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誠信協議書范文
篇一:考試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合作原則廣東一興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簡稱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參加廣州市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等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作范圍與內容
考試科目:科目一:《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科目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科目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注:具體科目根據考試實際情況確定
考試時間:8月份左右(具體時間未定)
三、乙方義務
1、在簽完本協議后兩天內,將本協議兩份寄回至甲方(甲方簽字蓋章后在考試當天交付乙方一份);
2、在甲方通知其提交報名材料時,需及時提供真實相關報名材料;
3、在甲方通知其考試時間后,在考前一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指定賓館),不得因其他理由拒不參加;
4、需按照考試要求參與全部考試科目,部分科目免考人員例外;
5、考試通過后如需簽訂勞動合同或社保(不影響乙方目前工作),乙方需提供相關材料并積極配合。
四、甲方義務
1、在收到乙方寄回協議后兩天內,將復習資料按乙方報名表上提供地址郵寄給乙方;
2、負責為乙方安排考試期間住宿;
3、考試結束后收到乙方相關報銷票據(火車票、機票五折以下、出租車票、大巴車票)一周內,為乙方報銷路費(以車票、行程單為準);
4、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內(以權威網站公布成績為準),乙方若通過考試且允許甲方合理使用該考試成績或者獲取的資格證(考試所得證件歸乙方所有,甲方僅作升級資質使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5000元,有效期一年;
5、對乙方報名材料妥善保管,并承諾不泄露乙方信息。
五、協議執行
1、協議有效期: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考試成績公布,雙方確定掛證后的一年內。若乙方未通過本次考試,則協議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補充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復習資料:乙方僅做復習使用,不得作為其他使用。
2、乙方若通過國家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在甲方掛證,甲方每年支付乙方30,000元,并為乙方辦理社保。
3、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拿到復習資料后不能參加本次考試,需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4、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參加本次考試,需支付乙方違約金1000元。
5、合同期滿若雙方不再續約,則甲方無條件為乙方提供乙方轉出資格證所需的相關證明文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轉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二:考試合作協議
為了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簽訂如下協議:
一、考試不違紀、不作弊;按時獨立完成形考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應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得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教材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號。
五、不交換答案,強搶他人答卷,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嚴重舞弊行為。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我們鄭重承諾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班級:
父(母)聯系方式:
20xx年x月x日
篇三:考試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了 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專職工作人員。為規范和完善此項工作,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此次筆試命題、制卷、考務協助、閱卷、筆試成績統計等工作,以確保此項工作的嚴肅性與公正性,排除不必要的干擾。
雙方就上述委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提供筆試專業試題的命題指導意見及考試對象的總體情況。
2、指派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聯系。
3、負責乙方考務工作人員及試卷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
4、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法做好相關的保密工作。
5、支付乙方相應工作費用,負責乙方考務工作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的食宿。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專家命試題一套,試卷考察時間為150分鐘。試卷題型為主客觀相結合,滿分100分。試卷結構為判斷題、單選題、多選題、寫作題四大部分。主要考察考生行政能力測驗知識、相關知識、相關知識等方面的內容。
聘請有關高校教授及相關專家組成命題小組,設置科學、合理、有效的試題。
2、負責具體實施制卷、考務協助、閱卷、提交筆試成績統計表等工作。
3、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法做好命題、制卷、閱卷、筆試成績統計全過程的保密工作,確保不出現失泄密問題。
4、為甲方保留試卷、答題紙、答題卡三個月(自開考日算起),三個月內為甲方提供查詢服務,三個月后按照國家保密規定統一銷毀。
5、本次考試的所有試卷、答題卡歸乙方所有,僅供甲方本次考試考生使用。
三、項目時間
乙方分發筆試試卷時間:
甲方提交試卷及答題卡時間:
乙方提交筆試成績時間:
四、服務費用
項目實際費用為 元,協議簽訂后付款 %,其余費用在乙方提供成績前,按照甲方實際
提供人數核算支付。
五、其他
1、乙方建立嚴格的工作流程和保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法做好本次考試信息的.保密工作。參與人員如有泄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甲方需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法做好本次考試信息的保密工作。參與人員如有泄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負責人:
時間:
乙方:
負責人:
時間: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篇四:考試協議范文
甲方:宿遷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乙方:
甲方按照市政府《宿遷市去行政化資格資質考試管理辦法》要求,委托乙方組織2014年度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宿遷考點的綜合筆試考務工作。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均要嚴格遵守《國家醫學統一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執考,乙方負責考試考務管理工作。
(二)考試時間為20xx年9月13-14日,乙方為甲方提供安全有序、安靜整潔的考場56個(第二天23個)左右、考務辦公室1-2個。
(三)甲方職責:
1、負責至省醫考辦領取考試試卷,并保證提前將各場考試所需試卷安全運送至指定考務辦公室;
2、收集經乙方審核合格并清點無誤的考生答題卡及考試考過試卷,并將答題卡安全送至省醫考辦;
3、全程管理備用試卷;
4、傳達省考務會要求,協助乙方召開考務會;
5、提供考務管理相關資料及宣傳內容
6、對考試違紀考生處理;
7、為考場提供“120”急救保障;
8、指導乙方監考人員分發試卷;
9、協助省衛生廳對考場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11、臨時保密室值守。
(四)乙方職責:
1、提供考試無線電監控、考場安全保衛及用電及交通管理保障;
2、提供考試防止作弊設備設施,如考試全程監控錄像、各考室屏蔽儀、身份證識別儀、金屬探測儀、監考大師;
3、提供能夠保障考試順利進行的考務管理人員;負責選聘考場監考人員,每考室兩名監考人員,所有監考人員均需參加考前培訓;
4、召開考前考務會,并制定考務管理手冊發放至人手一份;
5、于9月12日晚封閉考場,并確保考試期間教學樓的封閉;如在考試期間出現較大噪音,由乙方協調解決,以保障考試的順利進行。
6、對已考完試卷核對無誤后焚燒,并做好焚燒記錄;
7、各考室監控視頻錄像存證,保存至國家考試中心將考試雷同率等結果反饋至甲方,并經甲方確認乙方無責任時;
8、督查監、巡考人員是否盡職盡責,及時糾正未按考務會要求開展防范作弊檢查及監、巡考老師的違紀行為,并進行處理或處分;對甲方反饋的雷同考場進行分析,對監、巡考老師進行問責,并將處理結果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和委托方(甲方);
9、乙方考務人員按照甲方要求發放試卷;考試結束后清點無誤方可回收試卷及答題卡
10、監巡考老師負責登記缺考人員及記錄試卷密封情況、考生違紀信息,并及時固定違紀考生證據,協助甲方對違紀考生處理;
11、制訂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2、保證雷同率不超過省衛計委規定的標準;
13、準備考務用品,如考務人員胸卡、車輛出入證;監考用鉛筆、簽字筆、橡皮、小刀、教室時鐘、膠水等;
14、考場警戒線(拉線)和監考員專用通道;警戒線范圍內的車輛、人員管理(非巡考人員不得進入警戒線內);
15、與所有考務人員簽訂監考及保密工作責任狀;
16、負責考場宣傳標語、靠牌、張貼門桌貼(內容甲方提供)及后勤保障,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橫幅懸掛(20xx年度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綜合筆試宿遷考點)、靠牌(考場分布圖、指引標識、考生須知、新版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
(2)張貼考生桌簽和考場門簽。
(3)考場警戒線(拉線)、明確監考員通道。
(4)考點范圍內的車輛、人員管理(非巡考人員不得進入警戒線內)。
(5)要設置一間備用考場。
(6)公告(貼在學校大門處):本考場已使用無線電對利用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作弊進行監管,對有組織作弊或替考的考生將終身取消考試資格,特此公告。
(7)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考場指令在考試開始、過程、結束時配備播音(語音)提示。
(8)乙方需供應考生中餐,并保證食品安全。
(9)投影儀(供監考人員培訓用)。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 章) 乙方:(簽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五:考試誠信協議書
為了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簽訂如下協議:
一、考試不違紀、不作弊;按時獨立完成形考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應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得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教材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號。
五、不交換答案,強搶他人答卷,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嚴重舞弊行為。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我們鄭重承諾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班級:
父(母)聯系方式:
20xx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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