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時間:2023-07-31 13:15:02 歐敏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通用15篇)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為了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突發性水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生態環境,防止人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飲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飲用水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一)本預案適用于方里鎮范圍內飲用水安全的一切嚴重事故。

  (二)要嚴格遵守本預案的制定,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以保護水資源的有效利用。

  三、應急求援指揮系統的組成和職責

  (一)成立方里鎮飲用水應急求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突發性或較大飲用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率領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發生地,積極協調配合醫療單位和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人員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信息。

  (三)突發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機動組、后勤保障組、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宣傳接待組、衛生防疫組、事故調查組。

  1.搶險應急機動組

  組 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各村民兵連。

  職責:負責召集派出所、鎮應急分隊、各村基干民兵組成臨時搶險隊伍,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社會秩序,疏散撤離污染區人員和實施搶救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組 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職責:及時組織車輛,優先運送救助人員,物資生活必須品,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環境污染現場處置組

  組 長:(主任科員)

  成員單位:綜治辦、衛生院、黨政辦、電管所。

  職責:負責收集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相關資料。

  4.宣傳接待組

  組 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辦。

  職責:負責統一報道飲用水安全事故處理情況。

  5.衛生防疫組

  組 長:(副鎮長)

  成員單位:中心衛生院、各村衛生室。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意見。

  6.事故調查組

  組 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所、水利站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四、應急處理措施

  (一)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三)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事故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鎮直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推延執行指揮部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 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各村因發生供水水源出現季節性缺水、村民操辦紅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發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木引鎮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鎮水務站辦公室,由楊月欣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各村(社區)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鎮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鎮供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鎮飲水專班、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三)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鎮供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鎮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 指揮部報告。

  (3)對需應急供水的組作具體分析后先組織采取應急供水車拉水供應或分時供水等措施。

  三、農村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應急預案:村(社區)負責飲水工作的同志負責編制完成本村(社區)供水應急預案,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村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鎮上應急預案啟動,村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農村缺水問題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各組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級應急領導機構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 并在鎮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農村供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農村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等方便用戶儲水;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按“先生活后生產”原則,采取分時段、應急供水車送水、分區域等方式調度供水,確保群眾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 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

  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村警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3

  一、編制目的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供水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縣級水利局職責,明確內部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同時明確各級政府部門相應職責,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長效管理,落實責任。農村飲水以保障飲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責任機制。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各水廠在供水中出現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應急預案

  1、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四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1.1 四級: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1.1 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1.2 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負責人。水廠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所在鎮、村主要負責人,并及時與縣農村飲水管理站聯系,及時提供技術支持。

  1.1.3 搶修措施

  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應及時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鎮、村負責人。

  搶修責任人:水廠技術負責人

  1.2 三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2.1 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2.2 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鎮、村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

  1.2.3 修措施

  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及時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鎮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和村主要負責人

  1.3 二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3.1 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2 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鎮、村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鎮、村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

  1.3.3 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和村主要負責人現場組織指揮,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作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銷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并向縣水利局報告。

  搶修責任人:鎮(辦)分管責任人

  1.4 一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

  1.4.1 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2 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故障情況及時報告鎮、村主要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鎮、村主要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組織搶修。

  1.4.3 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鎮分管負責人現場組織指揮,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后,撤銷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搶修責任人:鎮主要負責人

  2 供水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2.1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級及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縣實際情況,將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的級別最高。

  2.1.1 三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以下的爆管,關閥后影響50戶以內正常供水的。

  (1) 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技術人員應立即到達現場,確定影響供水范圍。

  (2)搶修負責人:水廠技術人員。

  (3)搶修措施: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立即開閥送水。

  2.1.2二級:指管道口徑在DN75~110之間的爆管,關閥后影響整個村莊或影響1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水點在重點地區、重要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

  (2)搶修負責人:水廠廠長。

  (3)搶修措施: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修。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村主要負責人。

  2.1.3 一級:指管徑DN110的爆管,停水影響2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點在重點地區、重點道路的。

  (1) 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并及時向鎮分管領導匯報。

  (2)搶修負責人:鎮分管負責人。

  (3)搶修措施: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組織人員參與搶修,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關閥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

  2.1.4 應急響應

  (1)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

  由水廠廠長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

  (2)搶修指揮部的設定

  搶修指揮部設在水廠。

  (3)事故升級

  在搶修工作中,搶修負責人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認定事故等級,需要三級升二級、或二級升一級時,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意升級后,及時根據相應的級別,增加搶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隨”

  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

  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

  (5)備品備件及責任人

  PE100管材:DN200、DN160、DN110、DN75、DN50、DN25、DN20各儲存不少于300m, 各類管件各儲存不少于30件。

  3 水源水質事件應急預案

  3.1 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3.1.1 三級:一般水質事件

  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加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凈水效果。

  原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出廠水水質可以達標時。縣疾控中心和農村飲水管理站要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3.1.2 二級: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原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水利局報告,縣疾控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水利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1.3 一級: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體發生突發投毒性化學污染事故時,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水利局報告。縣疾控中心化驗室要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水利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并立即對水質進行監測,若監測出現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出允許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2 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第一負責人向水廠廠長、鎮分管負責人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鎮主要負責人,由鎮主要負責人現場指揮,并會同縣水利局和縣衛生監督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鎮主要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局、衛生監督部門報告,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4

  為保障歷城區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極端嚴寒天氣下,切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落實防寒保溫措施。

  一是平原水廠提前組織對供水設備和管線進行隱患排查,對可能受低溫影響的設備和管道及時采取防凍措施,確保設備和管道在寒潮來臨時能夠正常運行。

  二是山區地質特殊,凍土層較厚,土體的凍脹可能會造成管道損壞,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查維護,室外自來水立桿進行保溫處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轉。

  2、做好山區自來水儲備。

  由于冬季降水量減少,機井內水位可能會下降,針對部分山區村莊短時間水源不足情況,村民家中都備有水窖、蓄水池等儲水設施,提前將蓄水池儲滿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質跟蹤檢測。

  增加水質檢測頻率,科學投加藥劑,調整水處理工藝,確保水質達標。對群眾反映的水質變化問題及時采樣檢測,對采樣不合格水源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對合格水樣第一時間公布檢測結果,消除群眾顧慮,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項工作。

  4、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對所轄供水設備和管線的檢查力度,加密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出現管線冰凍現象;對于48小時內無法正常供水時利用車輛進行供水。各街道加強巡查維護、應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信息暢通。

  通過12345熱線、各街道水務干部及時了解、處理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有關供水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件件有落實。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科學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3.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3.2供水工程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受到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3.3洪災、滑坡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設施遭到破壞;

  1.3.4采礦、鉆探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3.5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1.3.6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中斷的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堅持以人為本、人水和諧,查找供水工程短板弱項,落實各項搶險措施,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及時處置可能導致飲水不安全的隱患。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縣、鎮、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4.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置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1.4.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2應急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2.1指揮體系

  縣政府成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縣政府辦、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局、農業農村局、環保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電力局等有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飲水工作的水利局副局長兼任。各鎮及村(社區)成立相應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2.2飲水安全應急機構的職責

  2.2.1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2.1.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2.1.2及時了解掌握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飲水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應急措施;

  2.2.1.3審定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2.2.1.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實施飲水安全事故搶險排險、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2.2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縣農村飲水應急處置工作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指導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存在隱患的工程進行不定期檢查;負責傳達和執行省、市、縣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2.2.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政府辦:負責農村飲水應急信息的統一審核、起草上報和發布;負責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綜合協調。

  發革科技局:負責重大農村供水安全工程計劃下達和應急物資儲備。

  財政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的安排和調撥,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解決應急備用水源的建設資金。

  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設;提供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事件中的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疾病控制、醫療救護工作及農村供水工程的取水、制水、供水的衛生監測和衛生保障。

  環保局: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做好對農村供水水源周邊及上游工業企業的監管,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負責事件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協調農藥、肥料等農業可能污染物的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

  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督指導協調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事件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電力局:負責農村供水設施應急的電力供應。

  2.2.4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水利、環保、資源、衛健、電力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應急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撐工作。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

  3.1.1監控機構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負責掌握本轄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聯系電話:)。

  3.1.2信息監測和收集

  各鎮對本轄區內水源短缺、水質污染、突發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情況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分析后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3.1.3信息報告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機構是本區域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各級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遵循快速、準確、真實。

  3.1.4預防工作

  各鎮要加強水源地保護,水源井周圍50米內,禁止一切破壞水環境生態平衡的活動;禁止使用劇毒和高殘留農藥,禁止堆放垃圾糞便和其他廢棄物;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開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各鎮要建立完善農村飲水工程管理人員健康檔案,加強管理人員業務培訓。

  3.2預警

  3.2.1預警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收集信息,組織研判,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和發展態勢決定,劃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信號表示。

  3.2.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由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編后,經領導小組批準,由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內容包括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及應采取的措施等內容。

  3.2.3預案編制

  3.2.3.1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3.2.3.2各鎮政府負責編制本鎮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2.3.3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3預警控制

  3.3.1在預警狀態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各鎮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3.3.2當供水連續不足,各鎮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應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應急供水方案。

  3.3.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及時通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逐級上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衛健、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合理調配消防、灑水車等車輛為受影響區域送水。

  3.3.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4應急響應

  4.1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要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要在1小時內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對應全縣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預警的同時,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修、排險、救護、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4.2 Ⅰ級應急響應

  4.2.1 Ⅰ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4.2.1.1因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因水質污染影響4個鎮以上。

  4.2.1.2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4個以上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4.2.1.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4個以上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當發生上列飲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發布Ⅰ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4.2.2工作會商

  Ⅰ級應急響應會商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安排應急供水計劃,動員力量投入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應急響應命令,并形成會議紀要。

  4.2.3工作部署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工作會商會議紀要,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作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半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縣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啟用備用水源和運輸車輛,動員鎮村干部,組織群眾,全力投入工作,確保群眾盡快用上安全飲用水。

  4.2.4部門聯動

  按照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單位具體任務和要求。在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4.2.5 方案啟動

  4.2.5.1搶險救災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采取向受影響區域派出送水車,協調應急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受災居民盡快使用生活用水。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4.2.5.2醫療救護

  縣衛健、環保部門要及時對事發地加強水質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預防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應積極配合醫療救護隊開展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4.2.5.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要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及早恢復供水。

  4.2.6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新聞媒體要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處理工作。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恐慌,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4.3 Ⅱ級應急響應

  4.3.1 Ⅱ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4.3.1.1因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因水質污染影響2個至4個鎮。

  4.3.1.2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2個以上至4個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4.3.1.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2個以上至4個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當發生Ⅱ級飲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發布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工作會商、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應急響應。

  4.4 Ⅲ級應急響應

  4.4.1 Ⅲ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4.4.1.1因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影響1個至2個鎮。

  4.4.1.2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個至2個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4.4.1.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1個至2個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當發生Ⅲ級飲水安全事件情況時,應立即發布Ⅲ級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Ⅲ級應急響應會商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應急響應。

  4.5 Ⅳ級應急響應

  4.5.1 Ⅳ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4.5.1.1因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影響1個鎮內多個行政村。

  4.5.1.2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個鎮內多個行政村上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4.5.1.3因自然災害或水源地水質污染造成1個鎮內多個行政村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當發生Ⅳ級飲水安全事件情況時,應立即發布Ⅳ級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工作會商、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Ⅲ級應急響應。

  4.6應急響應結束

  4.6.1解除應急響應的條件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受影響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應急響應結束。

  4.6.2解除應急響應的發布程序

  解除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的發布,經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發布解除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解除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的發布,經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發布解除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各鎮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要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5.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5.3資金保障

  縣政府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政府審批,申請調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5.4物資保障

  發生應急事件時,各級應急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公安、應急、交通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由縣政府統一調配物資,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5.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5.6治安維護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影響區域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7技術保障

  建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受益群眾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后期處置

  6.1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1周內,發生區域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縣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處置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6.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縣水利部門負責技術支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縣衛健部門要繼續加強對事發地農村飲水水質的監測,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方能恢復供水。

  6.3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鎮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工作中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紀律處分、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并報請縣政府審定后印發至各鎮和各有關部門實施。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3名詞解釋

  本預案確定受影響鎮的數量以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上報的正式文件確定。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6

  為了確保我鎮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加強各供水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干部、各村書記、管水人員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7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農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松陽縣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試行)》《松陽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在先,常備不懈。提高村民對農村供水安全的防范意識,把應對農村供水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預防預警措施,完善信息網絡建設,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做好應對農村供水安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屬地為主,專業處置。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屬地村為主、專業處置的管理體系。鄉政府和各村委會按各自職責范圍做好農村供水安全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三)依法管理,措施果斷。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源日常管理與應急管理,維護公眾合法權益,使應對飲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處置過程中做到反應快速,措施果斷,及時控制。

  四、適用范圍

  松陽縣四都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農村供水安全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均適用本預案。具體包括:

  (一)化學性污染。以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污染飲用水源,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突發事件。

  (二)生物性污染。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病、傷寒等(腸道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的突發事件。

  (三)其他突發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五、組織體系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鄉政府根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鄉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農村供水安全的應急處置工作。

  1.鄉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金新林

  2.鄉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實施本預案,研究、決定和部署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對農村供水安全提出應急行動要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指定現場指揮、副指揮和工作人員;根據事件的發展趨勢與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行動或適時宣布應急結束;指導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完成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3.辦事機構及職責

  鄉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工作。

  4.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辦公室主任由胡俊擔任,成員由谷凌峰擔任,日常事務由鄉防指辦牽頭,各相關科室共同負責辦理。

  (二)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處理鄉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傳達鄉應急指揮部決定的事項,并檢查督促落實;建立和完善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警機制,制訂、修訂和管理本預案;指導各村做好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準備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人員培訓和應急知識普及工作;及時收集、分析農村供水安全的有關信息,向鄉應急指揮部提出處置建議。

  六、應急措施

  發生農村供水安全事件后,鄉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態擴展,并向縣應急、水利等職能部門報告。同時啟動鄉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并按程序向上級匯報。根據農村供水安全的等級,鄉政府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具體如下:

  (一)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鄉指揮部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通知相關村村民停止用水,保護現場及時與政府部門聯系,分工負責處理控制和排除隱患。

  (二)保護現場等待上級部門調查取證污染事故發生原因和情況。

  (三)組織人員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排除隱患工作。

  (四)通知相關村干部組織村民投入應急預案工作,搶險、搶修、以及后勤工作,盡快恢復供水。

  (五)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各行政村應立即啟用備用水源,沿山村接用附近的地下泉水或山溪水,緊急情況下向縣指揮部報告調配縣消防救援大隊或社會車輛進行送水等。按照縣“一站一策”方案解決村民用水問題。

  (六)如發生由于飲用水污染引起人員中毒,應立即向上級醫療衛生部門匯報組織醫治搶救,以保證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七、信息發布

  農村供水安全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八、應急終止

  農村供水安全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解除預警及應急措施,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也以撤銷。

  九、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鄉政府和相關村負責,對農村供水安全造成的傷害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消除突發事件給人們造成的精神創傷。

  十、事件評估

  鄉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件造成的危害進行評估,對污染區的清理、污染物的處置、后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的恢復等提出對策和措施,并指導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態恢復工作;對事件應急處置行動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預案需修改的內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報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結案歸檔

  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對整個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檢驗報告、信息分析、決策記錄、執法文書、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補漏、分類、歸檔。

  十二、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

  鄉政府應建立和調整充實專業應急隊伍(名單附后),定期組織培訓和實戰演練,掌握農村供水安全的應急知識和方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二)醫療衛生

  負責四都鄉醫療衛生工作的.西屏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建立農村供水安全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資源動態數據庫,明確應急醫療救治隊和醫療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專業特長等基本情況,并根據應急需要,制定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方案。

  (三)裝備物資

  鄉政府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搶險物資,做好相關物資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

  (四)資金保障

  鄉財政保障和設立一定的農村供水安全處置經費,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農村供水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所需資金。

  (五)監督管理

  做好飲用水源保護政策法規、水源突發事件預防與避險常識的宣傳工作,增強公眾自我防范意識和心理準備,提高公眾防范農村供水安全的能力。加強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培訓,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定期組織農村供水安全實戰演練,磨合機制、鍛煉隊伍、完善預案,切實提高防范和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的實戰能力。對參加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農村供水安全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漏報、瞞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附則

  本預案由松陽縣四都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十四、實施事件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保障十字鄉農村飲水安全,處置出現的突發事件,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和水質安全處于可控狀態,實現全鄉飲水安全不落一戶,不掉一人,確保我鄉農戶能達到不缺水、飲用安全水,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農村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燃氣泄漏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因人為投毒、群體的事件等破壞導致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4.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5.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6.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1.Ⅰ級(特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2萬人以上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80人以上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2萬人以上。

  2.Ⅱ級(重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8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3.Ⅲ級(較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

  4.Ⅳ級(一般)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實事求是,全面覆蓋,全力搶修,保障供水。

  二、農村水資源利用情況

  全鄉69個人飲工程配備消毒房,消毒器等設備,并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查看水池運轉、消毒情況,每月建立消毒臺賬,常抓不懈,真正保障群眾的飲水安全。同時,制定管護制度,科學管理,形成常態化機制,確保供水趨于穩定。截至目前,全鄉11個行政村飲水保障實現全覆蓋,覆蓋人口36937人。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加強對供水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鄉成立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領導指揮部,各村成立村級供水保障指揮中心。

  指揮長:楊念毛鄉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十字鄉農業服務中心(水利辦公室),桂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天權及水利站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日常工作。

  1.鄉級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根據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出現的突發情況,領導、指揮、部署、協調保障供水應急工作;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供水保障搶修工作落實情況。

  2.村級指揮中心主要職責:根據本行政村的.具體情況,組建村級保障供水搶修組和巡查組。巡查組對全村的所有用水農戶供水情況進行全覆蓋巡查,發現供水情況不足、工程運行不正常或缺水的情況及時向村指揮中心報告,村級指揮中心根據缺水情況的輕重,安排村級搶修組搶修或向鎮指揮部報告進行搶修,及時消除缺水狀態,保障正常供水。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由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石朱橋水庫為應急備用水源,對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由鄉應急指揮所調度車輛輸送水源。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道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

  五、應急措施

  1.根據突發事件等級、性質劃分,采取相應的措施有效應對,并對預警發布信息時時監測。

  2.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4.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6.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鄉民兵預備役)。

  六、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十字鄉供水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鄉財政所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二)治安保障

  鄉派出所負責維護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秩序,打擊盜竊水利搶修物資、破壞水利電力設施的犯罪分子,為飲水安全工程保障供水保駕護航。

  (三)醫療保障

  鄉衛生院負責組織救護隊伍,及時救護保水供水工作中出現的受傷人員。

  (四)供電保障

  十字供電所負責組織電力設施搶修及保障正常供電。

  (五)通訊保障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八、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好群眾,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向群眾普及飲水安全常識。

  九、附則

  本預案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9

  1、總則。

  創建目的。

  根據山陽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現狀和水源分布特點,切實提高農村飲用水安全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農村飲用水安全困難及其危害,有效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保持社會穩定,加快農村經濟

  工作原則。

  制作依據。

  山陽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基于《xxx水法》、《xxx水污染防治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意見》等法律、行業規章、文件等。

  適用范圍。

  山陽區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用于指導全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適用于本區農業相關兩個事務所,21個行政村內萬農村人口。

  2.基本情況。

  自然地理狀況。

  山陽區位于焦作市區東部,西與解放區相鄰,東與馬村區相鄰,全區平方公里,區內以山門河、甕河、群英河為主要排水河。

  山陽區屬暖帶大陸季風型氣候,四季分明,干旱頻繁,雨熱同季,全年平均氣溫攝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個月,約占70%。

  3.指揮系統和責任。

  指揮系統。

  為了加大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科學指揮力度,我區成立了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政府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主管農業副區長任副區長,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局、財政局、監察局、衛生局、山陽公安局、環境保護局、山陽國土資源分局和相關事務所成員,領導小組設立了事務所,事務所設立在區水利局的責任。

  我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責任分別如下:

  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思想認識到位,決定指揮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及時組織不同等級警報響應的工作會員、工作配置,指揮部門聯動,協調指導和宣傳。

  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合作編制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計劃,制定計劃發行、建設監督工作和應急經費計劃。

  區財政局對該區飲水安全辦公室進行正常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各種警報所需經費的及時安排、撥號和管理。

  區衛生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水質定期監測和各種預案臨時水質監測工作及其監測資料整理分析報告。

  區環境保護局負責水環境監測和各種警報狀況下的.水環境保護工作。

  山陽公安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

  山陽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正常和各種警告狀況下飲用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查、批準。

  各事務所負責上級警報等級和應對措施的貫徹,組織飲用水工程建設的施工安排。

  4.預防和警告。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10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應急預案。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11

  一、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1、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渾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放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類含量高時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源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水廠源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源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的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用戶,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質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有關部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化學檢測超標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媒體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和中心化驗室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聽從總經理指揮,水廠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水廠廠長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

  二、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1、一般突發故障停水

  a、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臨時停水,能在短時間內恢復供電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短時恢復的。

  c 、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EU,能在短時內修復的。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水廠廠長并通知機電維修人員。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處理,工作完成后,撤離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水廠廠長。

  搶修責任人:技術部經理

  4、嚴重突發故障停水

  a 、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5、信息通知

  故障發生后,運行人員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發生故障的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

  6、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現場組織指揮,協調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公司總經理。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12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原則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由市城管、水利、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供水應急事件處理的統一指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城管局,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統一調度、保障重點、計劃供應、節約用水,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原則。

  (三)應急期供水優先順序

  1、居民生活和黨政機關用水;

  2、學校、醫院用水;

  3、重點工程用水;

  4、賓館酒店用水;

  5、重要園林、綠地用水;

  6、一般工業、建筑業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點保障區域

  1、城區主要居民生活區;

  2、市委、市政府辦公區;

  3、學校和醫院;

  (五)在供水應急期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搶險的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權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在應急搶險結束后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xxx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為保證城市供水,調用農業等其它用水造成損失的,給予適當補償。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積極參加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的義務。對在應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二、預防和應急準備

  (一)水利、城管、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制訂本單位供水應急預案,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供水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供水應急領導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2、供水應急工作方案;

  3、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儲備和調度;

  4、供水應急信息收集、上報制度;供水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培訓和演練。

  (三)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調和督促供水安全隱患的處理,核定重點單位供水調度方案;

  2、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發布供水應急公報;

  3、編制全市供水應急搶險經費、物資年度計劃,并監督管理供水搶險經費、物資的使用;

  4、監測、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收集、報告險情、災情及搶險救災情況;

  5、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授權,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業供水應急期間的工作職責

  1、建立內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體系,并制定科學有效的供水應急方案報市政府批準;

  2、設立企業內部供水應急指揮系統并定期演練應急措施方案;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13

  1總則

  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以保障高壩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編制依據

  根據《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條例》、《xxx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涼州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流洪水、內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的次生衍生災害。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抗旱防汛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抗旱防汛的現代化水平。

  抗旱防汛工作實行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村、分單位負責。

  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和堅持執行防抗結合的原則。

  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堅持依法抗旱防汛,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抗旱防汛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在充分利用水資源的同時,要切實保護好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組織指揮體系

  xx鎮人民政府設立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災害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和武裝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為:鎮政府辦公室、鎮水管站、派出所、國土所、鎮財政分局、鎮民政辦、鎮統計站、鎮農技站、畜牧站、林業站、學區輔導站、供電所、鎮衛生院、鎮廣播站構成。

  職責分工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抗旱防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抗旱防汛搶險的各項政策、規章和制度以及上級抗旱防汛指揮部調度指令和批準的防洪搶險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旱情、水情、汛情、災情,組織實施抗旱減災措施、抗洪搶險、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政府辦公室:負責執行鎮黨委、鎮政府及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發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災等決策、指令,督促有關站、所履行職責,并監督協調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鎮武裝部:負責全鎮抗旱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訓練等工作。根據汛情、災情需要,協調民兵連隊協助政府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執行重大防洪搶險任務。

  鎮水管站:負責全鎮防汛搶險及所屬重點水利渠系的運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鎮抗旱防汛搶險各類預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預報,;負責實施全鎮抗洪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及

  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抗旱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緊急防汛期間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偷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汛工程及通信設備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抗旱防汛搶險的治安保衛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測、預報和預防工作;負責全鎮范圍重點區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及泥石流防御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鎮財政分局:負責落實、解決防汛搶險經費;及時下撥省、市、區下達的抗旱、防汛投資并監督使用;根據防汛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的`急需程度,籌措、調劑、落實防汛經費。

  鎮民政辦:負責全鎮水旱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鎮統計站:統計旱情、汛情、險情、災情,并及時做好上報工作。

  鎮農技站、畜牧站:負責做好本行業的抗旱防汛搶險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水旱災害動態,組織、協調、落實災區農、牧業減災、救災措施。

  鎮林業站:負責全鎮造林地抗旱保苗預防工作。

  學區輔導站: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不到水庫、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時掌握并上報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做好學校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供電所:負責全鎮抗旱防汛及抗洪搶險期間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和電力供應;發生緊急情況,線路中斷時,要及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搶修,確保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緊急情況發生后,要立即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進入受災區域,及時救治和運轉傷病人員,做好災區災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廣播站:負責根據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時向群眾發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搶修、抗洪救災知識的宣傳

  指導工作,做好嚴厲打擊盜竊防汛物資、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等犯罪行為的宣傳報道。

  3預防及預警機制

  預防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預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災人口、農作物、群眾財產;工礦企業設施;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設施等方面的災情損失。

  (2)洪澇災害發生后,受災村組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受災情況,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迅速收集匯總災情,全面掌握救災情況,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重大險情或重大災情,應在第一時間內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同時組織核實災情,并及時將核實的災情上報。

  旱情信息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各村應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出科學依據。

  災害發生后,各村組及時收集旱情災情動態信息,并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抗旱行動應隨時上報區抗旱防汛指揮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預防預警行動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和干旱災害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抗旱防汛責任人、抗旱防汛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抗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重點地段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問題的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準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抗旱防汛應急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制定嚴格的抗旱水資源調度方案和節水限水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各村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可按險情、災情需要統一調配抗旱防汛物資,以應急需。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1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供水,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鎮水管站統籌安排農村供水各項應急工作任務,各相關單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3、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鎮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農村供水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觀音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由鎮政府鎮長擔任總指揮,分管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黨委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黨政辦、財政所、水管站、派出所、安全生產辦、衛生院、農業服務中心、環保辦、國土所、民政辦、供電所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管站,辦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長兼任,負責處理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各村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由各村書記任村級總指揮。

  (二)農村供水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的組織開展。職責: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財政所:負責農村供水應急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安全生產辦:負責自然災害的監測預報;負責應急搶險隊伍的組建。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不因農業面源污染對飲用水源造成污染。

  水管站: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提供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衛生院:負責遭受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村、鎮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

  環保辦: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查處向河流、水庫等水域違法排放污水和固體廢棄物等行為,處理水污染事件。

  國土所:負責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負責正常和各類預警情況下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核、批復工作。

  民政辦:負責遭受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供電所: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4、各村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村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村范圍內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本村供水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供水信息,及時向鎮政府和水管站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供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1)旱情信息:參見《鄖西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2)水污染信息:參見《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十堰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3)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水管站負責本地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鎮相關供水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水管站是農村供水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按照相關程序規定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農村供水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和黃色表示。

  2、預警發布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上級應急指揮部。預警信息發布由總指揮決定。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進行處理;各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農村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各村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村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特大干旱,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5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10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4千人以上;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2千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嚴重干旱或3個村發生特大干旱,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1個以上5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5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2千人以上;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1千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1、工作會商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鎮長)召集,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等部門參加。

  2、工作部署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供水緊急通知,召開農村供水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村、鎮直有關單位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各村要把農村供水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村書記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組,指導幫助有關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組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地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派出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發生。

  水管站按照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安全生產辦派出搶險隊伍,深入受災地,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

  財政所及時籌措農村供水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水管站向上級單位申請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衛生院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請求。

  4、方案啟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恢復工程的建設。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較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中度干旱或3個村發生嚴重干旱,造成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致使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人數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1、工作會商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分管黨委班子成員)組織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對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供水通知,召開農村供水會議,組織有關村、鎮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供水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有關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并在鎮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地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水管站按照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財政所及時籌措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補助。

  4、方案啟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動用備用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恢復工程建設。

  五、應急結束

  當嚴重的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趨勢減緩,并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村可視情況,宣布結束應急響應。依照有關緊急供水期間規定征調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后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應急響應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處置工作結束后,鎮人民政府應盡快恢復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供水設施,盡可能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六、保障措施

  各村要針對農村供水應急工作,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及時上報,從組織上保障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一)資金保障

  財政所負責積極籌措資金,設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當發生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農村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報鎮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水管站、安全生產辦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民政辦制定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千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村就近從蓄水池、壩調水,各村根據本村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直接派出應急隊伍,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地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七、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供水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同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農村供水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水管站及事發村委會負責。需要鎮政府援助的,由水管站及事發地村委會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水管站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T/CHES18-2018)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農村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 15

  一、我鎮農村供水工程概況

  (一)農村水資源利用情況

  我鎮轄區共有行政村22個,人口5.4萬人。除鎮區、四里村以及梅家村、陰泉村、石盤村部分村民小組已與鎮區自來水廠管網連接外,其余全部為村組集中供水工程。到20xx年中,我鎮村組集中供水工程共100處,分散供水工程散布在其余自然村,基本解決了全鎮所有農村人口的飲水不安全問題。大部分供水工程取用地下水外與山泉水,個別村組供水工程取用自山塘、溪流等地表水。

  (二)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原因

  我縣屬湘南山丘區,喀斯特地貌,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呈現南北山區多、中部丘陵少的特點,特別是四里鎮轄區屬于少雨區,加上地表植被差、上型號水利工程少等原因,屬于我縣少有的干旱少雨區,遇干旱易造成水量不足。部分水源井為淺層井,采水深度均在50米以內,但由于得不到降雨的有效補給,也易造成水量不足。

  特別是今年6月以來,我縣持續高溫少雨天氣,累計平均降雨量較歷年同期均值偏少四成,部分村組出現了人畜飲水困難。根據我縣及我鎮氣候規律以及氣象 部門預測,后段降雨仍有可能持續偏少,群眾生活用水困難問題將可能進一步加劇。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鎮防汛抗旱指標部的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

  (三)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人民政府與行政村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抗旱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四)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季節性缺水發生以后,各級各部門應根據預案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三、應急措施

  1.相關村組出現季節性缺水情況后,立即報告村委會,由村委會逐級上報至鎮政府。

  2.相關村組應積極開展生產自救,尋找應急備用水源并投勞籌資自行建設。一旦出現季節性缺水,可啟動備用井,與原管網連接供水。

  3.村莊周邊無備用水源的,由鎮政府采取送水等方式應急供水,確保供水量不低于《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中的相關指標。

  四、水質保障措施

  1.以地表水為飲用水水源的,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圍內的水域及沿岸為地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排放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施用難降解或劇毒的農藥排放有毒氣體、放射性物質、從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源水域水質的'活動;

  (2)采礦、采石、挖砂、堆放廢渣;

  (3)新建、擴建、改建與村鎮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4)禁止捕撈、停靠船只排筏;禁止人工養殖、放養家禽。

  2.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水源的,取水點周圍半徑30米內為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排放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施用難降解或劇毒的農藥

  (2)采礦、采石、挖砂,堆放垃圾、廢渣;

  (3)鋪設污水管渠、修建設置滲水廁所、滲水糞坑等污染源;

  (4)新建、擴建、改建與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五、應急預案體系

  鎮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兩級:

  1.鄉鎮應急預案:鎮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局備案。

  2.村級(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由村委會(供水單位)負責編制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六、職責分工

  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情況的匯總、上報工作,爭取上級抗旱應急資金,擬定全鎮季節性缺水應急工程投資估算和實施計劃,指導季節性缺水應急工程建設;鎮財政所負責本級抗旱預算資金籌集并監管資金使用;鎮衛健部門負責應急水源點的水質檢測和日常監測工作,督促相關村組落實水質消毒凈化措施;塘市公安派出所負責應急水源點人為污染事件的查處;鎮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應急備用水源保護措施。

  各村村委會對本轄區農村飲水安全負總責,負責本轄區內季節性缺水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做好群眾解釋和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積極組織受旱群眾生產自救,建設應急備用水源;對確無備用水源的村組,應立即組織送水車送水。

  七、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鎮政府成立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領導小組,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情況,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季節性缺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財力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抗旱應急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三)技術隊伍保障

  縣水利局各管片技術人員負責應急水源建設的技術服務指導,鎮政府安排好車輛和人員負責應急送水工作。

  (四)后勤保障

  鎮政府負責制定后勤保障預案,負責做好飲用水的調撥及抗旱服務隊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八、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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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飲水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0篇)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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