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崗位職責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崗位職責可以明確每個人工作職責是什么內容,該承擔什么樣的工作、擔當什么樣的責任、如何更好的去做、什么是不該做的等等。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總工程師崗位職責(精選20篇),歡迎大家閱讀。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計劃,審批重大試驗措施和重大檢修(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技術監督和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并審批現場檢修規程和規定,并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組織修改,補充完善。
4.參加并協助生產副廠長召開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碰頭會,經常聽取安監部門的安全情況匯報,參加組織研究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對自己簽發的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
5.負責組織崗位技術培訓,安全規程考試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主持全廠性的反事故演習。
6.參加安全大檢查;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
7.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2
1、負責組織制定具體措施貫徹國家和行業關于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以及工程質量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
2、協助項目經理負責項目質量體系的建立、運行、審核、改進等各項工作,在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方面向項目經理全權負責。
3、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質量計劃,參與討論形成項目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4、負責組織制定各部門、各技術人員的質量職責、工作質量標準,并每月對執行職責的情況做出公正評價和考核意見。
5、負責組織制定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措施、特殊工序的作業指導書,并定期組織進行全線質量大檢查,督促質量月報的編報工作,組織編制項目質量創優計劃。
6、熟悉合同文件及施工圖設計文件,領會設計意圖,參加業主組織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7、主持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藝、編制施工技術措施和施工計劃及保證質量的措施等。
8、負責向工作技術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督促、檢查施工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技術交底工作。
9、負責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組織項目的技術、質量攻關,做好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
10、負責審核項目試驗、測量儀器設備購置保修計劃。
11、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的編制工作,參加交(竣)工驗收事宜。
12、負責編制項目的施工技術總結,組織撰寫論文和向公司推薦工作,對年度評選優秀工程技術人員提出主導意見。
13、負責安排技術干部的業務學習及思想教育工作。
14、負責處理項目日常的技術、質量管理事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3
1、負責制定各項技術質量措施并組織實施,主持每周召開的質量、安全生產例會;
2、負責施工過程的技術交底,組織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推廣和實施,參加質量檢查、檢驗、試驗;
3、根據項目業務需要及項目各部門的業務計劃,編制項目投資經營計劃及管理組織項目開發全過程的經營控制工作;
4、督促參建各方按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4
1、負責對開發公司各項目提供技術支持,對項目建筑技術、建筑質量、安全施工進行把關,對項目操作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技術把關和協調;
2、負責施工圖審核,并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3、組織制定質量目標,制定和實施糾正預防措施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4、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及對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把好工程質量和安全底線;
5、負責主持項目技術問題研討會,負責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現場質量進行監控和指導,解決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6、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相關技術及質量管理標準的制定;
7、針對一線項目存在問題提出技術解決方案,參與工程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的編制。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5
(1)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負責大廈的工程技術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領導大廈工程技術人員,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管好用好大廈的各種設備設施,不斷提高其使用效率;
(3)領導和組織大廈設備更新、技術改造規劃的論證、設計、招標、施工、驗收等工作;
(4)加強能源管理,減少能源消耗,努力降低運行費用支出;
(5)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大廈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人身安全和資產完整;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6
1、協助項目經理管理和領導技術準備和設計協調工作,對工程技術、質量、測量、試驗、計量等工作全面負責,領導QC小組活動,對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組織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方案編制計劃,依據公司相關文件賦予的權限負責相應技術方案的審核審批;
3、組織編制并審核施工總體進度計劃、年度計劃;
4、負責組織內部圖紙會審及各專業間技術接口的'處理;
5、負責編制關鍵工序、特殊過程的質量保證措施;
6、負責管理項目深化設計的進度、質量,協調專業之間的交叉配合環節;
7、根據需要組織召開質量會議;
8、負責組織解決各項施工技術問題,參與質量事故分析,提出技術處理方案;
9、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等商議施工圖紙中的技術問題;
10、指導各技術管理崗位的工作,審核上報監理的各項技術資料;
11、組織分部工程驗收;
12、組織施工組織設計和重大專項方案交底;
13、積極開展技術推廣和科技攻關活動,做好科技創效工作;
11、負責項目質量、技術后備人才的培養。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7
1.負責提出研發項目的可行性報告、組織制定新產品的研發計劃。
2.負責批準產品設計或更改的總裝圖、原理圖、電氣圖樣;負責相關研發設計與試驗、生產文件的批準工作。
3.隨時監督和檢查項目各階段的任務完成情況。
4.負責最終成品在特殊情況下緊急放行的論證、把關和批準工作。
5.負責各類工程更改的批準工作,負責各類新產品樣件送樣前的評審組織及批準工作。
6.負責研發隊伍的整體建設及人才培養工作,確保各崗位的技術人員達到勝任崗位的要求。
7.審查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規定。
8.審查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是否齊全,審批意見是否認真貫徹并有記錄。
9.對與各專業有關的技術創新,如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采用等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審定。
10.審查設計圖樣的質量,設計、校對、審核、標準化是否到位,圖樣質量是否符合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8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工程技術管理;
2.主持編制公司內部技術規程、施工工法和施工作業指導書;
3.審核批準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主持編制和審批大型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結構復雜工程的施工技術關鍵部位及施工難度較大的特殊部位的施工方案和安全處理措施;
4.主持重大工程質量事故、設備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調查,審查事故處理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整改并評審整改效果;
5.積極推進科技進步,組織公司的科研創新和新工藝、新工法的推廣和應用;
6.負責公司技術改造、技術措施項目的立項和組織實施;
7.對工程管理中心技術部(貫標辦)進行業務指導;
8.負責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9
1、實施公司質量方針,協助項目經理達到項目質量要求。組織編制項目質量計劃,負責項目的技術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各級技術標準、規范、規定,對項目的技術、質量、計量、試驗工作負全責。
3、組織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計劃,確保工程項目達到設計要求的各項技術指標。
4、主持施工技術會議,研究處理施工中重大即使問題,排除施工過程中的即使問題。安排工程技術文件資料的分配、簽發、保管及日常處理。
5、負責質量日常檢查,定期召開質量例會,及時組織不合格品的質量分析,對糾正、預防措施進行審批。
6、擬定提高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積累技術經驗資料,并向公司反饋各種質量信息。
7、負責承建項目履約期內的合同管理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0
一、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組織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二、承擔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技術監督方面的安全職責,審定安全生產技術方案并指導現場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
三、組織編制并審批現場施工規程和規定,并根據情況及時組織修改、補充、完善;
四、負責國家、行業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在分管項目中得以貫徹實施;
五、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履行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相關職責。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1
1、在總工室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公司的污水處理工藝方面施工技術與質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2、根據分管工作需要,進行團隊建設,保持團隊的團結、穩定、向上,對下屬人員的工作結果負責;
3、建立公司的施工技術、質量管理體系,并對各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施工技術、質量進行有效管理;
4、組織編制公司的工程技術管理辦法;制定項目部的技術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
5、對項目部提交的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審定和交底,指導并審核項目重大工程變更;
6、負責組織對項目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7、定期組織對公司建設項目進行檢查督導,對項目的技術管理、質量、資料負直接領導責任;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事務。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2
1、全面負責項目技術工作,對接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業主單位技術部;
2、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協助項目經理分管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編寫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施工措施,解決日常施工技術問題;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各級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工作,并檢查、督促分包單位及施工班組按各級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5、負責與甲方、監理、設計、分包單位的技術溝通;參與設計交底,組織項目內部圖紙會審工作,并做好會審記錄及交底,檢查、督促施工班組按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6、負責組織工程分項、分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的日常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的測量、試驗、檢測、技術復核工作;
7、負責組織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編輯、收集、整理和匯總,負責組織編制工程竣工圖,負責組織工程竣工資料的移交、備案。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3
1、負責高速公路及市政項目的技術總體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圖紙會審、確定施工方案;
3、負責現場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施工人員管理與監督;
4、負責施工組織設計、開工報告及施工進度、人員、設備等落實;
5、負責協調、溝通監理、業主等相關部門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4
1、參與編制項目施工計劃;
2、負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報審和實施,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工作;
3、貫徹實施國家技術法規、規范、標準,組織工程項目的報驗;
4、負責施工項目的圖紙會審和項目深化設計工作,并與甲方、設計院協調;
5、負責項目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
6、負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7、負責施工項目機械、物資進場計劃的編制,材料的試驗、檢驗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5
1.對工程工期負責。制定詳細、可行的工作計劃并確保工程項目按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在規定的工期內完成。
2.對工程的質量負責。宣傳并認真貫徹公司的質量方針,落實質量目標,做好施工過程中的過程控制計劃,制定質量事故的應急預案,確保工程質量優良。
3.對工程的安全負責,遵守安全公約,負責項目部各項安全制度的監督執行。
4.對工程設備財產的安全負責。做好安全文明生產,確保人身和儀器設備安全。
5.在施工期間,與用戶和監理單位保持良好的協作關系,及時催收工程進度款。
6.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檢查驗收工作,負責落實檢查或驗收意見的整改工作。
7.做好人員、儀器設備管理,搞好項目成本控制。
8.負責對項目部員工進行事前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
9.負責項目撤場后的各項善后工作。
10.負責工程資料的及時歸檔和保密管理。
11.組織制定和完善工程項目部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
12.部門人員隊伍建設,選拔、評價下屬人員,組織部門技能。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6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執行有關交通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
4、負責制訂施工組織方案,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
5、指導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并進行質量、進度把關控制。
6、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和工程質量創優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8、負責施工過程中試驗、測量等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及報告。
9、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參加交竣工驗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并負責審核和向上級報告。
10、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加強科學知識的保密及設防措。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7
1、參與項目方針目標制定和實施;
2、負責工程總控制進度計劃編制及交底工作,參與階段進度計劃編制和調整;
3、主持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并負責審核和實施,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4、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參與設計交底)和項目深化設計工作;
5、負責組織施工技術方案編制工作,審批技術方案,組織項目重大技術方案的交底工作,組織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家論證工作;
6、組織與業主、設計、監理、分承包商、分供方的溝通協調,組織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技術方案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措施;
7、領導對工程所用材料、設備的選型、報批工作及材質的控制;
8、負責技術資料、質量驗收資料的審核/審批;
9、負責組織項目材料使用總量計劃、機械設備使用總計劃和勞動力使用總計劃的編制工作;
10、負責現場重大技術問題處理措施的制定,參與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處理;
11、領導制定對重大資料管理問題的處理措施,全面負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2、參與對項目分承包商、分供方考察和招標工作;
13、參與項目制造成本編制,通過技術手段創造效益(經濟、工期、質量等方面);
14、業主、管理公司、監理公司、質監站、試驗室、專家等方面關系的溝通、協調;
15、起草、審核、跟蹤涉及重大技術質量問題函件,回復重要外來函件;
16、“四新”的策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控制、協調;
17、組織科技示范創優工作;組織制訂“四新”應用計劃,負責引進有實用價值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
18、創優工作的策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控制、協調;
19、技術系統崗位職責的編制,對副總工程師(如有)、技術部經理、質量總監的具體職責分工;
20、編制技術系統內部多項規章制度,編制對分包多項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21、策劃、組織、制定技術系統內部及外部的工作流程;
22、編制技術系統工作計劃,檢查副總工程師、技術部經理計劃落實情況;
23、組織項目階段驗收,參與竣工驗收工作;
24、定期向公司總部有關部門報告項目工作進展情況;
25、負責項目技術總結工作,對項目技術管理工作做出竣工后的評估。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8
1、負責公司所有工程項目的全面技術管理工作,建設單位總工程師工作職責。
2、參與審定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并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3、參與招標文書中技術要求的審定工作。
4、參與單項工程的地質勘測和設計管理工作(包括地勘、設計、圖紙會審等);
5、負責檢查圖會審紀要內容的落實情況。
6、深入施工現場,遵照有關施工規范,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及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安全的監督。重點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工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檢查工程質量,把好工程質量關。
7、負責向施工單位解釋施工圖中的有關技術問題,并及時處理施工現場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負責對工程重大變更提出決策性意見。
8、全面負責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嚴格工序控制,組織竣工驗收
9、堅持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定期向公司匯報工程進展情況。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9
1.負責管理工程科、試驗室、質檢科。
2.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計劃、質量計劃和作業指導書協調業主、監理以及設計代表關系。
3.編制項目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單項、單位工程施工方案、工程技術交底資料。制定、調整合理的月、季、年施工進度計劃。4.制定分管科室的月度工作目標、工作標準并進行考核。
5.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以及質量、技術培訓和考察工作負責審核變更方案和跟蹤變更審批情況。
6.深入施工現場,處理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重大技術問題、施工方案問題和其他難題。組織工程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析、控制工作安排項目生產,保證施工進度計劃的目標完成審核工程測量資料,不定期復核測量外業。
7.審核施工隊結算,及時督促進行工程結算,確保工程建設資金負責組織和實施項目的設計變更和竣工交驗工作負責領導施工技術的科技工作,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用。
8.負責工程系統人員的培訓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20
1、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工程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技術標準,不斷提高公司工程質量和施技術水平;
2、負責公司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對技術方案、安全施工方案作出決策;
3、審核和批準簽發項目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專項施工方案、項目質量保證計劃)和大型機械設備拆裝方案的審批,并監督嚴格執行;
4、負責健全公司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和項目部的技術管理水平;
5、負責組織處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技術問題、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主持嚴重質量事故的評審和處理;
6、負責審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項目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及施工技術保障的可行性,做到因地制宜、重點控制、易于操作;
7、負責組織項目技術人員對工程施工圖紙的會審,主抓關鍵項目的管理及重大技術方案的制定;
8、負責審查項目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及施工技術保障的可行性,做到因地制宜、重點控制、易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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