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離婚協議是否還可以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具此,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簽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離婚財產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充分參考。
【簽了離婚協議是否還可以反悔】相關文章:
簽訂離婚協議后是否可以反悔06-15
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07-18
協議離婚后可以反悔嗎06-14
離婚協議簽字后可以反悔嗎07-06
離婚協議簽訂后可以反悔嗎07-23
夫妻的離婚協議能否反悔07-22
協議離婚后反悔的怎么處理06-15
協議離婚能不能反悔07-22
協議離婚是否可以要求損害賠償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