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4-11-26 21:24:27 林惜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通用11篇)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1

  為進一步加強我店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適用范圍

  煙花爆竹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火災、爆炸等事故,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甚至會引發中毒事件;該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對象是突然發生的、具有巨大影響和破壞力,造成火災、爆炸,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煙花爆竹突發性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與職責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應急救援組

  負責人:

  成 員: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后果;

  2.報警姓名:

  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并立即報告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姓名:

  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姓名:

  負責對重傷員聯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事故類型主要有:

  1、電氣電路引發火災;

  2、煙花爆竹著火;

  3、外來火源引發火災;

  四、應急處置措施

  1、發現電氣電路引火;首先要立即切斷電源;然后迅速組織顧客及一切閑雜人員安全撤離門店,同時用干粉滅火器撲滅著火點;三是快速搬開著火點周圍的煙花爆竹及易燃物品,防止事態擴大;

  2、發現煙花爆竹著火;首先要快速用水猛潑著火點,并用滅火器噴射著火點,同時迅速組織顧客及一切閑雜人員安全撤離店面;然后快速搬開煙花爆竹貨架及附近的易燃物品;第三,如火勢有蔓延擴大趨勢,應立即安排人員拔打火災求救電話119,全體人員應迅速撤離店面,并在店外安全地帶安排人員接應消防隊員,并動員鄰近店面人員撤離,不讓任何閑雜人員靠近著火店面;

  3、發現外來火源引發火災;首先要迅速用水或滅火器撲滅火源,同時組織顧客及一切閑雜人員撤離;然后迅速把煙花爆竹搬離至安全處;如火勢有蔓延擴大趨勢在處置同時向119 報告火情,全部人員應迅速撤離,接應滅火人員并主動動員、疏散附近店面的所有人員至安全地帶,并不讓任何人靠近著火店面;

  五、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簽,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柜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于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煙,動火作業;

  六、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采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置,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并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七、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險源;

  ②搶救受傷人員;

  ③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④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八、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并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后,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保護好火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2、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爆炸發生后,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并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著火處,立即用干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采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醫院治療;

  九、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十、附則

  1.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名單及聯系電話:

  組 長:

  聯系電話:

  成 員:

  聯系電話:

  2.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綜合報警電話: 110

  火 災: 119

  急 救: 120

  安監局: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南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懷化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

  (3)屬地為主,部門配合。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發地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人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4)科學施救,規范有序。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設立懷化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及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安監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國資委、市政府新聞辦、市地方海事局、市氣象局、市經信委、市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事故牽頭處置部門,由事故牽頭處置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指揮部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會同相關部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重要信息;審議批準市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貫徹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制度,研究和協調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組等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安監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不含港口經營與儲存)事故,協調專業煙花爆竹救援隊伍參與救援。

  市公安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按規定應由市級財政承擔的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環保局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應急環境監測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協調因煙花爆竹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港口經營與儲存、水路運輸事故,指導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指導協調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國資委協調相關市屬企業派出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市質監局指導協調事故所涉及產品的質量檢測、質量鑒定和特種設備檢測、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支持。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協調事故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參與處置煙花爆竹港口經營與儲存、水路運輸事故,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水路運輸的交通管制工作。

  市氣象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市經信委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電力、通訊網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指導協調公安消防部隊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行動。

  2.3專家組

  市指揮部組織相關專家組成煙花爆竹應急專家組,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情況特殊時,可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市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4.2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六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學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預警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報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信息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后,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采取預警行動。

  3.2信息報告

  3.2.1報告程序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煙花爆竹企業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煙花爆竹企業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發煙花爆竹企業要在事發后1小時內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報事故信息后要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安監局應在事發后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

  3.2.2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應盡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復雜情況不詳的,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后邊核實邊續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概況,事發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事故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發展趨勢預測等。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

  發生一般的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負責處置。

  發生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縣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負責處置。

  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市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市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省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出省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務院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國務院和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救援以屬地為主。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在報告信息的同時,立即組成現場搶救組,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制定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突發、迅速、沖擊波強,以爆炸燃燒為主,易產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點,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排除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的險情。

  (2)及時救治事故受傷人員,設置警戒線,劃定安全區域,組織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持現場秩序。

  (3)查明危險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嚴禁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盡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及食物、飲水,向受災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4.4信息發布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應急響應原則,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按事故等級由啟動應急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分析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部隊、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衛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6.2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裝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6.3交通運輸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交通運輸部門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必要時,由事發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人員、傷員、物質和器材運輸暢通無阻。

  6.4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儲備專用藥品和器材。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煙花爆竹企業要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遲報、謊報、瞞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安監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市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嚴密防范、科學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全縣人心安定、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學、注重實效,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域內煙花爆竹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的應對處置,及縣域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級別煙花爆竹的先期處置。

  1.4煙花爆竹事故分級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所稱“以上”包括本數,所稱“以下”不包括本數。

  1.5響應分級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難度和影響范圍,縣應急局應急響應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應急響應:發生煙花爆竹事故,企業、部門、縣級層面均無法處置應對時,提請上級組織指導協調和組織應對。

  二級應急響應:當確認事故可能超出單位應急能力范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并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由縣政府牽頭,適時啟動縣級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三級應急響應: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企業第一時間啟動企業應急預案,組織自身力量按預案程序開展傷員救護、人員疏散、現場控制等先期處置,如若處置存在困難,報告縣應急局,要立即指導協調或組織應對。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應急局成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1局領導小組組成及機構設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1.2相關股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接收傳達上級決策部署和局領導指示要求并督辦落實;負責本局應急處置綜合協調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依法監督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向局領導小組匯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發布安全生產預警和事故信息;負責建立健全縣安全生產專家庫,協調有關專家和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等參與應急救援;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應急救援股:承擔應急值守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根據領導小組指令,牽頭召集相關成員單位研究、會商事故處置事項,宣布啟動應急響應、進入應急狀態;承擔縣級現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跟蹤事故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處置建議;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股、安全生產信息平臺監管中心:做好簡報匯編及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事故處置相關輿情監測應對;負責局機關應急處置相關信息系統、通信網絡運維技術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搜集與事故有關的物證、證言和資料;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交通秩序;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負責處理與事故有關的其它治安問題;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救災與物資保障股: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疏散群眾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火災防治管理股: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3、運行機制

  3.1應急準備

  堅持“預防為主、預處并重”原則,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風險點和危險源的排查、檢查,強化安全監管和打非治違。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制定企業應急預案,依法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的銜接暢通,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3.2監測與預警

  3.2.1監測

  以安全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為基礎,逐步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數據庫,形成政府監督管理、企業及時申報、數據共建共享、部門分工監管的安全管理綜合信息平臺。通過平臺獲取企業基本信息、企業煙花爆竹存銷量等信息,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監測、風險控制、風險預警的動態監控,實現對煙花爆竹事故風險的有效控制和應對。

  3.2.2預警

  并依照法律法規和可控程度對預警級別進行調整,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登記核實舉報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注意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等公共媒體和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引導各類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及時報道事故信息,不得編造、發布虛假信息。

  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信息后,必須立即核實、研判,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督導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做好前期應對處置工作。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信息報告

  縣應急局及相關企業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拓寬煙花爆竹突發事故信息來源途徑。信息報告要簡明扼要、清晰準確。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信息來源,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等。縣域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嚴格執行《大英縣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規定》。

  3.3.2先期處置

  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生產經營單位要第一時間啟動單位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開展人員疏散、應急處置和救援,并同時向縣應急局報告事故信息。當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應急能力范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相關部門并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3.3.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局領導小組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在縣政府的統籌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

  3.3.4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及時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3.3.5應急結束

  當傷亡人員得到有效處置,事故隱患徹底消除,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后,按照“誰指揮,誰負責”的原則,決定應急結束。

  3.4后期處置

  3.4.1善后處置

  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局領導小組要協助縣政府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應急救援征用物資補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

  3.4.2調查評估

  應當按照縣政府的授權或委托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和原因,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相關規定,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托大英縣消防救援大隊建全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號召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聘任技術力量組建專家隊伍。

  4.2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的聯系方式應保證能夠隨時聯系,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衛生等通信手段,以及安全事故信息網絡系統,保證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

  4.3應急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庫,完善設施、設備、物資及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裝備。

  遂寧化工應急救援隊和大英消防救援大隊要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根據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和需要,儲備豐富的應急物資,配備完善的應急救援裝備。

  督促其它部門、企業要建立物資裝備統計臺賬,掌握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更新及補充時限、管理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運輸保障

  依托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優先運送處置事故所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危害的人員,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形成快速、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4.5醫療保障

  依托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統籌全縣醫療機構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由大英經開區負責督促轄區企業,積極與縣內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救援協議。

  5、宣教培訓

  5.1演練

  適時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轄區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演練進行指導和檢查。各企業應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并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5.2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安全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知識、應急常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能力。

  5.3培訓

  定期組織煙花爆竹監管干部、應急救援人員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培訓,提升預防和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同時督促煙花爆竹企業依法開展本企業相關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應急救援實踐經驗教訓、應急演練發現預案漏洞等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6.2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提請縣委、縣政府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拒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大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4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加強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xx〕13號)和《省安辦關于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通知》(鄂安辦〔20xx〕58號)要求,為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年結好帳、收好官,來年開好局、起好步,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今冬明春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動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蔣超良書記、王曉東代省長關于安全生產的講話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突出專項整治,確保年底收官結賬;突出監督檢查,排查隱患風險;突出特殊作業場所,強化崗位管理;突出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省生產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確保全國、全省“兩會”等重大活動、重要節日期間生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省安監局成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省安監局領導擔任,省安監局監管三處具體組織實施。各地安監局要成立防控行動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實現工作目標。

  三、行動內容和措施

  (一)突出5項專項整治

  扎實推進已部署的五項專項工作,即:化工醫藥企業“自動化提質、專業化提能”專項行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整治、油氣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等綜合監管工作。確保今年這五項專項工作年底結好賬。

  各級安監部門要認真做好執法檢查工作,對查改不力的企業,要嚴格執法,依法追究責任,尤其是對發生事故的企業,更要嚴懲重罰。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對“兩重點一重大”企業開展重點檢查,對特殊作業、重要設備、儲存罐區的企業開展重點管控。加大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檢查中,安全隱患突出的,要依法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停工、停用,杜絕“帶病”運行。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履行綜合監管職責,配合各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港口、運輸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完成油氣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任務。

  (二)突出監督檢查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xx〕19號)和《湖北省遏制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實施方案》(鄂安監發〔20xx〕68號)以及《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市(州)之間交叉檢查,省安監局抽查的方式,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要督促企業嚴格管控重大危險源、建立安全風險管控機制,落實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督查和日常監管。要不折不扣確保危險化學品“兩個凡是、一個所有”規定的落實,即:對凡是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未設置緊急停車(緊急切斷)功能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未實現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遠程不間斷采集檢測,未設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的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自20xx年7月1日起,所有倉儲經營企業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動火作業全部按特級動火進行升級管理。對于違反“兩個凡是”的問題,各地要責令企業在20xx年1月1日前整改完畢,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或檢查中發現違反“一個所有”的企業,各地要立即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整頓,并按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予以上限處罰。

  今冬明春是煙花爆竹生產、銷售、燃放旺季,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不斷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零售經營要結合《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和換證工作,強力推行“兩關閉”。

  (三)突出特殊作業場所

  深刻吸取鐘祥市“1113”較大事故教訓,集中開展一次以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和檢維修作業為重點的全面檢查。各級安監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xx〕19號)的'要求,嚴格執行特殊作業管理規范,杜絕事故發生。

  繼續深化特殊作業和檢維修作業的專項整治。對特殊作業人員企業要組織培訓、崗位練兵,各級安監部門要通過組織知識競賽、崗位比武等多種形式,開展作業崗位安全規范熟知熟會練兵活動,使安全生產知識和作業規范入腦入心入行。省安監局聯系相關部門和單位適時組織開展特殊作業崗位大比武活動。

  (四)突出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

  各地要緊盯“四節兩會”等重要節點,保持高度警覺,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全面排查、專項檢查、對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嚴防死守等措施,狠抓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實處。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特別要組織容易發生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事故的重點部位進行全面安全風險分析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

  四、工作步驟

  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對本地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進行部署,將工作責任落實到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各地安監部門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全面開展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定期組織調度研判,開展檢查督查。

  (三)總結階段。各地安監部門對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并向省安監局上報工作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今冬明春既是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多發期,又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和事故易發期。各地安監部門要認真吸取歷年來安全生產事故教訓,高度重視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切實加強對防控行動的組織領導。各級安監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組織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判,找準薄弱環節,制定出臺本轄區的防控行動方案和具體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防控行動方案應當于20xx年12月5日前報送省安監局。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履行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層層分解任務,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督促限期整改。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排查和管控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督促組織開展本行業今冬明春安全生產防控行動。

  (三)把握重點,狠抓防控。各地要結合今冬明春事故規律特點,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為“牛鼻子”工程,擺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把握關鍵時段、關鍵企業、關鍵環節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對癥下藥、精準施策。強化重點風險管控,實施本質安全提升工程,根治一批重大隱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藝技術,關閉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業,實施預防為主、管理嚴格、行為控制,有效防范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各地安監部門要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工作情況。20xx年3月31日前報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總結。聯系人:李韻秋,聯系電話:xxxx。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5

  煙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銷售過程中,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可能造成眾多人員的`傷亡。為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及《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11653—89)的要求,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高度來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落到實處,確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區安全和穩定。

  二、目的

  (一)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緊急情況不擴大,并盡可能地排除險情。

  (二)減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

  (三)使承擔搶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分工明確,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開展。

  (四)迅速控制事故,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指導群眾防護和疏散。

  三、煙花爆竹災害事故的確定

  本預案所指煙花爆竹災害事故分為:

  1、發生重傷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為一般事故;

  2、發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為重大事故;

  3、發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為重特大事故。

  四、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 安全辦公室

  (二)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部:

  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事故現場應急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導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市級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取證抽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五、應急救援程序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后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現場急救)、火災控制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警

  發生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時,應及時向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或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員姓名、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等)、周邊情況、需要救援的人員、設備、器材等。

  (二)事故救援

  1、接到報告或報警后,迅速向領導小組成員匯報,指派應急總指揮、調集車輛和各專業隊伍、設施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咨詢人員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的情況作出判斷,提出處理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區安監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現場指揮和專業救援隊伍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

  2、車輛應服從事故單位人員的安排行駛和停放;

  3、對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質救援,應使用防爆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事故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概況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無為市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19-2020年頒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的公告》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批準我鎮32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1.2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3.2規章、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3.3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1.3.4地方法規

  《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安徽省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蕪湖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無為市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發生各種煙花爆竹場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超出鎮轄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區轄社區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鎮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1.5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1Ⅳ級(一般事故A級和B級):

  一般事故A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傷,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輕傷,或者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超出村(社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村(社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

  1.5.3鎮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

  小于本預案一般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由村(社區)、相關單位制定預案應對處置,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進行指導。

  1.6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級管理、部門配合、協同作戰、快速反應、單位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1.6.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損害。

  1.6.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根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事故處置實行以地方政府為主,分級負責,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6.3資源共享、協同應對。根據現有企業應急救援能力現狀,充分利用煙花爆竹庫的現有應急救援力量,采取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整體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救援能力。

  1.6.4加強合作,信息共享。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技術和救援裝備,提高預警預防水平,加強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統一調度,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1.6.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救援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應對事故的救援工作機制。

  1.6.6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2、事故類型及評估

  煙花爆竹可能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有: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通常有火災爆炸共同發生。

  給個人、家庭帶來嚴重傷害,當地政府產生負面影響。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成立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

  鎮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

  指揮:

  成員:

  各煙花爆竹經營點負責人

  成員單位: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人等。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實行分級組織指揮,與企業、縣級和市級聯動。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統一組織協調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專業組織和有關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3.2.2組織制定、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及保障方案。

  3.2.3統一指揮現場治安保衛、人員物資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

  3.2.4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傳達領導指示和意見。

  3.2.5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相關技術專家和調集相關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3.3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3.3.1鎮安監站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負責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無為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負責向鎮政府相關領導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救援情況并傳達指示等。

  3.3.2鎮經濟發展辦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會同無為市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3.3.3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警戒和有關物證及資料的搜集。交警無城中隊負責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3.4鎮社會事務辦負責調集安排醫護人員、醫療器械、救護車輛和救治醫院,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等工作。

  3.3.5市監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掌握應急救援所需汽車吊、叉車等設備信息,并協助調用;組織對職權范圍內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上級對事故調查處理;接受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6鎮環保站負責協調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并指導事故搶險人員洗消工作。

  3.3.7事故發生企業負責及時搶險,提供必要的圖紙資料,配合做好現場施救工作。

  3.3.8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故應對工作的需要,在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按照《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3.4專家職責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為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其主要職責是:

  3.4.1參加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研究和咨詢。

  3.4.2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4.3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4、應急響應

  4.1信息監控和報告

  安監站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企業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向鎮應急辦、公安、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于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鎮安監站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鎮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應急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鎮應急辦和鎮有關主管部門接到發生一般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鎮政府。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事故分級和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煙花爆竹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確認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部門協調。

  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指導;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通報其他有關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現場應急準備處置工作。

  4.3現場處置

  企業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搶救。政府相關部門、政府派出機構和救護大隊及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后,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部門和單位職責成立現場施救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治安警戒組、后勤保障組等,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4預案啟動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要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本企業現有救護隊伍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搶救遇險人員,實施事故現場勘察,給縣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下一步救援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和情況。

  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盡可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鎮級應急預案啟動后,經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事故仍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請求市級應急救援機構給予支援。

  5、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煙花爆竹事故主要分為:火災、爆炸,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處置方案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以火災、爆炸為主,沖擊波強,事態發展迅速,難以控制,易發生二次爆炸等),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1隔離現場。事故發生后,根據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5.2.2疏散人員。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按照設定的疏散路線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

  5.2搶險施救

  5.2.1個體防護:進入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人員應穿戴個體防護裝備,其他救援人員應在警戒區外。

  5.2.2撲滅火災:選擇水作為主要的滅火劑,救援人員應盡量遠離火災現場,采取低姿勢或依靠防護設施,邊控制,邊滅火,如遇爆炸,應及時后撤。

  5.2.3搜救人員:當火災撲滅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搜救人員、清理現場。

  6、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有毒有害區域,應在安全警戒線外。應急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安全繩,救生索、警示標牌、警戒線等設施。

  做好救援人員安全保障,檢測或救援人員要充分探查救援現場,充分掌握救援現場狀況,選擇正確的救援方式。另外,煙花爆竹事故過程中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會導致救援人員中毒,所以救援人員應該占據有利地形或上風口,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防止中毒事故發生。

  組織和指導員工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

  7、事故分析和后果評估

  應急響應和救援工作結束后,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應急工作結束后,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應將應急救援有關文字、圖片、錄像等資料整理歸檔,并對事故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并按程序逐級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8、信息發布

  在鎮宣統室的組織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事故信息。發布的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

  9、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針對事發地事故現場危險的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救援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10、后期處置

  10.1善后處置

  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10.2應急救援總結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組織評估應急救援工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對策建議。

  11、應急保障

  11.1通信和信息保障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電話:xxxx。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確定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建立專家組的聯絡數據庫。

  11.2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11.2.1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事故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救援需要和特點,配備有關應急救援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

  11.2.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安監站負責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應急救援、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環保等部門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反應快速,常備不懈。

  11.2.3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安監站根據需要及時協調交通等部門提供運輸保障;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暢通辦對受損道路迅速組織搶修,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運輸系統,保證及時調運有關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11.2.4醫療衛生保障。鎮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人員急救工作,無為市人民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社會救援組織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參與救援工作。

  11.2.5治安保障。公安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11.2.6物資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必要時,無為市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11.2.7資金保障。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11.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與公園、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11.2.9技術保障。發揮相關行業、領域機構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建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加強技術力量儲備,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11.3宣傳、培訓和演練

  11.3.1公眾信息交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要按規定向公眾和職工告知煙花爆竹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全民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意識。

  11.3.2培訓。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員參加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教育。

  安監站負責組織、指導對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11.3.3演練。安監站負責監督指導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演練結束后向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及時提交書面總結。

  11.4監督檢查

  安監站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2、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管理

  12.1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無城鎮政府,每三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并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12.2當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本預案啟動時,服從《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12.3本預案解釋權歸無城鎮安監站。

  12.4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7

  1、 總則

  1.1 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較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黑龍江省突發事件預案管理辦法》和《齊齊哈爾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事故災難。

  (2)縣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事故災難。

  1.4 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成及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公安局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交警大隊、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商務局、縣供銷社、縣氣象局、縣生態環境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協調與指揮中心以及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系。

  (3)必要時,協調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啟動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2.2 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承接煙花爆竹事故報告;制定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的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應急管理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的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并傳達落實上級領導指示;負責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并開展工作;組織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調查處理。

  (2)縣公安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以及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救,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3)縣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5)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6)縣供銷社: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7)縣交通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8)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涉及煙花爆竹產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2.3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2)對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災難原因分析意見。

  (4)參于制訂、修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4 日常工作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

  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管理和實施應急救援預案。

  (2)對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提出預測和預警。

  (3)針對有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組織制定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操作手冊。

  (4)收集全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資源信息,組建專家庫和資源庫,并負責聯絡。

  (5)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實,做好應急救援聯動組織網絡的聯系、協調工作,定期與相關部門和單位交換信息。

  (7)匯集、上報事故災情和救援情況。

  (8)承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預防

  3.1.1 縣應急管理局應當建立煙花爆竹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

  3.1.2 縣應急管理局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1.3 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2 監測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災難信息,并定期將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事故災難分析預測報告,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3.3 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較重(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嚴重(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特別嚴重(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按照事故災難等級分別響應。發生一般事故災難及險情時,應立即向119、120報警并及時報告當地縣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啟動縣級預案,并及時報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縣、鄉(鎮)級政府負責同志應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縣有關部門應派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發生較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啟動縣級應急救援預案,縣政府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嚴重、特別嚴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在國家、省、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4.2 基本響應程序

  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單位在報告事故的同時,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

  當地政府應當緊急啟動相應級別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先行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傷員搶救、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和隱患處置工作。

  封鎖事故現場。根據人員傷亡和波及范圍,設定現場搶險救援警戒區域。同時設立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保證救護車輛暢通。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社會動員。縣政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負責動員、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征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盡可能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3 應急決策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事故災難報告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情況作出以下處置,其中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應在市、省、國家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進行處置:

  (1)對事發地縣人民政府提出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要求,協調縣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向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

  (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救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駐軍支援。

  (5)發布啟動應急預案指令。

  (6)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派員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

  (7)落實上級和縣領導有關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4 指揮協調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立即組織自救,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協調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救援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人員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4.5 應急聯動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公安部門負責,應急、交通、氣象等相關部門參加,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增援隊伍。

  (2)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組:由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公安、交通等部門參加,組織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組:由公安負責,交通等部門參加,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4)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取證依據和資料。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民政部門負責,公安等部門參加,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同時要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組: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財政部門負責,商務等部門參加,根據需要負責調集和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用于應急救援。

  (8)應急通信組:由通信運營商負責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通信暢通。

  (9)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后勤保障工作。

  (11)新聞報道組: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和協調下,制訂新聞報道方案,適時向有關媒體發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

  4.6 新聞報道

  按照相關要求,由宣傳部門統一負責對外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險情得到根本消除,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由現場指揮部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指揮機構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理

  5.1.1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租用場地,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負責解決。

  5.1.2 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5.1.3 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5.2 保險

  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立即勘查,核實受損情況,向購買保險的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和受災人員支付保險金。

  5.3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后,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清理。

  5.4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后,應將應急救援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像資料整理歸檔,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按程序上報。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配備相應的通訊設備,確保應急參與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6.2 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危險場所分布,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及時調用。

  6.3 隊伍保障

  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隊伍。同時要加強以企業、鄉鎮為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6.4 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等單位負責運輸保障。保證車輛在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6.5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技術隊伍,及時開展醫療救治,根據需要及時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事故現場重點部位、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6.7 技術保障

  根據轄區內煙花爆竹的數量和分布,建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庫。專家參與起草本地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6.8.1 應當加強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6.8.2 應當組織、督促對有關職能部門、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機構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救護、防護撤離、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的綜合素質。

  6.8.3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適時組織向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9 監督檢查

  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 附則

  7.1 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 縣應急指揮機構聯系方式

  縣應急管理局值班室電話:

  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電話:

  7.3 預案管理

  7.3.1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制定、解釋。

  7.3.2縣應急管理局制定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后,應當報本級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局備案。應當每三年或者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8

  一、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預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三、編制原則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救援在保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礎上,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集中指揮,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實用范圍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戶,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危及多人的生命安全,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安全事故時,及時啟動該救援預案,及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

  五、應急求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總指揮:

  副指揮長:

  成員單位:

  指揮中心設在鎮應急辦。

  1、指揮中心職責:發生重大事故時,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總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

  指揮中心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負責統一安排、組織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指揮參與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開展工作;組織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工作,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重特大事故接受市、區級指揮部指揮;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發布新聞信息。

  2、應急救援總指揮職責:指揮協調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和人員按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開展工作;需要社會支援時,迅速組織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理:迅速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并組織隊伍實施。

  (二)組織機構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按照工作職責劃分為八個小組:

  1、危險源控制、消防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切斷電源,負責現場滅火,設備容器的冷卻、噴水防爆,搶救傷員及事故后對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并配備專業防護和急救器材,由鎮派出所、行政執法組成。

  2、傷員救護組: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根據事故情況啟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隊伍等級。醫療機構和衛生救治隊伍加強對煙花爆竹傷害窒息知識培訓,鎮衛生院負責。

  3、安全疏散、警戒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指導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疏散區域內進行治安巡邏。由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派出所人員組成,由派出所負責。

  4、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應急辦、民政所共同組成。

  5、事故調查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救援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組織事故現場的保護和事故的查處工作。由派出所、應急辦負責。

  7、宣傳報道組:負責處理與媒體報道、采訪、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適時、準確報道事故發生、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及人員疏散公告,對事故單位、政府及公眾負責,鎮黨政辦負責。

  8、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補償理賠及家屬的接待、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由鎮政府牽頭,民政、工會、保險、勞動部門及業主單位等組成。

  六、應急救援程序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處理(緊急疏散、現場急救)、火災控制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警與接警

  發生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及時向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辦辦公室)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

  報告的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零售經營者名稱、事故類型、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系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報警后,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匯報,由應急救援中心決定啟動該《預案》,并指派應急救援總指揮,調集車輛和專業隊伍、設施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當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救援預案。

  2、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事故咨詢人員趕到現場后,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和提出防范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時,必須做好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預防和制止各種被破壞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7、衛生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搶救傷員,保障救護所需藥品和器材的供應。

  8、交通、供電、供水、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做好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安全、暢通,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9、物資供應組應保證搶險救災物資供應,運輸和提供特種裝備,在搶險救災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應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攔或拒絕。

  10、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應急部門決定應妥善保護區域,組織相關機構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和救援工作。

  七、應急救援的培訓、演習

  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只有平時充分作好各項準備工作,才能保證事故發生時遇災不慌、臨陣不亂、正確判斷、正確處理。在救援中才達到預期目標。

  1、要求應急人員了解和掌握如何認別危險;

  2、要求應急人員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要求應急人員正確快捷啟動緊急情況警報系統;

  4、要求應急人員能安全疏散人員;

  5、要求應急人員正確掌握滅火操作技能;

  八、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重大事故發生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

  2、本《預案》的啟動和救援工作的結束,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決定。

  3、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4、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5、承擔應急救援任務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組應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6、當應急響應需要其他職能部門履行各自職責時,請求鎮人民政府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各自職責。

  7、當突發事件超出部門預案應急響應,已達到四級或三級應急響應時,請求上級人民政府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或總體應急預案。

  8、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證我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能夠得到及時、高效、有序進行,建立統一指揮、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增強應對我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國務院令第455號,根據20xx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666號);

  (7)《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

  (8)《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

  (9)《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10)《昆明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規范》;

  (11)《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安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13)《煙花爆竹防靜電通用導則》(AQ4115-20xx);

  (14)《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20xx);

  (15)《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安寧市轄區內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應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市政府為主,市委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市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2.安寧市煙花爆竹行業現狀以及危險性分析

  安寧市轄區不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煙花爆竹行業僅涉及儲存、經營和運輸。現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1家(安寧市煙花爆竹專業經營中心),許可批發經營:煙花類[C級][D級]、爆竹[C級]。主要產品為:爆竹類[C級]、噴花類[C級]、旋轉類[C級]、升空類[C級]、吐珠類[C級]、玩具類[C級]、組合煙花類[C級]、噴花類[D級]、旋轉類[D級]、玩具類[D級]、組合煙花類[D級],經營過程中風險較大的環節主要是煙花爆竹儲存、運輸和裝卸。安寧市應急管理局要求轄區所有煙花爆竹零售企業采用安全倉開展經營,風險較大的環節主要是煙花爆竹儲存和裝卸。

  針對我市煙花爆竹行業的特點,易發生的事故類型有火災和爆炸。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下稱應急處置工作組)。具體成員以及職責分工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新聞辦、市財政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市消防救援大隊、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等部門和單位。

  3.1.1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協調、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外部援助和求助。

  (3)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4)建立現場指揮部、任命現場總指揮。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力量、應急物資和設備設施、信息、專家支持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等。

  (6)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進行判斷、評估,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決定重大應急措施、應急行動;做出重大決策等。

  (7)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生產安全事故信息。

  (8)按權限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終止。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3.1.2應急處置工作組各成員具體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和應急響應終止指令的下達;負責應急處置方案實施、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物資調配、應急擴大和上報、事故信息公開等事項的決定。

  (2)副組長:協助總指揮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總指揮缺位時代替總指揮全面負責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

  (3)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接收、核實、匯總、上報事故信息,協調事發地應急管理中心和街道有關部門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落實各級領導對事件處置的指示批示,根據現場救援需求聯動有關部門、資源、隊伍參與應急救援,確保救援行動有序開展。

  (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承擔事故現場及周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交通管制及疏導工作,保障應急車輛優先通行,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5)市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協調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區域的環境監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及可能影響區域有害物質的成分和濃度等數據;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預警,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參與因事故導致環境污染的應急救援、調查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事故現場交通處置工作,協調工程機械、貨運車輛、客運車輛、化學品運輸車輛參與事故處置,協調高速公路應急車輛快速通行事項。

  (8)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等工作;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提出防止傳染病擴散措施,預防傳染病的爆發。

  (9)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制定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并通報調查結果。

  (10)市政府新聞辦:根據應急指揮部授權,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新聞發布意見建議,負責事故的新聞報道,做好新聞媒體的組織、管理和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11)市財政局:負責安寧市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開展資金的績效管理工作。

  (12)市氣象局:負責組織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為應急指揮部防御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影響提供決策依據。

  (13)市民政局:負責組織遇難人員遺體處置、救濟受災受害群眾等善后工作。

  (14)市總工會:配合協調事故善后處理。

  (15)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綜合救援任務,救援遇險和受威脅群眾,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基礎性工作,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16)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做好專業救援任務。

  (17)市政府辦: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現場專業救援工作,組織本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衛健、宣傳等部門和單位及屬地街道等做好現場協同處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8)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4.預防與預警機制

  4.1預防和預警措施

  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煙花爆竹可能引發各類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對氣象、地質等部門或者各級政府發布的預警信息,及時向有關部門傳達并通過各種方式傳達至煙花爆竹行業企業。

  4.2接警與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的1小時內向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

  安寧市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將事故初步情況報安寧市政府辦公室、安寧市政府分管領導,并在30分鐘內報書面報告;接到事故報告的2小時內書面報告昆明市應急管理局。

  安寧市有關部門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及時通報安寧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故發展后續情況及事故處置相關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使用的報告表樣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所在轄區及行業類別;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影響范圍估計;

  (4)事故類別;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當前采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報告人及聯系方式。

  4.3預警的發布和解除

  事故預警決定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發布,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具體承辦。

  可能導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經消除,由應急處置工作組宣布解除預警。

  其余預警要求按照《安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規定執行。

  5.應急響應與處置

  5.1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的要求,根據預警的級別響應,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I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特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省應急廳請求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在啟動I級響應前,昆明市應急局仍在省應急廳領導下,繼續按Ⅱ級應急響應采取措施。

  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應急局請求省應急廳啟動Ⅱ級響應。在啟動Ⅱ級響應前,昆明市應急局按Ⅲ級應急響應采取措施。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應急局接到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后,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救援預案由昆明市應急局制定并實施,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Ⅲ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昆明市應急局請求省應急廳啟動Ⅱ級應急預案。

  IV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安寧市應急局接企業報告后按照事故報告流程報安寧市政府進行研判,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批準啟動。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IV級應急響應。IV級應急預案(本預案)由安寧市應急局負責制定并實施。IV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安寧市應急局應及時請求昆明市應急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2指揮和協調

  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事發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有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后,市應急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事發地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安寧市政府制定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單位啟動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5.3先期處置

  5.3.1先期處置要求

  啟動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綜合應急預案進行響應時,應做好應急救援的相關準備工作,并根據事故具體實際,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和保障;指導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并通知事故發生地街道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難鏈。

  5.3.2先期處置內容

  (1)按照具體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詳細的救援、處置方案;

  (2)安排、保障事故救援使用的設備設施,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有效保障;

  (3)指導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排除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影響救援的危險因素,并對受傷、被困人員進行施救;

  (4)對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疏散,并對控制事故現場進行有效管控,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的發生;

  (5)協調事故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協調

  各應急救援人員達到事發現場后,根據實際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聽取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有關人員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并作出有關判斷。

  (2)根據了解的事故具體信息和實際情況,派人進行偵察。

  (3)迅速成立有關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和掌握的實際情況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4)指揮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搶險救援。

  (5)根據救援進展情況,隨時修訂、完善、調整救援緊急措施,并組織救援人員學習領會,嚴格指導按完善救援措施進行科學施救。

  (6)救援結束后,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宣布現場救援工作結束。并做好現場的清理以及恢復工作。

  5.5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意見和請示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意見的基礎上,應當立即果斷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進行處置,防止事態急劇惡化和傷亡擴大。

  5.6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應急處置工作組根據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和有關部門溝通,將事故信息報送進行準確、及時上報,堅決防止歪曲事實的輿論報道。

  5.7應急結束

  一般情況下,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或遇難人員全部找到,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容易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處置工作組確認和組長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才可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才可以撤離現場。

  6.事故善后和調查處置

  6.1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政府及事故單位應組織實施善后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及時指導或幫助事故單位開展善后處置:

  (1)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監測,繼續排查隱患。

  (2)事故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和家屬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3)事故責任單位依法對使用應急物資(場所)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4)事故責任單位和民政局救濟因事故受災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

  (5)向在事故中致病致殘的人員、死亡人員的家屬和受災受害群眾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6.2調查評估

  6.2.1事故調查

  Ⅳ級(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成立相應事故調查組,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單位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故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于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主體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市政府積極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

  6.2.2應急處置能力評估

  應急結束后,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積累經驗;并由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過程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責任與獎懲的依據。

  6.3恢復重建

  應急處置工作組及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職責,組織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事發地街道辦事處、事故單位分別做好死者或受傷人員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必要時,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可設立專門的接待安撫工作小組,妥善組織和處理善后工作。

  7.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宣傳教育與培訓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應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必要時請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須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與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本單位從業人員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7.2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7.3責任與獎懲

  7.3.1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2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于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安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修改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改本預案,報本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并抄送市級有關部門。

  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3)預案定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部門應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有關應急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在發生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時,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確保全縣經濟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工作:

  1.3.1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1.3.2超出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鄉鎮、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1.3.3縣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工作機制。

  1.4.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和縣政府安委會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實行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處置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貧實驗區,現代產業園區(經濟開發區)、響洪甸風景區管委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3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備選單位和其他生產、貯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和經營煙花爆竹的有關單位都有義務參加或者配合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指揮部組成

  縣人民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常務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聯系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安監局、公安局、消防大隊、衛健委、交運局、市場監管局、環保局、氣象局、人社局、民政局、綜合執法局、住建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供電公司、縣委宣傳部等部門、有關鄉鎮人民政府。

  2.1.2指揮部職責:

  1.組織制定并實施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2.統一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鄉鎮人民政府對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施救。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適時批準進入和終止緊急狀態。

  5.必要時聯系駐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1.3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縣安監局。負責通知縣直有關部門啟動預案,綜合協調組織縣直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事故單位實施救援工作;負責與國家、省、市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中心聯系;負責收集應急救援信息、資料及應急救援情況的報告、總結。

  2.縣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維護。

  3.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事故現場洗消工作。

  4.縣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并做好化學危害物品性質、危害性的測定及事故現場相關的處理工作。

  5.縣衛健委。負責組織救護隊伍進行現場救護,指揮傷員轉送,指導救護醫院和醫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保障藥品供應和醫療設備的使用,評定化學物品對有關人員的危害程度。

  6.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對事故所涉及的壓力容器、其他特種設備和安全附件的檢測和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7.縣交運局。負責組織運輸力量,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8.縣氣象局。負責氣象檢測,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資料。

  9.縣人社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工作。

  10.縣民政局。負責遇難者遺體、遺物的處理。

  11.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安排供水公司對縣供水管網進行局部保障,安排燃氣公司對事故區域燃氣管道進行保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關閉后的公共設施恢復工作。

  12.縣住建局負責提供事故搶險救援現場所需的起重設備等,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中建筑物的相關技術提供支持,負責對事故中受損建筑物的評估、鑒定工作。

  13.縣供電公司。負責應急供電保障工作。

  14.電信、移動、聯通公司。負責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事故情況及應急救援工作的新聞發布,組織本縣新聞媒體報道工作,統一安排接待新聞媒體記者采訪。

  2.1.4救援分組

  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內設辦公室、搶險搶救組、后勤保障組、善后組四個工作小組。其基本職責和組成人員如下:

  1.辦公室

  (1)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安監、公安、環保、衛生、交通等部門以及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專人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擔任。

  (2)主要職責

  負責制定救援方案,并向各組傳達指揮部負責人指令;負責與各組的聯系,督促各組工作;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與預災信息,必要時負責與市級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心聯系,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的匯總和上報;負責將指揮部請求駐軍援助的意見報送總指揮;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搶險搶救組

  (1)由縣公安、衛生、環保、交通、安監和市場監管等部門和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并依據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不同類型和特征,分別由不同部門的負責人擔任組長。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造成的重特大火災、爆炸類事故搶險搶救組由縣消防大隊負責人擔任組長;危險化學品造成的重特大中毒類事故搶險搶救組,由縣衛健委負責人擔任組長;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搶險搶救組由縣公安局負責人擔任組長、縣交通局負責人任副組長。

  (2)主要職責

  負責控制和消除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負責搶救受害人員,安全轉送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負責組織群眾撤離,指導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負責做好現場清洗消毒,降低危害程度;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后勤保障組

  (1)由縣公安、環保、衛生、安監、縣消防大隊等部門組成,組長由縣公安局局長擔任。

  (2)主要職責

  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初始化危險評估;負責事故的`勘察,包括危險物品的種類、特性、數量、危害程度和事故波及范圍等內容;負責提出并劃定事故的高危險區、危險區、緩沖區和安全區;負責事故現場攝像、錄像,并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負責收集與事故有關的物證、言證和資料;負責查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責任認定;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保護,維護事發現場和區域治安交通秩序;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負責處理與事故有關的其他治安問題;負責組織調度應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藥品等急救物資;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善后組

  (1)由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事故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組長。

  (2)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傷員的醫療救治;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安置;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負責遇難者遺體、遺物的妥善處理;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事故應急救援分級響應

  2.2.1事故分級

  按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I級)四個等級。

  1.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l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危險化學品事故。

  4.特別重大(I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2.2應急救援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發生一般(Ⅳ級)事故及險情時,啟動本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向市安監局報告。

  發生較大(Ⅲ級)事故及險情時,在市應急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發生重大(Ⅱ級)事故及險情時,在省應急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事故及險情時,在國家應急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1.當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人民政府接報后應立即了解相關情況,并在1小時內報告縣人民政府及縣負責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部門和公安、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等部門,各有關部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縣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本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縣安監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計等有關部門,應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當縣人民政府確定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屬較大(Ⅲ級)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時,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4.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縣人民政府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監管局(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請求給予支持,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2.2.3應急救援實施

  1.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范圍區域劃分及救援(煙花爆竹事故比照執行)

  (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域一般指以事故現場為中心、半徑100-500米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爆炸、火災、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的可能。

  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并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一般指距事故現場500—1000米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影響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中毒或物品損壞。

  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3)事故影響區域。事故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域外可能受到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好基本應急準備。

  2.應急救援工作重點

  (1)搶救受害人員,疏散事故區域內以及周邊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安全轉送傷員和疏散人員,降低傷亡率、減小事故損失。

  (2)查明控制危險源。迅速查明危險源,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對發生在城區或人口稠密地區的事故,應盡快組織相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查漏堵源,防止和控制事故繼續擴大。

  (3)加強宣傳。指導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迅速撤離出危險區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同時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現場洗消,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發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防護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

  (5)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

  3.應急救援的注意事項

  救援人員進入危險區、污染區應實行分組制,隨時保持通訊聯系,做好自身防護,避免發生傷亡;企業應急救援搶險分隊應接受現場指揮部的調度,與公安、消防、醫療急救等專業隊伍協調行動;現場醫療急救按照先重后輕的原則,進行緊急救治,對傷員實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傷員錯過搶救時機;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污染衣物,防止繼發性危害;組織污染區群眾撤離事故現場時,指導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向上風向(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快速轉移到安全區域,并盡快除去污染衣物。

  2.3應急結束和后期處置

  2.3.1應急結束

  現場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2.3.2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3.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應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2.4保障措施

  2.4.1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管局負責協調建立統一的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完善全縣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會同通信部門利用有線電話、移動手機等現代通訊工具,保證應急參與部門之間聯絡暢通。

  2.4.2應急支援與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2)應急隊伍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管理局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公安、消防、衛計、安全監管、環保等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的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企業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建立完善以消防為主的應急救援隊伍。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要有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交通運輸單位提供運輸保障。公安部門根據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縣交通運輸和公路部門對受損道路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形成快速、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并制訂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

  各醫療急救網絡負責院前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救護工作。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6)物資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常用安全救援物資儲備。各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實際情況,保證專項應急物資的儲備。當鄉鎮人民政府物資儲備不足提出增援請求時,縣民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物資調運。

  (7)資金保障

  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資金和工作經費,按有關規定解決。

  (8)技術儲備與保障

  充分發揮相關行業、領域的機構和專家的作用,積極研發專業處置技術,加強技術儲備。

  煙花爆竹倉庫的應急預案 11

  煙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銷售過程中,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可能造成眾多人員的傷亡。為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及《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11653—89)的要求,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高度來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落到實處,確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區安全和穩定。

  二、目的

  (一)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緊急情況不擴大,并盡可能地排除險情。

  (二)減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

  (三)使承擔搶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分工明確,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開展。

  (四)迅速控制事故,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指導群眾防護和疏散。

  三、煙花爆竹災害事故的確定

  本預案所指煙花爆竹災害事故分為:

  1、發生重傷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為一般事故;

  2、發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為重大事故;

  3、發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為重特大事故。

  四、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 安全辦公室

  (二)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部:

  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事故現場應急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導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市級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取證抽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五、應急救援程序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后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現場急救)、火災控制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警

  發生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時,應及時向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或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員姓名、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等)、周邊情況、需要救援的人員、設備、器材等。

  (二)事故救援

  1、接到報告或報警后,迅速向領導小組成員匯報,指派應急總指揮、調集車輛和各專業隊伍、設施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咨詢人員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的情況作出判斷,提出處理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區安監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現場指揮和專業救援隊伍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

  2、車輛應服從事故單位人員的安排行駛和停放;

  3、對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質救援,應使用防爆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事故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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