,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并同時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6對跨區域發生的上述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臨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1.7因上述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并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蔓延。
4.2一級應急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級應急響應:
(1)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3)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啟動防汛抗旱一級應急響應;
(4)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5)重點大型水庫發生垮壩;
(6)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特大干旱;
(7)多座特大及以上城市發生特大干旱;
(8)其他需要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根據汛情、險情、災情、旱情發展變化,當發生符合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條件的事件時,國家防總辦公室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副總指揮審核后,報總指揮批準;遇緊急情況,由總指揮決定。必要時,國務院直接決定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4.2.2一級應急響應行動
(1)由國家防總總指揮或黨中央、國務院指定的負責同志主持會商,統一指揮調度,國家防總成員參加。視情啟動經國務院批準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應急響應期內,根據汛情、險情、災情、旱情發展變化,可由副總指揮主持,有關成員單位參加,隨時滾動會商,并將情況報總指揮。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安排派出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國家防總加強值守,密切監視汛情、險情、災情、旱情,做好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在8小時內派出由國家防總領導或成員帶隊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及時在中央主要媒體及新媒體通報有關情況,報道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減災工作。財政部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國家糧食和儲備局按照國家防總辦公室要求為災區緊急調運防汛抗旱物資;鐵路、交通運輸、民航部門為防汛抗旱物資提供運輸保障。水利部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和防汛搶險技術支撐。應急部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搶險和應急救援工作,轉移安置受洪水威脅人員,及時救助受災群眾。國家衛生健康委根據需要,及時派出衛生應急隊伍或專家赴災區協助開展緊急醫學救援、災后衛生防疫和應急心理干預等工作。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全力做好有關工作。
(2)有關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和水利部提供調度參謀意見。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和抗旱減災。
(3)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突發事件應對相關法律的規定行使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主要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組織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國家防總及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按任務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二級應急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級應急響應:
(1)一個流域發生大洪水;
(2)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啟動防汛抗旱二級或以上應急響應;
(3)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
(4)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5)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
(6)預報超強臺風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國;
(7)正在發生大范圍強降雨過程,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會商研判有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大部地區可能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8)同一時間發生兩個以上極高風險的堰塞湖;
(9)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特大干旱或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嚴重干旱;
(10)多個大城市發生嚴重干旱;
(11)其他需要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根據汛情、險情、災情、旱情發展變化,當發生符合啟動二級應急響應條件的事件時,國家防總辦公室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國家防總秘書長審核后,報副總指揮批準;遇緊急情況,由副總指揮決定。
4.3.2二級應急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副總指揮主持會商,國家防總成員單位派員參加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國務院領導并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應急響應期內,根據汛情、險情、災情、旱情發展變化,可由國家防總秘書長主持,隨時滾動會商。國家防總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汛情、險情、災情、旱情,做好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在12小時內派出由成員單位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水利部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工情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預警,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和抗洪應急搶險技術支撐。國家防總組織協調有關方面不定期在中央主要媒體及新媒體平臺通報有關情況。根據災區請求及時調派搶險救援隊伍、調撥防汛抗旱物資支援地方搶險救災。國家防總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有關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密切監視汛情、險情、災情、旱情發展變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救援和抗旱救災;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和水利部提供調度參謀意見。
(3)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情況,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突發事件應對相關法律的規定行使相關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有關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國家防總及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按任務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4三級應急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三級應急響應:
(1)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發生洪澇災害;
(2)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較大洪水;
(3)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啟動防汛抗旱三級或以上應急響應;
(4)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5)大中型水庫出現嚴重險情或小型水庫發生垮壩;
(6)預報強臺風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國;
(7)正在發生大范圍強降雨過程,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會商研判有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大部地區可能發生較重洪澇災害;
(8)發生極高風險的堰塞湖;
(9)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發生中度干旱;
(10)多座中等以上城市同時發生中度干旱或一座大城市發生嚴重干旱;
(11)其他需要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根據汛情、險情、災情、旱情發展變化,當發生符合啟動三級應急響應條件的事件時,國家防總辦公室提出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國家防總秘書長批準;遇緊急情況,由國家防總秘書長決定。
4.4.2三級應急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秘書長主持會商,中國氣象局、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等國家防總有關成員單位參加,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有關情況及時上報國務院并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水利部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國家防總辦公室在18小時內派出由司局級領導帶隊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2)有關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加強汛(旱)情監視,加強洪水預測預報,做好相關工程調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協助防汛抗旱。
(3)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或組織抗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并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國家防總及流域防總。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省級主要媒體及新媒體平臺發布防汛抗旱有關情況。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5四級應急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四級應急響應:
(1)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啟動防汛抗旱四級或以上應急響應;
(2)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險情;
(4)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
(5)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登陸或影響我國;
(6)預測或正在發生大范圍強降雨過程,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會商研判有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能發生洪澇災害;
(7)發生高風險的堰塞湖;
(8)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發生輕度干旱;
(9)多座中等以上城市同時因旱影響正常供水;
(10)其他需要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根據汛情、險情、災情、旱情發展變化,當發生符合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條件的事件時,國家防總辦公室主任決定并宣布啟動四級應急響應。
4.5.2四級應急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辦公室負責同志主持會商,中國氣象局、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等國家防總有關成員單位參加,分析防汛抗旱形勢,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旱)情的監視,在24小時內派出由司局級領導帶隊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將情況上報國務院并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
(2)有關流域防總加強汛情、旱情監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并將情況及時報國家防總辦公室。
(3)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預案采取相應防守措施或組織抗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辦公室。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江河洪水
(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經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組織專業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必要時動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民兵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2)當江河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啟節制閘泄洪,啟動泵站搶排,啟用分洪河道、蓄滯洪區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實施蓄滯洪區調度運用時,根據洪水預報和經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定做好蓄滯洪區啟用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組織蓄滯洪區內人員轉移、安置,分洪設施的啟用和無閘分洪口門爆破準備。當江河水情達到洪水調度方案規定的條件時,按照啟用程序和管理權限由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準下達命令實施分洪。
(4)在緊急情況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有關規定,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行使相關權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4.6.2漬澇災害
漬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排澇工作。
(1)城市內澇。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有關部門以及鐵路等有關單位按任務分工全面排查城市易澇風險點,要突出抓好軌道交通、市政道路隧道、立交橋、地下空間、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等易澇積水點(區)隱患排查,并逐項整治消險。對主要易澇點要按照“一點一案”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明確責任人、隊伍和物資,落實應急措施。
當出現城市內澇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力量轉移安置危險區域人員;對低洼積水等危險區域、路段,有關部門要及時采取警戒、管控等措施,避免人員傷亡。要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對災害信息進行滾動預警;情況危急時,停止有關生產和社會活動。
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應加強協調和配合,科學調度防洪排澇工程、正確處理外洪內澇關系,確保防洪防澇安全。交通運輸、電力、通信、燃氣、供水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保障城市生命線工程和其他重要基礎設施安全,保證城市正常運行。
(2)當村莊和農田發生漬澇災害時,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和設備搶排澇水,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減少災害損失。
4.6.3山洪災害
(1)山洪災害日常防治和監測預警工作由水利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由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工作由基層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加強組織協調,指導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應急管理、消防、氣象等各有關部門按任務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觀測到降雨量達到預警閾值時,水利等有關部門應及時發出預警,基層人民政府及時按預案組織受威脅人員安全撤離。
(3)轉移受威脅地區的群眾,應本著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則進行,先人員后財產,先老幼病殘后其他人員,先轉移危險區人員和警戒區人員,防止出現道路堵塞和發生意外事件。
(4)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自然資源、水利、應急管理、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造成更大損失。
(5)發生山洪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民兵、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及上級人民政府請求救援。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發生更大的災害。
4.6.4臺風風暴潮災害
(1)臺風風暴潮(含熱帶低壓)災害應急處理由當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
(2)發布臺風藍色、黃色預警階段。
a.氣象部門對臺風發展趨勢提出具體的分析和預報意見,并立即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b.自然資源(海洋)部門根據臺風動向,分析、預報風暴潮,并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c.沿海地區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及水利工程防汛負責人應根據臺風預警上崗到位值班,并部署防御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d.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組織力量加強巡查,督促對病險堤防、水庫、涵閘進行搶護或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臺風可能明顯影響的地區,超汛限水位的水庫應將水位降到汛限水位,平原河網水位高的應適當預排。水利部門做好洪水測報的各項準備。做好受臺風威脅地區群眾的安全轉移準備工作。
e.海上作業單位通知出海漁船回港避風,提醒商船落實避風措施。自然資源(海洋)、漁業、海運、海上安全等部門檢查歸港船只錨固情況,敦促沿海地區做好建設工地、灘涂養殖、網箱加固及漁排上人員安全轉移、港口大型機械加固、人員避險、貨物避水等工作。
f.新聞媒體及時播發臺風預警信息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防御部署情況。
(3)發布臺風橙色、紅色預警階段。
a.臺風可能影響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及水利工程防汛負責人應立即上崗到位值班,根據當地防御洪水(臺風)方案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落實情況。對臺風可能登陸地區和可能嚴重影響的地區,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發布防臺風動員令,組織防臺風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防臺風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防臺風和搶險工作。
b.氣象部門應作出臺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以及臺風暴雨量級和雨區的預報。自然資源(海洋)部門應作出風暴潮預報。水利部門應根據氣象部門的降雨預報,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預報。
c.海上作業單位應檢查船只進港情況,尚未回港的應采取應急措施。對停港避風的船只應落實防撞等保安措施。
d.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并根據降雨量、洪水預報,控制運用水庫、水閘及江河洪水調度運行,落實蓄滯洪區分洪的各項準備。搶險人員加強對工程的巡查。
e.洪水預報將要受淹的地區,做好人員、物資的轉移。山洪災害易發地區提高警惕,落實應急措施。
f.臺風將登陸影響和臺風中心可能經過的地區,居住在危房的人員應及時轉移;成熟的農作物、食鹽、漁業產品應組織搶收搶護;高空作業設施做好防護工作;建設工地做好大型臨時設施固結和工程結構防護等工作;電力、通信部門應做好搶修準備,保障供電和通信暢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部門應按職責做好市區樹木的保護工作;衛生健康部門做好搶救傷員的應急處置方案。
g.新聞媒體應增加對臺風預報和防臺風措施的播放和刊載。
h.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駐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民兵根據搶險救災預案做好各項準備,一旦有任務即迅速趕往現場。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組織衛生應急隊伍集結待命。公安機關做好社會治安工作。
i.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匯報防臺風行動情況。
4.6.5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水電站)垮壩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水電站)垮壩征兆時,防汛責任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第一時間向預計淹沒區域的有關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發出警報,并及時向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大江大河干流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和大型水庫(水電站)垮壩等事件應立即報告國家防總辦公室。
(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水電站)垮壩的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水利部門提供技術支撐。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群眾轉移,并視情況搶筑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范圍,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必要時,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提出援助請求。
(3)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按照權限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并應明確堵口、搶護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啟動堵口、搶護應急預案,及時調集人力、物力迅速實施堵口、搶護。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6.6干旱災害
縣級以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特大、嚴重、中度、輕度4個干旱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并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a.強化地方行政首長抗旱責任制,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b.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強化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加強會商。水利部門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各有關部門按照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部署,協調聯動,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c.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并報上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依法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措施,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條件許可時及時開展人工增雨等。
d.水利、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加強會商,密切跟蹤旱情災情發展變化趨勢及抗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適時向社會通報旱災信息。
e.及時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
f.加強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的宣傳。
(2)嚴重干旱。
a.有關部門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b.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時組織抗旱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適時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并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d.督促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e.做好抗旱工作的宣傳。
(3)中度干旱。
a.有關部門要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b.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加強會商,分析研判旱情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
c.及時上報、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d.關注水量供求變化,組織做好抗旱調度。
e.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動員部署抗旱工作。
(4)輕度干旱。
a.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
b.及時掌握旱情變化情況,分析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c.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調度工作。
4.6.7供水危機
(1)當發生供水危機時,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應急供水工作,最大程度保證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單位用水安全。
(2)針對供水危機出現的原因,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供水水源,保障供水量和水質正常。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汛情、險情、災情、旱情等防汛抗旱信息按任務分工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跟蹤了解,盡快補報詳情。
4.7.3屬一般性汛情、險情、災情、旱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水利、應急管理部門。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上報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審批后,可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水利、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4.7.4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水利、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立即核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7.5洪澇災害人員傷亡、重大險情及影響范圍、處置措施等關鍵信息,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防總相關規定和災害統計報告制度報送,不得虛報、瞞報、漏報、遲報。
4.7.6國家防總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重大的汛情、險情、災情、旱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國務院,并及時續報。
4.8指揮和調度
4.8.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4.8.2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任務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8.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后,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由有關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指導,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9搶險救災
4.9.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統一指揮各部門和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減少損失。
4.9.2在汛期,河道、水庫、水電站、閘壩等水工程管理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對水工程進行巡查,發現險情,必須立即采取搶護措施,第一時間向預計淹沒區域的有關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發出預警,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電力、交通、通信、石油、化工等工程設施因暴雨、洪水、內澇和臺風發生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搶護措施,并及時向其行業主管等有關部門報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搶險,并將險情及搶險行動情況報告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當江河湖泊達到警戒水位并繼續上漲時,應急管理部門應組織指導有關地方提前落實搶險隊伍、搶險物資,視情開展巡查值守,做好應急搶險和人員轉移準備。
洪水災害發生后,水利部門按照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部署,派出水利技術專家組,協助應急管理部門開展險情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4.9.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水電站)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并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或抗洪搶險專業部隊等實施。
4.9.4必要時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增援,提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提供幫助。
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0.1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4.10.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器具。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4.10.3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10.4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當地人民政府負責妥善安置受災群眾,提供緊急避難場所,保證基本生活。要加強管理,防止轉移群眾擅自返回。
4.10.6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必要時派出衛生應急小分隊,設立現場醫療點,開展緊急醫學救援、災后衛生防疫和應急心理干預等工作。
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1.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4.11.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交通工具、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和抗災救災。
4.12信息發布
4.12.1防汛抗旱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對雨情、汛情、旱情、災情描述要科學嚴謹,未經論證不得使用“千年一遇”、“萬年一遇”等用語,在防汛救災中也不得使用“戰時狀態”等表述。
4.12.2汛情、旱情由水利部門發布,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情況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審核和發布。
4.12.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編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13應急終止
4.13.1當洪水災害、極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旱情,宣布終止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
4.13.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抗旱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旱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取土后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4.13.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人民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指導有關部門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運營單位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利用專用通信網絡,防汛抗旱工程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訊設施,確保信息暢通。
5.1.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調通信主管部門,按照防汛抗旱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主管部門應根據通信保障應急預案,調度應急通信隊伍、裝備,為防汛抗旱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
5.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新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及時發布防汛抗旱防臺風預警預報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公共廣播、電視、有關政府的網站等媒體以及基礎電信企業應按主管部門要求發布防汛抗旱防臺風預警預報等信息。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水利部門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水利部門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5.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專業搶險隊伍和非專業搶險隊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抗洪搶險應急專業力量和年度重點準備任務部隊、民兵應急專業救援隊伍、部門和地方以及中央企業組建的專業搶險隊伍作為常備力量或突擊力量,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非專業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
c.調動防汛搶險隊伍程序:一是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管理的防汛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管理的防汛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準。三是同級其他區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管理的防汛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協商調動。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調動按應急部有關規定執行。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c.必要時,可申請動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力量進行抗旱救災。
5.2.3供電保障
電力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生命線工程運行等方面的供電保障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蓄滯洪區分洪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分泄大洪水時河道航行安全;負責大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負責防御臺風海上搜救有關工作。
5.2.5醫學救援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衛生應急隊伍或專家赴災區,開展傷病人員救治,指導災區開展衛生防疫和應急心理干預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依法做好水旱災區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查處擾亂抗災救災秩序、危害工程設施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組織實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警戒守護、交通管制以及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5.2.7物資保障
財政、應急管理、糧食和儲備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依照各自職責,加強銜接配合,做好防汛抗旱物資規劃計劃、資金保障、儲備管理、調撥使用等工作,優化收儲輪換及日常管理,提高物資使用效率。
(1)物資儲備。
a.國家糧食和儲備局負責中央防汛抗旱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國家防總辦公室的動用指令承擔調出和運送任務。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做好應急搶險物資儲備和保障有關工作,了解掌握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的更新換代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b.中央防汛抗旱物資主要用于解決遭受特大洪水和特大干旱災害地區防汛搶險和抗旱應急物資不足,保障大江大河(湖)及其重要支流、重要防洪設施抗洪搶險、防汛救災以及嚴重干旱地區抗旱減災需要。
c.洪澇災害頻繁地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空中、水上應急搶險救援大型設備(裝備)需求,承接主體應當具有國家相關專業資質。
d.地方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規范儲備的防汛搶險物資品種和數量,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結合本地抗洪搶險具體情況確定。
e.抗旱物資儲備。干旱頻繁發生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儲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調用。
f.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城市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2)物資調撥。
a.中央防汛抗旱物資調撥在堅持就近調撥和保證搶險需求的同時,應優先調用周邊倉庫接近儲備年限的物資,盡量避免或減少物資報廢。當有多處申請調用中央防汛抗旱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抗旱搶險應急物資需求。
b.中央防汛抗旱物資調撥程序:中央防汛抗旱物資的調用,由流域防總或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國家防總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國家防總辦公室向國家糧食和儲備局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啟動防汛抗旱物資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征集。
5.2.8資金保障
中央財政安排資金補助地方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流域管理機構防汛抗旱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汛抗旱工作。
5.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汛抗旱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5)國家制定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專業隊伍參與抗洪搶險救援和抗旱救災工作。
5.3技術保障
5.3.1信息技術支撐
(1)加強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設。國家防總辦公室在充分利用各成員單位既有成果的基礎上,組織加強信息化建設,促進互聯互通,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2)完善協同配合和銜接機制。應急部會同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中國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應急部、中國氣象局等部門建立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共同分析研判汛情旱情和險情災情,實時共享相關監測預報預警和重要調度信息。
5.3.2專家支撐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水利部門承擔防汛抗旱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5.4宣傳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重視宣傳輿論引導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要把防汛抗旱宣傳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建立宣傳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加強與有關宣傳機構的協作配合。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及時準確向社會通報防汛抗旱工作情況及水旱災害信息。汛情、旱情形勢嚴峻時期要加強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力度,建立輿情監測機制,加強輿情引導和正面宣傳,及時澄清虛假信息,為防汛抗旱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3)發生重特大水旱(臺風)災害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情況,并根據事態發展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有關情況;對防汛形勢、搶險救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災區秩序、群眾生活等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對防汛救災專業知識,要組織專家科學解讀,有針對性解疑釋惑。
5.5培訓和演練
5.5.1培訓
(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實施防汛抗旱知識與技能培訓。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及其辦公室工作人員、防汛搶險專業隊伍負責人和防汛搶險技術骨干的培訓;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鄉鎮(街道)、村(社區)防汛抗旱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5.2演練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練。
(3)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專業演練,一般2~3年舉行一次,由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
6.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人民政府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6.1.2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調撥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做好因災倒損民房的恢復重建,組織開展救災捐贈,保證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有臨時安全住處、有醫療服務。
6.1.3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衛生應急力量,開展災區傷病人員醫療救治,指導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指導落實災后各項衛生防疫措施,嚴防災區傳染病疫情發生。
6.1.4當地人民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抗旱物資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及抗旱物資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6.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4蓄滯洪區運用補償
國家蓄滯洪區分洪運用后,按照《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進行補償。其他蓄滯洪區由地方人民政府參照《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補償。
6.5災后重建
各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6工作評價與災害評估
每年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各方面和環節組織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進行定性和定量總結、分析,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改進工作。總結情況要及時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應急部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重特大水旱災害調查評估工作。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7.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洪水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后可能淹沒的范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2干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水資源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干旱后可能影響的范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干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3臺風風暴潮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臺風風暴潮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臺風風暴潮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臺風風暴潮后可能影響的范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級別臺風風暴潮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4防御洪水方案:是對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災害)、臺風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等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水利部組織編制,按程序報國務院批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會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有關部門批準。防御洪水方案經批準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7.1.5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7.1.6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群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利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7.1.7生命線工程:根據《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生命線工程是指對社會生活、生產有重大影響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輸油等工程系統。
7.1.8洪水等級
根據《水文情報預報規范》(GB/T22482—2008):
小洪水:洪水要素重現期小于5年的洪水。
中洪水:洪水要素重現期為5年~20年的洪水。
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現期為20年~50年的洪水。
特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現期大于50年的洪水。
7.1.9熱帶氣旋等級
根據《熱帶氣旋等級》(GB/T19201—2006):
熱帶低壓: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10.8m/s~17.1m/s(風力6~7級)。
熱帶風暴: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17.2m/s~24.4m/s(風力8~9級)。
強熱帶風暴: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24.5m/s~32.6m/s(風力10~11級)。
臺風: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32.7m/s~41.4m/s(風力12~13級)。
強臺風: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41.5m/s~50.9m/s(風力14~15級)。
超強臺風: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或大于51.0m/s(風力16級或以上)。
7.1.10堰塞湖風險等級
堰塞體危險性判別、堰塞湖淹沒和潰決損失嚴重性、堰塞湖風險等級劃分參照《堰塞湖風險等級劃分與應急處置技術規范》(SL/T450—2021)。
7.1.11干旱等級
區域農業旱情等級、區域牧業旱情等級、區域農牧業旱情等級、區域因旱飲水困難等級、城市旱情等級劃分參照《區域旱情等級》(GB/T32135—2015)。
7.1.12關于城市規模的規定參照《國務院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國發〔2014〕51號)。
7.1.13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國家防汛指揮機構或者其授權的流域、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對壅水、阻水嚴重的橋梁、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作出緊急處置。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汛指揮機構的決定,依法實施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除有特殊說明外,“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與更新。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按照國家外事紀律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防汛抗旱減災國際交流,借鑒發達國家防汛抗旱減災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國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
7.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防總聯合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5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國家防總辦公室負責解釋。
7.6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臺風、暴雨、高潮和風暴潮等災害性氣候對房屋建筑的影響,切實做好防汛防臺工作,預防和減輕災害突發事件引起的危害,確保汛期居住房屋的安全度汛,限度地減輕臺風、暴雨等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條例》、《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管局)的管理職能,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防御發生在本市的臺風、暴雨、高潮、洪水、災害性海浪和風暴潮災害影響或造成居住房屋受損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屬地負責,統一指揮,行業指導;科學決策,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基本概況
2.1房屋情況
截至2008年底,上海實有各類房屋建筑81121萬平方米,其中,居住房屋47195.4萬平方米,非居住房屋33925.6萬平方米。近年來,上海加大了舊區改造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拆除了大量的危棚簡屋,房屋建筑的總體安全性能和完好程度有所提高,低洼居住區汛期受淹積水面積和時間有所下降,居住區的整體防汛抗災能力逐步提高。但本市仍有近1722萬平方米的舊式里弄以下的居住房屋(其中簡屋34萬平方米),其防御和抵抗臺風、暴雨的能力較差,部分居住街坊地勢低洼,排澇能力差。同時在非居住房屋中,也有一定數量的房屋建筑質量較差,排澇能力不足。一旦發生臺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將對房屋建筑的安全造成影響。對國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2.2重點防御對象
2.2.1老舊房屋。
2.2.1.1各類新式里弄、舊式里弄房屋,以及早期由業主自行建造的“老私房”。
2.2.1.2已產生危險的房屋。包括自然損壞形成的危險房屋、危險構件(點);因業主(使用人)不合理使用形成的危險房屋、危險構件(點);因房屋周邊建設施工影響造成損壞形成的危險房屋和危險構件(點)。
2.2.2居住小區(街坊)排澇。
2.2.2.1處于低洼易積水的居住小區、街坊。
2.2.2.2居住小區和居住房屋的地下空間,包括地下停車庫、地下室等。
2.2.3建、構筑物拆除施工工地。
3.組織體系
3.1防汛防臺領導機構
3.1.1市房管局防汛防臺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市建設交通委領導下,負責協調本市居住房屋安全度汛和防汛防臺工作,指導各區縣房管局防臺防汛工作。市房管局防汛防臺領導小組組長由房管局長擔任,市局辦公室、房屋修繕和改造管理處、物業管理處、拆遷管理處、市物業管理行政事務中心(市房屋應急維修監督中心)、市房屋安全監察所(市拆房管理辦公室)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房屋修繕和改造管理處。
3.1.2各區(縣)房管局設立相應的防汛防臺工作機構,建立房屋維修應急中心,配備應急搶險隊伍。
3.1.3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和相關單位建立防汛防臺工作機構和組織應急隊伍,根據防汛指揮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的工作要求和指令,做好本單位的防汛防臺工作和房屋安全、應急搶險任務。
3.2市房管局主要職責
3.2.1協調房管系統房屋安全度汛、防汛防臺工作;
3.2.2督促、指導各區縣房管局和相關單位做好房屋建筑防汛防臺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工作以及組織實施轄區內房屋的查險、排險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工作。
3.2.3負責及時傳達上級指令,收集掌握本系統防汛防臺工作情況和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
3.2.4指導、協調房管系統災情的處置,協助市有關部門處理重大災情或事故。
3.3各區縣房管局主要職責
3.3.1各區縣房管局在各區縣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及市房管局的指導下,承擔本轄區內房屋防汛防臺工作和應急搶險救災任務及突發事故的處置。
3.3.2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防汛防臺和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房屋建筑防汛防臺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3.3.3督促、指導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管房單位和房屋所有人做好房屋的查險、排險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以及防汛防臺的其他工作;
3.3.4在區縣政府的領導下,協同組織實施本轄區房屋搶險排險、災情處置,配合街道(鎮)組織居民撤離危險房屋、開展社區自救互救工作;
3.3.5及時傳遞、上報本轄區房屋的災情和救災情況。
4.預警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4.1預警級別劃分
預警級別依據市防汛指揮部和上海中心氣象臺公布的應急響應規范執行。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4.2應急響應行動
4.2.1Ⅵ級響應
⑴Ⅵ級響應標準
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信號或發布暴雨藍色預警信號后。
⑵Ⅵ級響應標準行動
①市房管局、各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各房屋應急維修中心等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觀測和防汛工作指導,加強值班;
②各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密切關注氣候變化,視情況組織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4.2.2Ⅲ級響應
⑴Ⅲ級響應標準
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信號或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信號后。
⑵Ⅲ級響應標準行動
①市房管局、各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各房屋應急維修中心等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提出專項工作要求;
②各級防汛機構指揮部人員進入崗位,檢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加強汛情觀測,加強值班;
③各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及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值班狀態。相關單位和部門應密切關注氣候變化,視情況組織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應急處置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應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區(街坊)內的排水工作;房管辦配合街道(鎮)、居委等做好危險房屋內人員轉移疏散工作。
4.2.3Ⅱ級響應
⑴Ⅱ級響應標準
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號或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后。
⑵Ⅱ級響應標準行動
①市房管局、各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各房屋應急維修中心等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提出專項工作要求,必要時召開防汛防臺緊急會議,對工作作出應急部署;
②各級防汛機構指揮部分管指揮進入指揮崗位,檢查落實部署各項防范措施,加強汛情觀測,加強值班;
③各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及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值班狀態。相關單位和部門密切關注氣候變化,視情況組織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應急處置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應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區(街坊)內的排水工作;房管辦配合街道(鎮)、居委等做好危險房屋內人員的轉移疏散工作;房管辦、物業公司、管房單位向業主(居民)做好防汛宣傳工作,督促業主加強對室外空調機架、花架等的檢查、加固、搬離。
4.2.4Ⅰ級響應
⑴Ⅰ級響應標準
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信號或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后。
⑵Ⅰ級響應標準行動
①市房管局、各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各房屋應急維修中心等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作出防汛防臺應急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②各級防汛機構指揮部總指揮進入防汛防臺指揮崗位,檢查落實部署各項防范措施,及時化解可能出現的險情,確保各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
③各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及搶險隊伍進入應急作戰狀態。組織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應急處置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區(街坊)內的排水工作;房管辦配合街道、居委等做好危險房屋人員轉移撤離工作。
5.相關保障措施
5.1各區縣房屋維修應急中心作為轄區內的房屋應急維修和搶險救災骨干力量,在做好本機構的工作任務外,接受所在區縣房管局的指令,承擔本轄區重大災害處置任務,如發生塌房傷人或其他災害性事故,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及時向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市房管局報告。
5.2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要組建搶險救災隊伍,儲備搶險救災物資和器材,承擔管轄房屋的安全度汛和搶險救災任務,并接受所在區縣房管局的指導和統一調遣。
5.3各拆除施工企業建立以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的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制定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搶險隊伍,儲備搶險器材,在各區拆房管理部門的領導下,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5.4每年4月30日前,各區房管局要會同街道(鎮)完成房屋的督查督修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要對所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排水管道進行一次預防性疏通,及時排除房屋危險和安全隱患,并會同防汛指揮部門、水務部門、市政部門對低洼易積水小區(街坊)的改造,配合街道(鎮)、居委落實危險房屋內人員臨時轉移避險安置點。
5.5每年3月30日前,完成本單位防汛防臺領導機構、工作部門人員、應急搶險隊伍的調整和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并上報市房管局和所在區縣防汛指揮部門備案。
5.6建、構筑物拆除施工由市房屋安全監察所(市拆房辦)制定專項應急預案。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3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防洪渡汛,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有效應對突發洪澇帶來的危害,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國xx集團公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國xx集團公司防汛應急預案》、《xx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防汛的分級。
按洪水可能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三級:
(1)重大級別。可能造成河道漫溢、洪水潰堰、交通癱瘓、大面積危舊房屋倒塌、大面積工區或居民區斷電、斷水等。
(2)較大級別。持續暴雨,可能發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大面積塌陷,邊坡坍塌,道路損毀,生產和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等。
(3)一般級別。連續陰雨,可能造成河水超過警戒水位,生產被迫全部或者部分停工,生活受到一定影響,但能保持正常生活秩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施工、生產、經營過程以及城區的防汛和應急處置工作。
1.5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配合政府、區域管理、整體聯動的原則,堅持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實行各單位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二、組織體系
2.1組織機構。
公司防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分為二級,公司設一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由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公司相關部門組成;公司所屬各單位、各直管項目部設二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2.1.1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公司總經理。
副指揮長:公司有關領導。
成員:總經理辦公室(工會)、人力資源部、生產經營部、安全質量環保部、財務部、機電物資部、科技管理部、城區管理部等有關負責人。
(指揮機構名單及聯系電話見附件)。
2.1.2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
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環保部,安全質量環保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單位成立的應急隊伍、各單位衛生所及外部救援力量等。
2.1.4各單位防汛組織機構。
各單位應設置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行政第一負責人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直接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單位防汛工作辦公室設在工程管理部門,負責防汛日常工作,與公司防汛工作辦公室對口聯系,保持溝通渠道暢通。
2.2職責。
2.2.1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
(1)指揮、組織、協調公司防汛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
(2)負責防汛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必要時,協調各方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根據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的指令及友鄰單位的求助,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2.2.2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
(1)在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一般及以上級別防汛應急預案的綜合管理工作;
(2)傳達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協調和指導一般及以上級別汛情應急處置工作;
(3)需要公司各單位之間協作配合及社會增援時,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協調組織有能力救援的組織和單位參加防汛應急救援,防止災情擴大;
(4)負責配合、協調各類防洪度汛事故的調查處理;
(5)及時通報洪澇災情及其救援情況;
(6)承辦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有關成員單位(部門)。
(1)總經理辦公室:負責防汛應急救援信息的傳遞、上級和友鄰單位指導、支援人員、調查人員的接待,為防汛應急救援人員提供交通保障。
(2)機電物資部:負責防汛應急救援中的物資管理、生產機械(含特種設備)、施工供電等工作,以及設備撤離、處置的指揮和技術指導工作。
(3)科技管理部:負責為防汛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準備及指導。
(4)工會:參與群眾轉移安置工作。
(5)城區管理理部:組織協調XX城區防汛應急救援及其指揮;負責城區防汛24小時值班;協調、配合公安機關和有關單位對現場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周圍治安秩序維護和群眾轉移。
(6)XX公司、XX公司:根據防汛應急救援現場的請求,組織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為醫務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7)其他有關部門:與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證信息暢通,并根據防汛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2.2.4各單位防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根據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及實際情況負責制定、管理并實施具體的防汛應急救援預案,明確下屬各單位的責任,落實防汛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2)組建防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與地方政府、業主、監理和公司等防汛應急救援機構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保證信息暢通,并根據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做好相應的組織協調工作;
(3)組織防汛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4)汛情發生后,迅速報告并啟動現場防汛應急救援預案,積極快速全力組織防汛應急救援和處置,提供事故現場狀況和必要防汛應急救援設備器材以及必要的交通運輸保障,防止事態擴大蔓延,盡量減少損失;
(5)完成防汛救援和處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災情預警
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各單位、各直管項目部或者城區防汛部門提供的防洪度汛預報信息,結合工程所在地或者城區汛情的自然條件、防洪度汛標準及水文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做出汛情預警。
3.1預警行動。
各級防汛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防汛預警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單位、部門迅速采取相應行動。
公司有關部門接到防汛預警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汛情,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督促落實防汛措施。
3.2信息報告。
汛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報告和報警的內容主要包括:汛情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損失及趨勢,采取的措施以及聯絡人和電話號碼,生產、生活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等。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立即向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集團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四、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機制。
按照防汛的級別,應急響應分為Ⅰ級響應(重大級別、較大級別)、Ⅱ級響應(一般級別)。
4.2應急響應程序。
4.2.1Ⅰ級響應。
4.2.1.1Ⅰ級響應由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向集團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啟動集團公司防汛應急預案,公司實行先期處置。
4.2.2Ⅱ級響應行動。
4.2.2.1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響應。
(1)組織協調防汛應急救援工作。
(2)指揮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有關成員單位(部門)按照其職責,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指導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救援工作。必要情況下,請求集團公司或地方政府或業主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援助。
4.2.2.2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汛情及事態發展、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2)保持與防汛單位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有關部門的通訊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4)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2.3有關單位(部門)的響應。
(1)啟動本單位(部門)的專業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及時向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3)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或應急管理辦公室提出請求。
4.2.2.4防汛單位的響應。
(1)立即將汛情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并根據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啟動防汛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實施應急救援;
(3)外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時,與其做好配合。
4.3應急結束。
防汛應急救援終止的基本條件為:防汛的險情消失,汛情已得到穩定控制。
Ⅰ級響應的應急終止,由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指令,宣布應急終止命令。Ⅱ級響應的應急終止,由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五、保障措施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組織建立健全公司防汛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信息報告系統,完善相應的數據庫;正常情況下,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主要人員應保持通信24小時正常暢通。
5.2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依法組建和完善防汛應急救援隊伍,并督促、檢查和掌握所屬單位、項目部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組建和落實情況,保證機構健全、人員到位,保證應急狀態時能及時有效實施救援。
5.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防汛應急管理機構指導、協調本單位做好相關防汛應急救援物資材料以及特種救援裝備的配備工作,完善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
各單位機電、物資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器材和裝備,并監督、檢查和掌握各級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
5.4經費保障。
各級防汛應急管理機構應當做好防汛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
5.5交通運輸保障。
各級防汛應急管理機構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有關單位、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5.6醫療衛生保障。
公司所屬各衛生所應當加強醫療救援能力建設,制定應急處置行動方案,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藥物、器械、設備和人員。沒有設置醫療機構的工程施工項目部,應與當地或業主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確保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6.1公共信息交流。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和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防汛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急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員的危機意識。
6.2培訓。
各單位要組織各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專業應急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防汛應急救援能力。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檢查和指導。
6.3演練。
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督促防汛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各級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防汛應急救援演練,并做好記錄。演練結束,要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檢驗有效性,分析存在的不足,以便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
七、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制定,經公司應急、防汛管理委員會批準,由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與本預案、上級有關預案相銜接的應急預案。
7.2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4
為全面做好全市校園暴雨、洪水、臺風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進行,提高校園防汛防臺風綜合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極端性、災害性天氣造成師生傷亡和學校財產損失,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根據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淄博市城市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的通知》(淄政辦發〔20xx〕14號),結合我市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各區縣教育局局長、市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社會事業安全辦公室,聯系電話:xxxxxx(傳真)
二、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領導小組職責
(一)災害發生后,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組織下進行,切實做到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根據“一崗雙責”的要求,市教育局實行局領導和科室負責人掛包區縣、局屬學校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帶隊、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防汛責任,局領導及科室負責人對口負責,層層把關(附《淄博市校園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分工安排表》)。
(二)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度汛、抗洪搶險和防臺風工作,做好各類學校校舍的排查和搶修加固;制定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研究安排好暴雨、臺風期間的作息調休;做好學生的安全轉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臺風搶險任務。
(三)建立、完善信息監測與預警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匯總全市雨情、汛情、災情的信息,并負責各自職責區域內各類風險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及時獲取預警信息,對突發事件征兆動態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實行實時監測,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并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各級各類學校接到預警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有關人員,采取相應措施。
(四)負責對師生進行防汛防臺風風抗災常識教育,各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進行防汛防臺風抗災演練。
(五)災害發生后,領導小組成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赴掛包區縣和局屬學校受災現場,并成立現場指揮部,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六)實行24小時值班及學校安全信息報告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進行工作部署。
(七)及時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進行受災調查統計,及時掌握基層受災情況及工作動態,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八)組織好宣傳報道,及時報道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對搶險救災工作形成工作簡報。
三、預防與準備
(一)思想準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廣大師生的暴雨、臺風災害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災、防大風的思想準備。
(二)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防臺風組織指揮機構,各學校成立防汛防臺風領導小組,完善防汛防臺風工作機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學校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隊伍建設。
(三)物資準備:各學校應按有關規定儲備必需的防汛防臺風物料,特別是要在學校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備急需。
(四)搶險隊伍準備:各學校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災的要求,組建足夠數量的防汛防臺風搶險隊伍,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對防汛防臺風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演練和培訓,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防汛防臺風預案準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教育校園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本部門、本學校防汛防臺風預案、應急排水預案、低洼地區應急安全轉移預案等,主動應對洪水、臺風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預警
(一)預警級別,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防汛防臺風預警級別的確定。根據氣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資料分析雨情、臺風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iv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預警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預警的發布可以針對本市全境,也可以針對某一區域。預警啟動條件:
1.一般(ⅳ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藍色預警。
收到暴雨藍色預警天氣預報;
收到臺風藍色預警天氣預報。
2.較重(ⅲ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黃色預警。
收到暴雨黃色預警天氣預報;
收到臺風黃色預警天氣預報。
2.嚴重(ⅱ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橙色預警。
收到暴雨橙色預警天氣預報;
收到臺風橙色預警天氣預報。
3.特別嚴重(ⅰ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紅色預警。
收到暴雨紅色預警天氣預報;
收到臺風紅色預警天氣預報。
(二)預警發布
ⅳ級、ⅲ級預警: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市城防指副指揮報告請示,經市城防指副指揮簽發后發布。
ⅱ級預警: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市城防指指揮報告請示,經市城防指指揮簽發發布。
ⅰ級預警: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市防指請示,經市防指指揮或委托市城防指指揮簽發后發布。
(三)發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臺風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方式應具有多元性和針對性。由市城防辦組織市廣電總臺、市氣象局、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成員單位及各區縣防汛防臺風機構按照市城防指指令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臺風預警信息應通過多種途徑發布。市廣電總臺、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部門協調組織相關單位利用廣播、電視、短信、信息網絡、電子顯示屏、內部有線等方式進行發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門通過警報器、宣傳車等方式進行發布。
五、搶險救災措施
(一)預警行動
1、iv級預警:有關部門發布暴雨(臺風)藍色預警。
相應措施: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密切關注雨情、水情、工情、險情并及時報告;
對重點防汛部位做好搶險的各種準備工作;
學校、幼兒園檢查校舍安全情況,要加固門窗、圍板、棚架、籃球架、宣傳牌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必要時疏導學生安全回家。
2、ⅲ級預警:有關部門發布暴雨(臺風)黃色預警。
相應措施:
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學校、幼兒園檢查校舍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妥善處理。
就近的學生可以疏導回家,年幼的學生必須由家長接回或學校指定專人護送回家,路遠的學生要留在學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師看護。
建議師生減少外出,行人、車輛遠離危險設施(如危房、危墻、廣告牌、高空懸掛物等)以及帶電設施,盡量避免在低洼地帶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積水或已實行交通封閉的路段應繞行,不得強行通過;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切勿隨意外出,確保師生留在學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3、ⅱ級預警:有關部門發布暴雨(臺風)橙色預警。
相應措施:
在黃色預警的基礎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指揮機構人員、學校領導全部上崗到位,搶險人員一線待命;
學校師生停止室外活動,盡可能停留在室內或者安全場所避雨(風),密切監視災情;
學校、幼兒園檢查校舍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妥善處理,切斷低洼地區室外電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電源,落實相應措施;
要求師生留在室內,關門、關窗、收物,防止高空墜物傷人;一旦室內積水,立即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外出人員就近躲避,外出車輛選擇安全行駛路線或就近在安全場地停放;車輛被淹時,駕乘人員離車迅速到達安全場所;關注道路警示,嚴禁進入實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應當盡可能待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切記強風將會突然吹襲,應當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4、ⅰ級預警:有關部門發布暴雨(臺風)紅色預警。
相應措施:
在橙色預警的基礎上,各單位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立即趕赴所分管學校受災現場,成立現場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緊急搶險救援小組。
有在校學生的學校、幼兒園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處于危險地帶的學校立即停止上課,并轉移到安全的避雨(風)場所。
中小學校(含高中、中專、職校、技校)、幼兒園及有關單位根據市政府的決定,采取停課或其它專門的保護措施。
要求師生留在室內或就近避險,外出行駛車輛緊急就近到安全場所停放,關注道路警示,嚴禁進入實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駕乘人員離車到達安全場所躲避,同時注意收聽有關防汛防臺風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應當待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切記強風將會突然吹襲,應當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二)應急響應
1.防洪措施無法抵御洪水,造成災害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首先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學校積水,力爭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2.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做好人員轉移和物資疏散工作。
3.災害發生后,通過廣播告知師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練既定的安全路線轉移,避免推擠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組織學生開展各類活動,搶險救災應由專業人員或成年人參加。
4.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及時掌握、調度汛情災情,向市防汛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原則上一小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汛情及工作動態,必要時向有關部門請求人員、物資及技術支援。
5.組織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證食品、飲水供應,確保校內師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處置
(一)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撫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災師生、家屬,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和自身條件,開放學校教室、禮堂等校舍,安置當地受災居民。
(二)對受損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后的校舍、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傳染病等次生災害的發生。
(三)組織工會、團委等有關組織了解師生家庭受災情況,組織心理輔導教師對受災家庭的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和教育,并給予必要的救助。
(四)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受災情況、征用物資情況、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災后恢復計劃,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并組織實施。
(五)各級各類學校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七、監督管理
(一)宣傳教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加強師生防護宣傳教育,組織應對防汛防臺風突發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訓,編制應對防汛防臺風突發公共事件的教案和地方課程,增強師生防汛防臺風意識及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全面提高師生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
(二)應急培訓。實行分級負責的原則,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三)應急演練。各學校應當定期組織防汛防臺風應急處置演練,每年舉行1-2次,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四)責任與獎懲。防汛防臺風應急處置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防汛防臺風和搶險救災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在防汛防臺風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不服從命令、推諉扯皮、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以及延誤、妨礙防汛防臺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造成重大影響的,由相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校園防汛防臺風具體應急預案,并做好演練工作。同時,要搞好防汛防臺風工作的前期檢查工作,對校舍等重要設施要有常規檢查、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做好相關隱患的整改工作。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我項目防御臺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臺抗臺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編制依據
依據《廣東省防臺風應急預案》、《東莞市防臺風應急預案》等方案,結合我項目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項目臺風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配合協調。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范防臺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群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臺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5.工作重點
(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質安全轉移;
(3)倉庫、工人生活區、項目辦公樓等設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區的防洪排澇;
(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6、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防汛防旱指揮部設立防風防汛指揮部(以下簡稱項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項目部的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2)防指組成
防指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副指揮由項目總工擔任。
防指部門成員由生產部、采購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3)防指的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防臺(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臺預案;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臺(汛)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臺(汛)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臺(汛)安全的有關問題;負責發布全區汛情通告,宣布進入和解除臺風警報;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臺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做好防臺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在應急小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項目部所有人員的防臺和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向虎門軍械修理廠報告,由軍械修理廠向更上一級領導報告并同時部署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二、防指單位成員的主要職責
(1)材料部:負責組織保安隊員和員工參加搶險、抗臺和救災,負責救災食品、糧食的儲備和供應。并參加重要物質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同時做好參加防洪抗臺搶險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及時做好受災投保單位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2)生產部:負責防臺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出抗災、補救措施;承擔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項目人員及物料安全的監督管理和調度工作;
(3)安全辦:負責廠區內防臺工作;確保排水、排洪暢通,對因房屋建設而可能造成的內澇,要及時解決落實;做好公共基礎設施、宣傳欄、廣告牌、高空掛物、行道樹、庭院燈等的防臺工作;
(4)財務部:組織、協調救助和救災工作,負責防汛防臺和救災資金的籌集,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款等工作;及時負責接收、撥放救災款物。
(5)設備處:負責有關防臺搶險物資、設備、器材的組織儲備、調動和供應。負責抗臺、排澇用電的供應;及時調度解決抗災電力,搶修災損電力設施。
(6)技術部:在防汛防臺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負責建筑工程的防臺風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一)臺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做好防臺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二)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三)臺風結束后,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收到氣象臺發布消息,預計有可能受臺風影響:
1、建筑工地項目經理部下達防臺風通知,項目部有關人員注意收聽氣象消息,密切關注臺風動向;
2、項目經理部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及班組,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時:
1、項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項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施工升降機是否牢固,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穩固,臨時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三)當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臺發布緊急警報時:
1、項目部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
2、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經理部組織人員巡視工地,配合公司領導小組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并處于臨戰狀態;
4、臺風期間,發生建筑工地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時,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5、臺風過后,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解除時,項目部應檢查受損情況,并向公司上報,對于工地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并總結防臺風工作。
(四)臺風預警分級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將臺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1)特別重大(Ⅰ級,紅色預警)
6小時內可能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重大(Ⅱ級,橙色預警)
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或臺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
(3)較大(Ⅲ級,黃色預警)
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強熱帶風暴、臺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4)一般(Ⅳ級,藍色預警)
氣象部門發布臺風消息,熱帶低壓可能影響我區,平均風力達到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
(5)預警發布
四、臺風預警等級信號根據氣象局OA或通告發布。
1.臺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2.臺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臺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根據臺風影響程度,防指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員工發布。
3.降雨實時預警
加強降雨監測,防指在收到氣象部門的強降雨信息后,立即發出警報。各部門得到強降雨警報后,立即組織員工作好相關準備工作。
4應急保障措施
4.1臺風來前首先會刮起強風。強風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設施,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在臺風來臨前,千萬不要在木工棚、臨時建筑、電線桿、樹木、宣傳牌等容易造成傷亡的地點逗留。
4.2強風會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傷砸死事故。因此,在臺風來臨之前檢查放置在露臺和屋頂的物品,要固定好花盆、空調室外機、雨篷,建筑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確保安全。
4.3如遇玻璃松動或有裂縫,請在玻璃上貼上膠條,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4.4臺風可能造成停水停電等現象,要及時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儲備工作。
4.5照明設備:準備應急燈,萬一臺風損壞電力設備的時候可以用得上。
4.6臺風來臨時,要迅速切斷各類電器的電源防止雷擊,關緊門窗,以免被強風吹開,同時遠離擋風的門窗,以免被暴風吹來的碎片擊中。臺風來時還要檢查并縛緊容易被風吹倒的物件,如窗戶等。不要在玻璃門、玻璃窗附近逗留。
4.7盡量減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內。若不得已確實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墻,應注意躲避隨風吹來的樹枝等雜物和可能倒塌的樹木,墻磚,電線等。
4.8發現他人遇險,應及時報警,并在確保個人安全的情況下應盡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五、獎懲
對防臺抗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防指報請公司給予表彰;對防臺抗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洪澇和臺風(含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以下簡稱臺風)災害是威脅我區最大的自然災害,每年平均有4~5個臺風和多次暴雨影響或襲擊我區。防洪防臺風工作事關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社會穩定大局。為確保我區防洪、防臺風安全,提高應急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特修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福建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xx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編制本預案。
1.3汛期確定
根據廈門市暴雨洪水及臺風的特點,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為汛期,7、8、9月為主汛期。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屬地管理的原則。
1.4.2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由區長負總責,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區防洪防臺風應急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領導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汛辦),掛靠在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
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啟動后,區設立的各相應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
組織機構如下:
第一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和市政園林的副區長擔任。
第二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綜治和城管執法的副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人武部政委、區建設局局長擔任。
辦公室主任: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兼任。
成員單位:區市政園林局、區政府辦、區綜治辦、區發改局、區經發局、區安監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建設局、區監察局、xx公安分局、區人武部、各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禾山供銷社。
各街道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街道辦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指揮,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負責小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管理、維護。區直各部門、單位、各水工程管理單位成立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部門、單位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形成條塊結合、分級負責、部門管理的防汛抗災指揮體系。每年汛前,根據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區政府和各街道應及時調整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并以正式文件下發。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區指揮部職責
2.2.1.1統一指揮全區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宣布全區進入、結束緊急防汛期,啟動、終止實施xx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指揮長設A、B角,當A角不在本市時,指揮工作由B角負責。
2.2.1.2在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2.2.1.3組織召開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會議,分析預測汛情、臺風發展趨勢,安排部署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應急措施。
2.2.1.4負責小I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下達抗洪搶險救災、小型水庫泄洪等調度命令,組織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部門實施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2.1.5動員全社會參與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重建。
2.2.2區防汛辦職責
2.2.2.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做好災情統計匯總上報工作,并以書面形式向區委、區政府、市防汛辦匯報,總結經驗教訓。
2.2.2.2提出防洪防臺風意見,為區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及時下達區指揮部的調度命令,完成區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督促檢查各項防洪、防臺、救災措施的落實。
2.2.2.3負責區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組織儲備、調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汛情緊急需要時,有權調動各有關部門防汛搶險的物資、器材、設備和隊伍,進行增援。
2.2.2.4負責全區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承擔區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設A、B角負責指揮或領導工作(A角不在本市時,由B角負責);按照防汛工作職責有序地開展工作;服從區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各級指揮部、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重要災情,按要求統一制定表格,按規定期限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履行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指導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洪防臺風的日常工作,組織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大檢查,及時提供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提出抗洪搶險方案,做好災情的統計上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防洪排澇工程的維護與管理。負責所轄市政、園林設施和水利工程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抗災期間,及時組織做好城市排水、排澇、林木的支護加固等工作;災后及時做好城市樹木、綠地的整復工作。監督、指導做好海上漁船回港和上岸避風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農牧業、林業的防洪防臺風、災區(動、植物)疫病防治和災后生產恢復工作。
區政府辦、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負責組織區政府機關的搶險救災物資調配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區綜治辦:加強與區指揮部的聯系,協調xx公安分局成立治安維護隊,協助維護全區社會治安工作。
區發改局:協助做好防洪防臺風規劃的編制和基礎設施建設、防洪工程經費的籌集和立項審批工作,負責協調解決防汛抗旱所需油料和物資等供給問題。
區經發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各類企業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指導重點企業和大中型企業成立搶險救護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協調、指導電力部門做好電力調度工作,確保防洪防臺風用電的供給。
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汛期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品、化學品等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安全度汛工作;監督、指導相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機場、橋梁、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檢查;落實各項防范和應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災害引起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教育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監督中小學等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落實各中小學及100人以上的幼兒園成立搶險救護隊,積極開展自救;負責協調學校配合做好疏散轉移群眾(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學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維護和加固;負責組織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動的防洪防臺風安全工作,組織在校生進行防汛防臺風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必要時向區指揮部提出停課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組織實施。
區民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街道開展查災、報災和救災工作,及時將掌握的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組織開展救災款物的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妥善安排好災民生活。
區財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確保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防臺風工作需要充實現代化設備的資金投入;會同區指揮部向上級爭取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按照有關要求設立防洪防臺風基金;根據區指揮部及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審定的工程維修、防洪防臺風、水毀、抗旱、抗災經費,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區衛生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建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做好災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建筑設施的防洪防臺風工作和建筑工地、物業管理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指導全區各建筑施工企業、在建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小區物業公司成立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及時組織在建工地人員轉移;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制定全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危房防洪防臺風和防災搶險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及時督促各街道組織轉移危房住戶;負責聯系搶險救災用的施工機械;及時統計災情和人員(危房住戶)轉移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區監察局:監督防洪防臺風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執行防洪防臺風責任制和搶險救災調度指令情況進行督查,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xx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防汛防臺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洪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防臺風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和漁船人員。
區人武部:根據市、區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應急分隊和聯系駐軍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轉移和解救危險地帶的群眾。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編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明確編制目的及依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防預警機制、應急響應機制、物資儲備機制、支援和增援機制、宣傳培訓演練機制、獎勵與責任追究機制;熟悉掌握轄區內的水利工程、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點、危房區、內澇區和臨時建筑等防洪防臺風重點部位的情況;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組織、指導、監督社區及時修訂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做好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完成區指揮部交給的各項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任務,及時掌握并上報險情、災情和人員轉移等工作情況。
禾山供銷社:負責組織供應防洪防臺風搶險器材、物資,調集應急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成員單位應配備防汛責任人(A、B角),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A角)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應急辦事機構職責
綜合材料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各種會議通知和防御暴雨、臺風、風暴潮等工作的緊急通知、緊急通告、領導講話稿、汛情快報、防御情況匯報等材料的起草。及時收集區領導、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信息及災情并及時整理上報。
督查協調組:由區政府辦牽頭,區監察局、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區建設局等部門配合。負責落實區委、區政府以及區指揮部工作部署;協調解決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請求需要協調的問題;負責督查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就上級指示精神和區委、區政府、區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以及值班帶班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及時通報;負責督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風、漁船上人員和低洼地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危房、海邊等危險地帶人員轉移和統計上報等工作的落實。
搶險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市政園林局、區建設局、區人武部、區民政局、消防武警、交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協調駐xx部隊、武警部隊承擔區指揮部下達的搶險和轉移群眾任務。
救災組:由區民政局牽頭,區政府辦、區市政園林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xx供電分局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民政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災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電、氣供應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后勤保障組: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指揮部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保障防汛視頻會議系統、通訊、供電暢通,協調調度全區防汛搶險物資器材,保障區指揮部工作人員的食宿等。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來源
3.1.1市指揮部的通知、通報和市氣象臺、水文分局、海洋預報臺、洪水預警報中心對臺風暴雨、河流洪水、風暴潮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
3.1.2市氣象臺根據《廈門市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辦法》,及時通過新聞媒體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的黃色、橙色、紅色暴雨預警信號和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臺風預警信號。
3.1.3區建設局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測預報。
3.1.4當出現或可能出現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及時將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提早預警,通知街道和相關部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并報告市指揮部。
3.2預防行動
3.2.1各街道、有關成員單位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檢查,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所轄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包庫、包堤、包閘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
3.2.1.1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汛前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登記造冊,發出汛前安全檢查除險責任通知書,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報區指揮部備案。
3.2.1.2區指揮部、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并在每年3月31日前把儲備的數量、存放地點、責任人和聯系電話報區指揮部備案。區級搶險物資由區指揮部下達,由區市政園林局和禾山供銷社儲備。
3.2.1.3各街道及相關單位必須落實水庫、堤防、重點工程、重要生產基地及其它重要設施的負責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并登記造冊上報區指揮部。
3.2.1.4區指揮部、各街道辦、各主管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防汛安全、防汛物資貯備、搶險隊伍建設的檢查、督查工作。
3.2.2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汛情、工情、災情。
3.3預案準備
區指揮部要制定全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要制定本部門的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街道要指導、督促所轄社區制定社區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湖邊水庫要制定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報區指揮部審批或備案;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宣傳,開展預案演練。
4、暴雨洪水災害應急響應
當市氣象臺發布局部短時暴雨警報時,僅屬于局域性,不屬于啟動全市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范疇。區指揮部將根據市指揮部的部署和實際情況啟動全區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或只要求區市政園林、建設、水利等部門及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加強對重要部位和重點區域的巡查和值守。
當市氣象臺發布全市性暴雨警報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按暴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分為Ⅱ、Ⅰ兩級。
4.1Ⅱ級應急響應:
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1.1區指揮部加強值班,實施領導帶班,立即將氣象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各街道、區建設局、區經發局、區教育局、湖邊水庫等相關單位,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1.2區指揮部副指揮長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全區防暴雨洪水工作。必要時根據市指揮部“關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區政府分管領導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部署防御暴雨洪水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防御重點和具體工作要求。
4.1.3各街道、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建設局、經發局、教育局等相關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中心)立即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御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部署落實防暴雨洪水各項準備工作,并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滾動上報應急響應動態。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
4.1.4區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收集險情、災情,及時通過手機短信平臺等渠道,向有關防汛責任人發送暴雨洪水預警信息。
4.1.5根據降雨發展趨勢,區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的群眾轉移工作,各街道、建設局等部門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4.1.6區建設局配合各街道應加強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及時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1.7各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和協助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再次檢查搶險物資的完好性。
4.2I級應急響應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發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2.1區指揮部根據市指揮部發出的“關于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和上級指示精神,提出全面防御要求,并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通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召開防御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對防御暴雨洪水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做出決策的部署。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7
為確保學校幼兒園汛期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師生傷亡和學校財產損失,按照全市防汛會議和有關要求,根據《青州市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防汛搶險救災指揮部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總指揮部的職能:一是發生汛情、災情時,指揮部應立即主持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由指揮部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二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三是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四是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各學校要建立健全防汛搶險組織機構,明確各自職責,如發生人員調整變動,由相應接任者繼續履行相關職責。
二、防汛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機構和職責
(一)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牽頭,有關處室參加。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與基層學校的通訊暢通,建立預警機制,對災害天氣提前向學校通報,并建立工作網絡。督促檢查各項決策的落實情況,全面了解學校受災和救災情況,負責向局領導報告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救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各學校接到預警后,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采取相應措施。
(二)防汛搶險調度組:安全辦公室牽頭,有關處室參加。負責學校安全信息報告制度,發生洪澇災害后立即向上級報告洪澇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掌握汛情工作動態,請求上級調集一切力量進行抗洪救災。負責聯系公安政法部門指導做好受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要求學校組織開展防汛搶險演練。
(三)交通安全組:安全辦公室牽頭,有關處室參加。負責汛期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頓和校車管理,組織各學校對師生加強防汛抗災心理健康教育。
(四)搶險人員配置組:黨支部牽頭,有關處室參加。負責災害發生后,根據指揮部安排,立即趕赴受災學校現場,調集有關人員并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好工作職責分工。
(五)宣傳報道組:黨支部牽頭,搞好宣傳報道,及時報道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對搶險救災工作形成工作簡報。
(六)醫療救護組:財務室牽頭,有關處室室參加。負責協調學校衛生室、醫院,設立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救治傷員,做好受傷師生醫療救護工作。
(七)臨時組織。由總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
三、搶險救災措施
(一)汛情預警,由氣象部門和城區防汛指揮部宣布及解除。預警分四級,相應措施如下:
1、汛情IV預警:氣象部門發布暴雨藍色預警。
相應措施:教管辦和學校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訊暢通,重點防汛部位做好搶險的各種準備工作。
2、汛情Ⅲ級預警:氣象部門發布暴雨黃色預警。
相應措施:在汛情藍色預警的基礎上,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在妥善處置的基礎上,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汛情Ⅱ預警:氣象部門發布暴雨橙色預警。
相應措施:在汛情黃色預警的基礎上,教管辦防汛指揮部、學校領導全部上崗到位,搶險人員一線待命。學校師生停止室外活動,盡可能停留在室內或者安全場所避雨,密切監視災情,切斷低洼地區室外電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電源,落實相應措施。轉移危險地帶師生到安全場所避雨。
4、汛情Ⅰ級預警:氣象部門發布暴雨紅色預警。
相應措施:在汛情橙色預警的基礎上,各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教管辦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立即趕赴所分管學校受災現場,成立現場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緊急搶險救援小組。有上學學生的學校、幼兒園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處于危險地帶的學校停止上課,并轉移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二)防洪措施無法抵御洪水,造成災害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首先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學校積水,力爭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三)負責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做好人員轉移和物資疏散工作。
(四)災害發生后,通過廣播告知師生,有秩序地轉移,避免推擠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組織學生開展各類活動。
(五)各學校要及時掌握汛情災情,向教管辦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原則上半小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汛情及工作動態,必要時向有關部門請求人員、物資及技術支援。
(六)組織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證食品、飲水供應,確保校內師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七)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撫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災師生、家屬,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和自身條件,開放學校教室、禮堂等校舍,安置當地受災居民。
(八)及時做好善后工作,對受損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后的校舍、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傳染病發生。
(九)組織工會、團委等有關組織了解師生庭受災情況,并給予必要的救助。
(十)各學校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8
為防范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防止可能出現的洪澇災害,確保師生的人身和校園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防強降雨防洪水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二、準備工作
1、各中小學在暴雨來臨之前,仔細檢查校舍狀況,看屋面是否漏水,墻體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溝渠等排水設施,有問題及時維修;
2、對師生進行防暴雨雷電洪水的安全知識教育,做到未雨綢繆;
3、檢查學校周邊環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內事故。靠近山坡的學校,要密切關注山體情況,防止滑坡塌方等災害;
4、檢查電路設備,防止因淋水引發事故;
5、有舉水河防汛任務的單位成立防洪搶險突擊隊,落實人員和職責,準備足夠的沙袋、沙子、鐵鍬、雨衣、電筒等防洪用具;
6、檢查我中心學校負責防洪的舉水河堤兩個閘口和地段,制訂防汛安排,作好人員和器材準備;
7、各學校確定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路線和安置地點,組織師生開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練。
三、應急措施
1、關注天氣預報,如遇惡劣天氣或進入汛期各學校必須安排24小時值班,所有人員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對各類人員進行調配;
2、暴雨時段,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頻繁地在學校各處巡視,有住宿學生的學校,要重點巡查學生寢室,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啟動應急程序;
3、強雷電天氣,要做好學校人員及電氣化、遠程教育設備的防雷電工作;
4、一旦校舍出現險情,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教師要首先保證學生人身安全;
5、及時通過校園廣播、電話、手機等媒體和通訊工具向有關部門和人員傳遞信息、通報情況、獲取各方面支持;
6、關注學生上學放學的路況,如果道路損毀或存在安全隱患學生不能回家,學校應妥善安置學生,并及時聯系家長;
7、按照鎮政府的統一安排,組織人員做好舉水河堤的堵閘防汛任務。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要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負責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輕心思想,認真作好各項準備;
2、工作上要抓好落實,分工職責明確,物資儲備到位;
3、組織上要協調有力,保證政令暢通。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9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洪澇災害對我村村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我村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上級防汛指揮部統一要求,結合我村實際,特制定我村防洪防汛應急預案。
一、思想重視
認真學習上級的指示精神,深刻理會其實質,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高度統一,確實把防汛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
二、組織落實
1、成立防洪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黃xx(村民委副主任)
潘xx(村計生專干)
成員:各村民小組長
2、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黃xx負責全村防汛總指揮工作。
黃xx負責做好防洪防汛整體工作。
黃xx負責各種物資供應及群眾的疏散轉移。
各組組長負責組織好各組的群眾,配合領導做好群眾的疏散工作。
3、防洪防汛搶險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支村兩委其他成員、各村民小組長
搶險隊長在防汛搶險時,負責搶險的具體工作。
三、防汛物資
我村的防汛物資有:鐵鍬、編織袋、沙袋、手電筒、雨衣雨鞋等。
四、應急處置
1、災前
(1)村應急協調小組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入應急工作狀態。按照村應急管理責任分工,各小組長負責各組、各戶排除安全隱患。
(2)村后勤保障小分隊負責對搶險物資、工具、用品(如雨具、手電、繩索、鐵線、鐵鍬、食品、藥品等)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備足和性能良好;對生活物資進行購置和清點,確保村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3)村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檢查、疏通溝渠、地漏等排水設施,檢查、消防各類建筑物、場所安全隱患,確保村民生命財產安全。對災害可能威脅村民生活的,必須組織轉移安置。
(4)村領導組成員負責公布并暢通緊急聯系電話,隨時關注氣象站有關預報信息,及時向村民通報情況。
(5)村防洪防汛搶險隊進行警戒巡邏,維護村生活秩序。
2、災中
村防洪防汛搶險隊在保證安全情況下進行巡查,隨時救援危險境地人員。
3、災后
(1)村各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此時匯總相關信息,及時上報村應急協調小組組長。
(2)村應急協調小組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如實向鎮政府應急辦報告災情。
(3)村醫療服務小分隊負責對傷亡人員進行初步搶救和處置,并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村后勤保障小分隊負責組織救災款物,隨時發放救災物資,此時確保及時到位。
(5)村巡邏小分隊負責設置警戒區域,加強巡邏執勤,維護現場秩序。
(6)村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對受損建筑物和相關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五、后期處置
接到上級、防汛應急結束信息后,村應急行動響應結束。此時村應急協調小組及時組織村民和有關群眾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對村環境衛生進行清理打掃;對受災地域進行消毒防疫;組織疏散村民安全返回;對臨時設施、電源和排水系統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逐戶上門進行受災情況登記,統計匯總,經村書記簽發后上報鄉政府。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0
為提高洪澇抗災救災工作水平和應急反應本事,及時、妥善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重大緊急情景,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廣東省重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急處置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堅持以人為本,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原則,預防和減輕洪澇臺旱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臺旱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洪澇臺旱災害重大緊急情景的處置依法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稱市防指)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主對轄區內的災害進行處置。市級各有關部門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地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臺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洪澇臺旱災害緊急情景,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本預案適用于因暴雨、洪澇、臺風、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圍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險情的處置。
根據我市實際,按照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程度,將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劃分為重大、特大兩個等級。
當出現下列情景之一時,為重大災情、險情:
1、實況24小時內境內平均降雨量≥100毫米或過程平均雨量≥200毫米,并且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以上量級的降雨。
2、青陽匯、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證水位,并預報將超過保證水位。
3、市氣象部門預報臺風或強熱帶風暴(10級<最大風力<12級),將嚴重影響我市沿海地區。
4、7~10月份各地連續干旱天數在50~70天(連旱天數指期間日降雨量小于30毫米或連續3天累計降雨量小于60毫米的干旱天氣持續天數);或人畜飲水困難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區堤防、閘站出現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級以上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風力等嚴重影響,險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當出現下列情景之一時,為特大災情、險情:
1、全市24小時內實況平均降雨量≥200毫米或過程平均雨量>300毫米,并且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以上量級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過保證水位并繼續上漲,預報將接近或超過歷史最高水位。
3、市氣象部門預報臺風將嚴重影響我市沿海(最大風力>12級),我市沿海正處于大潮汛,將出現風、潮、浪三碰頭。
4、海塘、圩區堤防、閘站出現特大險情,并將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在70天以上;或人畜飲水困難百分率大于60%。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市防指負責全市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的指揮、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鎮、街道防汛防旱領導小組在當地政府、辦事處和市防指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處置。市防指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支持、指導各地災情、險情處置工作的開展。
1、市氣象、水文部門及時供給天氣、水情預測、預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稱市防辦)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提來源置提議。
2、當到達或即將到達重大災情、險情標準時,市防辦立即向市防指指揮、副指揮報告,并由指揮決定啟動重大災害處置工作預案。
3、預案啟動后,市防指指揮到崗指揮,副指揮按分工進入各自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并向市防指成員單位和有關鎮、街道防汛防旱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景。必要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有關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可能帶來的影響或危害,提來源置意見。
6、市防指及時召開防指成員單位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提議市委、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各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迅即開展搶險救災;必要時,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幫忙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7、洪澇臺旱災害過后和水利工程險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調查災情,慰問災民,指導生產自救工作。同時,對防災救災工作進行總結,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
預案啟動后,市防指統一指揮市防指成員單位協助各鎮、街道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防辦及時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險情和災情,提出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提議,并向市防指領導報告;及時傳達市防指各項指令,并按指令對有關防洪、抗旱工程進行調度,協調聯絡各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道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和抗旱救災工作;督查、反饋市防指各項決定和命令執行情景,及時通報各地抗洪搶險救災的動態;災后迅速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工作。
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負責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做好駐平部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和抗旱的協調工作;遇有特殊情景向嘉興軍分區、嘉興武警支隊申請派遣救災支援部隊。
2、市水利局:承擔市防辦日常工作;及時供給實時雨情、水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利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負責圩區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負責抗旱水資源的應急調配。
3、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臺風)、干旱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及時供給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參加防汛抗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必要時,供給現場跟蹤服務。
4、市安監局:負責監督防臺期間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危險源企業單位的防臺工作,加強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5、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抗洪搶險救災、抗旱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的應急調撥供應;組織協調災后重建中的基礎設施恢復;負責災區市場商品價格監控。
6、市經貿局:負責協調企業防汛抗旱工作,確保企業防汛防旱搶險救災和恢復生產的安全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組織協調受災企業災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實施對災區的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8、市民政局:及時組織協調對災區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做好災后重建工作;供給水旱災情信息。
9、市財政局:及時籌集和撥付市級防汛抗旱專項資金,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積極向省財政爭取資金支持。
10、市供電局:負責防汛搶險、抗旱救災的用電需要;及時加固搶修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供給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景。
11、市建設規劃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風、防洪工作;負責市區建成區范圍基礎設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風、防洪工作;負責做好市區道路、社區積水、危舊房屋搶修等搶險救災工作;供給城市水旱災害災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負責監督指導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安全管理和搶險救災工作;做好內河航運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據市防指指令依法實施內陸水上交通管制,協調做好船只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組織搶險救災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負責做好災毀交通設施的搶修和障礙物的清理;供給交通系統水旱災害災情信息。
13、市農經局: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應急調用安排;參加災情調查和核災;掌握全市農業災情信息;負責通知、監督沿海漁船回港避風,確保船只人員安全。
14、市衛生局:負責監督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組織落實救災醫療隊,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15、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和糧食調運工作。
16、市電信局:及時加固搶修通訊設施,確保通訊暢通;供給通訊設施災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類學校的危房加固及災區學校學生安全轉移工作;協助安置其他轉移人員。
18、市城管局: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確保在災害發生時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干擾;組織、協助做好市政公共設施的搶修和維護。
19、市廣播電視臺:把握新聞導向,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災搶險的有關決策和部署,做好防災搶險工作的宣傳報道。
20、市人保公司:積極開展防洪防臺保險工作,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居民的受災損失理賠工作。
市委、市政府加強對市防指的領導,主要領導到崗指揮,其它市領導實行分工負責制,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地各項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在市政府的授權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進入緊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統一的防汛(臺、旱)指揮部指揮機構,市長為總指揮,分管副市長為常務指揮,其它防指副指揮為副指揮。市職能部門組成如下機構:
1、緊急指揮部辦公室:由市委辦牽頭,市府辦、市防辦等組成,市發改局、經貿局派人員協助。
2、氣象、水文監測和工程調度組:由市水利局牽頭,市氣象局、市水文部門組成。
3、搶險救災組:由市人武部牽頭,市公安局、經貿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農經局等組成。
4、資金物資保障組:由市發改局、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經貿局、水利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糧食局、供銷總社等組成。
5、生活安置和醫療衛生組:由市民政局、衛生局牽頭,市經貿局、糧食局、農經局、教育局、環保局等組成。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廣播電視臺、報社等組成。
7、生產自救組:由市委辦、市府辦、經貿局、農經局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
市氣象、水文部門及時供給天氣、水情預測、預報,市防指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提來源置提議。當到達或即將到達特大汛情、旱情標準時,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并由市委、市政府決定啟動特大災害處置工作預案。
1、預案啟動后,市委、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發布緊急抗洪搶險或抗旱動員令,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動員全市軍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抗臺抗旱工作。
2、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其他領導分工負責,進一步加強市防指機構,成立各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地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3、各工作組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組織實施各項救災工作,及時匯報各地災情和災區的搶險、救災進展情景。
4、以市政府名義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災情和救災情景,申請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5、市政府視災情發展情景進一步研究部署搶險救災、生產恢復和災民救助工作。
6、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和生產自救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緊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全力指導、協助各鎮、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緊急指揮部辦公室:掌握、收集和匯總有關汛情、旱情、災情,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并及時傳達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與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應急機構堅持聯系,指揮和協調其他應急工作組的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上報災情;審查災情和救災搶險新聞,組織救災新聞發布會。
2、氣象、水文監測和工程調度組:加強對天氣、雨情、水情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供給實時天氣、雨水情信息和天氣、水文預報;提出防洪工程調度意見并按指揮部指令及時進行調度;組織實施抗旱應急水資源調配和人工增雨;加強對災情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監測情景,并及時作出轉移人員的具體方案。
3、搶險救災組:迅速調集當地駐軍、武警、公安、預備役、民兵和工程技術人員,指導、協助當地鎮、街道解救和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力量對被破壞的各類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橋梁、市政等重要設施進行搶險和搶修;組織對石化、化工等危險品生產、儲運單位及其它企業進行嚴格檢查,制定緊急處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強監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災害發生;組織實施抗旱應急供水方案。
4、電力、通訊保障組:負責組織力量搶修和恢復被破壞的電力、通訊設施;保障電力供應和通訊暢通。
5、資金物資保障組:向省和有關機構申請應急搶險救災經費和物資的計劃;做好本市搶險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緊急籌集、分配和撥付。
6、生活安置和醫療衛生組:指導、協助當地鎮、街道迅速設置避護場所,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災的物資計劃,制定救災標準、設置救災物資供應點,發放救災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迅速組織醫療、防疫急救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治療點,搶救、轉運傷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及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并向受災人員供給精神、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忙。
7、治安保衛組: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品集散地、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實施陸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8、宣傳報道組:宣傳報道抗災救災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公布災情等有關情景;宣傳相應的防災減災知識,安定民眾;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
9、生產自救組:制定災后重建計劃,協調落實資金和物資,指導各地恢復被毀壞的各項基礎設施,開展生產自救,保障災區群眾生活生產需要,盡快恢復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秩序。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澇、山洪、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防洪法》、《水法》、《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制訂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流域規劃及城市防洪規劃等專業規劃;已批準的防洪調度方案、流域防洪預案及上一級或同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的防洪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城市市區內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城市概況
2.1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與地貌特點,城區高程范圍,氣象水文特征;城市水系與河道、水庫、湖泊等情況。
2.2社會經濟
城區現狀總人口、非農業人口、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重要交通干線、重要基礎設施等。
2.3洪澇風險分析
暴雨、洪水、風暴潮主要特征、洪水傳播時間、城市主要暴雨洪水成因與地區組成,主要致災暴雨洪水來源及量級、發生頻率,城市歷史洪水。主要控制站不同頻率洪水水位或高潮位、流量。洪水、暴雨漬澇、臺風暴潮可能致災影響淹沒范圍及風險分析,洪澇風險圖。
2.4洪澇防御體系
城市防洪體系(堤防、水庫、湖泊、蓄滯洪區、分洪道等)與城區除澇排水設施(泵站、涵閘等),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臺風暴潮現狀能力或防御標準。
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臺風暴潮的薄弱環節,重要工程險段及病險涵閘,橋梁及河道違章建筑的阻水情況。
2.5重點防護對象
黨政機關要地、部隊駐地、城市經濟中心、電臺、電視臺等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地鐵、地下商場、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設施,以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設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產或倉儲地,城區易積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區等。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城市防洪應急事務,并明確其主要職責。
3.2成員單位職責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力求責任明確,分工合理,避免職能交叉。
3.3辦事機構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預警信息
分類明確城市氣象、水文、防洪與排澇工程險情、洪澇災情信息的具體報送內容、負責報送單位、報送時限等,形成規范的信息報告制度。
4.2預警級別劃分
根據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嚴重程度,合理劃分預警級別(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確定向社會發布的警示標志。
4.3預防預警行動
4.3.1預防預警準備:包括思想、組織、工程、預案、物料和通信準備,防汛檢查及日常管理,以及與相關行業應急預案的協調等。
4.3.2江河洪水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江河洪水、防洪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3.3山洪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山洪災害有關的暴雨、洪水、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建立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的預警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機制等。
4.3.4暴雨漬澇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暴雨漬澇、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3.5臺風暴潮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臺風暴潮有關的臺風暴潮信息、防洪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根據城市所在的江河防洪預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制訂城市市區不同量級江河洪水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如水庫、蓄滯洪區、分洪設施的調度運用等)。其中超標準洪水的防御方案應明確社會動員、臨時分蓄洪、群眾轉移安置等具體措施。
此外,還應針對冰凌洪水以及由于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等造成的突發性洪水,制定相應的洪水防御方案。
4.4.2山洪災害防御方案:根據山洪災害的發生與發展規律,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山洪災害專防與群防相結合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
4.4.3暴雨漬澇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城市市區漬澇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包括應急排水、交通臨時管制與疏導、工程搶修以及重要保護對象的防雨排澇方案等。
4.4.4臺風暴潮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級臺風暴潮條件下,城市應對臺風暴潮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如人員轉移的通知與落實、危舊建筑物和重要設施的防護等。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明確城市發生洪水、山洪災害、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時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總數(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揮機構應急響應行動的總體要求,以及應急響應發布單位等。
5.2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明確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標準及對應的主要行動要求。
5.3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5.3.1江河洪水:明確不同量級江河洪水條件下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蓄滯洪區運用的準備和批準權限、進入緊急防汛期的條件和發布權限等。
5.3.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明確出現前期征兆及發生險情后的緊急上報規定和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
5.3.3山洪災害:明確發生山洪災害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發布山洪警報的標準及責任單位、人員轉移的主要原則、人員緊急搶救與救援等。
5.3.4暴雨漬澇:明確發生暴雨漬澇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工程調度和設置臨時排澇設備的要求及責任單位、發布城市澇水限排指令的權限等。
5.3.5臺風暴潮:明確發生臺風暴潮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如臺風暴潮監測與警報發布、人員與物資轉移、海上作業保護與搜救、重要保護對象的防護與搶險等。
5.4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4.1信息報送、處理:明確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含大面積停電、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災害)等信息報送、處理與反饋以及發布的原則和主要要求。
5.4.2指揮和調度:明確應對災害的指揮和調度措施,以及發生重大災害時派赴工作組(含專家組)的要求等。
5.4.3群眾轉移和安全:明確群眾轉移的原則和工作程序,以及相應的安全與生活保障措施等。
5.4.4搶險與救災:明確險情和災情監控、搶護和救援的指導原則、工作程序和總體要求。
5.4.5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明確確保搶險人員自身安全和受威脅群眾人身安全的各項防護與醫療救護措施。
5.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明確對重點地區或部位實施緊急控制以及動員社會力量的條件、權限和要求等。
5.5應急響應結束
明確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和發布程序。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確保預案執行過程中通信與信息暢通的主要保障措施,如黨政軍領導機關、現場指揮及其它重要場所的應急通訊保障方案,信息數據庫建設與網絡共享等。
6.2搶險與救援保障
明確搶險救援裝備、技術力量、隊伍(含專業與非專業隊伍)、專家組在管理和啟動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各類工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基礎設施、房屋建筑、交通干線搶險、搶修,以及人員救護等。
6.3供電與運輸保障
明確對抗洪搶險、搶排積澇、救災現場等供電與運輸的主要保障措施、責任單位等。
6.4治安與醫療保障
明確災區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保障要求。
6.5物資與資金保障
明確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調撥程序與調運方式、防汛經費的安排、特大防汛經費的申請等保障措施。
6.6社會動員保障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動員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明確城市防洪排澇宣傳、市民防洪減災教育、技術人員培訓、防汛減災演習等保障措施。
7、后期處置
7.1災后救助
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救災工作的要求與職責。
7.2搶險物資補充
明確如何根據防汛搶險物資消耗情況,及時補充搶險物資的具體要求。
7.3水毀工程修復
明確水利、供水、交通、電力、通信等工程或設施水毀修復的資金來源、時限等具體要求。
7.4災后重建
明確相關工程或設施的災后重建標準、指導原則和實施措施等具體要求。
7.5保險與補償
明確保險與補償的適用條件、承辦機構職責和任務、工作原則、工作流程等。
7.6調查與總結
明確調查與總結的適用條件、承辦單位、時限要求和審核程序等。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2
因本工程經歷汛期將臨,同時本市又是臺風多發區域,為了防災減災需要,防止發生內澇,加強突發事件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提高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盡快控制事態,盡量減少汛期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及時恢復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工程防洪度汛應急預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工程現場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領導班子的工作小組,負責汛期應急事件的安排,小組人員設置如下,并張貼上墻: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
二、應急保通搶險準備工作:
1、要求所有人員慎重對待汛期緊急事件發生的搶險工作,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搶險計劃,認真做好應急保通搶險值班記錄,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切實保證應急搶險信息的上報下達。
2、加大上游河道巡查力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及時處理,切實做好應急搶險工作,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由于上游河道岸線約有2.5km長,故對巡查作如下安排:正常情況下,每天安排2人進行巡查;小雨天氣,每天安排4人,輪班進行24小時巡查;中到大暴雨天氣,每天安排6人,輪班進行24小時巡查。
3、對成立的各搶險隊隊員進行集中培訓,進行針對性應急搶險預防知識和應急實施措施的學習,提高應急搶險的現場應變能力。
4、現場配備一輛小汽車作為交通工具,運輸卡車都在公司倉庫,必要時可隨時趕赴現場參加搶險工作。
5、施工現場土源充足,且為粉質粘土,適宜填筑施工圍堰等,草包等搶險物品應堆放在工地現場倉庫,隨時可以使用,同時應保證有足量搶險物品在公司倉庫,需要時可隨時裝車運至現場。
三、工作要求
1、各組員統一聽從領導小組的安排,具體應急搶險部署由領導小組負責。
2、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指導方針,積極做好應急搶險預防準備工作。
3、應急搶險實行24小時值班制,及時傳達上級應急搶險指示精神,發現險情及時上報,切實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4、積極收集各種材料,根據情況做好人員、物資、機械的多重準備。
5、加強巡查力度,特別是雨天巡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各巡查情況及險情,對較明顯的隱患及時處理,預防擴展。
四、常見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措施:
1、洪澇災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及時向防汛指揮組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指揮組值班成員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組長報告。并在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采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組織撤離、救助人員及物資等;及時向領導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托力量求助,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區防訊指揮中心,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2、由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
3、各成員要接受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1)緊急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突發事件的特點,采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設備的搶救;
隨時與指揮小組保持聯絡。
(2)突發事件現場救護,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
隨時與指揮小組聯絡。
(3)后勤保障組應做好防汛工作成員的物資保障工作。
4、領導指揮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對危險源現場實施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向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助,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5、災后,要及時組織恢復受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如清污衛生保潔、恢復用水用電等,引導居民進行災后重建工作。
五、應急搶險物資與機械設備準備:
應急搶險物資的準備是做好應急搶險工作的保證,根據上級應急搶險工作會議要求及具體應急保通搶險特點,定出應急保通搶險物資和機械計劃,切實保證搶險用物資如:泥沙、編制袋、手電筒、木樁、雨衣、膠鞋、方便食品、擔架、救生船等。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3
為維護學校穩定,保證各班學生安全度過汛期,根據《xx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教育系統防汛工作預案〉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確保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全面貫徹省、市防汛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扎實有效地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今年安全度汛。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校的防汛領導,保證防汛工的有序開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以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我校的防汛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責本班的防汛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將通過班會、晨會、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師生宣傳防災、防溺水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防汛知識,全面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2、我校將加強檢查、巡查和防范等方面的工作,確保校園內道路、排水設施暢通,校舍電路安全無隱患。要定期對學校的校舍、圍墻、電路等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3、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定期檢查做好的防護工作,督促管理人員對圖書室、電教室進行嚴格管理,特別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大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上級發出的防御通知后,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全部進入臨戰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傳下達。
2、學校的防汛搶險小組防汛期間全天在學校集中,隨時準備參加搶險。對易受洪澇、雨水侵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工作準備。要按時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學校主要負責人校長隨時準備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汛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4、在防汛期間學校24小時有人值班(并有領導帶班),學校領導的手機和學校的電話全天暢通。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中心校報告。
5、若發現確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重大事故,值班人員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要在30分鐘內報告學校領導、村委、中心校、市教育局、鄉政府及有關部門,以便進行全方位救援,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如果發生了災情,學校防汛小組成員必須24小時在崗,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后,防汛小組要及時統計災情造成的損失情況。并以書面形式匯報給中心校。
2、災情過后學校要組織人員對校園進行大掃除。并對學校進行全面消毒處理,對受損嚴重的災情及時提出整改方案并上報,同時抓緊維修工作,盡快恢復教育教學工作。
3、學校采用聯保制度,及時了解師生家庭的受災情況,開展多種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對受災師生家庭進行適當的慰問和救助,確保不使一名學生因家庭受災而失學。
4、救災后,學校小組要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下次防汛工作做好各項工作。
四、具體要求
1、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要提高認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強化防汛責任,制定防汛預案,修改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防汛責任未落實或玩忽職守、麻痹大意、工作不力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個人的責任。
2、防汛斯間我校將準備編織袋x條和鐵鍬x把備用,一旦汛情發生隨時準備搶險并聽從中心校的統一調遣。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4
為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防汛防臺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對黨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條條保證”的原則,實行防汛責任校園領導負責制,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
基本思路是:堅持防大汛、抗大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確保我校師生安全度汛。
二、防汛應急預案內容
(一)第一預案
當受臺風或強熱帶風暴影響風力達8級以上,暴雨日雨量達50.1毫米以上或氣象等有關部門發布暴雨將達起始標準后,各負責人必須到位,加強值班,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值班領導和人員遇到突發事件或災情,及時下達臨時緊急處置指令,并迅速向教育局匯報。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記錄,檢查校園防汛值班到崗到位情況。
(二)第二預案
當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時,學校防汛工作領導組成員全部到位。并及時向各部門通知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建各類防汛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三)第三預案
當暴雨襲擊或縣有關部門發布緊急警報時,學校防汛工作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指揮崗位。并立即通過局域網或電話進行緊急部署。各部門要把防汛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并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
(四)第四預案
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及時把校舍倒塌、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防汛辦公室,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并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轉移和安置師生,根據災情,聯系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做好搶救、轉移和安置受災師生工作。
三、防汛防臺領導組及成員職責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xx
辦公室主任:xx
職責:
組長:在縣教育局防汛辦公室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縣防汛指揮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揮校園防汛工作。
副組長:根據校園出現的險情,為組長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分析匯總汛期中水情和災情,為組長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組長的指令,指揮搶險隊伍進行搶險。組織足夠的防汛物資送達搶險現場。聯系醫療部門,調動醫務人員、醫療設備,組成醫療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聯系公安部門維護學校交通秩序,組織師生撤離和轉移,負責學校穩定。協調和組織學校迅速恢復教學活動。
成員:在學校防汛領導組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檢查、監督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督校園的防汛安全;負責檢查、監督搶險物資的到位,保障供給受災學校師生的生活必需品;負責關閉、拆除危房,做好學校防災、抗災和災后恢復教學活動的指導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杜絕人員傷亡。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5
為了使我校防汛防洪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并有效地預防臺風、洪水和風暴等自然災害給學校帶來不必要的損失,以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防汛防洪工作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學校防汛防洪工作應急領導小組及具體分工
組長:xxx校長全權指揮學校防汛工作,作好上傳下達工作。
副組長:xxx、xxx具體指揮、組織學校教師防汛工作
組員:xxx、xxx、xxx等指導疏散、轉移、安置學生。
xxx、xxx、xxx負責學生救護工作
xxx、xxx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xxx副組長具體分管防汛防洪工作,負責與各部門的聯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室,xxx任主任,xxx任副主任,具體負責日常防汛防洪工作,聯系電話:xxxxxxx。
二、主要職責:
(一)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傳和情報傳達。
(2)當接到重大汛情預告時,要及時發出防御通知,領導小組成員全部進入臨戰狀態,組長要坐鎮指揮并部署防汛防災工作,同時要根據汛情發展情況果斷做出停止一切教育教學活動的決定,學校采取24小時的值班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上通下達。
(3)組織指揮全校做好防汛防洪和抗洪抗臺風工作,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
(4)一旦發生臺風險情和洪澇災害,要及時做好信息上報、后勤保障、災后自救以及盡快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工作。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協助組長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傳和情報傳達。
(2)在汛期要保持每天與鎮中心小學聯系,了解上級有關汛情信息和任務,及時反映和上報本校的防汛防洪工作。
(3)做好防汛防洪的必要工具和物資的配備工作。
(4)一旦發生臺風險情和洪澇災害,要協助組長及時做好信息上報、后勤保障、災后自救以及盡快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工作。
三、應急工作程序:
(一)根據氣象部門的汛情通告,迅速傳達到全體師生員工,切實做好檢查和防范自然災害工作。
(二)根據汛情發展情況果斷做出停止一切教育教學活動決定,及時做好師生員工撤離工作。學生在校不離校,學生在家不上學,以保證學生安全。
(三)啟動防汛防洪工作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各副組長靠前指揮,領導小組成員積極配合,并組織有關教職員工積極投入抗洪抗臺工作中去。重點做好學校的電腦室、實驗室、圖書室、檔案室、體育器材室等設備的防護工作,情況特別緊急時,學校要組織搶險小組待命,對易受洪澇、雨水侵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及時做好轉移。
(四)安排有領導帶班的24小時在崗值班人員,領導小組組長、分管副組長、帶班領導、值班人員的手機和學校的值班電話(xxxxxxx)要全天候開機,確保通訊暢通。若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向中心小學匯報。
(五)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后,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向鎮中心小學報告災情損失情況。同時,領導小組辦公室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后校園進行大掃除。對被淹的校園,及時請鎮衛生中心醫院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受損較嚴重的校舍門窗、屋面以及圍墻、宣傳欄、自行車棚、體育設施等,應及時向中心小學提出整改方案,并抓緊時間落實維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
(六)抗災救災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向全體師生員工了解家庭的受災情況,開展多種積極有效的措施對受災師生員工的家庭進行適當慰問和救助,確保不使一名因家庭受災而失學。同時,領導小組要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下次防汛防洪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6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防汛防臺工作的要求,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積極應對臺風、暴雨發生時可能帶來的威脅和損失,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升學校防汛防臺的應急處置能力,特制定我校防汛防汛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防汛防臺工作組,全面負責領導和指揮學校的各項防汛防臺工作,并下設綜合協調隊、人員轉移隊、搶險突擊隊。
1、防汛防臺工作組
工作組由校長擔任組長,書記、安全員擔任副組長,組員為各崗位負責人,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訂和完善學校防汛防臺應急預案;(組長、副組長)
(2)組織開展防汛防臺檢查工作,及時處理影響防汛防臺安全的有關問題;(組長)
(3)貫徹執行上級防汛防臺命令;(副組長)
(4)遇重大災情時下達停課、師生和物資轉移等命令;(組長、教務處)
(5)負責做好學校搶險自救和災后處置工作,將學校災情統計調查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總務處徐作良、會計)
(6)負責做好對師生防災自救的宣傳教育工作。(少先隊)
組長(總指揮):
副組長(副總指揮):
成員:
2、綜合協調隊
主要職責:負責掌握水雨情、災情和各類防汛防臺動態消息,并按要求報送有關防汛信息,保障信息渠道暢通;做好學校的防汛防臺安全工作,負責檢查、落實學校的各項防汛防臺安全措施;負責做好受災師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隊長:
隊員:
3、人員轉移隊
主要職責:執行工作組下達的有關指令,負責執行人員、物資轉移等任務;協助綜合協調隊做好受災師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隊長:
隊員:各班班主任
4、搶險突擊隊
主要職責:執行工作組下達的有關指令,負責執行突發險情搶險任務;協助人員轉移隊進行人員撤離、物資轉移等工作,配合綜合協調隊做好有關安全檢查工作。
隊長:
隊員:
二、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學校在接到上級指令或收到臺風、暴雨等警報后,應立即通知學校防汛防臺工作組,由組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三、應急工作流程
根據上級發布的臺風(暴雨)預警信號,動態進入相應的防災、搶險、救災階段。
1、工作組副組長到崗到位,啟動防汛防臺機制。
2、綜合協調隊通知各部門、各班級負責人做好檢查和防范措施,并按職責分工對易積水地點、相關設施設備進行巡查。
3、綜合協調隊加強值班,及時了解水雨情,并向全校師生及時傳達有關臺風(暴雨)預報、預警信息。
4、必要時人員轉移隊根據預案做好在校師生各項轉移準備工作。根據上級要求下達停課通知,并以班級為單位,由人員轉移隊和各班級負責人負責將在校學生轉移至安置地點或通知學生家長接送學生回家。
5、轉移易受澇區域物資,遇到人員、物資轉移困難時,應立即向搶險突擊隊請求支援。
6、善后(汛情臺風預警解除階段)
當警報解除后,在臺風暴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根據上級指令,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學校防汛防臺工作組及時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學校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校舍修復、學校復課等善后工作,并做好災情統計和上報工作。
若未發生重大災情,轉入正常性工作。
四、信息報送
災害性天氣期間,學校設立專用防汛防臺指揮室。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7
1、總則
1.1編制依據
依據《水法》《防洪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防汛條例》《水利部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泉州市防臺風應急預案》《安溪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溪縣防臺風應急預案》《安溪縣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溪縣教育系統防臺風應急預案》等,結合我鄉各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實行校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各小學、幼兒園臺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1.4編制單位
祥華中心學校防臺風應急預案由中心學校編制,報縣教育局執法檢查股備案。各小學、幼兒園也應結合本校的工作實際,及時編制防臺風相關應急預案,報中心學校德育處備案。各校編制防臺風相關應急預案可參照本預案并結合各校實際,注重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1.5修訂要求
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一般不少于5年修訂1次,并按原申報程序報批。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中心學校設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鄉基礎教育防臺風抗旱抗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中心學校德育處;各小學、幼兒園相應成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所在學校防臺風抗旱抗災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機構調整,各學校應及時調整、充實、明確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運行。
2.2機構組成
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蘇校長任組長,詹書記任第一副組長,陳文忠、裴亦贊副校長任副組長,其它班子人員任成員。各小學、幼兒園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學校班子成員、生管人員、班主任等組成。
2.3機構職責
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在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召開全鄉基礎教育防臺風工作會議,貫徹執行省、市、縣、鄉相關決定、指令;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各校做好防臺風工作,及時掌握、傳達汛情、險情和災情,及時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師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制定各項防臺風應急措施;負責組織做好各種活動的防臺風工作,對在校學生進行防臺風知識宣傳;動員師生參與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重建。
中心學校掛鉤學校領導:抓好中心學校抗旱領導小組有關防臺風工作精神的傳達,督促、指導學校做好防臺風工作。
學校:負責本校的防臺風工作,成立相應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做好本校的防汛搶險救災組織工作;修訂和完善各種應急預案,并加強培訓、演練;組建防汛搶險隊伍,備足備好防汛搶險物資;動員和組織廣大師生做好臺風防范工作。
3、信息通報、預警與預防
3.1信息通報
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將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
縣防汛辦轉發的氣象、雨情、地質災情信息向各小學、幼兒園通報。
3.2預警
3.2.1預警等級
根據縣防指規定,臺風預警等級從低到高可分為Ⅳ、Ⅲ、Ⅱ、Ⅰ四級,預警信號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臺風、降雨、洪水和地質災害預警等級由氣象、水文、國土等監測預報部門根據臺風影響程度、范圍和降雨情況確定。
3.2.2預警發布
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氣象、國土、水文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制定下發防臺風工作要求,并向局防指報告,各小學、幼兒園應根據各自防臺風工作職責和預案,做好相關預警工作。
3.3預防
3.3.1預防準備
(1)組織準備: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各小學、幼兒園應建立健全組織指揮體系,落實防臺風工作責任人、預警人員、搶險隊伍等。
(2)預案準備: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各小學、幼兒園應修訂完善防臺風預案、危險區域師生安全轉移預案、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等各類預案。
(3)物資準備:中心學校和各小學、幼兒園要備足防臺風抗災物資、設備等。
3.3.2防臺風檢查
每年度汛期前,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織掛鉤學校人員檢查各小學、幼兒園防臺風的準備工作和薄弱環節,發現問題應責成有關學校及時處理;各校要組織本校開展防臺風檢查(中心學校將對各小學、幼兒園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的及時組織處理和整改。
3.3.3防臺風巡查
各學校應建立日常和臺風期間的防臺風巡查制度,組織開展防臺風巡查工作。
4、防臺風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縣防指規定,確定臺風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為Ⅳ、Ⅲ、Ⅱ、Ⅰ四級,由縣防指統一發布,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至中心學校,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至各小學、幼兒園。
4.1.2應急響應要求
應急響應內容和工作緊急程度根據響應級別有所不同,每級響應行動包含低一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4.2Ⅳ級應急響應
(1)中心學校防汛抗旱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與局防指密切聯系,及時轉發通報信息,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2)各小學、幼兒園啟動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按照防臺風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工作部署,適時停止露天集體活動,禁止高空等戶外危險作業。
4.3Ⅲ級應急響應
(1)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各小學、幼兒園要組織好人力、物力,動員和組織廣大師生做好危險區域人員、財產的轉移準備工作。
(2)各類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各小學、幼兒園要組織力量對地質災害點、潛在地質安全隱患點、房前屋后高陡邊坡等區域及時開展巡查監測。如發現有隱患險情,應立即組織轉移受威脅人員、抓緊做好先期應急處置,并上報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8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的工作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思想,為確保校園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實行防汛、防臺風責任學校領導負責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切實、高效的應急預案,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防臺風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防汛、防臺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協調學校的防汛、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和一個應急分隊。
1、通訊聯絡組職責:保持和上級部門的上傳下達,保證信息暢通,指導學校防御工作和處置相關突發事件,對學校防御值班情況進行查崗,實時監測和及時報告學校的災情。
2、醫療救護組職責:迅速組織醫護人員準備好搶救器械、藥品、救護車等,迅速趕赴受災現場,對受傷人員實施緊急搶救;如有人受傷,應根據傷勢情況科學、果斷處理,必要時撥打“120”救護。
3、保護轉移組職責:負責學校師生人員、教學物資的安全轉移,轉移至博韻樓三樓多功能報告廳,防止兩次災害發生;負責協助做好學校救災工作,協助受災學校安置師生人員,安排師生教學活動。
4、后勤保障組長:具體負責汛期的物資籌備和調配以及汛前的防汛防臺風排查工作,確保汛情發生前,搶險工具、備用物資都已到位,并充足。在險情出現時,具體負責學校門口、排水溝的洪水疏通工作,減少洪水不進校門。
三、程序和措施
1.當受臺風或強熱帶風暴影響風力達8級以上,日雨量達50.1毫米暴雨以上或氣象等有關部門發布暴雨將達起始標準后,學校防汛、防臺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必須到位,加強值班,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在汛期、臺風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記錄,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值班領導和人員遇到突發事件或災情時,應及時下達臨時緊急處置指令,并迅速向縣教育局掛鉤股室匯報。
2.當氣象臺發布暴雨、臺風警報時,教育組防汛、防臺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必須到位。及時向教育組通知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防臺風應急措施,組建各類防汛、防臺風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3.當暴雨、臺風襲擊或市有關部門發布緊急警報時,學校防汛、防臺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必須到位,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要把防汛、防臺風工作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指揮崗位。臺風、暴雨和洪水過后,要及時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4.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監督學校有關人員到位、到崗,確保學校排澇設施全過程正常運轉,必要時要使用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
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學校應及時把校舍倒塌、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鎮教育組和所在村政,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并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轉移和安置師生。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19
一、預案目的:
為了全面做好國際公館的防汛防臺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確保小區業戶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編制此預案。通過防汛防臺風演練,讓全體公司員工及小區業主學到相關的防汛知識,做到有事不慌、積極應對、自我保護的目的。
二、災害預設:
當金地國際公館面臨臺風來臨或某區地庫排水不暢或者車庫出入口出現雨水倒灌,導致地庫淹沒,業主車輛被水浸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損毀等其他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
金地國際公館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成立防汛防臺風指揮部。
總指揮:xx
成員:xxx、xxx、xxx、xxx
總指揮職責任務:
1、下達各種指令,全面指揮防災抗災
2、按照分工,具體指揮各組開展工作
3、執行上級指令任務
(一)現場搶救組
組長:xxx
成員:全體非當班保安員
職責:平時進行訓練和演練。實戰時現場堵截灌水口,搶救業主的物資。
(二)設備動力組
組長:xxx
成員:工程部人員
職責:平時負責維護設備設施自動化系統,保障設備設施自動化系統處于完好狀態;實戰時負責啟動設備,保證排水正常、切斷不安全電源、保證應急電源設備的正常運行;
(三)通訊、后勤保障及宣傳組
組長:xxx
成員:客服人員
職責:負責對業主溝通工作,內外通訊聯絡,車輛調配,保障應急、搶修器材物資的供應。
(四)支援、事后清理組
組長:xxx
成員:清潔及綠化部員工
職責:負責支援、配合各應急小組工作;在事后負責清理工作。
(五)評審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職責:負責對整個防汛防臺風演練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工作開展情況的評審,對演練工作進行論證,提出合理化建議,促使防汛防臺風演練工作具有針對性和現實意義。
四、應急預案準備工作
1、根據防汛防臺風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防汛防臺風的物資準備工作,各部門對應準備好應急物品(抽水泵、沙袋、鐵鍬、雨衣、電筒等)。
2、組織一支由保安、工程組成的防汛防臺風搶險隊,隨時集合待命聽候調遣,處理突發事故。
3、臺風或暴風雨來臨前,由工程牽頭對公共區域及未收樓單元進行全面檢查,確保門窗關閉及有必要部位進行加固處理,排污泵運作正常、排水管網通暢等;環境部需對小區苗木進行加固處理及對排水溝渠的雜物進行清除,以保障下水道的暢通。
4、客服部密切注意天氣情況,臺風或暴風雨來臨時,停止小區所有作業,并通知小區業主做好相應防范工作(關閉室內門窗,確保陽臺或平臺花園等區域排水通暢等),同時安全部對小區進行不間斷巡查等預防工作(全面排查公共區域存在安全隱患、關閉公共區域門窗、確保公共區域排水管網通暢等)。
5、臺風或暴風雨過后,安全部全面巡查小區以了解受災情況并通知相關部門及時處理同時做好相應匯總;環境部組織人員對小區進行全面清理,保持道路清潔及暢通、對被風刮倒的綠化帶花木要及時清理或重新種植;工程部確保相關配套設備設施運行正常;客服部收集相關資料并做好備存,以備后期工作總結及宣傳之用。
五、各個小組工作程序要點
(一)現場搶救災組要求:要求穿雨衣、雨靴;在接到防汛命令后立即趕赴現場,扛沙袋堵住相關灌水口。
現場注意要點:
1、如有電源時,要先切斷電源,防止發生漏電事故;
2、當水源無法堵住,涉及到物資損失時,盡快轉移物資;尤其是地庫車輛要業主中心通知車主轉移,對無法聯系的車主,擇情況可以實行拖車處理;
3、當汛情無法抗拒時,安全第一,確保自身的安全。
(二)設備組要求:在接到防汛指令后立即趕赴現場,現場負責各類設施設備的啟動,及水電的調配。
現場注意要點:
1、啟動排污、排水設備。
2、切斷不安全的電源。
3、將有可能涉及到水浸的電梯關閉并升到頂層。
4、負責水災處理后設備和供電系統的檢查和恢復供電。
(三)通訊、后勤保障及宣傳組要求:演練之前負責將各個小組的對講機協、相應物資協調到位;在接到防汛防臺風指令后立即通知各個部門負責人及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經理,同時以各種方式通知業主轉移物資,尤其是將車輛轉移至安全的地方。
現場注意要點:
1、值班電話要保持暢通,值班室要設專人接電話,及時傳話。
2、指揮員與消防中心、各小組負責人利用對講機保持聯絡。
(四)支援、事后清理組要求:穿綠化或清潔工作服。本次演練主要負責現場衛生的清理,在演練結束后,將演練地點的衛生進行清理。
現場注意要點:
1、協助演習前演習現場的布置。
2、協助做好現場給業主的解釋工作。
3、對各個小組需要支援的及時給予必要的支援協助。
4、事后做好現場的清理工作,將演練的各個器材及時歸類,復位。
(五)評審組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給予提出合理化意見;完善預案的各個環節。對預案的過程各個環節進行拍照,參與觀察預案各個環節的進展情況,在預案演練結束后針對本次演練情況給予書面總結。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20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防御臺風的各項工作,及時處置因臺風帶來的各種災害,最大限度地減省我施工現場的各種損失,維護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標段施工范圍內臺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3、工作原則
臺風災害按施工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職能部門及施工隊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各職能部門對應施工隊負責制。各職能部門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對應施工隊的應急處置工作。要把臺風災害的預防放在突出環節,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認真分析臺風可能造成的大風和降雨,一旦發生險情,應迅速響應,及時啟動本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力量全力搶險救災。
4、工作重點
(1)各基坑開挖施工現場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滾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體滑坡、崩塌等可能造成事故的災害預防;
(3)臨時施工駐點和施工隊駐點災害來臨前的人員設備轉移;
(4)各施工點材料庫房的防洪排澇設施準備;
(5)垂直運輸設備、腳手架、施工用電安全防護措施;
(6)各施工點及駐地在大風、大雨時期的生活保障;
(7)臺風、大雨天氣的預測、預報和預警,及時向各施工隊、施工現場發布臺風預警信息。
二、防汛防臺風災害領導小組:
項目部成立防汛防臺風災害領導小組,實行統一指揮,分部門對應各施工隊進行具體負責。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臺風等災害監控
由項目部安全組負責臺風、暴雨、風暴及山地災害監控及信息收集,提前了解天氣情況,及時匯總各施工現場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種信息上報領導小組。
2、各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檢
堅持各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檢,將防風、防汛措施的落實作為檢查工作的重點,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對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安排人員進行處理,避免災害發生時造成事故。
3、各施工點預警員的責任落實
指定各施工點的兼職安全員同時為災害預警員,主要負責施工現場各項動態信息的收集、上報及領導小組各發布指令的通報。輔助各施工隊長做好防災害措施的落實及災害發生時的指揮工作。
4、災害預警機制
安全組建立天氣情況、施工現場狀況的監控體系,落實信息取得措施,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發出警報,轉移人員及相關設備,并報項目部領導小組。
四、應急響應:
項目部領導小組全面指揮,全體成員參加,并協調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災害監控部門根據天氣預報分析臺風發展趨勢,發布雨量、風力預報,提出防御目標及時上報領導小組。根據匯報情況,領導小組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發布人員轉移命令,并宣布進入緊急防汛防風期,啟動本防災預案,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專人指導工作,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報請上級協調部署醫療及生活物資的援助。
五、搶險救災:
臺風登陸或嚴重影響后,防災害領導小組及時召開搶險救災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各人員到抗災現場,指導搶險救,全力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
(1)小組組長及時掌握匯總災情,協調搶險救災有關工作,負責防災物資的調配,并會同相關人員做好防災評價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揮部和監理部的匯報工作。
(2)各小組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組織災后恢復所需的物資、器材等供應,優先安排施工人員駐點的生活物資供應。
(3)各施工隊對損毀的施工現場、及時制訂修復計劃,并組織力量盡快予以修復。
(4)領導小組聯系當地衛生部門,組織力量積極搶救受災傷病人員,同時配合政府機構做好災區檢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5)各施工隊組織力量抓緊修復被損毀的道路及通信等設施做好受災后的生產自救工作。
(6)后勤保障人員做好物資的管理發放工作,確保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7)聯系保險部門,做好理賠工作。
(8)臺風過后各施工隊及部門要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災損情況。災后,領導小組要對汛情、災情、抗災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向工程指揮部、監理部提交書面報告。
(9)當臺風及發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領導小組可根據信息匯總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六、應急保障:
1、搶險隊伍保障
我項目部范圍內的所有參建人員都有參加防臺抗災的義務。各施工隊以帶班和安全員為骨干,災害發生時應當組織所有人員參加抗災救災工作。
2、物資保障
材料及后勤部門應儲備必要的防臺搶險物資,以備重大災情發生時的應急使用。
3、資金保障
辦公室做好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災害發生時,根據領導組的指令,做好資金的分配及發放工作。
4、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聯絡方式以移動電話和手持報話機為主,公眾電話網絡出現故障時,及時啟動防災報話機應用系統,采用通報后的固定頻道聯系,保證信息通道的暢通。
5、醫療衛生保障
領導小組聯系當地衛生部門負責受災區域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防臺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臺風過后,領導小組應針對防臺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臺抗災工作。
本預案由我項目部"防汛防臺風災害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預案即日起實施。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范文】相關文章:
強降雨期間轉移避險應急預案(通用21篇)06-24
醫院強降雨應急預案范文12-27
強降雨防汛應急預案模板06-21
學校防災避險應急預案11-10
學校防汛避險應急預案03-31
強降雨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05-10
短時強降雨應急預案(精選14篇)05-10
鄉鎮災民轉移安置的應急預案06-28
校園應急避險預案(精選13篇)04-03
醫院防汛緊急避險應急預案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