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
房屋共有是指房屋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所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精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系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鑒于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出資比例各占50%),購買座落于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街____段____號_____房樓號(____室_____廳平米)的房屋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二人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在共有產權房屋沒有對外出租或者產權人一方在此經營、居住,由經營方或居住方,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物業費等經營或居住所產生的費用。產權人一方在共有產權房屋單獨經營,應給付另一方產權人相關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具體給付金額、給付時間、給付方式,應單獨訂立協議。
二、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在此處房產居住的權利,產生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居住房間由雙方協商。如一方產權人在此處居住,應承擔房屋居住時的維修、裝修費用,如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共同簽字后,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產權人一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中,共有房屋產權人一方對外簽訂的出租合同,應視為有效,對外簽訂合同一方,有義務將房屋出租時間、價格收益等情況,通報另一房屋共有產權人,并將房屋出租費用的50%,給付另一共有房屋產權人。如共有產權房屋在經營、出租過程中,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在外地、國外或需共同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及時趕回,為避免利益損失,雙方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委托第三人代為辦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書,簽訂的協議,應視為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繼承權,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如發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有義務協助另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辦理共有房屋的產權過戶、繼承等相關手續,此訂立的協議繼續發生法律效率,不影響此協議的繼續有效執
七、共有房屋產權人如一方在此經營、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經營、居住,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須經共有房屋產權人雙方協商同意方可。
八、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居住、出租、轉讓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該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產權人應在見證人的見證下簽字,協議自雙方共有產權房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訂,終身有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見證人(簽名或蓋章)
見證人(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共有房屋分管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共有房屋
1、共有房屋地址:____市____路____號。
2、面積:一樓面積____平方米,二樓面積____平方米。
3、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共有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附屬建筑物: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分管方式
1、甲方分管部分:本建物一樓包括附屬建筑物全部。
2、乙方分管部分:本建物二樓部分。
第三條使用收益
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各自分管、使用、收益所持部分。
第四條分割
雙方同意嗣后就共有房屋分割時,愿依本分管協議所訂定為準,申辦分割登記各取得分管房屋的所有權。
第五條保存及所需費用
關于本共有房屋的保存行為及其所需費用,除各分管部分的簡易修繕由分管人單獨負擔之外,均由雙方按共有比例分擔。
第六條改良或重大修繕
本共有房屋的改良或重大修繕,應經雙方協議同意后始得為之,且其費用除同意時另有約定外,均應按共有比例分擔。所改良物亦為共有物。
第七條稅費分擔
1、本共有房屋稅負由甲方負擔____,乙方負擔____。
2、水電費依各方實際使用分擔。
第八條所有權變更
雙方如有任一方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時,受讓人同負履行本協議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按照協議分管、使用、收益,不得逾越所應分管范圍而侵害他方利益,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
3、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一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物權法》等法律,現訂立如下共有協議,以維護雙方權利。
于__年__月__日,甲方與__房地產簽訂購房合同,購買_____房,房屋結構為三室一廳一廚兩衛,建筑面積為____。甲方支付訂金_____萬元,甲乙雙方協定,房款剩余部分由住房公積金貸款支付,兩人共同償還。結合有關法律條例,本著雙方公平自愿的原則,該房產協議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都享有該房產的土地使用權。甲乙雙方現將今后該房屋的產權及歸屬達成以下協議。
一、 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于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協議簽訂后無論辦理房產所有權證件時登記哪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對于該房產的百分之五十產權不變。
二、 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轉讓該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轉讓房屋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
三、 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轉讓、居住等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 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房產共有簽名: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4
甲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乙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丙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丁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甲乙丙丁共有房屋一套,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系順利履行,經友好協商,就房屋按份共有的相關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房產出資情況和比例:
甲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占比___%
乙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占比___%
丙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占比___%
丁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占比___%
房屋按照四方出資比例按份共有房屋產權。
二、房屋產權情況:
房屋座落于____,購房合同面積____平米,附屬設施地下室___。現該處房產以甲的名義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甲方承認該處房產為四方按份共有,甲方只占___%的產權,該處房產甲方以外的產權與甲方配偶無關。
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四、辦理房屋產權全部稅費由四方按比例承擔并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工本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等。
五、房產交付后,如一方申請居住應承擔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并按照周邊房租價格向其他三方繳納房租,裝修費可協商解決。
六、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四方共同出資。房屋出租租金由四方按產權比例分配。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于四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四方共擔,所得補償按出資比例分配。
七、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四方同意并簽字(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所產生的損失。
八、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四方同意,并共同簽字后,方可處置,因房屋產權變更所有費用按出資比例分擔,所得房款按出資比例分配。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其他各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一方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守約方為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保險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方承擔。
十、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四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并附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丁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見證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位于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購買價格1,000,000元,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首付款300,000元,其中由甲方出資180,000元,占60%。乙方出資120,000元,占40%。剩余的700,000元向銀行借貸。
三、該房產的貸款及第二條所述的債務,雙方按照份額承擔債務。向銀行借貸700,000元,貸款期限20年,本息和共1,050,000元,分240個月還清,每月需還4,375元。其中,甲還2,625元,占60%;乙還1,750元,占40%。房產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四、產權比例
產權的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60%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40%的產權。
五、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了解。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4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雙方依法辦理并由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八、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裝飾裝修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并以現金支付。
九、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后30日內不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愿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并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一、如甲乙雙方結婚,則該房產變為夫妻共有財產,甲乙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承擔債務,即各占50%。如甲乙雙方分手,雙方可變賣共有物,所得價金由共有人按份額比例分配。或者進行作價補償,由雙方中的某個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該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補償其應有部分的價值。
十二、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三、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五、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十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丁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方是房屋的共有人,為維護友好的共有關系,經各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乙丙丁各方共有的房屋座落____,建筑面積___平方,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元整。
二、房屋的出資方式
甲乙丙丁各方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甲方出資人民幣___元,乙方出資人民幣__元,丙方出資人民幣___元(,丁方出資人民幣___元,共計_____元。
三、房屋共有方式。
房屋為按份共有,甲方占總份額的___%,乙方占總份額的___%,丙方占總份額的___%,丁方占總份額的____%。
四、房屋稅費分擔。
有關該房屋應分擔的一切稅費,按四方各占該房屋總份額的比例份額承擔。
五、房屋負債、收益。
有關該房屋的債務、收益按四雙方各自占該房屋的份額承擔、享有。
六、房屋產權。
有關該房屋的產權,由四方按出資的份額比例共同共有。有關產權證書由方辦理,其余三方協助,所需費用按出資的份額比例承擔。
七、房屋產權保護。
有關該房屋的產權,不經甲乙丙丁各方協商同意不得轉讓、變更。
八、違約責任。
甲乙丙丁各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相關規定,將承擔該房總造價即___元20%的違約責任。
九、協議書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四方簽字時生效。
十、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各方應本著友好的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日期:
最新房屋共有協議書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三方共同出資購買位于房屋的相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1.位于_________房屋一套,面積__平方米;房屋內部裝飾為:___;售價____元/平方米,契稅、房屋維修基金等其他費用__元,共計___元。
2.甲方出資___元,占產權份額的50%;乙方出資_____元,占產權份額的25%;丙方出資___元,占產權份額的25%.
二、關于房屋所有權
1.該房屋的所有權歸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50%、乙方25%、丙方25%),三方按份享有該處房屋的所有、經營、管理、居住、使用的權利。
2.該房屋對外以名義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對內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三、各方權利義務
1.該房屋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費、供暖、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三方按照各自份額承擔,如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時,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2.非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出租、出售、不得將該房產抵押或設定其他形式的擔保,否則應賠償其他各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因該房產出租、出售、增值等所得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3.甲乙丙三方有權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系。
4.該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屬證書》、收據、發票等相關材料由負責保管。
5.甲乙丙三方各自的產權份額可以繼承、分割,但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權益,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本協議未定事宜,三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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