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時間:2024-12-07 18:47:46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5篇[精品]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5篇[精品]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一、適用范圍

  本救災應急預案適用于洪澇、滑坡、風災等突發性災害發生后的應急響應。

  二、基本情況

  古坪溝村轄3個村民小組,有102戶310人。

  三、啟動條件

  參照《國家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中關于水旱災害,泥石流、滑坡等惡劣自然災害啟動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岔溝村實際情況,村委會確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應急預案:

  1、造成人員傷亡;

  2、造成建筑倒塌;

  3、需要或可能需要轉移安置群眾

  四、指揮機構和工作職責

  成立以村總支書記與副支書為主的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全村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領導小組組長由村總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村委會副支書擔任,成員由村兩委成員、大學生村官及各村民組長組成。

  組長負責整個抗災救災工作,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貫徹落實救災應急措施,維護災區社會秩序。

  副組長負責調度人力、財力進行搶險救災,安置災民;落實救災物資發放,保證緊急情況下災民的民宿需求,組織災民災后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

  成員負責協調副組長工作,具體做好包點及自然村報警、轉移災民等工作。

  村民組長負責通知到戶,并幫助無自救能力的災民做好人員及財產的`轉移工作。

  民兵營長、治保主任負責做好災區的社會治安防范工作。

  五、應急準備

  發生重大災害救災應急工作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時期:災情初期,個別自然村發生大災時,災害發生地村民組長及時上報災情。

  第二時期:當災情進一步發展時,受災范圍逐步擴大,損失嚴重,半數自然村發生險情,應及時做好轉移準備工作,向黨委、政府詳細報告災情。

  第三時期:特大災害發生后進入緊急狀態,此時,村委會應及時啟動村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立即召開村生產救災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全村災情,研究對策,并報告鄉政府,鄉社會事務辦公室,請求援助。

  六、災害預警和信息報送

  加強與鄉生產救災指揮部的聯動,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和重大險情預警機制。村兩委自然災害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接受有關信息,并在接到預警信息后,及時報告上級應急有關部門,向所屬區域發布災害預告。

  七、應急響應

  (一)機構安排

  災情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已有指揮機構條件,下設四個分組,現場指揮組、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基本生活保障組、醫療救助組,各分組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當接到災情預警后,負責全村救災工作組織領導,并及時掌握,通報災情。

  2、現場指揮組

  現場指揮組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全村力量,組織開展搶險救災,解決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和妥善安置和善后工作。

  3、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

  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負責按照預定方案組織青壯年對口幫扶五保戶(含孤老人員)、重度殘疾人、學校學生等弱勢群體緊急轉移安置。

  4、基本生活保障組

  基本生活保障組負責緊急轉移人員,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飲用水和臨時住所。

  5、醫療救助組

  醫療救助組負責緊急轉移人員,特別是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工作。

  (二)轉移路線

  當預警信號發出后,涉險人員即按指定的路線轉移。

  (1)需轉移安置到鄉鎮避災安置場所的,集中登記后,有交通工具的自行轉移,到達后由相關負責人對其進行登記。無交通工具的由村委會集中乘車轉移。

  (2)需轉移安置到村避災安置場所的沿村內主要道路自行轉移,到安置點后由負責人登記造冊。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親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但要保持與村委會負責人的聯系。

  八、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1、災后救助

  調查了解災情,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及因災農作物損失情況統計表;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及時發放救災款物。民主評議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員名單及數額等,發放后再進行一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恢復重建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中學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為切實做好教育系統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災事故預防工作,確保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中學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安全生產法》為依據,以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積極開展各種應對各種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工作,確保全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惡劣天氣范圍

  大風、雷電、雨雪(中大)、冰雹、大霧、嚴寒、高溫等自然災害

  三、組織機構

  成立中學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班主任

  小組辦公室,負責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預防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報告、信息溝通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2、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

  3、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工作。

  五、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實施惡劣天氣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突發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2、統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救援,統一調配救援人員;

  3、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室職責:

  1、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遇到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

  2、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及善后工作;

  3、處理日常事務,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六、等級確認與劃分

  4、Ⅰ級事件:是指學校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可能遭受重大損害,對本學校的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5、Ⅱ級事件:是指對學校的人員和財產可能造成較大損害,對學校的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6、Ⅲ級事件:是指對個體可能造成損害,對學校的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六、應急處置措施

  (一)預報后的應急反應

  根據有關規定,在發布自然災害預報后,各單位即可宣布進入預備應急期。

  預備應急反應主要包括:

  1、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預案的執行情況;

  2、發布躲避通知,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災情監測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救援、搶救和醫療救助等應急準備工作;

  5、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6、防止自然災害謠傳或誤傳,不信謠、不傳謠、避免發生衍生災害,保持社會安定。

  (二)災害發生后的應急反應

  破壞性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發生后,在當地的統一部署下,根據災害等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1、Ⅰ級事件的應急反應

  受災地區的在當地的領導下,開展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受災地區的應密切配合災區收集災情數據,組織開展應急工作,并將災情和應急情況及時上報區。

  2、Ⅱ級事件的應急反應

  3、在當地的統一領導下,開展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學根據受災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要迅速向中心學校、區報告災情;區根據災情情況匯總、分析后確定應急工作規模,提出自然災害趨勢評估和應急工作意見與建議,報區委、區和市。

  自然災害發生后,各單位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全力以赴、妥善處理。

  學校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加搶險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

  4、Ⅲ級事件的應急反應

  Ⅲ級事件發生后,受災地區的各單位負責收集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區報告災情和救災情況。

  各單位在當地的統一指揮下,做好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

  七、相關要求

  1、當霧、雪、暴雨、大風、揚沙、嚴寒、高溫等惡劣天氣發生前和出現時,要組織有關人員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校舍、用電設備等進行安全檢查和處理。

  2、要加強惡劣天氣期間值班,值班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每一時段均安排教師在校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3、要針對惡劣天氣制定應急預案,及時掌握惡劣天氣的預警信息,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信號,適時做出正確的判斷。

  4、并通過學生向其家長通報。在惡劣天氣影響學生正常上、下學通行情況下,學校可以先期調整作息時間,采取停課、提前放學、延時放學、通知家長接送、教師護送等安全措施,同時向區匯報。

  5、各學校要特別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的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加強對車輛所有人、駕駛員進行安全駕駛教育,制定惡劣天氣下的校車安全應急預案,并有針對性的進行演練,要求車輛所有人冰雪天氣下配備防滑設備,必要時可以采取延緩接送、停止接送等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6、惡劣天氣過后,要對校園安全進行全面排查,在危險部位設立警示牌,高危部位用警戒線、防護網封閉,必要時設專人看管,同時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7、落實責任追究制,單位領導要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對因瀆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后果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

  為有效提高幼兒園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幼的生命財產和園舍安全,減少資產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事故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幼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兒園校舍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幼兒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園救災工作。

  組 長:宋鵬飛 副組長:劉新

  組員:蒙亞寧 孫瑤 張嬌 樊雯 任莎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兒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幼兒園師幼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事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上級統一領導下,幼兒園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定期開展專項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幼兒園增加投入,添置相關設備,加固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設施。

  5、不亂拉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制定幼兒園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地震、雷電、有毒氣體等惡劣環境,經請示上級同意,停止教學活動,通知家長配合接送幼兒放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幼兒園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32778870)。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責任向幼兒園報告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上級反映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幼兒園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務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園長或授權發布緊急撤離、集中的命令,廣播室進行反復廣播。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操場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幼兒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幼兒,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孩子情緒,并引導幼兒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幼兒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想照顧,幫助弱小、有病的幼兒最先撤離。

  5、門衛聽到廣播后立即打開大門,主任立即檢查通道是否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

  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幼兒園領導,園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值班人員發現發生火災時,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

  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幼兒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接到報警的人員應立即趕到一線,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4

  1、組織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災害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一旦發生災害,實行逐級負責,校長在由校長指揮,校長不在由分管校長指揮,以此類推。

  2、人員分工:

  總指揮:XX

  副指揮:XX

  (1)調度、聯絡組:XX

  (2)學生疏散組:XX以及所有有關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緊急救護組:XX以及各校區衛生指導師;

  (4)接待民工組:XX

  (5)信息組:XX

  (6)安全保衛組:各校區門衛、臨時選調年輕力壯的教師組成。

  第1條按照《關于自然災害的安全預防措施》的有關規定,確定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災害。

  第2條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災害威脅的施工項目經理部應按照當地政府和工程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防災減災工作。同時,根據施工及其所在地區、環境等的實際情況編制《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并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預演預練。

  第3條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員和臨時設施、設備、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臺風: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并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3、泥石流、山體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員受到沖擊或掩埋,也可導致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并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第4條應急組織:應明確啟動《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的.權限。明確實施《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過程中的處理、決策、指揮等相關人員及其責、權,明確現場救援人員的構成及其分工。

  第5條按照當地政府和工程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和實際需要和可能在適當的地點設置應急設備、物資,并委派專人管理和維護。同時,項目經理部的所有從業人員都應知道應急設備、物資放置位置、

  用途和使用方法。

  第6條應急教育和培訓:項目經理部應向從業人員進行自然災害先兆判斷和遭遇災害時避險、自救、互救、逃生、報告、減災等方面知識和要求的培訓教育。

  第7條緊急處置措施應包括項目如何組織自救和向社會求救以及配合社會落實減災措施等方面內容。項目經理部應始終保持一種與社會聯系的通訊、交通方式。

  為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發生時搶險和醫療救護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自然災害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蘄春縣衛生局關于印發《蘄春縣自然災害衛生應急預案》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精神,切實加強應急準備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5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局負責人和區、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7.3.2.2 啟動程序

  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7.3.2.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7.3.3.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7.3.3.2 啟動程序

  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7.3.3.3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7.4.1.1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7.4.1.2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局向市局報告,請求市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7.4.1.3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局接到災情信息后,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7.4.2.1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4.2.2 新聞發布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災情和救災信息。

  7.4.2.3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發布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1.1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2322716。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關于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范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10.3 各種規范文本

  包括預案啟動審批、應急期間信息通報、新聞發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詳細列出預案參與部門(單位)及聯系人名單和通聯方式,并及時更新。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6

  為了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 長:萬季權

  副組長:魚小龍 曹永紅 段英俊

  成 員:高 強 樊永昌 王德鎖 魏東江 陳榮瑞 李宏斌 陳孝軍

  何斌社 郭 婷 張鵬亮 魏寶江 王彥博 毛建英 曹繼平

  楊 超 任 云 楊 榮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7

  1.1目的

  為切實抓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保障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堅持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樹立農業自然災害“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思想。

  1.2.2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實行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一把手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1.2.3農業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1.3編制依據

  編制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宣城市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旌德縣范圍內突發性干旱、洪澇、低溫凍害和風雹等農業重大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任務

  2.1組織機構

  縣農委設立生產救災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和災后恢復工作。由縣農委主任任領導小組組長。縣農技推廣中心(縣蔬菜辦公室)、縣農機管理局、縣畜牧獸醫局、縣水產站、縣名茶辦等委屬單位和委機關農業信息股、項目辦、財務室等股室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縣農委生產救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委辦公室。

  2.2縣農委生產救災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協調、指導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和災后恢復工作;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生產救災預案。

  2.2.2組織開展全縣農業災情調查和統計,建立農業災情報告制度和信息網絡系統。

  2.2.3分析研究,提出全縣農業生產救災的意見和建議。

  2.2.4組織和指導災區抗災救災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2.2.5組織機關干部和科技人員深入災區開展科技服務和生產救災。

  2.2.6開展生產救災的宣傳工作。

  2.2.7爭取和籌集生產救災經費和救災種子、化肥等物資,提出分配意見。

  2.2.8對各鄉(鎮)生產救災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2.3縣農委生產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3.1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2.3.2與縣氣象、水利、民政等部門密切協作,采集天氣、水文災情等信息,供領導參閱。

  2.3.3與各鄉鎮災情統計部門共同對災情進行核實,掌握災情動態;負責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災情信息上報工作。

  2.3.4及時了解各鄉鎮抗災救災行動情況,掌握抗災救災動態,供領導參閱,并提供給有關部門。

  2.3.5負責生產救災文字信息綜合工作,并辦好《農業生產抗災救災簡報》。

  2.3.6對領導小組派往災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工作的機關干部和科技人員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和聯絡工作。

  2.3.7參與救災資金、物資的`發放工作,并對資金、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了解和核查。

  2.3.8負責處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縣農委生產救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產救災工作。

  2.4.1委農業信息股:負責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抗災救災新聞宣傳報道等工作。

  2.4.2委財務室和項目辦:爭取和籌集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物資,并根據領導小組分配意見,將資金、物資發往受災地區,爭取和落實農業抗災基礎設施項目及災后恢復重建項目。

  2.4.3縣農技推廣中心:及時提出全縣農業生產救災預案,督促指導各鄉鎮做好災后農技服務和恢復生產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種植業災情。負責農作物病蟲草害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救災種子、肥料的籌集和儲備工作,做好災后恢復的土壤墑情和養份動態監測等工作。

  2.4.4縣畜牧獸醫局和縣水產站:及時提出全縣畜禽、水產養殖業生產救災預案,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產養殖業受災情況。督促指導各鄉鎮做好畜禽、水產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負責指導災后動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導災區落實免疫、消毒、檢疫等防疫措施,協調疫苗、消毒劑等應急防疫物資供應。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8

  1、目的

  預防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發生,并在一旦發生的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態影響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制水分公司對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控制。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擊等。

  3、管理職責

  3.1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緊急事態的全面指揮。

  3.2制水分公司負責對自然災害信息的掌握及對緊急事態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

  3.3各有關部門負責緊急事態預防措施及應急行動的協調與配合。

  4、內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災害

  4.1.1值班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巡視,特別是在梅雨或漲水季節應加強對構筑物及其排水設施的巡視,提高警惕。

  4.1.2確保排水溝渠暢通,排污口大小滿足要求,若發現不符合要求設施或構筑物有嚴重缺陷的',應及時通過書面申請形式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從而及時處理問題。

  4.1.3定期檢查制水設備、設施,確保其安全可靠、滿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當災情發生后,制水分公司經理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全面指揮工作,受災部門/單位為搶險工作的主力,當需要增援時,其它部門/單位應積極配合。

  4.1.5若水災發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勢上漲猛烈無法控制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止所有機組的工作,然后切斷一切供電電源和操作電源,組織人員馬上疏散至安全地帶。

  4.1.6災情過后,制水分公司經理組織人員對事故過程進行調查,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積極改進防護措施,若文件有不妥處,負責進行修改。

  4.2雷擊

  4.2.1制水分公司機電設備、構筑物(包括高壓配電房、變壓器房)的防雷系統,由技術工程部組織人員定期進行檢測。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節之前,必須檢查、維修防雷電設備和拉地。檢查的主要項目如:

  4.2.2.1防雷設備的外觀形貌、連接程度,如發現斷裂、損壞、松動應及時修復;

  4.2.2.2用儀器檢測防雷設備沖擊接地電阻值,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復;

  4.2.2.3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換變形或腐蝕的阻火芯,并應保證密封處不漏氣。

  4.2.3雷雨天氣時,應注意人身安全防護。

  4.2.4若發現防雷系統出現異常或故障,應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技術工程部,由技術工程部統一處理。

  4.2.3當因雷擊造成設備損壞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處理。制水分公司及時對損壞的設備進行維修或更換。

  4.2.3當因雷擊發生火災,按照《火警應急預案》處理。

  5、相關文件

  5.1 《事故管理規定》

  5.2 《火警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9

  災后救助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

  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恢復重建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組織實施

  各鎮人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0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開展防災救災工作,保障我公司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十八號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當本公司所在地發生水旱災害,冰雹、雪、臺風、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一、防災救災工作指導思想

  防災救災工作,以減輕公司與員工的財產損失和維護員工的生命安全為目標.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反應迅速、協同合作”的原則,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部門協同的方針,本著以防災為主、救助為輔的防災工作思想,確保“少損失、不損失”的防災工作目標。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公司成立防災救災工作指揮部,常務副總任總指揮,副總任副總指揮,各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防災救災行動小組負責日常的防范和救災時的第一梯隊。

  2、班組長以上(含班組長)的管理人員、非生產員工為抗災救災的第二梯隊。

  3、全體的車間員工為抗災救災的第三梯隊.

  三、應急救援工作各部門職責

  (一)、指揮部職能

  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組織日常防災值班和安全檢查,監督各項防災措施的落實;

  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二)、指揮部人員分工:

  1、總指揮:指揮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成員:協助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進行救援、警戒、治安保衛、疏散等工作.

  總經理助理: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機指令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生產部主任: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

  設備科長:負責日常水、電、氣、生產設備使用安全檢查,事故后水、電、氣、設備使用的恢復工作。

  保安組長:負責救援、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質量管理部主任: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辦公室主任: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

  行政助理:做好災害信息的收集工作。

  采購部主任: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及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駕駛員及職能部門員工: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三)、救援專業組的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職工都負有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組,是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救援及處置,其任務分工如下:

  1、通信聯絡組:由辦公室、工會、財務部等部門人員組成,共5人。

  負責人:辦公室主任,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信任務。

  2、治安組:由辦公室后勤人員組成,共5人。

  負責人:保安組長,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3、消防組:16人。

  負責人:保安組長,擔負救援、洗消和搶救傷員任務。

  4、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科、工藝科、設計科、生產部、售后人員組成,共10人.

  負責人:設備科長,擔負搶險搶修指揮協調。

  5、醫療救護組:由生產與后勤人員組成,共8人。

  負責人:生產部主任助理,擔負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6、物資供應隊:采購部,共2人。

  負責人:采購部主管,擔負傷員生活必需品和搶救物資的供應任務.四、預警啟動條件

  1、接到政府部門的防災救災通知.

  2、生產車間、倉庫、宿舍或辦公區域發生火災,火情由點及面,并且依靠個人已經無法撲滅。

  3、地震發生,出現劇烈晃動,持續時間達到5秒及以上.

  4、暴雨持續,并且降雨量達到50毫米,排水管出現淤積。

  5、連續暴雪,已經出現10厘米雪量淤積。

  6、其它防災救災工作指揮組決定應啟動預警的。

  五、應急準備

  1、宣傳自然災害知識,自然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員工的防災減災意識。既要做到普及,又不能引起誤解。事關公司發展,與公司人員以及財產息息相關,所以做好排險救災工作責無旁貸。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克服麻痹思想,增強責任感。同時做好公司內各建筑和各項生活設施、設備防洪、防震、防火災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必要時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公司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3、設備科、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定期對公司內部建筑物、電線、水管、下水道等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增加公司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每年組織1次自然災害演習,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六、災情信息管理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需求。

  2、公司應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3、嚴格執行公司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4、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自然災害情況。

  七、應急響應

  災害發生后,各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應急預案,做好員工和財產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員工生命和財產損失。

  八、恢復重建

  災后,防災救災工作指揮部組織核查災情,開展災情評估,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要及時進行總結,并向上級進行匯報。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公司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九、搶險救災物資的管理

  1、搶險救災物資管理工作由財務部負責。

  2、倉庫應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管理,設立專賬,定期清點.

  3、搶險救災物資不準挪為它用,確需挪用的,需經總經理批準,并及時給予補充和登記說明。

  九、對外溝通與協作

  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積極開展自然災害救助交流,借鑒其他單位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公司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

  十、獎勵與責任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公司聯合表彰;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2、預案實施后,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后報總經理批準.

  3、每年5月下旬在臺風、暴雨等來臨之前,由辦公室根據公司人員現狀調整當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各搶險小組成員名單,并公布聯系方式。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1

  為進一步提高對陣風、臺風、洪澇、地震等突發性自然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減少港口在自然災害中人員傷害及設施突遭重大損失,防止災害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日照市港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港口的大型機械防陣風、防臺風管理工作;

  (二)港口區域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港口區域的預防地震工作;

  (四)其他對港口有重大危害的自然災害。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加強對港口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領導,成立日照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一)領導小組

  組長:XX市港航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XX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長

  (二)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監管科,李緒雙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港口預防自然災害的監督管理和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工作電話和傳真:0633—8335434。

  三、預防自然災害工作要求

  (一)大型港口機械防陣風、臺風工作的要求

  1、各港口經營人要堅持收聽本地天氣預報,當接到臺風預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布置、檢查和落實防臺措施,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設備安全。

  2、各港口經營人要確定事故報警點(一般為港口調度室),要配備聯系電話并做好宣傳,做到24小時有人接電話,并能及時傳遞信息,預案啟動后報警點即為現場指揮部。

  3、對大型港機的防風裝置應當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并具備防風防臺能力。

  4、各大型港機作業的`碼頭和場所,應當根據當地陣風或者臺風的實際情況設置足夠的錨定裝置和防風系纜裝置,對不具備防風防臺能力的碼頭和大型港機應當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其具備防風防臺能力。

  5、正常使用的大型港機應當完備、有效,并具備有足夠的制動力矩。

  軌道式大型港機除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應當配備防滑和制動裝置,其中防滑裝置須保證設備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現場風力作用下不發生滑移。 2、選擇配備防止風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裝置時,須保證設備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現場風力作用下不發生傾覆。使用單位所在地區50年最大風速歷史記錄超出上述范圍的,應當按照50年最大風速設防。

  3、行走軌道應當平整,軌道兩端應當設置鋼筋混凝土或者鋼板制成的擋板,并與碼頭基礎緊固聯系在一起。

  4、應當配備防風預(警)報裝置,并進行技術測試,以滿足對設計風速警示預報的要求。

  (二)港口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2、各港口經營人汛前要對所屬碼頭、堤防、閘口、躉船、系錨船舶及其它水上設施和容易受淹的要害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尤其是對老舊船、水泥船、危險貨物碼頭等重點和薄弱環節要勤查并立即整改,低洼地段物資、設備要及時轉移。

  3、防汛物資、器材、設備要充分準備到位,各種車輛、機械、船舶及其它設備要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做到常備不懈。

  (三)港口預防和應急地震災害工作的要求

  1、掌握信息,及時向全港發布震情通告。

  2、地震發生后,迅速了解震情,初步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并不斷核實、及時上報。

  3、宣布港區進入震后應急期,啟動港口地震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港區的地震應急工作,組織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4、優先保證糧食物品、其他重要物資的運輸和職工的疏散。

  5、盡快恢復港區被破壞的通信設施和配電設施。

  四、預防措施

  (一)大型港口機械防風防臺措施

  1、在正常作業時,大型港機的行走機構應當具有良好的制動功能。任何情況下,不允許擅自降低行走制動器制動力矩。

  2、大型港機正常作業過程中遭遇陣風時:

  (1)應當就地采取防風措施,使用包括防風裝置以及貨物、其他設施阻塞軌道等手段來保證設備的安全。

  (2)將龍門(門座)起重機固定在防風系纜(拉桿)地錨或者系纜墩柱上,鎖緊制動裝置,并塞緊輪胎(車輪、鐵鞋)防滑塊;

  集裝箱起重機吊具與著地重箱連結,并收緊鋼絲繩。

  (3)將裝船機和錨定裝置用鐵鏈(鋼絲)固定在一起;

  用鐵鏈(鋼絲)將懸臂和溜筒固定在防臺架上;將出料皮帶機降低至支承位置,選擇適當距離捆扎好運輸帶,切斷操作電源。

  (4)在車尾與地面皮帶過渡處掛上防風鏈或用繩索把皮帶捆于皮帶架上。

  3、港作船、囤船、正在碼頭作業船舶、在錨地拋錨船舶遭遇陣風時應做到:

  (1)港作船將壓載水加滿,備車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2)囤船上裝卸機械必須和囤船固定,吊鉤升至駕駛室以上高度,鏈斗式的裝(卸)船機,將鏈斗收進、固定并切斷電源。

  (3)碼頭正在裝卸作業的船舶,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加滿壓載水,平倉,加系尼龍纜繩。

  (4)錨泊船隊散綁單獨錨泊,錨泊時要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

  其他單獨錨泊船舶,應根據具體情況松足錨鏈或拋另一只錨。

  4、陣風多發季節,大型港機停止作業、移好機位后,操作人員離開前應當檢查并確認所使用的防風裝置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采取以下措施:

  (1)門座起重機應當將吊鉤起升至駕駛室以上高度,起重臂收至平衡點或者最小幅度,轉盤轉至起重臂不易碰撞的位置。

  (2)對輪胎式集裝箱龍門起重機將吊具升至最高位置并塞緊輪胎防滑塊。

  (3)切斷操作電源。

  5、具體設備的防風防臺措施執行交通部《港口大型機械防陣風防臺風管理規定》。

  (二)港口防汛抗洪保障措施

  1、各港口經營人要成立相應的防汛搶險突擊隊,要配備防汛車、船,并將隊員名單和車船牌號,報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緊急情況下,由領導小組統一調配。

  2、當港口水位達到警戒水位(14.4米)時,港口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坐鎮指揮,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及時匯報情況,值班人員不得玩忽職守,擅離崗位。

  3、在主汛期間,一切服從防汛工作需要,對防汛急需的物資、器材、設備要優先安排,優先裝卸,優先運輸。

  (三)港口防震減災保障措施

  1、做好港口工程抗震設防標準和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工作。

  2、組織對已有電力、危險品儲罐、港口基礎建筑設施進行檢查、加固。

  3、制定地震應急預案,落實防范措施。

  五、日常管理

  日照市港口區域各相關單位應做好如下工作:

  1、制定本單位預防自然災害預案,報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不定期對本單位的預防自然災害預案組織演練。

  3、加強對職工的培訓,提高職工對預防自然災害或自然災害搶險的能力和意識。

  4、不定期對預防自然災害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設備設施及時進行更新。

  5、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負責對港口行業的各相關單位和經營人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各項預防措施得以落實。

  六、應急管理

  1、掌握或得到自然災害預報信息時,應迅速啟動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預案。

  2、遇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各港口經營人在確保職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應急行動和相應措施,盡可能防止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3、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發生時,各港口經營人首先采取一切措施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

  4、突發性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需要應急救援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救援機構求援。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2

  為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發布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的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如果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該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中。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3

  自然災害是指自然現象引起的不可抗拒的嚴重破壞性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龍卷風、泥石流等。這些災害可能對人類的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巨大的損失,因此制定應急預案對于應對自然災害非常重要。

  一、應急預案的目標和原則

  應急預案的目標是在自然災害發生時,迅速有效地響應,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的.影響和損失。應急預案的原則包括:

  1、預防為主:預防是應對自然災害的關鍵,應急預案應著重強調預防措施的落實。

  2、快速響應:在災害發生時,應急預案應強調快速響應,盡快啟動應急機制。

  3、科學決策:應急預案應提供科學依據,使決策者能夠做出正確的決策。

  4、公眾參與:應急預案應鼓勵公眾參與,提高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

  二、應急預案的內容

  1、組織體系:應急預案應建立由政府領導、各部門參與的組織體系,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

  2、信息報告:應急預案應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收集、傳遞和處理災情信息。

  3、響應機制:應急預案應制定相應的響應機制,包括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力量、調配資源等。

  4、救援措施:應急預案應制定針對不同災害類型的救援措施,包括搜救、醫療救治、物資保障等。

  5、公共宣傳:應急預案應建立公共宣傳機制,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信息和應對措施。

  三、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的實施需要政府、各部門和公眾的共同努力。政府應加強領導,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各部門應按照預案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和任務;公眾應加強自我防護意識,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制定和實施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是減輕災害影響和損失的關鍵。我們應該加強預防措施的落實,提高快速響應能力,科學決策,鼓勵公眾參與,共同應對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4

  為了更好地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針,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強化生命第一的意識,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實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防汛搶險領導小組及職責:

  總指揮:(查看水情,組織全園教職工,按各自的職責進行疏導幼兒)

  廣播組:(撥打報警電話,向上級準時通報險情)

  疏散引導:(關心各班班主任把幼兒帶到安全部位,讓各班班主任清點人數并上報)

  警戒搶救組:(負責聯絡工作并組織受傷人員救治工作)

  各班負責人:班主任及帶班老師分組分別負責幼兒前后快速撤離。

  二、幼兒園防洪防汛工作預案:

  1、加強對全園師生防汛學問的宣揚教育,通過櫥窗、傳單等多種形式,把防汛學問傳達給每位師生,提高全園師生的防范災難力量。

  2、加強檢查和防范工作,常常保持校內交通、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內內簡單受淹的地方逐點檢查,確保地下水道疏通。對幼兒園園舍墻體、屋面、門窗、電器等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覺的問題和隱患準時整改。堅決封閉幼兒園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親密留意幼兒園園舍安全,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覺安全隱患,馬上將師生遷移。

  4、遇洪水侵襲園舍,馬上啟動防洪預案,疏散人員和財產,確保師生安全。

  5、暴雨洪水過后,準時對園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擴散。

  6、汛期堅持領導值班和報告制度,幼兒園負責人的手機和值班電話全天開機,確保通信暢通。有特別狀況準時向上級匯報。一旦發生險情和意外狀況,實行堅決措施準時處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7、幼兒園要組織搶先小組待命,對簡單受侵蝕的設備、圖書等做好轉移預備。發覺特別,立刻整改,堅決把隱患消退在萌芽狀態。

  8、切實加強預防管理,嚴防幼兒園重大災情發生。若因人力不行抗拒發生事故,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準時實行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時留意事項:

  1、依據現場的實情,優先選擇最佳疏散線路。

  2、全園教職工快速到位,通過廣播對被困人員的心情做好組織和引導疏散工作,維護好疏散秩序,防止擁擠踏傷。

  3、要清點人數,對救出的人員進行清點,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災嚴峻的狀況下要組織幼兒按原有疏散路線向高的地方轉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兒年齡小自理力量差,加強老師思想道德觀念,仔細負責,加強自身的安全措施和應急力量。在需要時要有于獻身的精神。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5

  為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呂xx(法人、校長)

  副組長:甘xx(副校長)左xx(教導主任)

  組員:徐xx、劉xx、楊xx、楊xx、王xx、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在學校副校長辦公室設辦公室,由甘xx負責。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在縣政府及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學校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各項工作;根據上級各個時期的工作形勢,提出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及時處理學校安全隱患;發生自然災害時,及時報告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做好事件的調查和結案等工作。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通過從網上下載、圖片宣傳、班隊會等進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關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識別災害險情,掌握避險技能。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組織師生學習掌握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及時通知雷暴雨情況信息,并公布最新的處理辦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四、防災應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做好學生和學生家長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風天氣學生上學放學由家長接送。

  2、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3、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在接到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并及時通報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家長接送學生。

  4、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

  5、各室負責人、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6、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7、如上課期間發生自然災害,上課教師負責組織本班學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班主任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課間休息時發生自然災害,所有教師迅速組織自己附近的學生有序撤離,班主任教師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其他教師迅速前往幼兒園幫助幼兒撤離。課間休息時發生地震災害,所有教師迅速組織自己附近的學生有序撤離,班主任教師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撤離秩序:二樓:一1班、一2班左樓道;三年級右樓道;三樓:二1班左樓道;二2班、四1班右樓道;四樓:四2班、右樓道;五1班、五2班左樓道。各樓層學生均按兩路縱隊有序下樓。一樓各年級迅速從教室前后門撤離教室,樓道值班教師迅速到各自值班樓道執勤。學校行政人員到各自值班地點執勤。教師樓道值班安排見各樓層樓道值班安排。

  8、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9、災后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五、實施辦法

  1、發生自然災害后,必須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時報告縣教育局預防特大自然災害和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

  2、發生自然災害時,在向上述部門報告的同時,必須迅速疏散人員,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

  六、現場指揮及應急處理人員:

  1、總指揮:呂xx(第一總指揮)甘xx(第二總指揮)

  發生安全事故,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呂xx負責,如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甘xx負責。(二位總指揮不能同時不在校)

  2、聯絡員:劉xx、楊xx

  負責向縣教育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醫院等聯系,通知學生家長。

  3、秩序維護及應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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