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4-12-11 09:24:25 海潔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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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6篇)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2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系、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注。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后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4

  為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廠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廠內機動車輛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廠內機動車輛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廠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廠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消防大隊。聯系電話:地址:

  xx縣公安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人民醫院。聯系電話:地址:

  維護保養單位:聯系電話: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安監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電話:,工程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七、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廠內機動車傾翻事故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維修單位維保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施救。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機動車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應立即采取千斤頂、起吊設備、切割等措施,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處置時,必須指定1名有經驗的人員進行現場指揮,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機動車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發生汽油、柴油等易爆品和有毒物質泄漏時,應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沖釋爆炸性物質或有毒物質混合濃度,避免發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2、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車廂內或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滅火時,應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發生汽油、柴油等易爆品和有毒物質泄漏時,應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沖釋爆炸性物質或有毒物質混合濃度,避免發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廠內機動車輛發生事件后,采取廠內機動車輛專業維修人員的一般救援措施,通過廠內機動車輛專業維修對于起重機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動。

  八、應急裝備、物資、通訊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要配備到位,并應定期檢查裝備完好情況,安排專人保管,并明確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應急救援人員應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單位應督促維保單位在維保現場儲備數量充足的起重機械易損件及電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機械元件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更換,排除故障。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十、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它事項

  1、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5

  1、適用范圍

  凡發生的由于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傷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的,適用于本預案。

  (1)一次死亡3 人以上,或傷亡10 人及以上,或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 人以上或重傷2 人以上的工傷事故;

  (3)一次直接損失30 萬元以上,或重傷(死亡)3 人以上的火災事故;

  (4)其它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

  2、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 、119 、120 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道路交通事故按《車輛事故統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上報相關部門。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A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B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C 、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D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E 、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3)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3、現場處置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現場處置方法:

  A、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B、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C、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D、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E、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在接到發生重特大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處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2)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公司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重特大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6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7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并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采取緊急措施自救,盡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后,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先人員、后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后,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新疆經濟的發展和新型工業化建設步伐,保障自治區重點項目工程建設順利實施,為優勢資源轉換戰略提供服務,規范大件貨物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維護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與交通運輸部《關于限制車貨總重超過55噸以上運輸車輛上路過橋有關問題的復函》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大件貨物是指交通運輸部頒發的《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1-4級大型物件。

  第三條在新疆境內公路上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單位(以下簡稱“承運人”)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自治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大件貨物運輸工作,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大件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第五條大件貨物運輸承運人申請運輸應具備以下四項要求:一是具備合法的大件運輸企業資質;二是擁有合法的大件運輸車輛;三是制定科學合理的大件運輸方案;四是大件運輸從業人員必需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

  第二章申請與審批

  第六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上公路行駛前,承運人應向公路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第七條承運人初次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大件貨物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時,除提交書面申請外,還應提供下列資料和證件:

  (一)貨物名稱、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總體輪廓圖;

  (二)運輸車輛的廠牌型號、自載質量、軸載質量、軸距、輪數、輪胎單位壓力、載貨時總的外廓尺寸等有關資料;

  (三)大件貨物運輸企業資質,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證;

  (四)運輸企業制定的大件車輛運輸方案,包括貨物運輸的起訖點、擬經過的路線和運輸時間;

  (五)大件貨物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行駛證、照片;

  (六)委托辦理時,出具授權委托書。

  第八條承運人應如實向公路管理機構提供第七條中所要求的資料。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公路管理機構應根據情況對承運人給予相應處罰。

  第九條公路管理機構在接到承運人的書面申請后,應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的規定和程序進行審查及辦理許可手續,并在15日內提出書面答復意見。

  第十條公路管理機構在審批大件運輸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委托具備一定資質的機構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對需經路線進行勘測,選定運輸路線,計算公路、橋梁承載能力,論證后制定通行與加固方案,并與承運人簽訂有關協議,所需費用由承運人承擔。從事上述活動所需時間不計入許可批準期限內,但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一條公路管理機構應根據制定的通行與加固方案以及簽訂的有關協議,對運輸路線的.橋涵等進行加固和改建,保障大件運輸車輛安全行駛,必要時應當對車輛進行護送。由此產生的運輸路線、橋涵的勘測、方案論證、加固、改造(修建便道)、清障、護送、裝卸等費用,由承運人承擔。

  第十二條上述條件符合后,由公路管理機構發放《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凡經批準獲取《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沿途不再進行超限檢測。

  第三章通行管理

  第十三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未經公路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公路上行駛。對大件運輸車輛未經批準擅自行駛的路段,應由公路管理機構自行或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勘測,確定損壞的公路、橋梁的`項目、數量和程度,制定修復方案,計算修復費用,賠償及修復費用由承運人承擔,公路管理機構還應根據情況對承運人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四條經批準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車輛,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

  第十五條承運人不得涂改、偽造、租借、轉讓《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第十六條 大件貨物運輸車輛的型號及運載的物品必須與簽發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所要求的規格保持一致。

  第十七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通過橋梁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且勻速居中行駛,嚴禁在橋上制動或變速。

  第十八條四級公路、等外公路和技術狀況低于三類的橋梁,不得進行大件貨物運輸。

  第十九條為保障大件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行駛及公路橋梁安全,路政管理部門在護送過程中,應在大件車輛通過橋梁時提前在100米外對來往車輛進行雙向管制,待大件車輛駛離橋梁100米后,方可放行其它車輛。

  第二十條在公路上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承運人,應當自覺接受公路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在遵照本規定的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7月15日起實施。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9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鎮巴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鎮巴”理念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因交通事故危險品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

  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往往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成立鎮巴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運管所,樊永平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涉及危險品運輸的企業制定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全縣道路危險品運輸突發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對道路危險品運輸突發事故的業務基礎管理工作、臺帳的建立、監督檢查,不安全因素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事故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

  四、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10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20輛車以上毀壞;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30人;或造成50—10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10輛車以上毀壞;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故(Ⅲ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10—50人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5輛車以上毀壞;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的事故。或無危險品泄漏但車輛受損嚴重。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故符合Ⅳ—Ⅰ級時,由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啟動應急預案。

  六、事故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與縣醫療急救中心聯系施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如危險品泄漏有爆炸、火災、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縣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報案。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應急預案啟動

  1、涉及危險品運輸企業發生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縣運管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縣交警大隊做好交通管制,嚴防事態擴散。

  縣運管所接到事故報告后,確定危險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的應立即向上一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盡可能簡明扼要地說明事故單位、事故地點、現場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事故現狀等情況。

  (三)現場指揮與控制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協同縣公安、交警、消防大隊、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救援。

  2、服從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按照現場工作區域劃分的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可能影響區域,開展救援工作。

  3、及時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七、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

  (一)現場恢復

  事故得到控制后,積極參與救援組織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協助恢復道路暢通。

  (二)事故調查處理

  參與由各有關單位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的`要在工作上予以積極配合。

  八、應急救援保障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完善物資、裝備、技術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的資源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等資源的合理儲備工作。

  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助時,有權指揮、調度本縣應急救援人員和設備、車輛。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

  要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涉及道路危險品運輸的企業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加強通訊和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0

  為了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實施援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同時要堅持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二、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針對事故不同類型,應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包括: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等。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屬化學品貨物濃度指標高,易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指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貨物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和物品傷害。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貨物危害。

  四、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一)成立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安監局、公安局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單位:政府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隊、交通局、衛生局、環保局、氣象局、駐縣武警中隊。

  (二)指揮部職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指揮,成立組織機構,制定現場救援方案,同時負責組織全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三)成員單位職責:承接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及總指揮的搶險救援指示和批示;負責事故危及區內人員的疏散撤離;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和治療;負責對環境的檢測;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運輸等。

  五、應急救援程序

  (一)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事故單位或責任人應當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縣政府、公安、環保、安監等有關部門,要求立即趕赴現場。

  (二)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我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綜合部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按照當地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三)當確定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立即向政府辦公室報告,請求市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六、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一)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該組由公安局、消防中隊、安監局組成,人員由消防中隊和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組成。

  (二)傷員搶救組:負責在現場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該組由衛生局牽頭負責和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機構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預案。

  (三)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搜救、危運容器的冷卻、搶救傷員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義務消防隊組成,由消防中隊負責。

  (四)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公安局負責。

  (五)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內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門組成,由公安局負責。

  (六)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由交通局負責。

  (七)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監測,確定危險物質成分的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由環境檢測機構組成,環保局負責。

  七、附則

  (一)本應急救援預案,可根據情況變化修改完善。

  (二)本預案適用于靖邊縣境內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本預案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1

  為了提高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突發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道路運輸管理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公司以建設“以人為本,創造平安”為重要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防、避、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有備無患”的方針,在全公司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運輸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的救援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各部門應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依靠科學的原則。

  二、預案適用范圍

  (一)應急處置定義

  道路運輸應急處置是對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需要道路運輸做出應急處置,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降低對人員健康的危害程度。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政府發出應急救援支援指令的,需要公司各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運輸事故。

  當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物質泄漏、火災、爆炸、壓力容器等事故,其應急救援工作執行公司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普通貨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工合作”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公司安全科、車輛管理科、業務科、財務室的主要負責人。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應急保障和救援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預案的制定及預案演練,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人力和物力的調配和落實,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根據突發事故情況,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有關救援工作。

  (三)辦公室職責

  負責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保障和救援的具體工作,是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負責對道路運輸應急救援的業務基礎管理、臺帳的建立、監督檢查,人力物力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并負責突發事件中人力處置和救援預案的實施。

  四、報告程序

  (一)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所在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二)報告程序

  當車輛在運輸貨物過程中遇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員或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將有關具體情況報告給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若是其他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一現場發現者應同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根據事件的大小決定是否報告公司的總經理,需報總經理的應立即將其有關情況上報至總經理。

  五、預案啟動程序

  總經理根據所報告的事件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需要立即啟動公司級預案時應立即啟動。當公司總經理接到有關政府、部門應急救援支援指令時,總經理也可直接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對有關突發道路交通事故進行救援。預案啟動后,公司各應急救援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和搶險物資奔赴救助現場進行搶險工作。

  我司是一個專業從事貨物運輸的企業,按照國家事故管理原則,當公司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除立即上報公司和當地運輸管理部門外,還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搶險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保障(車輛和設備儲備)

  1、應急處置隊伍。公司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為公司的應急救援人員(共8人),在日常的工作中應加強應急專業知識的培訓。

  2、物資準備。公司指定1臺長安車和2臺貨車作為事故搶險使用,隨時確保這兩臺車輛處于備用狀態。同時,準備部分事故搶險所必須的設備設施。

  3、指揮調度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長有權指揮、調度各應急搶險人員、車輛和有關應急救援物資。

  4、應急資金保障。公司財務室必須加強應急資金的管理,確保搶險工作中各項費用的支出。

  5、通訊和信息報告: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各應急人員應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以便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

  七、應急救援措施

  (一)駕駛員、押運員現場處理措施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5、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大體原因、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現場施救

  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應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傷員搶救。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人員(或事故中未受傷人員)應當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可征用過往車輛。

  2、現場保護。應急救援人員要注意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必須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

  3、醫療救護。立即將受傷人員送當地醫院救治。

  (三)支援政府搶險

  當政府需要公司提供事故搶險時,公司應嚴格按照政府指令將人員和物資運輸到指定的地點,并接受事故搶險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八、應急救助結束

  當道路交通事故結束時,應急救助工作也基本結束,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本次救援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和講評。以便對預案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九、預案演練

  公司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人員、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2

  為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

  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

  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并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后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啟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群,設法了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干。

  4、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消防工作分管領導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3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4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輸”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依靠科學。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事故類型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往往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三、應急預案體系

  縣運輸管理所在縣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

  一指揮組織

  建立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參加重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縣交通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四、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10輛車以上毀環;或需10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5輛車以上毀環;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故(Ⅲ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2輛車以上毀環;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級)

  是指一次事故無死亡、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2人以下的'事故。或無危險品泄漏但車輛受損嚴重。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故符合Ⅲ、Ⅳ級時,由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啟動應急預案。事故現場所在市、縣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故影響范圍跨市、縣的,可提請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

  六、事故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組織搶救。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如危險化學品泄漏有爆炸、火災、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和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企業或有關部門報告。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應急預案啟動

  1、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與前方取得聯系,并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2、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當確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立即向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請求上級增援。

  (三)現場指揮與控制

  1、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應組織專業應急救援隊員,協同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救援。

  2、服從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按照現場工作區域劃分的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可能影響區域,開展救援工作。

  3、及時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七、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

  (一)現場恢復

  事故得到控制后,積極參與救援組織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協助恢復道路。

  (二)事故調查處理

  參與由各有關單位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應急救援保障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組織演練,提高處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

  各有關部門(企業)要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列入年初財務預算。

  (三)加強通訊和信息報告

  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四)治安維護

  突發事應急救援組織要及時聯絡公安、交警、武警按照有關規定,爭取他們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

  九、預案演練

  各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應急救援聯絡

  運政96520

  公安110、122

  消防119

  醫院120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5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進行控制和處理,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公司設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辦公室:

  (二)、領導小組職責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公司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協調落實救援車輛、器材和設備,并率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配合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趕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保持與各單位部門信息聯系,負責制訂、修正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人員演練,定期檢查救災滅火器和設備。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立即向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統籌安排救援力量,調配救援車輛、器材、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公司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牢記各部門應急救援電話,隨車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調查:

  公司主要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公司危險貨物道運輸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指導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發生事故后,值班員或安全員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前傷亡情況、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據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確定的事故類型(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成員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配合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進一步了解情況,隨時向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后續情況。

  四、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領導小組成員要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1、值班電話:

  2、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3、領導小組副組長電話:

  4、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5、其他有關部門急救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險貨物運輸硫酸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觀形狀是無色透明液體,其特性有遇水暴濺、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遇氧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有較強的腐蝕性、其蒸氣有毒、有吸濕性和強氧化性。

  1、 硫酸車輛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的處置方法;

  (1)、發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對泄漏的硫酸進行沖洗,沙土掩蓋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繼續流出的硫酸,嚴禁直接人員去堵截和關閉閥門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圍群從,設立禁戒線,等待有管部門和救援組的到來。

  (2)、有人員燒傷、蝕傷,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救護“120”求救并將傷員抬離現場,如皮膚燒傷用大量水或小蘇打水沖洗,重者等待救護車送醫院。

  (3)、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趕到現場指揮施救,并通知安監、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司搶險技術人員參加救援。

  (4)、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基層組織取得聯系,迅速運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處撒上,疏散圍觀人群至200米外。

  (5)、災情控制后,迅速與當地政府基層組織聯系發布信息杜絕人畜飲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現場清理,由環監部門對水進行抽檢,隨時掌握水情報告,事故現場的酸堿中和物清除干凈后用大量水沖洗。

  (7)、環監部門的報告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現場的封鎖并撤離現場。

  (二)危險貨物運輸油罐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作業過程中,安全不穩定因素較大,為加強成品油的運輸安全,有效防止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2、油罐車一旦發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處置方法:

  (1)、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最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要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實施搶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事故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機構撥打“120”求救,并將傷員做一些簡單的處置后,抬至離開現場安全處,等待救護車。

  (3)、事故發生后如果有火災,當時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利用車載干粉滅火器對準火苗的根部滅火,控制火情,疏散圍觀人群至安全地帶。防止罐體發生爆炸。

  (4)、發生事故的車輛如果嚴重受損,應立即調用其它罐車轉移所運的危險貨物,并要指派專用的裝卸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施,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5)、事故現場的清理,對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進行沖洗和清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電火花、震動、撞擊有引起爆炸的危險,爆炸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環境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爆炸品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環境,特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車輛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事故。

  (1)、事故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同時迅速疏散周圍群眾,設立禁戒線。

  (2)、爆炸品車輛途中發生事故,應盡可能將車上貨物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守護,對撒落在地上不能轉移的,應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設立禁戒線。

  (3)、如果事故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充分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苗的擴大。

  事故發生后,公司救援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和查處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我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是公司各科室、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救援組全體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一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全體人員必須聽從救援組的指揮,無條件的立即行動起來,如有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貨運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16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于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1.3.2.1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1.3.2.2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1.3.2.3維修車輛時未采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1.3.2.4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3.1.1.1違章駕駛。如酒后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3.1.1.2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3.1.1.3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志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3.1.2.1現場出現事故征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匯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匯報,向應急值班室報警,并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xxxx,報警內線xxxxx。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接到匯報后總指揮應立即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系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系方式。可采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系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采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匯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3.3.3.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3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3.3.4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3.3.3.5應急恢復完畢后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3.3.4.1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3.3.5.1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3.3.5.2一般突發事件

  3.3.5.2.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3.3.5.2.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3.3.5.2.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并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志;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3.3.5.2.4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3.5.3較大突發事件

  3.3.5.4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并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3.3.5.5車輛發生翻車事故并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后,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后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匯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致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群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布采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后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后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并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準后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后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于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布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后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4.2.2.1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4.2.2.2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4.2.2.3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4.2.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2.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4.2.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2.3.4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4.2.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4.2.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4.2.3.7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4.2.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4.3.1.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員。

  4.3.1.2值班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4.3.1.3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并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4.3.1.4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

  4.3.1.5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1.6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工作結束后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4.3.2.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匯報。

  4.3.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4.3.2.4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3.2.5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4.3.2.6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3.2.7事故后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系。

  4.3.2.8應急辦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4.3.3.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4.3.3.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4.3.3.4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4.3.3.5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4.3.3.6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采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采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3.3.7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于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4.3.3.8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4.3.3.9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4.3.4.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4.3.4.4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4.3.4.6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后處理。

  4.3.4.7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臥、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 120 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說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 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 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盡早用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 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 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 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 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盡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4.5.6.1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4.5.6.2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后輕的原則,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4.5.6.3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并留人看護現場。

  4.5.6.4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4.5.6.5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4.5.6.6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系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系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系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蘇法現場救護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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