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設備管理制度

時間:2022-04-29 12:20:49 制度 我要投稿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音像設備管理制度(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通用6篇)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1

  一、學校所有音像資料僅供本校教師從事現代教育技術教學,課題研究和課件制作使用。

  二、一般情況下,每次老師可借所任教的專業類音像資料三碟,其它類二碟。(連續劇除外)如重借時,須先還后借。須在一個月內歸還,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學期。若特殊情況需要多借或延時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三、借用音像資料時,須填寫“借用單”,注明資料名稱、件數、借用日期、借用人簽名。經管理人員驗查后方可借出,無借條手續的音像資料不得出資料室門。

  四、借用的音像資料要妥善管理,愛護使用,如期歸還。逾期不歸還,丟失或損壞,查明原因,學校將酌情作出按原價,雙倍或三倍的價格賠償處罰。

  五、不得隨意夾帶音像資料出資料室,一經發現罰款處理。

  六、教職工調離學校必須還清所借音像資料,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執法音像記錄設備使用管理,加強執法監督,維護當事人和環境執法工作人員合法權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音像記錄設備,是指環境保護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對環境監察執法行為進行音像記錄或者全過程音像記錄,所采用的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執法記錄儀、手持執法終端和視頻監控等記錄設備。

  第二章使用

  第三條環境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當佩戴、使用音像記錄設備。

  第四條環境執法人員在執法前,應當對音像記錄設備的電池容量、內存空間、系統日期和時間等進行檢查,保證音像記錄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第五條執法記錄儀應佩戴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聲像效果的位置。

  第六條環境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當使用音像記錄設備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在對管理相對人實施查抄、取締或者采取強制措施時尤其要注意記錄違法事實、證據。

  第七條環境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當事先告知當事人使用音像記錄設備,告知的規范用語是:您好,我們是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兗州區分局環境執法人員×××、×××,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監督我們的執法行為,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

  第三章管理

  第八條音像記錄設備所記錄的聲像資料,應分別在辦公電腦和移動硬盤存儲保管。

  第九條環境執法人員應當在每次執法活動結束后24小時內,將音像記錄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存儲。

  第十條監察室制定音像記錄設備聲像資料管理制度,各執法科室建立執法記錄檔案,以科室為單位進行分類存儲和檢索,并設置調取查閱權限,統一規范管理聲像資料。

  第十一條音像記錄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保存期限為6個月。6個月后,管理人員根據情況對無保存意義的進行清除處理。

  第十二條遇有以下情形,應當采取刻錄光盤等方式長期保存音像記錄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

  (一)監察對象對環境執法人員現場執法辦案有異議,可能投訴、上訪的;

  (二)監察對象逃避、拒絕、阻礙環境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謾罵、侮辱、毆打環境執法人員的;

  (三)其他重大、敏感情況有備份保存必要的。

  刻錄光盤保存的,應當制作一式兩份,在光盤標簽或者封套上標明制作單位、制作人、制作時間、執法活動或者案件名稱及標號等主要信息。

  第十三條行政機關或執法科室因工作需要調用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的,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做好登記記錄后,方可調用,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調用已歸檔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

  第四章監督

  第十四條環境執法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和維護音像記錄設備,不得擅自轉借他人使用。音像記錄設備損壞需要進行維修的,應當在發現損壞24小時內,交由局辦公室統一進行維修。

  第十五條監察室不定期對環境執法人員佩戴、使用音像記錄設備等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通報。

  第十六條在行政執法中遇有下列情形,可以停止使用執法記錄儀:

  (一)涉及個人隱私及商業秘密的;

  (二)因天氣等自然原因無法使用的;

  (三)監察對象及其他人員阻礙正常執法無法繼續使用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使用的;

  對上述情況,環境執法人員應當在執法結束后及時制作工作記錄,寫明無法使用的原因和依據,報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后,一并備案存檔。

  第十七條環境執法人員使用音像記錄設備時,有下列行為之一,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同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在執法過程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音像記錄設備記錄的;

  (二)對執法信息進行刪減、修改、弄虛作假的;

  (三)濫用、私用音像記錄設備,或者將音像記錄設備交由非本單位人員使用的;

  (四)私自復制、保存或者傳播、泄露執法聲像信息的;

  (五)故意毀壞音像記錄設備或者聲像資料存儲設備的;

  (六)有其他嚴重違反音像記錄設備使用管理規定行為的。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執法音像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加強執法監督,維護當事人和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執法音像設備,是指具有錄像、照相、錄音等功能,用于本部門行政執法辦案過程的便攜式設備。

  第三條日常監督、許可現場審核、違法案件的現場檢查、調查詢問、陳述申辯、聽證、合議、送達執法文書、采取強制措施等涉及管理相對人參加的行政執法過程,應使用執法音像設備全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客觀、真實地記錄監督執法工作情況及相關證據。

  第四條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執法音像設備使用人員應當及時檢查執法音像設備的電池容量、內存空間,保證執法音像設備正常使用,并定期進行保養維護。

  第五條執法音像設備應當佩戴在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聲像效果的位置,在現場執法取證時,可以手持執法音像設備進行攝錄。

  第六條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到達被監督單位,應當在該單位門口或顯著標志前開啟執法音像設備,錄制執法人員在現場情況,并同步錄音:“今天是×年×月×日,執法人員×××、×××…到××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擬定的檢查內容有1…2…3…”。

  第七條現場檢查、調查詢問等執法事項開始時,要首先對執法人員向當事人亮證情況進行記錄。聲像資料反映的起止時間應當與相應文書記載的起止時間一致。

  第八條因惡劣天氣、設備故障等特殊情況無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執法音像設備的,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第九條本部門檔案室負責存儲和保管執法音像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

  第十條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每次執法結束后,及時將執法音像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進行備份保存,按照被監督單位名稱、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信息、使用時間等項目分類存儲,并在每項執法活動結束后的2日內將全過程記錄的聲像資料交至本部門檔案室嚴格管理。

  第十一條執法音像設備記錄的原始聲像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作為本部門行政處罰案件證據使用的聲像資料保存期限應當與案卷保存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采取刻錄光盤、使用手持儲存介質等方式,長期保存執法音像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

  (一)當事人對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現場執法、辦案有異議或者投訴、上訪的;

  (二)當事人逃避、拒絕、阻礙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謾罵、侮辱、毆打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的;

  (三)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參與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其他需要長期保存的重要情況。

  第十三條作為執法辦案證據使用需要移送檢察院、法院的聲像資料,應當由檔案室統一提供并復制留存。

  第十四條本部門對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佩戴、使用執法音像設備情況及記錄的聲像資料進行抽檢并建立檢查臺賬,定期通報執法音像設備的使用、管理情況并納入執法質量考評和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本部門人員因工作需要調用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簽署《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調用單》后,方可調用。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調用已歸檔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

  非本部門人員(單位)需要調取本部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須經主要領導同意,并簽署《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調用單》后,由檔案管理員提供復制信息,并記錄在案。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執法過錯,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不按規定使用執法音像設備,不制作或不按要求制作執法過程的;

  (二)執法不規范或不文明引發網絡、媒體負面炒作或引發群眾信訪、投訴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違反規定泄露本部門執法記錄信息的;

  (四)對本部門執法記錄信息進行刪改,弄虛作假的;

  (五)不按規定儲存、保管致使執法記錄信息損毀、丟失的;

  (六)其他違反設備使用管理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棗強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執法全過程音像記錄工作,有效減少執法風險,維護執法人員及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我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執法全過程音像記錄方式包括采取照相、錄音、錄像、視頻監控等方式進行的記錄。音像記錄資料的現場采集設備主要為執法記錄儀。

  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執法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應遵循同步攝錄、集中管理、規范歸檔、嚴格保密的原則,確保音像視頻資料的全面、客觀、合法、有效。

  第三條執法記錄儀做為日常執法活動專用工具,應對以下執法環節進行音像記錄。

  1.能夠反映企業名稱、概貌的標志性建筑;

  2.行政執法人員向企業介紹執法目的、意義、重點及相關要求時;

  3.依據現場檢查方案對企業有關資料、現場進行執法檢查時;

  4.行政執法人員向企業相關人員通報執法檢查情況、交換意見時;

  5.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應履行的義務及應當執行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時;

  6.行政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就所需調查的問題進行詢問時;

  7.現場勘驗時;

  8.企業相關人員在現場檢查記錄或相關執法文書上簽署姓名和意見時;

  9.對企業采取現場處理措施時;

  10.調查取證中調取原始憑證確有困難,須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

  11.抽樣取證不能提取原物,須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

  12.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或當場收繳罰款等容易引起行政爭議時;

  13.以留置送達方式將執法文書留置在當事人的收發部門或者住所時;

  14.以公告送達方式送達執法文書時;

  15.對企業現場進行執法復查時;

  16.其他應當采取音像記錄的內容。

  第四條以下情形不得采取音像記錄:

  (一)在爆炸危險區域實施執法檢查未配備符合防爆規定的音像記錄設備時;

  (二)涉及軍事、商業、技術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信息未經當事人同意時;

  (三)其他不適宜采取音像記錄的內容。

  第五條執法記錄儀一般情況下應當佩戴在執法人員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音像效果的位置;對需要重點攝錄的內容,可以使用手持方式進行或將執法記錄儀固定于特定位置。

  需要重點攝錄的內容包括:

  (一)現場易滅失或事后難以調取的證據。

  (二)當事人、證人的言行及面貌特征。

  (三)現場與當事人、證人約談以及詢問內容。

  (四)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五)其他需重點攝錄的情況。

  第六條執法人員使用執法記錄儀,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在開啟執法記錄儀攝錄時,應當首先告知當事人。告知的規范用語是: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監督我們的執法行為,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

  (二)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應當言語文明禮貌、行為合法規范。凡是法律法規規定出示執法證的環節,必須出示執法證。

  (三)執法記錄儀記錄信息應當完整、客觀、真實。記錄信息要反映執法行為的時間、地點、執法事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執法人員、執法過程等。

  (四)在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時,應當記錄該場所地點的明顯標志;沒有明顯標志的,應當記錄周圍標志性建筑,并口述所到場所的名稱。

  (五)執法記錄儀開始記錄后,在同一執法地點不得斷續記錄,不得任意選擇取舍或事后補錄,不得插入其他畫面。

  第七條執法記錄儀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執法隊負責日常管理、維護,避免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執法記錄儀損壞。

  執法人員在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現場執法攝錄工作之前,應當對執法記錄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執法記錄儀無故障,電池電量充足,內存卡有足夠存儲空間,并按照當前日期、時間調整好設備時間。

  第八條非因技術原因不得中止錄制或斷續錄制,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檢查場所變化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并在事后書面說明情況。

  第九條執法人員在當天執法活動結束返回機關后,須在第一時間將現場執法音像視頻記錄信息原始資料儲存到執法信息服務器;因連續工作或者在交通不便地區執法等原因,確實無法及時儲存資料的,應當在返回單位后24小時內將現場執法音像視頻記錄信息儲存到執法信息服務器。執法人員不得私自復制、保存、泄露現場執法記錄信息資料。

  第十條音像記錄原始資料存入行政執法監察信息服務器后,行政執法人員應于2個工作日內對所有提交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按先后順序編輯影像資料的名稱、分類等,并以文件名或字幕等方式對影像資料反映的具體場所、主要內容進行描述。

  第十一條行政執法人員自結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應將行政執法檢查過程中形成的音像記錄資料與同案的文字資料一起形成相應案卷,及時歸檔,并移交至檔案室統一存檔、備查。

  第十二條我局定期對執法人員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情況進行檢查。

  (一)是否按照規定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

  (二)執法檢查用語、行為是否規范;

  (三)是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執法記錄信息的儲存、歸檔;

  (四)執法記錄儀的保管、維護情況。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音像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加強執法監督,維護當事人和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使用音像設備進行執法時,語音、錄像應同步攝錄,集中管理、規范歸檔,確保視聽資料全面、客觀、合法、有效。

  第三條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執法記錄信息,應當嚴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權限進行管理。

  第二章使用

  第四條在使用音像設備之前,應當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故障,電池電量充足,內存卡有足夠儲存空間,并按照當前日期時間調整好設備時間。

  第五條在開展以下工作時必須使用音像設備:

  (一)在進行現場檢查時出示執法證件、檢查重點場所或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重大違法行為過程中;

  (二)在制作詢問筆錄過程中;

  (三)在現場組織調查取證過程中;

  (四)在文書送達、行政聽證等行政執法活動過程中;

  (五)遇有當事人不配合執法檢查時;

  (六)其他需要使用的情形。

  第六條執法時因音像設備電量耗盡、存儲空間耗盡或機器故障等無法進行記錄時,應立即上報,及時排除故障。視情停止執法活動,或用其他音像設備進行執法記錄。

  第七條使用音像設備執法時,應先告知當事人,錄音錄像過程中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使用執法規范用語。

  第八條音像設備應當佩戴在有利于取得最佳聲像效果的.位置。

  現場取證時,可以手持執法記錄儀進行攝錄。

  第三章管理

  第九條執法人員負責音像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科室(中隊)負責人為本單位音像設備使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按規定做好音像設備的保管和養護,避免因使用不當造成音像設備損壞。

  第十條音像設備記錄的原始聲像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2個月,在2個工作日內將信息存儲至專用存儲器。

  行政處罰一般程序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影像資料保存期限應當與案卷保存期限相同,由檔案室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應當采取刻錄光盤、使用移動儲存介質等方式,長期保存音像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

  (一)當事人對處置有異議或者投訴、上訪的;

  (二)當事人逃避、拒絕、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或者謾罵、侮辱、毆打商務執法工作者的;

  (三)參與處理重大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違法行為的;

  (四)其他需要長期保存的重要情況。

  第十二條對音像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實行分級授權管理,未經批準,不得越權查閱;因工作需要查閱聲像資料的,經分管領導批準且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查閱。

  第四章監督

  第十三條法規科會同執法保障科定期對執法記錄設備反映的行政執法人員隊容風紀、文明執法情況進行抽檢,對記錄的案卷、影像資料進行回放檢查,并建立檢查臺帳。

  第十四條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記錄時,嚴禁下列行為:

  (一)在查處違法行為、處理違法案件時不進行執法全過程記錄;

  (二)刪減、修改執法記錄設備記錄的原始影像資料;

  (三)私自復制、保存或者傳播、泄露執法記錄的影像資料和案卷資料;

  (四)利用執法記錄設備記錄與執勤執法無關的活動;

  (五)故意毀壞執法文書、案卷材料、執法記錄設備或者影像資料存儲設備;

  (六)其他違反執法記錄管理規定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情節輕微的,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同時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工作,有效減少執法風險和執法信訪、投訴,維護執法人員及當事人合法權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1.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工作,是指利用執法記錄儀對現場執法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并對現場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的資料進行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執法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應遵循同步攝錄、集中管理、規范歸檔、嚴格保密的原則,確保視聽資料的全面、客觀、合法、有效。

  2.所配的執法記錄儀為執法辦案、日常檢查、重大執法活動等工作專用,嚴禁攝錄任何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3.在實施以下執法管理活動時應佩戴現場執法記錄儀,進行現場執法記錄:

  (1)各類執法活動中的調查取證、先行登記保存證據、執法文書送達;

  (2)接待執法當事人的申訴、投訴;

  (3)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4)其他現場執法辦案活動等。

  4.執法人員在進行現場執法攝錄工作之前,應當對執法記錄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執法記錄儀無故障,電池電量充足,內存卡有足夠存儲空間,并按照當前日期、時間調整好設備時間。

  5.在進行執法過程全記錄時執法人員應當事先告知對方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告知的規范用語是: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監督我們的執法行為,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

  6.對執法活動要同步錄制,應對執法全過程進行不間斷記錄,錄制過程應當自執法人員到達現場開展執法檢查(辦案)時開始,至執法檢查(辦案)結束時止。

  7.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應反映執法活動現場的地點、時間、場景、參與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現場痕跡物證等。錄制內容應當重點攝錄以下內容:

  (1)能反映當事人名稱、概貌的標志性建筑;

  (2)執法人員向當事人介紹執法目的、意義、重點及相關要求時;

  (3)對現場必查區域、場所進行檢查時;

  (4)向錄事人員通報檢查情況、交換意見時;

  (5)對錄事人員就所需調查的問題進行詢問時;

  (6)相關人員在現場檢查記錄或相關執法文書上簽署姓名和意見時;

  (7)調查取證中調取原始憑證確有困難,須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

  (8)抽樣取證不能提取原物,必須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

  (9)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序容易引起爭議時;

  (10)以留置送達方式將執法文書留置在當事人的收發部門或者住所時;

  (11)以公告方式送達執法文書時;

  (12)對執法相對人進行復查時;

  (13)其他應當采取音像記錄的情況。

  現場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對當事人及其工作人員言行、詢問情況等進行攝錄。對現場遺留或發現的違法工具、物品等物證及原始痕跡證據應當進行重點攝錄。

  8.非因技術原因不得中止錄制或斷續錄制,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檢查場所變化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并在事后書面說明情況。不得任意選擇取舍或者事后補錄,不得插入其他畫面,不得進行任意刪改和編輯。

  9.禁止在非執法工作中使用現場執法記錄儀。

  10.執法記錄儀應置于安全、穩妥位置,選擇最佳拍攝角度,確保能夠完整記錄執法過程。

  11.使用人員在進行現場執法時,應保持儀容嚴整,語言文明,維護執法隊伍形象。

  12.執法人員在當天執法活動結束后,須在第一時間將現場執法音視頻記錄信息交綜合處導出保存;連續工作、異地執法或者在偏遠、交通不便地區執法辦案,確實無法及時移交資料的,應當在返回單位后24小時內將現場執法音視頻記錄信息交綜合處導出保存。執法人員不得私自復制、保存現場執法記錄。

  13.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最少保存1年,作為證據使用的記錄信息隨案卷保存時限保存。

  14.現場執法記錄需要作為證據使用的,從存儲設備中復制調取,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制作文字說明材料,注明制作人、提取人、提取時間等信息,并將其復制為光盤后附卷。

  15.因工作需要查閱視聽資料的,應當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并由保管人對查閱人、查閱事由、查閱時間等情況進行登記。

  16.在辦理涉法涉訴案件、執法監督、案情研判等工作中,需要調取、查看現場執法記錄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17.任何人員不得對原始現場執法記錄進行刪節、修改。除作為證據使用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提供現場執法記錄。

  18.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現場執法記錄,應嚴格按照保密工作規定進行管理。

【音像設備管理制度(通用6篇)】相關文章:

設備使用管理制度(通用6篇)04-28

設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04-28

設備日常管理制度(通用8篇)04-28

設備大修管理制度(通用6篇)04-28

設備規章管理制度(通用8篇)04-13

專業設備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04-28

設備設施保障管理制度(通用5篇)04-28

設備操作使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04-28

設備使用操作管理制度(通用8篇)04-28

設備信息管理制度(通用6篇)04-28

久久综合国产中文字幕,久久免费视频国产版原创视频,欧美日韩亚洲国内综合网香蕉,久久久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免费
现在在线免费观看AV | 久久亚洲国产精品亚洲老地址 | 青青青视频手机在线看 | 亚洲成Aⅴ人的天堂在线观看女人 | 亚洲第一天堂国产丝袜熟女 | 一本久久综合亚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