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突發應急預案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
當發生突發的環境問題時,我們知道怎么樣做好應急的措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好的環境突發應急預案,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企業單位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夯實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根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單位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ㄒ唬┛赡馨l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單位,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單位;
。ǘ┥a、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單位;
。ㄈ┊a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單位;
。ㄋ模┪驳V庫企業單位,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單位;
。ㄎ澹┢渌麘敿{入適用范圍的企業單位。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單位名錄。
第四條 鼓勵其他企業單位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眾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單位,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第五條 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應當遵循規范準備、屬地為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單位確定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第七條 受理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企業單位名單向社會公布。
企業單位應當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備案的準備
第八條 企業單位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單位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單位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第九條 環境應急預案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信息報告、監測預警、不同情景下的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
經過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單位,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環境應急綜合預案體現戰略性,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單位,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條 企業單位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ㄒ唬┏闪h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系,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調查企業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ㄈ┚幹骗h境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要求,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說明可能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政府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征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
。ㄋ模┰u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單位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ㄎ澹┖炇鸢l布環境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經企業單位有關會議審議,由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第十一條 企業單位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培訓、宣傳和必要的應急演練,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 企業單位結合環境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修訂:
。ㄒ唬┟媾R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
(二)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及報告機制、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ㄎ澹┰谕话l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
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
第三章 備案的實施
第十三條 受理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依據、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錄、備案文件范例等在其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
第十四條 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單位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和重大環境風險企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重大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向沿線或跨域涉及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ǘ┉h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說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說明、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評審情況說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ㄋ模┉h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ㄎ澹┉h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提交備案文件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
第十六條 受理部門收到企業單位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不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單位補齊相關文件,并按期再次備案。再次備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受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文件。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受理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將建設項目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制定和備案。
第十八條 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有重大修訂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要求辦理。
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需要告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
第十九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加重或者變相加重企業單位負擔。
第四章 備案的監督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匯總、整理、歸檔,建立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并將其作為制定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抽查,指導企業單位持續改進環境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可以采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匯總分析抽查結果,提出環境應急預案問題清單,推薦環境應急預案范例,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指導性要求,加強備案指導。
第二十二條 企業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時,應當把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調查處理范圍。
第二十四條 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備案文件齊全的不予備案或者拖延處理的;
。ǘ⿲浒肝募积R全的予以接受的;
。ㄈ┎话匆幎ㄒ淮涡愿嬷髽I單位須補齊的全部備案文件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報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锻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xx〕113號)關于企業單位預案管理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組織、預警、控制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1.3.1 實施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十堰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包括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外,但可能造成本市生態環境重大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應對措施的突發環境事件。預案主要適用于以下情況:
。1)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指揮;
。2)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前期應急處置和指揮;
。3)事件影響跨縣(市、區)級行政區,或超出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
。4)其他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
1.3.2 事件類型
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預案所適用的事件類型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因生產安全、交通運輸、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恐怖襲擊引發以環境污染為次要災害的突發事件,同時啟動其他相關應急預案。
核設施(裝備)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造成的輻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故、重污染天氣、水華暴發、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執行。
1.4 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以人為本、減少危害,資源共享、保障有力,公開透明、及時發布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針對轄區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事件嚴重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5.1 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國際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2 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3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縣、區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4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 預案銜接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縣(市、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基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行動方案、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四大類組成。
(1)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十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事故災難類其他涉環境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其中,《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一項專項預案。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
。2)縣(市、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各縣(市、區)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的一項專項應急預案?h(市、區)級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其他涉環境專項應急預案及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等。
。3)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上級預案為《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當涉及跨市、跨省突發環境事件,或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在省應急預案的體系下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統一服從《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指揮。
本預案與十堰市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洪水等)、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社會安全事件(反恐、宗教、金融危機)互為并列關系,同屬于《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應急預案,各專項預案相互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服從《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指揮調度。
本預案下級預案為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以及轄區內各企業及工業園區所制定的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體系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應急處置機構組成。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程度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還包括可能的外部應急救援力量,如上級或周邊地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專業應急組織、應急咨詢或支援機構等。
2.1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2.1.1指揮部組成
十堰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作為我市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指揮和協調機構。
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發生特別重大(I級)和重大(II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指定,負責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提出環境應急決策建議。
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武警十堰市支隊,中國電信十堰分公司、中國移動十堰分公司、中國聯通十堰分公司。本預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根據指揮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的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2.1.2 指揮部職責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和重大決策。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機制;
。3)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
(4)指導、協調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5)部署市環境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依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公開信息,控制傳言、謠言散發;
。6)及時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處置情況;
。7)完成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其他環境應急任務。
2.1.3 成員單位職責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測、預警、報警、處置、終止、善后等環節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各自的職責制訂本單位的環境應急處置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或方案,并負責管理和實施。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宣傳工作;配合有關事件處置部門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進行媒體輿論引導。
。2)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控和網絡輿論引導,協調處置屬地網絡平臺突發環境事件相關有害、虛假信息;配合查處違法違規的屬地網絡平臺。
。3)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4)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實施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績效評價;組建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專家庫,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持。
(5)市氣象局:負責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區域的氣象實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為污染物擴散評估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所需地理信息資料;配合進行突發地質災害誘發次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參與對道路、水路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8)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組織、協調水利應急調度;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進行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9)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負責提供水文勘測信息,組織、協調實地水文勘測;參與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10)市農業農村局:參與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配合相關單位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漁業資源損害進行調查和評估。
。11)市城管執法委:參與由城鎮燃氣、環衛設施等突發事故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12)市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儲備糧食和食用油等生活物資的調撥供應;對藥品、救災等應急儲備物資項目進行審批服務和政策資金爭取工作。
。13)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資與技術支持。
。14)市財政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應急經費保障;對應急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財政監督。
。15)市民政局:參與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與應急物資供應單位進行應急物資調配。
(16)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商貿企業,做好豬肉、食糖等生活物資的應急保供工作。
(17)市衛健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援工作。
。18)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禁止受污染食品、農產品流入消費市場或進入生產加工企業。
(19)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暢通;指導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工作;指導危險物質在貯存、使用、運輸等環節中的安全處置操作;維護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
。20)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協調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滅火、搶險救援等應急處置及事故救援工作;參與火災事故等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理。
(21)武警十堰市支隊:根據上級指令和事件的需要,負責協調駐地武警力量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2)中國電信十堰分公司、中國移動十堰分公司、中國聯通十堰分公司:負責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實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在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本地應急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2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辦)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主要由各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人及其聯絡人組成。
市環境應急辦的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傳達市委、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檢查和督促各地、各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協調和解決環境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承辦環境應急工作中的文件、文稿;
。5)向市委、市政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6)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對事件級別及其危害程度和范圍進行分析和研判,并及時報告市環境應急指揮部;
。7)根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組織實施啟動、變更或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8)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9)完成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 現場應急組織機構
2.3.1 現場應急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延伸,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組織成立。
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擔任或經其授權的相關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擔任。軍地協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參與應急處置的武警部隊確定1名現場副總指揮。
市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組織、指揮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以及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現場處置,負責決定、優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有關單位參與現場應急處置,指揮、調度現場處置力量,統籌調配現場應急物資,決定依法實施應急征用,提請市政府協調解決現場處置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及時、準確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尚未成立現場指揮部的,由事件發生地的環境應急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臨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履行現場總指揮職責,負責指揮在場應急力量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搶險救援和處置工作。在市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實時移交現場指揮權。
2.3.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根據現場應急處置的需要,市現場指揮部下設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應急監測組、調查處置組、醫學救援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等8個工作組,具體開展現場各項處置工作。工作組設置、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調整。
。1)污染處置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武警十堰市支隊等有關部門及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分析與研判,開展事態分析;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處置,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對策;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及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專家咨詢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會同有關部門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水、大氣、土壤、地下水以及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等領域專家,組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技術研判,分析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和類別、研判環境污染事故發展趨勢,確定環境污染事故級別;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對生態修復和恢復重建等提出專業建議。
。3)應急監測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種類、性質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醫學救援組
由市衛健委牽頭,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督管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5)應急保障組
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提供應急救援資金,組織協調應急儲備物資,調集應急救援裝備,保障應急處置通訊暢通;對受威脅群眾進行臨時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城市公共供水供應;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交通、通訊、防護等工具器材。
。6)新聞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制定信息及新聞發布方案,及時向國家、省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協調新聞報道,組織對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接待、管理赴現場媒體記者;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7)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及事發地政府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行為。
。8)調查處理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調查事件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4 地方環境應急職責
十堰市下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制定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立應急指揮體系,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演練;做好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環境應急值守和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指揮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的社會穩定工作。
三、運行機制
3.1 監測預警
3.1.1 監測
。1)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相關監測數據等開展綜合分析、預警預防、風險評估和整理傳報工作。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共享和通報機制。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運輸、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執法委、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處理及監控,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質量監測和企業污染排放環境監察,并通過多種渠道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
。4)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要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制定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在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立即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
3.1.2 預警
3.1.2.1 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1)一級(紅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特別重大危害的。
(2)二級(橙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3)三級(黃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4)四級(藍色)預警
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3.1.2.2 預警信息處理
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多渠道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當其他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環境污染時,市有關單位、各級政府應開展對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向市生態環境局通報。
。1)企業事業單位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生態環境局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應急管理局負責。
。3)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公安局負責。
(4)由調引水或水質性缺水引發飲用水源地突發水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水利和湖泊局、城管執法委和生態環境局按管轄職能負責。
。5)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應急管理局、氣象局負責。
3.1.2.3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制度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執行。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災害防控主管單位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
。2)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應對常識、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3)發布途徑
根據預警信息發布有關規定,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派發傳單、逐戶通知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3.1.2.4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預警分級原則,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
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發展趨勢。包括在涉險區域設置提示或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等。當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啟用水源地專項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啟用備用水源和應急供水的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
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部署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調集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環境應急人員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污染情況。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
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包括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發布辟謠聲明等宣傳工作。
3.1.2.5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應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與通報
企事業單位在大氣、水、土壤監測過程中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以及任何知悉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的單位、個人、涉事企業事業單位,均有義務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同時,涉事企事業單位要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相關行政監管機構發現突發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及時將信息通報給當地和市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初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按照國家、省、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地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高毒性、高致病性物質污染的;
(4)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3.2.2 先期處置
企事業單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環境風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現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地人民政府必須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同時,指揮協調當地應急力量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先期處置過程中的情況應隨時報告市環境應急辦。
3.2.3 應急響應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與事件等級對應,嚴重程度依次降低。
3.2.3.1、、Ⅱ級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同時上報省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后,在省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2.3.2 Ⅲ級響應
。1)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及可能涉及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2)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總指揮或受總指揮委托的副總指揮應率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3)市環境應急辦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所在地的縣區(管委會)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專人專線值班,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
(4)及時向可能涉及的相鄰地市通報情況。
。5)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6)根據事件的發展,適時向公眾通報事件處置情況。
3.2.3.3、艏夗憫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建的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3.2.4 指揮和協調
3.2.4.1 指揮和協調機制
啟動Ⅰ、Ⅱ級響應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啟動Ⅲ級響應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辦根據環境事件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地區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者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采取緊急處理行動。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啟動IV級響應,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本地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辦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人民政府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有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港航、交通、水利和湖泊等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和手段,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3.2.4.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的范圍和返回時間;
。7)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8)必要時,請求武警力量支援。
3.2.5 響應措施
3.2.5.1 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開展自救,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多種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市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污染源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市現場指揮部組織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等相關應急工作組制定現場污染處置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范圍、可能影響的敏感點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措施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截流、收集、儲存等措施防止危險廢物或危險化學品產生二次污染;協調專業機構對事故現場放射性廢物進行清理。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應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3.2.5.2 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種類、性質、擴散速度以及事發地的氣象、水文、地域特點和周邊敏感區域等實際情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方法、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開展大氣、水體、土壤、輻射等監測,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2.5.3 轉移安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
3.2.5.4 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移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防護措施建議。按實際需求,調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必要時,應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3.2.5.5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地區的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事件的發生。
3.2.5.6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應急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的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3.2.6 社會動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紀委監委、審計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3.2.7 響應升級
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國家、省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或支持時,由市委、市政府按相關程序報上級領導機關協調處置。當上級應急處置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指揮權相應移交,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開展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3.2.8 信息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1)信息發布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種類、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2)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權威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
(3)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統一發布。對于較為復雜的事件,可分階段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應急預案等的規定發布。
3.2.9 應急終止
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且無繼發可能時,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應急狀態終止后,相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應急隊伍應根據現場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估工作,直至其他處置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3.3 后期處置
3.3.1 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事發地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被征用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其他物資等財產使用完畢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3.3.2 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環境污染損害評估,計算可量化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劃分生態功能喪失程度,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方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評估結論應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3.3.3 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3.3.4 總結評估
當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結束后,市環境應急辦要及時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評估報告應提交至市委、市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審閱并歸檔。
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能演變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或發生在敏感區域、敏感時段的敏感突發事件,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派出督查組,對應急處置有關情況進行督查。
四、應急保障
4.1 隊伍保障
。1)加強環境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
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環境應急專業隊伍建設;各地依托有關部門(單位)組建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建立本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性隊伍;鼓勵環境風險企業間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建立專職或者兼職的應急力量;鼓勵發展和引進突發事件應對特種專業救援隊伍,鼓勵發展多元化社會應急救援服務,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
(2)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
建立完善市級環境應急專家庫并定期更新,優化相關咨詢機制和管理程序,及時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與決策支持。
(3)加強培訓、定期演練
加強各級應急隊伍的環境應急知識、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實施中涉及政府職能的經費按照有關財政管理規定執行。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提出預算項目,報市財政局審批后執行。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突發環境事件防控準備,包括預防預警系統的建立、開展環境應急技術的研究、應急技術裝備添置、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生態恢復和應急工作獎勵等相關費用及日常工作經費。
4.3 物資保障
市發改、民政、生態環境、商務、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組織做好環境應急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需要。按照規范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
4.4 通信保障
依托市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和完善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通訊渠道暢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定負責人和聯絡員,并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4.5 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運輸保障機制,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運輸保障。公安部門要保障環境應急狀態下,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有序優先通行。
4.6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健全完善醫療衛生救援體系,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衛生防疫等應急準備。
4.7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4.8 保險保障
鼓勵我市各級政府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及補償機制。鼓勵企業參加污染責任保險,探索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及處于環境敏感地區的企業實行強制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地區環境風險評估情況和企業需求,做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環境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擔機制。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特殊性和危險性,我市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五、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按照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的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
5.2 宣教培訓
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組織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形勢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5.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應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6.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6.2 預案修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十堰市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堰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6.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十政辦發〔2013〕14號)同時廢止。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3
為了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周邊環境空氣造成污染與不利影響,保障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社會生活秩序。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站實際情況,現制定《山丹縣長城液化氣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一、企業基本情況:
1、危險泄露物質名稱:液化石油氣
2、職工人數:5人(其中管理人員2人,操作人員2人,專職安全員1人)
3、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
4、最大儲存量:90立方
5、危險源目標:
1號目標:液化氣儲罐
2號目標:90m輸氣管線
3號目標:罐區7.5KW螺桿泵一臺
4號目標:機泵房5.5KW葉片泵2臺
5號目標:槽車卸車口一套
6號目標:汽車加氣機1臺
二、預防事故的措施
本站在建筑設計、設備設計、安裝、工藝流程、消防、環境設計、安全設計等全部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外,還采取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所有人員均持證上崗,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定期進行泄露排查,24小時動態監控和預防,堅決不讓泄露發生。
三、應急救援的組成和職責
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小組的.組成:
組長:劉青
組員:劉成生、劉子陽、張澤輝、武愛軍
2、工作職責:
組長具體安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組織救援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泄露事故制止,將損失降到最低,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環境污染造成的程度,及時對原內容進行調整、修補、補充和完善;
監督檢查實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和學習泄露后對環境的污染程度,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防止泄露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應急措施并監督實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標發生泄露)
1、發現人第一時間報告組長,組長立即啟動預案進行搶險部署,命令劉成生負責對泄露出進行搶修堵漏,劉子陽做劉成生的安全監察人,如果劉成生在搶險過程中再次出現危險時,劉子陽立即進行搶救或根據事發情況上報組長;
2、命令張澤輝立即設置警戒線,阻止人員靠近,武愛軍配合張澤輝疏散人群,張澤輝立即撤出做好消防滅火或水霧稀釋準備工作;
3、組長分配好救援工作后及時撥打應急救援行政單位電話報告事故情況;
4、組長劉青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時組織提供搶險所需的防毒裝備、救援工具、應急物資及交通工具和工程器械等。
5、武愛軍保持警戒的同時,引導消防、救護、應急救援的車輛及人員駛入(進入)救援現場,協同救援大隊開展救援工作。
五、處置程序(任意目標發生泄露)
開展救援工作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救援人員必須穿戴防護服、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等應貫徹“先重點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①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和警惕性,要從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各負其責,抓好落實。
②加強值班制度,快速反饋信息。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發現事故和隱患后,要立即報告和報警,并做好記錄。按照領導指示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救援。
、鄹鶕话l環境事件的類型,搶險指揮人員應沉著冷靜,采取科學的救援方法,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事故蔓延擴散。
、芗訌娂o律性,各崗位人員耀不折不扣的完成指揮部下達的任務,服從指揮,統一領導。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核設施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輻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有關規定執行。
1.4 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1。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國家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環境保護部負責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和環境應急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態勢及影響,環境保護部或省級人民政府可報請國務院批準,或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成立國務院工作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成立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國務院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見附件2。
2.2 地方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缧姓䥇^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行政區域人民政府共同負責,或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需要國家層面協調處置的跨省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由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環境保護部提出請求。
地方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2.3 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 監測和風險分析
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衛生計生、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 預警
3.2.1 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由環境保護部制定。
3.2.2 預警信息發布
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當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
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下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3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 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 信息報告與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事發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省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時,環境保護部要及時通報相關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對以下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省級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部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1)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發大規模事件的突發環境事件;
(3)可能造成國際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4)境外因素導致或可能導致我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5)省級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部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2 響應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2.1 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2.2 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4.2.3 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2.4 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2.5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2.6 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2.7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2.8 國際通報和援助
如需向國際社會通報或請求國際援助時,環境保護部商外交部、商務部提出需要通報或請求援助的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事項內容、時機等,按照有關規定由指定機構向國際社會發出通報或呼吁信息。
4.3 國家層面應對工作
4.3.1 部門工作組應對
初判發生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環境保護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督促當地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
4.3.2 國務院工作組應對
當需要國務院協調處置時,成立國務院工作組。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地方制訂應急處置方案;
。3)根據地方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對跨省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4.3.3 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應對
根據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和國務院決策部署,成立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3)研究決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5)視情向國際通報,必要時與相關國家和地區、國際組織領導人通電話;
。6)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4.4 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5 后期工作
5.1 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辦法由環境保護部制定。
5.2 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5.3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國家環境應急監測隊伍、公安消防部隊、大型國有骨干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救援隊伍等力量,要積極參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任務。發揮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作用,為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強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6.2 物資與資金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4 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依托環境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成、分析處理、污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環境保護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或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7.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5
一、指導原則
。ㄒ唬┚幹颇康
為了有效的預防突發性環境事件造成的環境破壞,強化“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理”思想工作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輕、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和危害,保障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全鎮環境安全。
。ǘ┚幹埔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臨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臨沂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ㄈ┻m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楊莊鎮環保應急預案、預警工作,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鎮政府或縣環保局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
輻射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沂水縣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和《沂水縣環保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沂水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做好環境隱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體系建設。加強演練,強化預防、預警工作,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和處理能力。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針對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實行分工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各司其事。
3、分類管理,科學處置。針對不同污染源和風險源的性質和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利用專業優勢實施應急響應和處置,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和危害。
4、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應急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培訓,定期演練,充分發揮環保應急專業隊伍及社會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ㄎ澹┦录旨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1.
二、組織管理
1、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科級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社區書記為成員,統一組織、領導、管理、指揮轄區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防治工作。定期聽取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防治工作情況匯報,解決應急事件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小組常態下,不作為單獨部門開展工作;日常防治工作由環保辦負責,績效考核辦公室跟蹤督察,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工作程序,全力開展防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堅決控制事件險情的蔓延和擴展。各小組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防治及領導小組的決策和工作安排,及時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落實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整合環境保護管理資源,統一組織,協調各方力量,全面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2)黨政辦:負責審核突發環境事件報告信息和新聞稿件;負責信息調度及上報,搞好后勤保障工作,認真做好人員、物資、車輛的應急準備工作。
(3)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督導工作,對建立突發環境事故應急系統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跟蹤督導預防排查工作。
(4)財政所:負責配合各單位、部門做好全鎮環境安全防控體系技術裝備能力建設;統籌協調安排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
(5)司法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理的文書制作,搞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工作;負責開展環境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6)環保辦: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調查和處理,配合監察隊搞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確定危害范圍和程度;負責自然生態系統(除農、林外其他生態系統)的外來入侵生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鎮政府和區環保辦公室授權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
(7)社區辦:負責轄區內企業預防排查、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及上報工作,協助各小組搞好后勤保障和現場調查取證工作;
(8)后勤辦:負責購買儲存備用物資,如:編織袋、鏟子、滅火器、過濾網、稀釋劑等突發環境應急物資。
3、各單位、社區要參照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機構及部門職責分工,按照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各社區負責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環境安全主體責任,企事業單位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后果,并報告鎮環保辦。
三、預防排查
要特別注重“突發性環境事故”防范,對環境保護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易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要建立必要的預防和排查制度。盡可能避免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對已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盡最大努力減輕直至消除事故危害,做到事前準備、事中應急、事后總結。
1、環境事故隱患排查的重點是:放射源及射線裝置、化工、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尾礦庫、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生產、儲存、運輸等行業。
2、環保辦應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故的預防和環境事件隱患的排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重點排查,建立環境事故隱患排查檔案,準確掌握本地區對環境存在風險的、危險的危險源和危險廢物,注重加強日常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切實做好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預防工作。對化工、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尾礦庫、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等行業進行督察、檢查,并及時匯總,督導有關單位儲存應急物資。
3、應加強環境事件風險評價及應急處置技術的科學研究,加強環境事故防范和處理處置的宣傳教育。要有效利用12369環保舉報熱線電話,獲得環境事故發生的第一信息,建立快速受理、處理、反應系統。
四、應急反應
。ㄒ唬┓旨夗憫
1、分級響應機制
發生突發環境事故后,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根據預警級別的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和一般(Ⅳ級)響應。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上報上一級政府。特別重大(Ⅰ級)響應由國務院組織實施,重大(Ⅱ級)響應由省政府組織實施,較大(Ⅲ級)響應由縣政府組織實施,一般(Ⅳ級)響應由鎮政府組織實施。
2、分級響應的啟動
、窦夗憫。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在及時做好緊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報請縣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縣政府報請省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省政府報請國務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在縣政府統一指揮下,配合國務院和省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部署、組織和救援工作。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等情況。
根據預警信息,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開通與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上報突發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及時向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3)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啟動具體行動方案,事發地鄉鎮(街道)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實施應急處置;
(4)組成應急專家組,分析研判情況。根據專家組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為地方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5)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鎮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根據各自職責采取以下行動:
(1)啟動并實施本部門應急響應,及時報告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成立本部門應急指揮機構;
(3)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應急救援力量支援時,向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提出請求。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村(社區)應結合本地實際,調集相關應急力量,在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Ⅱ級響應。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省政府負責啟動Ⅱ級響應。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權省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預警信息,采取與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相同的措施。
、蠹夗憫。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縣政府負責啟動Ⅲ級響應?h政府或者縣政府授權區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預警信息,采取與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相同的措施。
、艏夗憫。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由鎮政府負責啟動Ⅳ級響應。鎮政府或者鎮政府授權鎮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縣環保部門報告事件處理工作進展情況。Ⅳ級響應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鎮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縣政府、區環保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2)開通與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
(3)及時向區環保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變化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4)組成應急專家組,分析研判情況。根據專家組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為地方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5)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鎮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6)必要時邀請區環保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參加分析情況,并請求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為鎮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發生突發環境事故后,應重點保護好可能受危害的居住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水產養殖區等敏感保護目標。同時督促發生事故的單位采取措施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接受調查處理。
。ǘ╉憫胧
(1)實施應急處置環境事故時,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源周邊應設置一定距離的防護帶和疏散路線,在敏感地帶(如水源地周邊)設立禁區,以備在事故突發時有較安全的防護帶和應急搶險行動的時間、空間,最大限度地保證生命財產的安全。
(2)環境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各小組根據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組織應急環境監測、應急處置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全面開展應急監測和跟蹤監視監測,快速判斷污染種類、污染物濃度、污染范圍及其產生的危害影響,并分析事態發展趨勢。必要時應取得上一級環境監測部門的技術支持和支援。
(3)環境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對發生的環境事故盡最大努力提供技術支持和物資支援;對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提出應急處置預案,對已造成的環境污染提出應急處置方案。
(4)在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過程時,應及時成立事故調查領導小組,進行現場調查?缧姓䥇^域的環境事故,由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處理。
(5)要加強與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緊密協作,建立與公安派出所、醫療衛生、防疫、交通、通訊等部門在內的區域性協作關系。力求在短時間內實現應急反應最佳決策、行動程序和搶險措施。
五、報告制度
1、一旦發生環境事故或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單位及個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且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2、在發生環境事故、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須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3、重大或特大環境事故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三類。
(1)速報:從發現事故后起48小時以內上報,報告形式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
(2)確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上報形式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
4、環境事故報告的內容。
(1)速報: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 野生動植物受損數量、受害面積及程度等初步情情況;
(2)確報:在速報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確報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明等詳細情況。
六、后期處置
。ㄒ唬┛偨Y評估
(1)鎮突發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和社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重復出現,并對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
(2)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負責編制一般環境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總結報告;
(3)配合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過程評價,并組織實施。
(4)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評估標準和實踐經驗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并及時修訂本部門環境應急預案。
(二)善后處置
鎮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受影響地鎮的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制定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受害人員的安置等善后處置工作。
(三)保險
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單位,應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可能引起突發環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相關責任險或其他險種。各有關部門要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七、監督管理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應強化環境應急的常態管理,并持續改進。
。ㄒ唬 預案管理與修訂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預案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部門職責發生變化,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實踐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修改完善本預案。
。ǘ 監督考核工作機制
鎮環境保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中規定的職責。對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執行情況、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和考核情況等,應建立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同時,應建立對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制度。
。ㄈ 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建立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
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部門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是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較大損失的;
(3)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起突發環境事件的;
(2)不按照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5)盜竊、貪污、挪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6)阻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有其他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八、附則
。ㄒ唬┍绢A案用語的含義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一般是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破壞,公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受到危害或威脅的緊急情況。
環境應急,是指為避免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的后果,所進行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行動。
先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在事發地第一時間內所采取的緊急措施。
后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和影響得到基本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恢復正常狀態在事件后期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動。
經濟損失,包括環境污染行為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賬面價值,為防止污染擴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環境應急監測,是指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練,是指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
根據涉及內容和范圍,可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
本預案中對數量的表達,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鎮環保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6
一、總 則
1.1應急預案編制目的
1)為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規范突發性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一旦發生環境危害事故后能及時有效地控制危險源,避免事故擴大,可能的情況下予以消除。
3)抑制事故的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以及事故對環境的危害。
4)做好現場突發環境事件情況記錄,分析總結事故的起源,不斷完善應急救援控制系統,為本工程在以后的緊急事故發生和控制中提供經驗。
1.2應急預案編制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公司和項目部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防止污染事件的發生及污染范圍、程度的擴大。
3)依靠科學,快速反應。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原因,提出有關控制污染事件的措施,切實做到及時發現、迅速報告,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妥善處置。
4)環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要切合實際,做到事故發生后物資用的上、人員拉得出,真正起到消除職業病危害,降低損失的目的。
1.3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分級
根據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特征,可控性、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劃分為一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I級)和二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
1.3.1 一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一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2)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3人以上;
。3)因環境污染引起周圍群眾與公司發生沖突。
1.3.2 二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二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是指一般環境污染和破壞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無人員傷亡。
二、工程概況
2.1 工程概況
XX項目位于XX。本工程建筑功能為住宅和商業XX為框架結構;屋蓋結構形式為鋼筋混凝土樓板。工程特點為群體工程,裝配式高層住宅;其中裝配部位和形式為預制疊合板、預制樓梯、預制陽臺立板、預制空調板及飄窗墻板。
2.2 工程目標
施工工期目標:施工總工期XX日歷天。我們將抽調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工程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以及足夠設備和周轉材料投入到本工程中,并嚴密制定階段性工期目標,確保工期目標的實現;
安全管理目標:無死亡和重大傷亡事故,無機械設備大事故,無火災事故。為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安全事故易發點嚴格控制,從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公司《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匯編》及有關法律法規。
四、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故為首要任務。
4.2 統一領導,協調行動。認真履行環境保護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 。
4.3 遇到環境污染緊急意外傷害發生時,不驚慌失措,保持鎮靜,并設法維持好現場的秩序,人員有組織有次序的疏散。
4.4 在發生氣體中毒事件時立即將中毒人轉移至通風良好之處。
4.5 暫不給傷病員喝任何飲料和進食。
4.6 如發生意外,而現場無人時,向周圍大聲呼救,請求來人幫助或設法聯系有關部門,不單獨留下傷病員無人照管。
4.7 遇到嚴重事故、災害或中毒時,除急救呼叫外,由救援組組長向上級單位、有關政府、衛生、防疫、公安等部門報告,報告時說明現場在什么地方、病傷員有多少、傷情如何、都做過什么處理等。
4.8 根據傷情對病員邊分類邊搶救,處理的原則是先重后輕、先急后緩、先近后遠。
4.9 對呼吸困難、窒息和心跳停止的傷病員,從速置頭于后仰位、托起下頜、使呼吸道暢通,同時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復蘇操作,原地搶救。
4.10 對病情穩定,估計轉運途中不會加重傷情的傷病員,迅速組織人力,利用各種交通工具分別轉運到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
4.11 現場搶救一切行動必須服從有關領導的統一指揮,不可各自為政。
4.12 遇到對環境有污染的緊急事件,立即將其制止或將其處理為正常狀態。
4.13 依靠科學,規范有序。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準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逐步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14 編制工程項目施工設計和施工方案時,要列入該項目涉及到的預防及處理環境事故的各項措施,并健全落實各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4.15 施工現場內不準存放汽油、柴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現場(井下及距井口20米范圍內)嚴禁出現明火,嚴禁使用電焊、汽焊、噴燈焊等焊接工作;井下嚴禁使用明火、明電照明。如需動火必須申請動火報告。
4.16 通訊暢通原則。應急小組和現場值班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
五、應急領導小組
5.1應急小組組織及人員構成
總指 揮:XX
副總指揮:XX
綜合協調組:XXXX XX
通信 組:XX XX
搶險救援組:XXXX
安全保衛組:XXXX
善后處理組:XXXX
后勤保障組:XXXX
5.2聯系電話
5.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5.3.1 項目部應急總指揮的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保護領導體系,并將各項措施制度落實到位。
2)組織環境保護應急預案的制訂和持續改進工作。
3)保障現場環境保護所需的人、財、物等。
4)事故發生時,要統一指揮,統一調動。
5)負責向上級部門匯報險情,并酌情聯系救援單位。
6)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并同時做好現場環境保護措施。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吸取教訓,嚴格防范。
5.3.2 項目部應急副總指揮的職責
1)接到現場報警,及時向總指揮匯報;
2)現場情況緊急時可立即進行現場應急控制,減少環境污染以及人員傷亡,防止事故擴大,并隨后匯報總指揮;
3)按照應急總指揮下達的命令,統一指揮、合理調配人員物資,處理應急事務;
4)完成總指揮交辦的各項工作。
5.3.3 綜合協調組的職責
1)迅速控制現場事態;
2)負責協調其它各組之間的工作。
5.3.4通信組的職責
1)接險情命令,迅速傳達到各應急小組;
2)負責與外部救助力量的聯絡;
3)隨時保持內外部的通信聯絡暢通。
5.3.5搶險救援組的職責
1)減少環境污染以及人員傷亡,防止事故擴大,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2)將受傷人員營救至安全地帶。
5.3.6安全保衛組的職責
1)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
2)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5.3.7善后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1)負責現場人員疏散和生產恢復工作;
2)負責事故具體善后工作,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做好調查記錄,繪制現場圖,拍攝現場照片或錄像,收集現場資料,分析事故原因,為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
5.3.8后勤保障組的職能及職責
1)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2)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3)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4)迅速組織必須供給的物品,并及時輸送救援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六、應急處理器材的配備
根據施工現場特點(常見環境影響因素有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固廢物等),項目部配備相應的基本應急器材,以確保施工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的有效及時進行。
1 防塵口罩 300個,
2 滅火器 16個,
3 沙箱 4個
4 手電筒 若干,
5 電工組合工具 1套,
6 鐵鍬 10把,
7 鐵絲30 公斤,
8 擔架 1副 可用木板代替。
注:工區每月定期對應急處理器材進行檢查,對應急處理器材及時更新補充,以確保使用。應急處理器材的檢查由后勤保障組負責。
七、環境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和預防措施
7.1大氣污染事故的應急方案
7.1.1事故報告
環境氣體污染時,人往往會出現以下癥狀:刺激眼睛,引起流淚,咽喉不適、疼痛,濃度高時,可引起人的惡心、嘔吐、咳嗽、胸悶、氣喘等急癥。環境氣體污染事故發生后,首先要做的第一條就是打開門窗,保持空氣的流通,傷者或知情人立即向救援小組組長報告,報告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進行。救援小組組織人員保護現場處理,如有中毒者同時聯系醫院搶救。對于重病人員直接叫救護車進行救護。發生重大事故,由救援組組長在24 小時內向相關部門報告。
7.1.2大氣污染的處理
1)除塵技術 在氣體中除去或收集固態或液態粒子的設備稱為除塵裝置。主要種類有機械除塵裝置、洗滌式除塵裝置、過濾除塵裝置和電除塵裝置等。工地的燒煤茶爐、鍋爐、爐灶等選用裝有除塵裝置的設備,工地其他粉塵可用遮蓋、灑水等措施防治。
2)氣態污染物治理技術 大氣中氣態污染物的治理技術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吸收法:選用合適的吸收劑,可吸收空氣中的SO2、H2S、HF、鹵代烴等廢氣以及含惡臭物廢氣。
吸附法:讓氣體混合物與多孔性固體接觸,把混合物中的某個組分吸留在固體表面。
催化法:利用催化劑把氣體中的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物質。
燃燒法:是通過熱氧化作用,將廢氣中的可燃有害部分,化為無害物質的方法。
冷凝法:是使處于氣態的污染冷凝,從氣體分離出來的方法。該法特別適合處理有較高濃度的有機廢氣。如對瀝表氣體的冷凝,回收油品。
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代謝活動過程把廢氣中的氣態污染物轉化為少害甚至無害的物質。該法應用廣泛,成本低廉,但只適用于低濃度污染物。
7.1.3施工現場空氣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現場垃圾渣土要及時清理出現場。高大結構物清理施工垃圾時,使用封閉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嚴禁凌空隨意拋撒。
2)施工現場道路指定專人定期灑水清掃,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揚塵。對于細顆粒散體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運輸、儲存注意遮蓋、密封,防止和減少飛揚。車輛開出工地做到不帶泥砂,基本做到不灑土、不揚塵,減少對周圍環境污染。
3)除安裝符合規定的裝置外,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樹葉、枯草、各種包裝物等廢棄物品,以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機動車安裝減少尾氣排放的裝置,確保符合國家標準。
4)拆除舊建筑物時,適當灑水,防止揚塵。
7.1.4吸入毒氣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氫等超過允許濃度時,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如發現有人中毒昏迷后,救護者千萬不要冒然進入現場施救,否則會導致多人中毒的嚴重后果。
遇有此種情況,救護者一定要保護清醒的頭腦,首先對中毒區進行通風,待有害氣體降到允許濃度時,方可進入現場搶救。救護者施救時切記,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將中毒者抬至空氣新鮮的地點后,立即通知救護車送醫院救治。
7.2水污染的.應急方案
7.2.1事故報告
水被污染的現象:水體產生生難聞的氣味、惡臭,水體混濁,不清澈,不透明。人處于此種水體散發的氣味之中往往會出現以下癥狀:刺激眼睛,引起流淚,刺鼻,咽喉不適、疼痛,濃度高時,可引起人的惡心、嘔吐、咳嗽、胸悶、氣喘、頭暈等急癥。
環境水體污染事故被發現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截斷水體污染源,保持水體污染不再加重。知情人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報告,報告可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進行。
應急處理小組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并作應急處理,使水體污染不再擴散。然后按應急預案,研究有關水污染的有關處理措施,不同污染不同對待。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由應急處理組組長在24 小時內向相關部門報告。
7.2.2廢水處理技術
廢水處理的目的是把廢水中所含的有害物質清理分離出來。廢水處理可分為化學法、物理方法,物理化學方法和生物法四種。
1)物理法:利用篩濾、沉淀、氣浮等方法。
2)化學法:利用化學反應來分離、分解污染物,或使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處理方法。
4)物理化學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反滲透法,電滲析法。
5)生物法:生物處理法是利用微生物新陳代謝功能,將廢水中成溶解和膠體狀態的有機污染物降解,并轉化為無害物質,使水得到凈化。
7.2.3施工過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2)施工現場攪拌站廢水,必須經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將沉淀水用于工地灑水降塵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3)現場存放油料,必須對庫房地面進行防滲處理。如采用防滲混凝土地面、鋪油氈等措施。使用時,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體。
4)施工現場100 人以上的臨時食堂,污水排放進可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工地臨時廁所采取防滲漏措施。中心城市施工現場的臨時廁所可采用水沖式廁所,并有防蠅、滅蛆措施,防止污染水體和環境;瘜W用品,外加劑等妥善保管,庫內存放,防止污染環境。
7.3噪聲污染的應急方案
7.3.1事故報告
當環境中對人的生活和工作產生不良影響的聲音稱為噪音,人長期處于噪聲環境中會產生如下不良反應:噪音使人耳聾、使人產生頭痛、腦脹、昏暈、耳鳴、多夢、失眠、心悸、和全身乏力、影響人的心理狀態與情緒、惡心、嘔吐、咳嗽、胸悶、氣喘、頭暈等急癥。噪音污染事件被發現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截斷噪音污染源,停止噪音污染。
知情人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報告,報告可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進行。應急處理小組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并作應急處理。然后按應急預案,研究有關噪音污染的有關處理措施,不同污染不同對待。
7.3.2施工現場噪聲的控制措施
控制技術可從聲源、傳播途徑、接收者防護等方面來考慮。
1)聲源控制 從聲源上降低噪聲,這是防止噪聲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代替高噪聲設備與加工工藝,如低噪聲振搗器、風機、電動空壓機、電鋸等。在聲源處安裝消聲器消聲,即在通風機、壓縮機、燃氣機、內燃機及各類排氣放空裝置等進出風管的適當位置設置清聲器。
2)傳播途徑的控制 在傳播途徑上控制噪聲方法主要有以下幾中。
、 吸聲:利用吸聲材料(大多由多孔材料制成)或由吸聲結構形成的共振結構(金屬或木質薄板鉆孔制成的空腔體)吸收聲能,降低噪聲。
、 隔聲:應用隔聲結構,阻礙噪聲向空間傳播,將接收者與聲源分隔。隔聲結構包括隔聲室、隔聲罩、屏障、隔聲墻等。
⑶ 消聲:利用消聲器阻止傳播。允許氣流通過的消聲降噪是防治空氣動力性噪聲的主要裝置。如對空氣壓縮機、內燃機產生的噪聲等。
、 減振降噪:對來自振動引起的噪聲,通過降低機械振動減小噪聲,如將阻尼材料涂在振動源上,或改變振動源與其它剛性結構的連接方式等。
3)接收者的防護
讓處于噪聲環境下的人員使用耳塞、耳罩等防護用品,減少相關人員在噪聲環境的暴露時間,以減輕噪聲對人體的危害。
4)嚴格控制人為噪聲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高聲喊叫、無故甩打模板、亂吹哨,限制高音嗽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5)控制強噪聲作業的時間
人口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時,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一般晚10 點到次日早6 點之間停止強噪聲作業。確系特殊情況必須晝夜施工時,盡量采取降低噪聲措施,并會同建設單位找當地居委會、村委會或居民協調,出安民告示,求得群眾諒解。
6)施工現場噪聲的限值
根據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 12523—90)的要求,對不同施工作業的噪聲限值見表。在工程施工中,要特別注意不得超過國家標準的限值,尤其是夜間禁止打樁作業。
7.4固體廢物處理方案
7.4.1事故報告
當施工中產生建筑渣土、廢棄的散裝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包裝材料等垃圾時,如不妥善處理,將會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如對土壤污染、對水域污染、對大氣污染,造成對人體的危害,影響人的身體健康。
固廢物產生被發現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讓固廢物擴散。知情人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報告,報告可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進行。應急處理小組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并作應急處理。然后按應急預案,研究有關的有關固廢物處理措施,不同固廢物不同對待處理。
7.4.2施工現場固體廢物控制措施
1)施工工地上常見的固體廢物
施工渣土:包括磚瓦、樁機鉆碴、渣土、砼碎塊、廢鋼鐵、廢屑、廢飾材料等。廢棄的散裝材料包括散裝水泥、石灰等。
生活垃圾:包括炊廚廢物、丟棄食品、廢紙、生活用具、玻璃、陶瓷碎片、廢電池、廢舊日用品、廢塑料制品、煤灰渣、廢交通工具等。設備、材料等的廢棄包裝材料。
2)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危害
固體廢物對環境危害是全方位的。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⑴侵占土地:由于固休廢物的堆入,直接破壞土地和植被。
、 污染土壤:固體廢物的堆積,有害成分易污染土壤,并在土壤中發生積累,給作物生長帶來危害;部分有害物質還能殺死土壤中的微生物,使土壤喪失腐解能力。
、 污染水體:固體廢物遇水浸泡、溶解后,其有害成分隨地表徑流或土壤滲流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此外,固體廢物還會隨風飄遷進入水體造成污染。
⑷ 污染大氣:以細顆粒狀存在的廢渣垃圾和施工材料在堆放和運輸過程中,會隨風擴散,使大氣中懸浮的灰塵廢棄物提高;此外,固體廢物在焚燒等處理過程中,可能產生有害氣體造成大氣污染。
、 影響環境衛生:固體廢物的大量堆放,會招至蚊蠅滋生,臭味四溢,嚴重影響工地以及周圍環境衛生,對施工人員和工地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危害。
3)固體廢物的處理和處置
固體廢物處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的處理,對固體廢物產生的全過程進行控制。固體廢物的主要處理方法如下:
回收利用:回收利用是對固體廢物進行資源化、減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對施工渣土可視情況加以利用。廢鋼可按需用做金屬原材料。對廢電池等廢棄物應分散回收,集中處理。
、 減量化處理:減量化是對已經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分選、破碎、壓實濃縮、脫水等減少其最終處置量,減低處理成本,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在減量化處理的過程中,也包括和其它處理技術相關的工藝方法,如焚燒、熱解、堆肥等。
⑶ 焚燒技術:焚燒用于不適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處置的廢物,尤其是對于受到病菌、病毒污染的物品,可以用焚燒進行無害化處理。焚燒處理應使用符合環境要求的處理裝置,注意避免對大氣的二次污染。
⑷ 穩定和固化技術:利用水泥、瀝青等膠結材料,將松散的廢物包裹起來,減少廢物的毒性和可適移性,使得污染減少。
⑸ 填埋:填埋是固體廢物處理的最終技術,經過無害化、
減量化處理的廢物殘渣集中到填埋處進行處置。填埋場應利用天然或人工屏障。盡量使需處置的廢物與周圍的生態環境隔離,并注意廢物的穩定性和長期安全性。
八、應急響應
8.1 應急預案啟動標準
當發生一、二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時,應急領導組啟動應急預案,項目部做好配合。
8.2 啟動應急組織
1)接到報告后,應急總指揮根據所獲信息,確定是否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命令。啟動命令的同時,啟動應急組織;
2)搶險救援組接到啟動命令應立即根據通報內容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3)通信組接到命令后應迅速傳達到各應急小組,并與外部救助力量取得聯絡,隨時保持內外部的通信聯絡暢通;
4)項目部值班領導、應急響應機構的各級責任人員及各小組成員在收到應急預案啟動命令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職責分工,迅速控制事態、搶救傷員和物資;
5)各應急小組組長接到應急預案啟動命令,應立即通知到所屬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按預案分工開展工作。
九、事故報告制度
9.1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領導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與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撥打醫療等援救電話。
9.2 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9.3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攀鹿拾l生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剖鹿拾l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鞘鹿拾l生地點;
、仁鹿暑悇e;
⑸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⑹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十、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
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10.1 事故調查組調查的重點內容:
1)調查事故發生前施工現場的狀況;
2)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4)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5)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7)按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14.2 事故處理:
按國家法律、本項目和金信公司制度進行。
十一、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或現場危險消除和得到控制后,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公司應急領導組和項目部宣布解除應急狀態,同時開始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并組織力量對污染區進行清除和恢復。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工廠的生產經營安全和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規范化建設,建立快速暢通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渠道,確保工廠的各項應急措施能夠得到有效實施,最大程度地預防和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結合工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有別于日常經營的,已經或者可能會對工廠的經營經營以及對工廠的聲譽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偶發性事件。
第三條 工廠應對突發事件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本預案適用于工廠內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工廠緊急事件的處置。
第二章突發事件分類
第五條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匀粸暮Γ褐饕ǖ卣稹⒑闈车;
。ǘ┦鹿蕿暮Γ褐饕ㄆ髽I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災等;
。ㄈ┕残l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傳染性疫情、食
品安全和職業危害,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員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信息類事件:主要包括報刊、媒體對工廠進行大量、集中的不實報道及負面新聞出;
。ㄎ澹┤后w 性事件:主要包括勞資糾紛、惡性上訪等。
第三章組織體系及職責
第六條 工廠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第七條 工廠成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稱“應急領導小組”)。
。ㄒ唬┙M長職責:
1、負責工廠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批準和終止本預案;
3、組織指揮突發風險處置工作;
4、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5、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政府有效聯系與關系。
(二)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織進行有關突發風險的處置工作;
2、指導工廠相關部門及分支機構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3、綜合協調作息收集、情況匯總分析等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負責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5、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ㄈ┙M員職責:
1、各相關組員按照其分管的工作歸口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實領導的批示、指示及有關決定;
3、收集、反饋突發風險事件處置的相關信息;
4、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及分支機構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5、負責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善后和總結工作;
6、履行突發事件的值守等職責。
第八條 應急領導小組是工廠突發事件管理以及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工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就相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根據需要研究決定本工廠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主要職責包括:
(一)決定啟動和終止突發事件處理系統;
(二)擬定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ㄈ┙M織指揮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四)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ㄎ澹┴撠煴3峙c政府各相關部門的有效聯系和銜接;
。┩话l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其它事項。
第四章工作原則
第九條 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要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磻杆伲麛嗵幚怼ι婕暗饺松戆踩耐话l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內動作響應,堅持以人為本,果斷處置,對涉及到政局、社會秩序,影響單位正常生產的公共突發事件,要多方面,準確收集情報,做好應對策略;對涉及到勞資糾紛,惡意上訪等,要按“宜散不宜聚,宜順不宜激”的方針,積極主動化解矛盾;對涉及到重大財產損失、安全事故的各類突發性事件,要及時上報工廠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共同尋求對策,盡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對出現的負面宣傳報道,及時料及情況,深入了角事件真相,及時對接媒體。
(二)迅速上報。案發事件是指對本單位(包括機關和工廠所屬各項目、架子隊、工區等)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的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后,各單位要迅速處置,啟動應急預案,并在事發一小時內上報給工廠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條 各單位要本著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預防。
。ㄒ唬┕S應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的監測結果對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進行評估,以便采取應對措施。
。ǘ┕S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工廠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
。ㄈ┕S相應崗位人員應保持對各類事件發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斷地監測社會環境變化趨勢,收集整理并及時匯報可能威脅企業的重要信息,并對其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進行評估。
(四)工廠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工廠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到信息后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匯報。有關人員報送、報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ㄎ澹╊A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工廠預警信息的傳遞主要由工廠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進行匯報、然后由組長、副組長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須予以高度重視,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一條 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別、性質、產生的后果
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基本工作程序是:
(一)突發自然災害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后,有關部門在接到災情報告的同時,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趕到現場開展應急調查,判定自然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規模等,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災害規模 級上報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二)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對于出現的此類突發事件,要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開展工作,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和善后處理小組。
(三)公共衛生事件。根據疫情規模,做出暫停工作、封閉管理等決策,及時聯系醫院等衛生醫療機構,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做好車輛的安排和調度。
(四)信息類事件。新聞危機一且爆發,當事人和所在單位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相關部門,12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時跟進調查,了解事件真相,明確新聞發言人,積極對接媒體。
(五)勞資糾紛、惡性上訪事件。根據具體情況,聯合相關部門,迅速開展相關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特別是年底、節前,對于人數較多的惡性討薪等事件,要及時搜集資料,整理證據,并報送公安部門。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8
一、油品的特性,可能發生事故情況:
1、儲油容器:當油品在裝卸作業時,靜電連接不合乎要求、油品靜電的產生速度遠大于流散速度、油蒸氣未發散聚集過濃、冒油、油品熱脹冷縮損壞儲油容器發生漏油時,遇有火源,則易引起油品著火,到達一定極限范圍則易由著火燃燒轉為爆炸。危險范圍:油灌區易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2、加油現場:
、偌佑蜋C穿孔、破損發生漏油遇火源著火。
、诩佑蜋C電氣著火都可能引起加油機著火。
、奂佑蜁r冒油、加油車輛漏油等原因使地面上留下未清除的油品遇火源著火。
④加油車輛油箱靜電放電或碰撞及點燃著火、電氣線路短路或損壞著火、排氣管冒火星著火。危險范圍:加油機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3、加油站作業時,吸入油蒸氣,引起急、慢性中毒及職業病;如待在油蒸氣過濃地區時間過長,嚴重的則易導致人的死亡。危險范圍:油罐內和排氣口。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和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加油站發生火災后,班長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應急指揮組組長,立即下達啟動本應急預案。
(2)在下達命令的`同時,要制定出有效地《滅火作戰方案》根據火勢的具體情況進行滅火戰斗,同時負責向地方政府報告,并由經理向消防部門說明火災的具體情況。
(3)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單位負責組織好火災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搶救物資和人員疏散;
(4)火災撲救過程中,通信站要保證聯絡渠道暢通,聯絡要及時準確。
(5)組長要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故預想,保證生產車輛用油,并對起火的部位,滅火經過要全面掌握,并做好記錄,為事故調查備好原始資料。。
三、報警與通訊
報警電話: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如站內發生火災,當事人應迅速拉響報警器連續響十分鐘;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報有關領導。做到迅速、準確、全面。防止火勢的快速蔓延,防止加油站造成巨大損失。
四、現場搶險
在發生火災時,站內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聽從指揮,各負其責參加滅火救援工作。滅火工作要做到迅速、準確、全面,救人重于救火。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指定如下幾個預案:
1、撲救油罐車火災的預案
卸油時,油車著火,油車司機應立即將油車駛離油站外,再進行滅火,撥打119報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此時注意要有相關人員疏導通道)
2、撲救加油機發生火災的預案
、偌佑蜋C漏油遇火星著火,要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閥門,使用站內消防設備進行撲救。
、诶讚纛l繁使加油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3、撲救油罐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卸油時油品冒油或者油罐漏油滲透外流,被人點燃。應迅速用消防沙和泥土切斷外部油品與站內油品的連接,用滅火器進行撲救。
、谠谑瞻l油品時罐口著火,使用滅火器對準罐口進行滅火,并迅速使用石棉被將罐口蓋上悶死,使油火得以熄滅。
4、撲救站內加油車輛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汽車著火:(1)如果車輛油箱口著火,可脫下衣服或者其他適當的物品將油箱口堵嚴使其窒息。(2)發動機著火,把發動機蓋有火星冒出,應首先將車輛推出站外,然后打開發動機蓋使用滅火器滅火。
②摩托車著火:(1)摩托車油箱漏油著火,應馬上把車輛推出站外,使用滅火器及時切斷火源。(2)摩托車發動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先設法將油箱蓋蓋上,然后推離現場再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滅火源。
5、電器發生火災的撲救預案
站內發生電器設備著火,通常由于遭受雷擊或是因為電線老化、電源接頭松動等引起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水或濕棉被等進行撲救,以免觸電,并要注意室內通風,以防一氧化碳中毒。滅火后對其要進行及時的檢修。
6、檢修人員中毒救援預案
對油罐進行日常檢修的人員進入油罐內清淤、修理等作業人員被油蒸氣致暈:作業人員要立即停止作業,迅速到罐外呼吸。進入油罐內作業人員必須系好用于安全救護的拉繩,且一次只能進入一人,一次作業時間不能過久,罐外一定要有兩人以上作好救援準備。
7、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的防衛預案
如鄰近單位或公路上發生火災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迅速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現場的站領導應迅速組織全體人員進行自我防范。主要有以下幾點要求:
、倏刂齐娫,加油員應立即指揮站內車輛撤離加油站。
、 站內人員也要進行防范,做好臨戰準備。
③清除迎火方向的易燃物,必要時支援鄰近單位滅火。
8、站內因油蒸氣燃燒或爆炸的撲救預案
、倭⒓赐V辜佑,使用石棉布包住罐口、加油機等,切斷電源,清理疏通站內外消防通道。
②撥打119報警并聯系有關領導。
③指揮加油車輛迅速離開加油站,并派一人在路口等待和引導消防車。
④組織在場人員利用滅火器及其他器材對油火進行撲救,轉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儲油容器,最大限度減少火災的損失。
⑤配合消防人員投入滅火戰斗。
⑥如火勢無法控制應采取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9、防盜安全預案
如發現加油站內被盜,應立即撥打110和聲光報警器報警,保持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加油站發生火災事故應注意:
、偈紫燃佑蛦T要保持鎮靜不要慌亂,馬上疏通道路,以免堵塞通道,避免消防車無法進入。
、诩佑蛦T要引導車輛安全有序的撤離現場。
、奂皶r撥打119進行報警并通知相關領導。
、馨l現火苗時應及時處理避免火勢的蔓延。
⑤如果是卸油時發生火災應立即使油車駛離油站。
、拗蛋嗳藛T不得擅自離崗,時刻注意加油站內外的動向。發現問題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⑦并且加油員要維持油站周邊的秩序,協助公安、消防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
、嗲謇憩F場,并清除易燃物,防止火勢擴大。
、崤R時劃定危險區域,并派人對火災現場進行監督。
、馊缁饎葸^大無法控制必須堅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五、條件保障
1、站內滅火器材配置:推車式干粉滅火器mff(35kg)型、泡沫滅火器、石棉被、消防沙。
2、滅火器材由專人負責進行管理,定期檢查,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分級落實安全工作,對滅火器材要經常養護,定期換藥,保證滅火器材的質量,防止在危機時刻出現故障。
3、保證全天侯站內有人值班,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特別在重大節假日期間更要對加油站內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隱患要及時上報并限期整改好。
4、保證電話線路的暢通,每月測試一次報警鈴是否能正常使用。
5、保證接地裝置完好,加油機、卸油區必須有完好的靜電接地線。
六、培訓和演練
1、加油站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核。成立義務消防組織,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防火器材、會撲救火災、會逃生。
2、員工要進行崗位前安全教育,經考試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3、員工每年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員工還必須認真做好本崗位安全工作。
4、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實戰演習,要全體員工參加,合格為止。且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由領導統一組織并系統的在場指揮。
、诿總員工必須了解站內的情況,對油罐位置、加油機位置等關鍵地理位置要掌握,便于發生火災時進行救火。
、勖總員工必須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還必須對通道進行疏通以便站內人員的逃生。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在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下,可能導致污閃、冰閃、舞動等事故發生,從而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帶來嚴重威脅;為加強各類惡劣天氣情況的監測,做好電網應對極端惡劣天氣的各項預控措施,充分發揮小浪底電廠作為河南電網氣象和災情觀測點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全面做好電網安全運行工作,結合小浪底水力發電廠生產特點,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試行)
《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
《河南電網應對冬季惡劣天氣預警預控預案》
《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水力發電廠管轄生產區域內發生大霧、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現象。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監視生產區域周邊天氣狀況,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實現由事故處理向事故預防轉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2)應急救援工作以“保人身,保樞紐,保電網,保設備”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
。3)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實施。
。4)應急救援工作按照水力發電廠下屬各二級部門責任區域劃分,事故發生單位首先采取自救措施,做好初起事故的應急處理,控制事故的蔓延,盡量減少損失。
。5)應急救援工作采用各二級部門自救與全廠救援相結合,各二級部門服從水力發電廠統一安排,做好救援工作。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件風險的來源、特性
天氣隨著季節、氣候的變化更替,也不斷變化著,雖有規律可循,但也不能排除偶然因素所引發的天氣突變,由此而形成的極端天氣,往往對電力安全生產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為了減小天氣因素對電力生產的危害,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針對不同天氣狀況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
3。2事件可能導致緊急情況的類型、影響范圍及后果
極端惡劣天氣是指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不正常天氣狀態。夏季的電閃雷鳴,常常會改變小浪底水力發電廠10KV廠用電的正常供電方式,降低廠用電系統的供電安全可靠性;大風強風天氣則會導致電站外送線路出現跳閘,影響電力供應;而冬季的雨雪冰雹等,往往導致污閃、冰閃等現象出現,從而有可能造成發電廠開關站一次設備絕緣降低,導致線路跳閘,發生停電事故。
所以一旦出現這些天氣狀況,應及時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盡可能的減少天氣原因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所產生的危害。
4、事件分級
應急事件級別分為三級:
4。1一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母線差動保護動作,開關站一次設備大范圍動作,嚴重威脅電網安全。
4。2二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局部外送線路故障、跳閘,外送出力受到影響。
4。3三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影響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廠用電安全運行。
5、組織機構與職責
5。1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組成。
5。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5。2。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
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總工
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總指揮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應急救援隊伍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應急救援總指揮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5。2。2應急救援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管理機構為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廠安監部。
主任:安監部主任
成員:安監部專責工程師
應急救援辦公室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后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3應急救援工作組
應急救援工作組由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組成。
應急救援工作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的技術服務和后勤保障工作。
5。3。1技術保障組
組長:生技部主任
副組長:安監部主任
成員:生技部、安監部全體人員
負責應急處理時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技術方案,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技術工作,組織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人身傷亡事故和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5。3。2后勤保障組
組長:廠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生產保障部主任
成員: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全體人員
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后勤及善后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系醫療救護人員,協助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5。4應急救援隊
應急救援隊由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組成。
5。4。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廠長
副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副廠長
成員:運行調度分廠全體人員
5。4。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廠長
副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副廠長
成員:發電維護分廠全體人員
5。4。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水工分廠廠長
副隊長:水工分廠副廠長
成員:水工分廠全體人員
5。4。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
隊長:水電供應部主任
副隊長:水電供應部副主任
成員:水電供應部全體成員
各應急救援隊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采取措施盡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預防與預警
6。1危險源監控
6。1。1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調度分廠值班人員,需在當班期間及時關注天氣預報,了解所處地域氣候規律。當接到調度部門轉發的省市氣象臺發布的災害天氣氣象預警后,應注意現場設備監控重點,作好重要設備跳閘的。事故預想。
6。1。2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值班人員,每天需通過地面中控室互動信息系統定時向河南省調匯報當日周邊天氣情況,時間為每日06:00、15:00,基本格式為:“XX時XX電廠附近有大風(大霧、雨雪等)”,若無特殊天氣情況也應匯報,基本格式為:“XX時XX電廠附近天氣晴好”。
6。1。3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如出現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匯報省調,并密切跟蹤天氣變化情況,視災情縮短匯報時間間隔。若氣象部門發布紅色氣象預警時,小浪底電廠應按照上級調度要求每一小時匯報一次,直至天氣轉好且經上級調度同意后方可停止匯報。
6。1。4省公司啟動大面積應急預案,發布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在收到預警后,應立即匯報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按照省公司應急預案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并將本單位啟動情況及時匯報省公司應急辦。
6。1。5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值班人員在收到氣象部門發布的災害天氣氣象預警后,應結合《小浪底水力發電廠保廠用電及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預案和處置應急預案》的要求,盡快匯報調度分廠領導,并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6。2預警發布
夏季雷雨大風,電閃雷鳴,冬季霧霾、大雪冰凍天氣時,如果再滿足下列任意一項條件,則極端惡劣天氣預警行動的條件滿足。
6。2。1小浪底電廠10KV廠用電某段出現母線接地、PT斷線報警。
6。2。2開關站一次設備絕緣降低,出現爬電、閃絡。
6。2。3上位機監控系統出現“直流系統絕緣降低報警”信號。
6。2。4開關站一次設備上送監控系統異常運行信號。
6。2。5母線差動保護動作、失靈啟動,相應線路保護動作信號出現。
6。3預警行動
6。3。1一級預警
出現的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母線差動保護動作,開關站一次設備大范圍動作,嚴重威脅電網安全時,為一級預警;此時應加強天氣實時監測,隨時告知河南省調調度中心電廠周邊天氣狀況,做好事故預想,積極防范,并上報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同時做好全廠對外停電后的黑啟動準備。
6。3。2二級預警
當出現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局部外送線路故障、跳閘,外送出力受到影響時,為二級預警;此時應加大開關站巡檢力度,注意開關站一次設備加熱器的投退使用,注意觀察一次設備絕緣支柱工作情況,有無爬電、閃絡現象的發生,輸電線路是否隨大風出現擺動,設備端子箱內有無積水,必要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并通知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
。1)小浪底電廠在接到調度部門轉發的省市氣象臺發布的大風預警天氣時,運行人員要提前做好加強對關站的巡檢,尤其是針對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的檢查,檢查西刀閘拐臂是否有彎曲,如果有立即匯報值長,并及時通知維護,由維護人員操作西刀閘把手向合閘方向手動搖西刀閘,并確認拐臂不再彎曲,保證西刀閘動、靜觸頭完全接觸,如果已經到位,操作把手已不能搖動,將此情況做好記錄,并加強對此刀閘的巡視力度,同時匯報調度分廠領導。
。2)在大風持續時段內,運行人員要特別針對開關站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巡視力度,要求每半個小時巡查一次。在大風中仔細查看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查看在大風中西刀閘是否偶爾有打火拉弧放電現象,一旦發現立即匯報值長,準備好轉移負荷或停運準備。
(3)在大風過后,運行人員要對開關站再次巡檢,檢查大風后的開關站有無異常情況,特別檢查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動、靜觸頭間的情況。
。4)如果發現放電現象,說明動、靜觸頭沒有完全夾緊或者由于外力造成動靜觸頭間經常放電從而使動靜觸頭間產生凹痕,造成動靜觸頭間不能完全接觸。立即匯報值長,并及操作西刀閘向合閘方向手動搖要把,看放電現象是否消失,如果放電現象不能消除,立即匯報調度申請將負荷倒至東刀閘,同時匯報調度分廠領導。
(5)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人員,平時巡檢開關站時,要加強對端子箱、開關柜、刀閘控制箱內的加熱器的檢查,發現加熱器損壞的,及時聯系維護處理,確保整個冬季,開關站內所有加熱器正常運行。
。6)如遇大雪天氣,在大雪停止后,要立即清掃開關站內的主要道路,以及端子箱、開關柜、刀閘控制箱上的積雪。
6。3。3三級預警
當出現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影響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廠用電安全運行時,為三級預警。此時應加強全廠設備巡查,重點檢查廠用電切換系統等事故保安設施運轉是否正常,確保機組安全啟停。尤其是廠用電系統相關進線聯片狀態,備自投開關聯片狀態,查看備自投合閘、跳閘聯片是否在投;檢查機旁自用電進線開關、聯絡開關控制方式,自復投與自復切方式是否正確。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0
1。0目的
通過建立本應急預案,確保春、秋季風沙天氣來臨之前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并在大風、沙塵暴來臨之時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以保證物業設施安全和環境衛生整潔。
2。0范圍
適用于春、秋季風沙天氣的.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理。
3。0職責
3。1保潔主管負責風沙天氣應急準備工作的計劃和落實情況檢查;
3。2設備主管負責安排工程人員進行室外設施、裝置的檢查和加固;
3。3保潔領班負責應急人員的組織和監督應急措施落實;
3。4保潔員負責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措施的具體實施。
4。0處理預案
4。1應急準備
4。1。1風沙季(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來臨之前,管理處應準備擋風布袋(長條狀,內裝木屑),并保證可隨時取用;
4。1。2設備主管應安排人員檢查樓宇公共區域外門窗的完好狀況,對關閉不嚴或破損門窗進行維修;檢查室外燈箱、標識牌及其它設施并進行必要的加固;
4。1。3保潔主管注意每日收集北京市氣象臺36小時天氣預報,一旦接收到4級以上大風預報,應于第一時間通報管理處經理,以便做好防風沙各項準備工作;
4。1。4管理處可將大風預報提前張貼于公告欄,提醒業戶注意關閉門窗,防止風沙侵襲造成損失。
4。2大風、沙塵暴來臨應急措施
4。2。1大風、沙塵暴來臨之前,區域保潔員和巡樓安保員提前檢查樓層公共通道的門窗并及時關閉,防止大風刮進樓內,使樓層積塵或打碎玻璃;
4。2。2各出入口玻璃門、卷簾門下鋪放擋風布袋;
4。2。3外圍擺放的交通指示牌示及其它可移動標牌統一收放到避風處,或放倒于適當位置,避免損壞或大風吹倒砸傷行人、車輛;
4。2。4外圍設施如大堂外門禁設施、停車場計費機等進行適當遮蓋以防沙塵侵入;
4。2。5室外擺放綠植盡可能移入室內;
4。2。6提示業戶檢查、關閉外門和外窗,搬走外窗附近置放于高處的物品等。
4。2。7大風來臨之際,大堂玻璃門向內開啟,避免風大刮碎玻璃;
4。2。8隨時檢查外圍燈箱、標識牌及高大綠植,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4。2。9大堂及室內公共區域隨時保潔,清除積塵;
4。2。10在樓宇周邊作業注意高空墜物。
4。3大風、沙塵暴后清理措施
4。3。1全面清除室內外積塵;
4。3。2外圍保潔員注意清掃窩風地段落葉、雜物等;
4。3。3已轉移或放倒的標牌等重新豎立或恢復原位;
4。3。4撤除室外設施遮蓋物;
4。3。5室外擺放綠植恢復原位;
4。3。6固定標識、標牌及其他室外設施要進行擦洗除塵。
5。0相關文件
6。0工作記錄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1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規規定,結合園區實際情況,編制目的是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提高防范事故風險能力和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物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減少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園區健康穩定、安全發展。本預案適用于轄區內的四級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應急救援范圍為:發生在園區境內,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一次重傷2人及以上,雖無人員傷亡但其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及以上,化學及食品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其它性質嚴重、危險及影響重大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原則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遵循原則有:預防為主、轄區為主、分級管理、緊急處置原則;政府統一領導指揮,部門各自分工負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緊急搶救、安全搶救,以及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三、應急基礎準備
包括領導、機構、隊伍、設備、物資、通訊、資料、應急方案及演練等方面的準備。
四、應急反應及預案啟動程序
重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啟動預案實施救援的同時,向園區安委會、縣應急指揮中心及主管部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向就近醫院和縣急救中心120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園區安委會接到報告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查明情況、實施救援,并及時向縣應急指揮中心和主管部門報告。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企業名稱,事故類型,周邊情況,需要支持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系人姓名等。
五、組織領導及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園區管委會主任付玉榜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委員、副主任劉曉榮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班子成員及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綜治安全辦,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制定修訂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及組織系統,明確職責任務;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宣傳教育;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各項準備工作。
發生重特大事故,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總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按序替補行使總指揮職權職責。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并指定現場總指揮。
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及相關部門人員及抽調人員等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專家及技術人員討論、研究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方案,報經指揮部審定后立即送達搶險救援小組實施;掌握事故應急救援情況,搜集整理事故信息材料,報經總指揮審定后報告和發布;預測事故發展變化趨勢,研究制定對策措施;綜合協調、安排和處理各組之間、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或區域之間的有關工作事項;實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通信聯絡和指令傳達。
六、現場救援指揮部下設專業小組
(一)搶險救護組:由星光派出所、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隊、瀉巴衛生院醫生等人員組成,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查找、分析和處理危險目標,清查、搜尋和搶救傷害失蹤人員,控制和穩定事故現場。
(二)技術專家組:按其事故類別,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組成,指定一名專家負責,綜治安全辦負責人任組長。主要職責:調查、分析和確定設備、設施、物品及工藝技術主面的原因,預測事態趨向,制定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對策。
(三)警戒保衛組(或秩序維護組):由派出所干警和事故單位安保人員組成,星光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及周邊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轉移群眾,保護事故現場、設備、物資,提取采集證據樣本,監控有關責任人。
(四)后勤保障組:由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事故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管委會副主任何小波同志任組長。主要職責:及時組織、調度和供應救災設備和物資,保證水電、通信、交通暢通,組織救災資金,安排食宿接待及所需生活用品,提供氣象服務資料。
(五)善后處理組:由園區社會事務股、星光派出所、保險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安全信訪辦抽調人員組成,黨委副主任張保平同志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葬、傷員救治,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及相關人員安撫、安置、撫恤、補償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六)事故調查組:按照調查處理權限規定,由其調查處理資格主體牽頭負責。主要職責:組織事故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及責任,提交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可細分技術鑒定組、管理調查組和綜合分析組。
(七)宣傳報道組:由黨政辦公室主任茍江華同志負責,按照審定程序,統一口徑如實宣傳報道事故救援及相關情況。
(八)環境監測組:發生影響環境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后,由環保、水利、氣象、林業、衛生、畜牧、防疫等部門及事故單位組成,對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影響進行監測、控制,確定危險區域、范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濃度,正確評估影響程度,為指揮人員提供排除處理危險物質的安全技術措施。
七、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ㄒ唬┚C治安全辦:組織重特大危險源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組織供應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協助提供救援搶險的物資、材料,調集有關設備、器材、人員等,組織專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事故后現場的保護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ǘ┴攧展桑贺撠煈本仍涃M保障。
。ㄈ┥鐣聞展桑贺撠焸鋈藛T的撫恤、救濟發放,迅速啟動突發災害應急救援機制。
(四)星光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火災撲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工作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維護。
。ㄎ澹a巴衛生院:負責制定重大危險目標存在的物質對人體傷害的搶救預案,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和藥品,搶救受傷人員,保障藥品供應和醫療設備的使用,評定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指導現場救護工作。
(六)水電部門:保障應急供水供電。
八、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搶險應急救援所需費用由事故單位承擔,下差部份由園區財務股、社會事務股等股室籌集墊支,事故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應急預案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每年定期組織1次以上的專項及綜合演練,檢驗應急準備、設備器材、應急方案、組織指揮、應急反應等應急系統的可行性。園區安委會每年組織1—2次演練。
十、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預案從公布之日起實施,本預案每年修改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使之不斷充實和完善。
(二)應急救援人員應按時限、地點、穿帶及準備要求,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參與救援。
(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忠于職守,高度負責,未經同意不得離崗,否則以違紀論處。
(四)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物資及人員,相關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中心統一調配,不得設卡刁難、阻攔拒絕、抬高價格、各行其是。專業救援及其他社會救援組織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2
為進一步健全雁江工業集中發展區園區安全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機制,快速、科學地進行風險事故應急處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目標任務
為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的工作和園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工作原則
。ㄒ唬╊A防為主。通過宣傳教育,增強防范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的意識;堅持不懈地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對園區轄區內各類危險源、污染源可能發生的風險事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全面覆蓋。對園區內各類安全危險源及大氣、水體、固廢、噪聲等各環境要素全面覆蓋,全面監控,以保證安全、環境信息的完整性、連續性。
。ㄈ┩怀鲋攸c。對園區重點安全危險源、污染源實施重點監控。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雁江區工管委安全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指揮長 :曾 科工管委黨組書記、主任
副指揮長:許 正 工管委黨組副書記
李 剛 工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楊吉生工管委黨組成員
龔定洪工管委副主任(掛職)
吳世英工管委副主任(掛職)
成 員:尹開境、卿太華、秦兆潤、唐龍、龔建、龍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剛同志兼任。應急救援處置建立6個專門小組:
1.現場處置組:組長:曾科,成員:許正、楊吉生、李剛
2.專業搶救組(應急救援組):組長:李剛,成員:唐龍、尹開境、卿太華、李德志、鄧華鋒、楊名德、李必虎、鄢意力、張躍
3.警戒保衛組(風險源控制組):組長:許正,成員:李亮、龔建、鄧紹如、林桂勇、林剛
4.醫療救護組:組長:龔定洪,成員:侯智勤、杜艷麗、王顯剛、張艷、唐薇、陳萍、任婉萍
5.后勤保障組:組長:楊吉生,成員:付瓊英、龍萍、鄧紹玉
6.事故調查組(信息發布組):組長:吳世英,成員:秦兆潤、田偉、胡華剛
(二)職責分工
1.指揮長:負責重大決策和全面部署指揮。
2.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具體聯系,實施決策。
3.指揮部: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問題處理。
4.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長、副指揮長命令的下達及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級部門提供重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檢查預案模擬演習,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統一對外發布經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辦理指揮長交辦的其他事宜。
5.現場處置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
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6.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如滅火、
人員搜救、工程拆除等。
7.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格控制傷亡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8.醫療救護組:負責設立現場救護場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9.后勤保障組:負責排除各類通訊故障,保證現場指揮的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負責指揮搶險人員的物質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運送、疏散人員,協助處理傷員救護工人。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
10.事故調查組:按照事故調查小組的要求,積極協調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情況進行匯總、上報。
事故發生后,根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專門小組要按照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組織力量搶救,組織人員疏散和設施處置,做好受災群眾的安撫工作,在應急搶險中,各小組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四、預測、預警
在得知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辦公室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了解情況,采取措施努力控制安全重大危險源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繼續擴大,對突發安全環境事故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并把初步認定的情況及時上報。
五、應急報告
接到事故報告后,指揮部必須用最快的時間和有效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置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前段時間、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響應程序與協調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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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應急處置辦公室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
2.緊急調配應急處置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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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的條件: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導致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隱患消除,環境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受傷人員得到治療等。
屬于啟動上級預案的,應按上級的決定辦理。
應急結束后,應由應急處置辦公室按規定進行事故現場處置和事故情況調查、上報,接受事故調查部門的調查及處理,同時形成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總結報告,并根據發現的問題提出對預案的修改意見。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3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市環保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意識和應急能力,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組織機構
寧國市環保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處理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
組長:郭玉峰
副組長:陳立松、李小農、葉強、朱新民、周安勇
成員:吳小兵、徐碧暉、周志宏、殷俊、徐鳳鳴、戴成華、韓豐、胡亞廷、張輝、林杰
事故發生,即自動生成寧國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局應急領導組視危機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緊急響應、救援。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市政府自動生成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通知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涉及部門、涉案企業,按預案要求進行有序處理。
局應急領導組下設現場監察小組、技術咨詢小組、環境監測小組、綜合協調小組、檢查督導小組、宣傳教育小組。各小組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職責
在局應急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危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1、現場監察小組
組長:葉強
副組長;吳小兵
責任部門:監察隊、事件所在地分局
職責: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接警、出警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進行污染源現場調查,對事故現場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2、技術咨詢小組
組長:朱新民
副組長:周志宏
責任部門:審批科、污控科、生態科
職責:負責利用已建立的專家庫資源,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支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分析污染現狀、污染趨勢。
3、環境監測小組
組長:李小農
副組長:徐碧暉
責任部門:監測站
職責: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源監測工作,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實施現場監測,為應急事故的全過程處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為實施現場救援提供科學依據。
4、綜合協調小組
組長:陳立松
副組長:余凱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與預案涉及部門的溝通,針對現場情況協調其他相關救援力量參加事故處理。
5、檢查督導小組
組長:周安勇
副組長:童俞陽
責任部門:法規科
職責:負責對各小組職責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并為事故處理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6、宣傳報道小組
組長:陳立松
副組長:余凱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上報及宣傳報道工作。
局應急領導組其他成員職責由領導組組長根據事故發生發展情況視情機動安排。
局應急領導組設值班電話:
五、預測預警
1、預測
結合日常工作,環保12369舉報中心和值班室對公開舉報受理情況及日常環境監督性監測情況實行定期報告,發現污染隱患,形成預警信息,4小時內報送局應急領導組。
2、預警
局應急領導組在得到可能發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發出預警信息,向監察隊及監測站發出警令,要求30分鐘內組織完畢,出警,并通知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當可能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污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將分別啟動II級、I級預警,預警信息立即通報至市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組所有成員,預案涉及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六、信息報送
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凡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向市政府和宣城市環保局報告。
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宣城市環保局和省環保廳;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同時向國家環保部報告。
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發現和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上報,可通過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自然環保區受害面積和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破壞程度、事件潛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是進展情況一次或多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及采取的應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到轄區外部時,必須立即形成信息報告連同預警信息報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關要求,通報相關省、市。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到外事工作,領導組將迅速通報市政府,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七、響應程序
1、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環保12369舉報中心或值班室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立即向局應急領導組匯報,并通知各應急小組30分鐘內到達各自崗位,同時完成人員、車輛及裝備調度。事故處理中心即時成立,由領導組負責指揮調度,下達指令。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現場監察小組由組長帶領環境監察人員立即執行環境監察聯動程序,快速出警,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見,及時反饋局應急領導組。
應急監測小組由組長帶領同時到達現場,對事故原因、性質進行初步分析、取樣、送樣,并做好樣品快速檢測工作,及時提供科學數據。
技術咨詢小組由組長帶領有關專家迅速趕到現場,通過對監測數據分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提出污染事故定性意見。
第三步,局應急領導組收到各組信息反饋后,及時召開情況碰頭會,分析研究相關問題,布置下一步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有關意見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消解、處置工作及采取其它應急措施,控制污染擴散。
環境監測小組制定詳細跟蹤監測計劃,隨時調整監測項目、監測頻次。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局應急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初報。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妥當后,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續報。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響應程序
按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啟動。
3、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當污染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趨勢,或因事故衍生問題造成重大社會不穩定事態,局應急領導組將根據事態發展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并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可向市政府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請求援助。
八、新聞報道
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嚴格把關的原則作好突發環境事件報道工作。宣傳報道小組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不定期就事故預警信息、事故救援情況、現場調查情況、事故認定意見、應急處理結束等信息進行新聞發布。新聞稿件統一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審核。
九、應急終止
經現場監察小組連續跟蹤監察,突發環境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監測小組連續跟蹤監測,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可根據專家組意見,經請示領導組簽字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終止。
十、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根據現場專家組的科學結論及相應監測意見,組織事故應急處理后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消除污染隱患。同時,環境監測小組加強跟蹤性監測,現場監察小組加強現場巡查。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及相應技術支撐部門的科學依據,對事故中涉及的損害賠償問題,依據行政調解程序進行。
根據事故認定結論,下達行政處理意見,并對事故進行通報。
2、調查總結
現場監察小組根據調查情況形成現場事故調查報告。
環境監測小組根據監測情況形成完整檢測分析報告。
技術咨詢小組根據專家結論及監測意見形成污染事故認定報告。
以上三份報告報局應急領導組,經審定后,形成完整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報告按照程序上報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培訓演練
按照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十二、社會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園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件發生,降低所造成的危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于財富工業園區所屬各企業的安全生產事件、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和事故災害以及影響園區安全穩定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適用于財富工業園區各科室、各企業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對園區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起指導作用。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應急處理工作中以高度重視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為首要,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傷害為目的,并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的安全防護工作。
。ǘ╊A防為主,常抓不懈。提高對安全應急的重視程度,居安思危,在堅持抓好安全常規管理的基礎上,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認真做好應急準備。
。ㄈ┙y一領,分級負責。園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各企業負責人為維護安全穩定的第一責任人;各企業要依據本預案成立相應應急組織并制定應急預案,在園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共同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要建立健全屬地、企業管理責任制為主的應急管理機制。
。ㄋ模┛焖俜磻瑓f同應對。園區管委會、各企業要結合預案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同時建立健全同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的機制,切實做到統一指揮、動作快速、部門聯動、分工協調、高效處理。
。ㄎ澹┩晟票U,妥善處置。平時要堅持在組織領導、規章制度、人力物力上加強保障,增強應急實力和保證工作效率;對事件應負責任堅持依法辦事,認真落實,避免處理過錯。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ㄒ唬﹫@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穩定和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為:指導和安排部署財富工業園區安全穩定管理工作;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請示報告。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趙武園區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張林軍園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陳家臻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李俊昌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張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科長
楊艷梅規劃建設環保科科長
李云芳政策法規科科長
伍春文黨政綜合辦公室主任
李群煥國土資源科科長
陳應麗經濟發展科科長
闞志斌招商科科長
李光林項目辦主任
李中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副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值班電話:(xxx),其職責為: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工作信息及各種情況,及時提出有關建議和措施上報領導小組;負責突發公共事件善后處理;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依據事件性質督促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ǘ└髌髽I比照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組織機構及職責,結合本企業實際設立各自組織機構。
三、應急信息報告要求
。ㄒ唬┭杆贉蚀_。最先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的企業、科(辦)室、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園區管委會報告;信息內容務須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漏報、瞞報、謊報甚至延報;視事件性質、程度在取得領導同意后,可向上級主管和有關部門直報;并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做好續報工作。
(二)報告形式。首先用緊急電話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組長、副組長,按照領導意見報知上級主管部門,有必要時要緊急告知相關部門,并按領導安排立即開展工作,同時與事發企業保持聯系,隨時溝通、了解、核實情況;其次進行緊急文件報送,電話報告完畢后,接報單位和接報人盡快擬出文字向組長、副組長呈報,在按照領導要求啟動預案開展工作的同時,視事件性質、程度,按領導意見書面正式報告政府、上級主管及有關部門。
。ㄈ┬畔⒅饕獌热。一是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基本情況;二是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三是事發企業及有關部門已采取的措施;四是企業內外公眾及媒體等方面的反應;五是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結果以及其它需報事項。
四、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企業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縣應急管理部門、園區管委會報告。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程序啟動相關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應急保障
。ㄒ唬┬畔⒈U稀@區管委會、各企業明確分工,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備和通訊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ǘ┪镔Y和資金保障。園區管委會和各企業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購置和儲備應急物資,保證做到應急物資專人負責、科學存儲,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ㄈ┤藛T保障。園區管委會、各企業按照應急救助、醫療衛生、疏散和維護穩定等職能分工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加強技能培訓并定期開展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ㄒ唬┗馂氖鹿侍幚。
1.立即啟動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企業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組織撲救,中間要注意視情況采取諸如切斷電路煤氣等容易引起繼發性危害的措施,并在消防人員到達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做好配合撲救工作。
2.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和搶救傷病員,配合醫療部門工作。
3.轉移重要財務,安排受災人員安居問題,穩定人員情緒。盡力保護或封鎖現場,以備方便事故原因調查。
4.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ǘ┙ㄖ锏顾鹿侍幚。
1.立即啟動預案,全力組織人員救治,企業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組織救援,并視情況立即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園區管委會報告。中間要注意視情況采取諸如切斷電路煤氣等容易引起繼發性危害的措施,還要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2.迅速撥打120請求醫療援助。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解救受困人員。
(三)危險品污染事故處理。
1.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園區管委會報告,立即設置污染隔離區;重大事故,應在1小時內向縣環保部門報告。
2.園區管委會接報后,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同政府及有關專業部門組織專家、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檢驗。
3.初步查明情況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4.對有明確污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對于危險品化學污染事故,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啟動相應預案進行處置;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危及員工生命的,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工人撤離。
5.危險或危害排除后,企業應聯系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污染事故。
。ㄋ模┢髽I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
1.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2.及時向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安定員工情緒,穩定車間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ㄎ澹┕残l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立即聯系當地衛生醫療部門,對中毒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屬,親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在適當的范圍通報事件的基本情況及所采取的措施,穩定員工情緒。
4.積極配合衛生疾病控制部門封鎖和保護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所有傳染性或疑似傳染性疾病病人有親密接觸者進行隔離,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
5.按照縣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施;對企業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并請求支持和幫助。
6.企業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后,在迅速采取搶救、控制措施的同時,要立即報告園區管委會和政府有關部門,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處置工作要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進行。
7.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根據需要迅速聯系專家組進行救助指導。
8.及時通報信息,未發生事件的企業應積極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事件在本企業內蔓延。
9.根據事件性質實行集中辦公,24小時值班和每日“零報告”制度。
10.組織衛生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評估,并根據專家組的建議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匀粸暮ν话l事件應急處置。
1.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后,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園區負責領導所屬各企業的應急工作,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將災情和應急情況及時逐級上報,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協助組織、指揮災區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3.迅速召開園區緊急會議,通報災情,成立應急指揮部,協助上級救災指揮機構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園區自然災害應急工作。視情況組織力量到災區具體組織開展應急救災工作。
4.園區管委會及各企業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工作,組織園區內非災區企業對災區進行援助。
5.視情況配合政府組織調配救災物資。
6.積極做好人員搶救、工程搶險、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糧食食品物資供應、應急資金準備、協助公安和武警做好其他工作。
七、本預案是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相關工作的文件,各企業應遵照執行。
八、本預案啟動實施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要認真貫徹執行,嚴格遵守有關工作規章制度,確保事件得到圓滿處理,將事件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本預案由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
十、如因人事變化,由接替者接任。
十一、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5
境應急監測在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要求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是事故處理的核心工作。在社會經濟生產活動中,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時有發生,尤其是石油化工原料、產成品及有毒有害危險品的生產、儲存和運輸過程中均隱含著不同程度的突發事故因子。這就要求我們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預防、監測、應急處理及其后置工作上力爭做到最佳狀態,為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最大限度減少生態環境的污染和人民的損失。因此,應建立先進的環境應急監測預警體系,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的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是及時有效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首要環節。
一、防患于未然,做好應急監測準備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具有不確定性,難以預測,因此要求應急監測準備工作常備不懈。應急監測準備和響應貫穿于事前,事發,事后幾個階段,因此,防患于未然是事故防范的前提,在應急監測方面的準備措施包括:制定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預案,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標記重點源;應急監測培訓及應急演習等。
(一)制定應急監測預案,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
應急監測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為迅速、有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方案。用以明確事前、事發、事后的各個進程中,誰來做,怎樣做,何時做以及相應的資源和策略等的行動指南。當事故發生時,各個基層單位和個人拿出一份根據實際情況事先制定的應急監測預案,積極響應。其中包括各部門組織分工、應急監測作業指導書、現場情況報告表等細節性文件,并且要求相關監測人員及一線人員應該掌握相關的應急作業文件。
(二)補充完備應急監測裝備和儀器,加強應急監測能力建設
便攜式應急監測儀器一般都是直接讀數,響應迅速,可以通過簡便的操作方法快捷的確定污染區域和濃度分布,為科學應對突發性污染事故提供最好、最有利的支持和保障。對于應急監測能力的建設不僅僅是針對于便攜式應急監測儀器的要求,還包括防護裝備,應急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目前有些地區監測站已經配備了突發性應急監測車,而且車上配備有車載式應急監測儀器和設備。
。ㄈ擞浿攸c源,為事發情況提供可靠依據和確切處理方法
在突發性應急污染事故中,因化學品泄漏等造成的環境破環占很大的比重,而且對其環境影響進行監測也是應急監測的重點和難點。在事前標記好可能會發生污染事故或存在有安全隱患的企業、化工廠等重點事故源,詳細標記內容包括:企業概況、存儲物質情況(物料在裝置內的狀態、容量,化學品名稱,中間和最終產物,地理環境等),總圖布置,周圍敏感點人口分布等信息。掌握了數據源的信息,不僅為監測儀器的準備提供依據,同時也對監測布點有了初步的方案。若在此處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時能夠即刻知道可能是何種污染物的.泄露和采取何種應急措施處置就會提高應急處置的效率。
(四)積極參加應急監測培訓,主動開展應急演習
通過專業培訓,才能很好的全面的掌握應急監測技術。培訓過程中,應急監測人員不但能夠清楚的認識、了解工作中的失誤可能帶來的后果,而且能夠提高自身處理應急污染事故的素質和能力,增長應急監測處置經驗。應急演習不僅可以使應急監測人員熟練掌握突發性應急監測的工作流程而且在使用應急監測儀器和設備中提高工作效率。正確率的提高和儀器設備操作的熟練,有效的節約了現場監測的寶貴時間。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6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得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確保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高效有序得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后造得損失,并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得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與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得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得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得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得安全工作氛圍。
二、應急機構組成、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現正得領導下,負責領導、協調園區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工作與平時應急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園區辦公室,負責處理領導小組得日常工作,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制定相應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案,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檢查、督促應急得準備落實情況等。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園區管委會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領導、指揮與協調全系統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并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統一領導下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助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與5個應急工作組,各組按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得部署統一開展工作。
(一)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
由管委會常務副主任XXX任指揮長,管委會副主任XXX任副指揮長,XXX、XXX、XXX、XXX、XXX等同志為成員。
主要職責:
。1)迅速接受與執行上級領導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得各項指示,確保政令暢通。
。2)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
。3)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事故有關人、物轉移救治安置。
。4)及時統計、上報事故及損失。
。5)組織協調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飲水、藥品得調配供應。
(6)組織急救款物核定,保證事故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穩定。
。ǘ┺k公室組成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辦公室,XXX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傳達與落實指揮部得決策與命令,組織協調局屬各單位得事故災難應急工作;
。2)負責指揮部各類文件得起草、印發、各種資料得收集匯總工作;
。3)及時收集匯總上報事故及搶險救災情況;
(4)負責承辦指揮部日常事務與對外接待工作等。
。ㄈ⿷惫ぷ鹘M及主要職責
1、搶險救災組
由規劃建設局牽頭,綜合協調局配合,遵照上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各局、辦、各入園企業得搶險救災工作,要求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抽調人員并配備搶險救災工具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得現場救援工作。
2、物資保障組
產業發展局牽頭,負責督促各企業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儲備必要得事故應急物資與裝備。
3、資金保障組
辦公室牽頭,負責做好應急救援必要得資金準備。
4、事故核實組
辦公室牽頭,規劃建設局配合,負責配合縣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得人員與財產損失情況進行勘察、核實,并及時統計上報。
三、預警預防機制
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得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得險情,或者其她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得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重大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四、災后處置方案
園區管委會指揮部根據災情發生得地點與災情大小,做好各項應急救災工作。
。ㄒ唬┘皶r向縣指揮部報告災情,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壞等情況。救治傷員,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把傷員運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ǘ└鶕䴙那樾枨笙蚍止茴I導請示,安排救災款物。
(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得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五、平時應急方案
(一)加強對所屬單位人員得應急救援與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得宣傳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得培訓,提高公民自救與互救能力。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得應急救援演練。
(三)各局、辦、各入園企業等要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儲備必要得應急物資與裝備,確保災民得到有效得緊急救助。
六、附則
。ㄒ唬└鞲骶、辦、各入園企業按統一部署制訂相應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園區管委會備案。
。ǘ┍绢A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預防、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鄂政辦函〔2021〕1號)、《武漢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武政〔2020〕27號)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以及跨區或者超出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按照《武漢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武政辦〔2014〕205號)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按照《武漢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政規〔2020〕4號)執行。核與輻射污染事件應對按照《武漢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武政辦〔2018〕63號)執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應對按照有關專項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依據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詳見附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體系
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和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通信管理局、武漢警備區、武漢海事局、武漢供電公司、武漢新港管委會和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
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指揮工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術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礦山等領域的專家組成,由市人民政府統一聘請,任期5年。
2.2主要職責分工
(1)市指揮部: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揮;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組建現場指揮部,及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或者先期處置;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時了解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根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處置建議;協調各區、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技術援助。
。2)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傳達市指揮部的決策部署,組織落實市指揮部作出的決策;收集、評估和整理事件信息,提出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的建議;根據市指揮部的決定,啟動應急響應,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報告或者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組織修訂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現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工作,F場指揮部下設由市生態環境局(或者市指揮部指揮長指定單位)牽頭負責的現場處置組、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的應急監測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的醫學救援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的應急保障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的新聞發布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的社會穩定組等6個工作組。根據工作需要,上述工作組設置可作適當調整。
。4)各成員單位
市委宣傳部:負責配合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指導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配合做好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參與陸上石油管道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事件善后恢復重建;組織協調儲備糧食和食用油的調撥供應。
市科技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監測技術和裝備的研發,為有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撐。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救援裝備、應急處置物資的生產。
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參與因劇毒化學品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相關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現場秩序,配合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做好群眾疏散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周邊的主要救援公路暢通。
市民政局:負責會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處理遇難人員善后事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指導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行業積極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法律服務。
市財政局: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參與做好因突發地質災害次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供地理信息,開展應急測繪。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污染源排查,制訂環境應急處置和生態重建方案;開展事故調查、定級;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對應急處置后遺留危險廢物進行處置以及污染場地的修復。
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提供開展應急處置所需的工程機械設備、技術人員及相關工程技術支持。
市城管執法委:負責參與因城鎮燃氣、環衛設施、城市橋隧等突發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城鎮燃氣、環衛設施、城市橋隧的恢復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協調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應急運輸工作;參與因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所轄水系航道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調查和處置工作;協調鐵路主管部門參與因鐵路行車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民航主管部門參與因航空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沿江沿河涵閘排水調度和供水設施調度工作;參與影響集中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參與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漁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調查工作;開展農業生態修復工作;指導農業恢復生產。
市商務局:負責參與因成品油特殊流通行業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和供應情況的監控,協調組織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援工作;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參與因醫療污水、醫療廢物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所導致的健康危害的性質及其影響人數和范圍;突發環境事件所涉公共場所的衛生監測檢驗和衛生學評價。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受災群眾的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特種設備專業技術支持;負責協調搶險救援過程中的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督和供應保障;在應急處置中做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保障食品藥械安全;禁止或者限制受環境污染的食品和桶裝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飲)用。
市園林和林業局:負責參與涉及森林、林地、草原、濕地、陸生野生動物及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林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生態恢復重建工作。
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協調全市政府和公共服務數據資源的整合應用及共享開放,支持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密切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的氣象實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開展有針對性的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參與火災事故等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對火災、爆炸現場以及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搶險救援,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污染蔓延;應急終止后的洗消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訂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武漢警備區:負責根據上級指令和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協調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武漢海事局:負責長江干線武漢段事故現場的交通管制;長江干線武漢段船舶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由陸源污染造成的長江武漢段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長江水上應急救援;支持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在內河的應急救援工作。
武漢供電公司:負責保障應急電力供應。
武漢新港管委會:負責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部門和單位負責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5)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建立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制訂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工作;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配合開展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應急保障、新聞發布、后期處置與重建等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技術專家組:負責參與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處置、應急監測等提供技術指導,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開展技術研判,開展污染物識別、污染途徑、處置措施等相關分析,為突發環境事件的科學處置提供科學依據及技術支撐。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
3.1.1監測和風險分析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例行環境監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風險評估。
市直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和信息監控;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居(村)委會和有關單位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員隊伍,承擔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報告任務。
。1)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企業排污引起的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及監控,會同水務、氣象等部門負責水體富營養化導致的藻類污染的.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2)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協調長江航運公安局,并會同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水陸交通事故、危險品運輸引起的污染事件及長江和漢江溢油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配合海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處置涉及長江流域的污染事件。
。3)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4)園林和林業部門負責林業生態破壞事件和林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5)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地質礦產生態破壞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6)衛生健康部門負責人體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飲用水環境衛生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7)應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門負責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1.2風險預防
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風險防控措施,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的監督管理,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防工作。
3.1.3預防職責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工作。
(1)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測、分析和風險評估,完善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專項預案。
。2)開展污染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和普查。
(3)加強源頭防控,督促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4)統籌協調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防止因其他突發事件次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
(5)統籌安排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橙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黃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藍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3.2.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權限
紅色預警和橙色預警信息,以及因一個流域或者2個以上地市同時發生(可能發生)自然災害并危及環境安全,需要預警的,按照規定由省人民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發布;涉及跨區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發布。
藍色預警信息由區人民政府發布。
(2)發布制度
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依據發布權限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生態環境部門及時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逐戶通知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鄰區域。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3)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應對常識、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3.2.3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后,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在危險區域設置提示或者警告標志,告知公眾采取避險措施。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赡芡{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做好儲水和啟用后備水源的準備工作,并通知下游所涉地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監測監控和儲水避峰等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提前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和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對可能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必要時,實行停運、限產、停產等相應措施,封閉、隔離和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或者限制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4)輿論引導。公布咨詢電話,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更新情況,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預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后,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響應措施。預警信息發布、級別調整或者解除預警,按照規定程序備案。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生態環境部門和屬地人民政府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群眾。
相關部門發現突發事故(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將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
對初步認定為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同時上報生態環境部。
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4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按照規定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事發地的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先于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獲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核實并報告相應信息。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報告信息。
3.3.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終報。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終報在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影響消除后上報。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或者需要補充報告的情況。終報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的同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
3.3.4信息報告追責
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啟動
Ⅰ級、Ⅱ級響應啟動。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立即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Ⅰ級或者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在省人民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Ⅲ級響應啟動。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市指揮部決定,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和相關區人民政府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Ⅳ級響應啟動。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區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者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者響應過度。
4.2指揮協調
4.2.1指揮和協調機制
啟動Ⅰ、Ⅱ、Ⅲ級響應后,由市指揮部按照本預案,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實施應急救援。
一般環境事件發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2.2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要求。
(2)派出專家和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地區做好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轉移、疏散群眾的時間和范圍。
(7)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
。8)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9)研究決定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3響應措施
4.3.1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力量營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控制環境風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向屬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現場指揮部派出前,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者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指揮協調區屬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先期處置的情況應當隨時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街道(鄉鎮)應當調動轄區應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事發地居(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應當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采取適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涉事企事業單位及其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主動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支持。生態環境、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園林和林業、水務、海事、交通運輸等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實施和調整應急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4.3.2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或者事故發生地屬于公共區域時,由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現場指揮部應當組織成立現場處置組,會同技術專家組,充分發揮應急專家的專業優勢,制訂綜合治污方案,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和消除環境風險。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3.3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結合技術專家組的研判,明確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內容,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3.4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3.5人員轉移安置
首先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及時并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必要的醫療條件。
4.3.6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開展醫學救援工作。禁止或者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3.7維護社會穩定
密切關注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4.4響應終止
環境污染事件得到控制,緊急情況解除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提供的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結果,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終止的建議,報市指揮部確定后,終止應急狀態,同時撤銷現場指揮部,并根據實際需要指派有關單位繼續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5后期處置
5.1事件調查
成立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組,及時對突發環境事件原因、性質、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編寫調查報告。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法提出處理意見。調查報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涉密信息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要求執行。
5.2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統一部署,由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要及時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受災人員的補助、撫慰、撫恤和安置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組織有關專家對受災范圍及后期環境影響進行科學評估,提出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盡快恢復正常秩序。被征用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其他物資等財產使用完畢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5.4評估總結
5.4.1分級評估總結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評估總結權限歸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有關專家,會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評估總結。
一般環境事件的評估總結工作由事發地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實施。
5.4.2評估總結要求
依據環境應急過程記錄、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結報告、現場工作小組掌握的應急情況、環境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和公眾反應等,客觀、公正、全面、及時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評估,并編寫評估總結報告,主要涵蓋以下內容:一是環境事件等級、發生原因及造成的影響;二是環境應急任務完成情況;三是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總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五是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六是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七是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何種影響;八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評估總結報告應當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15日內報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保障
6.1預案保障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各責任主體組織制訂、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到責任落實、組織落實、方案落實、保障落實。
6.2隊伍保障
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能的應急力量,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
建立市、區和相關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對化工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進行培訓演練,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對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赡芤瓠h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責任險或者其他險種。
6.3物資和資金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環境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建立重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監測網絡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緊急情況下,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并于應急結束后依法給予補償;可以要求生產、供應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可以要求提供醫療、交通運輸等公共服務的單位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
各相關專業部門及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配備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和動態監控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件時能有效開展應急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需要,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6.4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科學的環境應急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環境應急專家組、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保證隨時投入應急后續支援,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5醫療衛生保障
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掌握本轄區內的醫療衛生資源信息,制定區域醫療衛生規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建設專業救治機構網絡,組建專業救治隊伍,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設施設備、藥品和器械,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治能力。
6.6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運送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和道路的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必要時,市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民航、鐵路和交通運輸等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6.7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保障各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專業應急分隊間通信和遠程視頻指揮系統暢通。
6.8基本生活保障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負責提供應急避難需要的場所,保障轉移群眾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水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6.9部門聯動保障
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10宣傳培訓演練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處置知識。通過舉辦培訓班、講座和設置宣傳欄、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新聞媒體、電信運營商應當無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加強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按照相關預案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等,提高防范、處置和實戰能力。
7獎勵與處罰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突發環境事件:系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風險源:系指可能導致傷害或者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者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者狀態。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者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者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對預案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組織評估和修訂。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15年7月23日印發的《武漢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武政辦〔2015〕108號)同時廢止。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8
一、總則
。ㄒ唬┚幹颇康。為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ǘ┚幹埔罁1绢A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云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紅河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二、突發環境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ㄒ唬┨貏e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ǘ┲卮笸话l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縣境內的突發環境應急事件。
預防和處置工作應該、堅持以下原則:
。ㄒ唬﹫猿忠匀藶楸尽㈩A防為主的方針。
。ǘ﹫猿纸y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ㄈ﹫猿制綉鸾Y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應急指揮與職責
(一)組織指揮體系?h政府成立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h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和縣環保局局長擔任。縣人民武部、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氣象局等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產生原因和影響范圍,縣政府可以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二)職責分工
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預案演練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3)研究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針對環境事故的危害程度,負責發布預警信息。
。4)向縣政府提出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請求上級部門援助,消除污染影響。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編制、修訂、送審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縣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督查、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
(3)負責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及時向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4)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評估,提出對策建議、具體應急方案和措施。
(5)組織環境應急相關宣傳、培訓和演練。
(6)組織建立和管理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
。7)參與調查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8)完成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ㄈ┏蓡T單位職責。
1.縣人民武部負責協調防化部隊和組織指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應急處置。
2.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組織召開突發環境事件緊急會議,向州政府報送有關文件和材料,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
3.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生產保障工作;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涉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的基礎建設項目的審批。
4.縣財政局負責籌措解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建設、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及善后處置、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5.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必要時協調公安消防部隊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處置;根據事件影響范圍,臨時封鎖道路,設立警戒區域。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專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督促、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直接組織或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環境應急工作;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現場及周邊群眾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8.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重點危險企業周邊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臨時避難所、現場指揮部建設。
9.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通往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擬訂公路繞行方案,配合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在專業救援部門指導下協助收集、清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10.縣水務局負責實施或協調應急水量調度;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指導飲用水緊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協調實施。
11.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實施現場醫療救護;遇有大批危重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12.縣文化體育局和廣播電視局通過播放環境保護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協調事發地鎮政府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侵害景區的游客緊急疏散工作。
13.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相關企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14.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區域的短、中期天氣預報;必要時建立會商機制,及時提供氣象監測信息,隨時掌握和提供事發地天氣情況變化趨勢。
15.各鄉鎮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專家咨詢組職責。專家咨詢組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咨詢組織。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相關專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為指揮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五)應急監測組職責。負責對污染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對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應急救援組的職責。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勘查工作,初步確定污染情況;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開展調查工作,并上報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預防和預警
。ㄒ唬╊A防工作
1.縣環保局負責調查并掌握縣內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區域分布情況。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參照《元陽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ǘ╊A警及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5.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廳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級和Ⅳ級響應由州、縣政府組織實施。
七、應急響應方法與步驟
(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啟動并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2.在指揮部領導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組織有關專家、應急監測組和應急處理組,并出動應急指揮車、應急救援車、應急監測車,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實施應急救援;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州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及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ǘ└鬣l鎮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1.啟動并實施環境應急預案,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縣政府報告;
2.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八、信息報送與處理
(一)信息報告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或者較大(II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四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兩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省環保廳、州環保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二)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1.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安全防護
(一)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F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ǘ┦転娜罕姷陌踩雷o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十、突發事件信息發布
需進行信息發布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于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縣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對影響重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州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
十一、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終止應急:
。ㄒ唬┦录F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ǘ┪廴驹吹男孤┗蜥尫乓呀抵烈幎ㄏ拗狄詢;
。ㄈ┦录斐傻奈:σ呀洷粡氐紫,無繼發可能;
。ㄋ模┦录F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五)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十二、善后處置
(一)處置:環境事件發生地政府要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專家對受災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對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提出有關建議。
(二)保險:逐步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鼓勵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赡芤瓠h境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公眾責任險或其他險種。
十三、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h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成員單位提出所需經費,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資金的使用范圍應包括:應急信息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裝備、應急技術支持、培訓及演習等。
。ǘ┤藛T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隊伍由縣環保局、各鄉鎮及相關單位和企業自救隊等部門組成?h環保局加強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種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組建專家咨詢組并確保在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各有關部門之間、各應急處置組之間,要密切配合,協同動作;針對所轄區域內可能存在的突發環境事件,加強預案研究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形成“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整體應急處置力量?h環保局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防化等專業隊伍進行組織和培訓,形成政府部門和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
。ㄈ┭b備保障。在充分發揮現有監測等資源的基礎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環境應急工作能力建設。配備環境應急指揮車輛、監測車輛等應急處置、快速反應裝備,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防護裝備、交通工具和對講機等應急通訊裝備。
(四)技術保障?h環保局要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咨詢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建立健全各行業專業環境應急隊伍,專業技術機構要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應急的后續支援和提供技術支援。
十四、附則
(一)名詞術語定義
1.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縣或者某一縣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為,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走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4.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5.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6.應急演習:為檢查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共同進行的聯合演習。
。ǘ╊A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19
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大型體育賽事活動現場及駐地的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確保參賽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xx市舉辦的規模在300人以上的大型比賽、展演等活動現場及駐地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
二、基本情況
大型體育賽事活動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包括舉辦時間、地點、期限、舉辦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比賽規則、參賽隊伍和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及其職能職責等要素。其中安全保衛、醫療救護為必須設立的工作機構。
三、預防與預警
1.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賽事活動現場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提前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
2.在舉辦大賽活動之前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按程序登記備案。
3.做好活動前安全保衛和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協助公安機關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范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配置顯著通行標志和應急照明燈具。
6.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識別標志。
7.在大賽活動現場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設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賽事活動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處置領導小組”)。處置領導小組是整個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和請示,負責協調應急期間各救援隊伍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行動,保證應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處置領導小組一般由主辦、承辦、協辦單位的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和處理賽事活動安全與應急處置事宜,比賽和活動期間若發生突發性事件,負責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組織指揮施救及運動員自救,視具體情況分別向本市領導和上級業務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領導小組下設五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安全突發事件的接警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報告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按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相應的宣傳工作;快速組織各組及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搶險,并做好各組間的協調工作;協調辦理事故傷亡人員的撫恤賠償等善后處理工作,并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思想疏導,努力消除社會不良影響;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原則,負責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認定工作。
(2)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制定比賽安全保衛總體
方案、突發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負責比賽場館、駐地安全保衛和通、消防、突發事故處置等;選派公安人員維護比賽場地、代表隊住地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比賽期間相關路段的交通秩序,保證交通安全;負責對比賽場地、代表隊住地的消防設施、安全通道的檢查;協同綜合協調處做好各類工作證件的審核、發放的管理;負責做好來xx市的各級領導、嘉賓安全工作。
(3)醫療保障組。主要職責是:制定比賽期間醫療救護、醫療保健、衛生監督、傳染病控制工作方案;組織落實醫療救護人員,比賽期間在賽場安排一名值班醫生;負責各項比賽期間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和傳染病控制工作;負責在比賽期間落實救護車一輛,指定一家醫院為比賽期間設立醫療救護綠色通道;
。ㄋ模┦称沸l生保障組。主要職責是:加強對各賓館餐飲衛生的管理;指導各賓館做好餐飲衛生服務工作。
1.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負責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工程工具、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經費等籌措、調集工作;解決受傷人員及家屬等吃住行問題;負責比賽期間通訊、供水、比賽場館供電保障;提供準確的氣象信息。
五、應急處置措施
(1)天氣預案
體育館內因溫度太高,不適宜比賽,由大會組織委員會經協商另外確定工作安排和繼續比賽時間。
(2)安全處置應急預案
1.大會組織委員會成員、安全保衛人員、醫務人員、后勤保障人員、裁判員在運動會期間要堅守崗位,確保通訊暢通,隨時準備應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
2.比賽時運動員出現挫傷、扭傷、肌肉拉傷等一般性損傷或劇烈嘔吐、眩暈、骨折、休克、中暑等較重癥狀時,首先由值班醫生到現場救護,必要時值班醫生與綠色通道醫院或120急救中心聯系,并由領隊和相關后勤保障人員護送傷者到醫院救治。
3.運動會期間如出現各種不可預知的緊急情況,各參賽代表隊要按照大會組織委員會的指揮,有序撤離。其撤離過程由現場安全保衛人員組織負責。
4.當遇到突發事件時,大會組織委員會應立即決定暫時終止比賽,及時進行用電保護,指揮全體運動員積極開展救護工作,視具體情況分別向公安、交警、消防、急救中心、衛生防疫等部門緊急求援。
5.如果出現意外事故,運動會安全保衛組負責人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處置,并及時向運動會組委會、市政府及上級部門報告。
六、應急救援程序及聯系方式
。ㄒ唬┙泳筚惢顒蝇F場發生事故后,現場工作人員應第一時間向綜合協調組報告。
。ǘ┚C合協調組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后,要在5分鐘內向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并根據組長的指令,啟動應急程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其他成員迅速到達指定位置,開展救援行動。
七、后期處置
(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相關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二)成立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整個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環境突發應急預案20
一、目的
為科學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消除突發環境事件(以下簡稱環境事件)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規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突發環境污染、生態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重大事故發生后,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各類發生或可能引發的環境事件,及時發現、預警、處置,提高防范環境的能力。
三、組織體系應急機構職責
。ㄒ唬┉h境事件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人民政府成立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環境應急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環保領導任副指揮長,鎮環建站、黨政辦、派出所、綜治辦、財政所、食安辦、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大有中心衛生院、大有畜牧站負責人為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環建站,負責全鎮環境處理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其職責為:組織實施本預案,研究決定全鎮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問題。
。ǘ╂偔h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鎮環建站:組織擬定全鎮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參與應急事件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協調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后勤保障和資料收集工作。
鎮綜治辦:配合派出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和發生環境污染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協調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經費保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環境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危險鎮域的安全保衛工作。
鎮食安辦:參與、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處置單位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應急處置工作。
鎮農業服務中心(含水利、林業):組織協調農業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傌撠熮r業面源污染、水資源污染、林業資源病蟲害防治和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農村能源建設等工作。水利站負責擬定重點流域的水資源調度,參與水資源環境污染現場應急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以及飲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應急監測和處置工作。林業站負責對農業外來物種入侵的監測,發布外來物入侵情況,并組織撲滅。
鎮國土所:與相關部門配合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鎮中心衛生院:負責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醫療救治工作。
鎮畜牧站:負責畜禽養殖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分別制定職責范圍內的詳細操作規范,在本預案啟動后,按程序進入應急狀態。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對于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重大事件,各相關部門應及時掌握動態。指揮部辦公室設立接警值班室,負責接警、處警工作。進入預警期后,應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布預警公告,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數據收集。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
五、應急響應
。ㄒ唬╉憫绦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信息后,立即對事件進行核實、掌握事件進展情況,根據對事件的初步判斷認為需要啟動應急響應時,及時向指揮部提出預案建議。需要有關應急處置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指揮部提出請示。
。ǘ╉憫胧
指揮和協調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接到預警報告后,按照事件發生、發生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做好應急防范措施。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負責環境事件應急的指揮工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集結應急處置力量。
六、應急分隊
各村(居)委相應成立應急分隊,如有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按照屬地原則,應立即組織應急分隊投入事件處置和救援處理工作,應急分隊構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負責組織人:鄧小五。
2.石良村(12人),負責組織人:劉德書。
3.水源村(12人),負責組織人:馮明遠。
4.指拇村(10人),負責組織人:王興華。
5.大保村(11人),負責組織人:張承全。
七、后期處置
應急結束后,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組成善后處理組,負責受傷人員康復、脫險人員安置、死亡人員家屬安撫、災后環境評估、事故調查、取證等工作。
八、宣傳、培訓
指揮部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檢測,應急處置人員培訓,提高環境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
九、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責任追究: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的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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