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邊心得體會400字(通用21篇)
從某件事情上得到收獲以后,可以將其記錄在心得體會中,這樣可以幫助我們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從而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那么心得體會該怎么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在身邊心得體會400字,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呀,法是治國之本。法將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離不開法。雖然生活有法的約束,但是一些人卻為了個人利益而去不擇手段,去犯法、冒險。
有一天,我在電視上看見了一件事:一個寂靜的夜晚,村子里靜悄悄的,一對老年夫婦在睡覺。突然,院子里傳來狗的狂吠聲,一會兒又沒了。后來,小羊“咩咩”地叫了幾聲,也沒聲了。他們沒怎么在意。早晨,老爺爺正要開門,卻怎么也開不開。原來不知哪個缺德的在外面鎖了門。好不容易開了門,令他們驚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門開著,一只羊也不見了。通過警方調查,原來是幾個游手好閑的小偷翻了墻,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氣味,便狂叫起來,小偷拿藥毒死了狗。然后又把羊趕走,還不放心,將門鎖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損失了別人的財產,觸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離不開法呀!
小孩子六歲就應上學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輕女,讓男孩子上學,女孩子在家干農活,幫把手,認為女娃上學頂啥用;有些人為了圖財,變著法賣掉小孩,甚至自己的親骨肉,從中獲利;還有些人讓青少年賭博、吸毒,讓我們加入他們小混混的行列,跟他們一起偷呀搶呀玩呀上黑網吧呀,引我們走上不正之路……這些例子都與少年有關,而法卻維護了我們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傳日,為了迎接這個日子的到來,讓我們成為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維護法,是我們的職責。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義之者,讓法成為我們的好朋友!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2
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強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條例等行為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字典》上對法的解釋,但是這樣的解釋對于年少的我總感覺有些抽象、有些模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
漸漸的,我長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說:父母不可以隨意打罵兒女,在法律上講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隨便看兒女的日記,這是尊重他人的隱私權;同學們犯錯誤了,教師不可以變相體罰、侮辱學生;買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訴電話12315;工廠隨意排放污水,是違犯了環境保護法……
湖南電視臺曾經報道過,有一個農村的青年,原來讀小學時成績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幾名。他經過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來讀初中。他剛開始的成績也很不錯,老師經常表揚他,他也很體貼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過一個網吧,由于好奇,他走進網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興奮地說。時間一天天過去了,漸漸地,他跟變了個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網絡游戲,經常向朋友借錢上網,很久都不還。后來他的朋友也不借錢給他了,于是他就開始騙父母,向父母要錢。后來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給他錢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剛開始是偷同學家的錢,后來在公交車上偷錢,被人暴打了一頓,但他仍然不知悔改,進而發展到搶劫,還殺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個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有許多案例讓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前不久,江西一個中學,一個學生在上樓梯時,推倒同學后造成6人死29人重傷的悲慘結局;今年五一節前,陜西一所高級中學的一個高三級學生,因一件小事與班長發生矛盾,竟然對班長連砍數刀致死,離高考僅僅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了,學校被迫停課,這嚴重影響了大批學生的學習生活;在廣東今日一線節目中報到過一個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后,與叔叔和嬸嬸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傷。群眾報警后,她的叔叔被捕了。這個少女認為自己“害”了叔叔,認為沒臉活下去而跳河自盡了……
同學們,朋友們,讓我們一起積極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在生活中以法律為準繩,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做一個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3
這個學期,我校開展了法制課堂教育,同學們積極參與,學習法律,加強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懂得自我保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良誘惑。
通過學習地方課程,大家都會有所收獲,也許,我們現在懂得一些很微不足道的法律知識,但是,我們有了最初的法律意識——遵法守法,不違法亂紀。
還記得有一節地方課,老師給我們講述了一個女生網戀的故事,因為迷戀網絡聊天,所以離家出走見網友的故事,還好家長及時報警,警方全力幫助尋找出走的女生,在短時間內找到出走的女生,并勸其回家。經調查和核實,出走女生打算到臨沂去見在網上聊了很久的網友,幸好及時勸回女生,因為,女生年幼無知,又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她要去見的網友很可能是個騙子,一旦他們見面,女生很可能會有人身危險,那么,后果就會不堪設想了。
通過這個生動的案例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我們要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以及辨別是非的能力,正確運用網絡,為我們提供的各種方便,同時也要正確的使用網絡,不要沉迷,要自覺抵制不良誘惑,提高自我控制能力,讓網絡更好的為我們服務,也是我們正確的認識網絡、使用網絡。
對于法律,我們本身并不陌生,地方課上,我一邊學習著法律知識,一邊思考著,未成年人之所以違法犯罪,原因還是不懂法,而地方課就是我們補充法律知識的平臺,這也是老師為我們新增地方課的良苦用心啊!
法律,我國公民的基本守則,地方課,讓我們逐漸學法、懂法、守法…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4
這幾天,我看了一本給我啟發很大的書——《法在我身邊》。這本書里講了許多法律小故事,在這些故事中我了解到了中國的一些法律知識和青少年應有的權利,我受益匪淺。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十七課《假期我有玩的權力》,現在一些家長在孩子假期里為了能提高學習成績,就給自家孩子報了許多家教補習班,什么“劍橋英語”啦,“二胡考級”啦,“鋼琴考級”啦,“拉丁舞”啦,“頂尖作文”啦……連給孩子喘氣的機會都不給。其實他們家長就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可這樣隨意剝奪了孩子玩的權力,也不問一問我們自己是否愿意,能不能吃得消,這樣子做好嗎?我認為這樣子一點都不好。
愛玩,是孩子的天性,也是孩子的權利。玩可以讓孩子身心全面健康的發展。放手讓讓孩子去玩,去自然中實踐,有時甚至可以學到課本上沒有的知識,可以知道青蛙為什么會唱歌?魚兒為什么生活在水里?我們吃的莊稼都怎么生長和成熟的……
在生活中,有許多小事看似不起眼,但卻對我們以后的成長道路有了很大的改變。
親愛的家長們,給我們玩的權利吧!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5
我讀了《法在我身邊》這本書,讓我知道了雖然我們是一名小學生,在大人眼里,我們還只是個小孩子。但是我們一定要了解法的基本知識,一方面可以讓我們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懂得保護自己的基本常識。
雖然我們國家是一個法制國家,但一些不法分子,仍然敢觸犯法律,違背良心,做一些傷天害理的事情。比如說現在常有一些孩子和婦女被人販子拐賣。尤其是小孩子,就是在家門口玩或者說是在人非常多的地方,比如超市、商場、娛樂場所或者是在酒店吃飯什么的,都有可能稍不留神,孩子就被拐走了。有的說是被挖去器官賣錢,有的說是被拐給乞丐集團搞成殘廢去行乞。不管怎樣,都讓人聽了膽戰心驚。這樣我們還能不學習法嗎?還能不學習怎樣保護自己嗎?從這本書里,讓我懂得了,遇事不要驚慌,要沉著冷靜;要善于想辦法與壞人周旋;想辦法脫身,想辦法引起別人注意,想辦法求救于別人;要學會與壞人斗智斗勇。這個社會最終還是好人多,壞人少,壞人遲早是要被抓住的。不是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嗎?我相信,只要我們懂得自己保護的方法,一定可以不受壞人的干擾,可以健康、快樂的成長。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6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那法律是什么呢?是國法,還是家規?我覺得法律既是國法也是家規,我也覺得法律離我們很近,因為在每天電視中的《新聞聯播》《每日焦點》等等中都有法律的影子,就連生活中,法律也是不可缺少的。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我們享有改名的權力;我明白了父母不可以偷看兒女的日記,這是侵犯了兒女的隱私權;我明白了父母不可以隨意打罵兒女,這在法律上屬于家庭暴力……
最近,在我身邊有個人和她的丈夫離了婚,還不告訴自己的媽媽。晚上,她還和她已離婚的丈夫一起回家吃飯,晚上,那個男的還叫了一聲“娘”!當事情暴露的時候,已經過了三天,無法再向法院起訴,這件事是侵犯了人的知情權。我知道了,覺得那個女的很愚蠢,而那個男的很無恥!!!
這本書,我明白了:法律是一件保護自己的利器,是一件懲惡揚善的利器,是一件維護和平的利器;是我們生活的保障,是天底下最公平的東西。法律,其實它一直監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
我們應該真確使用法律,受傷害時,我們要學會保護自己,因為,法律是永遠不會改變的東西,它是我們人民的保障。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7
在大街上,有時會發現有老人跌倒,他們跌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叫痛。可過往的行人來去匆匆,看到的也裝作沒看到,每個人都怕被訛。當然還是有好人的,他們會熱心地上前幫扶,可惜他們善意的舉動,卻給他們帶來了不好的結果。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這么一則報道“安徽女大學生扶老人被訛事件反轉目擊者稱是她撞的”,我抵不住好奇心,點進去看了。標題是《大學生扶老人被賴上尋目擊證人》,報道正文如下:8日,網友@袁大宸發博求助,稱自己是安徽淮南師范學院的大三學生,扶了一名摔倒的老太,并幫忙撥了120,結果被老太家屬要求負全責,因有監控死角沒拍到,于是上網尋求目擊證人,求還一個公道。目前,網友@任梵僮已站出來幫忙作證……看到這兒,我有些為這個大姐姐感到不平,還好警察叔叔了解到了,并要把真相調查出來。
我想,生活中總是會遇到很多的污蔑,這時,要相信法律,懂得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只要大家心存善心,法治會把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的美好。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8
兒時的天空是一塊無瑕的玉,有天的藍,草的綠,充滿著夢想與渴望,但那顆天真爛漫的心啊,卻絲毫沒有發現,法制已悄然來到我身旁。
站在幼兒園的大門外,少不了父母的叮囑:要聽老師的話,遵守紀律。到了幼兒園,又要聽老師的提醒:小朋友要遵守課堂紀律,認真學習。到了公園,那隨處可見的標語又讓我那天生頑皮的心得以平息。
上了小學,我終于明白了那個叫做“法制”的東西,雖然沒有很具體的定義,只是知道,遵紀守法是每一個小學生應做到的基本準則,要遵守校規校紀,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那一條條規定,便成為了我嚴格要求自己的規章。在學校認真學習,在家里孝敬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務……。正因為遵紀守法,讓我變得更加優秀。突然間,我發覺“法制”是多么神圣的一個東西,我擁有的這一切,不正是“法制”所賜予我的嗎?在我成長的同時,我慢慢地走進社會,去了解法制。
法制是空氣,它充斥著我們的世界。生活離不開法制,就像人離不開空氣一樣,它給我們創造了一個更加和諧,更加安定,更加美好的社會。
感謝法律,從兒時到現在,一直陪伴著我成長,讓我在人生的旅途上走好每一步。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9
今天我閱讀了《法在我身邊》這本書,它讓我懂得我們每個人都有懂法、守法、用法的權利。這本書里例舉了很多例子。比如:“媽媽,假期我有玩的權利”。
現在的家長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成績好,這樣覺得臉上有光。假如說孩子成績不好,就讓孩子在假期里補課、請家教、上補習班,把孩子的假期安排得密不透氣。每個孩子都想自己安排自己的時間,然而,在現實社會上,很多孩子都不自由,都是父母安排孩子的一切,不尊重“兒童權利”。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里有這么一條,“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情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應告知其本人,并聽取他們的意見。”有的父母借學習之名,沒有征求孩子的意見時,就對孩子的假期進行全方面的安排,這是對孩子權利的侵犯。父母應該讓孩子有選擇、表達的權利,不可以以自身的想法而違背孩子的想法,從而決定孩子的一切事情。
玩是孩子的天性,童年是生活中最美好的回憶。玩不僅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利于增強體質,開闊視野。家人或者監護人應該尊重孩子的意見,不能隨意剝奪孩子的'權利。
通過閱讀,我真是受益匪淺。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0
今年暑假,我讀了幾本與法治有關的書籍,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識,了解了依法治國的意義。其中《法在我身邊》中的第十六課《我是綠色小網民》給我的印象最深。
故事中的主人公睿睿因迷戀電子游戲,導致學習興趣轉移,雖然身在課堂,心卻飛到了網吧,一放學就直奔游戲場所,把作業統統置于腦后,最后不僅荒廢了學業,還違反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有關規定。
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它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開闊了我們的視野,拓寬了我們獲取知識的途徑,但同時它也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讓自制力不足的青少年沉迷于網絡游戲,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不能自拔。青少年朝氣蓬勃、渴求知識、對世界充滿了好奇,但也缺乏判斷力,自制能力差,容易受到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有的人甚至越行越遠,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如大海中遠航的小船少不了法律的護航。
我們青少年,在合理的范圍內去網絡上汲取豐富的知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同時也必須用法律和道德武器保護自己在網絡世界里自由、健康地學習、娛樂。要在法治的藍天下健康、快樂地成長,我們更要從小就學法、知法、懂法,只有這樣才能弘揚正義,遠離邪惡,讓我們變得更快樂,讓世界變得更美好。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1
最近,我讀了一本對我有意義的書,它就是《法在我身邊》,這本書讓我懂得了什么叫法律。
我看完第五章的時候,我就去和李林杰玩,突然陳揚明來了,他說:“李林杰,走我們去玩吧,別跟那人玩。”我當時一氣之下,扇了陳陽明一個耳光。陳揚明怒氣沖沖地跑過來說:“你干嘛打我!”我回了他一句:“那你為什么不讓李林杰陪我玩呢?你又不是他親人。”他說:“老子看你不爽,咋地,不行啊?”然后我罵了他幾句。他卻反過來抓了我一下,把我手上的皮抓破了。這使我想起了法在我身邊上的一條——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我對他說:“你已經犯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那里面規定,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要處以拘留、罰款或警告。”他說:“假的,怎么可能啊!”我把那條規定找出來給他看,他還是不信,于是,我就把陳楊鵬喊來,叫他送幾個“脆餅”給他。陳揚明聽了這話之后:“你還是叫他別打吧,我知法了,對不起!"
現在我終于知道什么是法律了,法律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由國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力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的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范體系。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護法。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2
古人云“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原意是說如果沒有規和距,就無法制作出方和圓形的物體,后來指行為舉止的標準和規則。最近,我讀了《法在我身邊》這本書,對這句賢文有了更深刻地了解。
這本書中令我感觸最深的是《走路要有規矩》。它講述了磊磊因為闖紅燈,在馬路上亂跑而被汽車碰傷,導致癱瘓的事。是啊,在當今社會上,馬路、公路逐漸“壯大”起來,汽車也越來越多,發生車禍的幾率也越來越大。我們應該遵守交通法則,不要闖紅燈,不要不走斑馬線。人人守法,才能讓“車禍殺手”淡出人們的視野。
由此,我又想到了東漢時期一代梟雄曹操為了穩定軍心,割發代首的故事。
東漢末年,軍閥混戰,民不聊生,怨聲載道。曹操非常清楚贏得民心的重要,所以十分重視遵紀守法。有一次,曹操戰馬受到驚嚇,踏壞了民眾的莊稼,監官一看是統帥踏壞了莊稼,又情有可原,當然不好定罪。而曹操卻不肯原諒自己,硬要自裁,但眾士兵卻說他是一國之帥,馬踏了莊稼是因為受到了驚嚇,而丞相是國家之棟梁,不能自裁。可曹操卻一本正經的說,紀律剛頒布,如果他不執行,后果不堪設想。眾人商議,讓丞相割發代首,以示警戒。
古人都這么遵紀守法,更別說現在的法律社會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3
人生如一張白紙,在成長的過程中會自然而然在白紙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繽紛;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還沒有填滿色彩但這張紙就早已不在了。能夠使白紙變成五彩繽紛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這個人必須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這樣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法律是國家的領導人,辦事的標準,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公民合格的標準。近期,老師給我推薦了《發在我身邊》這本書。全書共五章、二十小節。從中我受益匪淺,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應享有的各項權利,還有很多自我保護的小方法。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同學愛給別人起外號,這種行為已經侵犯了別人的人格權。當事人可以告訴對方,如對方繼續侵犯,可以有自己的監護人代為起訴,以維護自己的人格權。
我最有感觸的是第五章《我會保護我自己》。當我們和同學發生大矛盾時,應該敢于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態度,制止對方的侵犯。最好的方式是向老師尋求幫助,敢于揭發同學的行為。再不發份子面前,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用法律手段進行自我保護。想辦法逃離危險,或向110、120、119尋求幫助。與此同時,還要做一個守法的公民,無論是置身于學校還是社會,都必須遵守相應的規則。古人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讀了這本書,我了解了自己的權利,知道權利被侵犯后如何保護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遵守法律,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4
“好困呀!”我合上書本走到床邊躺下,“終于讀完了。”我今天讀完了《法在我身邊》這本書,真是知道了不少法律知識呢!其中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媽媽,看日記之前跟我說一聲好嗎?》。
很多大人認為,小朋友年齡小,幼稚無知,生活簡單,沒有隱私可言。可真是如此嗎?不!每一個同學都有自己的秘密。很多同學喜歡將自己的秘密寫在日記里,再用一把小鎖將自己的秘密鎖起來,最后偷偷地藏好。天真地以為,這樣自己的秘密就不會被發現。然而,現實生活中,有一些父母神通廣大,常常利用孩子上學的機會偷看我們的日記。
一天放學回到家,我放下書包,正準備朝房間走去,忽然看見媽媽從我的房間里匆匆地出來。我覺得媽媽怪怪地、很不對勁兒,忙沖進自己的房間里,拉開抽屜,果然,我的日記被動過了。呀!媽媽竟然偷看了我的日記。我很不舒服,決定要和媽媽談一談:“媽媽,日記是我的個人隱私。未經我的允許,任何人都不能看我的日記。《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表明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兒童權利公約》也表示兒童的隱私、家庭、住所或通信不應受到任意或非法干涉,榮譽不受到非法攻擊。”媽媽被我說得只好答應以后再也不偷看我的日記了。
我的權益,我維護。同學們,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就要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少年。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5
我相信我們每個人的身邊都有許多的事情都需要法律來判斷。今天我就要向大家講述一下在我身邊需要法律來判斷的一件事。
那一天是星期天,我的媽媽因為上一次考試我考了一百分,媽媽忘了給我買一件禮物,所以給我一百元錢,讓我自己去買一件禮物,給那一次補上。
我興高采烈地來到玩具店,經過一番精挑細選,我選好了一件非常帥氣的坦克模型。便向店長問:”這個玩具多少元錢?”店長懶懶地說:“七十五元錢。”我給一百元錢給了店長,店長找給我二十五元錢后,我便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剛到家,我跑到沙發上,迫不及待地把坦克模型打開了。我先拿出說明書,后來就照著說明書慢慢地拼了起來。剛拼到一半的時候,我發現少了好幾個零件,便跑去告訴媽媽。媽媽對我說:“自己先去找一找,找不到再來問我。”我聽了媽媽的話,仔細地找呀找呀,可就是找不到那幾個零件。就再次去問媽媽,媽媽嚴肅地說:“如果找不到的話,可能這個物品是偽劣產品,應該去找店長換一下。”
我立刻給零件都裝了起來,去找店長。我一路跑到玩具店,向店長詳細地說了一下情況。說完后,店長不但不承認,嘴里還罵著說:“胡說,一派胡言,我的店里不可能有偽劣產品,你快走,不要打擾我做生意。”
我見了也不跟他纏著,直接撥打了消費者熱線的電話,向叔叔訴說了我的情況。最后,店長真是“不見黃河不死心”,給正版的坦克模型給了我。啊!法律在我們的生活中用處可真大呀!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6
最近;我正在讀一本書叫作《法在我身邊》這本書。下面,我要跟大家講一講里面的我會保護自己這幾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的名字叫作面對欺負和威脅。林林是小學五年級的學生,他是性格活潑,非常喜歡打乒乓球。今天林林正和其他幾個同學在一起玩乒乓球。這一局林林整合對手玩得起勁,只見林林一個反扣,結果把乒乓球扣飛了,球正好落到幾個六年級同學的腳下。林林跑過去撿球,其中一個大個子把乒乓球搶先撿起來,轉身就要走。林林說;“同學,那是我的球。”此時,這個同學看看手里的球,有看了林林一眼說到;“同學,我們也在打球,可是乒乓球壞掉了;不如先借我們用用吧。”林林說;可是我們現在也在玩。”這時,那幾個六年級的同學都圍到林林身邊,那個大個子說到;“你以后還想不想玩乒乓球了、告訴你,得罪了我們你就別想玩球了。”說著,還向林林伸出了拳頭。
告訴我們教育部發布的《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定,小學生要尊敬師長,友愛同學,待人有禮貌,不打架,不罵人。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要處以拘留,罰款或者警告。
我國《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法律很重要,時時刻刻保護自己。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7
前幾天,我讀了〈法在我身邊〉這本法制類書。書中的生活在線,法眼觀察和拓展閱讀讓我受益匪淺,讓我知道了法律在生活實踐中的重要性。
記得有一回,我突發奇想向媽媽提出改名字,媽媽當時一愣,問我為什么想改名字,這名字有什么不好,名字可是不好亂改的。我一本正經地告訴她,就是想改名字,這名字太俗,同學們經常拿此開玩笑。媽媽當即就發火了,堅決不同意,說我因為同學的幾句話就動搖了改名字的念頭,太聽信讒言了。最后我們用書上的法律知識心平氣和地解決了這事。通過這事,我知道了孩子有自己的姓名權,但得到法定的年齡,符合相關的要求才可以改名字。
還有一次,為改掉我吃飯挑食的毛病,爺爺和我還吵過架。爺爺看到我這不吃那不吃就氣急改壞的罵,甚至還大打出手。鄰居得知情況立即過來勸解,鄰居叫我不要挑食,對身體的成長不利,爺爺是為我好是對我負責。又埋怨我爺爺,為孩子好是對的,孩子大了,隨便動粗不行,只會適得其反。這件事情說明吃飯應該拒絕挑食,才有益身體健康成長,要過健康安全的生活,家長不能隨便打罵孩子,因為過激的行為很有可能會觸犯了法律,要和顏悅色的同孩子講道理才是上策。
法制書上,例舉了很多真實事例,對我們學法守法知法用法有很大的參考和幫助,讓我明白了在社會上,要遵紀守法,用法律知識武裝自己保護自己。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8
當今社會人們對法律不甚了了。導致婦女、兒童等社會人物受到了許多不平等的對待。
法律就像一件盔甲,在危險的時候保護自己,也能讓父母尊重我們的選擇,更能讓我們貼近生活。不說行法、憲法;就說說隱藏在我們生活中的法吧。《法在我身邊》就是集法律為一體的一本書,我們來看看有些內容。
就像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現在孩子被父母過于壓迫補習班數不勝數,比如最近熱播的電視劇《虎媽貓爸》中由趙薇飾演的虎媽一角色,她認為如果孩子不能在學齡前做好準備,否則以后孩子的潛力就不能被發掘;而她的教育觀念就與佟大為飾演的貓爸產生分岐,他的教育觀念是孩子人生可以分成許多階段,到了某個階段就得就得做自己該做的事,孩子還小,過多的壓力會讓孩子有不快樂的童年,就比如我,我的父母從來就沒有讓我上過補習班,我照樣優秀。但在我的心里永遠都清楚學習不是補的,只要認真聽講,給自己定下目標一定會取得成功的。
其實雙方父母都是想人孩子擁有幸福,一個是以后為孩子有較好的前途做準備,另一個是讓孩子有快樂的童年,可真正受傷的是孩子。生活中許多素才都能借以運用,第一課就讓我有如此徹底的感悟,可見法律多么重要,書中還有許多知識和閃亮點等待我們去發掘。
法律就像一把保護傘,如果有人故意破壞它,那么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19
今日,我讀了小學版的《法在我身邊》這本書,該書主要講了未成年人應有的權力。這本書一共分五章: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第二章《我是家庭的小主人》;第三章《我有受教育的權力》;第四章《我的行為我規范》;第五章《我會保護自己》。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第十六課《我是綠色小網民》。
這篇文章的開頭就講述了一個小故事,一個小學生她每天都要從家里偷拿十元錢去網吧打游戲、上網。長期下去她的成績逐漸下降了,慢慢的從一個好學生變成了一個差生。上網有了網癮也會導致一些人因無錢上網,而萌生歹念,有的偷家里的錢,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去偷去搶。就在前幾個月,就有一個小伙子上網入了迷有了很深的網癮,后來,沒有錢去網吧了,他就闖入一戶人家去實施盜竊,結果被主人發現了,為了逃命他拿出來身上的小刀刺向這家人,導致了一死一重傷的惡劣后果,這小伙不僅自己犯重罪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后果。
由此可見,網癮對我們青少年的危害有多大啊!但是,網絡是把雙刃劍,如果我們能合理的使用網絡、而不沉迷于網絡,那么。網絡就會給我們帶來很多益處。比如,我們可以在網上查閱學習資料;在網上和同學交流討論學習中不明白的問題,互相提高自己。還可以在網上購買各種各樣的文具和書籍。
同學們,我們是青少年,我們能在合理的范圍內到網上去吮吸豐富的知識,但我們千萬不能沉迷于它!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20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青少年,我們更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
因為重要,所以學法。這學期我們班多次開展“法制教育”主題班會,法律的重要性可見一斑。通過學法,我們對法律有了逐步的認知,法制觀念也由此提高。我們懂得了在法律范圍內什么事該幫,什么事禁止做。怎樣行使權利,如何履行義務……而假如我們是法盲,也許在觸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由此產生的后果就必定嚴重了,據統計,在各類犯罪人員中,不知道什么是違法行為或不懂法的人數占總數的一半以上。所以,學習法律是我們立足于法律社會的基礎,是創造美好未來的重要保證。
因為重要,所以守法。遵守法律和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有云:“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為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為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并不意味我們能無視法律的存在。在我們身邊,同齡人知法犯法的例子數不勝數,而為了燦爛的明天,我們能不守法嗎?
因為需要,所以用法。我們曾在班隊課上做過這樣的一道題目:當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該怎么辦?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可是,當我們真正遇到類似的事時,經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從而放棄了行使權利。這樣做是很不明智的,是縱容他人的錯誤行為。既然我們學習了法律,就要使用它,敢于與黑暗勢力作斗爭,為社會盡自己的一份力。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學法、守法、用法,讓法律在我們心間長駐!
法在身邊心得體會 篇21
赫爾芩說:“過書這是一代對另一代精神上的一功,這是將死的老人對剛剛開始生活的,青年人的忠告,這是準備去休息的哨兵和錢來替代他的崗位的哨兵的命令。”《法在我身邊》是一本好書,他讓我知道了許多關于法律的知識。
“青春是美妙的,揮霍青春就是犯罪。”我們都擁著大好時光,有的人在充分利用,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收獲。而有的人只會浪費寶貴的時間,難道他們不知道時間似流水,一去不復返嗎?他們只會用這些時間去做一些令人討厭,讓人感到傷心的事情。所以他們必須知道法律,懂得法律。在這本書中我最有感觸的是,第一章中《你不能拿我的人格開玩笑》。
《你不能拿我的人格開玩笑》中,張同學被萬小厚在眾目睽睽之下喊為“胖姐”,這讓他霎時間覺得無地自容。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班的許多同學,都像故事中的萬小厚一樣隨便給人取外號,這樣的舉動觸犯了《憲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有的同學給別人取外號時,是否想過別人也會給你取外號,也會喊你的外號呢?雖然有的同學早已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但是有的同學也會很生氣,甚至傷心地哭起來。
我們應該尊重每一個同學,不給別人起外號,否則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當事人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人格的。
往往沖動和憤怒也會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我們應該記住蘇格拉底說過的一句話:”有理智的教育和培養能帶來益處,而失去理智將帶來危害。“我們也應該記住賀拉斯說過的這句話:”憤怒是一時的瘋癲,你不能征服憤怒,憤怒就征服你。”法律在我們身邊,我們應該懂得遵守,讓它永駐我們的心靈,伴隨著我們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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