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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庫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油庫安全是指在油庫的設計、建設、運營、維護以及管理等各個環節中,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以確保人員的生命安全、設備的正常運行、油品的儲存和運輸安全,以及防止火災、爆炸、泄漏等事故對周邊環境和社會造成的危害。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油庫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1
一、管理制度
1、油庫必須貫徹積極預防、確保安全的原則。做好及時檢查,消除隱患的預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對入庫人員要嚴格登記手續,講明注意事項: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及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外露釘子的鞋進入庫區,嚴禁在油庫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油庫內使用無線電通訊設備。
3、臨時施工人員必須先接受安全教育、并佩戴臨時出入證方可入庫。
4、凡攜帶物品出入庫人員,應做好檢查、登記。
5、禁止存放危險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資。如電石、氧氣、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不準堆放任何材料、設備等障礙物品,以保證消防車通行無阻。
6、所有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開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7、對油庫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按設計和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高溫天氣做好降溫工作,防止發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氣及其惡劣情況,必須隨時注意安全動態并及時上報。
9、油庫指定的專職管理人員要準確、完整地做好進出油的明細賬,并定期盤點庫內油品、存油量。
10、在裝卸油作業中,未經允許,機車不得入庫。車輛進入庫區后應停在指定點,禁止在裝卸油場地修理發動機。
11、嚴格遵守油庫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類加油、貯油設施,堅決杜絕在裝卸和調駁油的過程中出現跑、冒、滴、漏現象。
12、安全防護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庫存放,記錄登記清楚,做到緊急情況下能及時使用。
13、罐區、裝卸油作業區、泵房等爆炸危險區域,禁止任何攜帶任何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動通信設備。
14、油庫值班人員必須每天24小時堅守工作崗位,并每2小時巡查油庫區域一次,做好巡查記錄。
15、油庫值班人員在有如下的嚴重違紀情況下將予以辭退:
1)達到公司和部門的相關辭退條件時;
2)在油庫區域內抽煙、飲酒;
3)在油庫區域內用手機打電話;
4)發現油品被盜一次;
5)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程一次;
6)報表未按要求記錄或記錄不全,警告達到三次者;
7)油庫出現無人值守情況或未按要求時間進行巡查、上班睡覺、脫崗、隨意允許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油庫區等其他違反相關管理制度情況,警告達到三次者;
16、如出現安全問題,必須及時正確處理,并立即上報公司。
17、此制度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適時修正,在新的.制度未出臺前,以舊制度為準。
二、防火防爆
罐區、裝卸作業區、油泵房、消防泵房、鍋爐房、配發電間等重點部位設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牌。庫內用火應嚴格執行《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措施。石油庫應根據“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實行“定人員、定設備、定責任、定目標”的管理,確保設備的完好,實現安全運行。
三、防雷、防靜電
1、石油庫防雷、防靜電的設施、裝置等應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2、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保持完好有效。當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設施共用接地裝置時,按最小值考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3、鐵路裝卸油設施鋼軌、輸油管道、鶴管、鋼棧橋等應按規范作等電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4、壓力儲罐不設避雷針(線),罐區不宜裝設消雷器;
5、嚴禁使用塑料桶或絕緣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裝或輸送甲、乙類油品;
6、不準使用兩種不同導電性能的材質制成的檢尺、測溫和采樣工具進行作業。使用金屬材質時應與罐體跨接,操作時不得猛拉快提;
7、每季度定期檢測一次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設施是否正常并上報公司安全部,如有異常要立即上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理。
8、安全部門根據油庫每季度的檢查結果對油庫的`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工作進行復查,如發現檢查結果與油庫上報的結果不一致時,對相關責任人按照公司制度進行處罰。
四、消防管理
石油庫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消防達標規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職消防與義務消防相結合的原則,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五、消防設施配置
1、作業場所和輔助生產作業區域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標志、配置滅火器材。露天設置的手提式滅火器應安放在掛鉤、托架或專用箱內,并應防雨、防塵、防潮;
2、各類滅火器應標識明顯、取用方便,并按期檢驗、充氣、換藥,不合格的滅火器應及時報廢、更新。
六、供水系統
1、消防水池內不得有水草、雜物,寒冷地區應有防凍措施;
2、系統啟動后,冷卻水到達指定噴淋罐冷卻時間應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應常年充水,主干線閥門保持常開,管道每半年沖洗一次;
4、定期巡檢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試驗。距消火栓1.5m范圍內無障礙,地下式消火栓標志明顯,井內無積水、雜物;
5、消防泵應每天盤車,每周應試運轉一次,系統設備運轉時間不少于15min;
七、泡沫滅火系統
1、系統啟動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區內所有油罐泡沫產生器噴出時間應不大于5min;
2、泡沫產生器應保持附件齊全,濾網清潔,無堵塞、腐蝕現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2
(一)油庫內應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經常處于完好的備用狀態。
(二)油庫進門處應懸掛“嚴禁煙火”等警告標示牌,進入油庫應交出火種。
(三)油庫內的一切電氣設施應為防爆型,電力線路必須是暗線或電纜;不得有架空線。
(四)油庫內應保持清潔,不準儲存其他易燃物品和堆放雜物。
(五)油罐接地線和電氣設備接地線應分別裝設。
(六)油庫內一切電氣設備的檢修,都必須停電,并設專人監護。
(七)在油庫工作的人員,應了解透平油、絕緣油的性質和有關防火防爆規定,對不熟悉的人員應先進行安全教育,然后方可參加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工作。
(八)油車卸油時,嚴禁將箍有鐵絲的膠皮管或鐵管伸入卸油口。
(九)開啟油罐、油桶的.入孔、油蓋,測量油面或取樣作業時,禁止使用黑色金屬的工具,防止產生火花,防止發生火災。
(十)打開油車密封蓋時,嚴禁用鐵器敲打。卸油時油車、油庫內應設專人監護,以防透平油、絕緣油混裝。
(十一)卸油時應經常巡視,防止跑、冒、滴、漏油。
(十二)油庫保持良好的通風,及時排除可燃氣體。
(十三)濾油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使用規定,并使用紅外線測溫儀密切監視油溫,防止溫度過高。
(十四)每周對油罐的呼吸器、油位計、閥門、人孔門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匯報,及時處理。
(十五)機組檢修回油應抽入運行油罐,經處理合格后方可抽至凈油罐。
(十六)檢修開工前應確保被檢修設備與運行系統可靠地隔離,檢修時應盡量使用有色金屬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鐵制工具時,應采取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油。
(十七)需要動火時,應辦理動火工作票。在進行電、火焊作業時,電、火焊設備均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準使用漏電、漏氣的設備。火線和接地線均應完整、牢固,禁止用鐵棒等物代替接地線和固定接地點。電焊機的接地線應接在被焊接的設備上,接地點應靠近焊接處,不準采用遠距離接地回路。
(十八)在油罐內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將通向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統隔絕,拆開管路法蘭通大氣。油罐內部應沖洗干凈,并進行良好的通風。
(十九)在油罐內進行清掃工作時,應開啟排風扇、軸流風機進行通風。清掃時應使用海綿、灰面,不得使用白布等纖維含量高,且易脫落的材料。使用的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監護人應隨時在現場,不得離開。
(二十)在管道上進行電、火焊作業時,靠油罐側的法蘭應拆開通大氣,并用絕緣物分隔,沖凈管內積油,放盡余氣。
(二十一)濾油時油桶應編號,標簽上應注明油的種類、來源、時間,廢油桶應有明顯的標志。廢油桶、凈油桶應劃分明顯的存放區。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油庫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油庫的管理和操作人員,包括油庫的職工、訪客等,以及進入油庫區域的人員和車輛。
第三條 油庫安全管理的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目標是提高油庫安全意識,規范管理流程,確保油庫的安全運營。
第四條 油庫所有者或經營管理單位對油庫的安全管理負有責任,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責任意識。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油庫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由安全專職人員組成,并由管理員領導。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制定、修訂和實施油庫的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安全檢查與評估,以及負責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六條 安全專職人員需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具備一定的安全管理經驗。
第三章 安全管理規定
第七條 油庫建筑及設備設施要求
1. 油庫房建筑和設備設施必須符合防火、防雷擊、防腐蝕規范標準要求。
2. 油庫周圍應懸掛“油庫重地,嚴禁煙火”的警告牌,油庫大門應有專人值班,其他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進入油庫。
第八條 人員出入管理
1. 所有進入油庫區域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穿著符合規定的防護服,并在門衛處登記,出示身份證、工作證等相關證件。
2.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油庫區域,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3. 進入油庫區域的人員需接受安全教育,了解油庫安全操作規程。
第九條 防火防爆管理
1. 油庫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
2. 各類油庫應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嚴禁帶入火種,禁止在防火間距和范圍內進行明火作業。
3. 油庫內必須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且必須置于明顯方便的地方,庫房周圍的消防道路應保持暢通無阻。
4. 油庫內不得裝設電鐘、電話等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用具。室內的'照明線路及電動設備等裝置應選用密閉防爆型器材,開關應設在室外,倉庫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裝修理。
第十條 電氣設備管理
1. 油庫內一切電氣設施應為防爆型,電力線路必須是暗線或電纜,不得有架空線。
2. 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使用防爆開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3. 油庫內一切電氣設備的檢修,都必須停電,并設專人監護。
第十一條 靜電防護
1. 儲存或運輸中會產生靜電的設備、容器及管道,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2. 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和車輛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第十二條 日常操作與檢查
1. 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并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 裝卸、搬運時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摩擦、撞擊和拖拉、傾倒,所用工具應為銅、鋁合金。
3. 油庫工作人員下班前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十三條 車輛管理
1. 車輛進入油庫區域需減速慢行,嚴禁超速、逆行。
2. 車輛熄火后,方可加油,禁止在加油過程中啟動發動機。
3. 禁止在油庫區域修理車輛。
第十四條 應急處理
1. 油庫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 如發現安全問題,必須及時正確處理,并立即上報公司。
第四章 培訓與考核
第十五條 項目主要負責人對本項目油庫的安全管理負責,有關人員必須接受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消防安全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油庫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并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適時修正。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目的
規范潤滑油庫的日常管理,確保潤滑油品得到合理、有效地保管和準確使用,確保油品品質,防止油品混用、錯用,杜絕油庫安全事故,從而最大程度地從源頭上降低現場設備潤滑不良、機械部件損壞以及導致設備事故的概率。
二、油庫日常管理
①油品庫房應防雨、防曬、干燥、清潔、通風良好,并有完善的消防設施。
②油庫內各種貯油容器應清潔干燥,完好無損,零附件齊全完好,容器外表應標明所盛油品的名稱和牌號。
③裝有油品的容器,應做到按種類規格分組、分層存放,每組要有油品標簽,注明油品名稱、牌號、入庫時間和質量鑒定時間,入庫日期不同的同種油品不允許混放。
④油庫內原有合格油品不允許倒罐或開蓋存放,開蓋存放3個月的潤滑油必須進行檢驗。
⑤各潤滑用具應標記清晰,專油專用,定期清掃。一般情況下,領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每3個月清掃1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掃1次;三級過濾網保持完好、清潔無雜質。
⑥開蓋未使用完領油到桶不得長期敞口放置。
三、油庫定置管理
①各種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均按指定地點放置整齊,潤滑器具必須保持好用、整潔,對損壞器具必須及時更換或修復。
②廢油桶須與其它油桶分開存放,擺放整齊,密封。
③油庫分區:根據潤滑油庫具體情況進行分區分類擺放不同種類油品。
④潤滑油品按牌號分類存放:把潤滑油和潤滑脂進行分類,并在相應位置設置標有油品牌號的標識牌。
⑤潤滑油具的放置:嚴格執行潤滑油三級過濾制度,用紅色油漆在油具上標注油品牌號,并與相應油品放置在柜子的同一位置,避免油具混用。
⑥潤滑油抽和潤滑脂注入器的`放置:為防止潤滑油抽和潤滑脂注入器被灰塵污染,應存放在密閉的儲柜內,為防止混用,油抽和注入器上應貼上牌號標簽。
四、大油庫的輪流管理
目前大油庫是水泥部和制造一部輪流維護,關于大油庫擺放的物品和衛生規定:
1、大油庫內只能擺放:廢油、廢油桶、油車及濾油車;
2、油庫內嚴禁煙、火及擺放易然物品如:廢布,廢紙等非規定物品;
3、油庫內嚴禁開蓋儲存油品;
4、存放的物品必須擺放整齊,干凈整潔,盡可能的避免露天擺放;
5、規定制造一部為雙月,水泥部為單月輪流做好油房管理工作;
6、每月2號請雙方班組(班長或者副班長)做好交接工作;
7、交接管理油庫的班組有義務檢查油庫的衛生、物質擺放、及消防安全用品的情況,如發現存在問題有權要求上月管理責任班組進行處理;交接成功后當月油庫的維護工作將由責任班組承擔。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確保油庫安全運營、預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油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庫設施與建筑要求
1. 建筑和設備設施標準:油庫房建筑和設備設施必須符合防火、防雷擊、防腐蝕規范標準要求,以確保其安全性和穩定性。
2. 禁火標志:各類油庫應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嚴禁帶入火種,禁止在防火間距和范圍內進行明火作業。
二、人員管理與培訓
1. 管理人員資質: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嚴格執行庫房管理制度,否則不準操作。
2. 非管理人員限制:嚴禁非本庫管理人員隨意進入庫房內和動用庫房設備。
3. 安全教育:在油庫工作的人員,應了解透平油、絕緣油的性質和有關防火防爆規定,對不熟悉的人員應先進行安全教育,然后方可參加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
1. 消防器材配備:各類油庫必須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且必須置于明顯方便的地方,庫房周圍的消防道路應保持暢通無阻。
2. 定期檢查:對油庫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需按設計和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3. 電氣設施要求:油庫內的一切電氣設施應為防爆型,電力線路必須是暗線或電纜,不得有架空線。室內的照明線路及電動設備等裝置應選用密閉防爆型器材,開關應設在室外,倉庫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裝修理。
四、操作規范與安全措施
1. 禁止行為:油庫內不得裝設電鐘、電話等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用具。嚴禁在油庫內吸煙、使用明火及無線通訊設備。
2. 靜電防護:儲存或運輸中會產生靜電的設備、容器及管道,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產生靜電,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和車輛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3. 分類隔離:油庫內各類物品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定分類隔離分放,防止發生事故。
4. 裝卸作業規范:在裝卸油作業中,未經允許機動車不得入內。車輛進入油庫區內應在指定點停放,禁止在裝卸油場地修理發動機。嚴格遵守油庫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類加油、貯油設施,堅決杜絕在裝卸和調駁油的過程中出現跑、冒、滴、漏現象。
五、日常巡查與記錄
1. 巡查制度:油庫值班人員必須每天24小時堅守工作崗位,并每2小時巡查油庫區域一次,做好巡查記錄。
2. 安全檢查: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類油庫的消防設施和各個油門、油柜、油罐、管路、庫內溫度、通風等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
六、其他安全規定
1. 出入庫登記:必須建立人員、車輛等出入庫登記制度,嚴禁攜帶火種進庫。
2. 高溫天氣應對:高溫天氣做好降溫工作,防止發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氣及其惡劣情況,必須隨時注意安全動態并及時上報。
3. 存放規定:禁止存放危險品、爆炸物品和其他易燃物資,如電石、氧氣、硫酸、油漆等。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規范油庫管理,防止浪費和安全事故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的油庫管理
3、職責
倉儲部為油庫的'主管單位負責管理油庫。
4、安全規定
1、倉庫主管為油庫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檢查油庫的安全管理,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油庫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專職管理人員要準確、完整地做好進出油的明細帳,并定期盤點庫內油品、油量,發現庫存不足及時補給。
3、油庫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嚴禁攜帶易爆易燃物品入庫,嚴禁在油庫吸煙和使用明火。油庫周圍不要堆放柴草及其它易燃物品。
4、油庫必須按設計和有關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通風設備,并定期檢查。
5、油庫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使用防爆開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6、油庫必須做好防汛、防臺風工作。冬季,對油桶、管路,要采取適當保溫措施,防止凍裂。夏季,要做好防脹、降溫工作,防止發生爆炸事故。
7、油庫專職管理人員發現庫內油品蒸汽濃度超過規定時,要加強通風。
8、倉庫主管要對油庫每月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限期整改完畢,存在重大隱患的可暫時停止使用,待整改完畢方可使用。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7
1、油庫四周必須保持清潔,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備齊備足消防器材及消防沙,做好防火標記;
2、庫房內按油料種類規格分類歸置,要貼上標簽;
3、油庫工作人員進入油庫時,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物品,禁止使用手機,嚴格遵守油料的進發制度,做好班前班后油閥、電的檢查;
4、油庫四周不許吸煙,距油庫60m內嚴禁煙火,燃放炮竹及其他火險,機動車輛加油時必須先將發動機熄火,方可加油,雷雨時應停止卸油、加油;
5、油庫重地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禁止在油庫內聊天、打牌、做飯;
6、不準使用滲油,漏油的容器取油,裝卸油桶時不得碰撞,將發動機熄火,等油料卸完后方可開車;
7、油料員應經常性的`檢查油庫內的電器線路,嚴防電火發生事故,油庫內的各種滅火器材應持完好狀態;
8、油料員不得將鑰匙交給他人去加油、卸油。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xx水電站工程施工區油庫是xx水電站公司面向xx水電站工程所有施工單位,直接為施工單位提供油料的服務單位,政治性強。為了提高施工區油庫的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工程建設服務,做好油料的供應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油料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滲、易集聚靜電荷的特性。施工區油庫必須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證安全運行。
第三條 施工區油庫要樹立起良好的服務觀念,制訂服務規范,推廣禮貌用語,提高服務質量,站容要整潔。
第四條 施工區油庫必須建立從站長到每個工種的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并同時制定考評辦法和獎懲規定,確保本制度的實施。
第五條 施工區油庫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油料知識和用油機具知識,掌握業務操作要領,熟悉施工區油庫管理制度,并經過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操作。
第六條 施工區油庫工作人員要保持儀容整潔,佩帶服務證章,禮貌待人,文明加油,嚴格執行供應政策及公司有關管理規定,嚴禁供應摻水、摻雜和變質油品。
第七條 施工區油庫必須加強經濟核算,改善供應管理,減少油品損耗。
第八條 施工區油庫必須嚴格票證管理制度,做到手續完備,交待清楚,記錄清晰,帳實相符。
第九條 施工區油庫必須建立各種設備完整的技術檔案和維修管理制度。
第十條 施工區油庫應采用密閉式卸油方式。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為保證施工區油庫安全運行,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
(一)每班作業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責任人。
(二)要有兼職現場安全檢查員,負責督促檢查加油現場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成立群眾性的消防組織,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加強消防技術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四)凡因油庫管理方制度不健全,職責分工不明確,或有制度和分工,而不檢查督促執行者發生的責任事故,在追究油庫管理方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要追究油庫站長和油庫管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制訂和落實業務安全措施。
(一)制訂“施工單位進庫加油須知”,內容主要包括:
①站內嚴禁煙火。
②嚴禁在施工區油庫內從事可能產生火花性質的作業,諸如不準在庫內檢修車輛,不準敲擊鐵器等。
③嚴禁向汽車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汽油。
④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⑤嚴禁攜帶一切危險品入庫。
⑥嚴禁與本工程無關的車輛進入庫內。
(二)施工區油庫內嚴禁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和逗留。
(三)高強電閃、雷擊和雷擊頻繁時,停止加油。
第十三條 加強明火管理。
(一)除經公司批準的固定用火點外,不得自行變更或擴大用火范圍和隨意動火。
(二)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后,停止加油作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
(三)施工區油庫內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第十四條 施工區油庫與周圍其他單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離,施工區油庫內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離及明火作業點與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離要符合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油罐通往加油機的輸油管路,采用管溝敷設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實。
第十六條 安全用電規定
(一)加油機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向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內為危險區。危險區內的電器設備的選型、安裝、使用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定。
(二)嚴禁任何一級電壓的架空線路跨越施工區油庫上空。
(三)室外照明燈具,必須是封閉式、防爆型。
(四)施工區油庫內不得隨意拉接臨時電線。
第十七條 防靜電規定
(一)地下臥式油罐要在首尾兩端沒有兩組靜電接地裝置,其電阻值不得大于10歐姆。罐體與接地極之間的連接扁鐵或導線,要采用螺栓連接,并做瀝青等防腐處理。其它部位的靜電接地裝置的電阻值不得大于100歐姆。靜電接地裝置每年應檢測二次。
(二)地下臥式油罐進油管應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處,并有彎口。嚴禁噴濺式進油。
(三)加油機、加油膠管上的消除靜電連接線,必須完好有效。
(四)施工區油庫工作人員不得穿著化纖服裝。
第十八條 消防滅火
(一)施工區油庫要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庫實際制訂滅火戰斗方案,并編制圖表說明,作為實戰和滅火訓練的主要依據。內容包括:
①組織領導和指揮系統。
②施工區油庫的地理位置、油罐數量、容積、加油機位置及管線走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點、數量。
③滅火操作人員的配備和分工,警衛力量的配備和布置,物資的搶救措施。
④站內建筑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及施及之間距離。
⑤各部位滅火所需要的滅火器材、數量,現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品名、數量。
⑥滅火和搶救物資的操作程序、時間要求和應急補充措施。
⑦對外通訊聯絡、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二)消防器材的布置:
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區為主,擺放整齊、位置合理,道路暢通,取用方便。
(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時檢查,經常養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第十九條 安全檢查
(一)施工區油庫站長除加強日常例行檢查外,每月要對施工區油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決的要迅速解決,確有困難的要如實向公司書面報告。拖延不辦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油庫管理方和人員的責任。
(二)現場安全檢查員要督促本站職工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對違章作業的.行為,有權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公司安全辦公室會同油庫業務主管部門每季度和重大節日將定期檢查施工區油庫的安全工作。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職工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已檢查出的隱患整改進度,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安全組織的活動與作用,各種設備的技術狀況等。對于查出的問題要分類排隊,落實責任,限期整改。
第二十條 施工區油庫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地、實事求是地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發生爆炸、著火、雷擊、人員傷亡、重傷致殘以及其它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要及時報告公司。對發生的事故,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章 供應管理
第二十一條 供應前的準備工作
(一)交接班內容包括:加油數碼累計數、油罐存油量、票證及其它有關事宜,交接清楚,雙方在記錄上簽字認可。
(二)接班加油員檢查加油設備技術狀況。
第二十二條 加油操作
(一)車輛進站后,加油員要做到車到人到,主動引導車輛順序進入加油位置。
(二)堅持憑公司核發的加油本和油本上車號與被加油車輛車號一直原則加油。啟動加油機前,問清油箱空容量,將加油機上次加油量數字碼回零,加油數量必須與油本和臺帳上登記數量相符。
(三)加油員必須親自操縱油槍。不得折扭加油軟管或拉長到極限。加油槍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內,集中精力,認真操作,做到不灑不冒。
(四)加油機發生故礙和發生危及施工區油庫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加油。發生跑、冒、灑油料時,必須清理完現場后,加油車輛方能離去。
(五)非加油人員不得擅自提槍加油,各單位車輛必須是證件齊備,并按指定位置加油。
第二十三條 不得因油庫管理方本身其它原因而影響油料的供應。
第二十四條 施工區油庫停止營業時,關閉加油機,切斷電源,關閉油罐進出油管線閘閥,鎖好門窗。
第四章 接卸與儲存
第二十五條 散裝油品接卸
(一)施工區油庫要根據庫存和供應動態,提出分品種的進貨申請計劃,及時組織貨源,防止人為脫銷。
(二)油罐汽車進站后,要引導停靠指定位置,關閉發動機,同時停止加油作業,做好安全警戒,及時安排接卸。
(三)查驗送貨單據,檢查標高,核對品名、數量,測定進油油罐存量,核算可容量,做好記錄。
(四)收卸油品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卸油前接好靜電接地裝置。現場有專人監護,防止發生跑、冒、混油事故。
(五)卸油完畢,必須上車檢查,收凈底部余油,穩油五分鐘后,復測油罐存量,核對卸收數量,辦理簽收手續,登記入帳。
第二十六條 散裝油品保管
(一)散裝油品必須分罐建立油品保管帳,及時記錄收、發、存動態,保證帳貨相符,溢耗清楚。
(二)每月測定一次油罐水位,及時排除罐內積水。
(三)按油品種類、規格實行專罐儲存。油罐改儲其它油品時,要清除罐內存油。
第二十七條 各種油品均須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輪換,并保證出站油品質量。
第五章 計量、損耗管理
第二十八條 施工區油庫必須配備合格的兼職計量人員。
第二十九條 計量人員的基本任務:按照計量操作規程,每次收油作業前后和每日停止營業后,都必須進行計量,做出完整記錄,及時提供油罐存油變化情況。
第三十條 各種量器具均須經過檢定,合格者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條 油罐檢定周期為:新罐三年復檢,以后每五年進行復檢。因某種原因造成明顯變形的油罐,必須重新經過檢定,方準投入使用。
第三十二條 以下計量器具檢定周期規定:加油機、量油尺半年檢定一次;溫度計、密度計每年檢定一次;標準計量器按國家規定的周期送檢。
第三十三條 施工區油庫要逐步配置標準計量器,每月校驗一次加油機的精度,超過允許偏差應停止使用,并及時進行維護和重新鑒定。當加油機須進行大修或更換時應,油庫管理方應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部門。非授權鑒定單位和個人,不得拆毀計量器鉛封。
第三十四條 要根據“石油產品自然損耗管理辦法”的要求和《xx水電站工程施工區油庫委托管理合同》及補充合同中的規定,按運輸、卸油、保管、供應等作業環節建立損耗登統表冊,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積極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損耗。
第三十五條 損耗的處理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轉嫁給施工單位。
第三十六條 散裝保管油料必須每天計算盈虧,按月核銷。發現屢盈屢虧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加以解決。儲存和運輸損耗,按月一次核銷。運輸溢耗,管理方負擔定額損耗,供應商承受溢余和超耗,管理方按供應商發貨單數量收油。
第六章 設備管理
第三十七條 油罐
(一)油罐防腐保護層完好。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投產三年以后,要注意檢查防腐層。
(二)油罐罐體無嚴重變形,無滲漏。
(三)油罐清洗周期:輕質油罐不得超過三年,結合清洗,檢查罐體腐蝕程度。罐壁4毫米的余厚小于2.5毫米,應停止使用。
(四)每個油罐都要有標明所裝油品的明顯標志,嚴防混油。
第三十八條 油罐附件
(一)入孔與油罐連接螺栓齊全、緊固。
(二)進出油管、量油口,入孔聯接牢固,不滲漏件齊全。
(三)閥門保持啟閉靈活,關閉嚴密,無滲漏現象。
(四)阻火器和通氣管完好有效。
第三十九條 管線
(一)管線每一至二年進行一次強度試驗。
(二)直接埋入地下的管線,投產五年后,每年要開挖檢查,發現防腐層失效和滲漏時,及時維修。
第四十條 加油機及附件
(一)加油機的計量誤差不得超過±0.3%;
(二)不得用水校驗加油機,以防機件銹蝕;
(三)嚴寒季節要做好加油機的保暖工作,防止加油機內有水結冰;
(四)加油機的機械磨損部位應經常加潤滑油;
(五)加油機要定期檢修,檢查各個部位、零件的技術狀況。檢修周期:大修3年;中修1.5年;小修0.5年。
第四十一條 加油膠管應能經受5公斤的試驗壓力,有足夠的撓性,使用方便。
第四十二條 加油槍應啟閉靈活,密封良好。
第四十三條 加油機上部的照明度一般不應低于100勒克司。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 油庫管理方應根據本制度規定,結合油庫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消防、計量等管理制度,報公司備案。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從頒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的解釋、修改權屬于四川省xx水電站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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