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協議書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包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包協議書 篇1
甲方(用工單位):乙方(外包單位):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甲方將 勞務工作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 個月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分撥中心負責貨物的搬運、裝卸、分揀等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對其搬運裝卸服務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包括操作標準和流程、營運中轉制度和貨物搬運裝卸質量要求、安全培訓等。
2、甲方有權對乙方勞務人員的勞動過程實施監督和檢查,勞務工作合格和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3、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增減服務人員數量、或處理不服從管理的服務人員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應及時支付相關款項,以保持乙方業務的正常運作。
5、甲方對于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勝任工作的乙方勞務人員,有權退回乙方。退回人員的安置及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調換合適勞務人員接替其工作崗位。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與勞務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向勞務人員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提供合格的搬運裝卸服務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為甲方提供貨物搬運裝卸等服務。
3、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對其提供的服務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包括操作標準和流程、營運中轉制度和貨物搬運裝卸質量要求、安全培訓等。
4、乙方確保其服務人員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調配,并保證甲方貨物安全、及時地搬運、裝卸至甲方指定的車輛。
5、乙方在接到甲方增減人員數量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必須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
6、乙方人員工作期間必須統一穿戴馬甲。
7、在保證甲方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勞務人員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五、服務費標準和支付方式
1、乙方人員服務時間為 ;工作時間甲方為乙方員工提供頓工作餐;最少提供人員為 人;每人每天 元;此費用包含全部結算費用,甲方不再額外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員工意外險);若因甲方生產工作需要,而產生的服務時間延長,甲方以每小時每人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時服務費。
2、甲方按雙方確認后的班次數量,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于每月日前核算應付乙方服務費總額,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開具正規“服務費”發票提供給甲方,發票稅點由甲方負責,稅點為 ;甲方于每月日前將服務費支付乙方,如甲方逾期未支付,逾期后每天按需支付金額 計算日息。
4、乙方提供以下賬號信息: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 號:
六、合同的續訂、變更與解除
1、合同期滿,甲方乙雙方視業務發展需要,決定是否續訂本合同。若決定續訂,在合同期滿前十天內辦理續訂手續。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應當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法律等發生變化,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條款必須作相應修改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按約定時間支付服務費;
(2)乙方及其服務人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且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
4、合同一方單方面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在30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協商解決。因變更或解除合同,致使守約方遭受實際損失的,除按合同約定和依法可免除責任的情形以外,應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5、甲乙雙方除因書面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員工的有關證明材料,又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4、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勞務服務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5、乙方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其他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八、乙方確認的聯系方式即送達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地址:,聯系電話: 。 乙方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文件退回的視為送達;乙方變更地址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文件退回的視為送達。
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當事友好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所在地區勞動力價格及用工成本進行顯著調整(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福利待遇發生顯著變化的等等),甲乙應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積極予以解決。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外包協議書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強裝卸外包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裝卸外包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本裝卸外包協議期限為______個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提供裝卸的方式為:接甲方通知后,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指定的貨物裝卸。
四、乙方認為,根據自己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裝卸內容、方式為甲方提供裝卸服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裝卸服務,當乙方認為自己未能獨立完成裝卸服務,乙方可以增加人手,但增加的人手必須事先經過甲方同意,因此增加的人手視為同屬于乙方,必須同時承擔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貨物分類及總量及裝卸費用額度等。
六、乙方必須遵守以下裝卸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要求),如因乙方不遵守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在指定裝卸服務完成后,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按約定裝卸費用標準支付上月裝卸服務費用給乙方。
七、甲乙雙方確認:由于甲方將裝卸外包給乙方,乙方作為承包方與甲方不屬于勞動或雇傭關系。因此乙方在協議期內承包甲方裝卸服務所發生的所有勞力、管理費用及利潤等(費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資、津貼、假期、保險、福利、個人所得稅、其它報酬、特別費用、稅以及依照地方或中央政府規定所應支付的其它費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為規范操作提供給乙方的寫有甲方名稱的工衣、工卡或向有關部門提交的文件等,均不能作為認定雙方關系的憑證,本協議是認定甲乙雙方關系的唯一憑據。
八、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 本協議期滿的;
2.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4. 乙方未能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規范操作流程),使操作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或導致事故發生的。
九、 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十、本協議終止、解除后,甲方應在一周內向乙方結算裝卸費用,但如因乙方直接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十一、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自行購買甲方指定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因乙方未能提供有效證件或提供證件不合法造成未能購買保險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超出以上意外傷害保險可理賠的部分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二、 由于乙方操作不當造成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服務提供者及甲方員工)的傷亡,責任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因乙方或乙方所請人員發生事故遭受損失或被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可全額向乙方追償。
十三、 依據本協議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十四、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五、 本協議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十六、 乙方包括人員: 。
如有新增人員,以雙方書面確認文件為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裝卸服務要求及裝卸服務收費標準》
1. 裝卸貨物種類:
2. 裝卸服務要求
1)
3. 裝卸服務收費標準
1)
4. 對于臨時需要的其它裝卸服務收費標準臨時協商。
十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九、 簽約地點:廣東省東莞市。
二十、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簽字、指模):
甲方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碼:甲方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外包協議書 篇3
甲方:__ 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決定將工廠食堂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限及方式:
1、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乙方如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則必須在合同到期之日前3個月告知甲方,否則甲方不予結算費用。
2、乙方應于本協議簽定的當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食堂承包押金,本協議終止時,返還給乙方(不計息);
3、承包期內,甲方提供經營和服務場地、食堂。
承包期內,甲方提供乙方經營所需水、電、燃料,其費用標準根據本市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燃料供應商統一標準核算,由乙方承擔。
4、廚房設備:甲方將現有廚房設備列出清單,待乙方進駐工廠時雙方進行盤點,確認后交由乙方使用。廚具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營期間乙方負責廚具的添置、更新和維修,費用自理。合同期滿乙方按清單交還廚具設備,如有損壞或遺失按價進行賠償。
5、乙方自行組織員工提供服務。
6、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每周菜譜標準和承諾之服務要求,實行自負盈虧的經營和管理。
二、結算方式:
1、結算周期:當日結算。
乙方按自己實際情況設定餐食價格,員工自行選擇購買,當場現金結算。
三、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就餐標準:食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米飯隨意吃,但不能浪費。(如需更改雙方共同協定)
3、膳食供應時間:
根據工廠員工上班時間而定。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于積極配合,并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四、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各階段就餐的大約人數,有較大人員變動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助維護食堂的就餐秩序。
3)甲方監督乙方是否嚴格按合約要求和標準供應膳食。甲方可派專人進行質量、衛生評定,保證雙方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若乙方提供的膳食出現嚴重的衛生和質量問題或出現其它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甲方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積極改善和糾正問題,否則甲方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警告,并扣款 元作為處罰,書面警告 次以上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約。
4)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合約之約定的要求和伙食標準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確保所采購的蔬菜、肉類、油類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2)保證在規定用餐時間內,甲方所有員工均可用餐,不可出現甲方員工無餐可用。
3)做到各餐的菜式多樣化,每天菜式合理搭配,力求為每個員工提供均衡的營養。
4)甲方員工用餐時間內飯菜溫熱,不可出現冷菜、冷飯現象,甲方如有個別部門員工因生產需要,需要提早或延后就餐,在事先通知乙方后,乙方應配合并保證供應溫熱的飯菜。
5)應預留當餐食物一份至下餐,若甲方員工出現食物中毒,以備檢驗食物來源,并由有關部門調查中毒原因。
6)負責廚房和食堂的清潔工作以及廚房周邊環境衛生,一天一清掃,三天一大洗。
7) 廚房用潲水由乙方自行處理。
8)負責廚房和食堂菜盤、餐臺、桌椅、用具的清潔和消毒。
9)飯堂工作人員接受甲方監督,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廠紀廠規。
10)廚房工作人員穿工衣、戴工帽上班(打菜人員戴口罩、戴手套操作)。
11)禮貌待人,對待員工人人平等,對甲方員工提出的合理意見應積極改善,無論發生任何情況絕不允許在廠里取鬧,否則將按廠紀廠規處罰。
12)按甲方提供的時間準時供應飯菜,若有延誤,損失由乙方承擔。
13)應絕對保持飯菜衛生,不提供隔夜飯菜和變質食品給員工,如引起的食物中毒,其后果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14)定期對飯堂進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蚊蟲、老鼠、蟑螂、蒼蠅”等,且要做好相關作業記錄。
15)乙方廚房員工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方可上崗。
16)每周五公布下周菜譜,以便甲方員工參考和監督。
五、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衛生工作,飯堂內外應保持衛生、整潔。
2、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舍棄。廚房作業中產生的垃圾應由乙方自行清理,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所有食物必須經過最少一次清洗之后才能加工,物品使用過一次之后必須清洗)二過(過火,所有飯菜必須經過高溫蒸煮之后才能銷售)三消毒(所有物品必須定期消毒)的規程。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廢水、廢汽、廢棄物之排放、處置應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規定,若未相符,須立即配合甲方進行整改。
6、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衛生規定,做到優秀服務,文明服務,嚴格把好菜肴的質量關,絕對禁止腐爛變質的食物進入食堂。
7、國家監督機構查有異常時,乙方應將異常情況及改善對策報知甲方,因檢查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六、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終止合約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未能提前30天通知,毀約方以終止前一個月平均月伙食費作為賠償;單方面無故終止合同,毀約方必須向對方賠償終止前一個月已發生伙食費總額。
2、乙方如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擅自停工、消極怠工或毀約造成甲方正常生產無法進行時,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支付應得的一切費用,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費。
3、在就餐過程中發生食物中毒,經衛生及相關部門鑒定,如確屬乙方所提供的食物造成,則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七、其他事項:
1、乙方應自行與其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社保;甲方與乙方提供服務的人員之間無勞動關系,不對乙方人員進行管理;如因服務需要乙方工作人員需配帶甲方標志,亦不代表甲方承認該工作人員系甲方人員。
2、甲方不對乙方工作進行具體指示,乙方應自行組織其員工按約定提供服務,自行對員工進行組織、管理、培訓、安全教育,自行要求員工以符合安全規范和技術規范的方式提供服務;在服務過程中,乙方及其員工應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它財物。
3、乙方保證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始終具有相應資質,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過年檢,否則甲方有權即時終止合同;
4、乙方工作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自行負責,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時間、工作職責、防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等各個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若發生責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6、乙方外包的食堂以服務工廠為唯一目的,不可營利,不允許對外營業,不準改變用途,不準轉包。
7、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8、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員工飲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以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外包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需要對外實行裝卸貨物承包的勞務事項,乙方愿意承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凡是甲方公司決定照常營業,乙方必須在倉庫區等候裝卸貨物。為了確保甲方日常營運不受乙方影響,乙方需交納1000元作為保證金。
二、裝卸工應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在本人不缺席的情況下,乙方全年收入低于肆萬捌仟元由甲方補足。
三、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者,由乙方自己喊人頂替,產生的裝卸費由乙方支付。不與甲方發生業務往來。
四、如乙方不能及時來裝卸貨物,又未安排好接替人員代班,乙方應提前口頭或電話告知甲方安排他人完成當天任務,甲方付給第三方的費用要記入乙方的年收入中。
五、裝卸操作超過15件,由乙方對車裝貨。
六、水庫如出現貨位需要整庫挪位置,原則上不計費,超過50件以上給予相應的報酬。
七、本承包期從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在正常情況下,甲乙雙方都不能單方面終止承包協議。如甲方有不可抗拒情況發生,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除此承包協議。
八、20xx年3月1日起,養老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收入中扣交(代扣代交)。
九、乙方在甲方承包期間,必須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按GSP受理程序進行裝卸作業。如發現乙方有違法和盜偷(賣)公司貨物者,輕者除按金額賠償外,加2-3倍罰款,如觸犯刑法,則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十、乙方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病痛、工傷等由乙方自負。
十一、在裝卸過程中,乙方不小心造成甲方貨物破損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十二、本協議書簽訂后,20xx年以前的協議自然終止。
十三、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想續簽,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同乙方續簽合同。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0xx年 月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外包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工種)
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3、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經營需要,可與乙方協商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發給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自動順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各相關崗位的勞動工具及工作場所;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試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給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各崗位的操作流程及規程,保證安全工作。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長達一個月或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工的,應當支付該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當月的工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九)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如超過規定日期,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從第10個工作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乙方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其它事項
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外包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JG2016011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發包裝卸勞務,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乙方應是依法注冊成立,具有裝卸作業資質和承擔鐵路裝卸能力的財務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
第二條 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的***貨運中心***裝車作業及其他輔助工作以及行包裝卸作業。
第三條 承包裝卸作業的具體內容為:貨物裝卸、搬運(含機械、人力裝卸作業)、加固、機械設備維修及其它輔助工作。
第四條 承包裝卸費用清算標準:見附表。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
一、對乙方完成的工作進行監督和驗收。
二、在工作區域內發生損壞場地、設施、車輛等事故,屬乙方責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三、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前往其他地區,完成臨時性任務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等突擊任務。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及時、足額發放其用工人員的工資及勞動保護用品。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用工人員進行審查、監督,發現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調換。
六、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路風問題、綜合治理問題等,甲方可對乙方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七、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人員解除合同或予以辭退:
1.鐵路因貨場改造、發展裝卸機械化或生產任務發生變化,致使裝卸勞力過剩時;
2.偷盜鐵路運輸物資、不服從鐵路裝卸部門的指揮、嚴重違反鐵路裝卸安全要求、嚴重違反鐵路路風要求者。
八、甲方有權對進入甲方作業區的所有機械設備監督、檢查,對違反甲方相關制度有權進行考核。
九、對乙方裝車產生的超、欠噸有權進行考核。因超噸影響行車安全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欠噸按照統計數據所欠噸數的兩倍核減裝卸費。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一、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達作業任務、作業時間、作業地點。
二、向乙方提供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完成的工作數量和質量進行審核、確認。
四、負責對乙方使用的甲方特種設備進行年度檢驗及起重專用吊具(不含鋼絲繩等自制吊索具)的探傷工作。
五、向乙方提供使用甲方設備定期維護保養所需的潤滑油、液壓油、濾芯。乙方使用甲方設備臨修所需材料、燃料使用按照《***貨運中心裝卸機械成本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六、負責乙方使用甲方設備的大、中修項目。
七、保證乙方因工作需要使用甲方的房屋基礎設施正常使用、主管線暢通。
八、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設施、設備的定期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
一、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危及乙方人員人身安全的,有權拒絕作業。
二、根據完成的工作數量,按月向甲方核對、清算裝卸費。
三、在不影響甲方正常任務完成的情況下,有權承擔甲方委派(貨場)以外的裝
卸業務。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遵守鐵路規章制度,根據甲方送達的作業通知,組織人員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期、按質、按量完成承包裝卸工作。
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雙方應做好交接驗收工作,并在記錄中簽字確認。乙方在使用上述設備、設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貨運中心裝卸機械成本控制管理辦法》、《***貨運中心承包裝卸企業使用路產設備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三、對用工人員必須認真審查,保證其符合甲方發包工作所需工種(崗位)用工標準和崗位標準。上崗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職業技能培訓規范》中規定的培訓學時和培訓內容組織培訓,其中崗前資格性培訓學時不少于180學時,培訓內容按其他人員定職鐵路裝卸工初級內容組織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每年要組織開展不少于30學時的崗中適應性培訓,培訓內容按照《鐵路職業技能培訓規范》中初級工階段適應性培訓內容組織培訓。基礎培訓(包括安全責任培訓、基本技能培訓、勞動紀律培訓、法律法規培訓等)合格,持證上崗。
四、應與用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保證勞動者應享有的各項合法權益。乙方必須為其用工人員繳納社保或購買足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用工人員在作業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乙方應全力施救,并負責對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對傷亡的用工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補償。
六、接受甲方各類安全檢查及考評工作,按《***貨運中心委托裝卸一體化管理考評辦法》執行。
七、不得私自將承包裝卸作業任務轉包或分包,不得使用甲方設備從事甲方指定業務之外的作業項目,不得在貨場內自行承攬裝卸業務。
八、在承包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在完成承包作業任務中發生的工具配備、維修、員工用品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房屋、基礎設施損壞,浴室、食堂內設備設施維修、更換均由乙方負責恢復或賠償損失。
十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由乙方負責管理,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交由甲方處理。
十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管理,并按照甲方使用管理辦法執行,做好消防設施設備的登記上報工作;在使用過程中造成消防設施非正常損壞,由乙方負責。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應依照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違約受到的實際損失。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繳納 10萬元(人民幣拾萬元整)履約保證金,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證金。因生產或安全考核使保證金不足60%,乙方10內補足保證金金額。
三、在日常生產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對生產組織不利,造成上級部門問責的,每次考核乙方壹萬元;發生D類及以上事故、路風事件,每次考核乙方伍萬元,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承包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務過程中,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違反法律、法規、規章,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國家鐵路總公司或烏魯木齊鐵路局文件或工作項目(內容)調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鐵路總公司及烏魯木齊鐵路局的有關規定辦理,任何一方對規定不明的,可向對方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雙方也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一、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從業人員的計劃生育和綜合治理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不負責任導致乙方人員發生違反計劃生育和綜合治理問題的,均由乙方負全責,并按自治區、路局等有關文件規定接受處理。
二、在承包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12個月,自20xx年1月1日到 20xx年12月31日。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簽訂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年月日
外包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企(事)業單位)
(注冊號、批準機關及批準時間):
根據《安徽省人事外包辦法(試行)》和國家有關政策,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為乙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16項人事外包服務,乙方可全部委托外包,也可部分委托外包:
1、外包委托單位制定人員發展規劃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外包人員招聘業務;
4、外包人員仲裁;
5、外包人員考核;
6、外包實施員工培訓;
7、外包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流動手續;
8、外包保存人事關系、人事檔案;
9、外包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后的轉正定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資格考評;
10、外包辭職、辭退人員原工作身份認定手續;
11、外包繳納社會統籌保險金;
12、外包出具因公因私出國(境)、自費留學出國(境)、報考研究生等各種政審或證明材料;
13、代管黨團組織關系、戶籍和糧食關系;
14、代辦婚姻登記證明;
15、外包聘用合同鑒證;
16、外包其他人事業務和人事管理工作(以補充條款為準)
二、乙方選擇以下項委托甲方進行人事外包: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要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外包辦法(試行)》的規定以及國家、省的有關政策,認真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甲方在人事外包期間要及時向乙方通報、解釋國家的有關人事制度和政策規定。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外包人事業務所需的有關證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及變更情況。
(2)委托管理人員的人事關系(行政、工資介紹信或就業證明)、檔案及聘用合同或協議。
(3)按檔案管理規定必須存入檔案的有關材料。
(4)辦理其他人事業務所需的有關材料。
4、甲方如未按本協議書規定辦理人事外包業務,乙方有權拒絕付給服務費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書規定繳納人事外包服務費用,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人事外包服務。
四、收費及標準
1、人事外包協議書一經甲乙雙方簽訂,乙方需按照委托外包的項目和時間向甲方繳納服務費(不滿一年按一年收費),甲方負責出具符合規定的收費收據。
2、人事外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五、其它
1、委托期內,乙方對委托管理人員由于解聘、辭聘等各種原因致使被外包人脫離本單位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中止委托的有關手續。
2、乙方由于停業、變更、破產等原因被注銷營業執照,應在1個月內與甲方辦理解除人事外包協議手續,并妥善處理委托人員的人事關系和檔案。
3、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個執1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簽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人事外包協議書補充條款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外包協議書 篇8
甲方(服務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務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互利和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業務規定(以下簡稱“法律法規”),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服務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術語定義
1.“支付服務”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的貨幣資金轉移的相關服務。
2.“外包服務”是指支付服務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貨幣資金轉移的,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允許支付機構按照規定外包給具備一定標準和條件機構的服務事項。本協議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服務事項。
3.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是指除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受理協議簽訂、收單業務交易處理、資金結算、風險監測、受理終端主密鑰生成和管理、差錯和爭議處理業務以外的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特約商戶推薦、受理終端布放與受理標識張貼、特約商戶培訓、受理終端維護、耗材配送、特約商戶調單等。
4.“受理終端”是指通過讀取或輸入銀行卡相關信息,發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讀取或輸入銀行卡相關信息,發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專用設備及其終端程序。
5.“特約商戶”是指與收單機構簽訂銀行卡受理協議,按約定受理銀行卡并委托收單機構為其完成交易資金結算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組織,以及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關規定,開展網絡商品交易等經營活動的自然人。
6.“交易證明材料”是指在銀行卡交易過程中形成的,能夠證明交易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簽購單、持卡人消費明細、購物發票、特約商戶發貨憑證、持卡人收貨憑證、特約商戶銷賬憑證、電子交易數據等。
7.“收單收益”是指甲方作為收單機構提供銀行卡收單支付服務所獲得的,在銀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發卡、轉接機構服務費以及轉接機構品牌服務費和其他約定費用的,最終實際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為特約商戶提供銀行卡收單外信息/技術等服務取得的收入。甲方與特約商戶約定的銀行卡交易手續費,是特約商戶接受銀行卡支付服務而由收單機構一并收取的,含應付發卡機構、交易轉接機構和收單機構等各方的費用。
8.“賬戶信息”是指銀行卡上記錄的所有賬戶信息以及與銀行卡交易相關的用戶身份驗證信息。記錄在銀行卡上的賬戶信息包括卡號、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驗證碼(CVN及CVN2)等信息;與銀行卡交易相關的用戶身份驗證信息包括個人標識代碼(PIN)、網上業務、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業務中的用戶注冊名、登錄密碼、支付密碼、真實姓名、證件號碼、手機號碼、動態驗證碼、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經雙方確認,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間、______地區,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項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提供專業化服務。
1.特約商戶推薦:是指按照收單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的要求,向其推薦有意向受理銀行卡業務的商戶,提供商戶信息并協助收單機構完成商戶調查,商戶資料收集、整理與提交等工作,特約商戶協議由甲方負責審批和簽約。
2.受理終端布放與受理標識張貼,是指為特約商戶安裝終端設備,配備業務受理用品,進行操作培訓,張貼受理標識,使特約商戶能夠正常受理銀行卡的業務處理過程。
3.特約商戶培訓,是指對特約商戶相關人員(包括財務、收銀人員等)進行銀行卡受理業務知識培訓,使特約商戶相關人員了解、掌握受理銀行卡的知識和技能,達到提高特約商戶銀行卡受理服務質量、防范業務風險、創建良好用卡環境的目的。
4.受理終端維護,是指對安裝在特約商戶的終端設備進行故障排除、參數維護、應用程序升級換裝以及終端部件更換等業務處理的過程。
5.特約商戶調單,是指調取特約商戶相關交易證明材料及特約商戶相關申請資料的過程。包括簽購單、發票、收貨單等交易證明材料,以及特約商戶退貨申請表、特約商戶信息變更申請表、特約商戶新增終端申請表等。
6.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務相關指標和標準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的規定、行業自律規范和市場規則,確保服務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收單商戶按照甲方特約商戶準入標準進行審批,與商戶簽署相關的收單協議。
3.甲方有權決定由甲方或乙方作為所拓展特約商戶受理終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終端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終端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甲方若與乙方提供受理終端的特約商戶終止收單合作,甲方應在收單系統中將該商戶置停用并通知乙方進行受理終端撤銷,此特約商戶不再納入甲方服務范圍。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相關內控制度和業務規范,提供相關合作業務統計分析報表、合作特約商戶資料信息、合作特約商戶交易簽購單等資料,并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調查,乙方應積極配合,對于發現問題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限內進行糾正。
5.甲方有權根據自身業務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考核指標體系,對乙方的業務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及評價。
6.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要求調整任務總數量、時間進度等工作計劃。
7.甲方有權在乙方發生以下情形時,與乙方終止服務合同:
(1)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收單機構合作資格;
(2)與不良商戶勾結進行如虛假偽冒申請、偽卡盜刷、套用、洗錢、分單、虛假交易等活動;
(3)以套用、變造與真實商戶類型不相符商戶編碼等各類手段變相降低刷卡手續費率,惡意爭搶客戶;
(4)釆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盜取、轉移合作收單機構商戶或受理終端;
(5)留存、竊取或泄露客戶賬號、身份證號碼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對商戶的銀行卡交易進行交易處理,自主設置交易路由、加載未經收單機構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經收單機構同意的程序,通過編制、篡改、仿冒或重組交易報文等方式隱匿、歪曲真實交易;
(7)將外包業務進行轉包、轉讓;將特約商戶結算資金通過其他機構進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為嚴重影響收單機構聲譽或給收單機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9)外包服務機構經營范圍變更,經收單機構確認已不適合與之合作開展收單業務;
(10)監管機構終止外包服務機構業務運作或營業執照,或外包服務機構被政府機構、司法機構列入破產清算;
(11)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業自律規定;
(12)收單機構認為需要提前終止協議的其他行為。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繳存保證金___________元,應自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保證金不計算利息。在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因乙方過失,造成銀行卡清算機構、發卡機構和持卡人資金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可先行從其保證金賬戶中直接扣收相應款項,并保留對乙方進一步追償的權利。保證金被扣收后,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補齊差額。合同終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9.甲方有權將因業務違規或風險原因而終止合作的外包服務機構相關信息報送至監管部門、協會及銀行卡清算機構,實現風險信息共享。
10.甲方負責受理終端的主密鑰管理工作,并有權監督乙方落實非主密鑰管理、網絡安全、系統安全、機房安全等各項技術安全要求。
11.甲方負責新特約商戶入網的相關工作,包括將受理終端接入甲方銀行卡業務處理系統,設置并開通特約商戶號和終端號。
12.甲方負責銀行卡交易系統后臺的維護,并根據銀行卡業務規范和時限要求,做好收單特約商戶的資金清算、賬務核算處理、錯賬查詢和調整等工作。必要時,錯賬查詢和調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協助。
13.甲方負責對乙方推薦發展的收單特約商戶進行日常風險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監控、高風險特約商戶抽檢和違規特約商戶處理。
1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外包業務相關培訓。
15.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6.甲方作為收單業務主體的管理責任和風險承擔責任不因外包關系而轉移。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遵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管理部門出臺的行業規章及市場規則,遵守甲方相關制度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持卡人、發卡機構和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合法權益。
2.乙方負責在與甲方開展合作的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制定與合作業務相關的內控制度、操作規程、設備維護規定和服務方案,并送甲方備案。乙方應配備能滿足業務需要的足夠數量專業化人員履行與甲方約定的合作事項,并向甲方提供業務合作工作進展情況。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權的區域、業務范圍開展業務活動。
3.乙方如負責收單特約商戶推薦,推薦的收單商戶需滿足甲方特約商戶準入標準。在商戶推薦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薦非真實、違規經營的商戶,不得偽造商戶申請資料,不得主動為商戶或協助商戶以虛假材料惡意申請入網,不得夸大、歪曲甲方業務范圍、能力等情況,不得超過甲方授權范圍向商戶進行營銷、宣傳等活動,不得就特約商戶推薦工作向商戶收取任何費用。
對于乙方推薦的商戶給甲方造成的風險和損失,乙方應與商戶承擔連帶責任,除非乙方能證明該風險是由商戶自身原因造成的,與乙方無關,且乙方已盡了審慎推薦、嚴格審查的義務。
4.乙方如負責特約商戶維護,須履行以下義務:
(1)負責對其維護的特約商戶進行收單受理業務的使用培訓和銀行卡使用業務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受理終端的操作使用、保養知識;銀行卡識別、受理、風險防范知識;賬務處理知識等,培訓頻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務支持和應急處理,應及時響應甲方及其特約商戶需求,為甲方及其特約商戶解答收單業務相關的技術、業務及賬務知識,具備嚴格的特約商戶維護日志登記制度與處理時效考核系統;
(3)乙方應對其負責維護的實體特約商戶進行定期回訪,回訪和巡檢頻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書面的回訪和巡檢記錄,妥善保留相關記錄,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約商戶回訪記錄報告;
(4)接受甲方或特約商戶委托,開展賬務查詢及賬務調整的溝通協調工作,以及特約商戶調單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調單通知后未及時進行調單處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時間內順利完成單據調閱,影響有關業務差錯處理而造成資金損失,乙方將承擔相應責任;
(5)配合甲方的風險監控、高風險特約商戶抽檢、違規特約商戶處理等要求,及時報告特約商戶的違規、違法行為,有效降低銀行卡欺詐風險;
(6)對交易量較大的重點特約商戶,增加培訓次數,重點做好收銀員的集中培訓和跟進培訓工作;
(7)乙方如發現特約商戶有變更收單機構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爭特約商戶不流失。
5.乙方如負責終端提供和終端維護,必須滿足以下設備及技術要求條款:
(1)乙方保證為此項業務所投入的POS受理終端等硬件設備具備原制造廠商的銘牌、標志,所有設備均應符合國家、金融行業、行業協會、銀行卡清算機構的技術標準和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過符合相關技術安全標準的檢測和認證,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質量標準,所有硬件設備通過合法渠道獲得。凡出現的任何涉及設備的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乙方釆購的POS等受理終端類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終端相關規定。
(3)乙方應首先確認甲方或其分支機構已與特約商戶簽署收單業務合作協議書,并確認在甲方收單系統或銀行卡清算機構系統內進行特約商戶注冊后,再布放POS等相關受理終端。受理終端應在接到甲方的裝機通知后____日內完成POS受理終端安裝和收銀員培訓工作。
(4)乙方負責受理終端的安裝、測試及開通、日常維護、管理保養、耗材提供和上門配送、設備維修和零配件更換;
(5)乙方應建立POS等受理終端臺賬,及時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終端的準確地址等相關信息及變更情況,并將統計數據報送甲方;
(6)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應用軟件及操作系統的升級、優化,配合甲方驗收、安裝;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POS等受理終端進行隨意更換、轉移或加裝,不得對終端程序進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裝未經甲方同意的終端程序。對于特約商戶提出的更換、維護POS等受理終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實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約商戶人員利用POS等受理終端進行欺詐;在POS等受理終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務項目,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其操作范疇不得違背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如乙方過失導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終端進行欺詐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責任,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8)乙方應確保接入甲方系統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終端、設備、軟件等給甲方系統、設備、軟件等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轉移甲方特約商戶資源,即將甲方特約商戶轉變為其他收單機構的特約商戶。
7.乙方不得參與開展銀行卡套用、受理偽卡、洗錢等違法違規活動。
8.乙方應保證甲方特約商戶和持卡人相關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儲銀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銀行卡密碼、有效期、卡片驗證碼等銀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終端主密鑰,不得自主設置交易路由或加載未經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約商戶名義接入收單機構,乙方不得下掛二級特約商戶,乙方不得通過編制、篡改、仿冒或重組交易報文等方式隱匿、歪曲真實交易。
11.乙方應保證為甲方配備專業化人員隊伍以提供特約商戶業務服務。
12.乙方應每____日向甲方通報特約商戶拓展、維護等經營活動的有關事項;及時通報經營活動的突發性事件。
13.乙方應配合甲方接受監管機構、行業自律組織以及銀行卡清算機構的檢查以及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調查活動。
14.乙方不得侵犯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品牌和商標權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名義開展業務活動。
15.乙方不得將對甲方服務的事項及承諾進行轉讓、轉包或者變相轉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業務資料須經甲方同意,并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歸還或銷毀。業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卡清算機構業務規章、業務規則及規范,委托外包業務產生的文件資料,如特約商戶申請、特約商戶協議、交易單據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單業務外包服務而實際擁有、控制特約商戶結算資金,為特約商戶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終止后,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后續事項。
19.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開展外包業務需要的相關業務培訓及技術支持。
20.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務的職責后,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報酬。
第四條 特約商戶服務費用標準
甲方與乙方協商約定服務費標準: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專業化服務獲得的報酬,在________(指定時間)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并向乙方提供相關計算依據。
乙方開戶行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業務合作相關的文件資料、設備、環境等,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在乙方沒有違約行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下列條款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里扣除相應的款項:
(1)乙方因違反國家管理部門出臺的行業規章、市場規則及甲方相關制度規定給甲方帶來相關損失,乙方應及時改正并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乙方轉移甲方特約商戶資源,即將甲方存量特約商戶轉變為其他收單機構的特約商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特約商戶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并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鑰或由乙方原因影響網絡、系統、機房等各項技術安全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并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
(5)乙方對甲方及特約商戶或持卡人進行欺詐,如協同特約商戶偽造申請資料惡意套取銀行資金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特約商戶出現涉嫌欺詐及其他違法行為,乙方知曉卻不及時向甲方報告,需承擔相關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6)乙方在特約商戶發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業務范圍、能力等情況,超過甲方授權范圍向商戶進行營銷、宣傳等活動,就特約商戶推薦工作向商戶收取費用,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終端丟失或損壞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終端購置金額進行賠償;
(8)在合作期內,若乙方未完成相關服務指標和標準中約定的內容,則扣除乙方服務費用________;
(9)如因商戶對乙方服務質量不滿意造成甲方特約商戶流失或轉移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支付甲方此商戶上一合作年度服務費________%的違約金;
(10)雙方合作終止,乙方未配合甲方處理善后事宜的,則扣除乙方服務費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條款無法履行,雙方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4.與保密、賠償損失等相關的條款不因本協議的解除、終止、變更而失效。
第六條 保密條款
雙方應當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簽訂、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或獲得的所有有關對方、商戶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間接披露的有關披露方商戶的相關信息以及與披露方的業務、業務計劃、業務戰略、銷售情況、營運情況、業務關系、財產、營運模式、現有產品或擬開發產品有關的信息,而不論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該信息是:披露方以書面方式明確注明為非保密性質的信息;或公眾已經知曉的或通過公開渠道可獲得的信息;或接受方從有權披露該信息的第三方獲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對該信息無保密義務。
未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員為履行本合同約定而必須接觸相關保密信息時,接受方可以將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給該雇員,但接受方應當告知該雇員相關的保密義務并和其簽署與本保密條款在實質上相當的書面保密協議。
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而披露相關保密信息。本條款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繼續有效。
第七條 協議的補充、變更與終止
1.本協議簽訂后如需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以簽訂補充協議進行修改。
2.本協議有效期內除遇不可抗力或協議中規定的原因外,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可提交至協會進行調解處理。如對調解結果仍存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剩佘的相關權利,履行其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有效期____年,如協議到期雙方無異議,自動順延相同期限,以此類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續約的,該方應在協議到期自動順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九條 通知與送達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項下雙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可通過掛號信郵遞、傳真、特快專遞、電子郵件送達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由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
(2)由傳真傳送,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1個工作日;
(3)由特快專遞發送,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未簽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個工作日為送達日;
(4)由電子郵件發送,以發送人電腦系統確認郵件已經成功到達對方郵箱后的第1個工作日;
(5)一方的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變動方自行承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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