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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10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1
為了搞好馬集鄉中心校組織的小學期末質量檢測,確保我校考試期間的安全工作,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和考生的生命安全,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做到“預防為主,防患未然”,特制定我校20xx年春季學期期末考試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考試期間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及師生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自然災害、交通安全、溺水、食品衛生、治安事件等重大安全事件。
二、時間起止
20xx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三、工作責任
加強對學生的`食品衛生、道路交通、防溺水、防火、防雷電、防意外傷害等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大安全隱患的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考試期間安全應急預案,當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在第一時間組織應急搶險和救援。
四、組織領導
成立20xx年春季學期期末考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突發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二)事件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必須做到:
1、立即將突發事件情況報告馬集鄉中心校。
2、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3、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簡要經過、意外傷害人員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件救援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必須立即采取保護措施保護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并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在校人員要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件處置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情況報告校長。
(二)及時協調聯系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盡快恢復被損壞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處置救助工作順利進行。
(三)協調聯系公安部門加強突發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防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并對肇事者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發生單位或現場人員要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七、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一)成立事件調查組,調查組由校長任組長、教導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班班主任組成。
(二)調查組應認真進行事件調查處理,并寫出事件報告。主要任務是:查清事件的經過、原因、性質、意外傷害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意見和下一步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防范預案
(一)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教師及工作人員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考試及課間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考試前各班上好一節安全防患教育課(考試前一天最后一次課,各班主任教師負責落實)。
(二)加強對學生晨檢、午檢工作,隨時注意考生的身體狀況,預防學生因考試暈堂、中暑或其他疾病,一經發現,監考教師立即報告,班主任教師迅速將生病學生送醫院治療。
(三)教育學生在考試期間不購買、不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注意飲水衛生,不喝臟水、生水,確保腸胃健康。如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送往醫院診療,并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四)考試前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教育學生做好防暑防高溫工作,如帶好飲用水、毛巾、遮陽傘等。
(五)學生在教學區,不得攀爬教室窗臺,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以免發生墜樓事故。
(六)嚴格把關學生進出,不準外來人隨便進入校園,嚴格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
(七)提前檢查教室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八)按時組織學生參加考試,按時放學,隨時注意清點人數。發現有考生未到考室應立即報告給教導處。
(十)加強試卷的保密工作。
(十一)一旦發生學生安全嚴重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并及時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九、其他事項
本《預案》是突發事件發生后實施救援并協助上級部門、協調有關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對事件進行處理。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2
為了搞好我校考試工作,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和考生的生命安全,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做到“預防為主,防患未然”,特制定我校20XX年秋期期末檢測考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局統一部署,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和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安全隱患、消防、飲食、治安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機構設置
成立考試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四、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秩序。
4、各村小學校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考試應急預案,責任到人。
五、具體內容
(一)交通安全
1、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嚴格要求學生排好路隊上下學。
2、要求低年級學生家長接送,保證學生路上安全。
3、考試完畢后,各班應負責清點本班人數,強調有關安全紀律,提醒及時回家。
(二)飲食安全
1、教育學生:不買不吃不新鮮和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吃被衛生部門禁止上市的海產品;不買無證攤販處食品;不買無商標或無出廠日期、無生產單位、無保質期等標簽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河豚魚、野生蘑菇等);不喝未經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時間過長的、過時的純凈水。
2、學校食堂要搞好衛生、做到徹底消毒,選購的食品要新鮮,嚴防食品中毒。
3、監考教師和考生飲水要注意安全。
4、若考生出現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送往鄉衛生院或拔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要求救護。
(三)校園、考場安全
1、值周教師要加強校園值班工作。
2、巡視校園,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校園安全。
3、考場整潔、有序,室內無可能涉及考試內容的張貼物。
(四)用電安全
1、安保處應事先徹底檢查各考場、考室的電路安全,確保用電安全。
2、不用濕手接觸開關、插座。
(五)其它安全
1、如遇考生生病,學校派人陪同到醫院及時醫治,如病情嚴重影響考試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學生在考試中發病,停止考試,抓緊治療。
2、考試期間,嚴禁考生單獨外出,嚴禁上街。
3、如遇雨雪天氣,通知家長接送。
4、如遇地震,立即在老師帶領下撤離教室到學校操場等空曠地帶。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3
為保障20xx年興大中學業考試信息技術考查順利進行,做好考試期間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特制定信息技術考試應急預案。
1、考場停電
考試期間考場內如出現停電事故,考場網絡管理員和監考員應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報告,立即安排電工查明原因,如短時間能解決則重新啟動考試用機進行續考(不影響考生答題);否則,及時與當地電力部門聯系解決,同時電話報縣考區辦公室,并做好詳細記錄。考區辦公室經研究同意后,安排其他時間重考。
2、系統故障
考試期間考場內計算機如出現系統故障,網絡管理員先參照信息技術考試考務冊相應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可啟用備用機),如短時間內解決不了的,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同時電話縣考區辦公室,請求技術支援。
3、出現大面積作弊行為
除了宣布相關成績作廢外,還要求相關考區及時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安排其它時間進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發生突發安全事件,在場教師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和學校校長報告,逐級上報教育領導機構,若有需要,立即撥打110、119、120等特服電話。
(1)火災安全
網絡管理員應迅速切斷電源,監考教師應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并立即撥打119、120請求援助;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并電話縣考區辦公室。
(2)校園、考場安全
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匯報、整改,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校園安全。考試信號發出后,做好考場封閉工作,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并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
(3)飲食安全
做好師生的飲食衛生工作,若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報警110、120請求援助,并向考點主考匯報。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4
為切實加強實驗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我校2013年實驗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一)組長負責部署、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向縣鎮有關領導報告重大事宜。
(二)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具體指揮處理突發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組員應熟悉預案,堅守崗位,遇有突發事件要正確判斷,及時報告、恰當處理,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考場發生火災,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自行撲救或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起火方位、燃燒物的性質、火勢蔓延情況、人員被困情況、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點大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并迅速向校內主考報告,再由主考向縣考務辦報告,同時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進行搶救。
2、學生在進行實驗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引起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由主任監考協同監考員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組織好學生有序撤離考場;主任監考要及時向考點主考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報警電話。
3、如果是腐蝕性試劑引起的火災,除鹽酸、硫化鈉、硫化鉀、堿類、有機酸等可采取用霧狀水滅火外,其它品種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干沙土、二氧化碳用于滅火,且撲救人員應配備防護用品。
(三)考試過程中人身意外傷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中,因腐蝕性化學試劑引起傷害,主任監考應及時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醫務人員和實驗員,采取以下措施:先將被侵蝕的衣服脫去,如果眼睛或皮膚腐蝕可用清水沖洗,保持濕潤,絕對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傷勢擴大,嚴重者撥打“120”求救。
如果是在制取氣體實驗中,因試管質量差或考生操作不當,引起試管爆炸考生被傷害,主任監考應立即報告,由醫務人員妥善處理。視傷情撥打“120”求救電話,送醫院救治。
(四)考場內空氣有異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過程中,特別是化學實驗易散發有害氣體,如果通風條件差,易導致空氣出現異味,使人產生頭痛、嘔吐等癥狀,直接影響考試的順利進行。
各考點在考試前,對考場的通風設備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認真整改。如果發現場內空氣質量差,主任監考應盡快查明空氣污染原因,及時采取有針對性措施,或打開窗戶,或調整實驗室內的排風設施,把有害氣體排出,保持場內外空氣對流暢通。
(五)涉考人員多人生病的處置
涉考人員中若有多人患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跡象的疾病,應及時向值班醫生報告。醫生通過詢問病史和檢查,初步確定是否為食物中毒。
若初診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現類似癥狀,一是向主考報告,并由主考向考區領導報告;二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立即展開救治,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盡快將病人送到醫院治療;三是對炊事人員、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進行檢驗,查明病源,進行消毒隔離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試過程中暴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工作,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采取衛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擴散。
(六)其他問題的處置
如遇監考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受到恐嚇或人身威脅、集體舞弊、考場秩序混亂失控、重大不測事件等,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機制,各相關科室緊密配合,穩慎對待,妥善處理,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害
所有考務人員要切實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保護考生的`生命安全,維護考試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努力將損害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確引導,沉著應對
加強宣傳教育,及時發布準確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慎用強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強培訓演練工作,提高考試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做到正確判斷,科學決策,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1. 目的
為有效應對考試期間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考試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加強對考試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
(4)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始終把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 應急指揮中心
成立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領導、協調和指揮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指揮中心由考試主管部門領導擔任總指揮,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2. 職責分工
(1)考試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2)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工作,加強對考點、考場的管理和監督,確保考試秩序正常;負責對考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考生的心理疏導工作。
(3)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考點及周邊的治安秩序,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負責處置突發事件中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4)衛生部門:負責考點及周邊的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突發事件中的醫療救治工作。
(5)交通部門:負責保障考試期間的交通暢通,確保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按時到達考點。
(6)電力部門:負責保障考試期間的電力供應,確保考點的正常用電。
(7)通信部門:負責保障考試期間的通信暢通,確保考試指揮系統的正常運行。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處置措施
1.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1)地震、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量保護考試試卷和考試設備,避免遭受損失。
(3)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4)根據自然災害的影響程度,決定是否延期考試。
2. 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
(1)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及時報警,請求消防部門和醫療部門的支援。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量保護考試試卷和考試設備,避免遭受損失。
(4)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5)根據事故的'影響程度,決定是否延期考試。
3. 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
(1)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迅速隔離,并及時報告衛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
(2)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
(3)對考點、考場進行全面消毒,確保考試環境安全。
(4)根據公共衛生事件的影響程度,決定是否延期考試。
4.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恐怖襲擊、群體性事件等社會安全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并及時報告公安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
(2)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安全保衛和處置工作。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量保護考試試卷和考試設備,避免遭受損失。
(4)根據社會安全事件的影響程度,決定是否延期考試。
四、應急保障
1. 人員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2. 物資保障
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用。
3. 資金保障
將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4.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考試指揮系統,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遞信息。
五、后期處置
1. 善后處理
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和救助,對遭受損失的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行補償。
2. 事件調查
成立調查組,對突發事件的原因、經過和處置情況進行調查,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3. 恢復考試
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程度,決定是否延期考試。如果需要延期考試,應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并做好相關的組織和準備工作。
六、附則
1. 本預案由考試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6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保障網站安全,特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遇緊急突發事件首先保持鎮定,分清事件性質,立即做出反應,采取相應應急預案。當在網站上發現學校信息泄密情況,擅自公布違法信息或有非法組織違法言論一律作為網上突發事件處理。
1.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上報學區。
(2)向學校領導報告。
(3)經領導同意后向公安局計算管理科報告。
2.處置措施:請網站服務提供商立刻查封違法者的IP地址,并在內容管理員帳戶中清查是否有信息泄露和更改,按照要求及時更改。
3.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網絡突發事件處理原則是:請服務商先查封違法者的.IP地址,后報警,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
校領導責任人聯系電話:
派出所:XX
學校值班室電話: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預防和有效應對人事考試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維護人事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確保人事考試安全、有序進行,依照國家和山東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結合德州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依據有關法規、行政規章,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人事考試工作突發事件的處理。
第四條本預案工作原則為:
(一)把握全局,重在預防。要增強憂患意識,提前做好各項考試的準備工作,以不變應萬變。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全市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市人事局統一領導,市考試測評中心具體負責。按照屬地原則,各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各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要及時報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根據情況進行處理并及時報省人事廳。
(四)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方人員要迅速到位,第一時間內做出反應。上下級考試部門之間、考試部門與考點之間、考試部門與其它相關部門之間協調聯動,共同解決問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市成立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人事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考試測評中心主任擔任。
第六條市考試測評中心是全市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考試測評中心主任兼任應急工作辦公室負責人。
各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是所轄區域內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辦事機構。
第七條人事部門選派到考點的巡視組長是本考點人事考試應急工作的臨時應急指揮,主考和副主考是本考點人事考試應急工作的副指揮,本考點與考務的工作人員應服從臨時應急指揮的領導。
第三章事件確認
第八條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影響人事考試正常進行或對人事考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各類突發情況。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分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重大事件是指導致考試不能正常進行,對整個考試的.安全和結果以及人事考試的形象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一般事件是指該類事件對考試工作有一定的影響,經過妥善處理,考試可以正常進行或考試結果客觀、公正、有效;或考試中出現的個別問題、個別現象。
第九條重大突發事件包括:
(一)由于試卷在命題、印刷、運輸、考前保管等環節發生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試卷泄密;
(二)試卷保管期間遭受水、火災致使試卷損壞的;
(三)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或者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
(四)考試期間,兩個或兩個以上考場秩序混亂,出現大面積舞弊現象的;
(五)考生集體不考,圍攻、毆打考試工作人員,損壞公共財產等情況,導致考點秩序極為混亂的;
(六)發生恐怖性事件;考生出現危重疾病癥狀或發現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
(七)地震、臺風、火災、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預知的自然災害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
(八)其他影響嚴重的重大突發性事件。
第十條一般事件包括:
(一)試卷啟封后,發現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或者試卷有缺頁、漏印、重影、損壞等情況;
(二)考試過程中,發現試卷試題出現明顯錯誤;
(三)考試期間突然斷電、停電;
(四)計算機考試中出現病毒、軟件和網絡故障;
(五)考試結束后,發現考試試卷或答題卡丟失;或發現考生故意帶走試卷或答題卡的;
(六)其他有一定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四章應急處理
第十一條突發性事件發生后,考點應立即向考點巡視人員報告。由巡視人員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做好突發性事件情況記錄。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制定合理的解決措施,由應急工作辦公室具體實施。情況特別重大的突發性事件,要及時上報省人事廳,并協助其制定處理方案,及時通知考點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二條發生第九條一款事件時,相關單位應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一)如確信試題并未大規模擴散,經上級批準,考試仍可以如期進行;考后查明失、泄密,且已查明失、泄密擴散范圍,經上級批準,由市考試測評中心宣布在查明失、泄密擴散范圍內的考試無效,并在此范圍內啟用備用試卷進行考試。
(二)如在命題過程中發生試題泄密,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不同情況做出啟用備用試卷、重新命題、緩考的決定。
(三)如果在印制前發生泄密的,啟用備用試卷如期進行印刷并正常考試。印制中發生失、泄密的,立即更換印制機構,同時啟用備用試卷進行印刷,并視具體情況決定正常考試或延期考試。
(四)在運輸保管期間發生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泄密的,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不同情況做出啟用備用試卷重新印刷、本次成績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并向上級申請緩考的決定。
第十三條發生第九條第二款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上報省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根據上級指示做出決策,進行有效處理。
第十四條發生第九條第三款事件,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省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相應處理措施,啟用備用卷或盡快將試卷送至考點,并讓考生按時進入考場侯考,由考點及考點巡視人員安撫考生情緒,做好思想工作,并視情況補足考生的考試時間,將不利因素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造成考試不能正常進行,應急領導小組應將情況報省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經同意后做出如下決定:考試延時;重新安排該次考試;取消該次考試,下次考試免收該科目考試費用。
第十五條發生第九條第四款事件,考點主考或巡考人員應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指派考試測評中心會同考點,封閉整個考點,更換監考人員,必要時請求公安機關協助調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發生第九條第五款事件,出現考生集體不考情況,考點及巡視人員首先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從勸解,應報請市應急領導小組終止該場考試,并將情況作詳細記錄,及時報省應急領導小組。
考試過程中發生考生圍毆打罵考試工作人員等情況,考點及巡視人員首先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不服從勸解,情節嚴重者,報市應急領導小組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發生九條第六款事件,如果發生恐怖性事件,應立即報警,請求公安機關的協助,排除危險;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省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情況,請求緩考和更換考點后,并啟用備用試卷再考;或在公安機關的保護下,繼續考試。
如果在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危重疾病癥狀,由考點醫務人員做好應急處理,及時送往醫院搶救;若爆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政府和防疫部門,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采取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第十八條發生第九條第七款情況事件,市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上級請示,經批準后做出停考、緩考決定或其他處理方案。
如果在考試過程中發生自然災害,考點應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政府幫助考生解決食、宿、交通問題,將自然災害的損失降至最低。
第十九條發生其他不可預測的突發性事件,由市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做出不同處理。
第二十條考試過程中發生一般事件,考點應立即向市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情況記錄。市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不同情況制定處理方案,通知考點采取相應措施,第二十一條發生第十條第一款事件,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省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上級指示做出啟用、復印備用試卷的決定,補足考生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同時做好考生安撫工作。
第二十二條發生第十條第二款事件,市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上報,接到上級更正通知后,及時通知考點,考點通知相關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試卷更正前交卷,應在考場記錄單上注明。
第二十三條發生第十條第三款事件,考點要做好考生安撫工作。如果停電、斷電不影響考生考試,考試應正常進行;如果停電、斷電影響考生考試,考點應立即啟用備用電源,考試正常進行。
如果屬區域大面積停電,考點應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確認恢復供電時間。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省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指示,做出如下決定:該次考試延時;重新安排該次考試;取消該次考試,下次考試免收考生該科目考試費用。
第二十四條發生第十條第四款事件,如果因病毒、軟件和網絡故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監考人員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補足考生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同時做好情況記錄。
第二十五條發生第十條第五款事件,監考人員應立即報告巡視人員。巡視人員應迅速查清缺失考生的信息,并盡快聯系該考生,如確認考生已帶走試卷或答題卡,責令考生將試卷或答題卡送回,并在考場記錄單上做詳細記錄,建議將該科目成績按零分處理。情節特別嚴重、拒不承認和交還的,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發生其他不可預知的一般性突發事件時,考試測評中心應采取必要措施,將不利因素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第二十七條發生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和考點全體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密切監視事態發展,隨時溝通,妥善進行處理。
第二十八條考試期間任何人員不得接待新聞單位的采訪;關于突發性事件的各種問題以及考生的各種意見和要求,由市應急領導小組進行解釋、解決。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8
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制度實施以來,各學校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組織實施體育考試的辦法和措施。由于體育考試的特殊性,加強安全防范,防止事故發生,始終是體育考試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制度健康持久地貫徹實施的保障。為保證20xx年我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20xx年貴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突發事件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進(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卯俊(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隊支隊長)
肖文(市教育局機關黨委書記)
陳瑋(市食藥監局副局長)
吳遠忠(市衛生計生委機關黨委副書記)
成員:黃燕孟(市教育局法規保衛處處長)
李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處長)
陳南貴(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隊警官)
錢味蕎(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周建新(市教育局基教處處長)
張祎(市教育局職成教處處長)
王曉松(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主任科員)
董殿京(市教育局監察室主任)
蘇靜(市中小學生保健研究所所長)
市公安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藥監局、市交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管局等相關單位成員
各區、市、縣教育局局長
職責:全面負責初中升學體育考試期間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協調公安、交警、城管、衛生等部門治理好體育中考工作周邊違法占道經營攤點及安全保衛工作,疏導交通,保證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有序,確保體育中考工作安全、組織協調處理突發事件。
二、發生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
主要包括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人員發生非傳染病病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意外傷害等事件,成立公共衛生安全領導小組,組成臨時醫療隊。
要求就餐食堂規范操作,嚴格餐具消毒、食品留樣、建立采購臺賬,提供安全營養衛生的'食品。一旦發現群體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采取下列針對性措施:
(一)迅速封存造成失誤中毒或可能導致失誤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操作現場。將情況迅速如實上報體育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領導小組及時做好記錄并迅速準確地向衛生防疫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食物中毒情況(包括基本情況、初步判斷、現已采取措施、發展狀況、處置過程和結果等),隨時向衛生部門和主管教育部門續報事件的最新進展并聽候進一步指示;
(二)同時立即通知醫療急救中心(撥打120急救電話),采取“就近送醫”原則,醫療機構開設綠色通道,及時組織醫護人員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三)追回已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四)針對事發食堂、餐飲點,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專人負責配合衛生防疫部門調查。
三、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件處置
在此期間,工作場所發生火災、中毒、爆炸、房屋倒塌等事件時,應急處置如下:
(一)立即向領導小組及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迅速準確地向消防、公安或衛生等有關責任部門以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以上責任部門前往事發地,及時了解和掌握情況并做處置;
(二)組織工作人員搶救考務設備和資料,并轉移至安全地方,專人監控;
(三)保護好現場,劃定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出;
(四)迅速有序地組織疏散學生及有關人員,協助衛生部門救治受傷人員,必要時采取“就近送醫”原則,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救治。
(五)必要時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六)配合公安部門偵破案件。
四、發生安全事件的處置
(一)在體育中考期間,各區(市、縣)教育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指揮做好處置工作,要做到早發現、早化解、早處置,防止事態失控升級;要做好預案,凡出現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件及大規模騷亂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二)各學校及考點學校要依據本預案,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可操作性的安全預案,將預案以及班主任姓名、聯系電話(手機號碼)報市教育局體藝衛處。
五、聯系電話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9
一、總則
1、為保障考試工作提順利進行,及時預防和有效處理考試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本預案的制定堅持以下幾個原則:
發現問題,即時上報;統一指揮,系統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快速反應,有效控制;重在預防,依法處置。
3、本預案適用于自然因素或由人為因素引起的試題泄密、販賣試題或蓄意破壞考試秩序、影響考試公平,破壞正常考試秩序、社會穩定等事故、事件和災害。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當周帶班領導成員:各班班主任。
2、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分工:
組長: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指示。副組長:協助主要領導提出建議、決策。
組員:協助做好事件上報、情況通報和事件處理工作。根據領導指示,做好上情下達及有關協調工作。參與重大事件的調查研究和處理工作,爭取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啟動本預案,初步判斷事件等級,根據各方面情況,作出初步決策,向上級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情況,根據上級指示,協調各有關部門行動。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第一時間上報事件情況,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質、波及范圍、目前的基本處理措施、對事件等級的初步判斷;落實應急領導小組進行工作部署;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導處,由教導處主任負責,負責匯集并報告各方面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并根據上級指示部署開展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考試安全事件應急工作要完善安全規章制度,網絡責任制度,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方針。要及時發現和掌握本考點存在的“苗頭性”問題,包括學生考前、考中、考后的心理狀況,如有重要情況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并及時上報。
2、考試安全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考點得到事件信息要及時向教導處報送。同時,要迅速啟動相應預案,先行到達考點開展應急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3、考試安全事件應急工作接警處警中心設在教導處。教導處對考點考試安全事件統一接警。
4、如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重大突發事件以及暴發傳染病疫情等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全校停考或延期考試的決定,或者其他處理方案。
(1)在考試過程中發生自然災害,考點應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幫助考生解決食、宿、交通問題,將自然災害的損失降至最低。
(2)在考試過程中爆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地方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的工作,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5、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教務處相關負責人應及時向考生說明情況、安撫考生情緒。
6、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不能正常進行考試。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不同情況決定:考試正常進行,未能正常考試的考生參加下次考試。
7、發生考前試題試卷泄密事件時,各相關系部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接受調查處理。同時向教導處報告,再由教導處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協助調查。
四、應急響應
1、基本應急程序:
(1)一旦發現考試安全事件征兆或發生考試安全事件時,知情人要立即向教導處報告有關情況。
(2)各級各類考試安全事件接到信息后,要立即報送教導處。教導處在迅速查明情況后,提出建議意見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召集緊急會議研究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要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3)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態仍繼續擴大,難以控制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啟動重大考試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五、后期處置
1、一旦發生考試試卷泄密,應急預案工作組將及時對造成考卷失密的人員進行入圍,防止與泄密有關的信息散布,盡可能地將波及范圍和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
2、學校要堅持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提高學生的公平競爭意識。
3、在開展重大考試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的同時,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依法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事件調查,寫出書面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批處理。制定明確的獎懲制度,對突發事件接警處警、信息報送、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和應急響應等各個環節上,有關人員的立功和過失行為分別給予獎懲。
六、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有關人員要建立備份和緊急保障措施,確保通信順暢。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員制度,收集突發事件信息并即時上報。收集和上報各類突發事件。
2、治安保障。重大考試安全事件發生后,公安機關應迅速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10
為確保學校期末考試安全,給學生營造一個舒適的考試環境,讓學生穩定發揮與順利答卷,并以令人滿意的成績結束本學期研究任務,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考試期間,學校教職工應按時到崗到位,認真履行各項職責,尤其要搞好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其安全意識及防范能力,確保學校期末考試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二、以人為本,加強考試安全教育
1.學校召開考前安全工作會議,講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實考試安全工作。
2.實行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考試安全工作任務。
3.對教職工進行考試期間的安全隱患排查、安全保障準備、安全防范和意外情況的處理等安全工作培訓。. 4.由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對考試期間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強調,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突出重點,落實考試安全措施
1.惡劣天氣安全措施
考試期間,如果遇到下雨、凝凍等惡劣天氣,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開展其工作。班主任教師或學校指定負責的教師,要及時履行學生安全管理責任,在班級強調各項安全事項,教育學生防寒、防滑、防泥石流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小組成員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并肩負起對學生護送等工作。
2.食品衛生安全措施
(1)老師在考試前,要加強對食品衛生的檢查,徹底鏟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校要加強對食堂的監督和管理,確保食品衛生達標。
3.休息期間安全措施
在考試休息期間,學校的值班領導要全天巡視,和保安一道加強休息期間的管理,發現問題要及時教育和處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向值班領導匯報值班情況。
4.路途安全措施
(1)教師在考試前,要對學生講清路途安全注意事項,并嚴禁搭乘“三無”等車輛。
(2)班主任或指定負責教師,在每一堂考試時清點學生人數,以及強調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指定負責教師,教育學生不得在路途中貪玩,直接回家。不允私自走竄戶,更不許與不然悉的大文檔
四、考試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一)防范預案
1.學校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考試前認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考試及課間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教育學生在考試期間不購買、不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如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送往醫院診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3.按時組織學生參加考試,有序進出考場,嚴格遵照考試時間交卷,不提前交卷,隨時注意清點人數。
4.學生在考試期間,不得攀爬教室窗臺,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欄,以免發生墜樓事故。下考試結束后,加強樓道人流疏散,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
5.在學生考試期間,組長和副組長要在校園內巡視,防止外人進校干擾學生答卷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教師要關注學生的身體情況,如遇學生突發疾病,及時與領導小組聯系,送往醫院治療。
6.保證通訊暢通,以便及時反饋信息,上傳下達,不耽誤任何與考試有關的事情。
(二)應急預案
1.考試期間,校園內若發生安全傷害事故,應立即把傷情嚴重者送往醫院診治。
2.學校發生學生安全嚴重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并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總之,安全工作無小事,學生考試安全人人有責,不能有絲亳麻痹大意。全體參與期末考試人員(從領導到老師、從老師到學生、從學生到家長),都要高度重視考試安全工作,提高認識,履職盡責,上下一心,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此項工作,確保考試正常進行并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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