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協議書(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么協議書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擔保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擔保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委托人)為引進_________(設備名稱)_________(數量),總價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開證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為此,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暫行辦法》,向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出具該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保函。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協議。
一、由受托銀行出具擔保金額度為_________元的有(或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銀行開立“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證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內按結算進度存入保證金,直至存足保函額度百分之百的保證金,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如因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尚未下達,資金未撥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書面承諾,為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于_________元的保證金,并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內按結算進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證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證金,則由建設銀行從其主管部門_________年度固定資產投資中扣抵。
三、“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_)的存款限于保函項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銀行劃付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資金時,受托銀行應通知委托人,并從其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結算保證金存款戶不足支付的,受托銀行可從委托人其他存款帳戶劃付。
四、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時,由受托銀行墊付。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后30日內歸還墊款。受托銀行對墊付款項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額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托銀行支付保費,共計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銀行需要的文件和資料,為受托銀行審查與開立保函有關的事宜提供便利條件。
七、保函額度隨結算進度自然減額,直至結清注銷。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銀行決定。
九、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2
委托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傳真:
擔保人:(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傳真:
鑒于:
1.甲方擬與(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借款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
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并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并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關于反擔保等風險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于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于年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并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后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托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于收回債權或怠于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后,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后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并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于甲方貸款余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后,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x份,乙方執x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x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3
擔保人:________被擔保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移動電話: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現居住地:________
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
第一條:根據擔保的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簽定本書。
第二條:(擔保人)________愿意為被擔保人______來_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提供擔保。
第三條:被擔保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擔任______職務,在工作期間之責任,需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1、恪守誠信,________向公司所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復印件、擔保人信息真實無誤、絕無欺詐成份,且保證其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違規行為或受過任何不良處分。
2、模范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因________本人原因(過失或故意違規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其愿承擔公司所受經濟損失罰款,且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3、_______任職期間,若發生與本人業務相關的經濟問題,其坦誠接受公司調查,并愿接受公司一切處理意見,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被擔保人如有違反上述承諾,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擔保人應當負追繳及相關賠償責任。
第五條:擔保人在接到________有限公司索賠通知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清償完畢。
第六條:違約責任:擔保人違反本書第
三、四條規定,未履行擔保義務或未按期代為清償款項,應付武漢盈科世紀商貿有限公司索賠金額1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書自簽定之時起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消本書,如變更,必須經擔保人和________有限公司同意,方可重新簽定。
第八條:本書終止日期為被擔保人辦理完離職手續屆滿60日后終止。
第九條:本書發生爭議,提請擔保書簽定地仲裁或提請簽定地人民法院審理。
附:請附被擔保人和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擔保人房產證復印件或車輛購置證明復印件等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擔保人:________被擔保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4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范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區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愿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集團用戶入網擔保函》,該擔保函目的是為了滿足甲方所涉及用戶與甲方所簽訂電信合同的規定用戶人數條件,即乙方所提供擔保用戶人數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可簽訂相應的集團用戶電信合同及辦理所涉集團業務,并非對乙方所簽訂的所有用戶做擔保,基于此雙方明知的事實,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雙方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對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集團用戶入網擔保函》中部分用戶(后附“華誠公司擔保明細”表格,以加蓋公司公章與法人名章為我公司承認擔保用戶)所承諾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在這些用戶以外的其他用戶違反與甲方電信合同約定時,乙方不承擔該擔保函中任何條款所約定的保證責任。
二、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用戶以外的其他用戶違反與甲方的電信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向乙方主張承擔擔保責任。
三、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向乙方主張擔保函約定的擔保責任,應向乙方按照所涉及用戶的數量承擔每位用戶5000元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依法維權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查詢費、交通費、復印費、打印費等各項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擔保明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6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向債權人_______提出借款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確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擔保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人與債權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債權種類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債權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保證期間
債權人與擔保人約定保證期間為____年。
第四條 擔保方式
本協議約定的擔保方式為一般保證,即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條 保證責任
(一)債務人在主債務中的任何違約行為與擔保人無關,擔保人不承擔一般擔保之外的任何法律責任。
(二)如債務人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進行清償后,擔保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立即返還擔保人所承擔的的擔保份額。
(三)如債務人惡意欺騙、隱瞞相關事實,損害擔保人權益的,則免除此筆借款的擔保責任。
擔保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債權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甲方(擔保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的(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范圍為,期限自2012年12月4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1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份、乙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出借人)
乙方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擔保人)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于X年X月X日從甲方處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并由_________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現因此筆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償還,丙方自愿在此基礎上再以擔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筆借款擔保。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還款協議:
乙、丙方確認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給付的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時還款,丙方自愿為乙方能夠還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
丙方連帶責任擔保的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計算)、實現債權的費用(含交通費、律師費)等所有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丙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或捺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10
債務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擔保人:
本保證人_________自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債務人)完全履行其與貴司已訂立的或/即將訂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向你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特立本擔保書,向你司保證下列各項:
1、保證責任范圍:保證合同中的債務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及因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應向你司支付的貨款本金、利息、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你司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保證責任期間:兩年,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本保證為連帶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的保證,本保證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保證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4、當本擔保書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補充,包括同意債務人延期履行,不論是否征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或者口頭同意,保證人均繼續根據本擔保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保證人保證在債務人付清或由保證人代為付清本擔保書項下的所有款項前,不向債務人追償。
6、保證人同意,在接到貴公司通知將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他人時,本擔保書繼續有效,受讓人享有與你司同等的權利,而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7、本擔保書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8、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簽字):
簽發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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