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合伙協議書范本(精選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書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社合伙協議書范本(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作社合伙協議書1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合作社,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與其它成員合資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實際已投資人民幣 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作社 %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從年月日起,甲方將原出資 萬元(占合作社注冊資本的 %)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乙方受讓甲方轉讓合作社的股權,乙方需支付轉讓金萬元給甲方。此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內,乙方支付定金 萬元。第二次:在乙方成為合作社正式成員,并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變更完畢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將合作社變更股東的事宜,報合作社理事會備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員資料,如需要召開成員大會,以成員大會決定為準。
四、在合作社理事會(或成員大會)通過修改合作社章程和會員資料后,由甲方協助乙方將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批準、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自轉讓合作社股權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員,不得以合作社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不再享有合作社權利或者義務,不享有合作社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六、甲方自轉讓股權后,同志不再擔任合作社的負責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召開成員大會,決定乙方擔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
七、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特別約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個工作日內,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支付金額。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價。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或者不能成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定金。如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十、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門、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伙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戊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戊各方合作投資成立農業專業合作聯合社項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長姓名)方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資合作社的名稱及經營范圍
本協議簽署各方共同出資設立合資合作社,合資合作社的中文名稱為__專業合作聯合社(最終名稱以工商局注冊的營業執照為準)。專業合作聯合社的經營范圍為: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產發展計劃,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創業。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冊成立的__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為項目投資主體。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乙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丙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丁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卯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即專業合作聯合社___萬元注冊資本。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甲方___%;乙方___%;丙方___%;丁方___%;卯方___%。作為共同投資人發起人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公司賬號:開戶行:
第三條合資合作社董事會、監事會的構成
合作社設立后,設董事會及監事會。合作社董事會成員共___人,其中董事長兼法人代表為___,董事為___。合資合作社監事會成員共___人,分別是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合作社工商注冊登記
本協議簽署各方自本協議簽署之后,于___年___月___日完成合作社的工商注冊登記。
第五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六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業合作社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七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八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______方(理事長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專業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第九條合資合作社協議簽署各方的承諾與保證
為本協議之目的,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各自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一)、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合作社內部資料及相關信息通過任何的方式透露予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以外的第三方,但向其工作人員及其聘請的任何中介、顧問、咨詢機構或其工作人員披露或依法需要對外披露的除外。
(二)、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通知送達
(一)本協議項下或與其有關的通知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采用書面形式;
2.通過專人遞送、聲譽良好的快遞或者通過傳真,發往本協議第十條第2款中列出的地址、傳真號或聯系人。
(二)所列的地址和傳真號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中任何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地震、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本協議簽署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本協議其他簽署方,并盡量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以及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本協議簽署各方商議是否延期履行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簽署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二)任一本協議簽署方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期限30天以上仍未履行完畢出資義務的,則應當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向本協議其他簽署方轉讓其剩余出資義務,或與本協議其他簽署方協定相應減少合資合作社注冊資本,本協議其他簽署方不同意受讓該出資或減少注冊資本的,逾期出資的一方應補足其出資,并承擔逾期出資違約責任。
(三)任一本協議簽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出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合作社中實際繳納注冊資本的比例享有該等違約金。
(四)本協議簽署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約定,擅自將其所持合資合作社股權轉讓予本協議簽署方以外的其他主體的,其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共計__元的違約金。守約方應當按照屆時各自在合資合作社中實際繳納注冊資本的比例。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合作社合伙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經營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額和投資方式
1.乙方已充分了解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發展情況,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經營甲方于 年月日成立的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2.原合作社成員共同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現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雙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經營。
第二條 合作社業務范圍 注冊成立的合作社業務范圍: 種植 、銷售;為本社成員提供谷物、蔬菜、棉花、紅薯、西瓜種植所需的生產資料的購買(化學危險品除外)。為社員提供農耕、農播、農收機械服務。具體以工商注冊為準。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種植合作社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于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后,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資金的投向和使用
1.入股資金用于合作社的全面發展。
2.合作社資金具體使用以及經營權限歸乙方。
第五條 合作社的組織機構安排
1. 理事會由3名理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1名理事人選,乙方推薦2名理事人選。
2.理事會設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乙方任合作社理事長,乙方向合作社推薦常務理事人和財務負責人人選。
3.合作社經理在乙方選派人員中由理事會聘任或解聘,對理事會負責。經理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合作社的經營和管理。4.合作社理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合作社理事會成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合作社章程進行規定。 5.合作社監事會由2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 1名,乙方推薦 1 名。
第六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在專業種植合作社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2.專業合作社成立后,甲乙雙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合作社社址和辦公場所由乙方選擇,經甲方認可后確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范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于因違約而給其對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第九條 特別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工商注冊所需的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起人由乙方進行吸納選定,報甲方審定后確定。
2.合作社成員選舉和表決時,每一成員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乙方作為合作社主要出資股東,持有合作社70%的出資份額,乙方享有合作社全部基本表決權的20%的附加表決權;附加表決權與基本表決權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合作社的總表決權為基本表決權和附加表決權之和。
3、合作社的利潤分配,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當年盈余,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伙協議書4
本協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兩方簽訂:
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經濟往來的基本原則,使雙方關系有一個總的規范依據,也在于向社會公眾和廣大股東披露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使股份公司的運作盡快規范化。
第二條由于集團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發起人,擁有生產、生活服務系統和設施;股份公司具有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本協議雙方一致認為,雙方仍有繼續維護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在歷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務關系的客觀需要。
第三條本協議所稱之交易和服務項目,指第二章中所列舉的項目和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歷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務關系的其他項目。
第四條雙方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所規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處理彼此間的關系。
第五條在本協議規定內容的基礎上,雙方可就同類交易或服務事項簽訂單項協議書,在必要時,也可就某一項交易或服務事項的某一次、某一筆或某一時期的具體事項簽訂具體的、內容較為詳細的一次性具體合同。具體合同以單項協議書和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單項協議書以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
單項協議書和具體合同的簽定不應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規定,需要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報批準后才生效。
第六條供方供應給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給需方的服務,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要符合雙方協議書或合同的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應按需方的要求,數量不足予以補足,質量不符應視不同情況予以修理、更換、重做、重新提供、退貨,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應予以賠償。
第七條雙方交易和服務的質量標準:如雙方未明確予以規定,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如無國家規定標準的,應按行業一般標準執行;無行業標準的,按當地一般標準執行。
第八條雙方交易和服務的價格標準:雙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則基礎上,協商確定價格。如雙方未明確規定價格,應按國家規定的價格標準執行:如無國家價格標準,應按當時當地的市場價格標準執行。
第九條交易和服務費用的支付,視不同情況,一般應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結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別的項目,也可以即時結清。
第十條雙方在交易和服務方面所形成關系的期限,原則上是長期的,至少為十年。
但在下列情況下,前款期限可以減少或提前終止:
1.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
2.因個別項目的社會公認的特殊性而必須減少或提前終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義務不能履行而予以終止;
4.由于一方的絕大部分的項目義務沒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減少和提前終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現。
前款所規定的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整個協議
或部分條款,應由有權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的一方向對方提前三個月發出通知,否則因此造成對方的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本協議,應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以解釋。
第十二條本協議由雙方蓋章生效,一式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其余____份報送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章交易與服務項目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
1.房屋租賃指集團公司應股份公司所需,將辦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賃給股份公司使用。
2.集團公司應及時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條件的房屋給股份公司,并負責維修。
3.集團公司應保證提供房屋的水電供應。
4.股份公司應保證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對非正常的損壞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水、電供應
1.水、電供應是指集團公司的水電供應單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產和生活的用水用電。
2.集團公司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供應水電,以保證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產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職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電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和集團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電。
4.集團公司應對與此項供水供電有關的水電設施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電話通訊服務
1.電話通訊服務指集團公司通訊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及時、準確,態度熱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證在接受服務和使用電訊設施時,主動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條交通運輸服務
1.交通運輸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汽車、船舶和其他運輸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務,以滿足股份公司生產需要。
2.集團公司保證服務熱情、周到,優先安排并按時、按量提供有關運輸工具和司機人員。
3.股份公司保證將用車和運輸計劃提前通知集團公司,但臨時用車和特殊情況可隨時要求集團公司提供服務。
4.股份公司保證合理使用車輛等運輸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損害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醫療后勤服務
1.醫療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擁有的醫院、診所等醫療設施和醫護人員以及幼兒園、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職工和家屬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3.集團公司保證根據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條件對股份公司的職工進行身體檢查。
第十八條科研服務
1.施工科研服務指股份公司以其擁有的施工科研設備、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員,向集團公司的有關單位提供服務,以保證集團公司工作和生產的需要。
2.股份公司應按照集團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并保證科研設備和科研成果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3.集團公司保證對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傳和轉讓給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獲得代價而轉讓給集團公司者除外,集團公司保證合理使用且不轉讓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設備,對不合理的損壞予以賠償。
第十九條生效
本協議經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合伙協議書5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合作社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利潤分配,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占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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