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推薦獎勵制度
一、獎勵制度的分類
獎勵制度亦稱“獎金制度”。規定獎勵權限的劃分、獎勵形式、獎勵標準及獎金來源的準則,是工資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國實行的獎金范圍是:
(1)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2)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余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二、人員推薦獎勵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員推薦獎勵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人員推薦獎勵制度1
一、目的
為充分利用我公司內部招聘資源,進一步調動公司內部員工隊伍的人脈優勢,提升內部員工薦優舉賢的積極性,實現公司人力資源的最佳配置,拓寬公司招聘渠道,鼓勵全體員工舉薦人才,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推薦流程
1、行政人事部定期將公司空缺職位在公司內部進行公示;
2、員工根據公示的《招聘計劃》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向行政人事部推薦候選人(要求被推薦人和推薦人不可為親戚關系);
3、推薦人將被推薦人電話和應聘崗位報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據公司招聘流程進行簡歷篩選、面試等工作;
4、行政人事部會及時將結果反饋給推薦人;
5、對于重要崗位,行政人事部有權對被推薦人進行背景調查。
三、推薦關聯事項
(一)、推薦職位
(二)、推薦獎勵說明
1、獎勵發放辦法
(1)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進入試用期或至轉正后、乃至滿一年,推薦人獲取相應現金獎勵;
(2)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入職兩年內存在職位晉升,給予推薦人1200元獎勵。
2、獎勵發放流程
(1)被推薦人員獲得聘用后,按照下列規定給予推薦人一定的獎勵,人事部提交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通過后,在次月以現金的形式發放給推薦人。
(2)經推薦入職置業公司各崗位的員工,入職滿一個月獎勵推薦人200元;考核轉正后獎勵推薦人300元;入職滿一年獎勵推薦人800元;入職兩年內存在職位晉升,給予推薦人1200元獎勵。
(3)經推薦入職物業公司辦公室各崗位的員工,入職滿一個月獎勵推薦人200元;考核轉正后獎勵推薦人300元;入職滿一年獎勵推薦人800元;入職兩年內存在職位晉升,給予推薦人1200元獎勵。
(4)經推薦入職物業公司特殊崗位(形象崗、綠化工)的員工,考核轉正后獎勵推薦人200元;入職滿一年獎勵推薦人500元。
(5)獎勵標準
略
3、推薦獎勵發放形式
行政人事部負責內部推薦獎勵的統籌管理及費用的統計,財務部負責發放。
人員推薦獎勵制度2
第一條目的
為健全并完善多種人才引進渠道,促進快速補充公司發展所需人才,動員并激勵員工積極推薦符合公司用人需求的外部優秀人才加入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1、推薦人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除各級管理人員和人力資源部人員之外的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2、內部推薦崗位適用范圍:
(1)行業和人才市場中人才相對稀缺或競爭激烈而導致招聘難度大的崗位;
(2)因經營管理或業務需求實際而產生的緊急性招聘需求崗位;
(3)經長期招聘仍未招聘到適崗候選人的崗位。
3、被推薦人適用條件:
(1)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
(2)滿足用人崗位任職資格;
(3)不在公司人才庫中;
(4)非公司離職回崗人員;
(5)非公司項目外包員工。
第三條實施原則
1、公平客觀原則:內部推薦申請及審核確認以招聘管理系統中的審批記錄為依據,由人力資源部審定;
2、誠信推薦原則:推薦人須對被推薦人個人信息的真實有效性等預先把關;如推薦人了解到被推薦人相關信息為有必要知會公司的,須事先如實告知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招聘人員;
3、推薦回避原則:推薦人不得參與被推薦人面試、錄用及轉正評估等環節;
4、務實激勵原則:被推薦人被公司錄用且已入職的,公司將對于推薦人給予相應形式的獎勵;
5、激勵除外原則:被推薦人被公司錄用作為推薦人的直接或間接下屬的,不享受內部推薦獎勵;
6、在職獎勵原則:推薦人須在職期間方可享受內部推薦相應激勵。
第四條實施流程
1、招聘需求發布:各用人需求部門根據業務工作實際,結合招聘需求崗位的招聘進展、緊急程度、招聘難度等,在部門年度預算范圍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由招聘負責人通過公司招聘管理系統發布內部推薦崗位招聘需求;
2、需求崗位查詢及推薦:公司員工可登錄公司OA首頁【內部推薦】專欄或公司微信公眾號查詢內部推薦崗位招聘需求,在線提交申請,填寫被推薦人信息并上傳被推薦人簡歷。
3、招聘實施:被推薦人簡歷成功導入招聘管理系統后,招聘負責人須協同用人需求部門初篩簡歷,并根據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對通過初篩人員組織面試,及時對內部推薦工作進展情況做好系統記錄;
4、進程查詢:推薦人可通過OA首頁【內部推薦】專欄或公司微信公眾號實時查詢內部推薦進程及招聘結果;
5、錄用入職及試用期評估:依據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6、激勵實施:人力資源部依據內部推薦激勵相關規定,對符合激勵條件的推薦人給予相應獎勵。
第五條激勵實施
1、現金(積分)獎勵:
(1)獎勵標準:
(2)附加激勵:依據被推薦人入職后首個年度績效考核等級和取得的公司級年度評優結果為依據,對推薦高質量優質人才的推薦人給予一次性附加激勵,相應激勵標準如下:
(3)現金獎勵在用人需求的部門人工成本中列支。現金獎勵分兩次計入推薦人當期工資合并計稅:被推薦人入職滿3個月且在職的,向推薦人發放相應獎勵總額的50%;入職滿6個月且轉正在職的,發放相應獎勵總額的剩余50%;
(4)積分兌換及使用說明:推薦人本人在自然年度內通過參與內部推薦所獲取的積分獎勵額度,可選擇通過公司員工福利平臺自行兌換實物,或者選擇轉入員工培訓個人賬戶用于兌換學習課程。
2、其他獎勵:對內部推薦工作有貢獻的相關人員,人力資源部可組織年度最佳伯樂等相關獎項評選,并對獲獎員工給予證書及一定現金或積分獎勵。
第六條違規處理
經核查,如推薦人存在以下情形且違規行為且情節輕微的,人力資源部取消推薦人獲得的相應獎勵;情節嚴重的,視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依據相關制度規定處理。
1、推薦人違背誠信推薦原則,隱瞞與被推薦人關系,或隱瞞或提供虛假被推薦人個人信息等情形的;
2、推薦人違反推薦回避原則,在招聘實施過程中與用人部門或招聘人員串通錄用被推薦人的。
第七條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人員推薦獎勵制度3
為了適應公司的快速發展,實現多家連鎖經營的戰略目標,公司人事部在積極拓展招聘渠道的.同時,決定實行內部員工推薦人才制度,并給予相應的獎勵,具體細則如下:
1、內部推薦人才的原則:
1.1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向公司人事部推薦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
1.2人事部將不定期公開公布公司招聘的崗位及任職資格要求。
1.3推薦人必須保證被推薦人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
1.4被推薦人的面試、錄用流程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所有推薦資料需先發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篩選后,進行初試,再推薦至用人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是否錄用。
2、獎勵辦法:
2.1被推薦員工通過試用期后,獎勵推薦人第一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試用期結束的次月;被推薦人轉正后工作滿三個月后,獎勵推薦人第二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轉正后的次月。
2.1.1成功推薦學徒、學員、承辦員者,第一筆獎金為50元,第二筆獎金為50元;
2.1.2成功推薦輔修、副修、助理者,第一筆獎金為100元,第二筆獎金為100元;
2.1.3成功推薦主修、副經理、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200元,第二筆獎金為300元;
2.1.4成功推薦副總經理、總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500元,第二筆獎金為500元;
2.2人事部需向總經理提交《內部員工推薦人才表》,經審批后,交財務部發放獎金。
3、實施流程:
3.1本制度由總經辦(人事部)及各店長、經理共同負責。
3.2本制度自文件審批之日起執行,如有更新,另發文說明。
人員推薦獎勵制度4
一、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配合公司的人才戰略,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鼓勵員工積極推薦合適人才,同時為規范人才推薦流程,特制定公司內部推薦獎勵制度。
二、推薦的原則
1、回避原則
1.1內部舉薦的應聘人員不包括與舉薦人或本公司在職人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
1.2被推薦人員不能從事與推薦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利益關系的崗位;
1.3被推薦人的親屬不能有從事與本公司經營范圍一致的工作或在該類公司里工作。
2、內部員工推薦人選,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2.1所有舉薦人的身份學歷工作經驗必須是真實的;
2.3推薦人提供的被推薦人簡歷應該準確真實,不能有協助被推薦人做任何隱瞞和偽造,否則將取消其推薦候選人的資格;
2.4如被推薦人員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或者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或傳染性疾病,推薦人需如實向公司申明,不可故意隱瞞;
2.5被推薦人員與其他公司無勞動用工及經濟糾紛。
3、遵守原則
3.1主管級及以上員工推薦同系統同部門內的主管級以下員工,推薦人選須通過人力資源部及用人部門正規面試程序,但是人員比例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合理控制;
三、內部推薦流程
1、空缺崗位公布
人力資源部定期在公司公告欄、招聘平臺(前程無憂)公布崗位空缺及職位要求;并定期在公司QQ群發布《內部推薦崗位公告》,包括招聘崗位信息、招聘周期、獎勵金額等。
2、推薦人選
2.1推薦人可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公司內部人才推薦表》并填寫相關信息,該表格將做為獎金發放的依據,如未填寫可能會影響到獎金的發放;
2.2推薦人依據相關招聘崗位的工作職責及職位要求,將被推薦人的簡歷以書面材料或電子文檔形式發送至人力資源部同事郵箱,并在郵件標題或正文上注明推薦人+推薦職位;
2.3人力資源部為每一份推薦資料進行編號建檔,做好登記工作以備查。
3、資料審核
人力資源部收到推薦資料后,在2個工作日內對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并通知推薦人;
4、正常招聘
通過審核的應聘者,公司人力資源部及相關用人部門組織進行初試及復試,5天內確定是否錄用,確定錄用人員后,人力資源部告知推薦人。
四、獎金發放標準及流程
1、獎勵金額標準(表1-1)
2、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2.1、獎勵辦法:
1)對推薦人的獎勵分三次發放:被推薦人通過公司面試被錄用(發放10%);通過試用期考核成為公司正式員工(發放30%);被推薦人員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發放60%)。
2)若被推薦人進入公司滿一年后,表現優異,則公司將再次對推薦人進行獎勵,包括獎金獎勵(每年為表1-1中獎金額的50%)和榮譽獎勵(本獎勵僅限銷售崗位)。其中,表現優異需滿足開發人員年銷售額達到30萬以上,維護銷售人員需滿足銷售額同比上一年增長10%以上。
3)公司設立“前沿伯樂”獎,每年度根據年累計的內部推薦情況,推選出成功推薦(需入職滿一年以上)人數最多的員工,在公司年會上給予嘉獎(本獎勵自20xx年1月1日開始執行)。
4)凡積極參與并成功推薦人才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檔案中給予記錄,并作為該員工年度評優及考核的參考依據之一。
2.2、推薦管理:
1)公司以下員工推薦外部人才,不列為獎勵范圍;
推薦人與被推薦人為直接上下級關系(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部門員工;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經理級以上)。
2)以下情況取消獎勵的發放并收回已發放獎勵:
被推薦人員所提供的個人簡歷有隱瞞和偽造;推薦人隱瞞已知的被推薦人的個人情況;推薦人及被推薦人擅自聯系用人部門,或向用人部門傳遞相關信息;被推薦人試用期滿通過考核,卻不愿轉正,并提出離職。3)推薦獎勵僅限于成功推薦外部人才,推薦公司內部員工不在本獎勵范圍內。推薦公司已離職員工重新入職成功的,可獎勵表1-1中金額的30%(該獎金在入職2個月后一次性發放),不享受本制度中其他獎勵。
4)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空缺職位要求,推薦人不享受任何獎勵;
5)被推薦人選如果未被錄用,其應聘資料將進入公司人才庫作為儲備.
五、其他
1、本制度經執行董事審批后執行,修改亦同;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公司其他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六、附件
附件一:《公司內部人才推薦表》
附件二:《人才推薦獎勵領取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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