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急預案優秀范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應急預案優秀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應急預案優秀范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過程中發生的(IV級)以上煙花爆竹爆炸或火災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企業成立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企業煙花爆竹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信息共享。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主管部門為保衛科,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依靠科學、注重實效。
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省__市__區
從業人數: __人。
隸屬關系: __區____局
主要原材料:包裝紙,火藥
主要產品:煙花爆竹系列產品
產量: 5000噸/年
周邊重大危險源: ________________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主要有以下幾類:
2.2.1自燃自爆事故
這類事故是一種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學反應,其原因如下:
(1)原材料問題。原材料純度不夠、含雜質高,或材料超過保質期等。
(2)原材料或藥物受潮濕等。
(3)配伍不當或輔助材料(如米湯、漿糊等)變質等。
(4)煙火藥散熱不徹底、干燥不徹底等。
2.2.2機械能作用事故
機械能作用事故是一種物理因素的反應,是外力(機械能)作用產生的結果,其原因如下:
(1)違反操作方法。操作時摩擦、撞擊、拖拉、用力過猛;不使用專用的工具等。
(2)干燥方法不當。干燥(日曬、烘房)時超過規定的溫度、倒架、使用明火烘烤、藥架離熱源太近等。
(3)處理銷毀廢品方法不當。
(4)機械設計、制造缺陷或機械發生故障引發事故。
2.2.3自然災害事故
自然災害事故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擊等難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導致的事故。
2.2.4其他原因引起的事故
(1)廠房布局不合理,廠內安全距離不夠;
(2)未嚴格按照“五分開”設置和使用廠房;
(3)超過核定儲存量儲存藥物、產品。
(4)人員擁擠、集中,疏散通道不暢等。
(5)其他由靜電積累、火源、電源、小動物啃咬等引發的事故等。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與職責
企業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當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時,在事故發生地附近成立現場指揮部。
3.1.1應急指揮部
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
總指揮:由分管副廠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保衛科長擔任
指揮部成員:保衛科、安技科、生產科、檢驗科、供應科、技術科、銷售科、財務科、宣傳科、車隊等。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
(2)作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搶救方案和決策;
(3)授權各職能部門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
(4)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信息平臺;
(5)甄別煙花爆竹事故等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
(6)做好善后和災后重建工作。
(7)必要時,協調武警、公安系統迅速調集武警部隊和公安干警參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企業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辦公室設在保衛科。負責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企業內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系、協調工作;
(2)負責收集和匯總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3)組織煙花爆竹事故調查,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制定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和總結評估。
3.1.3現場指揮部職責
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分析、判斷煙花爆竹事故發展趨勢和確定應急救援行動方案;
(2)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
(3)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機構的通信聯絡,隨時報告應急救援情況,及時向本企業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應急救援的指示或要求;
(4)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上級領導后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以先處置后報告或越級報告;
(5)組織、落實應急救援物資;
(6)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傷員緊急救護工作;
(7)編寫災情評估報告。
3.1.4應急工作小組及其職責
根據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組織6個應急工作小組,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各工作小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1)安全警戒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警衛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2)安全疏散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警衛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3)滅火救援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義務消防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現場傷員的搜救。
(4)醫療救護組:
由衛生所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系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系和提供。
(5)物資供應組:
由供應科牽頭。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資及器材的供應;事故現場的照明及通信聯絡;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
(6)善后處理組:
由勞動人事科牽頭,工會、財務科、后勤科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4.預測預警機制
4.1信息監測與報告
由保衛科和安技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采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事故后,企業應急指揮部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范圍、事故單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物資、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等。
區應急指揮機構接警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當確定事故有發展為重(特)大事故趨勢時,立即上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委,確定應急級別。
4.2預警預防行動
4.2.1預警
企業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后,企業應急指揮部應迅速作出判斷,決定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情況嚴重,超出本企業應急處置能力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通過電話等方式,向區應急指揮中心、區安監部門報告報告,區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需要啟動區級應急預案或上報至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市應急辦)。
4.2.2先期預防措施
(1)企業應急指揮部接警后,立即由應急辦通知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和企業各職能部門,要求所有人員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由總指揮在第一時間召集有關人員,研究和決定應急救援初步方案;
(3)盡快組織撤離事故區域附近職工或群眾,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4)決定啟動本預案或專項預案,并報告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級別: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 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 0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2響應程序
5.2.1應急指揮
煙花爆竹企業事故應急救援主要由企業應急指揮部指揮,企業各職能部門和各應急工作組要積極參加搶險救援行動及配合支援工作。
5.2.2應急行動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采取應急行動的主要原則是救人為本,盡量將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保證現場工作人員與搶險人員的安全,經過企業應急指揮部對事故的分析,制定有效的搶救方案,由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5.2.3資源調配
在應急指揮和應急行動過程中,煙花爆竹企業要充分利用和合理調配各種通信與信息工具:應急隊伍資源、應急物資裝備資源、交通運輸,醫療等保障措施。
5.2.4應急避險
煙花爆竹企業在事故發生后,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冷靜思考并落實應急響應時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險措施,防止次生生產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5.2.5擴大應急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或根據各自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等是否滿足應急行動的需要,及時向企業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請示擴大應急;企業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及時向當區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請求支援的信息,并負責協助當區政府或企業以外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實施應急行動。
5.3信息報告與處置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通知企業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單位負責人。
總指揮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區安監局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當企業發生的事故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先向110指揮中心、120急救站及區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然后向本企業應急辦和企業領導報告,以便盡快得到外部專業救援隊伍的支援。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確保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以及值班人,保證應急電話更新后及時通知到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及各個應急工作小組成員。一旦發現事故出現征兆或發生事故,企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按照本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匯總相關信息并迅速報告。
報告事故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企業應急預案優秀范文2
為做好__礦庫防洪、防汛工作,預防事故發生,確保我廠各項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和下游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特制定我廠__礦庫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預案。
一、成立防洪防汛領導小組
(一)防洪防汛安全技術管理組:
組長:__
副組長:__
組員:__
(二)防洪防汛巡邏組
組長:__
組員:__
二、防洪防汛工作的措施要求
(一)汛前、汛后由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檢查內容為:尾礦庫周邊山體(包括__礦庫東側山體公路邊坡)、壩體是否有異常急變、滑坡、裂縫;排水作業系統是否良好;庫內干灘長度以及庫內的調洪高是否達到要求。如發現隱患立即組織進行整改。
(二)尾礦庫專職管理員、巡邏組執行24小時監控巡邏。
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并向防洪領導小組匯報。同時作好記錄。
(三)廠保衛科組織好__人的應急民兵搶險隊伍。
由__具體負責,技術措施科組織好__人的應急民工搶險隊伍,由__女士具體負責。要求隨喊隨到。如險情重大,應急搶險隊伍人員不足、防汛領導小組從各單位、科室、部門抽調補充。
(四)機動供應科做好搶險物資的供應工作。
編織袋__只以上;鏟子__把以上;刮子__把以上。其他工具若需要隨時作好供應。由__女士具體負責。
(五)汽車隊做好搶險物資的運輸準備工作。
做好__輛以上車輛的準備。如需用鏟車,做好聯系工作。由__女士具體負責。
(六)廠辦公室做好通訊暢通。
由__女士具體負責。
(七)廠政工科要保證廠廣播設備良好,由__女士具體負責。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檢查人員一旦發現隱情,立即向廠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廠生產調度科匯報。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接到匯報后,立即通知廠政工科科長__女士,對全廠職工進行防洪防汛搶險廣播通知(同時通過電話等通汛工具通知各組負責人),各組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搶險人員、物資、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搶險。同時,廠防洪防汛領導小組指定一人作為搶險總指揮,兩人為副總指揮,負責指揮搶險和協調工作。
特別的`,對防汛搶險檢查不力,發生事故不匯報,搶險隊伍組織不起,搶險物資供應不到位,車輛派不出以及通訊、廣播不暢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對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要移交上級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企業應急預案優秀范文3
一、總則
1、我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4、要求我公司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預案》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預案》要求,在事故現場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救援預案》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公司領導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人身傷亡事故,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公司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采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時間就生命!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設備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六、應急救援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由應急救援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公司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成員:電話: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人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人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
人數:2人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企業應急預案優秀范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無錫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和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下,各市(縣)區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主體職責,建立健全應急預案。
1.3.3依靠科技、規范管理。采用先進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增強應急救援能力。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反應迅速、協同應對。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3.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應急救援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切實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裝備建設和預案演練工作,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1.4事故分級
按照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受事件影響的范圍,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1.4.1特別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3較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4一般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無錫市行政區域內工礦企業突發一般和較大級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縣)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市(縣)區行政區、跨市內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3)市政府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處置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市長或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發改委、安監局、經貿委、國資委、公安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環保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通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公用事業局、消防支隊、氣象局、人防辦、
財政局、民政局、醫院管理中心、總工會、新聞辦、電信公司、供電公司和有關市(縣)、區政府,以及駐錫部隊、武警無錫支隊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災、轉移安置、醫療救護、救援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宣傳報道等八個應急工作組。(見附件10.1)
2.2指揮部主要職責
2.2.1研究、部署、指導全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制度,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2.2.2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本預案,統一部署和實施應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擴大,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正確判斷災情性質,分析人員生存的可能狀況,根據災情制定搶險方案,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2.4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2.2.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2.2.6對事故單位依法下達停產停業整頓指令;
2.2.7組織事故現場保護和事故調查工作;
2.2.8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事故公告,穩定社會秩序。
2.3應急工作組職責
應急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同完成應急救援工作。
2.3.1綜合協調組。由副總指揮牽頭,市經貿、安監、公安、環保、交通、建設、衛生、質監、人防辦、財政等市有關部門、軍分區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組成。負責現場組織協調,調配應急救援人員、交通、通訊、裝備和救援物資等。
2.3.2搶險救災組。由市公安(消防)、安監牽頭,市環保、質監、建設、氣象及安全專家,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等組成。負責擬定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經指揮部批準后組織實施;收集事故災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響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預測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的可能,并提出下一步搶險救災方案。必要時經軍分區協調駐錫部隊、武警支隊增援搶險救災。
2.3.3轉移安置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牽頭,市公安、民政、衛生、經貿等部門及發生事故企業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持秩序;組織疏散、轉移和安置群眾。
2.3.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醫管中心、藥監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組織制定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方案,緊急調集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和相關藥品、器材,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重點做好重傷員的救治;負責事故發生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2.3.5救援保障組。由市交通、經貿、國資、民政、公用、供電、各電信運營企業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物資供應,組織搶險救援物資、器材的生產和調撥,及時運送到指定位置;負責涉及的水、電、氣的切斷與供應。
2.3.6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市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發生事故企業、有關保險公司等組成。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負責財產損失核定與保險理賠等工作。
2.3.7事故調查組。由市安監牽頭,市監察、公安、質監、建設、總工會等部門和市檢察院組成。按“四不放過”原則,依法開展事故調查。
2.3.8宣傳報道組。由市新聞辦牽頭,市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統一接待新聞媒體的采訪,組織發布新聞稿件。
2.4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5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是我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協調、指導機構,執行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及其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檢查各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維護無錫市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綜合全市事故信息,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指揮部及時提出處置建議。
3.預警預防
3.1監測預警
為有效預防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政府加強領導、屬地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確保安全運行”的原則,采用現代信息技術,依法加強管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監管。企業要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日常監測信息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確保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的制度化和日;。
3.2重大監測信息報告
企業發現重大危險源監測信息發生異常等,要及時向企業主管部門,所在地市(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市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掌握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風險信息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可能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信息,經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后,上報市政府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3.3預警級別和發布權限
根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件影響的范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其級別與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按下列權限發布:
3.3.1ⅰ級(特別重大,紅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由國家發布或者由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后,由省長簽發。
3.3.2ⅱ級(重大,橙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由擔任省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的分管副省長請示省長后簽發。
3.3.3ⅲ級(較大,黃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在市應急指揮中心請示省應急指揮中心后由市長簽發。
3.3.4ⅳ級(一般,藍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由市(縣)、區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政府后發布。
預警的解除也按照該級別事故的預警程序進行確認和發布。
3.4預警預防行動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應迅速組織專家對事發地的危害進行辨識評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及時做出判斷,確定事故影響的范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初步確定響應級別,并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需要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關閉應急響應;如果事故達到預警級別,要迅速通知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同時報告市政府,并抄送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如果事故預警級別達到ⅰ或ⅱ級,由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報告。
3.5預警結束
經過跟蹤監測并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后,認為應當結束預警狀態的,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由市政府決定結束,并向社會公布。
4.事故報告和緊急處置
4.1報警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報告110以及當地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述單位和部門接到發生較大級(含)以上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事故單位可越級上報至無錫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市有關歸口管理部門和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范圍、發展趨勢、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4.2信息處理
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有關部門接到較大級以上事故(含)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政府分管市長,并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現場。必要時市政府應將事故情況通報駐軍或武警支隊,請求事故搶救或支援,并及時上報省政府。
4.3緊急處置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當地政府和先期到達的公安(消防)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撲救,全力控制現場事態,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發生。
4.4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依法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應急響應
5.1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應當立即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啟動本預案后,要迅速組成現場指揮部,通知成員單位,實施本預案。(見附件10.2、附件10.3)
5.2指揮協調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
(1)啟動市突發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根據現場情況和上級領導要求,成立若干應急小組,協調有關應急力量進行應急處置,接受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市指揮中心的指揮。
(3)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的要求。
(4)組織專家現場指導,提供技術支持。
(5)協調與周邊城市和單位的關系,尋求對應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6)及時向省、市政府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5.3信息資源采集
有關成員單位要迅速開展信息資源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單位情況,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發生可能,對環境和氣象的影響,當地氣象、地理、地質、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搶險救援設備、設施信息,事故中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信息等。對采集的信息要進行分析整合,按要求進行反饋。
5.4現場處置
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做出決策,組織協調各方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及各有關應急隊伍應當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對可能惡化的險情,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對跨地區、跨行業影響重大的緊急處置方案,由指揮部確認并協調實施,必要時報省級相關部門請求進行協調和確認。
5.5醫療衛生救助
市和市(縣)、區衛生部門,醫院管理中心、藥監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調集救護所需藥品,利用各種醫療設施、設備,搶救傷員,并根據事故類型和現場狀況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5.6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向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指揮,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的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救援人員要善于自我保護,避免人身傷害。在對災情及時做出分析后,由指揮部決定應急救援人員是否全部或部分撤離事故現場。
企業應急預案優秀范文5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把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此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迅速弄清出事地點、時間、傷亡情況等第一手資料,并及時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即董事長、總經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召集有關人員開會,研究有關善后工作的事宜,并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迅速派出安全專業小組和協調聯絡專業小組的有關人員及車隊長趕赴事故現場,一方面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事故處理工作,同時請求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做好傷員的送治、搶救工作。事故領導小組的負責人和有關成員要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順利、及時的解決。
二、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立即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在弄清事故情況后,馬上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運輸部的負責人、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應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搶救傷員、協助交警部門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即時將情況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三、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死亡),車隊長、安全員在獲情后,應將情況盡快報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安技部。
2、運輸部負責人應帶領車隊長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理,并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系,做好索賠理賠工作。
四、小事故的應急措施
發生小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盡快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可委托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后,應將情況報安技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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