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協議合同模板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為加強裝修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州市消防條例》和廣州市消防局對施工管理得有關規定及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制訂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如下:
1.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保安部備案。
2.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乙方應對職工安全、防火知識教育,上班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4.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5.乙方應制定使用電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并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
7.從事電器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保衛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筑物做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準在施工建筑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1.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碘鎢燈作為強熱光照明。
12.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3.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14、施工現場,未經保衛科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準使用的電熱器具枯符合電氣安裝規范。
15、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
18、嚴禁在現場喝酒、、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20施工現場應有專職安全負責人,檢查監督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21、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2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一些易燃易爆雜物及時清掃,清除火災隱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滅火器須自行配備進行,并經保衛科檢查是否合格。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分別承建榮盛楠湖酈舍項目一期一二標段工程,因群塔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經建設單位協調,三方簽訂此協議。
為確保群塔在施工過程、頂升過程及拆除過程中不發生互相碰撞,確保施工安全,經兩家總包單位協調群塔作業相關的協議。
1、 群塔運行控制
2、 運行主要原則
1)后塔讓先塔
在作業過程中,后起動作業的塔吊在運行時應前后、左右、上下確定相鄰塔吊的作業狀態和所處位置。如有妨礙后塔正常運行時,必須停塔等候,并鳴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處的狀態、位置,待前塔遠離妨礙區域時,后塔方可作業。
2)動塔讓靜塔
在作業過程中,要求塔司、信號工隨時注意相鄰塔吊所處的作業狀態,位置在回轉塔臂運駛小車時,要避讓處于停止狀態的塔吊,可繞道行運,或暫停作業,待停塔工作完后,駛出相碰撞危險區域后方可作業。
3)輕車讓重車
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4)客塔讓主塔
以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塔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5)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3、 運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吊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各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裝’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頂升即可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據塔吊布置,塔吊之間存在交叉的范圍,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據塔吊裝拆單位提供的裝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裝及頂升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少于2個標準節的高度,同時根據低塔讓高塔的原則,如兩塔塔臂在旋轉過程中同時進入交叉范圍,低塔應提前主動避讓,待高位塔旋轉出交叉范圍后,方可繼續運轉。
2)兩塔在作業時,在進入交叉范圍之前,應先將小車收回至安全距離內,同時將吊鉤提升,由高塔主動避讓,即可避免塔吊大臂與大臂、塔吊大臂與建筑物、吊鉤與建筑物、吊鉤與吊鉤之間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吊鉤)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區域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與高位塔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這就要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會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吊鉤)。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來完成,且同一臺塔吊的組裝、頂升、拆除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不允許委派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地的單位進行施工。
2)租賃方應提供狀態好的機械設備,指派責任心強、技術全面的塔吊司機。
3)參與塔吊安裝、作業、頂升、拆除的作業人員都須持有天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作業。塔司、信號工都必須具備2年以上實踐作業經驗、責任心強,反應靈敏、身強力壯的持證人員參與。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各塔吊信號指揮的對講機頻點不允許相互串臺,必須有嚴格的分格措施。在設置頻道時,需設置不同的頻道,且每臺塔吊的信號指揮人員、塔司必須固定,做到定機、定人、定制度,不允許擅自調換。信號工的服裝要有區分,以便塔司在人員密集的區域確認本塔信號工的旗語、手勢和哨聲。
5)群塔作業時,塔與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離規定:為避免相鄰塔吊間發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與高塔的塔身水平間距確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鉤高度應與低塔的最高點垂直安全間距確保凈空2m以上。
6)頂升時,先頂高塔,后頂低塔。在塔吊頂升、降時,必須履行申報制度,由項目安全部進行審批,原則規定:先頂高塔、后頂低塔。下降拆除時,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頂升的高度,確保相鄰塔吊間垂直安全間距。
7)為了提高塔司、信號指揮人員警示各塔的工作狀態,要求各塔上安裝防撞指示燈和紅色信號旗。
8)多機作業,塔司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機安全距離
9)塔司必須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嚴格按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業時1#樓、5#樓、9#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東面。2#樓、6#樓、10#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雙方塔吊主鉤不允許超過對方圍擋。
7. 溝通協調
為加強群塔作業安全管理,雙方指派專人進行協調,塔吊頂升應提前通知對方,
甲方簽字:
監理簽字:
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塔司簽字:
信號工簽字: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范;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干凈。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余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系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進行工作,并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3、對于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動手拆移,并在工作完畢后即行復原。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 中山市非特永旺汽車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為公司車輛駕駛員,根據公司的《車輛管理規定》,為加強車輛管理,明確責任,控制相關費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車輛的權屬及責任
本協議中車輛為甲方所有,甲方負責對車輛進行管理及保管,并有權隨時對車輛進行監督。乙方(駕駛員)為車輛在使用時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車輛的駕駛及日常維護管理。
二、車輛的使用保管
1、車輛使用責任人負責車輛具體的駕駛、安全及日常維護。
2、車輛使用責任人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關規定。
3、車輛使用責任人對車輛的備品備件要愛惜使用,妥善保存。根據綜合管理部的提醒,有義務對公司車輛進行維修保養,或發現車輛有異常或里程數夠保養里程須建議綜合管理部進行車輛維修保養,確保車輛狀況完好。保養項目及維修費用必須在維修前電話告知綜合管理部進行審批。
4、每次在出車前,都要認真檢查車的各個部位及部件是否完好,消除安全隱患。
5、在公車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刮花、碰撞后,無論責任在誰,責任人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寫出書面說明。
6、發生我方責任事故后,我方應主動協助對方、配合交管部門及保險公司解決問題,因私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所確定的免賠差額,由使用人承擔,因公事由公司和使用責任人共同承擔。
7、提倡勵行節約的原則,使用人在保證車輛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必須樹立節約的思想,提高車輛的使用率。
8、乙方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出現交通違章,如果因個人問題出現違章,由使用責任人自行承擔。若因乘坐人原因出現違章由乘坐人自行解決。
9、嚴禁亂停亂放、酒后駕駛、嚴禁違章駕駛、超速駕駛,若出現責任事故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使用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甲方:XX
乙方(簽名):XX
法定代表人(簽名):XX
二Oxx年三月十二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施工總承包單位: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設備出租、安裝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相關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范圍內對比華利國際城三期地塊二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范圍內,簽訂本協議書,以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二條 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4、甲方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甲方按約定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機整頓;對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管理的作業人員責令其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換人;
7、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場,并終止乙方《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或安裝(拆除)作業。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安排,并根據甲方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兼職)安全員,并報甲方備案;
2、乙方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且設備在使用年限內,設備附著須為原廠附著并有相關資料,如因設備及附著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必須做到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4、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地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禁止使用無證人員;
5、乙方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工作性質特點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導并組織操作人員開展安全活動、安全檢查和安全學習;
6、乙方要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7、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
8、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9、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0、乙方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乙方都應全力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
11、乙方對設備的安裝、附著、接高、拆除作業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作業前要編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審核批準,要對設備操作全過程各環節的相關人員的安全職責進行詳細規定并交底,作業隊伍人員(司機、電工、電焊工、專職安全員、作業總負責總指揮)組成要求齊全并有詳細名單。乙方作業后要進行作業內容自檢質量驗收,出具相關報告交甲方審核。
12、乙方要對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要在甲方的組織監督下對設備進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檢查、維修保養,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日常檢查保養,以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日常安全檢查保養維護修理記錄、交接班記錄要定期交甲方審核,并保存在甲方供檢查,工程完工后交還乙方。
13、在安裝作業中,乙方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場進行現場監督;
14、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
15、在安拆過程中如果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相關的經濟損失和安全責任及行政處罰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事故處理
1、乙方必須執行“因公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公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施工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2、乙方須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對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應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業務范圍內承擔罰款及一切經濟損失。
4、因設備不良或違規操作設備安裝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全權負責。
5、發現生產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如需協調需以書面形式報送甲方,如未報送則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業務范圍內承擔。
第四條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附件,與《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為了保證物料提升機在施工生產中正常運轉,切實提高機械完好率和利用率,杜絕機械安全事故,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充分保障機械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運行,同時使設備的出租方(簡稱甲方),承租方(簡稱乙方)和使用方(承租丙方)各負其責,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出租方(甲方)職責:
1、出租方必須根據承租方提出的安裝部位及工程概況編制物料提升機施工方案,并提出升降機所需的全部資料:
①、法人營業執照,
②、設備租賃資質,
③、產品合格證(注:新出廠機械必須出具廠家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及產品出廠合格證),
④、設備檢測報告,
⑤、驗收所需的表格。
2、提供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安全使用標準,達到機械性能的規范要求,出租方負責升降機運輸、安裝、拆除、接高、附著、維修、保養及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在安裝、拆除前必須制定詳細的拆裝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派一名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指導和監督。特殊情況需要承租方人員配合時,出租方必須承擔出租方人員在配合安裝拆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損失。
3、提升機安裝完畢出租方必須先進行自檢,合格后報承租方進行驗收并填寫驗收表,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后簽字蓋章,交給出租方。
4、為保證提升機的正常運轉和使用,出租方必須每月定期來工地訪問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與承租方溝通解決,并做好日常機械配件供應及置換,提供每月一次對設備的檢查記錄給乙方存檔。
1、施工過程中如出現機械故障,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必須及時組織技術和修理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不得借故進行拖延時間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
二、承租方(乙方)職責:
1、根據出租方的技術交底及提升機的說明書要求,對提升機下的基礎進行夯實處理,保證滿足提升機對地基承載力的要求,并提供相應的資料。
2、對安裝完畢的提升機,在各樓層必須搭設合理的平臺及防護門,樓層標記,各樓層防護,進料口的防護棚(長、寬、高分別不低于6m,3m,25m),要有連鎖裝置的安全門,有合理的進出料坡道。
3、卷揚機要符合卷揚機的安全標準,卷揚機身必須設牢固地錨,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同時必須搭設防護棚及防護欄桿,設專人負責,有操作規程及負責人標牌。
4、給外埠施工隊提供合格的機械設備,負責設備附屬設施的完善,對操作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檢查記錄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填寫日常檢查記錄,并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及各種標牌的制作及安裝。
5、提升機的結構與墻體結構拉節要牢固、設置合理,負責提升機基礎的接地電阻的制作,電阻值≤4Ω。
2、纜風繩固定位置要合理,松緊度適當。架高10~15m設1組4根,每增高10m設1組,每組4根,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mm,按規定設地錨。
3、嚴禁領導違章指揮或強行要求卷揚機司機違章操作,負責司機在現場的安全教育。
三、使用方(外埠隊)職責:
1、物料提升機在使用前,外埠隊(使用方)必須選派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卷揚機操作證件,責任心強,對機械性能、構造了如指掌的操作人員。
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司機帶病、疲勞駕駛和酒后作業。所使用的.機械必須設防雨、防砸棚,操作人員戴好安全帽。
3、遇有大風及雷雨天氣停止使用機械。嚴禁帶故障作業,如機械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機械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及時報修,并通知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禁止私自亂拆亂卸和機械帶病運行。堅決禁止超負荷運載。
4、機械運行前必須檢查前后防護門是否關閉,插上安全銷,嚴禁將機械交給非司機操作及操作人員擅自離機而去。
5、操作人員要對機械全方位負責,勤檢查、勤保養,對較大的故障及時上報項目部有關人員,有項目部通知廠家進行維修。
6、下班前將吊籠降至地面,斷電上鎖,嚴禁違章指揮和野蠻操作,嚴禁中途私自換人,如違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使用方承擔。
四、事故處理:
1、由于甲方責任造成機械設備事故或丙方作業人員傷亡的,甲方應參照國家現行規定給予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并配合乙方、丙方處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丙方作業人員個人責任造成的傷、殘、亡事故,由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丙方作業人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抄報乙、丙雙方上級主管或業務部門一份,有效期自簽字蓋章之日起至設備拆除退場之日止。
物料提升機出租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機承租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機使用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7
本部受甲方(貨主)委托,依據《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甲方(貨主)與乙方
(駕駛員)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
甲(貨主) 乙(駕駛員或車主)
1、車型車號 車輛單位
2、車架號發動機號駕駛證號聯系電話 手機
3、乙方承運貨物名稱,貨物重量噸,共計件,貨物價值人民幣元,裝貨地點,途徑 ,到達地點 ,啟運時間 ,到達時間共 天。
4、乙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逾期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5付款方式:按元,裝好貨,甲乙雙方驗貨以后,甲方預付給乙方 元,余款 元,在貨物到達終點且簽回單給甲方后付清運費。
6、發車后,承運方發生的如燃油車損過路過橋費、被盜、被劫等不可抗拒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車主)自行承擔。途中 人押車,伙食貨費由支付。
7、乙方應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從貨物啟運至貨物到達終點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失、污染、損壞等均有乙方(車主)負責賠償。
8、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雙方解決不了,可按法律程序解決。
9、甲乙雙方應認真審視協議合同內容,本協議一式三份,簽字或蓋章即可生效。補充 甲方住址:
甲方(代理人)簽名:
乙方(車主或駕駛員)簽名:
中介方:
電話: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位置: 建筑面積: ㎡
為規范上述房屋的裝飾裝修行為,保證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萬達·江畔人家《業主手冊》中裝修有關管理規定。
第二條 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填寫《業戶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報甲方審核,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應當首先安裝大便器,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三條 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非承重墻體和明顯加大荷載的(如改裝地熱供暖),乙方須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改裝地熱必須除去地面抹灰層,以減輕樓體負荷。
第四條 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禁止下列行為:
1、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間。
3、拆改或損壞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構筑物,改變住宅立面(如封閉陽臺等)。
5、侵占公共空間,損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電、供氣、有線、通訊、煙道、通風口、下水管等公共設施,取消進戶總閥門。
6、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和未按規定位置安裝空調。
7、擅自刨鑿樓板,切斷樓板中受力鋼筋、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8、擅自在墻上開門窗等洞口或擴大墻上原有的門窗等洞口尺寸。
9、封閉主下水管線檢查口及衛生間棚面下水檢查口。
10、拆除自來水表防盜環。
11、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壞屋面防水和安裝設施、設備。
12、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周圍房屋使用和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如確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氣設施,乙方應自行到相關部門或單位辦理審批手續,供用燃氣設施改造必須由燃氣管理單位指定的專業施工隊伍施工,并將審批手續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所聘請的承擔裝修義務的公司及相關人員遵守國家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相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否則因違章裝修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損壞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賠償責任并有權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追究賠償金。
第六條 乙方辦理入伙手續時,同意委托甲方有償清運裝修垃圾,并向甲方繳納裝修垃圾清運費每戶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積),如果改做地熱供暖,另繳納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積)。裝飾裝修房屋所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裝袋后,自行清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統一進行有償清運。
第七條 裝修人員施工卡,由乙方或裝修公司負責人持裝修施工人員的照片2張、身份證(外地人員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暫住證)及復印件1張到甲方服務中心登記辦理,并交納施工卡工本費(每卡3元),裝修結束后必須交還甲方;如遺失所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裝修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施工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本小區。乙方必須向裝修施工人員詳細介紹本小區的有關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失,由乙方和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裝修全過程應無條件接受當地公安機關和甲方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無身份證、無暫住證、無固定住址等“三無”人員不得在本小區內進行裝修施工。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安全協議合同 篇9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的起運地點:蕭縣經濟開發區
1.2、到達地點:廣東省、福建省各市區
1.3 甲方委托發貨員( ),將貨物發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機,發到指定客戶處。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如有乙方有權拒絕托運。
2.2、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2.3、準備好待運貨物并落實裝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負責裝卸作業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后,根據下單貨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廠家倉庫提貨;乙方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提貨時間到達甲方廠家倉庫。嚴格按廠方的要求當天的發貨計劃當天提完貨。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2、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稅費、裝車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數量、型號與提貨單是否相符,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3、當個別甲方客戶要求加快到貨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要求配合落實。
3.4、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完畢,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字的有效回單在10天內交給甲方,如單據遺失,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相應損失賠償。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廣東省統一按 元/T,福建省統一按 元/T結算。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托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據托運單清單及統一開出發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銀行轉賬或以現金方式結算運費。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
甲方把貨物的風險轉移給乙方,乙方對承運途中發生的貨物短少,殘損、污染和事故損失負責照市場價賠償,并在30天內清償。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于抵扣賠償金。
5.3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單獨合作和承運同線路同品牌的貨物,如果違約,甲方將取消乙方承運資格,并有權處置乙方未結運費和違約保證金。
第六條:文本及時效
6.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有效期為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 1月 2日。
6.3、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七條:變更與終止
7.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20xx.01.01 日期:20xx.01.01
安全協議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編:電話:
承租方:
地址:
郵編: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在
2、房屋建筑面積 )
3、該房屋現有面積、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1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及土地權證的相關證明。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房使用;乙方負責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現用途申請、審批的各項手續及用費等,承擔違規違法經營的責任。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年 月日起至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同等條件下優先,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為:。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
3、支付方式:
五、其它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電費、水費根據使用的數量由乙方自行繳納,電話費由乙方自行負擔。物業費2.6元/㎡也由乙方自行負擔。其他相關發生的費用也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房屋修繕和裝飾
1、租賃期內,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物業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3、污染、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影響居民住宿。
七、轉租的規定
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八、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壹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下,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2、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在租賃期內,如遇政府或甲方規劃拆除、拆遷、改造等,可終止合同,但需提前兩個月告知乙方,租金按實際租賃日期結算。
十、乙方違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壹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繳納水、電及其他有關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4%支付滯納金。逾期者,甲方有權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5、在租賃期內,乙方對租賃部位的治安、消防、城管、水電安全及噪聲等責任負全責。
十一、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十五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十二、免責條件
1、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政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4、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雙方簽約日期:日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10篇】相關文章:
家居裝修工程合同協議模板02-18
租房合同協議書模板02-14
關于安全協議書模板五篇02-16
安全協議書模板匯編7篇02-15
安全協議書模板集合六篇02-15
【推薦】安全協議書模板8篇02-10
【熱門】安全協議書模板八篇02-09
購房合同協議書模板匯總02-11
房屋抵押合同協議書模板02-10
安全生產協議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