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證明書(匯編1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證明了吧,證明是持有者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經歷或某事真實性的一種憑證。想擬證明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診斷證明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診斷證明書1
茲有我社區戶籍居民xxx,女,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證號xxxxxxx,系非農業戶口。xxxx年xx月xx日與xxx(男,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證號:xxxxxxxx)結婚,雙方均系初婚,婚后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孩,取名xxx,系計劃內第一胎,該夫婦至今只生育過這一個孩子,未抱養和收養過其他子女,未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系獨生子女,該夫婦符合《山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一條一款二項的規定,申請再生育,望給予批準。
特此證明
xxx
xxxx年xx月xx日
診斷證明書2
患者姓名:xxx
性別:女
年齡:xx歲
門診號:400058524
住院號:xxxx
單位或住址:銅川市耀州區咸豐路平新村
病情診斷:腹痛、胎兒不穩定。
處理意見:臥床靜養,一月后復查。
xxx診斷醫師簽章:
xx年x月x日
診斷證明書3
茲有省縣鄉_____村_____組村民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與其妻子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屬初婚。該夫婦婚后生育一男一女,男孩已于幼年早逝,現有現存唯一子女_____(身份證號______),未辦理獨生子女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夫妻一方因病去逝,夫妻另一方至今未再婚也未再生育,______現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姐妹。
特此證明
村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 聯系電話:
鄉計生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 聯系電話:
縣計生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診斷證明書4
門診號:
清 華 大 學 玉 泉 醫 院
出 院 診 斷 證 明 書 住院號:
姓名: 性別:
男 年齡:16歲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20xx-12-22
住院天數:21天
出院診斷:兒童廣泛發育障礙-孤獨癥,伴攻擊行為
出院建議:
1. 注意休息,適宜活動,避免過度勞累等。
2.定期復查,精神內科門診藥物配合治療。
3.繼續口服抗癲癇藥物丙戊酸鈉500mg Bid(自備), 堅持規律用藥,服用丙戊酸鈉期間根據情況監測肝腎功能和血常規,必要時查血藥濃度。
醫師簽名:
診斷證明書5
姓 名 :
住 所 :
診 斷 :
病案號:
年 齡 : 歲
職 業 :
性 別 :
入 院 日 期 : 自
年 月 日 起
共 住 院 天
出 院 日 期 : 至 年 月 日 止
治 療 結 果 :
出 院 后 注 意 事 項 :
科主治醫師 :
年 月 日
診斷證明書6
臨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疾病診斷證明書 NO。
姓名 性別 年齡 電話 單位 門診或住院號 地址 病情摘要:
診斷:
醫囑及建議:
年 月 日
注:1、未蓋本醫院醫療章無效。
2、涂改無效。
3、只作疾病證明,不得作其它證明使用。
XXXX醫院
診斷證明書7
姓名: 性別: 男 年齡: 歲 歲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檢查結果:診斷意見:
處理建議: . 醫生簽名: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備 注:
1、本證明僅反映患者就診時(或就診期間)的情況
2、涂改或者未蓋病情證明章無效。(病情證明章)篇二:門診診斷證明書管理規定 門診診斷證明書管理規定診斷證明書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醫療文件,司法鑒定、因病退休、工傷、殘疾鑒定、保險索賠等要以診斷證明書作為依據之一。因此,開具診斷證明是政策性很強的醫療工作,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臨床醫生要以科學、嚴謹、求實的態度,認真開具診斷證明書和病休證明書。每項
診斷都應具備科學的客觀的診斷依據。
二、診斷證明書必須由本院醫師開具并加蓋個人簽章,臨床醫師不得開具非本專科病人
的診斷,出具診斷證明書的醫師應對所做出的診斷負法律責任。
三、臨床醫生開具疾病診斷書和病假證明書,應字跡清楚,項目填寫齊全,病休時限必
須大寫,不得涂改。門診醫師開具病休證明,原則上,急診開具病休假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門診不超過1周,慢性病不超過2周。
四、門診醫師為門診病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必須有本院相應的檢查報告,診斷明確、依據充分,并在門診病歷中做相應的記錄。加蓋公章時須持門診病歷及相關輔助檢查,在病休時間內有效,過期不予蓋章,不補開病休證明。
五、對學術上有爭議的診斷,病情復雜、涉及多專科等特殊鑒定需開診斷證明者,應組織會診,經討論后,慎重開出診斷證明書并加蓋醫務科章。
六、凡屬公傷、交通事故、打架斗毆致殘者,診斷證明只寫病情和診斷,不寫致殘原因,
涉及法律的診斷證明,經醫務科審查,專人辦理,并詳細記錄。
七、復工、復學證明,須經本院臨床醫師檢查認可后,方可出具證明。
診斷證明書8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
門診或住院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病情摘要:________
診斷:________
醫囑及建議:________
注:
1、未蓋本醫院公章無效。
2、涂改無效。
3、只作疾病證明,不得作其它證明使用。
科醫師
年月日
診斷證明書9
為進一步加強醫學診斷證明及病假證明書的管理,維護醫生和病人雙重的合法權益,針對我院目前診斷證明書開具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依據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對醫學診斷證明書管理規定進行了調整,并充實了新的內容,請各科室照此執行。
1、醫學診斷證明書是包括疾病診斷、治療、出生、死亡等的證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據。
2、出具醫學診斷證明書、病假證明書的人員應為主管醫師或主診醫師,醫師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學證明文件。
3、醫師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書應客觀、全面,每項診斷都應具備科學的、客觀的診斷依據,并與病歷中記載的病情和檢查結果相符,主要處理意見也應在病歷中記載備查。
4、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書、病假假證明書,日期應填寫就診當日,當日蓋章有效。原則上,急診開具病休假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門診不超過1周,慢性病不超過2周。門診病假證明書僅供病人單位參考。
5、診斷證明書、病假證明書只證明病人疾病診斷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時間或醫療建議,不得出現療養、免夜班等非臨床醫學治療內容,不應提及與醫療不相關的其他處理意見。
6、醫師未經特殊授權不得出具勞動能力、傷殘程度及職業病等專用診斷證明文件。凡涉及司法辦案需要的證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傷害、殘疾、工傷、勞動鑒定、保險索賠、辦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診斷證明,由當事人或家屬持公檢法、交通管理、勞動保障等相關部門的介紹信,經醫院管理部門審核后,由相應科室醫師按照相關規定開具診斷證明。
7、醫學診斷證明書、病假證明書應加蓋醫院相關部門公章方為有效,負責加蓋公章的部門應嚴格按照規定對診斷證明審核、把關、保存。對過期、先休后補或有其他疑問的疾病診斷證明一律不予蓋章。
8、至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我院以前所有紙質手寫診斷證明書、病假證明書一律作廢,所出具證明書必須為醫生工作站內統一制式的打印件,打印后醫師簽名并蓋章后生效。
9、醫師在工作站內開具診斷證明書、病假證明書時存根聯必須書寫完整,確保出具的診斷證明書與存根聯內容的'一致性。
10、住院管理中心及門診部要對開具診斷證明書、病假證明書進行審核,對于不合格的診斷證明一律不的蓋章。
11、醫學診斷證明書、病假證明書嚴禁涂改、偽造、弄虛作假,負責開具的醫師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門(急)診病人每次就診、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醫學診斷證明書,遺失不補。醫師在開具醫學診斷證明書時應向病人及家屬交代清楚,囑其妥善保管。
13、科室要加強診斷證明的存根聯管理,住院患者診斷證明書存根聯保存到住院病歷內歸檔,門診患者存根聯由各科室負責保存,保存實效為3年。
13、一經發現有開具證明不規范(包括存根)、跨科或跨執業范圍開具證明、濫開病假、涂改、偽造、弄虛作假、偷蓋公章及管理混亂等情況,對相關科室或責任人作扣款100至10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醫務科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八日
診斷證明書10
姓名: 性別: 男 年齡: 歲 歲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檢查結果:
診斷意見:
處理建議: .
醫生簽名: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備 注:
1、本證明僅反映患者就診時(或就診期間)的情況
2、涂改或者未蓋病情證明章無效。
(病情證明章)
診斷證明書11
省 縣 鎮計生辦:
茲有 先生 :身份證號 ,戶籍地: ,現居住地: ,聯系電話: 。
計生情況:
其計生在我單位管理:于 20xx 年 4 月 30 日與 女士在 民政局登記結婚, 年 月 日生育第一個小孩,性別男。現有一個孩子,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該證明為辦理 先生戶口遷移之計劃生育證明。
證明單位:(公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診斷證明書12
姓 名
醫保證號 主要病史及治療經過 診斷部門
意見縣醫保專委會意見
性別 年 齡
人員類別 單位名稱
醫師簽字: 年月日
醫師簽字: 年月日 (章) 年月日
縣醫保中心審批意見
審核簽字: 年 月 日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注:⒈此表由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診斷機構相應專科副主任以上的醫師填寫。
⒉“主要病史及治療經過”應簡要記錄病史、癥狀、體征及輔助檢查結果和治療 經過。
⒊“診斷部門意見”一欄要明確疾病的名稱、分期、分型及并發癥診斷書。
診斷證明書13
茲有患者姓名、性別位: ,現診斷為:。該患者在我院進行過一段時期(20xx年10月—20xx年4月)的治療,治療效果不明顯,病情反復復發,現建議患者到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
特此證明!
XX醫院
20xx年4月26日
診斷證明書模板【4】
存根
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或住院號:
地址或單位: 電話: 病情摘要:
診斷:
醫囑及建議:
醫師簽名: 年 月 日
注:1、未蓋本醫院醫療章無效。
2、醫院章蓋在醫生簽名處及騎縫章方有效
3、涂改無效。
4、只作當時疾病證明。
5、醫師簽名處應有執業醫師審核簽名XX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 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或住院號:
診斷證明書14
茲有我社區戶籍居民,女,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證號,系非農業戶口。x年x月x日與(男,生于x年x月xx日,身份證號:)結婚,雙方均系初婚,婚后于x年x月xx日生育一女孩,取名,系計劃內第一胎,該夫婦至今只生育過這一個孩子,未抱養和收養過其他子女,未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系獨生子女,該夫婦符合《山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一條一款二項的規定,申請再生育,望給予批準。
特此證明
x年xx月xx日
診斷證明書15
一、患者門診、住院病人疾病診斷證明書開具后應3日內在門診服務臺蓋章(包括門診休息一個月以上的假條)。
二、門診病人就醫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診斷證明的,醫師應當核實病人身份,方能書寫疾病診斷證明。一個月以上的假條需有科主任簽字并蓋章確認。門診服務臺應核對疾病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及有效身份證明(駕照、醫保卡等)后,在門診就診病歷和疾病診斷證明書上蓋騎縫章。門診醫師應當主動提醒患者及時復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并蓋章。
三、原則上不同意補疾病診斷證明,尤其是假條,特殊情況下,確需補病假條時應注意:
1.患者就診補假時,診治醫師必須在門診病歷上寫清楚病情、休假等情況
2.補病假條時,病假條上日期為此次來院就診日期,建議休假時間應注明(補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假)。如:患者20xx年3月4日來院就診,病情需要繼續休息,需補20xx年2月1日至2月28日的假,病假條上日期應為20xx年3月4日,建議“休壹月(補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28日休假)”。
3.如患者因自身原因或醫師未告知造成當時出具的病假條超過3天未及時蓋章,按補假處理,原病假條作廢,醫師需重新出具補假假條。
四、住院病人出院前需要提供疾病診斷證明的,醫師應當核實病人身份并將病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留在病歷檔案中。住院病人家屬或代理人,保險公司,工作單位等需要疾病診斷證明書的,醫師應當同時核實病人、代辦人身份并將病人,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留在病歷檔案中。住院病人疾病診斷證明需要副主任醫師簽字并加蓋工作章確認后才能在門診服務臺蓋“疾病診斷證明章”。
五、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執行,請各科務必通知醫務人員熟悉上述規定,規范開具疾病診斷書,并告知患者蓋章的注意事項,避免誤解,產生醫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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