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減災應急預案

時間:2023-02-01 13:31:57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

  為做好我鄉防災減災避災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機制,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設備,及時通報災情信息,做到早發現,早防范,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委會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避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三、適用范圍

  凡在我鄉轄區發生的氣象災害(水災、冰雹、暴雨、雷電、大雪)、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和因安全事故產生的火災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抗洪搶險、防御地質災害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鄉上成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和7個組,指揮部機構設置及各組工作職責如下:

  (一)指揮部

  總指揮:xxx(襄南鄉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xxx(襄南鄉政府鄉長)

  xxx(襄南鄉人大主席)

  成員:xxx(襄南鄉黨委副書記)

  xxx(紀檢書記)、xxx(副鄉長)

  xxx(副鄉長)、xxx(綜治辦主任)

  xxx(武裝部長)、xxx(司法所長)

  xxx(民政站長)、xxx(黨委委員)

  xxx(黨委委員)、xxx(派出所所長)

  xxx(國土所所長)、xxx(供電所所長)

  xxx(衛生院副院長)、xxx(學區校長)

  工作職責:指揮、組織全鄉防災、減災、避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xxx兼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上級三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組織日夜值班,隨時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情、水情、險情、災情的發生和變化情況,聯絡、協調、監督、檢查各組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上級三防部門上報險情、災情。

  (二)各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1、重點地段防御洪災、地質災害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2、地質災害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工作職責:負責填寫工作責任書和到戶避險明白卡,發至各重點戶,對轄區內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進行24小時巡邏值班。一旦發現險情,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組織群眾撤離。

  3、抗洪搶險組

  組長:xxx副組長:司程健徐進軍

  成員:xxx

  工作職責:發現險情時,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快速將險情通知群眾,組織干部群眾進行搶險救災,幫助群眾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受災群眾及物資,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

  4、救災安置組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工作職責:負責災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治安保障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工作職責:負責抗洪搶險的治安保衛、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的暢通無阻。

  6、衛生救護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工作職責:負責在全鄉設立若干個抗洪搶險醫療救護點,加強前方醫療救護與后方醫院急救中心的聯系,供應所需醫療藥物器械,確保災民有病能及時得到醫治,組織衛生防疫,對水源水質的`檢驗和飲用水消毒,對受災區及時消毒和組織群眾搞好環境衛生。

  7、電力搶修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工作職責:保障轄區內防災、抗洪、救災的用電以及鄉指揮部辦公室用電,對易發生觸電傷及人員地區及時停電,災后保障恢復供電。

  五、防洪、防地質災害實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方案

  防洪、防地質災害工作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1、汛期(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指揮部辦公室電話暢通。

  2、指揮部成員及各組應按分工職責,密切注意和主動了解各種情況,及時做好抗洪、抗地質災害搶險的準備,一旦發生險情,應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當預計暴雨易引發山體滑坡情況下,全體人員進入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緊急狀態,指揮部及各組按責職分工,組織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一切工作要服從救災搶險。

  (1)以救災搶險為中心,全民動員投入救災搶險工作。

  (2)派出所、鄉公路所等部門立即行動,做好抗洪搶險、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確保搶險隊伍按時到達。

  (3)指揮部辦公室要準備車輛,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維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災安置組必須遵循“保障供給,手續清楚”的。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2

  第一條本預案所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學校的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災害等。

  第二條各類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教育系統實際,及對學校教學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I級—Ⅳ級。分級標準是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第三條災害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所屬范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都要明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同時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對重大隱患和一些影響大,師生反映強烈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從根本上解決,必要時,要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對于可能波及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的重大隱患,應及時通報。

  (3)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形式或途徑,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教育系統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可能引發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有針對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時于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進行預測分析,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四條災害預警措施

  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警制度。

  (1)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預警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學校依托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進行綜合性評估和趨勢分析,預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及其級別;或根據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級別執行。

  (2)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預警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學校應當以適宜的方式發布或調整預警信息,并進行應急準備,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同時向可能波及的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通報。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可通過廣播、電視、通訊、手機短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個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學校內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預警措施。發布預警信息后,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和分類分級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發布與師生員工有關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③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④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學校和社會治安秩序;

  ⑥報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⑦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⑧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4)解除預警警報。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學校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第五條應急處置措施

  (一)信息報告

  (1)獲悉可能發生和已發生涉及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信息的學校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與師生員工,應當立即向所在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必要時也可以越級上報。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學校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學校要立即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立即上報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誤報。必要時,同時通報相關地區和部門。教育廳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及時匯總上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時將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或所屬單位,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二)先期處置

  涉及學校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盡力采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三)組織協調

  (1)學校負責本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事發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相關學校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超出學校處置能力的,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特點和處置工作的需要,應及時依法報請相應的專業部門派出專門指揮人員、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并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處置措施

  學校在屬地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首先做好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組織醫療衛生專業隊伍,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協助有關部門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必要時報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3)協調有關部門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學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校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6)做好受災師生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飲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臨時住所,確保受災師生員工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7)組織教職工和學生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相應服務;

  (8)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9)協助消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10)協助有關部門對本校易于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11)協助有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12)學校計財處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13)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協助民政部門接受和安排國內、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

  (14)協助新聞部門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

  (15)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按有關規定做好對口單位外國專家和外國救災人員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應急結束

  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六)信息發布

  (1)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分權限及時、準確、客觀發布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布簡要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相關部門和學校的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并根據時間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

  (2)相關權威信息要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間涉及或波及的范圍和影響的程度等情況,通過中央或事發地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手機短信或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和相關校園網等發布,具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信息發布的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布會、授權發布、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及其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第六條事后恢復措施

  (一)善后處置

  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所屬學校遭受的損失和應急處置、救援工作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資金、物資等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據善后處置的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改進措施。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按隸屬關系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報告。對于涉及教育系統的特別重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三)恢復重建

  (1)學校應當盡快制定恢復重建規劃并積極開展相關工作,需要當地黨委政府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支持的,應當按照隸屬關系向當地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請求。

  (2)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受危害或波及地區教育系統或學校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或協助提供資金、物資支持、技術指導和人力支援。必要時,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可報請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或人員盡快恢復當地教育系統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3)需要國家援助的,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按有關規定報國務院審批實施。

  第七條保障措施

  (一)宣傳培訓

  學校結合本地、本校特點、通過培訓、課堂教學、校園電視、廣播、網絡、專欄、黑板報、宣傳手冊、專題講座、安全展覽、文藝演出等生動活潑的形式途徑,開展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廣泛宣傳應急救助和處置的知識與技能、各類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常識,增強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不斷提高妥善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水平。

  (二)應急演練

  學校結合當地可以預見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以及各自的特點和條件,因地制宜,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和師生員工,對相應應急預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演練,提高逃生避險和應急反應能力。演練中發現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時,應及時修訂。

  (三)隊伍建設

  有條件的學校應組建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學生工作、宣傳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統應急救援意外傷亡人員撫恤、治療、康復、就業、安置等保障制度,為預備隊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應急預備隊要建立健全與當地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聯動合作機制,適時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應急合成、協同應急的能力;要加強教育系統廣大師生員工的應急能力建設,動員廣大教職工以及成年學生志愿者等做好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準備,形成群防群治隊伍體系。

  (四)財力保障

  學校應當把應急經費保障列入年度預算,并逐年增加日常應急演練、宣傳、培訓經費。教育系統相關財務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與評估。鼓勵學校和師生員工參加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保險。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教育系統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贈和援助。

  (五)物資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教材、教學儀器設備和應急處置及救援設施、裝備的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六)公共設施

  教育設施規劃要適應學校預防、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需要,學校建筑物設防標準應高于當地一般建筑物。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協調下,指定或建立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滿足該校及周邊社區綜合避難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等保障工作體系,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通信安全暢通。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時正確、及時使用。

  第八條獎懲

  (一)表彰獎勵

  對高度重視應急工作,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體系建設,積極開展應急科研,在預防和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監測、預警、發現、報告、指揮、處置、救援等環節的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恤。

  (二)責任追究

  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預防、預警、處置、救援以及恢復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3

  為提高自然災害緊急救援能力,規范救災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建立健全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自然災害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災區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我街道辦事處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作用。

  二、指導方針

  災害救助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方針。辦事處制定應急預案,儲備救災資金和物資,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組織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和廣大干部、群眾,發揮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和預備役部隊、公安干警和廣大民兵等快速反應力量的突擊作用,共同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三、適用范圍

  凡在我轄區范圍內發生的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等地質災害,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以及其它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四、自然災害應急綜合協調機構

  辦事處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救災工作有關細則和具體實施,協調開展災害應急響應、緊急救援、災民安置、災民生活安排及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辦事處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所,其職責是:

  (1)傳達、貫徹上級領導關于抗災救災工作的指示,并組織實施;

  (2)召開會商會議,對災區形勢進行會商和評估,研究提出對策;

  (3)配合上級工作組開展工作,與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災區有關部門保持聯系;

  (4)承辦災區緊急救援、災民轉移安置等有關方面的協調事宜;

  (5)負責辦事處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

  五、應急準備

  街道辦事處應確保并安排好本級救災業務工作經費。實行救災資金專戶儲存、專戶管理,保證救災資金快速撥付和及時變現。有關部門根據職責范圍和救災應急實際需要儲備適量的救災物資,并建立緊急情況下救災物資采購和調運制度。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倉庫,適當儲備救災應急物資,包括災民生活所必需的救災帳篷、衣被等物資。加強災害信息管理和建立覆蓋街道、社區二級救災通訊網絡的建設和管理,確保12小時以內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六、災害的信息管理

  自然災害發生后,辦事處必須迅速組織調查核實,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范圍、程度,災害后果(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報告災情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和虛報。

  七、應急響

  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后,街道辦事處應做出應急響應并采取應急行動。

  (1)向區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

  (2)召集有關部門,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

  (3)組織有關部門緊急行動,緊急救援和轉移災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災區開展搶險救災。為災民提供臨時住所、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八、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受自然災害影響,街道辦事處應在全面核實災情的基礎上,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災民生活安排方案。要確保受災群眾每人每天至少1斤口糧,保障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恢復重建工作應由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4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因地震因素引發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險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防震減災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2、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防震減災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防震減災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村、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防震減災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4、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防震減災實施分級管理。鎮人民政府指導防震減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

  1、成立指揮部

  2、鎮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防震減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人員與應急隊伍人員一致。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防震減災應急預案,為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防震減災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組織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警,并及時提供地震服務信息;

  (3)負責調集防震減災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協調解決防震減災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村、單位開展相應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3、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防震減災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黨政辦:參與鎮政府地震防災減災決策,發布防震減災預案預報信息,開展地震防災減災服務,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民政所:統一審核發布防震減災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防震減災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綜治辦:協助做好防震減災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4)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御防震減災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震減災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御防震減災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5)財政分局:負責防御防震減災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6)旌陽國土中心所:負責提供防震減災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防震減災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7)供電營業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8)衛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地震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9)學校:負責全鎮各類學校防御防震減災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0)文化站:根據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的防震減災情況,及時向公眾發布地震、災情信息,做好防御地震工作的宣傳報道。

  4、日常辦事機構

  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防震減災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震減災防御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防震減災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鎮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防震減災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村、單位共同做好防震減災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防震減災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鑒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6)組織搶修被防震減災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后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

  (7)鎮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和提供防震減災防御以及損失等情況,在2小時內向鎮指揮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向縣政府或省政府報告。

  2、響應啟動

  按防震減災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防震減災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防震減災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3、響應機制

  重大防震減災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擇,即可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微信群、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刊、電話、警報器、電子顯示屏、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分級響應

  防震減災應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防震減災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一般防震減災應急響應(Ⅳ級)

  發生一般防震減災,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防震減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防震減災應急響應(Ⅰ級、Ⅱ級、Ⅲ級)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防震減災,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防震減災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向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5、分部門響應

  當防震減災發生時,根據災害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6、現場處置

  防震減災現場應急處置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7、社會動員

  防震減災事件發生時,各村可根據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震減災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防震減災事件發生后,各村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8 、信息公布

  防震減災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防震減災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9、應急終止

  防震減災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地震部門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鎮指揮部視情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五、后期處置

  1、調查評估

  災害結束后,鎮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防震減災造成的損失及防震減災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防震減災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報送上級人民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上報。

  2 、征用補償

  防震減災應急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依法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3 、保險理賠

  鼓勵通過保險形式提高防震減災防御和災后自救能力。保險部門應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4 、恢復重建

  鎮指揮部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水利、供電、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六、應急保障

  1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做好防震減災應急指揮通信保障,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2 、交通運輸保障

  綜合辦會同有關單位保障人員轉移以及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3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負責防震減災應急處置和抗災救災的資金保障。

  4 、物資保障

  各村、有關單位,特別是水利、民政、農業、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并督促做好防震減災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的專用物料、器材、裝備、工具等的儲備,加強生活、醫藥、防護用品類救災的儲備,加強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

  5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災區和社會治安管理,做好重點部位的警衛和人員聚集場所秩序維護,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

  6 、避災場所保障

  民政、水利等有關部門確定本鎮各地的避災(避險)場所,設立標志,確保防災避災的人員轉移安置需要。必要時,可依法征用學校及社會公共場所,用于人員轉移安置。

  7 、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落實抗災救災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七、監督管理

  1 、宣傳、培訓和演練

  (1)各村、有關單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多種媒體,對社會公眾開展防震減災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教育,提高全社會的地震防災減災能力。

  (2)各村及有關單位要把防震減災、預警知識、應急處置知識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員上崗和其他常規性培訓工作,納入總體防災、減災、應急處置的培訓內容,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2 、獎懲

  對在地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等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5

  為建立健全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面提高我鎮防災、減災、避災、救災應急反應能力,進一步明確責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實際(7月5日至10日我縣有連續降雨過程),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相關單位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防災減災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總負責、親自抓。鎮成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安監辦),職責如下:

  (一)指揮部

  總指揮:孫明堂鎮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季浩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指揮全鎮防災、減災、避災工作。

  下設辦公室:

  主任:楊保備

  成員:韓風、孫圣峰、董超、李雪

  如人員變動根據分工情況對照執行,不再另行發文。

  工作職責:1.定期在村民中開展防災、減災、避災、救災工作宣傳,增強村民的防災意識和減災能力。

  2.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減災、救災的工作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3.及時統計轄區內受災地區災情種類、時間、地點、范圍、傷亡人數、損害程度及重要設施受損情況,困難戶、低保戶、五保戶危房情況、山體滑坡隱患處并及時上報指揮部。

  4.根據災害預警和災情,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匯總、通報災情;申請救災資金,提出救災資金分配建議負責預防和配合事發地突發事件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和調解,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人員配齊、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聯絡暢通、各司其職。

  (二)各工作組人員及職責

  1.各村防災減災工作組:

  組長:各村黨組織書記

  成員:全體村干部

  工作職責:負責各村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宣傳;負責各村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群眾進行生產、生活自救保護;第一時間向指揮部報告災情。

  2.搶險應急工作組:

  組長:胡承青

  成員:武裝部全體成員及民兵分隊、派出所全體人員

  工作職責:迅速組織干部群眾進行搶險救災,幫助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群眾及物資,把損失降到最低。

  3.救災安置、生活保障組:

  組長:王少

  成員:黨政辦、民政辦、安監辦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災民的食宿及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4.治安保障組:

  組長:姜萬勝

  成員:綜治辦全體工作人員、派出所全體干警

  工作職責:負責抗災搶險的治安保衛、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暢通無阻。

  5.衛生救護組:

  組長:張輝

  成員:衛生院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供應所需藥物器械,確保受災群眾及時得到醫治,組織衛生防疫,對受災區及時消毒和組織群眾搞好環境衛生。

  三、災情信息管理

  (一)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1.災害損失情況包括: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飲水困難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間數;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救濟情況包括: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戶數。

  3.已救濟情況包括: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數量、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數量、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二)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對于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掌握災情,事發后1小時內向鎮指揮部報告初步情況,鎮向上級部門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每日下午5點前向指揮部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鎮在災情穩定后2個工作日內核實核準災情并向上級部門報告。

  (三)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鎮協調安監、民政、農業、水利、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評估。民政、農業、水利等有關部門組織人員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評估、核實。

  (四)建立災情臺帳。建立因災死亡人口臺帳、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在災情核定后,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濟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四、紀律要求

  1.進入防災緊急狀態后,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經發出,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到崗到位,凡發現不到崗到位者追究責任。

  2.在抗災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一旦啟動,全體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責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如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按時到達的應向應急領導小組說明原因,違者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4.一經發生突發事件,應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內向防災減災指揮部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同時,做好事件發展的續報工作。因瞞報、漏報、遲報而導致處置工作被動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核實,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向縣相關部門匯報。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活動,提高應急救助能力,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實施應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調查制度》《成都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成都市新都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都區大豐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街道成立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許玉川、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敖浩翔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織,各辦所(中心)、職能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行政區劃范圍內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政策咨詢和建議,為自然災害的災情評估、應急救助和災后救助提出咨詢意見。負責領導、組織行政區域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總指揮:許玉川、敖浩翔

  職責:負責全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

  2.1綜合協調組

  組長:劉科、黃晶

  成員:黨群辦全體工作人員、社區治理辦公室

  職責: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組,負責與區政府相關部門、產業功能區溝通聯絡,對外發布相關信息。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害應急處置、災害應急救助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

  2.2物資供應組

  組長:韓世強、黃晶、郭實

  成員:綜合辦公室、營商環境辦公室、公園城市建設辦公室

  職責:負責行政區劃范圍內應急救援物資的組織、采購運輸工作,以及由區級部門下撥的應急物資的管理,出入庫登記等事項。

  2.3物資發放組

  組長:李興明、張軍先、劉洪

  成員:綜合執法協調辦公室、社區服務科、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辦公室。

  職責:負責自然災害救助物資的定點發放和物資準備。

  2.4秩序維護組

  組長:劉科、謝邦躍、易檢偉

  成員:南派出所、北派出所

  職責:負責集中安置點、物資發放點秩序維護。

  3災害救助準備

  按照區減災辦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經濟社會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當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時,視情況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救助準備措施:

  3.1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社區通報災害預警信息,提出災害應急處置、災害救助準備工作要求。

  3.2加強應急值守,密切關注跟蹤區減災辦發布的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3.3通知三個工作組進入備戰狀態啟動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救災物資調運準備。

  3.4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預警及災害救助準備工作情況,并向區減災委成員單位通報。

  3.5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4信息報告和發布

  綜合協調組根據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研判的災情評估,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制度》《四川省重大自然災害主要損失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等要求,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工作。

  4.1災情信息報告

  4.1.1災情初報。對于突發性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各社區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并在15分鐘內口頭報送,45分鐘內紙質報送街道領導小組。街道領導小組在1小時內向區減災辦(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初步災情和救災情況。

  4.1.2災情續報。災情穩定前,各組、各社區執行災情24小時零報告制度,將災情報領導小組;災情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并由領導小組統一報告區減災辦。

  4.1.3災情核報。災情穩定后,各組、各社區應在2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并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審議后再向區減災辦報告。

  4.2對于干旱災害,各社區、各辦所(中心)應在旱情初露、群眾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進行初報;在旱情發展過程中,每10日續報一次,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4.3信息發布

  4.3.1災情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原則。

  4.3.2凡屬較大以上災情,由區委宣傳部收集災情基本信息報市委宣傳部統籌信息發布。涉及新都區局部地區的災情,由區委宣傳部統籌信息發布。

  4.3.3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4.3.4信息發布可采用新聞發布會、媒體吹風會、授權新聞單位發布、新聞通稿、答記者問、組織專訪和集中采訪等形式。主要通過重點新聞網站或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務客戶端等載體及時對外發布信息。

  5應急響應

  5.1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一級(I)、二級(Ⅱ)、三級(Ⅲ)、四級(Ⅳ),一級為(I)為最高級別。

  5.1.1I級響應

  啟動條件

  一次災害過程造成某一社區、某一產業功能區,或多個社區、多個產業功能區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I級響應:

  (1)因災死亡、失蹤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

  (2)緊急轉移安置人數10000人以上;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3000間(或1000戶)以上;

  5.1.2Ⅱ級響應

  啟動條件

  一次災害過程造成某一社區、某一產業功能區,或多個社區、多個產業功能區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或失蹤5人以上10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人數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0間(或300戶)以上3000間(或1000戶)以下。

  5.1.3Ⅲ級響應

  啟動條件

  一次災害過程造成某一社區、某一產業功能區,或多個社區、多個產業功能區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失蹤3人以上、5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人數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300間(或100戶)以上、1000間(或300戶)以下;

  5.1.4Ⅳ級響應

  啟動條件

  一次災害過程造成某一社區、某一產業功能區,或多個社區、多個產業功能區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Ⅳ級響應:

  (1)因災死亡、失蹤3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人數3000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300間(或100戶)以下;

  5.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領導小組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條件,并報送區減災委決定由防災委評估后決定進入相應級別響應狀態。

  5.3響應措施

  由領導小組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5.3.1綜合協調組視情況組織有關部門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指導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等工作,并保持上下信息暢通,隨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救災相關情況。

  5.3.2物資供應組迅速組織應急救助物資,集結待命。

  5.3.3物資發放組派出工作組趕赴受災區域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確定物資發放供應點,協助指導開展救災工作。

  5.3.4災情穩定后,立即對受災情況進行評估、核定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5.4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并向區減災辦提出建議,經啟動響應領導同意,決定終止I、Ⅱ、Ⅲ、Ⅳ級響應。

  5.5災后救助

  5.5.1過渡期救助

  自然災害發生后,綜合組組織有關部門、專家組及受災社區或產業功能區評估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物資供應組經核定報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及時撥付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并做好過渡期救助人員核定、資金發放等工作。

  物資發放組督促受災區域過渡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實,定期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后進行績效評估。

  5.5.2持續性救助

  經領導小組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的.,按照"先行救助"有關政策規定提請區民政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幫助其盡快度過難關;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按照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對因災導致的特困人員,要及時來落實救助供養政策,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6保障措施

  6.1資金保障

  領導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省、市、區資金分擔管理辦法等規定,向區財政提請安排救災資金預算,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6.2物資保障

  認真落實《成都市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規劃(20xx-20xx)》,建立健全救災物資采購和儲備制度,確定本級自然災害救助物資采購和儲備計劃,儲備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各社區建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點。

  嚴格執行四川省(區域性)地方標準《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規范》(DB510100/T183-20xx)、《社區(村)自然災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務規范》(DB510100/T185-20xx)要求,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災群眾在最短時間內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6.3.1加強災情信息管理系統建設,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建立覆蓋區、街道、社區三級救災通信網絡,保障信息暢通,確保各社區及時準確掌握自然災害信息。

  6.3.2加強區、街道、社區三級綜合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體系建設,確保及時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

  6.4裝備和設施保障

  6.4.1街道應按區減災辦統一要求奧球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災設備和裝備。

  6.4.2依托街道綜治中心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并為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設備。

  6.4.3利用公園、廣場、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統籌規劃設立應急避難場所,并設置明顯、標準化標識。自然災害多發、易發社區可規劃建設專用應急避難場所。

  6.5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助隊伍建設、災害管理人員和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救助的能力。支持、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社工機構、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有序發揮積極作用。

  6.6社會動員保障

  6.6.1大力宣傳國家、省、市、區救災捐贈管理相關政策,并嚴格執行。

  6.6.2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6.6.3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在災害救助中的積極作用。

  6.7宣傳、培訓和演練

  6.7.1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組織好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主題宣傳活動,增強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6.7.2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培訓,災害管理人員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的培訓;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培訓,重點培訓《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自然災害統計制度》和各級預案。

  6.7.3依據《社區(村)綜合減災公共信息標識建設規范》(DB510100/T143-20xx)、《社區(村)綜合減災服務規范》(DB510100/T184-20xx)和《社區(村)自然災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務規范》(DB510100/T185-20xx)等標準,組織應急演練,提高自然災害救災救助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7附則

  7.1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蟲害等。

  7.2預案管理

  7.2.1本預案由街道應急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社區、安委會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并履行各自職責。

  7.2.2本預案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

  7.2.3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7

  一、目標任務

  1、編制目的

  為增強我辦對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的應急反應能力,切實做到迅速準確、有序、有效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減輕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維護受災地區的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會議精神和有關要求,制定本預案。

  2、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指揮機構由街道黨工委、政府負責同志及人大主席團主席組成,指揮中心設在政府一樓。

  總指揮:劉峰:黨工委書記;

  副指揮:孫延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信息組、搶險組、巡邏組、轉移組、保障組、監測組。

  工作職責:

  辦公室:負責協調有關救災的各項工作。

  信息組:負責災害的預警預報、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

  搶險組:負責救災搶險工作。

  巡邏組:負責災害隱患點的監測、災害發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轉移組:負責需轉移安置人員的轉移安置工作。

  保障組:負責轉移安置人員生活保障、搶險物資供應、后勤保障服務、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和穩定等工作。

  監測組:負責災后環境、衛生等監測工作。

  3、預警信息

  河流水位分別漲至6米時發布撤離轉移信號,區域內涉險人員按方案轉移。

  地質災害點預警發出后,區域內涉險人員按方案轉移。

  當某工廠發生突發性事件,視情況發布撤離轉移信號,指定區域內人員按方案轉移。

  二、人員轉移

  災害預警發出后,本街道需轉移戶人。特別是注意做好以下重點人員的.轉移:五保戶、低保戶、殘疾家庭、家中無勞動力的。

  當預警信號發出后,涉險人員即按指定的路線轉移。

  1、需轉移安置到鄉鎮(街道)避災安置場所的,由有關村(社區)集中派車送達。

  2、需轉移安置到村(社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沿村內主要道路自行轉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三、避災安置場所

  本街道有3個集中安置場所(敬老院、濱北中心小學、北城英才學校),集中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300余戶1000余人,156個村居、10個社區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362戶1086人。

  四、物資保障

  原則上,避災安置場所根據可容納人員數量貯藏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教育災民本人攜帶一些干糧、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災害發生后10小時內將保障物資(如:米、面、油、鹽、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送到避災安置場所。

  五、災后救助

  1、調查了解災情。街道民政所長隨時和村災情信息員保持聯系,及時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及時填報因災農作物損失情況。

  2、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在街道政務公開欄內,公布發放到各村(社區)的救災款物數額。

  3、如有需重建倒房,組織工作組,落實責任制,幫助開展重建工作。

  六、需要落實的幾項具體工作

  1、工作手段。突發性災害發生后,從災害原發地向波及的涉險區域發布信息時.受到時間、手段的限制,應采取一些使用起來方便、快捷,傳播起來范圍較廣、容易識別的信號,如敲鑼報警等。特別是山村,應落實專人

  2、事前告知。需要轉移安置人員,應事前告知,讓這些人員知道到哪里避災安置。鄉鎮(街道)落實責任制,1個鄉鎮干部分片包干1個村(社區)或幾個村(社區)。村(社區)同時落實責任制,1個村(社區)干部負責。

  3、預案演練。每年分村(社區)組織不少于1次演練,使所有人員熟悉預案。知曉避災安置路線、場所及保障須知等。對預案不妥之處,及時進行修改。

  4、減災宣傳。街道、社區、村避災安置場所制訂規章制度,張掛上墻。采取多種形式,如放置減災救災圖表、書籍等,開展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救互救的能力。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8

  為了切實做好我鎮農村公路防汛搶險工作,加強汛期突發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全鎮農村公路安全暢通,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良好的運輸服務,根據平昌縣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農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樹立“有備無患,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常備不懈,全力搶險”的原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災,確保汛期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傳遞。積極調動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維護良好的農村公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科學應對的方針和單位領導負責制;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聯動協調、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鎮人民政府特成立鎮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協調本鎮農村公路的防汛搶險工作。

  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認真落實汛期農村公路安全、保障暢通的要求。

  (二)制定農村公路防洪應急搶險工作具體措施,及時作出農村公路防洪搶險救災應急處置工作決策和意見。

  (三)在汛期發現農村公路險情、災情時,按照職權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農村公路防洪搶險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何壘擔任。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與鎮防汛值班相結合。

  農村公路防洪搶險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汛期的日常防汛工作。

  (二)傳達和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督促、檢查、指導各村委會防汛工作。

  (三)研究農村公路險情發生的可能性、預防和應急對策,以及險情發生后的處置措施、災害評估等事宜,并提出建議上報縣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領導小組。

  (四)組織好鎮政府防汛值班和情況報告工作。

  (五)負責鎮、村公路水毀預防、水毀搶修工作,檢查督促村公路的水毀預防、水毀搶修工作。

  四、防汛應急措施

  (一)成立防汛搶險突擊隊

  隊長:xx

  副隊長:xx

  成員:鎮機關干部

  (二)救災物資

  編制袋1000條、防雨布150㎡、救生圈10個、救生衣15件、雨衣40件、雨鞋40雙、砂石料40方、應急燈10只、木樁100根、鋼絲鉗20根、手電筒20個、電池30對。

  (三)救災設備

  搶險機動車2輛(鎮政府2臺),架子車3輛,鐵鏟30把,十字鎬10把。

  五、相關要求

  各村委會接通知后:

  一是要根據本村公路實際情況制訂水毀搶修預案,落實搶險物資、人員。

  二是積極發動群眾疏通村道水溝、涵洞,做好水毀預防和水毀搶修,確保道路暢通。

  三是加強汛期值班和上路巡查工作,發生水毀公路等險情,要及時處理并上報鎮政府。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9

  一、演練時間

  20xx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20開始,演練時間約30分鐘

  二、演練地點:

  閶江小學

  三、演練內容:

  1、突發地震災害時應急避險

  2、地震過后人員安全疏散

  四、參加人員:

  閶江小學所有在校師生

  五、演練目的:

  通過此次演練,使在校師生在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冷靜應對,并按照正確的疏散線路安全快速的撤離,最大限度地保護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別是減少不必要的非震傷害。同時,通過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宣傳防震減災及應急自救知識,切實提高全民在突發事件下的應急反應能力。

  六、演練組織機構設置

  (一)防震減災應急演練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在地震和其他災害發生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指揮全校開展防震救災應急工作;

  2、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演練準備工作。在演練時,負責各預定區域的疏散指揮工作;

  3、負責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災情及應對措施。

  (二)防震減災應急演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對學校防震減災應急演練實行具體的統一指揮領導;

  2、負責及時修訂演練預案,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演練準備情況,提出演練的指導意見和具體保障措施,協調參演各部門工作;

  3、檢查、指導演練工作小組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并對演習情況進行講評;

  4、演練過程中,確保人員安全、物資充裕、信息暢通,并制定切實可行的緊急情況處置方案,保證順利完成演練任務。

  七、 演練流程

  (一)9點20分,演練總指揮下達演練開始的.命令。工作人員將放置在各區域的防災警報器、揚聲器鳴響,發出警報信號(防災信號為鳴60秒,停30秒,反復兩遍為一個周期,時間三分鐘);同時,設置在各建筑物內的電鈴、消防警報也同時響起。校園廣播也發出警報信號,并同時播放語音信息,內容為“全體師生員工請注意,學校發生緊急情況,請大家不要慌亂,聽從指揮,迅速有序地撤離各建筑物,到預定避難集結地域(安全區域)集中!”;

  (二)聽到“地震發生”的信號后,每個教室的老師要指導學生用書包護住頭部迅速躲在課桌下面,抱頭,閉眼,掩護好身體。”

  (三)當險情結束后,各建筑物內的疏散引導組迅速開啟全部疏散通道,并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穩定人員情緒,消除恐慌心理,防止擁堵踩踏,積極引導師生員工采取正確的逃生方法,通過安全出口、疏散樓梯向安全地點疏散。

  (四)全體師生員工在撤離各大樓后,全部在指定避難集結地域(安全區域)集合;

  (五)所有參演人員在各避難集結地域(安全區域)集中完畢后,各避難集結地域(安全區域)負責人逐級向上匯報情況,情況匯總后由總指揮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向120、119請求支援,并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此次地震災害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后續搜救受傷埋壓師生工作等方面情況。最后,總指揮宣布“險情排除,本次防震緊急疏散演練圓滿結束”。

  演練結束后,總指揮現場對此次演練進行簡要講評,各參演單位分別進行總結。

  八、演練注意事項

  1、演練開始后,師生員工要認真按照規定的疏散路線進行有序疏散,不得在建筑物內滯留。演練指揮部將派出督查組對各樓進行專項檢查,并將各樓滯留人員的多少作為演練考評的重要指標;

  2、演練時,樓層長(或學院指定負責人)要恪盡職守,穩定學生情緒,有序地組織學生迅速撤離;

  3、學生在撤離過程中,要聽從各樓層負責人的指揮,特別在樓梯口,不準推、拉、擠,動作要迅速而又不慌不亂,排成兩列縱隊,有秩序地前進,不能爭先恐后、慌亂奔跑。下樓梯時必須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轉移到指定位置。如果有同學跌倒,要盡快扶起來,迅速撤離,確保演練過程中不發生踩踏的事故。各樓層負責人要在學生撤離后1分鐘內檢查校舍,確保無學生后撤離;

  4、疏散引導人員要沉著冷靜、反應靈敏,在疏散過程中要隨機應變,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如發生演練意外事故,立即報告指揮部。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0

  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和工作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組、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組、人口疏散組、恢復建設組。

  1、抗震救災辦公室:

  主任:村支部書記

  成員:村主任、村委委員

  職責: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鎮指揮部報告。

  ⑵及時傳達貫徹各項命令,并督促檢查各項命令的落實情況。

  ⑶組織現場強余震監視和震情會商,負責震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現場救災進展情況。

  ⑷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⑸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2、抗震救災治安保衛組:

  組長:村治保主任

  成員:各生產隊隊長

  職責:

  ⑴及時組織與加強領導機關和生命線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⑵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

  ⑶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3、抗震救災醫療救護防疫組:

  組長:村衛生室主任

  成員:衛生院防疫員

  職責:

  ⑴在地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⑵地震發生后,利用各種醫療設施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⑶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4、抗震救災物資供應組:

  組長:村主任

  成員:村委委員

  職責:

  (1)在地震應急期間,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群眾,按照村上的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須品的供應。

  (3)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4)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5、抗震救災搶險救災組:

  組長:村民兵連長

  成員:民兵排長

  職責:

  ⑴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

  ⑵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迅速組織群眾,搶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⑶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6、抗震救災人口疏散組:

  組長:村婦女主任

  成員:村婦女小組長

  職責:

  ⑴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⑶配合搞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7、恢復建設組:

  組長:村委副主任

  成員:村委委員

  職責:

  ⑴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損毀情況。

  ⑵提出重建計劃,并報村委會。

  ⑶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二、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傷亡1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下的.地震。

  向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各村委在半小時內向鎮匯報災情。

  三、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

  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地震為中等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的地震,或者發生大于6.5級地震的為嚴重破壞性地震。

  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村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

  迅速向鎮政府及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四、臨震應急反應

  ㈠村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 ㈡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

  ㈢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

  ㈣保證供電、通信的暢通。

  ㈤加強全村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處置

  ㈠有感地震應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可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有感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程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并將緊急情況及時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

  ㈡平息地震謠言

  當出現地震謠言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應派出工作人員調查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言。

  六、其他事項

  本預案由村委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發布,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了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期間因人事變動職責由新人員自動接替。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1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提高防災、減災、避災、救災應急反應能力,健全防災、減災、避災、救災防范機制、責任機制和保障機制,提升社區應對災害能力和防災、減災、避災、救災科學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明確責任,完善防災、減災、避災、救災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社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凡在本區內發生的氣象災害(臺風、水災、冰雹、暴雨、雷電、大雪)、地質災害(地震)、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和因安全事故產生的火災、毒氣災害及其它突發公共事件,符合啟動條件的,適用本預案。

  第三條根據災害預警和災害發生后具體情況,由學苑社區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視情啟動報警預案,分別為紅色報警預案、黃色報警預案和藍色報警預案。

  第一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成立學苑社區防災減災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社區黨委書記和社區中心主任擔任,分管副主任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平安建設部,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組長兼任,災情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轉為救災減災指揮部。

  第二章預防演練

  第五條加強社區防災、減災、避災、救災演練,提高社區居民防災減災的意識,增強全體居民的素質,夯實社區防災減災工作基礎。

  第一款開展宣傳教育。在社區居民中開展防災、減災、避災、救災工作宣傳,利用公益廣告牌、宣傳欄、宣傳櫥窗等宣傳陣地和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媒體,營造濃厚的'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氛圍;整合社區資源,利用社區文化宣傳機構和場所,開展防災減災教育;在社區圖書室加掛防災減災宣傳圖板;重視加強青少年的防災減災教育,開展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月活動,增強社區居民的防災意識和減災能力。

  第二款重視骨干培訓。加強與民政、地震、消防、公安、文化、衛生、教育、紅十字會等職能部門的聯系,制定社區防災減災骨干培訓學習計劃,組織對社區居民、單位、學校進行各種形式的防災、減災、避災、救災培訓,提高科學化水平。

  第三款組織防災救災演練。利用適當時機進行滅火、防震、逃生自救、搭建室外避難場所等社區救災減災演練,使社區居民熟悉掌握救災減災技能,提高自救保護能力。

  第三章紅色報警預案

  第六條啟動條件:轄區內發生特大區域性自然災害(第二條所列范圍),由上級防災指揮部統一下達紅色警告預報,根據上級發布的紅色警告預報,本級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轄區內發布紅色警告預報。

  第七條指揮系統:領導小組指揮全體成員迅速到達指定位置,按各自分工立即開展工作。

  第一款根據領導小組統一指令,迅速進行人員轉移、災區隔離、組織搶險、醫療救護、生活安置、災情調查、后勤保障等,隨時保持相互聯絡(根據需要架設臨時專用通訊線路),準確掌握災情程度,迅速組織救災。

  第二款根據災情種類和災害情況,領導小組及時發布紅色警報,及時組織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結;駐轄區單位及時組織救災減災應急分隊向指定區域集結,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第三款領導小組要及時掌握、通報災情,根據實際情況,部署緊急搶險救災工作,在第一時間內將災情種類、時間、地點、范圍、傷亡人數、損害程度及重要設施受損情況,迅速向上級救災減災指揮部報告。

  第八條人員就位:接到市、區指揮部的指令后,社區救災減災領導小組要立即下達紅色警報指令,部署社區人員按分工到達指定區域,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同時,領導小組成員要迅速聯絡有關單位和各救援隊,奔赴受災區域,組織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第九條實施搶險:災情發生后,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按照各自分工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第一款社區工作人員服務隊、社區志愿救者服務隊、民兵應急小分隊、社區民輔警服務隊分別按指令進行緊急救援。對孤寡老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由專人(社區義工志愿者)負責搶救轉移,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使受災群眾在最短時間內得到及時救助。

  第二款由轄區醫院組成醫療搶險救護隊,救治受傷群眾,對受災群眾進行體檢和災區防疫工作。

  第三款由公安、綜治、民兵、協警員組成的治安保障隊,負責災區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安全保衛,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第十條人員疏導:災情發生后,根據領導小組統一指令,社區工作人員迅速組織居民迅速轉移。

  第一款安置區域:迅速組織居民轉移到指定的室外避難場所,如遇特殊情況,及時報社區防災減災領導小組。

  第二款組織轉移:領導小組根據居民轉移情況,組織應急救援隊在各避難場所搭建帳篷,設置救災減災臨時指揮小組,負責居民臨時安置、發放生活用品、組織醫療救護,啟用儲備救災物品,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

  第十一條災后重建:災情過后,領導小組要立即協調有關部門,組織人員進行災后重建。

  第一款對倒塌房屋進行修繕,對危房進行加固處理;搶修線路,修復供水、供電設施,盡快恢復通訊;組織居民重建家園,重建社區。

  第二款根據受災情況,對受災居民進行社會救助,在社區內組織社會互助、向政府申請臨時救助或災害救助。確有重大困難的,請示上級給予重點救助,確保災后居民有衣穿、有飯吃、有房住、有病能醫治。

  第四章黃色報警預案

  第十二條啟動條件:轄區內發生重大局部區域性自然災害(第二條所列范圍),由上級防災指揮部統一下達黃色警告預報,根據上級發布的黃色警告預報,本級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轄區內發布黃色警告預報。

  第十三條指揮系統:掌握、通報災情,根據實際情況,部署緊急搶險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按分工開展工作。

  第一款根據領導小組統一指令,迅速組織災區居民轉移,對災區進行隔離,組織醫療救護搶險,對受災群眾進行生活安置,準確掌握災情程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款根據災情種類和受災情況,領導小組及時向社區居民及轄區單位發出黃色警報,并組織有關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結;有關駐轄區單位組織救災減災應急分隊集結,按指令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第三款領導小組應及時將災情種類、時間、地點、范圍、傷亡人數、損害程度及重要設施受損情況,迅速向上級救災減災指揮部報告。

  第十四條人員就位:按照上級救災減災指揮部的指示,領導小組及時組織實施緊急救援的有關事宜。迅速聯絡、組織社區志愿者隊伍集結,按指令奔赴受災區域,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第十五條實施搶險:領導小組按照上級指揮指令,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第一款社區工作人員服務隊、社區志愿者服務隊、民兵應急小分隊、社區民輔警服務隊分別按指令集結,及時進行緊急救援;對孤寡老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由社區工作人員服務隊負責搶救轉移,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受災群眾在短時間內得到救援。

  第二款醫療搶險救護隊集結,按領導小組指令對受傷群眾進行救治,負責災區防疫工作。

  第三款社區民輔警服務隊,按領導小組指令對災區治安、交通和安全開展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第十六條人員疏導:災情發生后,社區各網格根據領導小組的指令,按照第十一條第一款劃分的區域對部分居民進行轉移安置。

  第十七條災后重建:災情過后,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災后重建工作。對倒塌房屋、危房、線路、水電等基本生活設施,協調有關部門盡快恢復正常;對受災居民進行必要的社會救助,根據實際情況,向政府申請臨時救助或災害救助,確保居民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五章藍色報警預案

  第十八條啟動條件:轄區內發生重大局部區域性自然災害(第二條所列范圍),由上級防災指揮部統一下達藍色警告預報,根據上級發布的藍色警告預報,本級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轄區內發布藍色警告預報。

  第十九條指揮系統:根據預報,領導小組召集有關成員到位,研究部署搶險救災工作,按指令做好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第一款根據領導小組統一指令,組織部分居民做好轉移準備,對相關區域人員進行疏散,組織有關搶險隊集結,隨時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款根據災情種類和受災情況,領導小組及時向社區居民及轄區單位發出藍色警報,并組織有關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結;有關駐轄區單位組織救災減災應急分隊集結,按指令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第三款社區各工作人員要及時通報有可能發生災情時間、地點、范圍等情況,迅速向區救災減災指揮部報告。

  第二十條人員就位: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迅速組織相關救援隊待命,隨時做好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員疏導:接到藍色預警信號后,社區各工作人員按照第十一條第一款劃分的區域,根據指令隨時做好對居民的轉移。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二十二條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救災減災工作中的各項后勤保障。

  第一款在轄區內設置室外避難場所。

  第二款避難場所配備相應的救生帳篷、折疊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飲用水等生活用品。

  第三款根據安置人員情況,現場臨時搭建移動廁所供居民使用。

  第四款為避難場所配備必要的急救藥品、安全繩、應急燈、滅火器,及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

  第五款在轄區主要路口設立防災減災宣傳欄、宣傳櫥窗、警示和逃生導向標志牌;繪制社區救災減災地形圖,標明指揮部、救護站、避難場所、臨時疏散點的準確位置。

  第六款根據災情程度,向上級民政部門申請調撥生活必需品和各類救災保障物資。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如發生災情,領導小組將根據災情發布紅色警報、黃色警報或藍色警報,按相應預案進行工作;如災情未發生,領導小組將及時發布警報解除信號。

  第二十四條本預案的解釋權歸學苑社區防災減災領導小組。

  第二十五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2

  1、目標任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統一、規范、高效、科學的救災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公共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和諧,促進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制定依據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x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自然災害救助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工作原則為依據,與同級其他專項預案相銜接。

  1.3適用范圍

  在本區域發生的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政府主導,盡職盡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

  (3)依法規范,整合資源,科學應對,提高效能;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的作用。

  2、基本情況

  本鎮轄x個片區、x個居民區、x個行政村,戶籍人口x萬人、常住人口x萬人,面積x平方公里,耕地面積x公頃。

  3、自然災害級別劃分

  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的影響范圍、危害程度、損失情況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級別。

  3.1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3.1.1本區域內發生的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

  (1)受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2)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x%左右;

  (3)轉移安置人員占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4)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在市外省內造成重大影響。

  3.1.2對敏感時間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3.2重大自然災害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為重大自然災害。

  3.2.1本區域內發生的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

  (1)受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2)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鎮當季播種面積的x%左右;

  (3)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4)造成嚴重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在縣外市內造成一定影響。

  3.2.2對敏感時間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3.3較大自然災害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為較大自然災害。

  3.3.1本區域內發生的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

  (1)受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2)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x%左右;

  (3)轉移安置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x%左右;

  (4)造成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在鎮外縣內造成影響。

  3.3.2對敏感時間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3.4一般自然災害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為一般自然災害。

  3.4.1本區域內發生的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

  (1)受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2)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x%左右;

  (3)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4)人員因災受傷,房屋倒損,在鎮內造成影響。

  3.4.2對敏感時間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4、組織指揮體系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本鎮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中心(下簡稱“指揮中心”)”為本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協調開展全鎮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揮中心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常務副總指揮由委員副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鎮長擔任。指揮中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絡,決定設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構及其人員組成,組織開展災情評估、信息報送和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

  5、應急準備

  5.1避災安置場所準備

  本鎮已經縣政府發文確認的避災安置場所x所,總建筑面積x多平方米。每年臺汛期之前本鎮將對其開展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確無安全隱患的避災安置場所災時方可啟用。避災安置場所應當有明顯標志,管理制度上墻,組織健全,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并有基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本生活保障的預案。

  5.2醫療衛生場所準備

  轄區內證照齊全的x所(含行政村、居民區和社區衛生室)醫療衛生單位是做好受災群眾的醫藥衛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的有力保障,災時確保醫務人員和藥品及時到位,并做好災區飲用水的檢查和水源保護工作。

  5.3物資準備

  每年根據應對自然災害的要求儲備必要物資,一并整合利用應急民政、水利、教育、衛生等部門在基層的救災物資儲備。按照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建立救災物資生產廠家(大型超市)名錄,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健全應急采購和供貨機制,分級、分類管理儲備救災物資。

  5.4救災裝備準備

  配備救災專用車輛、普通電話、移動電話、數碼攝像和數碼照相器材、基本辦公設備等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建立救災裝備統籌調用制度。

  5.5人力準備

  5.5.1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建設、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培育、發展和引導相關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鼓勵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5.5.2推行災害信息員培訓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立健全覆蓋鎮、社區、行政村和居民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

  5.5.3本鎮建立的相應應急救援分隊進行應急處置力量不足時,可請求調用以縣級為單位組建的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

  5.6宣傳、培訓和演練

  5.6.1利用xx省防汛防臺日、國家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和國際民防日等活動,組織開展全域性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等常識,增強公民防災減災意識。積極推動減災示范社區建設。

  5.6.2每年至少組織1次災害管理人員、災害信息員、應急救助人員和社會志愿者的業務培訓。

  5.6.3每年至少組織1次預案演練,使所有相關人員熟悉預案,對預案不妥之處,及時進行修正,讓預案更切實、科學、可操作,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6、信息管理

  6.1預警信息

  氣象部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水利部門的汛情、旱情預警信息,地震部門的地震趨勢預測信息,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農業農村(海洋漁業)部門的海洋災害預警信息,應急部門的森林火災和農業部門的生物災害預警信息等數據及時向救災中心辦公室通報。救災中心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情預警預報信息,結合本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啟動救災預警響應,向指揮中心和本區域有關部門或單位、社區、行政村、居民區等通報。

  6.2災情管理

  行政村(片區)和鎮政府應急管理中心按照應急部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規程》,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自然災害災情信息報送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結束時間、受災區域、人口受災情況、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損情況、因災直接經濟損失、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等。填報程序分為初報、續報和核報。

  6.2.1

  發生自然災害,行政村(片區)應在災害發生后的1小時內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在接到災情后半小時內匯總上報到縣政府。

  6.2.2在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需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即:災害發生后,每24小時必須上報一次災情,即使災情沒有變化也必須上報,直至災害過程結束。行政村(片區)每天8時之前將最新災情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在每天8時30分之前匯總上報到縣政府。災情穩定后,行政村(片區)應在1日內核定災情,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在1日內匯總上報到縣政府。

  6.2.3對于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和倒損房屋情況,行政村(社區)要同時填報《因災死亡失蹤人口臺賬》和《因災倒房住房戶臺賬》,并會同自然災害快報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匯總上報到縣政府。

  6.2.4對于干旱災害,行政村(片區)應在旱情初露,群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初報給鎮政府,鎮政府匯總后上報到縣政府。在旱情發展過程中,行政村(社區)和鎮政府每10日續報一次,直至災情解除后上報核報。

  7、預警響應

  7.1啟動條件

  相關部門發布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出現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的情況。

  7.2啟動程序

  指揮中心辦公室根據災害預警預報信息,決定啟動救災預警響應。

  7.3預警響應措施

  預警響應啟動后,指揮中心辦公室立即啟動工作機制,組織協調預警響應工作。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及時向指揮中心及其成員單位報告并向社會發布預警響應啟動情況,以傳真、電話、短信或駐村干部口傳等方式向行政村、片區、居民區發出災害預警響應信息,提出災害救助工作要求。

  (2)24小時值班,根據有關部門發布的.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分析評估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3)啟動涉險人員緊急轉移安置預案,啟用避災安置場所,實施受災人員緊急轉移安置,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通知做好救災物資準備工作,啟動避災安置場所基本生活保障預案,啟動與交通運輸等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救災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

  (5)派出預警響應工作組,實地了解災害風險情況,檢查各項救災準備及應對工作情況。

  (6)及時向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預警響應工作情況,落實其有關工作要求。

  (7)做好啟動救災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7.4預警響應終止

  災害風險解除或演變為災害后,指揮中心辦公室決定預警響應終止。

  8、應急響應

  按照自然災害救助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自然災害發生后,鎮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片區)應當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8.1響應等級及其啟動終止程序

  根據危害程度、災情變化等因素,本鎮設定三個自然災害救助響應等級。一般自然災害發生后,啟動Ⅲ級響應,由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決定進入或終止Ⅲ級響應狀態,并向指揮中心報告,指揮中心常務副總指揮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較大自然災害發生后,啟動Ⅱ級響應,由指揮中心常務副總指揮決定進入或終止Ⅱ級響應狀態,并向指揮中心總指揮報告,指揮中心總指揮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指揮中心常務副總指揮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啟動Ⅰ級響應,由指揮中心總指揮決定進入或終止Ⅰ級響應狀態,并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指揮中心總指揮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根據響應等級的需要,切實履行好本單位的職責。

  8.2響應措施

  響應等級進入后,組織指揮系統當即啟動工作機制,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視情采取以下多項或全部應急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并確保其通信暢通。鎮通信系統、災情發布系統、自然災害災情信息管理系統保證與行政村(片區)24小時暢通,專人值守。

  (2)接到自然災害發生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之后及時續報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等有關情況。

  (3)緊急轉移安置受災人員。

  (4)向縣政府上報災情信息,一并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有關成員單位傳遞災情信息。

  (5)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了解救災工作情況,核查災情,掌握災區需求,指導開展救災救助工作,報請縣政府或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協調交通運輸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

  (6)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決定災區抗災救災重大事項,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救助支持措施。

  (7)根據災情發展和救災工作需求,報請縣政府下撥自然災害救助資金。

  (8)組織召開災情評估會,形成評估報告,上報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并通報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

  (9)按照救災資金社會化發放規程,做好申請、審核、公示和發放災民救助卡等工作。

  (10)對外通報災情,呼吁救災援助,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8.3災情報送方式

  行政村(片區)向鎮政府報送災情時,有條件的應以傳真或電子郵件上報;條件不具備的,可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報告,電話報告是應做好電話記錄備案。鎮政府向縣政府上報災情時,應當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上報,特殊情況下,可采用傳真、電子郵件、電話或其他方式上報。

  8.4災情報送人員

  災害信息員職業制度全面實施前,原則上鎮政府災情報送人員為鎮政府民政助理員,行政村(片區)災情報送人員為行政村“兩委”成員或片區災害信息員。災害信息員職業制度全面實施后,鎮政府和行政村(片區)災情報送人員原則上須取得五級災害信息員職業資格。

  8.5其他情況

  關于災情核定等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行政村、社區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9、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9.1過渡性生活救助

  9.1.1重大和特別重大發生后,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評估災區過渡性生活救助(過渡性生活救助指因自然災害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需政府予以解決災后過渡期間的基本生活困難救助)需求情況。

  9.1.2鎮政府做好過渡性救助人員的核定、救助申請、公示和資金發放等工作。

  9.1.3督查災區過渡性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實,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性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后組織人員進行績效評估。

  9.2倒損住房恢復重建

  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救助工作原則,尊重群眾意愿,統一規劃,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根據鎮總體規劃,科學合理布局,充分考慮災害因素,達到設防標準。

  9.2.1組織核定、評估倒損住房情況,建立因災倒損住房臺賬。

  9.2.2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方案,申請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專項資金補助。

  9.2.3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定期通報倒損住房恢復重建進度。

  9.2.4住房重建工作結束后,開展績效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上報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

  9.3冬春救助

  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鎮政府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9.3.1每年9月下旬開始,行政村(片區)應當著手調查、核實、匯總當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區域內災民生活困難需政府救濟情況,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臺賬》,于9月30日前上報鎮政府。鎮政府核定、匯總數據,于x月x日前上報縣政府。

  9.3.2根據《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臺賬》,結合災情評估情況,申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專項資金,幫助解決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需求。

  9.3.3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受災群眾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助資金。

  9.3.4在當年12月至次年5月期間,行政村(片區)應于每月中下旬對本行政區域內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匯總,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臺賬》,于每月15日前上報鎮政府。鎮政府核定、匯總數據,于每月17日前上報縣政府。

  10、附則

  10.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指揮中心辦公室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報批。

  10.2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3

  為貫徹落實國家減災委《關于做好“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市局有關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日”集中宣傳活動的要求,切實增強我校廣大學生的防災減災意識,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學校的災難事故,保護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特此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置部門與職責

  1、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劉xx

  組員:x及班主任xx

  2、工作小組職責:

  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應急工作小組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1)發生災難事故后,學校應急工作小組立即起動本預案。

  (2)閔校長擔任學校災難事故應急處置的總指揮,全盤指揮學校災難事故的防止與處理工作,對各塊工作檢查督導。

  (3)劉校長學校災難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和協調。

  (4)李校長、楊校長負責班主任在學校應急工作小組的指揮下帶領學生分別開展疏散、救護、通信聯絡工作。

  (5)章校長具體督導災難事故的物資保障工作。

  (6)劉翼、陳南濤、曹林、黃先文、吳猛具體負責學校突發災難事故的調度工作及督導工作和受傷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

  二、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

  凡在我校發生的:

  (1)重大洪水災害,冰雹、雪及雷電等氣象災害:

  (2)地震等地質災害。

  (3)林木、學校建筑、商店及教學樓發生火災和疫情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應急預案。

  三、預防辦法和措施

  1、根據安全工作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防災減災工作管理制度,落實學校防災減災工作責任制。

  2、學校每學期舉行防災演練,切實加強師生員工防災減災意識,普及防災知識和技能。

  3、學校的應急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學校發生災難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電話“110”或“120”,向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學校發生災難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3)災難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災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4)保護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2、事故處置程序

  (1)應急處置程序

  A、發生災難時,立即撥打“110”和“120”報警和求援電話,關閉電源,迅速報告學校領導。

  B、學校領導接警后,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同時指揮本校急工作小組開展疏散和救援工作,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C、現場的教師,必須訊速打開通道,按照防災減災的應急逃生路線,迅速有序地疏散學生,設置臨時安置場所,備齊物資保障。同時,要穩定學生情緒避免慌亂。

  D、疏散引導人員立即到達重要部位和指定位置,做好學生疏散引導工作,安慰和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

  E、若有師生受傷,學校要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并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及時做好受傷師生的安撫及心理疏導工作。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4

  為預防各類災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建立健全應對突發各類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災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以防為主,防治結合,以人為本,全面部署,鎮政府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就地負責。堅持以人為本,最大程度的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二、適用范圍

  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凡我鎮發生的:

  (1)重大洪澇、干旱、冰雪等氣象災害;

  (2)機關、學校、民房、商鋪等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和重大疫情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性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三、工作要求

  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要求鎮政府、鎮屬單位、各村委會全體干部應做到:

  (1)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2)要落實責任,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自負責。對存在的問題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3)要嚴明紀律,凡因不聽指揮調配,工作不落實,人員、措施不到位,出現因災害造成群眾傷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觸犯刑律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鎮政府成立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部,鎮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鎮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黨政辦、國土規劃辦、應急辦、農業站、民政所、派出所、衛生院等機構負責人組成。

  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主要職責是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救災,負責整個救災工作的災情收集、整理,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民政辦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構,在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各類災害的救助、救濟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災后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參與鎮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防災減災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六個工作組。其組成單位和職能為:黨政辦、國土規劃辦、應急辦、農業站、民政所、財政所、派出所、衛生院,辦公室設在應急辦。主要職責:

  1、負責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

  4、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有關部門匯報災情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

  5、及時協調和處理救災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6、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組

  組成單位:鎮黨政辦、鎮應急辦、鎮民政辦、鎮宣傳室

  職責:負責與鎮政府領導、鎮各有關部門、災區聯絡工作;傳達落實鎮人民政府有關救災工作命令和政策;把救災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及年度計劃;負責全鎮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協調、監督各部門和自然災害發生地域的應急工作;收集匯總和上報抗災救災的有關情況,負責編輯災情簡報與對外發布工作;負責災區抗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災情評估組

  組成單位:鎮民政辦、鎮農業站、鎮國土規劃辦。

  職責:負責做好災害趨勢的協商與預測;負責組織自然災害評估,確定災害等級。

  轉移安置組

  組成單位:派出所、鎮民政辦、鎮中心衛生院。

  職責:負責災民的緊急搶救、轉移和安置工作;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治安防范及保障工和;負責赴災區搶險救災部隊調遣和指揮工作。

  物資保障組

  組成單位:鎮民政辦、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應急辦、鎮農業站。

  職責:負責救災應急所需的交通、通訊、醫療救護、救援物資的調度、下撥和供應工作;負責救災資金的分配和管理;負責救災捐贈活動的組織和捐贈物的接收與發放。

  災后重建組

  組成單位:鎮民政辦、鎮財政所、鎮農業站、鎮應急辦、供電所、鎮國土規劃辦。

  職責:負責災區災后重建資金和物資的籌措、使用和管理;負責制定災民倒房重建總體方案;負責災區水利、通訊、交通、教育、電力設施的恢復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和災民生活救濟工作。

  審計監察組

  組成單位:鎮財政所、鎮紀檢辦

  職責: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及時糾正、查處違規違規行為。

  五、應急準備

  (一)物質準備。與本轄區內主要生活用品銷售商建立應急供貨協議,當應急救助物資不足時,向上級申請調撥。

  (二)救災裝備。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需的救災設備和裝備。

  (三)人力準備。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建立健全與各單位、各村及社會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

  (四)宣傳、培訓和演練。開展防災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根據自然災害多發地區,每年應根據災害發生特點,適時組織民兵應急分隊演練習,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六、信息報送

  根據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及時收集、匯總災害信息,各有關單位應主動及時向鎮政府防災減災應急辦公室報送各類災害信息,由鎮政府減災辦整理匯總后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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