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綜合應急預案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綜合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餐飲綜合應急預案1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本餐飲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了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為確保工作開展,成立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組員:
二、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救援、排險等應急處置工作,依靠科學,處置有力。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及措施。
1、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時間必須在第一時間(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以內)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3、保護現場、留取樣品。(立即停止銷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4、盡快組織將病人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并采取有效措施。
5、如實反應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底后立即提取42小時留樣并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進行調查,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四、報告程序
(1)企業負責人
(2)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報告地方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部門。
五、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餐飲綜合應急預案2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污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的污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毒品的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
(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
(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采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采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癥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并向總經理匯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并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鑒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范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員:立即撥打電話報警,并向所在單位領導匯報。由單位領導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匯報。市急救中心電話:120 3、現場總指揮:急救車到達后,迅速組織人員護送中毒者到醫院進行搶救,并做好記錄。同時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應。
4、衛生監督員:保護好24小時留樣食品、進貨記錄及庫房食品,以備上級衛生防疫部門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食堂各部位負責人:作好24小時輪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必要時報告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介入處理。
8、應急領導小組會同各方妥善處理事后工作。
餐飲綜合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
略
三、安全措施
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采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采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后要保留樣品,48小時后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后沒有什么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周大清掃,保證墻壁、地面清潔無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覺,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
1、一旦發現有什么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系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盡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盡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父母、家屬聯系,主動配合父母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餐飲綜合應急預案4
為及時、有效地控制和處理食品安全事件,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重慶市大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及處置原則
本預案所稱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食源性疾病。
本預案適用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突然發生的、群體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對象健康嚴重損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
處置原則:堅持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減少危害,統一領導、依法處置的工作原則。
二、應急處理組織
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餐飲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
組長:張文川
副組長:曾智、江自強、唐小斌、陳天舉
成員:黃建斌、左開偉、廖紅衛、王利君、蘭興中、陳文正、林海洋、各市場監管所所長。
工作組主要職責:開展有關餐飲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及時協調部門調查處理,加強后勤保障,指導監管人員現場進行餐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三、事件分級
按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食品安全事件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四級。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1)食品污染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區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二)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鎮街,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含我區在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我區及周邊區縣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件的,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對應食品安全事件分級,出現食品安全事件Ⅳ級、Ⅲ級、Ⅱ級、Ⅰ級等級啟動《重慶市大足區食品藥品事件應急預案》響應。未達到以上級別作為普通餐飲食品安全事件處理。
四、接報與應急準備
區局、鎮(街)市場監管所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報告時,第一接報人應當及時做好記錄,如實記錄事件有關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及地址、聯系電話、中毒人數、死亡人數、可疑中毒食品、就診或所處地點、救治措施及病人情況等,并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應及時向分管領導通報。分管領導應當根據情況及時成立食品安全現場調查處置組,指定現場調查處置負責人,同時向主要領導匯報。
一般餐飲食品安全事件處理由屬地市場監管所接通知后應在所相關負責人帶領下立即組織至少2名監管人員攜帶現場處置所需執法文書等相關物品,在30分鐘內趕赴事件發生單位進行現場核查處置,區局根據現場調查處置需要。必要時派出相關業務科室進行現場指導開展調查處置工作。食品一、二、三科,執法支隊、法制科做好業務指導工作,辦公室、綜合科做好后期保障及部門協調工作。
現場調查處置負責人根據現場情況,需要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時通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立即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
現場調查處置組應當加強與參加調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溝通聯系,協助、配合其開展事件調查工作。
五、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一)事件處置
現場調查處置工作組達到現場后,應向現場有關人員詢問,掌握并核實事件基本情況開展調查,在調查中應及時向分管領導上報工作開展情況。在協助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組織開展應急處理。現場調查具體要求如下:
1.現場監督檢查:對發生餐飲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經營場所對照有關的規范及要求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1)對可能造成事故的環節、區域、食品及其原料、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及個人衛生狀況進行重點檢查;
(2)對餐飲服務提供者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詢問;
(3)根據檢查情況制作現場檢查筆錄,詢問應制作詢問筆錄,文書的制作應符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文書規范要求。
2.樣品的采集:結合現場檢查情況,協助、配合參加調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事故發生餐飲服務提供者開展樣品采集工作。必要時現場抽取樣品及時送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
3.采取現場臨時控制措施:臨時控制措施的采取,應當視情況而定,可以達到現場后根據初步了解的情況立即采取,也可根據現場檢查結果采取,具體的措施包括: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抽樣送檢;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二)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調查處理的'基礎上,繼續開展現場控制、調查處理等工作,并根據事態的發展和參加調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相關調查報告等有關結論,適時調整應急處理的策略與方法。
(三)事件終結
當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現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報經批準,可宣布現場處理終結,工作組整理相關資料,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四)信息發布
各科、所不得擅自對外發布相關信息,餐飲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后果及其調查處理情況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
六、善后處理
(一)撰寫事件調查處置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屬地監管所應對現場調查處理有關資料進行匯總整理分析,撰寫出調查處置報告,上報區局餐飲科。調查處置報告應包括基本情況,現場調查情況,樣品采集情況及檢測結果,采取的臨時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質判定,意見與建議等。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處罰的,也應寫入調查處置報告中。
(二)責任追究
1.對經調查取證認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依據《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對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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