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協議書模板五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什么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份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股份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股份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電子商務網購項目、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占股97%;乙方出技術,占股3%。
二.合作項目:
電子商務網購
三.合作時間
10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修訂簽新協議。
1. 自簽訂合同起,乙方3-5年內不得擅自離職,如乙方在此期間離職,合同將自動失效,乙方將要賠償甲方兩年同等百分比的分紅。2年內乙方不得從事電子商務行業。
2. 自簽訂合同起,如乙方在5-10年內離職,合同將自動失效,乙方將享受甲方提供離職起往后2年同等比例的分紅,2年內乙方不得從事電子商務行業
3. 自簽訂合同起,10年后,乙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選擇去留,合同將永久生效,乙方只能向甲方轉讓或者出售自己所擁有的股份
4. 自簽訂合同起,10年內甲方不得隨意辭退乙方,除非乙方合同期間內不能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持,或者乙方多次疏忽職
守和個人其他原因造成公司的重大損失,否則甲方將要賠償乙方所擁有的的股份的10倍的經濟損失。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負責該項目運營,推廣,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采購,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者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并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權分成97%,乙方占股權分成3%。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且不得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40%。該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一半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計入項目經營成本內。
3.甲方所出資金的固定資產部分按五年折舊,但流動資金部分不計利息。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總收益)。并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日期: 日期:
股份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甲、乙二方就投資合作經營餐廳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原*******資產折合人民幣*****元整,****年**月**日前原******應收、應付由甲方負責結算清楚
(1、**的**為租用,此設備不屬**資產,2、**原材料和***盤點清楚,庫存按進價折算)。
二、甲、乙二方在投入資本金后各追加投入資金****元,追加投入的***元用于改造及流動資金備用。
三、由于原******實際投入資本遠遠超過協議折合資產,故在甲、乙二方合作經營期間,分紅總紅利超過貳佰萬后,再次分紅前先按分紅總紅利的10%抽出甲方損失(抽出損失不超過貳拾萬)。
四、**年*月*日起由甲、乙二方合作投資經營**,作為股東各投入資本金****萬元,各占股份比例的50%。其中甲方名下有小股東***和**,乙方名下有小股東**和**,餐廳一萬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及較大方案和決策,甲、乙雙方及甲、乙雙方名下的小股東都有發言權和知情權。
五、甲、乙二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六、甲、乙兩方經營餐廳期間的收益、虧損以二方實際投資比例予以分配(收益、虧損分配從***年*月*號開始核算)。
七、未盡事宜二方共同協商,二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自二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二方及餐各執一份。
甲方:20xx年xx月xx日
乙方:20xx年xx月xx日
股份協議書 篇4
協議編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鑒于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和《股票期權方案》的有關規定,雙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權一事,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資格。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服務,是甲方/甲方有實質性控制的聘用職工,服務期已滿 年,現擔任 職務,屬于主要管理人員/技術骨干/對公司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甲方董事會按照甲方股票期權的有關規定進行評定,確認乙方具備股票期權資格。
第二條 授予股票期權。
甲方承諾從年 月日開始在3年內向乙方授予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授予數量等事項由管委會決定并辦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條 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時起滿3年后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第1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第3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前一年未行權部分,可累計到下一年行權。
第四條 轉讓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權期間不得轉讓、出售、交換、記賬、質押、償還債務。如股票期權持有人從事上述行為,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取消其尚未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權時,取消乙方的資格。
第五條 股票期權的受益。
當甲方發生送紅股、轉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東增發新股等影響甲方股本的行為時,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權根據《股票期權方案》相應進行調整。
第六條 行權權利選擇。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權,在行權期間,乙方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如果乙方是董事、監事及《公司章程》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其行權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權有關規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五條 行權價格。
乙方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基準,以授予日起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計算,為人民幣 元。實際行權價格,根據甲方送股、轉增、配股、增發新股、分配紅利的情況予以調整。但向新股東增發股份和發行可轉換債時,行權價格不調整。無論如何,乙方行權時調整后的行權價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甲方每股凈資產。價格調整的具體方式見《股票期權方案》發生需要調整行權價格的事項時,甲方在行權通過書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據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機構辦理繳款手續。
第八條 行權支付方式。
乙方行權時,可選擇現金等行權方式。
第九條 行權窗口期。
甲方實行集中行權,每年設兩個行權窗口前。每一個行權窗口期從甲方年度股東大會公告披露之后的第10個工作日開啟,第二個窗口期從每年的月日后的第一個工作
日開啟。每個窗口期的開啟時間為3個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權進入行權期后,在行權期限內任選其中的一個行權窗口按本協議約定行權。
第十條 繼承人。
乙方指定為乙方的繼承人,繼承人情況如下:
姓名:
性別:
與乙方的關系: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說明事項:
第十一條 承諾。
(一) 甲方對于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權將恪守承諾,除非乙方有股票期權規章制度規定的情形,不得中途取消或減少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的數量,不得中途中止或終止本協議。
(二) 乙方承諾,了解甲方股票期權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權方案》,乙方將遵守這些規章制度。乙方承諾,在本協議中所得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并對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依法承擔因股票期權產生的納稅義務。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股份協議書 篇5
股東合作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平
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性質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公司經營范圍: 公司注冊資本:500萬 公司地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
自的股份比例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章 股東基本情況及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1. 股東:
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占公司股份的%。
2. 股東:
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占公司股份的%。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公司
各股東按其所持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 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二)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所持有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三)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四) 對公司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意見或者質詢;
(五) 依照其所持有股份份額獲取利益分配;
(六)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七) 公司終止或清算時,按其持有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一) 遵守公司合同、章程和協議;
(二) 按其股份份額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按其股份份額追繳公司放貸金額。
1、追繳資金集中至公司法人銀行賬戶,以其
個人名義進行放貸;
2、放貸所得全部收益分成:首先保證公司服務咨詢收入部分(計算方
式:≥放貸金額*5厘);余下放貸收益按個人追繳份額分成,連本一次性返回資金追繳股東。
(四) 依其持有的股份份額承擔公司債務;
(五)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六) 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七) 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八)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久)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十) 保守公司秘密;
(十一)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股東之間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份額或部分股份份額以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份份額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同意。
第五條股東在行使其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五章 股東會
第一條股東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條股東會依法行使以下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等有關董事的事項;
(三) 審議批準董事報告;
(四)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七)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八) 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九) 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條股東會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制作書面協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協議上簽名。會議記
錄和書面協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條股東會定期會議為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經通知后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
托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第六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一條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二) 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三) 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
(四) 違反法律法規背依法責令關閉;
(五) 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二條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 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
止。
第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 支付清算費用;
(二) 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及各項費用;
(三) 繳納所欠稅款;
(四) 清償公司債務;
(五) 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一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九章 協議修改
第一條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由各股東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和另行約定,本協議所產生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
力。
第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后生效,各股東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股東簽字:
日期:
【股份協議書模板五篇】相關文章:
個人股份協議書模板匯編6篇02-20
廠股份協議書02-19
股份合作協議書12-09
股份轉讓協議書范本12-09
公司股份合作的協議書02-11
餐飲店股份協議書02-18
多股份合作協議書02-18
餐廳股份合作協議書02-14
車輛股份轉讓協議書范本02-14
資金入股占股份協議書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