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供貨協議書3篇
供貨協議書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供貨協議書 篇2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采購物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據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甲、乙方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物料包含以下產品(在本協議中統一簡稱為物料):
二、品質檢驗
1.甲方作為乙方的客戶,乙方負有依照甲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按交期供貨的義務,承擔保質保量保交期的相關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法《GB2828-20xx》進行逐批計數抽樣檢驗,檢驗技術標準詳見我司品質或研發部門提供的《材料檢驗標準》,并參考乙方提供給我司確認了的樣品及各項參數。
2.乙方承諾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藝流程及其質量控制、物料檢驗等各個質量控制環節保持穩定的基礎上,保證該批次物料與經過甲方確認的樣品在外觀及其他技術指標方面相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因此給甲方造成生產或延誤出貨交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3.乙方供應的物料若經檢驗不符合甲方的驗收質量標準,在不影響使用性能的情況下,根據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額的賠償。
4.甲方檢驗乙方提供的物料時,被認定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換貨、返工等,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甲方經過檢驗后,已經判定不合格時,甲方決定退貨或者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內辦理完退換貨手續,在甲方3日以上未辦理的,甲方有權收取乙方的保管費等其它費用且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超過7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乙方供應的物料被甲方應用到(甲方)產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質量缺陷給甲方客戶造成損失,而導致甲方被客戶追究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損失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訂單執行
1.乙方每批物料須按甲方訂單要求執行,及時送達,響應時間最遲不得超過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貨須事先與甲方協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響到了甲方正常生產,又不予應急處理,甲方可單方取消訂單并追究乙方的責任(以追償經濟損失為優先)。
2.甲方采購部每天會將訂單以傳真、郵件、QQ、MSN、飛信及電話通知等方式發給或告知乙方,乙方應每天不定時查收甲方采購訂單,并在24小時內書面回復或電話確認,如未回復及電話確認的,甲方視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訂單。
3.乙方按照甲方訂單注明的品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要求執行交貨,且必須完成每張訂單的交貨數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完成的訂單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確認時,才可以不按訂單規定交貨。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確認,擅自主張不按訂單要求交貨,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逾期交貨達3日以上,甲方有權取消該訂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價格承諾
1.所有物料的價格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報價單價格為準。如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時通知甲方公司采購部核價科,經與甲方公司采購部核價科協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執行新價格,未經甲方公司采購部核價科認可的乙方單方調價無效。
2.漲價后的價格執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漲價后,在甲方沒有確認同意時,在漲價前甲方下給乙方的訂單,乙方需無條件的將之前的訂單必須執行完畢,且漲價后執行的新價格是以甲方領導批準時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諾為甲方供應物料的價格是行業內同類同款物料最低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應物料價格非行業同類同款物料的最低價格,甲方有權扣除差價,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計供貨總貨款的3%-5%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合作期間,承諾不直接或間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確的競爭對手有針對損害甲方商業利益的合作,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補償(補償額度以甲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5.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的來料檢驗、收貨、技術性能鑒定、采購等職位的員工,一經發現,甲方將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或取消與乙方的合作關系。
五、包裝運輸
1.乙方應當將物料運輸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途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及運費由乙方承擔。
2.若甲、乙雙方所確認的訂單報價是含運輸費的(即承諾送貨到廠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送貨,而由甲方安排車輛前去乙方取貨,乙方應按市場運輸價格補償甲方取貨的運輸費用,甲方有權告知乙方運費金額;且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運費。
3.乙方有義務必須提供有效的包裝保護甲方所購物料在運輸途中不受損壞,如有運輸途中造成物料的損壞,所有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物料包裝不合格等原因導致物料在甲方正常倉儲環境下變質,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變質物料,由此造成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當全額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六、付款方式
1.貨款結算方式:。
2.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方式結款,經過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后甲方可以延期結款。
3.乙方向甲方開具貨款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發票后,按約定的付款條例向乙方支付貨款費用。(備注:)
七、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規定不明之處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違反本協議引起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應盡可能的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余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2.乙方承認已經閱讀本協議,并確認了解協議中的含義。
3.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經雙方確認的往來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協議的效力。
4.本協議期限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供貨期滿,如需續約,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復印、傳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6.附甲方檢驗標準1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供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建立長期互惠供求關系,經友好協商,特就購銷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商定結帳方式為:實結。
1、甲、乙雙方每月對帳一次。
2、甲方與乙方結款依據為乙方開具的發票和甲方的入庫驗收單。
二、乙方責任:
1、保證貨品價格公道,不高于國家規定的北京市區統一貨價。
2、保證貨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杜絕“三無”產品。
3、保證貨品質量并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出現嚴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質量問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并沒收乙方所供貨未結全部貨款,以視處罰。
4、乙方要保證手機或坐機24小時通暢,便于甲方及時要貨與溝通。
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時送貨,如出現送貨不及時給甲方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相關責任。
6、協議期間如發生乙方法人變更等情況時,應提前通知并將更改后的有效證件傳至甲方備案,如乙方停業、外出等臨時情況出現送貨有變動的,要及時安排好臨時接替人員,提前通知甲方,并將轉交代理人員聯系方式告知甲方,以保持供貨需要。
三、甲方責任:
1、按照每日需要貨品,根據使用部門提前下的申購明細單,庫房人員要提前八小時通知乙方要貨,并提供準確、真實的貨品名稱、品牌、規格及要求,便于雙方工作順利開展。
2、如遇緊急情況要貨時,甲方應至少提前30分鐘通知乙方,與乙方及時溝通,以準保作用部門需求。
四、本協議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開始生效,如乙方因單方問題想解
除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如未提前書面通知,甲方所有損失均有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若發生糾紛,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達不
成協議的,可向甲方管轄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執行中遇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簽字蓋章后才可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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