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用工合同

時間:2022-11-03 08:25:56 用工合同 我要投稿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勞動用工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精選15篇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1

  一、對企業用工帶來的主要挑戰

  1、員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

  考慮到企業裁減員工的難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過程中對招聘要求和目的應更加明晰,資格審查、背景調查和入職體檢成為愈加重要的環節,同時招聘階段必須對崗位的錄用條件進行明示。

  這為之后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無效”從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準備。

  2、對試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1)試用期薪資標準不能過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期限較之前縮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違法約定試用期的賠償金有了明確標準:“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合同解除成為相對成本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無需支付補償金,對程序和依據上的要求偏低。(從這個角度講:對企業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設定6個月試用期。)

  3、勞動關系傾向于長期化和穩定化。

  《勞動合同法》對于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嚴格,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只要是“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都必須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這會使得員工較容易與企業形成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大批員工將很快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針對企業需要保留的核心員工,企業是樂于看到這種情況,但是需要企業給員工提供足夠的發展空間和合理的職業規劃;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較強的中低層次通用崗位,企業傾向于簽訂中長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終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員工。

  4、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明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這使得一些企業在勞動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條款”變得失去意義;

  (3)明確規定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明確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一個月之內;一年之內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視為建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4)對違約金條款的使用限定在兩種情況,出資培訓和競業限制,企業失去了任意設定違約金的可能;

  (5)勞動者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時候,勞動者不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獲得補償金。

  (6)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自行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

  動合同的,雙倍支付賠償金。

  5、對企業內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顯提升,尤其是規章制度的訂立

  (1)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中必須經過民主程序,在總則里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2)同時對于規定制度明確公示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3)對于內部規章制度還有一個隱蔽的“陷阱”:“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類似于“女職工入職之后幾年內不能結婚、不得生育”的規定是否會絕跡。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勞動紀律”不再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可能的解讀是“勞動紀律”不再是企業和員工一對一協商約定的結果,而是集體協商的產物。

  6、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顯的差別

  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強化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傾向。與之前的《勞動法》有明顯區別,合同終止同樣需要支付補償金,而且支付的標準與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勞動合同法》取消合同約定終止的條款,這樣弱化了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至少對于企業成本上沒有明顯的區別,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據上有區別。

  可以預見到的是在《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取代了原來合同終止成為風險和成本均較低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因為違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味著雙倍的補償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業違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終止同樣需支付補償金(本質上也是鼓勵用工的長期化)

  (2)補償金計算時,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之前的規定不滿六個月無需支付補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將直接導致企業在解除和終止員工合同時風險急劇上升,企業將更青睞于協商解除將風險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圍)。

  (5)事實上“企業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這一命題的更準確的表述的“守法企業”、“用工規范企業”、“法制意識較強企業”以及“勞動監察力度較強地區的企業”的勞動用工成本將大幅度上升。其實這是個兩難的選擇,這類企業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時,對員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優秀的員工。

  8、對老員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員工)將成為一個極富挑戰性的課題

  (1)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保留“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和較長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老員工;

  (2)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老員工,企業將不能以醫療期滿、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同樣企業經營困難或技術革新也不能裁減他們。這讓此類員工在退休前離職幾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因此企業需要更多考慮規范管理和合理使用這批員工,避免他們“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長病假”的情況出現。

  9、工會作用得到的強化

  (1)訂立集體合同時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

  (2)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工會可以代表勞動者提起仲裁和訴訟;

  (3)被派遣勞動者有權選擇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二、對企業而言相對有利的變化

  1、明確規定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

  2、擴大了企業裁員的范疇,降低了對程序性要求,使得企業經濟性裁員更具有操作性;

  3、對禁止員工兼職有了實質性的條文進行限制:“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4、明確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操作上更為便利,有了選擇余地;

  5、明確勞動者在離職時,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注意,這里的“約定”二字是需要企業認真思量和規范的,比如在勞動合同里約定、在《員工手冊》里規范。

  6、對高收入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有了“封頂機制”。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帶來的另外一個“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經濟補償金都不用考慮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7、非全日制用工的標準非常之低,可能會鼓勵企業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靈活用工。

  8、最后一個有利之處就是員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長期而穩定的勞動關系”其實是對雙方而言的,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畢竟企業招聘時候的要求會愈加嚴格,面對一個明顯供大于求的勞動力市場,員工在跳槽之前必定會“三思而后行”。

  三、勞務派遣的使用

  1、企業需要更審慎的選擇有資質、有實力、規范操作的勞務派遣公司;

  一方面是考慮到《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務派遣公司的資質進行了限定,而且對勞務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擔義務也提出較高要求,自身實力有限、操作不規范的勞務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規”的;另一方面的考慮是基于《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在勞務派遣過程中如“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勞務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樣提高: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至少兩年的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業通過“編制”上的區分來實現待遇上的差異變得難以為繼。“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

  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如何理解和實施“同工同酬”的概念將是一個重大挑戰。

  4、明確提出用工單位的“退回機制”: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工單位不能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個潛在的風險;之前有不少勞務派遣公司是將被“用工單位退回”作為一種“客觀情況重大改變”的情況,與被派遣者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實施后這一方式是否繼續可行值得商榷。

  5、企業需要對如何使用“勞務派遣”進行明確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業為什么要使用“勞務派遣”,“勞務派遣”主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這直接決定了企業應該如何使用“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其實是個很不錯的指引性意見,針對崗位來區分是否使用“勞務派遣”,核心崗位全部與本企業建立勞動關系,非核心崗位悉數外包,這樣至少解決了“同工同酬”的問題。

  另外,對于幾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業,全部人員外包或許是最理性的選擇,因為他們本身就足夠的資本和專業人才來處理如此紛繁蕪雜的勞動用工事宜,與其一不小心就“犯規”,還不如交給專業機構處理。

  四、過渡階段必須進行必要的準備

  1、過渡期時間:從現在起到20xx年底。

  2、現有勞動合同的過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問題;比較棘手的問題是1995年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時以及之后的12年內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員工,他們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我認為重新簽訂合同對雙方都有利,一方面對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法》相對于《勞動法》對員工的傾斜保護更明顯,對企業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確定因素,解決了長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帶來的“隱患”。當然這一點需要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簽合同需要雙方平等自愿。

  如果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那他們原有的勞動合同是否適用于新的《勞動合同法》是個有待明確的問題。

  (2)“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所有訂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要測算一下什么時候本企業工齡滿十年,之后再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慮一下其期限與十年工齡相對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對我們公司而言這個不是問題。

  (4)“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此款規定的經濟補償沒什么回旋的余地,也不需要過多考慮和準備。

  2、新法實施背景下新的勞動合同管理方案

  (1)公司現有的“勞動合同制”+“上崗合同制”的模式可以保留,至少在無固定期限合同大量出現的情況下,這是幫助企業掌握更多主動的一個模式。

  下崗待聘管理制度也需要重新修訂,盡可能降低下崗待聘人員的待遇是唯一的選擇。

  (2)新進員工的合同期限需要重新設計,初步想法是3年+5年,爭取更多的試用期時間,并在3年合同期滿的時候給雙方再選擇機會。

  (3)原有的“勞動合同”和“上崗合同”必須重新修訂,至少避免“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出現缺失。

  3、必須重新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或者重新選擇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盡可能通過合同來明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4、整理并修訂公司各類內部規章,確保與《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尤其要通過公司法務部門的審核。

  5、年底之前對現有人員進行考核評定,到年底合同大批量到期時,裁減冗余人員。

  6、用工成本上升勢必要求人力資源部在做明年的人工成本預算的時候也要打的更寬裕,至少每年的工資總額的1/12要預留出來作為“經濟補償”的“備付金”。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雇請乙方。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元(其中生活費,房租,水電費每月______元)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職責和執行制度的情況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______小時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時要進休息換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甲方執行本市中等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收入不低于本市當年規定的中等工資標準。

  3、乙方工資按______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表現在位認證由甲方負責給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逾期未發工資的,從超過發薪日期第______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______%的標準賠償給乙方)

  五、社會福利待遇

  1、退職費,凡在本單位連續鑒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滿后,視工作年限發一次性退職費,滿______年的發給人民幣______元,滿______年的發給人民幣______元,滿______年的發給人民工幣______元,滿______年的發給人民幣______元。

  2、探親休假,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時間達到______年以上者,分別可享受探親假待遇,休假其間發給基本工資,路費自理。工作滿______年可享受______天假期,滿______年可享受______天假期,滿______年以上者可享受______天假期。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試用期不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

  (3)乙方被叛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犯勞動紀律,經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______個月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的。

  (7)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勞動合同的,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辭退:(1)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裁減人員的。(2)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內提出辭工沒有得到批準離開的甲方有權不退還給乙方壓金和當月工資。

  4、在合同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開除的,甲方不退還壓金和當月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3

  (用人單位 或受委托的項目部):

  地址: 聯系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系,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并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設試用期 )。

  2、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 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 ‰,計人民幣元,余款待任務完成后全部付給。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并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托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 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 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安排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乙方工作內容和勞動定額標準由甲方決定,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2.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節假日按國家規定調休,公司另有安排除外。

  3.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

  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持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時間。

  第三條 勞務報酬

  1.甲方每月 10 號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則延后至最近一個工作日。

  試用期工資為 元人民幣,轉正后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若乙方有突出貢獻,甲方可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2.乙方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當月實際考勤天數計算扣發工資。

  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天,扣發____天工資,曠職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承擔保密義務。

  3.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五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如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書》說明

  1、甲方,指用人主體。填寫用人單位全稱。

  2、乙方,指勞動者。填寫勞動者姓名。

  3、委托代理人,指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授予委托書)并代理其簽約的人。

  甲乙雙方除簽訂本合同書外,可以簽訂其他專項協議書,作為本《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甲方: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或戶口所在地住址:

  委托代理人:所屬街道辦事處:

  地址:本人現住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志。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制度。(計件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技能等級工資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其中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工資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依法安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加點工資。法定節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資。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對違反者,甲方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七教育、培訓、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參與和接受。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標準。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條件和機會,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根據制度和規定以及本人表現,有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實行這方面的制度。

  分頁閱讀第1頁:簽訂雙方第2頁: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九條: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的情形出現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經批準轉產、整頓和調整生產任務以及分立、合并、改制,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適當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但能夠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專業技能達不到規定標準和經常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規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變工作崗位(工種)的;

  5、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需改變乙方崗位(工種)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除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即行終止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依法破產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解散、撤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批準退休、退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4、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乙方調出用人單位,自人事、工資關系開出之日起本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依法應予辭退的;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他人致殘、死亡的;不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后果嚴重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合同規定,泄漏甲方商業秘密,并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十七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用。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甲方的規定,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須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對于造成經濟損失特別重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權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一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6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風險告知:確立勞動關系之后,應當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雙倍工資。此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所簽訂的必須是正式勞動合同,不得以試用期合同“搪塞”,如果簽訂合同為試用期合同的,則試用期合同期限視為正式勞動合同期限,薪資水平按同等崗位的水平發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告知:通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會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限視合同期限約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風險告知: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甲方按下列第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3、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1、2、3項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應當將加班工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給乙方。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應當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乙方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俗稱五險),合法繳納五險屬于強行法的范圍,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若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不繳納五險規定的相關約定無效,合同其他部分繼續有效。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五險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換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我們常說的“一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為在職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如果用人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勞動合同續訂書

  2、勞動合同變更書

  3、崗位協議書

  4、培訓協議書

  5、保密協議書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7

  用人單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勞動者(乙方):身份證號:住址:___縣___鄉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或者以甲方承包的某單項工程完工為止。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到___工地,從事___工種,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并且要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相應變更勞動報酬等相關條款。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護衛生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青海省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按規定支付所有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惡意拖欠。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完善本單位規章制度。乙方在法定范圍內嚴格遵守甲方的規定制度,不得違規操作。

  六、勞動保險

  甲方根據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有關保險。

  七、合同終止條件

  1、合同期滿。2、甲方承包的單項工程全部完成。3、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終止的條件時本合同終止。4、雙方約定的其它終止條件。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行合同,不承擔責任。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過錯大小承擔各自相應部分的責任;

  九、教育與培訓

  甲方對乙方在上崗前必須進行職業技術和思想教育,從事特種工作的,要經專門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方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可以在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合同鑒定機關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自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未經約定的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川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_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_________(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_________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鑒證單位(公章):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書供四川建筑業企業(含部屬在川建筑企業、省外入川建筑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建筑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工作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維護甲方利益。完成甲方下達的經營指標和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七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有關加班審批規定安排乙方加班時,乙方無特殊情況應服從安排。

  四、勞動報酬及福利

  第八條根據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崗位的勞動報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十二條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商業秘密和其他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十三條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另行在其他公司兼職。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第十六條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十七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第十八條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第二十條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第二十一條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第二十二條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八、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第二十三條合同依法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如無違約需協商一致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決定,經教育不悔改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

  4、品行不良,影響惡劣,違法亂紀,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5、乙方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的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八條合同出現下列情況時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一方表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合同即行終止;

  3、當甲方根據經營情況變化進行內部機構調整,或按"優化組合,雙向選擇"的原則優化勞動力組合,乙方因競爭不能上崗時,本合同終止;

  4、乙方不遵守勞動紀律,如工作時間睡覺、空崗、離崗、遲到或早退,雖不構成嚴重違反勞動規章,但經數次批評教育仍不更正時,本合同終止;

  5、乙方一年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本合同終止;

  6、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給甲方經營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的,本合同終止;

  7、其他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時,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其他規定

  1、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甲方保留對乙方泄密進行經濟補償或訴訟追償的權利。

  2、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告知乙方,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全面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合同簽訂后,甲方視為乙方已全面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利用職務便利侵占甲方財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第三十一條除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規定外,甲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須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乙方進行補償。

  第三十二條未經公司同意,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向公司繳納經濟賠償金,賠償金根據員工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月份,按其崗位工資的50%收取。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如雙方有特殊約定的,則按約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十一、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四條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10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天。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位。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_________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六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 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1、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合同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5、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6、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7、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2、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全職或兼職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受聘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因該違約行為所得所有收入、財產性權益均歸甲方所有,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3、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如未簽訂《培訓/教育協議》,亦不影響甲方索賠的權利。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要求進行勞動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勞動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2、勞動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企業名稱:

  姓名:

  性別:

  經濟類型:

  身份證號:

  公司地址:

  戶籍地址:

  法人代表:

  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自用工日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年。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試用期為___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企業經營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___崗位上從事___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或任務要求,并達到相應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工資由基礎工資、獎金、效益提成等四部分組成。其中:試用期的基礎工資標準為___元/月,試用期滿后的基礎工資標準為___元/月,日派遣費、獎金、效益提成按照公司員工星級評定辦法計發。

  第五條:甲方應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逐年調增工資標準。

  第六條:由公司統一安排的且不屬于乙方工作職責范圍的業務項目,甲方應按照公司臨時派遣項目效益提成辦法的規定予以發放。

  第七條:甲方應按照公司員工星級評定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兌現有關獎金及福利。

  第八條:甲方應以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原則上為每月的___日,不得隨意克扣或無故拖欠。

  四、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九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作業工具和勞動保護。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組織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一年一次)。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安全防護以及法律、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乙方應服從公司管理并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乙方在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及數量的基礎上,可自行調休,公司不得強制性要求乙方從事非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需信守承諾,以確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嚴禁無條件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確需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凡無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另一方有依法追訴違約及賠償的權益。

  六、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訴乙方相應的責任。

  1、乙方借公司之名在外私自攬活,或在沒有完成規定工作任務的

  2、乙方自身素質和能力難以滿足崗位職責的需要,又拒絕服從公司崗位及待遇調整的;

  3、乙方多次或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服務規范,給公司形象或經營帶來損失后果的。

  第十七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并依法追訴甲方相應的責任。

  1、不按規定支付工資報酬的;

  2、強迫乙方從事有損身心健康服務項目的;

  3、有損乙方人格尊嚴,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八條:甲方因經營原因合理裁員、解散、破產或乙方因工傷、患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該合同自動終止。

  七、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12

  甲方(單位名稱) 嘉興市五豐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___________性別____民族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訂立下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車間生產崗位(工種)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程,造成甲方財產設施損壞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采用計件形式計發工資。甲方承諾每年春節前結清上年全部工資。

  2、公司設出勤獎,按每月28天計算(下雨停工、斷料或機械損壞維修期間不計入內),每月100元計發,按年度結算。

  3、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有困難的,經職工本人或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同意,可以延期支付。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甲方為乙方申報工傷意外事故保險,工傷保險投保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工作中違反操作流程和企業公布的其他規章制度并引起工傷事故的,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

  3、乙方日常可向甲方借支生活費用(須經生產主管簽字審批),但每月借款不得超過待發放工資的20%。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九條第5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1000元(若乙方從事特殊工種,金額為1500元)。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堅持協商諒解為主,協商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手機):

  (簽名)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13

  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

  3. 合同期限至于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報告。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不間斷休息二十四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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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甲方

  乙方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1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時畢業于何校何專業:_________________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_________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業單位臨時工合同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 ________________ 市人事局關于規范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轉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動用工合同15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并 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試用期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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