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規章制度(精選2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事規章制度(精選22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事規章制度 1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尚未恢復者;
(2)被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五、獎懲
1、每月獎勵:員工的獎勵參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執行,對于在當月工作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在下月的績效工資中給予適當獎勵。
2、年終獎勵:每年年終評定優秀員工獎,由部門主管書面提出備選優先員工名單,經公司相關部門主管評議后,總(副總)經理批準。獎予員工一定的獎金及頒發由公司總(副總)經理簽署的表彰證書。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3)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5)對上級指示或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或降級(薪):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5)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2)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受法院判決的刑事處分者;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煽動怠工或工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賂者;
(6)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9)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0)其它違反法令、制度情節嚴重者。
人事規章制度 2
一、總則
1、為強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學的配備、統籌人力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受企業聘用的各類勞動者。
二、機構及職責
1、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人事管理職能由xxx(科室機構名稱)承擔。
2、人事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員工的招聘、培訓、考核、調動、辭退等具體工作和相關手續。其他任何單位所作出的決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聘用
1、本公司各部門確實需要招聘職工時,必須由各部門負責人先提出書面申請,綜合辦調查落實報請總經理核準后,由xxx或xxx授權其他部門辦理招聘事宜。
2、xxx或經過授權的招工單位所招收的新員工報到時首先必須到xxx辦理入職手續,由其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交驗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健康證明等有關證件。
3、新員工應如實填寫自身材料,企業有權向有關部門核實,如一經查實確有故意弄虛作假行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聘用:
4.1被剝奪公民權尚未恢復,或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機關通緝及其他類似情況。
4.3患有精神病或傳染性、不可治愈性嚴重疾病,肢體殘缺或器官殘缺以及體檢報告內容中不符合企業要求者。
4.4品性惡劣,道德不佳者。
4.5偽造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和其他入職資格材料者。
4.6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者。
5、新員工入廠后,由xxx介紹到安全管理部門、保衛部門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廠規廠紀等培訓活動,培訓完畢考試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門報到,進行車間和班組級安全教育,業務技能學習和工作試用。
6、試用期間,新員工如有以下行為,可隨時停止試用并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績達不到公司要求者;
6.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者;
6.3非工傷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勞動義務者;
6.4拒絕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7、試用期間執行試用期工資標準,除享受夜班津貼和國家法律規定相關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傭流動性較強的人員完成具體工作任務的部門,鼓勵以對外整體協議承包的方式解決。
9、各部門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內容的勞務活動時,需暫時(短時)雇傭臨時勞動力,例如裝卸工、雜工等,必須到xxx領取《臨時勞務審批單》,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此類勞動力,月終匯總后由財務部門開具相應發票,報銷相應費用。
四、轉正
1、新員工試用期限根據所簽訂合同期限長短,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曾從事過相同或類似工作,短期能夠勝任本職工作,達到企業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請,由相關部門和xxx調查核實,報公司經理批準后試用期可酌情縮短。
2、試用期滿前一周內,新員工自我評價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由所在單位到xxx領取《員工鑒定申請表》,填寫后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
3、部門領導簽署意見,認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xxx牽頭,組織生產、技術等有關部門給與業務考核,合格后報公司經理核準。
4、通過鑒定評估的員工享有同崗同酬的待遇,計薪日期從通過評估之日起計。
5、對評估不合格的員工,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五、考勤
1、公司各部門領導嚴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xxx統一發放。
2、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缺勤、曠工、病假、事假等內容,日記考勤不得弄虛作假,凡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將予該部門主管領導處罰。
3、倒班員工考勤由當班調度負責,月底由各車間報工。
4、月底報工時應背附考勤表,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
六、休假
1、員工正常休假參照國家休假制度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按照現行統一假日制度執行。
2、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和喪假。
3、事假應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部門領導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領導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辦理請假手續。
4、請假時由所在部門領導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進行審批,特別注明請假詳細時間和截止時間,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曠工處理。
5、請事假的一律扣發此期間工資,超過一個月的要由個人承擔此期間的`有關社會保險費用。
6、員工請病假必須持公司所在地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和與診斷結果相匹配的醫院正式收費票據、檢測化驗結果方可視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員工,醫療期從休假之日起計,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醫療期內每月發放()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員工在醫療期內患病痊愈后要求復工時,該員工所在單位必須知會xxx。
9、女員工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九十天,其中產前十五天,產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計生機關出具證明,增加產假四十五天。
10、產假期間每月發放產假工資。
11、職工婚假、喪假為三天,每日發工資標準的日平均工資。
七、遷調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崗位,被調員工應予配合服從。如有特殊原因,應以書面形式報告,經核準后方可撤消調動。
2、各部門領導應按員工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3、員工接調動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前往新職部門報到。
4、員工到新職部門報到后即日起享有該崗位相應待遇。
5、因個人業務素質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辦理:
5.1進行崗位調整;
5.2所安排的崗位本人拒絕到崗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5.3崗位調動后不能勝任新工作,給予一個月培訓學習期,期間發放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的基本工資。學習期滿后仍然不能勝任新崗位工作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八、離職
1、離職分為兩種,第一種:辭退,指企業辭退員工;第二種:辭職,指員工自動辭職離開企業。
2、按照國家勞動法規,符合下列條款,公司有權予以公開書面辭退。
2.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2.3嚴重失職或,對企業利益造成損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毆打,危害團隊秩序者;
2.5偷竊、侵占、無故毀損企業財物經查屬實,性質惡劣或損失數額1000元(含1000元)以上者;
2.6無故連續曠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3、企業辭退員工,應由被辭退者的部門領導填寫《辭退審批單》,經綜合辦核實,報公司經理批準后,發放由勞動部門統一格式的有關文書。
4、員工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寫《辭職申請表》,交部門領導、綜合辦、財務部門、公司經理依次審核批準后可離職,有以下情形的,可暫不辦理離職手續。
4.1給公司造成損失沒有承擔相應責任的;
4.2約定的違約金沒有支付的;
4.3工作沒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財物沒有交還的;
4.5負責的業務款項沒有回收的。
5、因擅自離職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將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賠償,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離職者要按預定日期辦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續,所在部門領導確認無誤后,知會綜合辦。離職者薪金核算以實際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為準。
人事規章制度 3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舞弊,收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人事規章制度 4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從業人員。
二、招聘和錄用
1、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公開招聘人員,通過筆試、面試、培訓擇優錄取。
2、各部門要招聘人員,須由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然后交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和錄用工作。
3、應聘者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本人簡歷等到人事部報名,并填寫《員工個人檔案表》。
4、應聘人員由部門經理,分管人事部筆試、面試或總經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辦妥報到手續者,即成為本公司員工。
5、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5.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2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
5.3近期登記照五張;
5.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5前任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證件(如資質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7養老保險手冊、就業登記證原件;
5.8上述證件經查驗屬偽造或虛假的,本公司可隨時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
1、試用的目的是讓員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環境、工作流程、業務要求、公司及部門的規章制度。
2、新進員工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具體時間依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決定,具體見下表:
3、試用期間,由部門以及人事部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及可信賴程度,以此決定該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和自然終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2.1勞動合同期滿的;
2.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機關部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六、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告知員工理由:
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1.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照公司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的,如未滿16周歲的、假身份證學歷證的;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2.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人事規章制度 5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條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在公司主管領導的指導下,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下列工作:
1、負責人力資源規劃的制定;
2、負責人員招聘、培訓、考核工作;
3、負責公司勞動用工制度、薪酬激勵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4、負責辦理員工社會保險事宜;
5、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
第三條 公司從業人員職級劃分如下:
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
中級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主要工程技術人員。
普通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業務主管、普通技術人員。
助理職員,包括各部門從事一般工作的員工。
普通員工包括:一般職員、技術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設立堅持“因事設崗原則”,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崗位獲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條 公司人員編制數額按公司經營運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開始前定編,經總經理和董事會核批后實施,堅決杜絕因人設崗,人浮于事的現象。
第二節 任用
第六條 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計劃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 件以“職務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置。
第七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二)中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核準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員及助理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報總經理核準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單位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應先依新進人員任用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普通管理人員以下崗位經主管人事副總經理核準,中級以上崗位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
第九條 新進人員面試或測驗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試用3個月,期滿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現突出者,可視情況縮短其試用期。
第十條 新進人員應先辦理背景調查,并按學歷及實際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條 除公司正式職員外,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臨時人員,其待遇、工作時間及工作條 件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民權,尚未恢。復者;
(二)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通輯有案,尚未銷案者;
(四)參與黃賭毒者(正式員工在合同期內有此行為,一經發現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七)經其他機構開除者;
(八)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九)未滿十六周歲者;
(十)公司負責人,不合于公司法規定者。
第十三條 新進人員,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或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實者,可隨時停用。新進人員在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一)填妥本公司新進員工履歷表;
(二)提交學歷證件、身份證復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點醫院體格檢查證明;
(四)提交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無證明書者應提供有關查詢電話及地址);
(五)提供經濟擔保并與擔保人簽定擔保合同書,擔保人應保證被擔保人服務期間行為、財物及安全等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張;
(七)簽訂保密協議、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書及崗位聘任協議。
第三節 服務守則
第十四條 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列載,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的工作,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五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直言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四)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維護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養,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相關行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公司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措款項。
第十六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其中屬故意行為者,應另加處罰。
第十七條 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則上均休假,特殊情況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條 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具體作息時間依季節 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執行。
第十九條 部門經理以下人員上、下班須親自簽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應事先征得主管批準,并報考勤員登記。
第二十條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時間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 件下,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規定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人事規章制度 6
一、總則
1、為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管理制度辦理。
3、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外聘和兼職人員除外)。
二、人員需求
1、每經營年度末,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負責人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
2、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及公司發展規劃編制《年度人員招聘計劃》,上報總經理室審批。
3、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工作需要核定各部門人員編制,各部門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4、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在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地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2)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總經理審批。
5、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三、招聘
1、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在公司內部甄選或對社會招聘(實習生另行規定)。
2、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不允許將自己親屬介紹、安排到本人所在公司里工作,屬特殊情況的,需由總經理批準,且介紹人必須出具擔保書;
四、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發布招聘信息;
2、篩選應聘資料,通知人員筆試、面試;
3、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人力資源部審查相關證件;
4、組織人員筆試、面試、復試等;
5、部門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由總經理復試并確定是否錄用;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復試并確定是否錄用;
6、擬錄用人員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背景調查。核實無誤后,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報到入職
1、所有招聘錄用的新員工正式上班前應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報到程序如下:
(1)由公司統一發給并填寫《員工登記表》;
(2)員工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張,健康證(或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職稱等證明(留存復印件),原單位退工單(審核后退還),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交《勞動手冊》,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供《求職登記卡》、《居住證》等;
(3)人力資源部負責為員工辦理工號及考勤卡,發放《員工入職指南》、《員工手冊》,協助領取辦公用品等;
(4)人力資源部門帶領員工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負責人接收,并安排工作,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及要求開始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員工的各項人事資料。
六、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訂立
(1)新招聘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應當在第一個工作日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前雙方需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文本應使用公司統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錄用備案后公司與員工雙方各執一份。
(3)重要特殊崗位經雙方協商、總經理室審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限、違約金、保密條款、提前通知期以及競業限制等條款。
2、勞動合同續簽
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公司發展需求、員工綜合工作表現等,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
(1)中層及中層以下員工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中層以上員工可以簽訂一年至三年期限勞動合同,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2)續簽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六個月至一年。
4、勞動合同解除
(1)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填寫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簽批后,上交公司人力資源部,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①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員工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
員工偽造、虛報學歷、學位,技術技能、職稱證書,杜撰工作經歷、資歷,經查證屬實的;
員工隱瞞疾病,身體健康狀況不能從事本崗工作;
員工有不良嗜好或者不良習氣,影響公司形象的;
員工品行不端正,職業道德不規范的.;
員工屢次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其他相關情況。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向職工代表大會說明情況后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裁員方案在與職工代表大會協商采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5、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后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2)公司或者員工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3)勞動者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公司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或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4)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
6、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公司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員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7、公司中層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勞動合同訂立、續訂、解除或者終止等情況要上報總經理審批,中層及以下員工勞動合同訂立、續訂、解除或者終止等情況由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批。
七、試用
1、試用期可以分為新進試用、調整試用、晉升試用等情況;
2、新進試用
(1)勞動合同約定實行試用期的新進員工,試用期滿合格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新員工試用期間按公司《考勤及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即隨時終止與其的試用關系。
3、調整試用
因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員工,為考察其在新崗位的適應性,經雙方協商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
4、晉升試用
因工作表現優秀晉升的員工,為考察其勝任新崗位的情況,經雙方協商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
5、試用考核
(1)試用期滿前十五天,人力資源部將《試用期考核表》發給試用的員工,員工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表中的“考評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我評價”。
(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客觀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評評語,并反饋其試用期間的績效考評成績。
(3)人力資源部經過綜合考察,給予建議使用意見。
(4)總經理室根據部門評語及人力資源部意見進行審批,決定“聘用、調整、終止試用、辭退”等。
6、提前結束試用期
(1)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員工,試用部門負責人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試用期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負責人、總經理批準。
(2)員工在試用期內若有因品行或能力欠佳而不適合崗位工作者,由員工所在部門提出建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室同意后,公司可隨時調整其試用崗位或終止與其的試用關系。
八、遷調
1、根據公司運營需要,為實現人員和崗位的最佳匹配,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或者員工的工作技能等情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職務或者服務地點,員工應該無條件服從公司安排,如借故推諉,概以違紀論處;
2、各部門負責人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之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部門可填具人事報告呈核派調;
3、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等情況:
(1)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2)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經綜合考察后,人力資源部須填寫《內部調動審批表》,由所涉及部門的負責人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4、人力資源部開具《調動通知單》通知相關部門,由部門發放至相關人員,并安排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應于3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如因工作之需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7日為限。
九、晉升
1、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公司對綜合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職務晉升。
2、晉升原則
(1)遵照職位空缺或者需要設立的原則
(2)遵照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遵照科學考評、崗位勝任、擇優的原則;
3‘’晉升標準
(1)月度績效考評成績優秀者;
(2)個人品德高尚,積極進取,團結協作;
(3)企業忠誠度高,具有飽滿的工作熱情、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4)具備晉升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能和管理能力;
(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發展潛力;
(6)其他對公司有積極貢獻,表現出色者。
4、晉升分為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每年6月、12月底,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考核、晉升;
(2)不定期: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異常出色者,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工作表現,進行申報審批。
5、晉升程序
十、交卸手續
1、本公司員工交卸分:主管人員交卸、經管人員交卸;
2、稱主管人員者為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人員。
3、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未辦及未了事項;
(2)主管之財物及事務;
(3)業務單位人員名冊。
4、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所經管之財物事務;
(2)所辦未了事項。
5、各部門主管以上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并填寫《工作移交記錄表》,主管級人員交卸時可由該部門經理人員監交。
6、本公司員工之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領導核定。
7、所有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8、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如有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后移交人負責。
9、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7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付賠償責任。
十一、離(停)職
1、本公司員工因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公司可命令停職,但經偵查處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2、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三十日前填寫《辭職申請單》核準,在未獲批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3、本公司員工離職,除“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交接人簽準后,才能辦理離職手續。
4、離職人員可以自由選擇人員進行離職面談,或由人力資源部選定面談人。面談人本著公正客觀、平等平和的原則進行面談,作好面談記錄,并作好相關解釋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有價值的信息。面談內容:離職原因、崗位績效、工作未盡事項和長遠計劃、對公司各項工作及各級各類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等。
5、公司應與特殊崗位人員簽訂離職協議,明確保密義務、競業禁止義務、補償了斷義務。
6、離職人員應按照公司《辭、離職規范流程》操作,及時辦理離職單各項手續,及時辦理工作資產、辦公用品、公司相關資料等退還手續。
7、員工離職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至公司人力資源部結算離職工資,與績效提獎相關的部分工資待發獎日至公司結算,離職手續不清的員工公司不予結算其離職工資。
十二、薪酬管理
1、公司實行薪資保密管理,公司各級人員應嚴格執行,否則公司有權給予員工相應處分或者辭退處理。
(1)嚴禁向外界發布公司的薪資制度及薪資數據;
(2)嚴禁打聽他人的薪酬情況;
(3)嚴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情況;
(4)嚴禁互相之間討論薪資情況,對薪資有疑問者,應直接咨詢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或人力資源負責人。
2、薪資結構:辦公室員工執行崗職工資、獎金的薪資結構;司機、跟車工、冷庫工為計時制工資。具體見勞動合同。
3、發放形式: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帳或者現金支付;
4、發放時間:實行月薪制的員工每月15日支付(節假日提前),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參照《年薪制管理辦法》執行;
5、薪酬及績效考核體系
(1)薪酬及績效考核方案由公司根據經營發展規劃、經濟效益、績效考核、人員結構等情況擬定,需征求職工代表委員會意見,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員工具體崗位薪資標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其崗位重要程度及其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等情況綜合確定,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3)公司獎金分配實行按照銷售實績進行提獎的辦法,具體參照《績效考核工作規程》執行;
(4)特定情況下的獎金分配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擬定分配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5)員工薪資需按照崗位出勤情況發放,具體參照《考勤及請假管理制度》;
(6)公司根據經濟效益、員工績效考核等情況可以逐步提高員工的薪資收入,調薪方案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擬定,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7)員工應該服從公司的薪酬及績效考核分配辦法,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下不得提出異議,否則公司有權給予相應處分直至辭退;
6、試用期薪資發放
(1)新進試用:按個人崗位薪資標準80%發放,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
(2)調整試用:實行薪隨崗變的原則,按照個人新崗位薪資標準執行,跨月度的按照各崗位實際工作天數計發;
(3)晉升試用:實行薪隨崗變的原則,崗職、津貼標準按照個人新崗位薪資標準的100%執行,15號之前晉升的當月執行,15號之后晉升的次月執行。
(4)各類試用期轉正后按照個人崗位薪資標準全額發放,15號之前轉正的當月執行,15號之后轉正的次月執行。
7、公司保證薪資發放的科學、客觀、公正性,并接受職工代表委員會的監督,對具體提獎計算過程情況不公開;
8、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正確發放員工的薪資,接受員工咨詢。
十三、考核
1、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月度(季度)考核及年終考核等三種。
2、試用考核(見上)
3、月度(季度)考核:
(1)公司副經理級(不含)以下人員實行月度考核管理,每月底執行考核,次月5號前由部門秘書填寫《月度績效考核匯總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上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2)考核流程及權限為:員工自評,上一級主管執行考核,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監督。
(3)月中調動的員工由現屬部門執行考核,原屬部門執行主管應如實反映其綜合表現。
(4)公司副經理級(含)以及主持工作的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實行季度考核管理,每季度末月底執行考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填寫《中層管理人員季度績效考核匯總表》,由總經理審核確認。
(5)考核流程及權限為:員工自評,分管領導執行考核,人力資源部綜合考核出具建議意見,總經理室審核確認。
(6)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隨時嚴格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4、年終考核:
(1)每年12月底對員工進行年度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經理應參考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之出勤記錄,填寫考核匯總表送分管領導復審;
(3)年終考核的考核期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年終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A等:
①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考勤請假制度規定日數者;
②全年曠工天數累計達2天以上者;
③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5)有下列情況者不參加考核:
①新進試用人員(參加試用期考核);
②考核期內離職者;
③復職未滿三個月或待崗者;
④特別指定或其他原因不適合考核者。
(6)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5、考核標準
(1)考核標準包括:員工工作態度、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執行、業務能力、管理能力、發展潛能等方面,崗位不同考核重點不同,每項考核標準細分為各項量化考核指標。
(2)執行考核應使用公司統一規范的《各級(崗)員工績效考核表》,績效考核表由各部門秘書整理歸檔,在指定日期送至人力資源部保存。
6、考核結果
(1)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分別對應A、B、C、D等四等級(對應標準見各級人員考核表)。
(2)考核等級與員工獎金分配直接掛鉤。
人事規章制度 7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事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九、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以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為主要用人原則。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部門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和“入職員工登記表”,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三個月。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1、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2、培訓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共同負責。
3、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4、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三個月,由用人部門考核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十九、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辭退。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制。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六、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七、過節費公司視經營情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八、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5天,已婚員工3年1次7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部門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5、員工探親期間的路費、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三十一、產育假:
1、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2、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3、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4、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二、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三、病假:
1、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
2、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三十四、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五、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六、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辭退后不予進行經濟補償。
三十七、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八、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簽字批準后,由人事部予以辦理辭職手續。
三十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員工或用人部門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一個月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辭退后不予進行經濟補償。
四十一、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辭退后不予進行經濟補償。
四十二、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四十三、對于無故不上班的員工,公司視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款200元,兩天罰款500元,曠工持續四天以上者(含四天)公司視為自動離職,因曠工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四十四、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五、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繼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四十六、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七、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節、附則
四十八、公司屬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四十九、本制度由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人事規章制度 8
一、為了使學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規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競爭和激勵機制,促使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從而全面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和辦學效益,學校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實施《聘用合同制》。
二、實施聘用制的原則: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聘用的原則;競爭上崗原則。
三、實施聘用制的范圍:學校在編教職員工;新接受和新調入的、中專畢業生和其他人員。
四、聘用的條件:
受聘者必須具備崗位所規定的學歷、資格和達到職后培訓所規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須具備教育工作者應具有的職業道德。
受聘者必須適應學校工作各項要求,能勝任工作,保證質量。
受聘者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自覺按工作規范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受聘者必須履行學校規定的各項義務。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及區教育局文件規定的工作量,堅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須接受學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內考核為合格以上等級,方可連續聘用。
五、違約責任:學校與聘用人員一經簽訂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約束。學校和受聘人均應嚴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關規定,不能擅自解除或變更;如違約,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辦理。
六、爭議的處理:學校成立由黨、政、工和教工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按有關法律條例規定行使人事爭議的調解職能;人事爭議當事人應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調解小組提出調解請求,調解不成,當事雙方應在調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內,向上級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裁決。
七、聘用期限:學校從崗位需求實際出發,按教師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師的認定等第、崗位的性質與教師簽訂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為一年。
八、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應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人事規章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落實學院章程,規范學院人事管理,保障學院各類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依法辦學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第三條學院教職員工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學院根據需要合理確定教職員工總量和教職員工比例。
第四條學院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依法自主設置內部組織機構和崗位,決定機構和崗位名稱、目標任務、崗位任職條件以及崗位的類別和等級。
第五條學院人事處是人事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全院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學院具有事業單位編制的教職員工。
第二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七條學院新聘用教職員工,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學院公開招聘工作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間進行。
第八條公開招聘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一)各學系、部處根據工作需要向人事處申報招聘計劃,明確招聘條件,人事處進行審核,報經院長辦公會議審批后發布招聘信息。
(二)人事處收集和初步審核應聘材料,組織應聘者進行面試,按照程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將擬錄用名單報上級人事部門。
(三)完成上級人事部門和人事處規定的程序后,由人事處辦理入職手續。
第九條學院內部崗位人選進行競聘上崗,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方案;
(二)公布公示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條學院內部崗位競聘工作在學院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原則上二~三年一次。
第十一條學院教職員工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學院與教職員工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條新進教職員工與學院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試用期(見習期)原則上為12個月。
第十四條教職員工在學院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學院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教職員工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學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教職員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學院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教職員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學院人事處,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學院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第四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學院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考核結果作為調整教職員工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學院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對教職員工進行培訓。教職員工應當按照學院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五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四條教職員工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教書育人,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五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教職員工違學院規章制度的,學院責令其改正或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違合同義務的教職員工追究違約責任;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學院可變更其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教職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6個工作日的;
(七)一學期內發生2次以上一般教學事故,或者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發生重教學事故的;
(八)其他嚴重違紀律的。
第二十八條處分分為警告、箭、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箭,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二十九條教職員工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可以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條教職員工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執行,實行學院績效工資方案。
第三十一條教職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條學院及其教職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教職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三條教職員工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七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教職員工與學院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教職員工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六條負有學院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三十七條對學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教職員工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違本辦法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三十九條人事處和其他部門負責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規章制度 10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8、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校委會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職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xxx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教務處主任批準;一天副校長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委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xxx天、病假xxx天以上者扣發全部考勤獎;一學期事假累計xxx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考勤獎;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第三個月起,按社會發展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xxx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xxx%-xxx%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意見后,由學校校委會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善于創新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8、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規章制度 11
人事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一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一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所有員工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員工的待遇,負責全體職員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第二條門店經理的管理權限和工作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管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事宜。
二、做好各門店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公司各店面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考勤管理。
五、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六、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七、根據公司下達的銷售任務進行合理的安排,保證完成全年的各店鋪銷售任務
第二章員工的招聘與管理
第一條招聘原則:公開招收、自愿報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條聘用流程: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填寫《個人簡歷表》面試安排店鋪進行實習入職前培訓(介紹公司情況企業文化等)(合格者)分配店鋪或區域辦理相關手續(正式上班)
第三條試用:導購員試用分二個階段:1、實習導購試用期為10天,合格者晉升初級導購。2、初級導購試用期為20天,合格者晉升為中級導購(試用期結束)。特別優秀者經過考核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實習導購員試用期上班不足10天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權利隨時解聘不計算工資。
三、實習導購不參與銷售提成,工資按每天20元計算。初級導購日工資20元另加個人銷售提成。
四、店長、領班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上交店面經理。
五、店面經理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以及店長領班的初核評語作出決定并通報總經理。
第四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銷售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店面經理可以報請總經理批準對此員工提前結束試用期轉為正式員工,并享受正式員工的相關待遇。
二、在試用期10-15天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店面經理可以提前向總經理報請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五條員工錄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事負責人與其簽定《員工聘用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六條勞動協議:《員工聘用協議》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事經理。(經理則要提前30天)
第三章培訓機制
第一條為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培訓。
第二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店面經理(督導)、店長負責,內容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3.業務技能培訓;服務意識;禮貌用語的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業務技能,店長領班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特別是淡場的培訓。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
第四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一條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牢記“顧客至上”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上級安排的任務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作出滿意的答復。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
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條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對不服從領導安排與管理的員工可以采取記大過、開除等懲罰辦法。
三、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物;
五、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
六、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七、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五章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一條薪酬
一、底薪:由基本工資與職務工資組成。
二、加班工資,按實際情況給予補休或者補薪。加班時間在2-6小時以內的加班工資按4元/小時計算(注:長白班人員加班工資按5元/小時),加班時間達6小時以上(含6小時)按5元/小時計算加班工資。
以下情況視為加班: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加班;(節假日工資次年3月15號發放)
2.公司規定的加班時間超過二小時以上的(當月發放)
三、銷售提成:根據各門店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具體見每月銷售任務)
四、導購之星獎勵:完成當月個人銷售指標且銷售額或數量排名第一者可獲得導購之星獎20元。
五、全勤獎勵:分月全勤獎勵、年度全勤獎勵。
1.月全勤獎勵:當月出滿勤(未請事病假、無遲到早退、無曠工)者給予月全勤獎勵30元。
2.年度全勤獎勵:連續四個季度出滿勤(未請事病假、無遲到早退、無曠工)給予年度全勤獎金100元。
第二條節假日工資計算
元旦1天日均工資*2/天
春節3天日均工資*2/天
清明1天日均工資*2/天
端午1天日均工資*2/天
中秋1天日均工資*2/天
國慶節3天日均工資*2/天
勞動節1天日均工資*2/天
注:次年的3月15號發放以上節日工資
第三條:福利
一、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過節費:中秋節、端午節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三、員工生日:由公司相關人員安排,并出50元用于購買蛋糕等禮品以表慶祝。
四、婚假、
人事規章制度 12
一、行政人事部職責
1、負責貫徹公司領導指示。做好上下聯絡溝通工作,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反饋信息;搞好各部門間相互配合、綜合協調工作;對各項工作和計劃的督辦和檢查。
2.根據領導意圖和公司發展戰略,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和其他重要文稿,牽頭或協助公司的規劃研究。
3.負責全公司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總經理的日常活動和外出活動的安排。
4.組織安排公司辦公會議,或會同有關部門籌備公司其他會議及有關重要活動,做好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根據需要按會議決定發文。
5.負責公司來往信函的收發、登記、傳閱、批示,做好公文的擬訂、審核、印刷、傳遞、催辦和檢查,及文書檔案資料的歸檔立卷管理的工作。
6.做好公司歷年大事記的原始資料收集和編纂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編輯公司簡訊、簡報或內部發行的刊物。
7.負責公司保密工作和法律事務,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紹信。
8.負責前臺接待、客人來訪迎送等招待工作。
9.負責公司辦公設施的管理。包括公司辦公用品采購、發放、使用登記、保管、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傳真機、復印機、電話、計算機、手提計算機的管理和使用。
10.負責公司總務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主要是衛生保潔、電話總機服務、安全防范工作。
11.負責公司車輛調度、管理、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公司領導和職工正常工作用車。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減少事故和違章,降低油耗。
12.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方針、政策、制度和公司行政組織機構設置、部門工作職責、部門人員編制與內設機構、崗位工作標準和人員素質要求的制定、實施及檢討、改善、修訂。
13.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制定人力資源招聘、調配、培訓開發計劃并組織實施。
14.組織督促各部門編制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業務管理程序、規范和落實辦公例會、總經理交辦工作,并負責跟進、檢查、監督、考核。
15.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薪資獎金、調動、考核、獎懲、辭職辭退、離職、人事檔案等業務事項。
16.調查處理各種重大工作失職、違規違紀案件;調查處理員工投訴;調處勞資糾紛。
17.做好員工保險、福利工作。
18.為豐富員工文化生活,組織安排各種文體活動和旅游活動。
19.每月制作相關行政費用表及人力資源報表供總經理審查并進行存檔。
20.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二、相關制度管理規定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午休12:00—14:00
2.員工上班時必須簽到。遇公事外出遲到公司,提前向行政部或直屬分部經理說明。
3.員工考勤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
4.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者。
5.早退:下班時間結束前1小時內提前離開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未請假者計曠工。
6.曠工:上班時間開始后1小時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時間結束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公司者;超過遲到、早退時限到崗或離崗,且未提前請假的,記一天曠工;以去工地、處理客戶事宜等為由未到公司上班,經查不實的,按曠工論處。
7.病假:提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行政部,病假結束后需到行政部進行銷假。未填請假條的補填請假條。病假2天及以上者需提供醫療單位開具的病假證明。
8.事假:一天以內需提前請假,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請假,并在上班后補辦請假單;事假兩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寫請假單,未按上規定辦理的,均按曠工處理;
9.違反勞動紀律規定:
(1)遲到、早退:
曠工一天以內的,當月工資按全額工資扣除三天出勤天數計算工資;曠工超過三天者解除勞動合同人事部規章制度人事部規章制度。
(3)婚假
凡通過試用期的員工,憑結婚證可享受七天有薪婚假。
(4)喪假
員工真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請三天有薪假。
(5)分娩假
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并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女員工,憑醫院證明,經公司行政部核準后,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產假。
(二)物資用品采購及使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物資用品包括:
(1)公司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
(2)辦公用品、電腦耗材等用品用具;
(3)其他用品(另行規定)。
2.采購程序:
(1)每月26日各部門上報下月所需辦公用品、電腦耗材、工具用品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匯總編制《采購預算表》一式兩份。
(2)行政部經理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審核簽字,并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3)總經理審批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部預算、預支采購金額,并留存一聯;
(4)行政部按計劃安排實施采購。
(5)由行政部對采購物品進行登記,填寫《辦公用品采購統計表》。
(6)如需進行應急采購,可先報行政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進行采購,采購后按正常登記手續進行登記。
(三)物品領用管理制度
1.物品類別
(1)辦公用品:包括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名片夾、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直尺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各類碳粉、硒鼓、打印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打印機耗材。
2.領用原則
(1)辦公用品:本人根據工作需要,填寫《辦公用品領用表》,到行政部領取。
(2)公用物品:本著合理使用杜絕浪費的原則,互相監督,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并按原價賠償,由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
(四)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清潔范圍包括:辦公區域內所有角落。
2.本公司清潔衛生由各部門所有人員輪流打掃,詳見《值日輪流表》。
3.值日人員須按如下標準進行清掃:
(1)地面:無紙屑碎末,無油漬,無污痕,整潔通透。
(2)桌面:無明顯灰塵,無油漬污痕,桌上物件分類整齊擺放,物見本色。
(3)椅、沙發:無明顯灰塵,無污垢,擺放端正整齊。
(4)玻璃窗、窗臺:光潔锃亮,無水漬、無污痕和灰塵,做到窗明幾凈。
(5)打印機等固定設備設施:無灰塵,無污垢。
(6)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值日人員對其進行垃圾清掃、去雜物處理。
4.個人衛生執行以下標準:
(1)自己辦公區域衛生,整理文件,清倒個人垃圾,保持辦公桌整潔;
(2)定期擦拭及保養自己使用的電腦,保持其清潔及正常的使用;
(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煙頭、瓜果、皮核,禁止從窗戶往外吐痰倒水、亂扔雜物;
(4)其他需個人注意的衛生事項。
5.衛生懲罰制度:
個人辦公區域衛生由個人負責,包括工作臺、紙簍、書架、電腦、個人辦公用品等。其他公共區域由值日人員負責。
(五)檔案的分類及管理制度
1.市場部檔案:
(1)投資資料:包含文件、圖紙、,市場人員使用投資資料需進行登記,并將原件存檔,復印件下發給相關人員每次下發時都要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投資資料由內勤發送,并將回復文件及時存檔,以保投資文件的完整性。
(2)日常工作檔案:包括市場人員跟蹤項目登記表、客戶考察通知單、項目總結、合同概況表、分公司宣傳品發放統計表、客戶檔案及競爭對手調查表、業務費及傭金提取表等,由項目內勤分類存檔,便于隨時查閱。
(3)市場部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2.項目部檔案:
(1)定額:按照項目名稱分別存檔,每次下發時都要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并將相對應電子版文件進行存檔。
(2)施工圖:由設計人員將施工圖交給技術部內勤存檔,并在《施工項目圖紙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技術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3.工程部檔案:
(1)工程施工過程資料:包括與甲方聯系函、工程洽商、變更等相關資料,按項目分類進行存檔,填寫《文件收發登記表》。
(2)報驗資料:按工程進行存檔。
(3)結算資料:包括工程結算資料、勞務結算資料及材料結算資料,分別填寫《工程結算統計表》、《勞務結算統計表》、《材料結算統計表》,并隨時更新。
(4)工程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4.行政人事部檔案:
(1)分公司相關行政制度、員工檔案。
(2)集團公司下發的相關文件、制度等。
(3)合同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將各類合同進行存檔。需借閱合同者,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簽字登記后方可借閱。凡與合同無關,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者,除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履行簽字手續外,還須出具書面借條,寫明借閱原因,借閱期限,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
(4)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5.財務部檔案: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種經營合同、工程項目合同、會計年度數據備份盤,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賬簿。
(2)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字說明。
(3)公司經營合同:包括代銷合同、聯營合同、經銷合同、租賃合同。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六)保密制度:
1.凡技術人員或工作涉及到公司機密的人員在入、離職時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泄露公司的機密資料。
2.各部門文件及檔案按類別、按級別、按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歸類管理,分為三類:一般檔案、保密檔案、絕密檔案。一般檔案各部門經理均有權查閱;保密檔案各部門經理如要查閱的,必須由行政部經理簽字才能查閱;絕密檔案一般不準任何人查閱(注:副總、總經理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查閱的部門經理,必須要總經理簽字同意,且必須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點進行查閱,公司檔案不準任何人帶出公司。
3.除本部門工作人員外,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其他辦公場所,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門人員電腦,不得查看U盤、光盤及軟盤中的文件資料,更不能翻閱、抄錄其他部門資料。
4.在打印、復印文件或資料中,應樹立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文件、資料內容泄露給公司外部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打印、復印錯誤的重要文件應及時銷毀,不得亂丟亂放。
5.負責文件及檔案的管理人員應具有高度保密意識,不得向任何人有意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公司員工應做到“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廢舊文件不得隨意丟棄,經公司認定作廢的文件應定期銷毀。
6.公司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種文件或資料。
7.財務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帳務、報表、資料,不得將公司機密泄露給予任何人。
8.合同文件、財務狀況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內部文件應特別注意保密原則,各種資料應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給其他人。
9.凡重要文件,未經上級允許,不得復制、抄錄。
10.員工的薪金、獎金公司予以保密,嚴禁任何人互相打聽、攀比。
11.員工應盡忠盡職、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譽,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資料。
以上內容屬于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行政部。
人事規章制度 13
為了規范職工的考勤管理,優化企業的管理效率,制定本人事規章制度。
一、考勤時間。
職工每天的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職工應該按時到達公司,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二、考勤方式。
公司采用電子考勤系統進行考勤管理,職工需準時打卡。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打卡,應向上級領導請假并填寫請假單。
三、請假制度。
1、事假:包括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等情況。職工需提前向上級領導請假,并填寫請假單,由人資部門審核后批準。
2、病假:職工病假需提供醫院的.病假單或證明,經審核后才能批準。
3、年假:職工累計工作一年后可享受年假,具體天數根據實際工齡計算。
四、缺勤懲罰。
1、無故缺勤:職工未經批準擅自缺勤者,一經發現將按照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嚴重者給予辭退處理。
2、遲到:若職工遲到次數達到三次以上,將按照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以上為本公司職工考勤制度規定,望各位職工嚴格遵守,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人事規章制度 14
1.人事記錄
1.1公司聘用的員工入職前應將身份證復印件、勞務證、就業證(外來人員)、畢業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應聘保安部工作的同時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個人一寸近照4張及個人體檢表或健康證交辦公室備案。
1.2特定工種必須持有效上崗證,并報辦公室備案。
1.3員工以上資料如有欠缺或虛假,所引致的一切后果由員工自行負責。公司保留追究責任并作出處理的權力。
2.基本儀容儀表規定
2.1頭發男性不宜留長發,頭發長度以保持前不遮眉、側不蓋耳和后不觸衣領為準,應梳理整齊;女性應將長發束起,頭發要保持清潔及嚴禁染發(染黑色除外)
2.2面部無論男女都要注意面部的清潔,男員工不應留胡子,保持牙齒清潔。女員工不宜濃妝艷抹。
2.3制服所有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穿著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班,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美觀,不得有臟污點。對公司制服要愛護珍惜,妥善保管,洗燙得宜,不能私自更改制服。白色的制服應經常更換清洗干凈,特別領頭袖口等。
2.4所有員工不應留長指甲,且須保持整潔。女員工涂指甲宜用淺紅色或透明的指甲油,不得涂上深色系列的指甲油。
3.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3.1上班應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儀容端莊,熱情大方。
②談吐:溫文有禮,簡捷明快。
3.2接待業主/來賓應熱誠、有禮,守時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3.3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接聽;接打電話,應語調平緩,聲音柔和適度;不得大喊大叫,影響他人工作,也不可無精打采,影響公司形象;使用電話應長話短說,禁止電話聊天。
3.4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進入辦事機構辦公室前,應先檢查自身儀容儀表,并適度敲門,待主人允許后方可進入,進入后應先使用禮貌用語。
3.5禁止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辦公場所、倉庫及其他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3.6每天工作完畢后,應自覺進行崗位區域及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自覺搞好辦公場所衛生工作。
3.7愛護公物,節約能源,養成人離開前隨手關燈、電風扇、空調、水龍頭等的習慣。
3.8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和發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3.9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窺探他人隱私,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議論他人。
3.10嚴禁拉幫結伙,濫用權力。
3.11嚴禁打架斗毆。
3.12嚴禁聚眾賭博。
3.13住宿人員應遵守集體宿舍公約。
4.工作紀律
4.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每次以5分鐘之內計算)給予口頭警告,3次以上,從第四次開始每次扣工資20元。當月累計6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作任何補償。
4.2需外出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無論公務還是私事),否則按曠工處理,當月曠工1次者給予記小過處分,并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0%;當月曠工2次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扣發月工資總額的50%。連續曠工3次以上者,給予解聘勞動合同,并不作任何補償。
4.3上班時不得吃東西、聊天、喧嘩、追逐嬉戲、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說。
4.4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4.5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4.6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場所自放音樂或聽隨身聽。
4.7工作時間禁止私人會客;工作會客應在會客室或指定場所。
4.8工作時間不得喝酒(公務應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4.9離開工作崗位時須防止干擾他人。
4.10必須盡忠職守,服從指揮安排,對上級工作安排有爭議時須以首選服從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見。
4.11會議途中,尊重主持人或發言人,不隨意插話、搶話,有事先舉手或以紙條傳遞。
4.12自覺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4.13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種設備(含辦公設備,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儀器;指定操作者須依照操作規程操作,特別注意安全。
4.14下級應尊重上級,上級應關心下級,各種工作報告須依照管理層次逐級呈報,不得越級(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但須于事后向直屬主管報備),當個人意見未獲采納前,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或上級指令,不得因個人意見阻撓組織運作。
4.15工作崗位服從上司安排,執行工作任務時不得畏難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諉,遇臨時緊急任務,雖非工作時間內,經通知后應立即到場處理。
4.16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水電,將工作環境整理整齊清楚。
4.17嚴守公司機密,未經總經理許可并辦理登記手續,公司檔案文件資料不得讓公司以外人員借閱;不得泄露公司各項計劃、議程、決定等。
4.18不得利用職權貪污、受賄、行賄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譽招搖撞騙;不得以公司關系,從事與公司無關的事務;不得利用公司客戶資源或商情資料或本公司名義銷售非本公司的產品或從事其他買賣。
4.19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或經營其他副業,更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的事業。
4.20工作態度應端正負責,事先計劃周詳,事中盡責盡力,事后不斷改善,不可陽奉陰違,敷衍搪塞。
4.21愛護企業的生產、安全、環保、綠化等公共設施設備,嚴禁損壞或采摘樹木花果。
5.獎勵
每年公司將根據每一位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給予一次全面的考核評價,評選出年度優秀員,優秀員工除可獲優秀員工稱號外,并獲得一次性現金獎勵。
6.過失處分
以下提及的過失內容非盡完備,員工如有過失行為,而未列入以下各類過失中,公司有權決定過失類別,并作出相應的處理。任何公司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則的一部分。
a、甲類過失
(1)當值時未穿著整潔的制服或未整理。
(2)工作或服務態度不佳。
(3)不保持工作環境清潔和設備清潔,造成公共設施污損。
(4)忘記或不適當佩戴工作證。
(5)言語或動作不雅。
(6)不按部門工作規程要求工作或違反安全守則。
(7)當班時間經常閑談。
(8)不愛護環境衛生,隨地吐痰或丟垃圾。
(9)未經批準私自休假或調動。
(10)沒有遵守各部門訂立的各崗位守則。
(11)更改個人資料而有知會公司。
(12)拒絕主管的檢查和不參加公司組織的業務知識培訓。
犯甲類過失者,部門經理將會發出口頭警告;重犯者,書面
警告并扣薪一天;再犯者,即時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
b、乙類過失
(1)討論或公開個人資料及其收入和薪金。
(2)拒絕執行主管正常之工作安排。
(3)故意拖延工作進度。
(4)故意污損公共設備和公物。
(5)使用公司電話作私人用途。
(6)使用辦公設備(如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等)做工作以外的用途。
(7)當班時吸煙、喝酒。
(8)無故拒絕加班。
(9)將工卡收藏或亂放置。
(10)一個月遲到超過六十分鐘。
(11)工作時間睡覺。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輕微損失。
(13)不愛異公司財產,浪費水、電煤氣等資源,破壞公司、宿舍財產。
(14)擅自帶圖紙或資料外出。
(15)拒絕值班警衛檢查。
犯乙類過失者,將獲書面警告,扣薪一天;再犯者罰扣薪三天;重犯者即時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
c、丙類過失
(1)工作時間中途離開而不通知部門經理(擅離職守)
(2)在外作兼職而影響工作。
(3)冒認他人名義以獲得個人利益。
(4)對部門經理隱瞞工作上之錯誤,造成意外、損壞、粗劣之工作成果。
(5)在公司內拉幫結派或制造同事間不融合氣氛。
(6)不服從部門經理工作之調派,斤斤計較,對主管人員斥罵。
(7)未經批準,擅自帶外人入公司保密地方。
(8)向外界泄露有關公司競爭及機密的情況或其它公司認為不宜向外界透露的資料。
(9)參與或煽動他人罷工、停工、怠工或離職。
(10)于公司范圍內賭博或在外財博,影響惡劣。
(11)在公司打斗、酗酒或危害他人。
(12)酒后回公司工作而對工作造成影響。
(13)有危險性之惡作劇。
(14)擅自張貼及涂改各類通告。
(15)攜帶或擁有違禁物品(如易燃、易爆品、槍枝、毒品等)。
(16)虛假人事資料。
(17)造謠或惡意中傷其他員工或損害公司聲譽。
(18)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公司設備或人力而獲得個人利益。
(19)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將公司資料上網。
(20)疏忽或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公司嚴重損失。
(21)未經公司批準而接受任何商戶、承辦商或公事有關之人士的禮物、金錢、支票、利益。
(2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23)挪用或盜竊或毀壞公司財物。
(24)未經許可集資、募捐等活動。
(25)違反國家刑事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條例。
犯丙類過失者,將被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外,并視乎情節嚴重而送交公安機關處理或采取其它法律措施,以賠償給公司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
人事規章制度 15
一、企業文化
蘇寧的品牌定位:服務
蘇寧的服務口號:走進蘇寧、感受陽光服務
蘇寧的經銷方式:統購、分銷、連鎖方式
蘇寧的七個部門:空調、白電、黑電、小家電、通迅、it、數碼產品
蘇寧電器的基本法:
以市場為導向,持續增強企業贏利能力,多元化、信息化、連鎖化、追求更高的企業價值,以顧客為導向,持續增強企業控制能力、重目標、重執行、重結果、追求更高的顧客滿意度、矢志不移、持之以恒,打造中國最優秀的連鎖網絡服務品牌
蘇寧的`服務理念:至真至誠,蘇寧服務、服務是蘇寧的唯一產品,顧客滿意是蘇寧的終極目標
蘇寧企業的人才觀:人品優先、能力適度、敬業為本、團隊第一
蘇寧企業的價值觀:做百年蘇寧,國家企業員,利益共存;
家庭氛圍,溝通指導協助,責任共當
蘇寧企業的競爭觀:創新標準、超越競爭
蘇寧企業的精神觀:執著拼搏、永不言敗
蘇寧企業的管理理念:制度重于權力,同事重于親朋
蘇寧企業的經營理念:整合社會資源,合作共贏,滿足顧客需要,至真至誠
企業員工道德:維護企業利益,嚴禁包庇縱容;上交往來禮物,嚴禁索賄索酬
做人誠實守信,嚴禁欺瞞推諉;做事勤儉節約,嚴禁鋪張虛榮
營銷人員行為準則:待人熱情禮貌,切忌獨斷專行;交往互敬互惠,切忌損人利己
管理人員行為準則:管理就是服務,切忌權力本位;制度重執行,切忌流于形式;獎懲依據結果,切忌主觀印象
服務人員行為準則:微笑發自內心,切忌虛情假意;服務細致入微,切忌敷衍了事;技能精益求精,切忌得過且過
員工基本守則:
1、熱愛企業,忠于企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執著投入,勤業敬業,尊敬領導,團結同事
3、加強自身修養的提高,努力學習業務知識
4、不濫用職權,以公謀私
二、規章制度
1、不遲到,不早退
2、員工上下班按時打卡不得代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
3、工作時間離開崗位必須請假或與相關人員說明不得無故拖崗。
4、晚班人員在營業結束十五分鐘后在沒有顧客情況下方可換裝打卡下班,在此之前做好商品整理工作。
5、不能在下班前做個人下班準備
6、就餐或打卡人多的情況下應主動排隊不行擁擠。
7、工作時間不行吃零食或干私活。
8、工作時間不行看書報和玩游戲。
9、不得在崗聊天,喜笑打鬧,哼歌曲,不行在營業現場,更衣室,衛生間內隱藏吸煙,不得在營業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0、不得營業現場換裝。
11、上班時間員工不行做自動扶梯,特殊情況上報負責人同意。
12、工作時間不行私自會客不打私人電話。營業員和收銀員不得在現場接打手機電話。
13、營業現場和收銀臺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水杯和附助用品應放到顧客看不到的地方。
14、工作時間不行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需經部門領導同意。
15、不得私自動用借用商品及顧客遺失物品。
16、營業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在現場和顧客爭吵。
17、營業員須輪流用餐并與柜長或相臨柜臺說明不能出現空崗不能隨意外出吃飯。
18、不得向廠方私要禮品或私分私拿贈品。
19、不得以任何理由將銷售數據等商業情報外傳。
20、營業結束前十五分鐘在無顧客情況下方可作賬,其它時間不可作賬。
21、營業員每天需提前三十分鐘到崗,將所有樣品專柜擦拭一遍,保證清潔無塵,光亮整潔,價簽宣傳單擺放整齊,準備參加班前會。
22、每日做好明細帳目,每日交接班做好帳目交接工作,出現短少,當班人員予以陪賞。
23、偷竊行為一經察實,除追回原物和罰款外,視情節輕重予以處份或開除及追究法律責任。
24、廠方臨時促銷品必須服從商場統一管理掛咨詢牌上崗著與蘇寧顏色款式相適服裝。
25、服從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管理人員工作。
26、員工應遵守公司其它各項規章制章制度流程。
人事規章制度 16
第一節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關于遲到、曠工的管理規定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0分鐘以上刷卡到崗者為遲到,對遲到、的處理:1、遲到、10-20分鐘的.,扣款元20元;2、遲到、20-30分鐘的,扣款50元。
3、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工資。
4、遲到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遲到不刷卡者,扣款50元。
4 、簽卡只適用于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曠工不列入此范圍。
5、員工因特殊情況、正常上班的需要簽卡的,必須到人事部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后,方可簽卡:
6、各部門主管簽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人事部統計簽卡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7、辦公室文員每天做好考勤監督,并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
補充條款請假
1.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上班前10分鐘電話通知直屬主管,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且扣除當日薪金。
3.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0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及補簽請假條。
4.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5.請假條:請假條的填寫正規流程(提前一天去人事領取請假條填寫,交直屬主管-銷售部經理確認簽字)后方可休假。
6.特殊情況請假的須在(上班第一天去人事領取請假條補寫交直屬主管-銷售部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人事報備。
7.無特殊事情無故請假一個月超過四天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8.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曠工處理。
9.曠工超過三天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人事規章制度 17
一、人事招聘制度
(一)招聘計劃
1、招聘人員應規定人數,不得地限度的擴招,一般年期招收人數在40—50人左右
2、招聘的對向是全院所有有志同學
3、招聘時間為學期開學的前二至三周
(二)招聘的步驟
1、擬定人員報名表
2、規定時間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包括發言與答問
3、由評委確定錄取人員
4、由人事部給錄取人員發人員檔案登記表與就職意向表
5、然后轉交人事部統一管理與人員分配
二、會徽的`發放與管理
(一)在新會員入會時,填好表格,登記人數以便制作會徽
(二)會徽辦理好后及時發給會員
(三)如有會徽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人事部通報要求補辦,補辦時補辦費用
(四)會徽不得借給別人使用,凡被查到有此事者應給予批評
三、人員檔案管理
(一)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與歸檔
1、為了使各項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要經常收集對各個會員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會員德、能、勤、績的材料,充實檔案內容
2、根據有關需要及檔案中缺少材料的情況,有計劃地布置填寫會員履歷表做鑒定等并及時將這些材料補充進人事檔案
3、凡收集歸檔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并且必須通過協會蓋章
4、不屬于規定歸檔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凡銷毀材料,必須詳細登記并由負責人審查批準并在登記處簽字
(二)人事檔案的保管與保護
1、對所保管的檔案,都應逐個進行編號登記,包括新、舊成員的進出登記表,做到每年全面檢查核對檔案一次
2、嚴禁任何個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檔案
3、建立一個人事檔案夾,把所有的檔案進入分類保管
(三)檔案的查閱和借閱
1、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才能查閱與借閱
2、在查閱與借閱必須保證檔案安全與完整
以上由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四、開會制度
通知會員開會并記錄應到人數,在會前記錄每個到會人的名字。凡三次不到者各干事各降一級。
在會上一定要做好筆記,記錄重點的東西。
有不懂之處,會下討論,勿在會上喧嘩。
人事規章制度 18
一、要自覺地執行《條例》中有關選任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等規定,營造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用人機制。
二、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黨管干部的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選拔任用領導干部應堅持以下六條標準:
1、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有奉獻精神;
3、辦事公道,作風正派,不以權謀私,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
4、能聯系群眾、團結同志,熱愛黨務工作;
5、進取意識強,勇于開拓創新;
6、年紀輕,有文化、懂業務、會管理,具有開創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四、選任中層以上干部,嚴格按照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談話、任職的程序。
五、干部的管理,應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其德、能、勤、績等全面嚴格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每年定期進行考核。
六、干部、職工的調進、調出,應經黨工委的集體討論決定,人事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七、選任干部和人事管理應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書記辦公會、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工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的任免;
(2)不搞臨時動議決定干部的任免;
(3)個人不能改變黨工委會集體討論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
(4)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5)不準在選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齊全,時間不充裕不討論,不審批,不上報。
八、干部的檔案管理,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縣處級領導干部的檔案由組織部管理,科員以上的檔案由辦公室實施管理。及時將需要歸檔的材料按要求及時整理歸檔,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閱人事檔案的,要主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閱的有關手續。無關人員不準查閱干部檔案。
九、做好干部、職工的工資管理工作,按政策辦理干部、職工的工資晉升等事項,做到及時、準確。
十、干部職工請銷假:
1、凡因事不能上班須請假的,假期在一天內由本部室負責人批準。
2、請假二天以上的,由本部室簽署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
3、科以下人員請假由各部室批準,科領導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
4、凡請假期兩天以上,均要填寫《請假報告表》,按規定審批,并將請假報告表呈送辦公室備案。
5、凡請假離開市區的一律由委領導批準。
6、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來不及填寫請假單的,領導批準后可由所在部室填寫請假單,交辦公室備查。
7、凡是工委集體活動或學習開會等,因事請假的由各部室領導負責向主持活動或會議的領導報告。
8、休假期滿后,應按批假程序向有關領導銷假。
9、凡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本人當年工休假者,當年不得享受工休假。
10、干部職工請探親假、生育假、工休假、婚喪假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人事規章制度 19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人事管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阜寧縣教育局人事管理規定》的要求,制定我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職論處。
3、育齡女職工在備孕、懷孕前以及預產期必須提前告知計生專干,便于學校統籌安排。
二、考勤
1、學校全體教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專人負責考勤工作。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遲到、早退按每4次折算成一天事假計入績效工資考核。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職論處。因公外出,亦要調好課務,填好調課表報教導處存檔,并及時告知考勤人員。
4、嚴禁教師間擅自調課。擅自調課,經學校查實的,原任課教師和代課教師各罰款每節課50元。
5、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職論處。
6、學校的“半日研修”、集中學習、例會等集體活動,均進行正常的考勤,無故缺席一次罰款20元。周前會無故缺席的,一次罰款50元;履行正常請假手續的,一次罰款20元。
7、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優、評先、職稱評聘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均需安排好自己的課務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由校長批準;一個月以上的,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批準。
3、教職工每學期請假5天的(含病事假)不扣款;超過5天的,按每天80元扣款。病事假達兩個月的,除扣款外,扣發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無故不上班按曠職處理,每天扣款120元。連續曠職時間超過15天,或者1年以內累計曠職時間超過30天,按勞動合同處理。
5、根據xx年最新《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解讀,取消晚婚晚育假。
⑴、婚假: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教職工可準假7天。
⑵、女職工的產假及其配偶的`護理假:女職工的產假執行國家規定準假128天(包含寒暑假和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同時男方護理假15天。
⑶、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準假15天;懷孕于4個月流產的準假42天。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的,可給3天的喪假。
7、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職論處。
注:本細則由校議事會負責解釋。
人事規章制度 20
1. 前言
本文檔旨在確立醫院內部的人事規章制度,以規范員工的行為和職責,在提供有效醫療服務的同時維護員工權益和醫院正常運營。本規章制度適用于醫院所有員工,包括醫生、護士、行政人員等。
2. 入職與離職
2.1 入職程序
新員工入職時,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提交個人資料和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等;參加面試并通過;
簽訂勞動合同;
3.過職前體檢,確保身體健康
4.接受崗位培訓;
5.領取員工工號和相關辦公用品。
6.領取員工工號和相關辦公用品。
2.2 離職程序
員工離職時,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提前提交離職申請,并在申請中注明離職原因;
2.履行合同約定的解除程序,如提前通知等;
3.進行離職面談,并進行離職手續;
4.歸還公司財產,包括員工工號、辦公用品等;
5.結清工資福利,如有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
6.辦理離職手續完畢。
3. 工作時間與休假
3.1 工作時間
醫院的工作時間為每周7天,每天24小時,但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的需要,實行不同的工作班次制度。所有員工需按照工作班次和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3.2 節假日與休假
1.假期安排應提前公示,并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規定;
2.員工享有法定假期、年假、病假等休假權益;
3.休假申請應提前向直接上級提出,并經過批準。
4. 薪酬福利
醫院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崗位等級制定薪資制度,并及時發放薪酬。員工還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2.住房公積金;
3.年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4.員工優惠購買醫療服務。
5. 員工權利與義務
5.1 員工權利
1.合法權益:員工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公平公正地對待和判斷;
2.崗位發展:員工有權得到培訓和提升自己的機會;
3.健康與安全:員工有權要求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安全的工作措施;
4.物質獎勵:員工有權獲得應有的薪資和獎勵。
5.2 員工義務
遵守規章制度:員工應遵守醫院規章制度,保持工作紀律;
盡職盡責:員工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保守機密:員工應保護患者隱私和醫院機密;
合作與友善:員工應與同事和睦相處,積極合作,共同推動醫院發展。
6. 獎懲制度
醫院將建立健全的獎懲制度,以激勵員工的工作動力和責任感,同時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員工進行相應的處罰。
1.獎勵機制:針對優秀員工設立獎項和獎金,如崗位表現優秀獎、技術創新獎等;
2.處罰措施:對不當行為采取相應的紀律處分,如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罰款等。
7. 安全與保密
醫院將建立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確保患者信息和醫院機密的安全和保密。
1.信息安全:員工需嚴格遵守患者信息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篡改濫用患者隱私信息;
2.安全防范:員工需遵守安全操作規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預防和消除安全風險;
3.醫療器械使用:員工需按照醫療器械使用規定使用和維護醫療器械。
8. 糾紛解決
醫院將建立糾紛解決機制,鼓勵員工積極溝通和解決問題,保障員工權益。
1.內部投訴:員工可通過內部渠道向直接上級或人事部門投訴;
2.協商解決:醫院將組織雙方進行協商和調解,解決糾紛;
3.法律救濟: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員工可依法享受法律救濟。
9. 結語
本文檔旨在確立醫院人事規章制度,以促進醫院員工的規范化行為和職責,并維護員工權益和醫院正常運營。醫院將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與完善。
人事規章制度 21
1.目的:
為保證人事檔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檔案材料的使用和管理。
2.制定依據:
檔案管理標準化程序。
3.試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
4.制度內容:
4.1人事檔案的定義:
是指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記錄員工在公司的主要經歷、學歷、培訓、社會關系、業務能力、工作狀況以及獎懲等個人情況的文件材料;
4.2人事檔案的類別:
4.2.1員工人事檔案類型:基本信息檔案、薪酬檔案、績效檔案、培訓檔案、技術檔案、履職檔案、健康檔案等七類。
基本信息檔案:包括檔案編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學歷、住址、戶籍所在地、年齡、政治面貌等。
薪酬檔案:包括員工試用期工資、轉正工資、調薪記錄等。
績效檔案:包括轉正考核記錄、年度考核記錄、履職考核記錄等。
培訓檔案:包括年度參加內訓、外訓、職業資格、技術培訓等記錄等。
技術檔案:包括所持資格證書、技術職務評定等記錄等。
履職檔案:包括員工入職之前的履職經歷、本公司內部崗位變動情況、競職申請、聘任決定、獎勵、處罰等。
健康檔案:包括員工健康證、體檢記錄等。
4.3 人事檔案的建立:
4.3.1電子檔案建立:
4.3.1.1根據檔案類別核定員工編碼及檔案編號。
4.3.1.2按檔案編號在“人事管理信息”中錄入員工個人基本信息:包括檔案編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住址、戶籍所在地、年齡、政治面貌、行業年限、健康證期限、所持資格證等信息。員工考核、競職、獎勵(獲得獎金和榮譽證書)、處罰(書面嚴重警告、無薪停職檢查、開除),由勞動關系管理員根據相應文件錄入“人事管理信息”,并存入員工個人檔案袋中。
4.3.1.3電子檔案的`動態管理:
4.3.1.3.1員工電子檔案是關于員工全面信息存儲、跟蹤的重要工具。
4.3.1.3.2員工入司時,在錄入員工電子檔案的同時,必須對員工照片進行掃描記入個人電子檔案。
4.3.1.3.3員工入職時,必須詳細錄入員工入司前經核實的從業經歷和有關個人職業發展的重要信息,如取得的主要工作經驗、成果和業績等;
4.3.1.3.4員工的培訓經歷是關系員工職業發展的主要依據,員工入司時,必須詳細記錄員工的職業培訓經歷和獲得的培訓證書和取得的培訓成果。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培訓經歷必須及時記入電子檔案,以便查詢。
4.3.1.3.5有關員工信息的變更,必須當月在員工個人電子檔案中進行登記更新。每月末,對檔案進行備份。以確保電子檔案的安全管理。
4.3.1.4員工合同信息由勞動關系組按批次提供合同簽訂匯總表和合同原件,勞動關系管理員根據合同簽訂匯總表核對合同,確認無誤后在合同簽訂匯總表上簽字,勞動關系管理員根據合同在“人事管理系統”中更改員工合同信息,更改完畢后將合同放入員工檔案中存檔。
4.3.2 紙介質檔案建立:
錄入系統后的員工檔案按七類檔案分類統一裝入“檔案袋”中,在“檔案袋”清單上填寫檔案資料名細,檔案袋上寫明員工姓名、性別及檔案編號。按檔案類別順序存放在相應的檔案柜中。(當月入職的員工資料應在當月完成檔案錄入及存放工作)。
4.4人事檔案的管理:
4.4.1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并按在職人員檔案、離職人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
4.4.2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4.4.3根據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溫濕度。
4.4.4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閱人事檔案應嚴格按借閱程序辦理。
4.4.5人事檔案調動:
4.4.5.1調動: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按規定填寫“調動申請表”(跨部門調動和部門內部調動)。勞動關系管理員接到已審批完畢的調動申請表后,在“人事信息管理”中錄入調動信息并將其信息調入相應的部門或分公司,打印新崗位工作牌,調動申請表于每月中旬或月底統一存入員工個人檔案袋中。
4.4.5.2任免:員工因工作需要被任免后,根據公司的任免文件,在“人事信息管理”中錄入任免信息,并將任免文件復印件存入員工個人檔案袋中。
4.4.5.3離職:員工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后,將其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離職員工本人,并將其檔案歸入離職人員檔案。
4.4.5.4信息變更:員工個人相關信息發生變更時(如:個人基本信息、身份證更換、資格證的補充等),該員工應在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將信息或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勞動關系管理員處備案。勞動關系管理員應根據員工提交的資料在“人事信息”中及時更新,并將相關證件復印件于每月15日、30日進行存檔整理。
4.5人事檔案的使用:
4.5.1檔案的查詢、借閱:
4.5.1.1副經理級以下員工原則上只能查詢/借閱個人檔案;
4.5.1.2副經理(含)以上人員可直接查詢/借閱所管部門員工檔案,跨部門查詢/借閱員工檔案需附有分管總監審批的簽呈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方可查詢/借閱。(附件一)。
4.5.1.3檔案中的個人資料只用于公司辦理相關事務,原則上人力資源部人事勞動關系管理員不對個人提供檔案辦理其它事務(如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復印件等)。
4.5.1.4以上查詢/借閱需在“檔案查詢/借閱登記本”上做登記,查詢/借閱檔案者不得私自復印員工檔案,工作原因需復印的須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由勞動關系管理員操作復印。借閱檔案者應在規定借閱期按時歸還完整的檔案,逾期者按每天5元進行處罰;如將借出的檔案丟失者,視情況將給予xxX處罰。
4.5.1.5檔案管理人員、借閱人應嚴守檔案機密,不得擅自泄漏或傳播員工個人資料信息,經發現,對檔案管理人員、借閱人給予xx處罰,并對其部門負責人給予xx處罰。
4.6本制度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以公司名義發布執行
4.7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4.8附件:附件一:檔案查詢記錄
人事規章制度 22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規定辦理。其次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在公司主管領導的指導下,行政人事部詳細負責下列工作:
1、負責人力資源規劃的制定;
2、負責人員聘請、培訓、考核工作;
3、負責公司勞動用工制度、薪酬激勵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4、負責辦理員工社會保險事宜;
5、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從業人員職級劃分如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
中級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主要工程技術人員。
一般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業務主管、一般技術人員。助理職員,包括各部門從事一般工作的員工。一般員工包括:一般職員、技術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設立堅持“因事設崗原則”,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崗位獲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條公司人員編制數額按公司經營運作的須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起先前定編,經總經理和董事會核批后實施,堅決杜絕因人設崗,人浮于事的現象。其次節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安排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務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置。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閱歷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二)中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核準后任免。
(三)一般管理人員及助理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報總經理核準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單位如因業務須要,必需增加人員,應先依新進人員任用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一般管理人員以下崗位經主管人事副總經理核準,中級以上崗位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
第九條新進人員面試或測驗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試用3個月,期滿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現突出者,可視狀況縮短其試用期。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背景調查,并按學歷及實際工作實力任用。
第十一條除公司正式職員外,本公司可按業務須要聘雇臨時人員,其待遇、工作時間及工作條件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民權,尚未恢。復者;
(二)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通輯有案,尚未銷案者;
(四)參加黃賭毒者(正式員工在合同期內有此行為,一經發覺馬上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七)經其他機構開除者;
(八)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九)未滿十六周歲者;
(十)公司負責人,不合于公司法規定者。第十三條新進人員,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果欠佳,或品德不良,或發覺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實者,可隨時停用。新進人員在報到后,試用起先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一)填妥本公司新進員工履歷表;
(二)提交學歷證件、身份證復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點醫院體格檢查證明;
(四)提交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無證明書者應供應有關查詢電話及地址);
(五)供應經濟擔保并與擔保人簽定擔保合同書,擔保人應保證被擔保人服務期間行為、財物及平安等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張;
(七)簽訂保密協議、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書及崗位聘任協議。
第二節服務守則
第十四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列載,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的工作,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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