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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1
一、遵守醫藥管理法規,盡忠職守,維護公司信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不作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若有此行為發生,視情節輕重,按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辦法處理。
二、恪守職業道德,不得從事公司以外的醫藥經營活動或兼任公司以外的相關職業,不得私拿挪用商品及營業款,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員及單位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若有此行為者,按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辦法處理。
三、嚴謹操守,保守公司業務機密。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受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切戒不良嗜好,若有損于企業形象或企業財物行為者,以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五、充分發揮員工競爭激勵機制作用,對公司的發展、規劃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者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六、嚴格執行GSP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在商品購進、驗收、養護、保管等各環節逐項達標,認真做好售前、售后服務工作。
七、各門店及時分析掌握市場動態,真實反饋相關營銷走勢,為公司決策提供準備的商業信息,此信息若給公司在經營中帶來效益者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八、堅持“質量第一、規范管理、不斷完善、持續發展”的質量方針,誠信經營,健全機制,實現既定的工作目標,按目標每月進行獎罰考核。
九、加強職工教育培訓,豐富職工文化生活,發揮集體團隊精神。
十、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2
一、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工作時間每天早8:00至晚21點,因季節或節假日變動工作時間由公司另行通知調整,夜間值班由各門店自行合理安排。
三、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自行簽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簽到,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10元經濟處罰。
四、所有員工須先到本部門簽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店長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2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2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2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2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七、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酌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并給予警告及通報批評。
八、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當月崗位工資的.20%,達5次者扣發100%的崗位工資,并在公司內給予通報批評。
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30%的崗位工資,并給予一次警告處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100%的崗位工資,并由公司決定待崗處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十、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3
一、為進一步提高醫藥商業企業的素質,改進服務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同企業服務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標準化,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認真貫徹《藥品管理法》和國家有關醫藥商品的`管理規定,加強各類商品的質量管理,杜絕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醫藥商品進入流通領域,若發生私自代銷商品,嚴格按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辦法處理。
三、嚴格執行公司價格管理制度,做到貨真價關,誠信經營,不出售過期失效藥品。對高價低買、低價高賣,導致出現的損失由具體經辦人承擔相關責任。
四、公司員工在著裝儀表、文明用語、服務紀律等方面踐行公司“六大工作精神”,樹立良好的企業社會形象。
五、營業場所做到衛生整潔、牌匾醒目、客流暢通,富有指導消費,吸引顧客和美化市容的作用。
六、各零售門店按經營規模制定相應的。購進計劃,積極合理組織貨源,對因人為造成的積壓滯銷商品由進貨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七、接待顧客一視同仁,不優厚親屬,不衣貌取人,不對顧客評頭品足,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細致,如有顧客投訴,視其情節按調崗或待崗處理。
八、作為安全防范工作,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準點關門,耐心接待好最后一位顧客,整理好柜臺貨架,結算帳目,點清現金、票據,作好記錄,集中在保險柜中存放,若有人為造成損失,負全部責任。
九、誠實文明經營,做好營業接待、售后回訪制度,結合實際需用情況,開展各項便民措施,設立公開監督電話,隨時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4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濟效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
考勤是考察員工的出勤情況而實行的一種勞動檢查制度。考勤的管理程序為:員工每天上下班時要在公司指定地點進行本人的出勤打卡,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出勤卡記錄情況與部門進行核實,各部門安排專人填寫經過核實的員工考勤表,部門領導檢查。員工考勤月報表報人力資源部,考勤情況作為計發員工勞動報酬的'一項依據。
第二條事假
1、員工提出請假理由正當,經批準后列為事假,事先不能請假的,事后一天內必須及時辦理補假申請或手續,經批準后列為事假,否則按曠職處理。
2、事假一律填寫人力資源部統一格式的請假條,中層正職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中層副職由分管副總批準,但請假超過三天的由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一般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均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曠職處理。
3、事假期限一般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十五天,事假期間按照請假者日應發工資標準相應扣發工資。特殊情況經主管領導批準同意后可酌情續假,但假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天,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事假期間按日扣發應發工資。
第三條病假
1、員工患病就診應提前請假,經批準后按病假處理,事先未請假的二日內憑急診證明補辦病假手續。
2、員工休病假須持公安醫院證明(門診),如是急診需有就醫醫院醫藥費單據,病歷卡。休假證明,專科醫院病假證明(僅限精神病、腫瘤、傳染病醫院、血液病醫院)有效,醫院就診每次休假不得超過一周(精神病、癌癥、傳染病、血液病等特殊情況除外)。
3、在市外探親,因急診不能按期返回的,需及時告知本部門領導,回津后,持鄉以上衛生院的急診證明補辦病假手續,否則按曠職處理。
4、連續病假達一個月仍需休病假者,可簽定醫療期協議書,享受醫療期待遇,病愈或醫療期滿憑指定醫院證明及時回崗工作,試工期一個月,無故不到崗者,按曠職處理。
5、病休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5
第一章藥品庫房出入庫管理
1、入庫前藥認真核對質量、數量、規格、有效期等項目,凡無批準文號,無批號、無注冊商標、無有效期的藥品一律不準入庫,驗收時要填寫驗收清單和質量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2、庫存藥品同時建立電腦賬頁,要求收有憑證,發有領單,做到及時登賬,每季盤點、清理,做到賬物相符。藥品收支憑證及賬冊均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3、發出的藥品要保證質量,發放時按生產出廠批號及效期先后發放。凡過期失效、霉變及質量可疑的藥品不得發出使用。
4、毒、麻、限制藥品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5、藥品應按劑型或類別分別上架擺放,并按藥品性質做到冷藏、避光、通風存放,室內要有防潮、防霉變、防鼠措施,室內嚴禁煙火,做好放火、防盜工作,管好電源,關好門窗,保護庫房安全。
6、藥品驗收入庫,保管員應開具藥品驗收單,發出藥品應根據請領單發放藥品,即使按發放單出賬。
第二章藥品庫房安全管理
1、庫內嚴禁煙火,奮理人員不準隨便入庫。
2、庫區內禁止吸煙、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業,庫區應備有有效的消防器材,接按照醫院有關的安全規定執行。
3、庫房管理人員離開時,應做好關門關窗及切斷水、電開關等工作。
4、各類藥品庫房根據藥品性質采取有效的降溫通風措施、各庫房應有溫濕度計,注意觀察室溫,室溫超山規定時要及時采取措施。
5、不同性質藥品要分類存放,妥善保管,保證藥品質量。對毒、麻等管制藥品要存入保險柜,有專人保管,專人發放,存放毒、麻藥品的場所應裝有安全報警裝,保證毒、麻藥品的'安全保管。
6、應按規定做好入庫驗收記錄及出庫登記,做到賬物相符。
7、要做好藥品的在庫養護工作,合格藥品與不合格藥品分開存放,保證藥品質量。
8、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變質、自燃等易引起危險的藥品和需在特殊條件下存放的藥品應經常檢查,保證其存放條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發生。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使員工薪酬福利對內相對公平、對外有競爭力,有效實施崗變薪變,使新員工入職薪酬有所依循,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2.1內容
各崗基本薪酬標準、績效薪酬管理、薪酬發放辦法。
2.2適用人員
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員工。
三、權責部門
綜合管理部、財務管理部。
四、內容
4.1各崗位薪酬標準:各崗位薪酬標準取決于崗位工作重要度,注重與社會勞動力市場價格接軌。公司總經理以下各崗位薪酬標準由總經理決定,報管理中心人資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薪酬標準由董事會決定。試用期員工薪酬標準為其崗位薪酬標準的80%。
4.2員工薪酬實施動態管理:員工崗位調動的,于崗位調整后次月執行新崗位工資。同時,員工崗位薪酬標準根據地區勞動力市場價位變動和企業的經濟效益,適時進行調整。
4.3績效薪酬:公司應不斷完善績效管理,盡可能客觀真實地反映員工的'工作實績,使勞動報酬體現勞動價值。考核指標和考核標準要與崗位職責相聯系,不因人而異。
公司總經理績效薪酬由管理中心與之簽訂業績責任書,約定內容進行考核兌現;
業務人員(含各級銷售經理)績效薪酬按公司業績考核方案進行考核兌現。
其它職能人員及業務內勤績效薪酬=考核得分%×績效薪酬基數(年度平均2個月加薪)×公司利潤指標完成率×本人出勤率
(以下情況出現,職能人員及業務內勤不享受績效薪酬:一個考核期內工作不足2/3出勤日;試工期員工;考核成績70分以下;離職或提出離職人員;公司未完成年度利潤指標)。
4.5各崗位增加工資標準須總經理簽批意見后報管理中心人資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4.6加班費管理:員工加班須提前履行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方可作為支付加班費的依據。
4.7薪酬發放程序
4.7.1每月25日之前(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綜合管理部將《月度預算呈報表》附薪酬發放明細表和員工出勤表提交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履行審核審批程序。
4.7.2月度預算經審批后,綜合管理部制作《資金調撥單-上月員工工資》,提交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
4.7.3每月10-15日,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依據財務總監簽字的《資金調撥單-上月員工工資》,進行上月薪酬的發放(網銀支付)。
4.7.4績效薪酬發放:
4.7..4.1職能人員及業務內勤績效薪酬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一月份組織進行上年度考核及核算、公司總經理審批,呈管理中心人資管理部報經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進行發放。
4.7.4.2業務人員應每季進行績效考核,每季度首月兌現上季度績效薪酬。
4.7.4.3公司總經理績效薪酬于每年一月份由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進行年度考核核算。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7
一、基本政策:
1、公司全體員工無論職位高低,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
2、公司職位空缺時,本公司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在職員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3、人事管理的準則是:公平、公正、公開,引用競爭機制,能者多得。員工的工作表現是本公司晉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
二、招聘和錄用:
1、應聘人員通過面試、培訓、考核,被錄用后進入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原則上為1—3個月,工作成績突出者可根據情況提前轉正;
2、員工期滿合格后,由公司與員工簽訂“聘用合同”或“崗位責任合同”;
3、員工試用期間不享受企業一切福利、獎金及補貼制度;
4、試用人員辦理入職手續時應向人事部門繳驗下列表件歸檔備案:
(1)本人最高學歷畢業證原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張;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等復印件各一張;
(4)當員工個人資料更改時,員工有責任向公司人事部門提供更改后的正確資料,以確保員工資料的準確有效性。
5、為培養員工主人翁意識,提高職業素養和工作積極性,由人事部門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職前培訓和考核。
三、異動管理:
公司期望每一位員工最大程度地發揮自己的潛能,在工作中增長才干,承擔最大的工作責任。員工在公司的職務不存在永久性,公司定期考核,實行公平競爭、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以達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1、晉升:每位員工須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對表現特別突出者,可就其工作成績、品性、業務水平等予以考核,擇優晉升。
(1)晉升方式:提薪、升職。
(2)晉升程序:A、提交晉升者個人的自薦報告及員工晉升表(包括上級主管的推薦信),經人事部報總經理并經考核后,合格者頒發聘書上崗。B、員工晉升后實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則,出任人員原則上經過1—3個月的見習考察期,見習考察期間行使見習職務權利,享受原職務與見習職務待遇之和的二分之一。對勝任者下達正式任命通知書,不能勝任者取消晉升。
2、降職:員工工作能力及業績達不到本職工作要求時,則處以降職、降薪或辭退。
3、調動:員工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或部門內部工作崗位的變動,根據工作需要、員工表現等,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能的目的,公司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
調動程序:調動人員在接到調動通知后,需和原部門人員做好工作交接,所有工作結清后,執調令到新部門負責人處報到,員工到達新崗位后,所在部門負責人須通知人事部門。
4、辭職:
(1)試用期內員工應提前一天遞交辭職申請,試用期7天內提出辭職、或因在此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公司將不予結算工資。
(2)試用期滿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人事部同意、報總經理批準后,按章辦理。
(3)新進員工培訓期間暫不計薪,培訓考核通過后計發培訓期內的津貼(10元/天)。培訓考核未通過者(予以辭退)或培訓期間自行離開者,將不支付培訓津貼。
5、解聘與開除:員工工作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解聘或開除。
(1)表現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2)工作中不服從指揮、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損害公司形象、給公司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
(3)工作不認真負責,屢教不改者。
(4)搬弄是非、影響團結或缺乏合作精神,與同事搞不好關系的。
(5)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6)公司因經營原因需要裁員的。
(7)長期請假:因家庭或身體原因不能堅持工作崗位(連續病假或事假超過一個月)者,公司將根據情況進行勸退并解除合同(或待其能進行工作時重新錄用)。
(8)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9)其它任何不符合公司利益的.行為的。
公司有權對以上情形員工通知立即辦理離職手續。其辭退員工不計任何年終獎勵。
6、離職手續:
1)員工無論以何種原因離職,都必須在本部門做好交接工作后,憑《離職交接單》到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2)員工自動離職,必須寫《辭職申請》,獲準后方可辦理離職交接。脫離公司時的所余工資、獎金,原則上于辦好手續后,在規定之日到財務部領取。
3)離職者須交還工作證、聘書(任命書)、公司所配辦公用品、各類文件資料等公司財物,并結清帳目。
4)員工離職前須親筆寫保證書:保證沒有帶走公司任何情報、資料;保守市場動作、產品銷售、開發、廣告授權、內部組織等一切公司相關的秘密。保證書交人事部門存檔。
5)被解聘或開除的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手續離開公司,應發的工資、獎金等原則上先扣除有關罰款、賠償金及其它應扣款項后,再將余額發放。
6)員工擅離職守、不辭而別、不按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將扣發當月工資,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7)未辦妥移交手續時,財務人員不得支付離職人員當月的薪資。待完成所有手續后方可領取。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藥品采購管理,保證藥品供應并符合質優價廉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制定,依據國家《藥品管理法》《藥品管、(以下簡稱GSP)《合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質量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規定。
第三條采購人員服從上級安排,遵守公司勞動紀律,積極主動,團結協作,不推卸責任。
第四條采購人員采購商品時,必須堅持按需進貨、質優價廉的原則。
第五條采購中心必須定期組織所屬人員學習,全體人員必須努力學習、更新知識,不斷了解市場動態。
第六條采購人員必須加強責任心和使命感,要為上、下游客戶提供良好服務。經營與銷售員、保管員及質管部等聯系,掌握相關情況。
第七條廉潔奉公,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不得擅自提高購貨價格、擅自壓貨和提前支付貨款。
第八條積極采取各種措施降低購貨成本。
第九條建立供應商檔案,收集市場信息,密切關注市場、價格變化,積極為公司引進新品種。
第十條勤進快銷,減少庫存資金占用,提高庫存周轉率,確定最優補貨時間和補貨量,努力避免缺貨或積壓情況。
第十一條采購部根據缺貨品種、購進價格、庫存情況等指標對采購員進行考核,并以考核結果作為獎罰依據。(具體辦法另訂)
第十二條接待供應商要熱情,但不得浪費,中午嚴禁飲白酒。不得以陪客戶為由在上班時玩牌。
第十三條積極應對藥品招標,配合銷售分公司做好投標過程中所需要做的一切工作。
第十四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采購中心全體人員。
第二章定義
第十五條首營企業:首營企業為購進藥品時,與本企業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
第十六條首營品種:首營品種為本企業向某一藥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藥品(含新規格、新劑型、新包裝等)
第十七條供應商:與我公司發生供貨關系符合相關規定的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
第十八條一般付款:由采購人員根據公司制定的付款條件及供應商資質情況、銷售情況、庫存情況、合同履行情況等將應付貨款支付供應商。
第十九條預付款:在所購貨物發出之前,購貨方將貨款預先支付給供貨方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缺貨品種:因生產批量少或近期不生產,或因價格、原料等原因,無法保證市場供應的品種。
第二十一條采購合同:采購人員購進藥品時與供應商或生產企業簽訂的合同。
第二十二條季度采購計劃:由部門負責人每季度制定的采購計劃共分兩類,根據銷售情況和品種庫存下限制定的采購計劃,調整合理庫存。
第二十三條下限品種:低于所設定的庫存限量標準。
第二十四條協議客戶:因業務需要,就購進、銷售、回款等方面簽定協議的供應商叫協議客戶。
第二十五條購進價格:商品購進的'實際價格。
第二十六條壓貨:供應商對需要進行采購的商品進行超計劃量供應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協議品種:供需雙方因業務需要,就購進、銷售、回款等方面簽定協議,協議書中所規定的品種。
第三章采購、
第二十八條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和GSP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認真審核供貨單位和銷售人員的法定資格,考察供貨單位的質量保證能力和合同履行能力。嚴禁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
第二十九條對急救藥品的采購應做到及時準確,在采購過程中同銷售分公司保持聯系,對不能解決的急救藥品采購員向采購銷售部門報告。
第三十條麻醉的藥品,精神的藥品,毒性藥品的采購分別嚴格《精神的藥品管理辦法》按照《麻醉的藥品管理辦法》《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中有關要求進行。
第三十一條采購中心與銷售分公司對藥品購銷協議執行情況進行及時溝通和鏈接。
第四章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
第三十二條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管理執行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第五章采購合同
第三十三條采購員在購進的每一單藥品前必須與供應廠商簽訂購銷合同。
第三十四條購進合同必須有如下要素構成:
1.合同的標的;
2.數量;
3.價格、金額、付款方式和付款天數;
4.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5.質量條款;
6.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采購合同中必須明確的質量條款。
1.工商間購銷合同中應明確:
(1)藥品質量應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藥品附產品合格證;
(3)藥品包裝應有法定的批準文號、生產批號及有效期;
(4)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2.商商間購銷合同中應明確:
(1)藥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藥品附產品合格證;
(3)購進進口藥品,供應方應提供符合規定的證書和資料;
(4)藥品包裝應有法定的批準文號、生產批號及有效期;
(5)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6)明確藥品的生產企業。
第三十六條在與供應商洽談中對供貨價格、供應商、付款期限發生變化,單筆合同數量、金額波動較大以及合同購進數量加庫存大于庫存上限等情況。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批后方可簽訂正式購貨合同。
第六章購進成本管理
第三十七條同品種、同規格、同廠家按照價格優先原則進行采購。
第三十八條每月定期組織購進、銷售、審計監察部門人員座談會,對采購品種、價格進行分析。
第三十九條對實行國家調整價格的藥品,價格下調的,維持采購價格同比不變,發生采購價格同比上漲,必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采購;價格上漲的,采購價格同比不得高于原同比購進價格。
第四十條采購人員采購新品種時必須通過詢價比價后方可簽訂采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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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gsp,嚴格執行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對倉儲管理過程中的`藥品質量負主要責任。
2、熟練掌握藥品的品名、規格、產地、性能、批號、效期、數量、藥品儲存條件等,按要求對藥品進行合理的儲存。
3、憑供貨單位隨貨同行、發票、購貨合同收貨。
4、藥品入庫后分區按規定順序堆碼。
5、根據合法的提貨憑證及時配貨。
6、堅持動態盤點,做到日記、月結,保證帳帳、帳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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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為及時有效地補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選用機制,滿足公司發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部發展人員、崗位調整和面向社會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規定、要求。
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自愿”的原則。
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招聘需求和招聘計劃
1、人力資源部每年1月份組織進行崗位及人員需求調查和匯總,根據業務變化、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公司組織架構和部門分工,確定人員編制并制定招聘需求和招聘計劃;
2、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人員編制是確定崗位招聘的基本依據,各部門用人應嚴格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3、空缺崗位所需人員首先在本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再進行社會招聘。
4、各部門在需要補員時,由該部門負責人填寫“增補人員申請表”,詳細說明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應聘條件,并上報人力資源部。
5、編制范圍內的招聘:統一由該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行政總監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6、編制范圍外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編制用人計劃,并寫出人才需求分析報告后,由行政總監審核通過后報總經理審批,如通過則由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
三、內部招聘
1、內部招聘是指公司現有員工中進行招聘、篩選。內部招聘過程執行"內部招聘或內部競聘程序"。
2、內部招聘由用人部門負責編制用人報告,由行政總監審核通過后交人力資源部進行組織、規劃,用人部門負責人參與實施。
3、人力資源部負責內部招聘信息的發布和對應聘人員的初選、統計和匯總。特殊情況下,可以書面形式授權用人部門獨立完成招聘相關工作。
4、公司監察部門要對招聘過程中的筆試、面試、復試等環節進行全程跟蹤監督,確保程序合法和結果的公正性。
5、最后確定錄用名單由監察部門簽字后交行政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批復。
6、被錄用人員上崗前需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對其進行崗前培訓。
四、外部招聘人員甄選及錄用
1、當人力資源部從公司內部招聘員工不能滿足崗位空缺時,應進行外部招聘來補充所需人員。外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過程見“外部招聘程序”。
2、發布招聘信息時應本著“效率第一,經濟合理”的原則,針對不同的人才級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發布。發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1) 通過職業代理機構發布。
(2) 通過媒體發布,如電臺、電視臺、互聯網、報刊雜志等。 (3) 通過公司網站發布招聘廣告。 (4) 校園招聘。 (5) 公司員工推薦。
3、人力資源部應對收集的“應聘人員登記表”按崗位進行分類,依據所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并將初選人員簡歷、證書復印件及推薦資料等有關資料轉交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根據其意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安排筆試、面試等具體事宜。
4、人力資源部應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一種或幾種面試或測試方法。招聘錄用的測試方法主要有面試、筆試、心理測試法、行為模擬法、工作現場測試法等。
5、面試篩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招聘崗位所在部門參與專業部分設計,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指導或委托專業服務機構承擔設計和測評工作。
6、面試篩選測評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質、知識技能、管理能力、個性偏向等方面內容,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職位重要性和要求確定。
7、安排面試的地點應選擇在一個安靜無干擾的場所,提前做好場所布置并準備相關資料(面試登記表、應聘者簡歷等),擬定有效的面試問題,面試問題包括:初試前,面試官將入選的初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送交用人部門,由用人部門進行有效了解。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用人部門協助,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初試應主要了解應聘者如下情況:
①與工作經歷有關的問題;
②與教育程度、專業素養及所受培訓有關的問題; ③與工作有關的個人品質、風格、態度、價值觀等問題;
8、對初試合格者,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送交用人部門,根據崗位要求的需要,通知復試人員參加筆試,并在指定時間將復試人員引送考試地點進行筆試。
9、對筆試合格者,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送交用人部門,同時通知復試人員參加二次面試,二次面試以用人部門為主,主考負責《面試評估表》的.記錄,并將面試意見以書面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
10、人力資源部和申請聘用人部門依據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篩選,并確定推薦待聘人選。
11、人力資源部匯總推薦待聘人選基本資料,安排由行政總監及相關主管領導參加的最終面試,并確定錄用人員。
12、對于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情況確定上崗時間,通知員工入職報到,報到前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員工攜帶以下資料到崗:
①學歷證原件、身份證原件、離職證明原件; ②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張; ③其他證件。如:銀行卡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駕駛證、英語四六級等級別分數通知、計算機等級證、專業資格證、職稱證等。
13、被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無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14、新入職員工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報到手續。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①審核相關證件,復印后存檔; ②新員工填寫相關表單; ③建立個人檔案; ④參觀企業; ⑤安排崗前培訓; ⑥辦理試用期手續; ⑦安排工位、發放辦公用品; ⑧安排其他事宜。
五、工資及核定
1、入職員工依據其應聘的崗位確定試用期工資福利標準,對能力突出,人才稀缺的求職者經人力行資源部復核,報行政總監審批后,工資標準可做適當調整。
2、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度,員工不得打探別人的工資,也不可泄漏自己的工資。
六、試用轉正
1、新聘人員試用期限為3個月。
2、試用期員工由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級每周要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考核或評價,對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崗或辭退手續。
3、根據新聘員工試用工作表現和業績表現情況,試用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對該員工的提前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由行政總監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試用期人員提前轉正不得低于1個月的試用期期限。
4、若試用部門在員工試用2個月后未能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轉正申請,人力行政后勤部應及時向試用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或辭退。
5、人力資源部根據批準人意見,進行轉正考核。如不批準視情況不予聘用或調整崗位。試用人員轉正后納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七、檔案建立及管理
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并管理人員檔案,檔案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檔案。紙質檔案應包括:個人簡歷、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一寸相片4張、學歷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資格職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保密協議、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等主要資料。電子檔案應資料完整詳細,及時更新,便于查詢和管理。
八、附則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并負責解釋,由行政總監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同類規章制度自行廢止,與之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繼承和發展中醫藥學,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保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服務和中醫藥教育、科研、對外交流以及中醫藥事業管理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中藥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執行。
第三條國家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藥事業,實行中西醫并重的方針,鼓勵中西醫相互學習、相互補充、共同提高,推動中醫、西醫兩種醫學體系的有機結合,全面發展我國中醫藥事業。
第四條發展中醫藥事業應當遵循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保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積極利用現代科學技術,促進中醫藥理論和實踐的發展,推進中醫藥現代化。
第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使中醫藥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區域衛生規劃時,應當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醫療需求,統籌安排中醫醫療機構的設置和布局,完善城鄉中醫服務網絡。
第六條國務院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中醫藥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中醫藥有關的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中醫藥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中醫藥有關的工作。
第七條對在繼承和發展中醫藥事業中做出顯著貢獻和在邊遠地區從事中醫藥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獎勵。
第二章中醫醫療機構與從業人員
第八條開辦中醫醫療機構,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中醫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和當地區域衛生規劃,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方可從事中醫醫療活動。
第九條中醫醫療機構從事醫療服務活動,應當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運用傳統理論和方法,結合現代科學技術手段,發揮中醫藥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復中的作用,為群眾提供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中醫藥服務。
第十條依法設立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城鄉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應當能夠提供中醫醫療服務。
第十一條中醫從業人員,應當依照有關衛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通過資格考試,并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后,方可從事中醫服務活動。
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學的人員以及確有專長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通過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核考試,并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方可從事中醫醫療活動。
第十二條中醫從業人員應當遵守相應的中醫診斷治療原則、醫療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
全科醫師和鄉村醫生應當具備中醫藥基本知識以及運用中醫診療知識、技術,處理常見病和多發病的基本技能。
第十三條中醫醫療廣告,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申請并報送有關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應當自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核發中醫醫療廣告批準文號的決定。對符合規定要求的,發給中醫醫療廣告批準文號。未取得中醫醫療廣告批準文號的,不得中醫醫療廣告。
的中醫醫療廣告,其內容應當與審查批準的內容一致。
第三章中醫藥教育與科研
第十四條國家采取措施發展中醫藥教育事業。
各類中醫藥教育機構應當加強中醫藥基礎理論教學,重視中醫藥基礎理論與中醫藥臨床實踐相結合,推進素質教育。
第十五條設立各類中醫藥教育機構,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置標準,并建立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臨床教學基地。
中醫藥教育機構的設置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中醫藥教育機構臨床教學基地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國家鼓勵開展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繼承工作,培養高層次的中醫臨床人才和中藥技術人才。
第十七條承擔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繼承工作的指導老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技術專長和良好的職業品德;
(二)從事中醫藥專業工作30年以上并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10年以上。
第十八條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繼承工作的繼承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良好的職業品德;
(二)受聘于醫療衛生機構或者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從事中醫藥工作,并擔任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九條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繼承工作的指導老師以及繼承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醫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完善本地區中醫藥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制定中醫藥人員培訓規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應當按照中醫藥人員培訓規劃的要求,對城鄉基層衛生服務人員進行中醫藥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培訓。
醫療機構應當為中醫藥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創造條件。
第二十一條國家發展中醫藥科學技術,將其納入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加強重點中醫藥科研機構建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中醫藥資源,重視中醫藥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取措施開發、推廣、應用中醫藥技術成果,促進中醫藥科學技術發展。
第二十二條中醫藥科學研究應當注重運用傳統方法和現代方法開展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和臨床研究,運用中醫藥理論和現代科學技術開展對常見病、多發病和疑難病的防治研究。
中醫藥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醫療機構應當加強中醫藥科研的協作攻關和中醫藥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培養中醫藥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技術骨干。
第二十三條捐獻對中醫藥科學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的中醫診療方法和中醫藥文獻、秘方、驗方的,參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的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國家支持中醫藥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中醫藥的國際傳播。
重大中醫藥科研成果的`推廣、轉讓、對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醫藥技術,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批準,防止重大中醫藥資源流失。
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的中醫藥科研成果,確需轉讓、對外交流的,應當符合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增加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扶持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中醫藥事業經費挪作他用。
國家鼓勵境內外組織和個人通過捐資、投資等方式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
第二十六條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包括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
獲得定點資格的中醫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對中醫藥文獻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護工作。
有關單位和中醫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重要中醫藥文獻資料的管理、保護和利用。
第二十九條國家保護野生中藥材資源,扶持瀕危動植物中藥材人工代用品的研究和開發利用。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中藥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鼓勵建立中藥材種植、培育基地,促進短缺中藥材的開發、生產。
第三十條與中醫藥有關的評審或者鑒定活動,應當體現中醫藥特色,遵循中醫藥自身的發展規律。
中醫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中醫醫療、教育、科研機構的評審、評估,中醫藥科研課題的立項和成果鑒定,應當成立專門的中醫藥評審、鑒定組織或者由中醫藥專家參加評審、鑒定。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中醫藥管理工作中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獲取其他利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中醫醫療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原審批機關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取消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并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一)不符合中醫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
(二)獲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未按照規定向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
第三十三條未經批準擅自開辦中醫醫療機構或者未按照規定通過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許可,從事中醫醫療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四條中醫藥教育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審批機關予以撤銷:
(一)不符合規定的設置標準的;
(二)沒有建立符合規定標準的臨床教學基地的。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重大中醫藥資源流失和國家科學技術秘密泄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損毀或者破壞中醫藥文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損毀或者破壞屬于國家保護文物的中醫藥文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篡改經批準的中醫醫療廣告內容的,由原審批部門撤銷廣告批準文號,1年內不受理該中醫醫療機構的廣告審批申請。
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撤銷中醫醫療廣告批準文號后,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負責中醫藥管理的部門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查處。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所稱中醫醫療機構,是指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中醫、中西醫結合的醫院、門診部和診所。
民族醫藥的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醫藥企業合規管理制度 12
1、保持室內清潔,完成一項工作后要及時清理。每周徹底掃除一次。除工作人員及治療患者外,其他人員不許在室內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時請領,損耗上報,嚴格交接手續。
3、各種藥品分類放置,標簽明顯,字跡清楚。
4、毒、麻及貴重藥應加鎖保管,嚴格交接班。
5、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進入治療室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無菌持物鉗的浸泡液應定時更換。
7、已用過的一次性注射器,要經過初步處理后再由專門人員取走。
8、無菌物品應注明滅菌日期,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9、定期進行治療室的.空氣和無菌物品采樣培養,每日使用紫外線消毒二次,每次一小時,并有登記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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