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會章程

時間:2024-03-28 19:51:08 章程 我要投稿

中學學生會章程(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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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學生會章程(精選20篇)

  中學學生會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 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 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學校的辦學方針。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和諧地發展。

  2、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維護校紀校規。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4、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學生的聯系,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在維護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第二章 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 學生會干部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 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書長一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委員若干。學生會下設學習部、宣傳部、紀檢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技術部。

  第三條 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書長:協助學生會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導其開展工作。指導學生會制定工作計劃,并協助組織實施。

  4、學習部:負責與各班學習委員共同研究、學習經驗介紹、學習展覽及知識競賽等。

  5、宣傳部:負責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

  6、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及違紀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7、生活部:負責組織、協調學生伙食方面工作,組織校內外公益勞動,召開生活委員會議。

  8、體育部:組織開展各類體育活動。

  9、文藝部:組織開展各類文藝匯演。

  10、技術部:協助解決學校大型活動中的電腦操作等技術問題。

  第四條 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 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選舉辦法

  第一條 每年十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 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 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 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 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六條 學生代表大會由初三,高中各班班長,學習委員,團支書組成。

  第四章 附 則

  第一條 各年級組設置學生會分會,組織上隸屬于學生會領導。

  第二條 各年級組學生會分會的任務、組織、職權可依照本章程。

  中學學生會章程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中學學生會是z中學學生的自發性組織,隸屬于校團委、隸屬于全體學生的組織,本會的一切權利屬于全體成員。

  第二條宗旨和任務

  (一)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以為同學服務為宗旨,以幫助同學解決困難為己任,以積極熱情的態度服務全校廣大師生;

  (二)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疏通學生與老師之間的民主交流渠道,傾聽學生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校方反映,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

  (三)以人文主義,科學精神為依托,相信真理,尊重事實,勇于創新;

  (四)以提高學生學生綜合素質為工作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工作原則,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習、文娛、體育、助學等活動,為提高同學的道德水平和擴大同學的知識面而努力;

  (五)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和師生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文明校園,弘揚校園文化,建設符合時代氣息和校園特點的校園文化;

  (六)加強與各兄弟院校的聯系,相互學習,加強團結,增進友誼,共同進步。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三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會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在團委的指導下,積極主動、富有創造性地開展各項校園活動;

  (二)學生會換屆選舉大會每一年一屆,本會主席團由學生會全體成員及學生代表在選舉大會上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

  (三)學生會的各級組織都要執行學生會決議,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原則;

  (四)一切學生會事物都由全體學生會干部商議通過,民主表決后實行。

  第三章學生會

  第四條學生會基層組織

  根據工作需要,本會設秘書部、社團部、文體部、宣傳部、學習部等五個職能部門。校內的各個社團均屬學生會,包括“希望”文學社、廣播站、燈謎社、英語俱樂部、舞藝社和環保協會,是學生會的分支。

  第五條學生會各部門職責

  (一)主席團:主席團由1名主席和1~2名副主席組成。主席團總覽學生會一切事務,任何活動需上報主席團,并由主席團確認上報團委書記方可實施;

  主席職務: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部門和各社團工作;

  副主席職務: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二)秘書部:負責學生會的秘書工作,輔佐主席團進行常務工作,也負責平時的文件整理(包括打印、復印)工作;

  (三)文體部:擔負著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推廣校園體育運動,展示學生才能、陶冶學生情操等任務,旨在提高全校同學體藝水平,營造多彩的藝術氛圍;

  (四)宣傳部:負責學生會對外宣傳工作及校園黑板報工作,也負責收集校園各方面實際情況并及時上報;

  (五)社團部:負責解決社團問題及協助社團活動、記錄各社團活動情況和社團會議內容;

  (六)學習部:負責營造校園學習環境,各種學習性活動的策劃和實施、也擔負著學生會內部成員的學習情況監督和輔導;

  (七)各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各部門同時接受主席團的領導。各部門部長應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能出色的帶領部門完成組織交給的工作。能緊密聯系各成員,及時全面反映成員的正確意見和合理要求。學習刻苦,能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

  (八)愛心基金會:“愛心基金”有本會組織管理,倡導“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愛心基金會理事由本會干部擔任,各理事在處理事務的時候應持認真嚴謹的態度,并堅持保密原則。

  第六條會議制度

  (一)學生會每兩周舉行一次例會;

  (二)全體會議由主席主持,各部開會由其部長主持,各社團開會由其社團負責人主持;

  (三)學生會會議內容由秘書部記錄并存檔;

  (四)社團會議在會議后需將整理好的會議記錄上交到社團部,由社團部統一整理并存檔。

  第七條各部門和社團開展活動需擬定計劃、填寫學生會活動申請書,活動結束后,要書寫開展情況,以資料的形式記錄整個活動過程并交秘書部管理。

  第四章成員的權利及義務

  第八條成員的權利

  (一)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個干部以及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二)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成員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必須認真對待;

  第九條成員的義務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熱愛本會工作,勇于開拓創新,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二)以身作則,嚴于律己,積極發揮帶頭作用,做其他同學的榜樣;

  (三)參與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工作;

  (四)向本會反映工作情況,幫助收集資料,富有傳達精神,善于溝通;

  (五)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本會章程;

  (六)不得自行組織損害學校及學生會利益的活動。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xx中學學生會。

  中學學生會章程 3

  第一條郊南中學學生會是在校德育領導小組關心指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二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同學服務,溝通學校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系,協助和促進學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據學員的需要,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為會員提高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4、做學校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代表學生參與社會事務和社會監督,代表學生參與學校教育與管理事務,維護校規校紀,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優雅的學習、生活環境、積極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5、發展與兄弟學校的友好關系,加強與全校師生的聯系。樹立郊南中學學生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各級學生組織機構的職權劃分遵循在校學生會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原則。

  6、組織社會實踐活動,積極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動,提高廣大同學與實踐結合、服務社會的'自覺性,引導同學走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成才之路。

  7、提高素質,服務同學,服務郊南,服務社會。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想時時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樹立學生會在廣大同學中的威信。

  第三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四條學生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學生會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學生會一切決議和工作,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第五條學生會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

  2、遵守學生會章程,執行學生會決議;

  3、積極參加學生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六條班委會是學生的基層組織,班委會由班長、宣傳、文體、生活、衛生等方面的委員,負責班里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本章程郊南中學學生會二零0xx年學生代表大會通過。

  中學學生會章程 4

  第一章 學生會的性質和任務

  第一條 學生會的性質

  皋如市第一中學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是聯系學生和學校的紐帶和橋梁,是學生實現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組織者,學生會接受校行政和黨總支的領導,并在校團委的指導下,積極主動、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

  第二條 學生會的任務

  1、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和理念,貫徹學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學校及校團委布置的具體工作,并及時向學校反映大多數學生的心聲,提出改進學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2、教育全校學生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皋如市第一中學學生違紀處分守則》以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學校聲譽,建立并維護良好的校風。

  3、帶領全校學生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樹立永爭第一、舍我其誰的堅強信念,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勤奮、嚴謹的好學風。

  4、領導全校學生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積極在全校學生中開展體育、藝術、社團、義工、科技和社會實踐等內容健康、形式活潑的多種活動,積極、主動、有效地豐富全校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

  5、培養全校學生獨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樹立健康的生活作風,促進同學之間團結,維護學生利益,及時向學校反映學生信息。

  6、組織建立學生自我管理體系,保證學校各種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統計和反饋各種管理信息,負責各項學生管理工作的評比及學生違紀情況的處理。

  第二章 會員、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 會員

  凡在本校學習的學生,承認本章程,愿意服從學生會領導,提出入會申請,均可成為學生會會員。

  第四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學生會章程。

  3、執行學生會的決議,服從學生會的領導。

  第五條 會員的權利

  1、對學生會工作有監督、批評的權利。

  2、有參加學生會所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3、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有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要求的權利。

  第三章 學生會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與成員產生

  第六條 學生會的組織原則

  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權利機構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第七條 學生會的組織機構:

  校學生會設常委3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書長1人;下設學習部、紀律部、衛生和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女生部,各部部長各1人。(也可以根據學校發展需要,增設其它部門。)

  第八條 成員產生

  1、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由各班學生投票選舉出本班代表2人,并將名單報學生代表大會秘書組(臨時),上屆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為自然代表。

  2、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的產生:由上屆學生會委員組成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并由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選舉出主席團常務主席一人。主席團主持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選舉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各部部長。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年召開1~2次全體會議,審議學生會工作。

  3、學生會組織機構的產生:

  ⑴每個會員學生均可以申請參加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的競選。

  ⑵各班在學生代表大會秘書組規定的時間內,對本班申請競選的學生進行評議公選,提出候選人1~2名(畢業班級可以不參加競選),經班主任、審批后,報學生代表大會秘書組。

  ⑶學生代表大會秘書組在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的領導下,對全校參加競選的人員進行評議后,推選出候選人員報校黨支部、校政教、校團委審核后,確定正式候選人選13名。

  ⑷參加競選的學生會委員候選人,在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上向全體代表進行競選演講,由全體代表進行投票,實行差額4名選舉,產生學生會委員九名。

  ⑸新一屆的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由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從新委員中提名,由新一屆學生會委員進行等額選舉,產生新一屆的常委,再對其余人選進行考評,產生各部部長。

  ⑹如果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在工作過程中,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將召開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學生會委員委員會議,提出罷免或處理意見,并推選整補新的人選。

  第四章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以及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職責

  第九條

  1、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職責:

  參加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會議,審議學生會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推選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選舉學生會委員,代表會員學生通過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向學生會組織機構提出工作建議和批評,在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安排下檢查并督促學生會的工作。

  2、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職責:

  主持召開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審議學生會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組織學生會換屆選舉,參與確定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參加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會議并對有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行為的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提出處理意見;定期組織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檢查,并及時反饋有關信息;負責將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向學生會組織機構提出的工作建議和批評及時轉達學生會有關部門,并督促其作出答復并改進工作。

  第五章 學生會干部和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職責

  第十條 學生會干部職責

  學生會干部是學生的公仆、學生會應按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選拔干部,學生干部須自覺接受監督、考查、考核,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立場堅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要求上進。

  2、嚴格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從嚴自律,以身作則,在同學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3、樹立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想,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勤奮踏實,能出色完成組織交給的各種任務。

  4、具有民主作風,能密切聯系同學,團結同學,能及時全面地反映同學的正確意見和合理要求。

  5、學習刻苦,成績優良,能正確處理好學習和工作之間的關系。

  6、自覺接受同學的監督,主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7、學生會干部在必要情況下可以按一定程序進行變動或予以免職。

  第十一條 學生會主席、副主席職責:

  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整體要求,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主持召開學生會全體會議,討論計劃,布置工作,檢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實情況;及時召開學生紀律檢查委員會會議,對學生違紀情況進行處理;每學期向學生代表大會匯報工作情況,及時向學校和政教處匯報工作,聽取指導和建議。

  第十二條 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職責:

  1、學習和宣傳部部長職責:

  宣傳、落實學校對學生學習的要求;制定本期學習工作計劃,組織學生檢查評比作業,并舉辦優秀作業展覽,組織學習類競賽(如英語單詞、古詩文等);搜集、反映學生學習信息,為學校教務處適時調整教學工作提供依據;與團委宣傳委員做好各項宣傳工作,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2、紀律檢查部部長職責:

  宣傳、落實學校對學生紀律和行為習慣的要求,制定本期紀律工作計劃;組織對學生組織紀律、宿舍紀律和行為習慣的督 促、檢查、評比(包括教室和宿舍);根據政教處處分規定,組織對違紀學生違紀情況的定位,提出處理意見;在學校(或年級)大型活動時,組織對學生紀律情況 進行檢查評比;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3、衛生和生活部部長職責:

  宣傳、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公共衛生習慣;制定本期衛生工作計劃;對各年級衛生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評比;組織學校大型活動的衛生清理工作;負責對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制定本期安全工作計劃;負責對各班公物(包括水、電、木)定期檢查;收集并反饋對學生餐廳、公寓的意見和建議;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4、體育部部長職責:

  負責全校學生的體育鍛煉活動的組織工作;制定本期體育工作計劃;負責各班眼保健操的落實和檢查;組織豐富多彩的學生體育競賽活動;協助體育組搞好學生體育達標的訓練;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5、文藝部長職責:

  負責校內大型文藝演出和參加校外文藝演出的組織工作;制定本期活動工作計劃;組織、舉辦校級各類文藝比賽,宣傳校內文藝動態,發掘校內的文藝人才,組建校園文藝團體和一些有關文藝的興趣小組;積極開展各項文娛活動,提高廣大同學的文藝修養;幫助同學活躍身心,陶冶情操,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6、女生部部長職責:

  負責全校女生各項工作,及時反饋全校女生在學習、生活、心理的方面的出現的各種問題;組織舉辦各類豐富女生學校校園生活的活動;制定本期活動工作計劃;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第六章 學生會組織機構的各項制度

  第十三條 學生會組織機構的各項制度

  1、例會制度

  (1)學生會常委會議定于每月召開一次。由學生會主席召集常委委員對上一階段校工作進行總結、交流,并討論下一階段的工作,以做好各部門之間的調配。

  (2) 學生會部長會議每周一次或間周一次(每周星期一中午時間)。

  (3) 學生會團委干部聯席會議間周召開一次(每周星期一中午時間)。

  2、值日制度

  值日工作由學生會、校團委干部輪換進行(具體由主席每學期初安排)。值日干部當天下第四節課后到團委辦公室坐班,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填寫值日筆記,第七節課后打掃辦公室衛生。每周由學生會主席考勤,納入期末評優考核內容。

  3、干部考評制度

  ( 1)每學期期末由班主任對本班的學生會干部在班內的表現進行評定打分;滿分10分,0.5分為一檔。( 9-10分~優;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較差)

  (2)每學期期末由主席負責對各部門干部工作進行考評,滿分10分,0.5分為一檔。( 9-10分~優;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較差),具體內容如下:

  (3)每學期值日工作:缺勤0.1分/次;

  (4)各部門組織的活動:各部門每學期舉辦活動不少于一次,活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影響較好的酌情加0.1-0.5分;

  (5)完成學校布置的工作:未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的扣0.1-0.5分;

  (6)例會出勤:缺勤0.2/次,遲到0.1/次。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干部不具備評優資格:

  (1) 在任期間違犯校規校紀受到學校處分者。

  (2) 在任期間由于工作不負責被停職,撤職務者。

  (3) 學生干部工作評定成績中出現"較差"成績者。

  (4)學生干部工作評定成績中出現兩次或兩次以上"一般"成績者。

  5、每學期期末綜合以上情況,對每位干部進行考核評分,按得分高低評選校級優秀學生干部。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

  中學學生會章程 5

  第一章總綱

  學生會是一種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同時它也是學校下設的機構之一,從屬學校領導,依照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章程開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是學生會的基本原則。自我管理是通過學生會這個機構對學校的學生進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過學生會與學校領導的配合,利用各種形式和方法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的素質進行加強;自我服務是學生會通過具體的工作,對學生的要求、想法進行處理,或進行某些方面的實踐,以便更好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第二章組織要領

  一、學生會在學生中開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權力,同時,學生對學生會也有監督的權力,以及對于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的是否忠于職守、以身作則。

  二、學生對學生會各部門開展的工作都有參與的權力。

  三、學生會各部門職責

  1、學生會主席:負責學生會全面工作,組織召開學生干部會,傳達學校各部門各項工作,定期聽取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匯報,并向校團委和政教處匯報工作。

  2、校學生會紀檢部工作內容:

  (1)監督檢查各班學生的儀表儀容(包括指甲衛生,頭發標準,校徽佩戴,著飾著裝等)

  (2)監督檢查各班學生的行為習慣(包括晨會紀律,早操、眼保健操,課間休息情況等)

  (3)監督檢查各班教室衛生維持情況(包括講臺、黑板、地面、衛生角衛生等)

  (4)監督檢查各班包干區衛生維持情況(包括走廊、、操場、墻面、垃圾桶衛生等)

  2、校學生會宣傳部工作內容:

  (1)定期組織各班宣傳委員制作黑板報專刊。并對各班黑板報進行統一拍照、留檔、打分和評獎。

  (2)定期組織宣傳部成員,對學校宣傳欄進行布置。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任職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政治,思想進步,品質高尚,上進心強。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關心集體,團結同學,辦事公道,作風民主。

  3、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成績優良,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事事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

  4.謙虛。謹慎不可利用自己是學生會干部的理由四處夸耀。耀武揚威。公報私仇。

  5、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責任心強,善于調動同學們的積極性,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和協作精神。

  6、工作積極主動熱情,勇于奉獻,敢于大膽管理,一絲不茍、大公無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7.多加聽取學生對自己的看法與建議,并對此進行分析總結,借以自我完善。

  學生會干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免去干部職務

  (1)違反紀律或學校有關制度,造成不良影響者;

  (2)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不良后果者;

  (3)工作問題較多,學生反映較大的

  (4)工作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

  (5)因能力所限,工作無明顯起色;

  (6)對自己要求不嚴,表率作用差;

  (7)學期考試成績出現明顯后退現象;(以班級名次為標準)

  中學學生會章程 6

  第一章 學生會會員

  第一條 肥合六中的學生都是六中學生會的成員,承認學生會的章程,愿意在其中積極的工作。

  第二條 學生會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努力學習、積極鍛煉、強健體魄。

  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中學生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制度,虛心學習。

  樂于助人,自覺維護團結。

  第三條 學生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生會的有關會議和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學生會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學生會中有選舉權、配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學生會的會議和校內媒體上,參加關于學生會工作和青年關心問題的討論,對學生會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學生會的工作人員。學生會的任何一級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剝奪學生會的權利。

  第四條 對于模范履行學生會義務在學校和學生會的.各項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學生會應當給予獎勵。

  第五條 對于不履行會員義務、違反章程、學生會應當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章 學生會的組織制度

  第六條 肥合六中學生會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其基本原則是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

  第七條 學生會的工作人員都由選舉產生。

  第八條 學生會的各級委員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第九條 學生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適當的工作部門。

  第十條 學生會干部和工作人員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的產生要廣泛發揚民主,按自覺自愿的原則,差額選舉產生。

  第三章 學生會的干部

  第十一條 學生會干部是學生會工作的骨干,學生會的干部要做同學們的表率,模范地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奮,有強烈的為廣島同學服務的精神。

  (二)學習要刻苦,帶頭學政治科學文化知識。

  (三)作風要扎實,發揚民主,實事求是,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義,團結同學,助人為樂,誠實謙虛。

  第四章 學生會的基層組織

  第十二條 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是班委會。

  第十三條 班委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組織全班同學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

  (二)宣傳、執行黨、團及學校各級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同學自身的積極作用。

  (三)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揮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自覺抵制不良傾向,配合班主任堅決同各種違法放罪行為作斗爭。

  (四)了解、反映同學們的思想和要求,維護他們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五)參與和配合班級管理,為班級老師教育教學工作服務。

  (六)對同學們進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組織,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科學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監督廣大同學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青年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七)對表現良好的同學和班委委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暫時表現不佳的同學提出批評但以教育為目的。

  第五章 學生會的對外工作

  第十四條 學生會在認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時,努力廣泛的聯系,博采眾長、學習他人,爭取工作的更大進步。

  中學學生會章程 7

  第一章學生會的性質和任務

  第一條學生會的性質

  蘭州一中學生會是學生處、團委領導下的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是聯系學校各級部門與學生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是學生利益的維護者和忠實代表,是學生實現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組織機構,并能積極主動、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

  第二條學生會的'任務

  1.積極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和理念,貫徹學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學校及學生處、團委布置的具體工作,并及時向學校反映大多數學生的心聲,提出改進學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2.認真貫徹《蘭州一中實施德育的目標、途徑和方法》以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引導全校學生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維護學校聲譽,建立并維護良好的校風。

  3.帶領全校學生樹立崇高理想,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勤奮、嚴謹的好學風,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4.在全校學生中積極組織開展文體、社團、志愿服務等內容健康、形式活潑的多種活動,促進全體學生德、智、體、美全面和諧地發展,有效豐富全校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

  5.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在維護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6.帶領全校學生樹立健康的生活作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

  第二章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委員

  凡在本校學習的學生,承認本章程,愿意服從學生會領導,均為學生會委員。

  第四條委員的義務

  1.遵守學生會章程。

  2.執行學生會的決議,服從學生會的領導。

  第五條委員的權利

  1.對學生會工作有監督、批評的權利。

  2.有參加學生會所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3.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有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要求的權利。

  第三章學生會的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權利機構是學生會主席團。

  第七條學生會組織機構

  主席團成員: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書長1人,

  部門成員:部長1人,委員若干。

  學生會下設宣傳部、組織部、學習部、社團部、體育部、文藝部、生活部、外聯部,并根據學校發展需要,設立各分支機構。

  第四章選舉辦法

  第八條學生會組織機構的產生

  1.下屆學生會干部由現任的學生會干部推舉、部門內部同意、主席團認可、學校批準方可產生。每屆任期為一學年。

  2.現任學生會委員均可以申請參加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的競選。

  第九條每年九月初召開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十條選舉主要議程是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中學學生會章程 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文昌市文西中學學生自治委員會(簡稱“文昌市文西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黨支部領導下、在學校團委指導下的全體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

  第二條 本會的指導思想:

  堅持“多為同學們著想,多為同學們辦事”的治會理念,以“當好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梁,全力打造靚麗學生組織”為治會目標,積極貫徹“做‘學生友’而不做‘學生官’”“理解、包容、互助、團結”的治會宗旨,采取“從學生中來到學生中去”的工作方法,積極發揮學生組織在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方面的作用,關注學生的成長,致力于學生的全面發展。

  第三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有益于成長成才的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同學的聯系,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五)引導和支持學生社團健康發展,配合團組織加強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服務;

  (六)規范學生干部的產生和配備,強化學生干部的群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第四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二章 干 部

  第五條 為我校學生,在校無違規違紀行為、未受紀律處分,承認本會章程,愿意參加學生會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可以申請加入本會。

  第六條 干部是學生會日常開展工作的骨干力量。學生會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大膽選撥優秀干部,保持干部隊伍的先進性。

  第七條 干部必須履行下列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虛心學習,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三)戒驕戒躁、奮發進取,積極參加工作;

  (四)及時反映同學們的意見和要求,當好傳聲筒。

  第八條 干部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生會的有關會議和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學校團委、學生會的教育和培訓。

  (二)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三)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四)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九條 對于模范履行干部義務、在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干部,學生會應當給予獎勵。

  第十條 對于違反本會章程、不執行本會決議的干部,學生會應當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教育。改正了錯誤的,予以留任;堅持錯誤不改的,由學生會秘書處責成退會,開除其干部身份。

  第十一條 干部有退會的自由,干部要求退會應向所處部門遞交書面報告,由學生會秘書處決定除名,并報學生會辦公室備案。

  干部沒有任何理由,無故缺席學生會的各類會議及各項活動。凡出現上述情況,由學生會秘書處視情節酌情處理。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十二條 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和學校團委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組織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十三條 學生代表大會是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學生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議,并得到學校團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

  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和審查學生會的概況報告、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團。

  第十四條 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會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

  學生會主席團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學生會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學生代表大會;

  (三)監督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執行工作計劃情況;

  (四)批準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 學生會秘書處是學生會的日常工作機構。

  學生會秘書處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

  學生會秘書處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生會主席團的決議和決定;

  (二)負責學生會日常工作;

  (三)管理學生會的經費和財產。

  第十六條 學生會辦公室是學生會的中樞管理機構。

  學生會辦公室由主任、副主任組成。

  學生會辦公室行使下列職權:

  (一)管理學生會干部檔案;

  (二)負責運營學生會新媒體平臺;

  (三)進行學生會的資料統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共青團文昌市文西中學委員會。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學學生會章程 9

  一、學生會的性質

  南昌三中學生會是以學生為基礎,以服務學校、老師、同學為宗旨的學生組織,并在校領導、老師及全體同學的監督指導下,積極主動、獨立自主的開展活動。

  二、學生會的職能

  1.貫徹實行學校思想、理念及管理要求,及時反映學生合理訴求,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2.完成學校下達的工作任務,及時反映學生問題。

  3.監督全校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予以督促和指導,維護學校聲譽,營造并維護優良校風、學風。

  4.積極組織開展演講、體育、各類大賽、愛心義賣、社團、日常播音等多種活動,有效豐富全校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

  5.配合學校對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及各項評比進行監督,及時反映各項情況。

  三、學生會的組成

  學生會共由80名成員左右和8個部門組成,核心部門為主席團。其中,主席團設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下設組織部、宣傳部、紀檢部、社團部、文體活動部、學習及志愿者部、科學技術部。部長設1名,副部長1-3名,部員若干名。高一新成員產生后,各部門還可競選出實習副部長1名。

  四、學生會的產生

  1.新成員的產生:有報名學生會意愿的高一同學,可在學生會納新期間填寫學生會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交至學生會負責人處,每班報名人數不限,由應屆學生會成員對報名信息進行初步考核,并公布納新競選時間。通過簡要納新競選后,選出約50名左右新高一學生會成員。

  2.部長、副部長的產生:學生會部長、副部長通過差額競選的方式,在每年6月經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主席、副主席的產生: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通過差額競選的'方式,在每年6月經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五.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職能

  1.主席團

  全面負責學生會的工作。其中,學生會主席為學生會的總負責,負責協調各部門事務,并分管社團及外交方面工作。學生會副主席按照分工,協助主席負責,并分管組織部、宣傳部、紀檢部、社團部、文體活動部、學習及志愿者部、科學技術部工作。

  學生會主席團應定期召開學生會例會,掌握并協調各部門的運作情況、工作目標達到與否。全權監督學生會相應部門所承辦的大型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完善和發展。及時向校團委匯報學生會工作情況和學生思想動態,代表學生會向學校和全體學生匯報工作并聽取指導意見。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整體要求,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學生代表大會。

  2.組織部

  完成學校團委交派的各項工作。其中,部長為各項工作的總負責,副部長應協助部長處理團員發展、團員教育、智慧團建、會議籌備等各方面工作。

  組織部應負責加強同各班團支書的組織與聯系,定期組織召開各班團支書會議。負責學校智慧團建系統的維護,負責組織開展團員年度注冊、團籍管理和團費收繳相關工作。負責團委辦公室的資料整理擺放、衛生保潔等工作。負責學生會各項大型會議的組織工作。

  3.宣傳部

  負責學生會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其中部長為各項工作的總負責,副部長應協助部長完成文稿編輯、攝影攝像、后期剪輯、線上發布、新媒體運營等各項工作。

  宣傳部應統籌負責學生會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學生會各方面活動的宣傳報道,音視頻和圖像拍攝工作。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各種活動的海報宣傳工作,并配合學校制作宣傳視頻。宣傳部應與校刊編輯部、廣播站、文學社保持密切聯系,開展好學生會日常宣傳。

  4.文體部

  負責組織開展學生會的各項文體活動。其中部長為總負責,副部長應協助部長完成方案制定、器材準備、工作人員等相關事宜。

  文體部應負責組織學校交派的體育節、藝術節、運動會、迎新文藝匯演、愛心義賣等各項大型文體活動。協助社團部指導各社團獨立自主開展文體活動。

  5.社團部

  負責管理學校社團全部活動。其中,部長為總負責,副部長應協助部長完成社團管理、檢查、考勤、評分等工作。

  社團部應負責制定社團工作計劃,監督社團日常活動,引導社團發展動向,評選優秀社團、社長、社員。協調各社團之間關系,使各社團在統一管理下有序的開展工作。積極鼓勵各社團積極聯合開展社團活動,配合學校組織舉辦社團節,并積極參與學校每年舉辦的校園文化藝術節。

  6.紀檢部

  負責學校各項活動的紀律。其中,部長為總負責,副部長應協助部長完成日常檢查、宿舍檢查和大型活動秩序維持相關工作。

  紀檢部應隨時協助學校檢查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情況,協助學校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協助學校檢查教室、宿舍的衛生環境狀況,及時指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并指導同學加以改正。

  7.學習和志愿者部

  負責組織開展各項學術活動和志愿服務活動。其中,部長為總負責,副部長應協助部長完成學習活動、學術活動和志愿服務活動的策劃、聯系、組織和落實。

  學習和志愿者部應負責組織舉辦相關知識講座、學習交流、讀書分享和各種學術類活動。協助社團部學術類社團舉辦社團活動。開展如作文大賽、講座、辯論賽等活動。宣傳、落實學校對學生學習的要求,營造優良的學習氛圍。同學校圖書館保持密切聯系,本部部員作為圖書館志愿者,協助校圖書館學生借書、還書、書籍整理等工作。

  8.科學技術部

  負責協助相關部門運用各種技術手段開展活動。其中部長為總負責,副部長應協助部長完成各項工作。

  科學技術部應在指導老師的帶領下積極學習科技創新知識,敢于參加科技創新比賽,為校爭光。遇各大活動事項使用演藝廳時,需配合老師安排,協助演藝廳各項工作。

  六.學生會會議制度

  1.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每三年一屆)

  2.學生會部長例會(每兩周一次)

  3.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每兩月一屆)

  七.其他

  1.學生會工作室為行政樓1樓團委辦公室,學生會大會地點在北樓扇形報告廳

  2.本章程為南昌三中學生會管理條例,作為學生會各部門各項活動行為組織準則及基礎,全體成員應自覺履行。章程可由學生會各任主席依據所任屆實際情況進行不同修改,但修改內容應報校團委批準,并通過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審議后方可實行。

  3.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南昌三中學生會所有。

  中學學生會章程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福建省尤溪第一中學學生會,它是尤溪一中全體學生的群眾組織。

  第二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是:廣泛聯系和團結同學,為同學服務,幫助同學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得到全面發展,全面開展各種活動,充實廣大同學的課余生活,擴大同學們的知識面,培養同學們的各種能力,也培養同學熱愛科學、獻身科學的精神,通過活動,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本會代表全體同學,在一定范圍內積極參與學校管理,提高廣大同學的主人翁意識,增進師生的相互理解,在保持我校優良傳統的基礎上,促進教育改革的進行,使我校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本會充分發揮溝通學校和學生的橋梁作用,努力維護同學們的權益,在學校的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在本會工作中,充分發揮民主,虛心聽取教師同學的批評產各種建議,并努力在工作中改正各種錯誤。

  本會積極加強同兄弟學校同學們的聯系,促進各類學校之間的團結與了解。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凡具有本校學籍或寄讀學籍,并承認本會章程者,不分民族、性別和年齡,均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享有選擇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2.對于學生會的工作,以及基層組織班委會的工作,享有評議權。對于學生會組織的討論,享有自由發言的'權利。

  3.對于學生會及班委會和學生干部,享有監督權和批評權。

  4.對于學生會的決議、提議、倡議、號召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意見,并有向學生會提出的權利。

  第五條 本會會員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支持和協助本會完成各項工作。

  2.認真完成本會布置的各項任務。

  3.及時坦率地向學生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向學生反映同學的意見和建議。

  4.維護本會聲譽。

  5.每學期交納會費。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六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七條 學生會各部門可以在認為有必要時召集各級會議,傳達、布署或討論有關工作。

  第八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關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兩年舉行一次,每年舉行一次學生委員會擴大會議,具體時間可由學生會按實際情況決定。

  第九條 參加會議的代表人選和選舉辦法由本會委員決定。

  第十條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行使職權:

  1.審議并通過本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3.討論并修改學生會章程。

  4.討論并通過代表提案。

  5.選舉本會委員會。

  第十一條 會校學生代表大會對有突出成績的學生干部和有突出表現的同學給予表揚并予以獎勵。

  第十二條 大會閉會,日常工作由本會委員會主持。委員會設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長,并聘請教育教學工作委員會或團委負責同志為本會的秘書長,具體指導工作。

  第十三條 學生委員會的職權:

  1.選舉主席和副主席。

  2.召集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及其有關會議。

  3.決定學生會有關機構人選的任免。

  4.決定獎懲的人員。

  5.制定學生會有關文件。

  6.執行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全校學生的重大問題。

  第四章 領導及其它

  第十五條 學生會接受學校黨支部、校長室、政教處、團委的具體領導,積極配合學校的各項工作。

  第十六條 各學生社團隸屬本會并接受本會領導。成立任何學生社團,必須報請本會批準與備案。本會有任免各社團負責人的權利。

  中學學生會章程 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東營市晨陽學校初中學生會是東營市晨陽學校初中學生的自治組織,接受校學生發展處和團委的指導幫助、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工作,本會的一切權利屬于全體成員,成員行使民主權力的機構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生會。

  第二條本會的任務

  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引導同學成為適應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溝通學校各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系,協助和促進班級工作。

  三.根據同學需要,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的活動,為提高會員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四.配合學校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五.促進同學之間、學生與教工之間的團結,開辟有益于同學健康成長的第二課堂,協助各種形式社團活動、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章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會員的權利

  一.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學生會的各項工作享有提案權。

  三.通過正常途徑和方式對學生會的各級組織和干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建議權。

  第四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的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遵守本會章程。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學生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的正當權益。

  三.維護學生會聲譽,執行學生會決議,努力完成學生會委托的工作。

  四.傾聽同學心聲,反映同學意見,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三章 學生會干部管理制度

  第五條學生會干部資格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及黨的各項工作方針政策,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各項科學文化知識;遵守本會的章程。

  二.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和紀律性,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自覺接受本校同學的監督。

  三.具有較高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在工作中認真負責,按時完成工作,做好領導工作,積極進取,勇于創新。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以身作則,在各項活動中起模范帶頭作用,禮貌待人,誠實大方,謙虛好學,關心部員,敢于堅持原則,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五.較強的工作組織能力,能與其他學生干部團結協作,共同搞好工作,并能廣泛團結同學,為廣大同學信任擁護。

  六.學校已取得正式學籍的非畢業班級學生。

  第六條干部職權

  一.實行層層負責制;學生會各部門對團委、課程部、活動辦、學生發展處負責,主席團實行主席負責制。各年級委員會實行分管主席負責制。各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

  二.各級學生會干部對下一級干部具有監督、免職提議權。

  第七條干部考核制度

  一.學生會考核是長期工作,分為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

  二.每月考核一次,由主席組織主席議事團主持。考核主要根據個人工作和學生調查意見評定。

  三.期末考核由主席團主持。考核主要根據個人的學習成績、工作業績、學生調查意見評定。

  第八條學生會獎勵措施

  第一節 學生會干部獎勵辦法

  一.日常工作中,非常突出者初中部通報表揚鼓勵。

  二.期末,對學生會有重大貢獻者,給予初中部“優秀學生干部”、校級“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

  第二節 學生會部門獎勵辦法

  一.期末,根據的工作業績將格部門分為“優秀” “良好”“中等”“合格” “不合格”等級。

  二.部門評定由主席團負責。

  第三節 學生會成員優先入團原則

  第九條學生會干部處分規定

  一.學生會干部的處分主要包括警告、嚴重警告、免職。

  二.思想不端正,不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不服從上級的領導,不接受廣大學生的監督者,給予警告處理,嚴重者給予免職處理。

  三.工作中,作風散漫,工作拖沓、不負責、無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本職工作,不能按指定標準完成工作任務,或所做工作缺乏實效性,給予警告仍我行我素者,給予嚴重警告,嚴重者給予免職。

  四.在工作中缺乏紀律性,學生會例會、全體學生會干部會議、臨時會議無故缺席以及無故不參加本部工作一次者,視情況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兩次不參加例會、學生會全體會議,無故缺席,或三次不參加本部工作,給予免職。

  五.重大問題,受學校紀律處分,損害集體利益,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者,給予免職。

  六.道德品質敗壞,立場不明確,沾染不良風氣,給予免職。

  七.給予處分的學生會干部期末評定不能為優;嚴重警告及免職者,不能參加校優秀學生干部評選。

  第十條學生會成員任職程序

  一.學生會干部的任職,應在學代會民主選舉的基礎上產生。不召開學代會的年份采取競聘選舉的方法。

  二.主席團成員的任職由團委與學生發展處主持,其他部門成員可由主席團成員提名采取競聘的方式選拔。

  第十一條學生會成員任職、免職程序

  第一節 任職程序

  一.競選(競聘)成功后,將完整可行的工作計劃上交各年級主任,并由初中部各科室進行督促。

  二.學生發展處備案。

  第二節 免職程序

  一.學生會干部上級提出免職意見,并上交學校團委、發展處。

  二.團委、發展處委托并協助主席調查核實,討論決定將其除名并備案。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工作思想

  團結、務實、高效、創新

  第十三條例會制度

  一.學生會的例會主要包括:主席團例會、部長例會、干事例會、全體學生干部例會以及臨時會議。

  二.各部門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及時布置各項工作及傳達學校的各項決議。

  三.主席團例會為每半月一次,部長、干事例會為每月一次,學生會全體干部例會為每兩月一次。

  四.臨時會議根據具體工作需要及時召開。

  第十四條活動制度 學生會實行活動審批制

  一.各項活動開展前,由負責人提交活動方案,分管主席通過,主席團討論,決定活動是否開展。

  二.活動方案要翔實、可行(包括宗旨、意義、時間、地點、參與人員、經費預算、過程、所需物品等)。

  三.活動結束后,上交活動總結。四、本制度由主席團協助團委、學生發展處執行。

  第十五條活動經費

  學生會的活動經費的使用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機構產生與撤消 以“應時應事”為核心、“力求高效”為特點,主席提議,主席團討論,團委批準后,學生會構建新的職能部門。機構的撤消,由主席團成員提議,主席團討論,團委批準后,即行生效。

  第十七條部門職能

  一.主席團

  1.配合團委書記做好學生會的整體工作。

  2.根據學生會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學生會提名學生會干部人選。

  3.及時向校學生發展處匯報學生會工作情況,經常同學生發展處保持聯系,自覺接受學生發展處的指導幫助。

  4.指導、幫助、監督學生會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協調各方面的關系。

  二.學習部

  1. 組織各種學習競賽,給大家展示才能的機會。

  2. 組織各種實踐報告的評選工作。

  3.組織“學習經驗交流會”等各種學習交流活動。

  4.辦好社團考核、錄用工作。在校園中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拓展同學們的知識面,開展各種辯論,激發同學們的學習興趣。

  三.文藝部 發動和組織文藝活動。籌備舉辦元旦晚會和其它文藝活動。定期召開各班文藝委員會議,研究部署文娛工作,濃厚學生文藝氛圍。

  四.體育部 負責各項籃球、足球等體育賽事,以及校運動會籌備工作。向校有關部門反映多提建議和意見,開展有意義、涉及對象廣的體育活動。

  五.紀檢部 紀律部負責向同學們宣傳貫徹《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檢查、督促校內違紀行為;做好突擊性紀律檢查,調查處理學生及學生干部違紀情況:安排、督促值周班級的值日工作;定期召開班紀律委員會議,交流情況。

  六.衛生部 下設衛生協查部、兩操協管部、信息采集部。勞衛部應時刻注意校園衛生,明白不僅僅是領導同學們去清潔我們的校園,而是指導同學們去維持校園潔凈。

  第六章 附則 細 則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獎勵具體實施辦法

  一.日常工作中,根據工作表現,本人申請,主席團核定,每月月末給予工作突出者初中部通報表揚鼓勵。

  二.期末,學習成績在本人所在班級前50%者,本人申請,主席團核定,工作突出者給予部級“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特別優秀并對學生會做出巨大貢獻者,給予校級“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

  三.期末,學習成績不在本人班級前50%者,但工作成績特別優秀,對學生會有特殊貢獻者,本人申請,主席團核定,可給予“優秀學生干部”的鼓勵。

  第二條學生會部門具體實施獎勵辦法

  根據“本職工作”(40分)、“承辦工作”(35分)、“創新工作”(25分)評定各工作部門。給予“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稱謂。“優秀部門”成員“良好”的加分同“良好部門”的“優秀”加分相同,其余以次類推。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選舉辦法

  一.學生會干部實行公開競選、民主投票的方式產生。

  二.各班級推薦本班人數的 10%做為本班學生代表參加學生會的選舉活動。

  三.學生會選舉實行一人一票制。

  四.選舉結束即行宣布結果,學生發展處討論后,公開選舉結果。

  第四條學生會會議制度

  一.主席團會議每月由學生會主席負責召集。

  1.對前一段工作進行總結,并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

  2.每位主席團成員均要匯報工作。

  3.討論各部門的活動是否開展及具體事項。

  4.其他事宜。(網絡安排及會議安排為主)

  二.部長例會由學生會主席或副主席負責召開。

  1.簡單總結前一段工作。

  2.下一個時期內活動及工作安排。

  3.各部部長匯報工作及下一步本部工作安排。

  4.其他事宜。(網絡安排及會議安排為主)

  三.干事例會由各部長負責召開。

  1.詳細總結前一段時期內工作。

  2.列述下一段時期內的工作。

  3.其他事宜。(網絡安排及會議安排為主)

  四.學生會全體干部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集。

  1.總結兩個月來的工作。

  2.下個月的工作方向及工作安排。

  3.公布學生會有關獎罰方面的決定。(網絡安排及會議安排為主)

  五.臨時會議是根據具體工作需要及時召開。

  第五條活動經費使用辦法

  一.活動經費由主席團統一管理。

  二.各部活動需經費支持的,要有嚴格詳盡的預算方案,分管主席同意后,經主席團討論,由主席團審批并存檔。

  第六條招新

  每年 9 、10月份招新。

  中學學生會章程 12

  第一章 學生會的性質和任務

  第一條 學生會的性質

  扶風高中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是聯系學生和學校的紐帶和橋梁,是學生實現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組織者,學生會接受學校的領導,并在校團委、德育處的指導下,團結全體學生積極主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條 學生會的任務

  1、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和理念,貫徹學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校團委及德育處布置的具體工作,并及時向學校反映大多數學生的心聲,提出改進學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2、引導和教育全校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學校聲譽,建立并維護良好的校風。

  3、帶領全校學生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勤奮、嚴謹的好學風。

  4、培養全校學生獨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樹立健康的生活作風,促進同學之間團結,維護學生利益,及時向學校反映學生信息。

  5、 組織建立學生自我管理體系,保證學校各種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統計和反饋各種管理信息,負責各項學生管理工作的評比。

  第二章 會員 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 會員

  凡是本校的學生,承認本章程,愿意服從學生會領導,均為學生會會員。

  第四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學生會章程。

  2、執行學生會的決議,服從學生會的領導。

  第五條 會員的權利

  1、對學生會工作有監督、批評的權利。

  2、有參加學生會所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3、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有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要求的權利。

  5、所有會員一律平等。

  第三章 學生會的組織原則 組織機構與產生

  第六條 組織原則

  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權利機構是學生代表大會。

  第七條 組織機構

  學生會的組織機構:

  主席團:主席,副主席,秘書。

  下設部門:組織部、 宣傳部、衛生部、文藝部、體育部、自律部、民意部。

  青春旋律校園廣播站,青年志愿者活動中隊,風荷文學社,攝影協會。

  第八條 組織機構的產生

  1、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由各班學生投票選舉出本班代表,并將名單報學生會秘書處。

  2、學生會組織機構的產生:

  (1)每個會員學生均可以申請參加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的競選。

  (2)學生會對申請競選的學生進行評議公選,提出候選人,上報校團委。

  (3)校團委,學生會對參加競選的人員進行評議,推選出正式人選,報學校批準后任命。

  (4)如果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在工作過程中,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校團委組織召開學生代表大會,提出罷免或處理意見,并推舉新的人選。

  3、學生會每周召開學生干部大會一次,亦可根據實際需要召開。

  第四章 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職責

  第九條 學生會干部職責

  主席職責:

  (1)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制定任期工作計劃,檢查督促各部門工作。

  (2)定期召開學生會會議,聽取各方面的工作匯報,匯報學生情況和建議,及時向學校反映。

  (3)完成學校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協調各部門的各項大型活動。

  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開展各項活動。

  (2)主席不在時履行主席職責。

  (3)做好分管工作和內勤工作。

  (4)做好大型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

  秘書長的職責:

  (1)詳細布置學生會各部門的具體工作,并直接指導監督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情況。

  (2)處理學生會文件,會議記錄,協助起草計劃、總結。

  (3)對例會進行嚴格考勤。

  組織部部長職責:

  (1)負責對各班團支部團費收繳、團員證的注冊及團員檔案管理工作。

  (2)加強與各班團支書的聯系,對各班團支部組織生活、團隊活動進行指導和評估。

  (3)配合學生會其他部門更好的組織,完成各種活動。

  (4)負責完成校團委交辦的其它事務。

  宣傳部部長職責:

  (1)負責學生會大型活動的海報宣傳工作。

  (2)貫徹執行學校對宣傳工作的意見和措施,及時表揚宣傳工作積極分子。

  (3)指導各班宣傳委員工作,協助學校宣傳組開展工作。

  衛生部部長職責:

  (1)負責學校衛生的`督促、檢查、評比、公布工作。

  自律部部長職責:

  (1)負責全校學生日常紀律和遵守規章制度情況的督促和檢查工作。

  (2)維持學校各種集會和大型活動的紀律。

  (3)對學生中的復雜矛盾及重大安全隱患及時了解、及時反映。

  文藝部部長職責:

  (1)直接領導各班組織委員,組織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

  (2)負責管理、籌劃全校大型文藝演出及相關的文藝活動。

  (3)組織、舉辦校級各類文藝比賽,宣傳校內文藝動態,發掘校內的文藝人才,組建校園文藝團體和一些有關文藝的興趣小組。

  體育部部長職責:

  (1)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活躍學校文娛生活。

  (2)負責學生的早操、課間操的檢查評比工作,不徇私舞弊。

  (3)充分利用課外活動時間,組織帶領廣大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4)校禮儀隊的禮儀服務

  民意部部長職責:

  (1)及時反映各部門的困難,收集、整理學生意見,并作出反饋。

  (2)收集和了解同學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學生會、校團委反映。

  文學社社長職責:

  (1)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指導開展社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2)對文學社的工作作出年度計劃,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計劃實施情況。

  (3)定期組織文學社社員的活動,監督、指導社員的學習。

  (4)主持對文學社機構成員和社員的考核和評定。

  (5)積極組織優秀稿件向外投稿,不斷提高文學社的知名度。

  廣播站站長職責:

  (1)在校團委學生會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的廣播宣傳工作。

  (2)結合校園文化特色,采編健康向上的節目內容及國內外的時事報道。

  (3)充當溝通學校領導、老師和同學的橋梁,做好學校動態的新聞報道。

  (4)發揮廣播站優勢,堅持正確的輿論宣傳方向,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提高全校 師生的科學文化素質

  (5)對學校的重大活動進行及時的宣傳報道,豐富廣大師生課余生活,提高校園文化 品位。

  青年志愿者活動中隊隊長職責:

  (1)在學校的重大活動和社會公益事業中提供志愿服務;

  (2)規劃、組織青年志愿服務活動,協調、領導全校青年志愿者組織開展工作;

  (3)培訓青年志愿者,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長成才機會;

  第五章 監督辦法

  第十條 學生會各部每月向學生會秘書處匯報工作。

  第十一條 學生會干部有以下行為,實行罷免。

  (1)打架或鼓動打架;

  (2)在各種考試中作弊;

  (3)工作濫用職權,損害學生利益;

  (4)工作散漫消極,敷衍了事;

  (5)參加各種會議經常遲到或缺席;

  (6)其他違規違紀行為。

  第十二條 學生會成員罷免后,可由學生會提出一名以上的候選人,交學生代表大會討論并選舉產生新成員。

  中學學生會章程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昆明市第一中學學生會是昆明市第一中學學生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本會接受昆明市第一中學黨委、團委領導,接受昆明市第一中學學生處的指導,充分依靠各班團支部和全校廣大同學展開工作。

  第三條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云南省學生聯合會章程》及《昆明市學生聯合會章程》,并作為團體會員,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云南省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昆明市學生聯合會。

  第四條本會的基本任務是: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擁護學校黨委、團委的各項方針政策,完成學校黨委、團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開展各項活動,為實現昆明市第一中學的持續發展而奮斗;

  2.充分發揮學校聯系廣大學生的橋梁與紐帶作用,在維護學校全局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青年學生的利益,圍繞學校的中心任務,開展適合青年學生特點的文化、科技、體育類活動,拓展學生的素質,提高實踐能力,關心青年學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切實為青年學生服務,向學校反映青年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同各種違紀現象作斗爭,保護和促進青年學生的健康成長。

  第五條本會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昆明市第一中學校規校紀所允許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凡取得昆明市第一中學學籍的在校高中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本會一切權利屬于全體會員。

  第八條會員根據本章程享有下列權利:

  1.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通過正當的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干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3.參加學生會的有關會議和學生會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接受學生會的教育和培訓;

  4.會員對學生會的決議有保留和上訴的權利,但在決議生效期間必須堅決執行。

  第九條會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會員必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本會的章程,尊師愛校,團結同學,維護本會榮譽;

  2.深入學習政治理論,勤奮學習專業知識,理論聯系實際,提高業務能力;

  3.宣傳執行黨委和團委的各項方針政策,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并在日常學習和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4.虛心學習,幫助和團結廣大青年學生,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5.不搞形式主義、個人主義、小團體主義,要以大局為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自覺維護學校廣大同學的利益,同一切違法亂紀現象作斗爭;

  6.學生會成員時刻注意自身形象,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和任務,真正代表廣大同學,真正為廣大同學服務。

  第三章 權力機構

  第一節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條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昆明市第一中學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關,對全體會員負責,接受全體會員監督。

  第十一條學生代表大會每學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報請校團委批準,可提前或推遲召開。學生代表大會應有五分之四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方可召開。

  第十二條參加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高一,高二年級各班團支部書記、班長及各班自行選出的其余四位同學代表擔任。

  第十三條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1.聽取、審議學生會工作報告,審批大會形成的其他文件;

  2.選舉新一屆學生會常務委員會;

  3.審議、修改學生會章程;

  4.收集、匯總并向學校提出合理建議和改革設想。

  第二節學生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四條學生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學生會常委會)是由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的常設機構,對學生代表大會負責,接受學生代表大會監督。

  第十五條學生會常委會的構成:學生會常委會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長組成。常委會書記、副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擔任。

  第十六條學生會常委會職責:

  1.密切聯系學生,代表學生的利益,反映學生的意愿,溝通學生與學校和學生會各機構的聯系;

  2.學生會常委會書記負責常委會的工作,并對學生會負責,若書記不在,由委員會副書記負責;

  3.定期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審議學生會的工作計劃,每月聽取各部工作報告,督促學生會工作計劃的實施;

  4.對學生會干部進行考察和監督,并不定期進行通報;

  5.討論和處理學生會工作中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6.協調學校有關部門解決學生代表大會提出的議案;

  7.主持召開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

  8.討論并通過學生會機構組織和人員安排;

  9.指導、幫助各班級團支部開展工作。

  第三節主席團

  第十七條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實行主席團負責制,經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學生代表大會負責。學生會主席團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大會的各項職權,落實代表大會提出的任務,并做好下一屆學生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

  第十八條主席團構成:主席團由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組成。

  第十九條主席團任期為一學年,到期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主席團。

  第二十條主席職責:

  1.對外代表昆明市第一中學全體學生和學生會;

  2.提議任免學生會副主席;

  3.提議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4.主持學生會日常工作,定期召開主席團、學生會常委會會議;

  5.統一協調各部工作,統籌規劃學生會各部活動,提議修訂學生會有關文件;

  6.加強學生會干部隊伍建設,提高自身素質,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7.圍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主題開展工作,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8.及時傳達上級組織的決議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實。

  第二十一條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完成學生會事務性工作;

  2.負責學生會各部門的協調、指導工作,在學生會例會時向全體成員匯報工作落實情況;

  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分管學生會資金,學生會賬目。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職責:

  1.處理學生會的日常事務;

  2.負責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協助主席團健全學生會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起草學生會有關文件;

  4.負責學生會相關檔案的管理工作;

  5.及時向各部處傳達主席團的有關工作部署,及時向主席團匯報各部處有關工作情況;

  6.記錄學生會檔案,及時更新學生會成員檔案。

  第四節職能部門

  第二十三條各職能部門為學生會處理日常工作開展活動的`常設職能機構,各部由部長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

  第二十四條各職能部門設部長一名,副部長2~3名,干事若干名,學生會所屬的各職能部門和學生團體以及其它組織可根據各自的不同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其組織形式。

  第二十五條凡受到國家、政府、學校的行政處分者應自動辭職。學習成績明顯下降者應暫時停止工作,待成績提高后可申請復職回崗。因病不適宜繼續工作者,可向本會主席團提出辭職。

  第二十六條學生會內部機構由主席團、理事會、學習部、外聯部、內聯部、體育部、文藝部、社團部、宣傳部組成。

  第二十七條學習部職責

  1.主管學風建設和學術活動;

  2.以提高同學們學習意識、營造校園學習氛圍為目的,籌辦學術講座;

  3.了解反饋廣大同學在學習方面的意見和要求,在師生之間搭起一座橋梁,促進師生的相互交流;

  4.開展形式多樣的知識競賽,舉辦各種經驗交流活動,如讀書活動心得交流會,新老學生學習交流會、思想交流會等,舉辦辯論賽等學術性比賽

  5.參與學生會會刊制作

  第二十八條外聯部職責

  1.外聯部以拓寬學校交流為工作及向外展示我校學生的真我風采為目的;

  2.負責學生會的外事活動;

  3.加強與外校學生會的聯系和合作;

  3.參加外校活動,熱情邀請接待外校;

  4.為我校活動提供經費支持。

  第二十九條內聯部職責

  1.負責日常班級衛生檢查工作;

  2.負責與學校各方溝通聯絡,使校方能夠及時了解學生會工作進展情況。積極為學生會活動爭取校方支持;

  3.擔負著學生會中的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十條體育部職責

  1協助相關部門組織體育常規比賽(運動會、籃球賽、足球賽、排球賽等),豐富同學的課余生活;

  2.培訓各項比賽中所需的裁判人員;

  3.了解同學對體育工作及活動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有主席團反映;

  4.例行早操檢查,每周定期抽查各班的早操情況;

  第三十一條文藝部職責

  1.配合學校有關部門組織全校性文藝活動;

  2.負責學校常規性文藝演出的組織工作;

  3.組織人員參加校內、校外各項藝術比賽和演出交流活動;

  4.通過組織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豐富學生第二課堂文化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氛圍,加強同學自身修養,提高學生藝術水準和文明禮儀意識,強化團隊精神,為學校培養具有藝術特長的人才。

  第三十二條宣傳部職責

  1.以提高同學們藝術修養、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為目的,了解反饋廣大同學在生活樂趣方面的意見和要求,提高同學們的校園生活質量和豐富同學們的業余生活;

  2.對內宣傳學校動態、對外展示學校風貌;

  3.定期組織宣傳委員檢查各班黑板報;

  4.校內活動海報的制作及宣傳;

  5.校報分發;

  6.校內宣傳欄布置;

  7.組織校內書畫展。

  第三十三條社團部職責

  1.統一管理昆明市第一中學內的學生社團;

  2.定期召開社團大會,聽取各社團工作報告,批準社團的成立或解散;

  3.監督各社團活動,對有違紀行為的社團組織,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

  4.統一安排社團招新,規范社團海報張貼;

  5.負責各社團學分認定工作;

  6.負責為各個社團開取活動所需教室。

  第四章 組織制度

  第三十四條學生會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基本內容:

  1.堅持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的原則;

  2.學生會接受校團委領導,同時受學生代表監督;

  3.學生會的各級組織應經常聽取并認真處理下級組織和學生會成員的意見,學生會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請示、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問題;

  4.學生會的各級組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五條全校的學生會工作由校團委、主席團統一部署,學生會根據工作需要,做好工作分工。

  第三十六條學生會吸納新成員履行下列程序:

  1.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書;

  2.根據學生申請,學生會安排組織面試,對申請人進行技能、素質考核;

  3.確定新成員,并宣布新成員的考察期(根據部門情況而定,為期兩周);

  4.新成員考察進行內部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校學生會組織;

  5.學生會副部級以上干部由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副部干部由各部部長提名,經常委會會議通過后產生。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于在學校建設和發展及學生會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學生會成員,校團委將授予優秀學生會干部稱號并頒發獎學金;對于不執行學生會的決議,違反《學生會章程》的成員,學生會將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學生會成員不參加學生會的工作,如無正當理由,均被認為自行脫離學生會,學生會將報校團委批準給予除名處理;

  第三十九條學生會成員應以身作則,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學生會的各項條例:

  1.學生會成員不得有吸煙、酗酒、打撲克、打架、盜竊等嚴重違紀現象;

  2.學生會成員不得有曠課、遲到、早退等違紀現象;

  3.學生會成員在男女學生交往上要得體,不得有不檢點行為;

  4.學生會成員必須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5.學生會成員必須帶證上崗,規范學生會工作,接受同學們監督;

  6.學生會成員不得有損害學校形象的行為;

  7.學生會成員不得濫用職權,損害廣大同學的利益;

  8.學生會成員必須搞好內外團結,不得相互制造矛盾;

  9.學生會成員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談舉止要文明大方,穿著整潔,不穿奇裝異服;

  10.學生會成員發現違紀現象要堅決制止。

  第六章 財務制度

  第四十條學生會經費來源:

  1.學校專項經費;

  2.相關單位輔助經費;

  3.其他收入。

  第四十一條本會所有財務賬目均接受副主席審核,接受學生代表及校團委監督。

  第四十二條學生會財務支出需由學生會常委會開會討論通過有效;每學年末學生會必須向學生代表大會匯報財務收支狀況。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修改需經學代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如遇特殊情況,主席團有權靈活調動各部從事各項工作。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常委會。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中學學生會章程 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生會是恒昌中學政教處領導的學生自治組織,是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開展各項活動的組織者。

  第二條 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遵守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結合恒昌中學的基本特點,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二)團結和引導學生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奮發成才,成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質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自身特點,倡導和組織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發展,自我服務,開展各種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服務,幫助同學完善知識結構,培養社會責任感和實踐能力,努力為學生進步與成才創造有利條件。

  第三條 主要宗旨

  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腳踏實地,發揚“自立、自律、自強”的精神,為恒昌中學更好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成員的基本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生會章程,執行學生會決議。

  (二)服從學生會組織的領導,維護學校和學生會的聲譽。

  (三)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二章 學生會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生會設主席1名、副主席1名,下設五個部門:體育部、紀檢部、學習部、組織部、宣傳部。

  【體育部】

  第六條 體育部是配合學校的體育工作,促進學校體育工作進步的部門。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組織有吸引力的體育活動,使同學們在緊張的學習之余,在體育活動中得到勞逸結合,同時鍛煉身體和提高學生的體育水平。

  體育部人員組成:體育部部長、干事、各班體育委員。

  具體職權:

  (一)負責好跑操情況,并做好記錄工作。

  (二)組織好各項體育比賽(包括籃球賽、足球賽等體育賽事)。

  (三)配合做好運動會的'組織工作。

  【紀檢部】

  第七條 紀檢部是學生會重要的常規部門之一,負責配合老師維持恒昌中學日常的紀律。

  紀檢部人員組成:紀檢部部長、干事、各班班長、生活委員。

  具體職責:

  (一)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培養愛學習、守紀律的好習慣。

  (二)維持各種大型集會、運動會等紀律。

  (三)對學生中出現的各種違紀現象進行檢查。

  【組織部】

  第八條 組織部是做好團員思想教育工作,使廣大青年學生擁護黨的綱領,服從黨和國家發展建設的需要,配合做好入團入黨的各項工作。

  組織部人員組成:組織部部長、干事。

  具體職責:

  (一)協調好學生和老師的關系。

  (二)與學生會各部門溝通聯系,通過共同舉辦一些學生活動來加強合作。

  (三)協助校團總支其他部門開展的活動,互相協助,互相促進。

  【宣傳部】

  第九條 為學校舉辦的各類活動進行宣傳,為活動提供更加專業化的策劃、建議和服務,傳達活動信息和學校理念。

  宣傳部人員組成:宣傳部部長、干事、各班文藝委員。

  具體職責:

  (一)為全校學生第一時間傳遞學校發布的信息。

  (二)與其他部門共同開展建設活動,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工作,使各部門工作更好的完成。

  【學習部】

  第十條 學習部是聯系學生與老師的“橋梁”與“紐帶”。主要負責保障同學們正常學習,協助搞好學校的學風并圍繞學校的學風建設,組織各種學習方面的經驗交流活動以及各類講座等,提高廣大同學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學習部人員組成:學習部部長、干事、各班學習委員。

  具體職責:

  (一)根據學校需要和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各種學習交流會、報告等活動。

  (二)以提高同學們的學習積極性,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習類比賽。同時與各班級學習委員加強交流,了解各班級的學習動態。

  (三)解決同學們在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并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各項教學檢查、評比活動。

  中學學生會章程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六安二中學生會是在六安二中校黨委直接領導、團委具體指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二條本會的根本宗旨: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三條本會的基本任務:

  團結和引導全校學生,以學習為中心,進行愛國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宣傳教育,提高同學政治覺悟和道德水平,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溝通校團委與同學之間的聯系,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表達和維護學生的正當利益,反映同學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配合學校中心工作,協助學校創造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創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方針,廣泛開展各種生動活潑、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服務。

  第四條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為準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凡取得六安二中正式學籍的同學,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籍貫均可成為本會成員。

  第六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力:

  本會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對本會的一切工作有質詢、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所有會員一律平等。

  第七條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積極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塑造美好形象,維護本會榮譽。

  第八條學生會干部必須做到:

  熱愛學生會的工作,不圖名利,全心全意為學校和全體師生服務。

  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為同學作表率,爭當“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優秀團員”。

  尊敬師長,謙虛謹慎,密切聯系群眾,虛心聽取群眾意見,提高工作效果,注意工作方法,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道德修養和工作能力。

  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抵制不正之風。

  第三章組織與職權

  第九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條學生代表大會作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應每學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可延期、提前舉行,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十一條參加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為全體學生會成員。

  第十二條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聽取和審議學生會工作報告;修改本會章程。

  討論、決定學生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聽取學生代表意見和建議,歸納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學校有關部門。

  討論通過本會的決議。

  學生會委員會(即主席團)換屆選舉。

  第十三條校學生會委員會由學生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結合候選人平時表現的考核結果產生,任期一年。

  第十四條校學生會委員會的職權是:定期召開學生會全體會議;領導校學生會的日常工作,執行學生代表大會的決議;將提案的落實情況及時反饋給學生會;對內對外代表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學學生會。

  第十五條校學生會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長組成,主持學生會日常工作。學生會設主席團、學習部、文藝部、實踐部、體育部、生衛部、生活部、宣傳部、紀檢部八個職能部門。主席團設主席一名,副主席1—3名。職能部門設部長一名,副部長1—2名,其余均為干事。

  第十六條主席團負責學生會整體管理,協調各部門之間配合工作,職能部門的工作由部長根據學校的需要討論決定。

  第四章學生委員會成員職責

  第十七條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制定任期計劃,檢查督促各部門工作。定期(每周)召開例會,聽取各方面的工作匯報,匯報學生情況和建議,及時向學校反映。協調各部門的活動。

  第十八條學生會副主席要協助學生會主席開展各項活動。主席不在時履行主席職責。協助和指導分管部門的工作。

  第十九條各部部長職責:

  各部根據總計劃,完成各部份內工作。

  活動完成后要及時上交工作總結,并做好本部干事的反饋工作。

  定期召開例會,總結本部干事在工作中的表現。

  根據部內干事表現,發掘其特長,調動其積極性,幫助他們發揮內在潛能,培養接班人。

  第五章各職能部門職責

  第二十條學習部職責:

  深入了解和掌握同學的學習情況和思想動態,收集各種意見、建議和要求,交流情況、落實措施,配合學校解決同學們在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召開學習經驗交流會、演講會等,調動學習積極性,團結同學樹立良好的學風,積極表揚和宣傳學習上進步的班級和個人。

  組織開展各種知識競賽等活動。

  協助其它各部搞好學生會工作,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二十一條文藝部職責:

  發掘有文娛特長的學生,以備開展娛樂活動,參加各種比賽。

  組織各種征文比賽并做好評選工作。

  協助其它各部搞好學生會工作,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二十二條實踐部職責:

  倡導勤儉節約,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負責“節水節電”的檢查以及將結果上報校團委的任務。

  協助其它各部搞好學生會工作,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二十三條體育部職責:

  開展各項群眾性體育活動,提高同學們的身體素質,組織或參與校內外的.各項體育比賽,激發廣大同學參與體育活動的興趣和熱情,豐富廣大同學課余生活。

  協助其它各部搞好學生會工作,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二十四條生衛部職責: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區內治安、保衛工作,特別是在防火、用電、防盜等關切到同學切身安全的事宜上,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不定期的交流。

  檢查食堂衛生、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反映問題,消除隱患。

  協助其它各部搞好學生會工作,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二十五條生活部職責:

  及時準確地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學生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廣泛征求學生對膳食方面的意見和要求,有計劃地做好食堂衛生、膳食質量的檢查工作。

  經常與校醫務室等部門聯系,反映有關情況,并協助開展學生管理工作。

  協助其它各部搞好學生會工作,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二十六條宣傳部職責:

  配合學校圍繞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以及學生會各部門開展的工作,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工作。

  及時報道學校學生活動情況,積極宣傳社會各界的熱點問題,以提高學生的認識能力。

  配合學校及團委宣傳工作,提供具體圖片資料做好校內宣傳。

  配合各部工作,提供文獻資料,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二十七條紀檢部職責:

  負責學生會成員的紀律檢查、監督工作,開展自律自查,對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實行量化考核,定期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并向主席團匯報。

  負責學生會開展各項活動的紀律檢查工作;

  對全校學生進行監督,使之規范自己的日常行為,教育培養和強化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識,提高全校學生綜合素質。

  協助其它各部搞好學生會工作,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第二十八條各部輪崗職責:

  主席團負責監督和安排各部完成以下工作任務并上報匯總成績。

  食堂檢查工作:檢查食堂衛生狀況,及時發現并反映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節水節電檢查:檢查各班級日常節水節電情況,并記錄、通報。

  維持食堂秩序:監督學生在食堂自覺排隊、文明就餐。

  兩操檢查:檢查學生出操情況,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開展活動或協助學校以及團委開展活動。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安徽省六安二中學生會。

  中學學生會章程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孝感高中學生會是在學校黨委、行政領導下的,由學工處、團委指導的全體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本會的一切活動以憲法和法律為最高標準。

  第二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團結全體同學,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循和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廣大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促進“篤行慎思敏學善育”校風的形成,協助學校創建一個生動活躍、健康向上的學習環境;

  (二)成為學校聯系學生的橋梁和紐帶,代表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密切聯系學生,積極反映學生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三)倡導和組織學生參與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促進全體學生全面發展;

  (四)圍繞學校黨政中心工作,在學工處、團委的具體指導下,結合自身的特點,相對獨立地開展工作,按照廣大學生的特點和要求,組織全校學生開展思想教育、學習交流、社會實踐、科技創新、文化體育、對外交流等活動,引導學生走與實踐相結合、適應未來發展需要的成才之路;

  (五)加強與學校各部門、各社團組織之間的聯系與溝通,加強與兄弟學校學生會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發揮學生會的橋梁與紐帶作用,努力為學生和學校發展服務。

  第二章會員

  第三條凡取得孝感高中(含中澳合作部和永新中學)學籍的在校學生并承認本會章程,不分民族、性別,均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努力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系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完成學校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不斷提高自己的學習成績;

  (二)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校紀校規和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學校和本會的榮譽;

  (三)積極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范作用。

  第五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學生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在學生會的會議和學生會的刊物上,參與學生會的工作和學生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學生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有監督、批評學生會的領導機關和學生會干部的權利。

  第三章學生會組織制度

  第六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則是:

  (一)學生會各級組織和會員必須堅決服從和維護黨的領導,并在學校黨政領導,學工處、團委的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會員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

  (三)本會的領導機構,均由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四)校學生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校學生會執行委員會是本會的常設執行機構;

  (五)學生會的領導機構應當經常聽取并認真處理各班和會員的意見。學生會的領導機構和下設

  部門要使會員對學生會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六)校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第七條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學校認為有必要時,經過與學生會執委會共同研究,經執委會三分之二委員通過,可以調換校學生會的負責人。校學生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適當的工作部門,并公開聘任學生會干事。校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在必要時可以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和決定需要由校學生代表大會解決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有關校學生會的全局性工作,由學校學工處、團委同校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共同做出決定,統一部署。

  第九條校學生會的`刊物和其他宣傳工具,必須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宣傳學校黨政、團組織和上級組織的決議和工作任務,反映廣大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第四章學生會最高權力機關

  第十條學生代表大會是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在大會閉幕期間,由學生會執委會行使權利。學生代表大會原則每年舉行一次,由校學生會執行委員會負責召集。在特殊情況下,由校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報學校批準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十一條校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并審查上屆學生會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屆校學生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有關重大事項;

  (三)修改并通過學生會的章程以及學生會其他工作條例;

  (四)選舉產生學生會執委會委員。

  第十二條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和產生辦法。

  (一)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孝感高中正式在籍學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4.熱愛集體,關心他人,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熱心公益事業;

  5.勤奮學習,能較好地掌握各門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6.有團隊協作精神,在同學中能起模范作用,有一定威信;

  7.受學校口頭警告以上處分的同學不得成為學生代表大會代表;

  8.各班班長、團支部書記和上屆執委會委員應為當然代表。

  (二)代表產生辦法:

  1.凡符合以上條件的學生,可以自薦或經推薦成為代表候選人;

  2.班級選舉應召開班會,進行民主選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用差額或等額選舉辦法產生應選名額;

  3.代表產生后,應在本班進行公示2天;

  4.公示無異議,根據規定上報學代會會議籌備處。

  第十三條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資格和產生辦法。

  (一)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基層選舉單位推選或執委會推薦的學生代表大會代表;

  2.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對社會現象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具有一定的道德評價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3.有一定的班級干部工作能力;工作認真負責、踏實肯干,有較強的組織能力,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務;有團隊協作精神,團結同學,能起模范帶頭作用,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4.在組織開展班、團、學生會工作和活動中,或在科技、文娛、體育、美術、社會實踐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

  5.除非不符合以上條件或在學生會工作中有消極工作、錯誤言行,上屆執委會成員應優先考慮。

  (二)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

  1.凡符合以上條件的學生,可以自薦或經推薦成為候選人;

  2.填寫候選人簡明情況登記表,上報學代會會議籌備處;

  3.學代會會議籌備處初步審查,經報學校批準通過后,應在學校公示;

  4.公示通過后,提交學生代表大會通過。

  第十四條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委員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的產生要廣泛發揚民主,候選人名單要充分醞釀討論。可以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選舉,也可以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后進行等額正式選舉。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選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第五章學生會執行機構

  第十五條在學生代表大會閉幕期間,校學生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校學生會的全部工作。

  第十六條校學生會執委會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校學生會執委會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長、副部長、委員組成,各班班長、團支書可列席執委會會議。校學生會執委會會議由主席團召集,每月舉行一次,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參加才能召開。

  第十七條校學生會秘書長由學工處、團委老師擔任,代表學校各行政職能部門具體幫助和指導校學生會的工作,會同校學生會執委會,每學期提出工作計劃,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關心學生會干部的思想進步,參與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校學生會執委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由上屆學生會執委會推薦、本屆學生會執委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通過產生,報學校學工處、團委批準。各部部長、副部長由主席團提名、執行委員會自薦,在校學生會全體會議上通過,報學校學工處、團委備案。

  第十九條校學生會執委會主席負責召集校執委會全體會議,掌握和了解執委會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計劃和及時總結學生會工作,并向上級領導匯報,代表本校學生會執委會參加各級學聯召開的有關會議。校學生會執委會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在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時代行主席職權。

  第二十條校學生會執委會各職能部門,是校學生會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有關活動。

  第二十一條校學生會執委會職能部門包括主席團、組織部、學習部、宣傳部、文藝部、生活部、女生部、體育部、社團部、監察部等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主席團:主席全面負責學生會工作,了解學生思想、反映學生工作,促使全體學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

  (二)組織部:負責學生會的組織建設和會內活動的組織實施;監督各部工作情況活動的落實,并對學生會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三)學習部:配合學校教學部門,開展各種學習活動,激發同學學習興趣,提高學習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四)宣傳部: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多層次、多渠道地做好學生會的宣傳工作,擴大學生會工作在校內外的影響。

  (五)文藝部:開展各種富有特色的文娛活動,豐富同學的課余文化生活,參與學校藝術活動的組織工作,提高同學的藝術修養。

  (六)生活部:反映學生在生活方面的要求,派出人員參加學生食堂和宿管人員召集的會議,溝通學生與后勤部門的聯系,協助學校有關部門做好學生生活管理工作;積極宣傳環保和衛生知識,倡導良好的環保和衛生習慣,培養學生良好的環保意識,負責周末衛生大檢查。

  (七)女生部:在學校女生輔導員指導下開展女生活動,協助輔導員進行女生方面的教育管理。

  (八)體育部:開展各種具有獨創性的體育活動,豐富同學的課余體育生活,參與學校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提高同學的身體素質;負責校園安全知識的宣傳和學生活動中的安全和保衛工作。

  (九)社團部:以《孝感高中社團管理條例》為準則,在校團委的指導下對全校各類學生社團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評價。

  (十)監察部:配合學校相關部門,做好紀律督察和管理工作;宣傳各種安全文明措施,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六章學生會干部

  第二十二條學生會干部是學生會的工作骨干。學生會干部要做同學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學生會會員的各項義務,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求進步。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堅決維護學校的穩定和榮譽。

  (二)學習要刻苦。帶頭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和現代管理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學習成績、思想道德修養和實際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奮。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創新,知難而進,積極主動地在同學中開展工作,努力作出實績。

  (四)作風要扎實。朝氣蓬勃、實事求是、發揚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學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沾染官僚習氣,熱心為同學服務。

  (五)品德要高尚。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團結同學、助人為樂、誠實守信、謙虛謹慎,有自我批評精神,自覺接受組織和同學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學生會干部由各班級代表團推薦,由學代會選舉產生;或由執委會根據工作需要報學工處、團委批準公開選拔聘任,在學代會上表決通過,任期為一年。

  第二十四條每屆校學生會干部,在下屆校學生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學生會的日常工作,直到下屆校學生會執行委員會產生新的學生會干部為止。在特殊的情況下,學生會干部可以申請辭職(書面),在未經組織批準前不可自動離職,如自動離職,將視具體情況給予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校學工處、團委負有協助學校黨政管理學生會干部的責任,負責推薦學生會負責人人選,對學生會干部的選配提出建議。

  第二十六條對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學生會干部,學生會應當申請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七條學生會干部在任期內工作不負責任或不符合學生會干部要求的,將依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消學生會內職務。

  第七章基層組織

  第二十八條班級學生委員會(簡稱班委會)是校學生會的基層組織。班委會設班長1人,副班長和委員若干人,由班級成員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并報校學生會備案。

  第二十九條各班委會班長為學生會當然代表,可以列席校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參與學生會重大問題的討論,反映班級學生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的修改權由校學生代表大會全體會議行使,并由學生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及細則制定權屬于孝感高中學生會執行委員會。

  中學學生會章程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會是在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學校的辦學方針。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和諧地發展。

  2.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師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4.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學生的聯系,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在維護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通過競選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1人、副主席2人,各部設部長和副部長各1人,干事若干。學生會下設紀檢部、安全部、宣傳部、衛生部、組織部、文體部。

  第三條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和有關文件,記載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協調各部門工作安排,考核學生會及學生干部,負責學生會檢查結果的匯總和整理工作。

  4.紀檢部:對學生遲到、曠課、早退等情況進行檢查,并作如實記錄。針對學生不文明現象進行檢查,負責課間秩序及集會秩序的檢查,深入同學中及時了解矛盾隱患并及時匯報,負責學校文明監督崗的工作,監督、檢查學生會各部門工作的開展情況。

  5.安全部:負責組織有關安全的'各種活動,配合學校檢查疏散演練完成情況,負責對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檢查校外不文明行為。

  6.宣傳部:負責升旗及校園廣播稿的征集工作,組織學校重大集會活動,及時宣傳學生中的好人好事,檢查評比各班的宣傳欄及環境布置,負責考評各班的宣傳工作。指導各班宣傳委員工作。

  7.衛生部:負責對學生儀容儀表、教室和衛生區進行定期檢查,保障良好的學習環境,開展教室、環境衛生區的檢查、評比工作等。倡導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組織完成各種臨時性的勞動任務。了解并反映同學們的健康情況,關愛同學們的生活。及時發現衛生中存在的問題,反映學生的意見、建議、要求。

  8.組織部:組織學生會干部學習理論及對全體干部工作情況加以考核、記載、監督。負責學生路隊考核管理。負責團員、少先隊的統計、建立和管理好相關檔案。監督、指導各班團支部、少先隊工作。負責學生團體的管理工作。

  9.文體部:負責組織校園文體活動,宣傳體育運動、文藝活動的意義,協助學校開展體育競賽活動,負責大課間及課外活動的秩序檢查等。

  第四條學生會對學部負責并定期向學部報告工作。

  第五條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選舉辦法

  第一條每年十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各年級設置學生會分會,組織上隸屬于學生會領導。

  第二條各年級學生會分會的任務、組織、職權可依照本章程。

  中學學生會章程 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肥城六中學生會是學校中的組織結構之一,是學生自己的群眾性組織,是學校聯系學生的橋梁和紐帶,是代表和維護學生利益及要求的一個學生職能部門。全校學生必須自覺接受學生會的領導、督察和檢查,積極支持學生會的各項工作。

  第二條:學生會要在學校黨支部領導和學校學工處、團委的指導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緊緊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以服務學校發展、服務同學、促進全體學生全面發展為工作宗旨,通過開展有益于同學身心健康的學習、科技、文化、衛生、社會實踐、志愿者服務、社會公益等活動,積極創造良好的學風、校風。牢記“天下為己任 規矩成方圓”的校訓,引導全校學生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科學文化水平,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為和諧校園作貢獻。并向學校反映同學們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促進同學和學校、同學和老師、同學之間的溝通了解。

  第二章 學生會成員選拔、任職程序

  學生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

  (1)報名

  各班進行初步篩選,向學校團委、學工處推薦3-4名同學,并填寫《學生會干部競聘申請表》,每人限申報1個職位。

  (2)資格審查

  團委、學工處成立學生會干部選拔領導小組。學生會干部選拔領導小組對申報同學進行審核,根據個人綜合素質確定各崗位侯選人。

  (3)競選演講

  舉行學生會干部競聘大會。候選人通過三分鐘左右的演講,由團委、學工處及原學生會部分成員組成評委團對參加競選的同學進行現場打分。

  (4)擬任名單

  根據競選演講所得分數進行排序,并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確定各崗位最終人選。

  (5)考察期

  召集學生會新成員召開全體大會,對擬任名單在大會上宣讀并同時進入任職考察期,考察期為一個月。

  (6)公示

  考察期過后即將學生會干部擬任名單進行公示,接受全校學生的評議。評議無異議后即確定為學生會正式成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各部門職責

  學生會包括學生會主席一人(視情況可增設副主席一、二人)。在主席團以下設七個職能部,包括組織部、宣傳部、學習部、勞動部、文體部、紀檢部、社團部。各職能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

  主席團

  主席團是學生會干部的核心,負責學生會全面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并分管有關部門工作。

  1、負責主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并根據學校的中心工作,在學工處及團委的指導下,積極聯系學生會各部門。

  2、團結學生會的各部門、各成員。及時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工作矛盾,加強學生會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順利且有效的開展。

  3、定時召開學生會例會,掌握各部的運作情況、工作達標情況。

  4、按時做出學生會學期工作計劃,并負責定期督促檢查各部工作開展情況。

  5、定期做好對各部近期工作計劃的討論與研究,指導各部做好工作。

  6、定期做好學生會工作總結,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學工處。

  7、負責學生會干部的選拔,推薦及考核工作。

  8、主席外出時,委托副主席代為行使主席職權。

  部長

  1、協助學生會其他各部完成上級交給本部的各項任務。定期向學生會主席匯報工作。

  2、負責制訂一學期內本部的工作計劃,期末進行總結。

  3、安排會員及時完成各項本職工作,發揚“分工明確,密切協作” 的優良作風,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安排本部會員的學習及經驗交流,并對工作的方式方法進行指導。

  5、了解本部學生干部的學習、工作狀況,及時將信息反饋給學生會有關部門。

  6、主持和召開本部會員工作例會。每月至少一次。

  7、對本部后備干部提出人選,并參與對其培養、考核。

  組織部

  1、組織部開展的所有活動都以愛國、愛黨、愛校為根本前提,以中學生行為規范的要求為基本原則。

  2、進行學生會內部管理監督,建立完善學生會招新、培訓、考核制度等。

  3、負責學生干部的培養、管理、考評、獎懲,向校學生會等組織推薦優秀的后備軍。

  4、負責填寫學生會工作日志,記錄每次會議情況。

  5、負責對學生會的意見和建議的收集工作,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負責升旗工作的指導、監督。

  宣傳部

  1、緊緊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廣播、手抄報、櫥窗、校刊等宣傳陣地,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注輿論的導向。

  2、宣傳個人和班級在學習、生活作風、組織紀律、文體活動、勞動衛生等活動中涌現的先進事跡。

  3、定期召開各班宣傳委員會議,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近期的工作。

  4、負責學校文藝聯歡會、運動會,以及一些大型活動的策劃、設計及組織工作。

  學習部

  1、發揮學校與同學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傳遞學校教學信息,反饋同學們的意見、建議。

  2、組織各種能推動學校學風建設的活動,如配合學科教育教學開展各種類型的學習經驗交流會、演講和學科競賽以及各種知識性、趣味性、科技性活動,并做好與宣傳部的協調工作。

  3、以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為工作準則,以宣傳櫥窗、網絡等多種形式,進行學習方法、自我教育等方面知識的宣傳,促進同學的進步。

  4、定期召開各班學習委員例會,了解并解決學生中學習上的問題,協助各班抓好學風建設。

  5、配合文學社社刊、廣播站搞好稿件審批工作。

  勞動部

  1、作好全校公共區域、教室、宿舍等方面的清潔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

  2、定期召開各班勞動委員會議,布置勞動任務,通報各班衛生檢查情況。

  3、認真安排學校特定時期的清潔衛生工作,并監督檢查。

  4、協助其他各部開展工作

  文體部

  1、積極組織同學們開展各式各樣的文娛、體育活動,活躍同學們的課余生活。

  2、定期召開各班文體委員會議,了解各班文體活動情況。

  3、負責我校學生文體社團建設工作,完善社團制度建設。

  紀檢部

  1、配合學校學工處維護學校治安和學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為師生營造和諧的工作、學習環境。

  2、負責維持學校開學、大型會議(如:入校教育大會、文藝晚會、開學典禮)等會場的秩序。

  3、組織學生開展群防、群保活動(如:消防保衛知識的培訓、防火、防災的宣傳等)。

  社團部

  1、負責學生社團成立的指導審批,并指導和管理學生社團活動。

  2、定期舉辦社團文化節、社團文化周等活動,并積極創造其它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模式。

  第四章 《學生會干部任免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任職條件。

  1、關心政治,思想進步,品質高尚,上進心強。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關心集體,團結同學,辦事公道,作風民主。

  3、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成績優良,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事事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

  4、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責任心強,善于調動同學們的積極性,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和協作精神。

  5、工作積極,勇于奉獻,敢于大膽管理,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免去干部職務。

  1、違反紀律或學校有關制度,造成不良影響者;學習工作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者。

  2、對自己要求不嚴,表率作用差。

  3、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不良后果者。

  4、工作問題較多,學生反映較大者。

  5、因自身原因,造成多方老師建議退出學生會者。

  第五章《學生會工作準則》

  1、學生會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學生會各項制度,要有明確的組織性,紀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體成員要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工作中要秉公無私,吃苦耐勞,勇于開創工作新局面,開拓新思路。

  3、學生會要與全體同學保持密切聯系,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將工作建立在全校同學基礎之上。

  4、學生會全體成員要合理調配學習與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績突出。

  5、全體學生會干部要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塑造完美學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損學生會干部和學生會整體形象的事。

  第六章《學生會會議制度》

  1、學生會的會議應遵循高效務實,切實解決問題的原則。學生會會議分主席團會議、干部會議和各部內部工作會議三級。

  2、主席團會議定期召開,時間地點由主席自定,對近期即將開展的工作進行分析討論。

  3、干部會議每周召開一次,總結上周工作,討論學生會近期工作方向和重點,布置下周具體工作。

  4、各部門部長安排本部定期召開會議,時間地點自定。

  5、若遇特殊情況,也可臨時召開各種會議,會后向主席通報情況,并填補學生會活動周計劃表。

  6、遇重大集會活動,相關部門要做好會議記錄和活動總結,整理后上交主席或組織部。

  7、會議進行過程中,與會者要保持安靜,以保證會議正常進行。

  8、開會時要提前五分鐘到會,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組織部每次都要記錄會議出勤情況,有事會前請假,會后補假無效(可以由相關人員代替出席)兩次違反者組織部點名批評,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團討論決定。

  9、嚴肅會場紀律,開會時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各部要有相應的會議記錄(主席團要定期檢查)。

  10、開會時實行民主集中制,全體與會成員都有發言權,但要嚴肅認真,切實有效,言簡意賅。

  11、提高會議效率,少說空話,多辦實事,會議保密內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七章 附則

  1、本章程由肥城市第六高級中學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2、學生會各級組織可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3、本章程由公布之日起實施。

  中學學生會章程 1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是在校黨組織思想指導下,校團委、學生發展處直接領導下的學生自治組織。

  第二條 本會的根本宗旨: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第三條 本會會訓:正直 團結 忠誠 進取

  第四條 本會建會思想: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第五條 本會會徽

  第六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1、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組織開展發揮學生個性特長的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2、維護同學之間,學生與教師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做學校與學生聯系的橋梁紐帶。

  3、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4、加強該校學生與社會各界團體的聯系,大力開展校際交流。

  第七條 本會的工作目標:以促進文化交流、活躍校園氣氛、引領校園文化為己任,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使該校學生會成為具有影響力的學生組織。

  第八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為準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九條 本會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以及校規校紀所允許的.范圍內,在校團委的帶領下獨立開展工作。

  第二章 會 員

  第十條 凡取得長春市十一高中正式學籍的同學,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籍貫均可成為本會成員。

  第十一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1、成員在學生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成員有討論學生會工作的權利,有權通過各種正常途徑和采取適當形式對學生會各級組織及工作人員提出建議、監督和批評并要求答復。

  3、成員享有自由參加學生會各項活動的權利。成員在學生會內遇到困難或不公正的待遇時,有權請求學生會的幫助和保護。

  4、成員有權要求學生會各級組織如實向有關部門轉達意見及要求。

  第十二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學校和本會的利益和榮譽。

  3、無條件服從黨和國家的領導,積極服從學校和本會的領導。

  4、處處以身作則,做同學的公仆,為該校謀利,在學校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5、思想端正,認真學習,積極活動,力爭德智體全面發展,作好個人表率。以為學生營造全面發展的學習生活氛圍為目的,積極工作,認真做好學生會各種必須工作的同時,熱心積極地組織和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學生會活動。

  6、開展的每一個活動都應包括計劃、預算、宣傳、活動、總結等五部分。開展活動時,按照各自上一級負責人的安排,各展其才,各司其職,精誠合作,共同努力,慎用學生會的活動資金,力爭以最少的錢干最大的事,高效、低耗地辦好、落實每一個活動的每一個環節。

  7、團結友愛,禮貌待人,互相學習,互相合作,共同進步。尊重上一級成員。

  8、開會時,不準遲到、早退,更不準無故缺席。如確實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主席請假。會中,保持安靜,認真聽取發言,作好必要的記錄,并積極主動地提出意見和建議。使用辦公室時,應嚴格遵守管理制度。

  9、每個成員都應遵守以上守則,并以主人翁精神參與學生會的建設,為學生會發展獻計獻策獻力。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十三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四條 學生代表大會作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應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可延期、提前舉行,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十五條 參加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班級全體同學投票選舉產生。

  第十六條 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 批準學生會工作報告;

  2、 修改本會章程;

  3、 討論、決定學生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4、 聽取學生代表意見和建議,歸納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學校有關部門;

  5、 討論通過本會的決議;

  6、 學生委員會換屆選舉。

  第十七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的職權是:

  1、定期召開學生代表大會;

  2、領導校學生會的日常工作;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的決議;

  4、負責舉辦校內各項大型活動。

  第十八條 校學生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長組成,由副主席主持學生會日常工作。學生會設組織部、宣傳部、文藝部、生活部、體育部、學習部、網絡部、秘書處、廣播站九個部門。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書處設秘書部長一名;職能部門設部長各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條 各班班委會為本會的基層組織。班委由班長、學習、宣傳、文娛、體育、勞動委員組成。統一由學生會對口各部負責。

  第二十條 班委會在班主任指導下開展工作。班委會每學期改選一次,由全班同學民主選舉產生,報學生會審核備案。

  第四章 經費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1、 學校經費支持。

  2、 學生會活動或銷售會刊所得資金。

  3、 社會團體贊助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會經費用于舉辦活動及學生會日常開支,不得用于與會員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 秘書處每月整理一次發票,了解學生會經費的使用情況,做好經費開支統計。每學期由秘書長向學生會主席匯報,并在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上由學生會主席向全體學生會成員作會費使用情況的報告。

  第五章 學生會委員職責

  第二十四條 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制定工作總計劃,檢查督促各部門工作。定期召開例會,聽取各方面的工作匯報,及時向學校反映學生情況和學生提出的建議,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學生會副主席要協助學生會主席開展各項活動。主席不在時履行主席職責。

  第二十六條 秘書長主要負責日常扣分匯總,例會的會議記錄及協調各部門開展活動。

  第二十七條 各部部長職責:

  1、 每學期開學初上交學期總計劃。

  2、 各部根據總計劃,并參考學校和主席團的安排制定具體活動計劃,具體活動實施前要上交具體活動計劃(包括活動目的、實施方案、人員安排等),如需要經費預支,要上交預算并填寫預支單。

  3、 活動完成后要及時上交工作總結,并做好本部干事的反饋工作。

  4、 定期召開例會,總結本部干事在工作中的表現。

  5、 在執行值周任務前召開工作布置會議。

  6、 根據部內干事表現,發掘其特長,調動其積極性,幫助他們發揮內在潛能。

  第六章 各部門職能

  第二十八條 秘書處:

  1、負責全校紅旗班評比。

  2、協助學生會主席團工作,并對其他各部門工作進行協調。

  3、負責學生會的活動記錄、例會記錄。

  4、負責有關會議、工作的通知及考勤工作

  5、負責學生會各項工作計劃、會議記錄、會員檔案及其它檔案資料管理。

  6、負責管理學生會財務。

  7、負責管理學生會辦公室及學生會資產。

  8、負責各項大型活動的文秘工作。

  第二十九條 體育部:

  1、在適當賽季組織各類體育比賽。

  2、負責日常室內檢查的主要工作及間操室外的督察工作。

  3、維護校內日常秩序及大型活動秩序。

  4、負責定期召開值周會議。

  5、協助體育組老師工作。

  第三十條 生活部:

  1、負責舉辦生活技能性的校園競賽及活動。

  2、負責日常室內檢查的主要工作及間操室內的檢察工作。

  3、在舉辦大型活動期間負責勞動分配工作。

  4、協助醫務室搞好防治、體檢工作。

  5、配合學校心理咨詢室做好學生心理咨詢工作。

  第三十一條 學習部:

  1、開展各類學科知識競賽。

  2、聯系各班學習委員,組織各種知識性趣味性活動。

  3、負責學生會會刊編輯工作。

  4、參與日常室內檢查工作。

  第三十二條 文藝部:

  1、在校內開展各類文藝比賽及活動。

  2、負責賽前選手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3、適時開展樂理知識講座及舞蹈培訓。

  4、與外校文藝團體聯誼,加強彼此交流與合作。

  5、配合學校從學生中選拔文藝骨干。

  6、參與日常室內檢查工作。

  第三十三條 宣傳部:

  1、負責校內學生會活動的宣傳工作。

  2、負責舉辦師生書畫攝影作品展等展覽性活動。

  3、負責學生會會刊編輯及校內發行工作。

  4、配合學校做好文化長廊的布置工作。

  5、參與日常室內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網絡部:

  1、負責學校主站的維護及內容更新。

  2、負責學校官方新浪微博、騰訊微博及微信平臺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工作。

  3、負責舉辦校內計算機及網絡知識競賽工作。

  4、負責校園活動的網絡新媒體宣傳工作。

  5、負責大型活動計算機技術支持工作。

  6、負責學生會計算機維護工作。

  第三十五條 組織部

  1、負責對各班團支部團費收繳、團員證的注冊及團員檔案管理工作。

  2、加強與各班團支書的聯系,對各班團支部組織生活、團隊活動的指導和評估。

  3、配合學生會其他部門更好的組織,完成各種活動。

  4、負責完成校團委交辦的其它事務。

  5、負責學校升旗人員的指導工作。

  第三十六條 廣播站

  1、積極宣傳學校的中心工作

  2、負責廣播站日常播音工作

  3、負責賽前主持人的培訓工作。

  4、負責活動中主持詞的編寫工作。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執行。本章程如需修改,由主席團討論通過后修改。

  中學學生會章程 20

  第一章總則

  任縣中學學生會是在政教處領導下的全體學生的群眾性組織。為了保證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學生會干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學生會組織建設,特制定本章程。學生干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干,要熱心為同學服務,為學校貢獻力量,關心他人,主動維護廣大同學和學校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會制度

  例會是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校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提前五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二)請假必須得到批準,不得由他人代替;

  (三)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四)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并做好會議記錄,并佩戴標志牌;

  (五)各部門召開本部會議時必須有主席團成員在場。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制定一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劃交學生會辦公室;

  (二)各部在學期末,制定一式兩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學生會辦公室存檔;

  (三)各部組織活動前一周交工作計劃,活動結束后兩天之內交工作總結;

  (四)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組織各項工作;

  (五)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主席團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辦公室負責弄好檔案制度,把一切書面文件進行存檔,以便日后保存和調動。

  第四章考核制度

  (一)為加強學生會干部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干部素質,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辦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0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對象:學生會全體成員;

  (3)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干部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一學期考核成績在8分以上的為優秀學生會干部,6分以上的為合格,4分的將作為降級使用,0分將免去其職務;

  (三)個人積分量化標準適用于各個部門所有成員。

  (1)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①每學期初學生會干部根據學校工作重點和政教處制定出各部工作計劃,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a 寫標準計劃或總結的每缺一份,扣2分。

  b 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扣1~2分。

  c 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按情況扣1~2分。

  ②認真參加學校、政教處及學生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積極參加活動,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1分;

  b 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部長扣2分;

  c 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學生會干部有損于學生會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1-3分;

  ④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匯報的扣4分;

  ⑤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動布置會場參與情況:

  a 無故不參加者:扣2分;

  b 遲到且表現不好者:扣1-2分;

  c 遲到但表現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①向上級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并且被采納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加2-5分。

  (四)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1-40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1-3分;

  (2)本部門副部長和干事認為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的'調查屬實的扣2~5分;

  (3)其他部門部長認為部長工作不佳或本部門工作不佳,經主席團調查屬實的扣2~5分。

  (五)各個部門的副部長協助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一些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副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1-4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1-4分。

  (2)未經部長批準擅自開展工作視影響大小扣2-4分。

  (六)考核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常委會主席團規定。

  第五章獎懲制度

  (一)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獎懲標準如下:

  (1)每月及每學期評出優秀干部,以“平時評分”和“總評”為依據被評為“優秀干部”加2分計入下月考評。

  (2)工作出色的干部,在主席、副主席的選拔上具有優先資格。

  (3)懲罰

  ①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務者

  b 開會不認真者

  ②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a 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b 言行嚴重敗壞學校、學生會形象者

  c 利用學生會便利條件謀私立者

  ③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學生會

  ④故意擾亂會場秩序者,給警告一次,并扣5分

  第六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任縣中學學生會常委會主席團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二)學生會各級組織可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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